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冈底斯的诱惑-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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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去吗?”
    姚亮抢着说走吧走吧。他们往回去了。
    陆高听到什么声音,回头见是那个天葬师朝汽车摆手,他让小何停车。看到车停下来,天葬师又朝他们走过来,一面摆手说着什么。姚亮让快开车,别把车给砸啦;陆高说不像,说他像有什么事,也许是搭车回城里去。姚亮还是催促小何把车开动了,姚亮说即使是要搭车也不必冒这份险,万一车给砸了……陆高想自己下去,姚亮不同意不让小何停车,还说侵犯了他们的风俗习惯,他们会打死你的。
    车终于上了公路,天葬师还在后面挥手。车加速了,他们不再回头。
    故事到这里就算结束了。这是陆姚探险队的第一次探险。他们要在这里工作几年,来日方长。我们已经知道他们的第二次探险是去寻访野人。两次探险都以没有结果而告结束。
    我们也知道他们在第二次探险后各写了一部关于冈底斯山的故事,那是若干年以后的事了。我们还知道在这之外陆高另写了一篇关于说唱艺人的真实故事。在讲这个故事之前,先讲一下离开天葬台后的一个意外的小小插曲。
    “那时候我还在部队汽车连开车。有次刹车失灵肇事了。撞伤了一个藏族男孩。当时我被男孩父亲揪住头往车前挡泥板上撞。我当时十八岁,个子又小。我吓坏了。
    “连长从前面折回来。我求救地看着连长,希望他能替我说情。连长是我同县的老乡,平时待我像自己弟弟一样。藏胞们对解放军首长向来是尊重的。连长没替我说一句好话。他到跟前时,男孩父亲停下手放开我。
    “我万万没想到,连长到我跟前狠狠地给我一个耳光,我一下给打倒了,也给打懵了。我从来没看过他这样黑着脸;平时他甚至有一点婆婆妈妈的。别的同志把车开走了,连长和我留下来,连长和镇里的派出所警察一道把我送到公安局。”
    小何低头看了看仪表盘。    ,
    “糟糕!没油了。”
    “也许能凑和开回去?”
    “不行啦。加不上油啦。我昨天晚上就忘了看看油表,到这个院里去借点吧。”
    这是郊外的一个什么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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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要是天葬师追上来就糟啦。”
    “这里的车库在哪?”
    院里出来的一个人指了指方向,小何锁上车,三个人到车库去借油。   
    姚亮异想天开说这时候有碗热粥就好啦。
    真是天从人愿。陆高居然从一个房子里出来的人脸上找到了这碗热粥。这是陆高同车进藏的一个大学生,分在厂里做助理工程师;而且当时刚好是早饭时间。他和陆高热情地相互问候,然后让三个冻坏了的人在电炉旁烤火;他熬了粥,让他们暖了身子,又到隔壁借了一瓶白酒,开启了两听罐头。小何说要开车不能喝,主人陪陆高姚亮喝了几杯。然后主人去找司机要了些汽油。这里离市区不到十里路了。主人挥手喊着一路顺风回去了。真够惬意的,虽然湿衣服还在身上,心里可暖和多啦。
    他们把车开出院子,这时坐在后排的姚亮看到通往天葬台方向的路上那群港客正朝这走。
    “应该问问他们,他们到底看到没有?”
    “问问天葬师挥手到底有什么事。”
    他们的香港话(也许是广东话,粤语)什么也搞不清,不过从他们沮丧的表情可以知道他们没有接近天葬台。那个粗胖的小伙子像要跟小何商量什么事情,他指着一个抱肩发抖的姑娘大约是要小何搭她回去。她上了车坐在后排,姚亮看到她鸡肠一样的细腿,知道她给冻坏了。跟这些港客比,他们境遇总要好些。
    她向她的伙伴们挥挥手。姚亮催促小何:“后来呢?”
    “后来男孩的父母都赶到公安局来。男孩已经咽气了。他们守到他咽气后都赶来了。”
    “真糟透了!”
    “母亲找到交警中队长,找到连长。
    “‘放了他吧。我儿子死啦。放了他吧。’
    “母亲是哭着对他们说的。
    “求求你们啦。放了他吧。他不是有意的不是有意的。求求你们啦。放了他吧。’
    “我就这样给放回来啦,驾驶执照吊销了五个月。后来连长告诉我,说藏族是真心向善的,他们对佛祈祷的都是心里话。她说已经死了一个,再不能死另一个了。她怕要我去为她儿子抵命。”
    小何把她一直送到旅游局招待所,她下去以后用不熟练的普通话说了声“谢谢你们”。
    姚亮也给送回学校,姚亮自认晦气。
    车里只剩陆高小何两个人。
    “你应该给那个母亲做干儿子。”
    “我是那么做的。”
十一
    这里原来就有一个关于顿珠顿月兄弟的故事,人们把这个故事排成藏戏。顿珠,顿月,这实在是两个很美的名字。不过那故事是很久远了,久远到连年龄最大的老人都说这故事是听曾相父讲来的。
    我不知道凡人是否也可以转世,不过这对双胞胎确实也叫顿珠和顿月。有一点可以冒昧肯定,这对兄弟都不可能当国王;也许这就是所谓天意吧。顿珠是个牧羊人。开汽车的叫顿月,是弟弟,大约比顿珠小一个小时。
    不像其他双胞胎,两兄弟完全是两副模样——顿珠是名副其实的哥哥,高身材大块头,褐紫色的大脸盘像刚用刀子削成半成品的石雕头像;顿月纤巧精细,和哥哥恰成对照,头顶也只抵到顿珠颈上的桃核珠串底下。
    开始顿月和哥哥一样,也是个牧羊的小伙子。他爱笑爱动,他的羊子也显得比哥哥的羊有活力。人们常常可以在西山的峭壁上看到他的红帽子,看到红帽子跟前像蛆虫一样蠕动着的并不很白的羊群。西山上多巨石,也有分布不匀的点点绿色,是柳树和小片草坪。西山只有羊才能走的羊路。总之顿月是个活泼爱动的小伙子,他没有硕大的体魄,但他很灵活,也很结实,还会唱歌,而且唱得非常好听。
    终于有一天,顿月找顿珠说起悄悄话了。
    “我要去当兵了。”
    “跟阿妈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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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我想……”
    他们坐的地方离帐篷并不远。旁边就是羊栏,他们躺着,身下是冻得硬硬的干草地。顿月还是坐起来。
    “我想……哥,你说阿妈能让我走吗?”
    他根本不在乎顿珠怎样回答,只是自顾自地边想边说。
    “我想不能,阿妈不能让我走。我想她准不让我走。”
    他似乎满有把握,可他又突然捣了顿珠一拳,“你说呢,哥?”
    “不管怎么说你得告诉阿妈一声。”
    “阿妈准不让我走,我知道她不会让我走的。可是我一定得走。我想出去看看,到内地各地去走一走。到成都,到西安,到北京和上海,我还想看看海。”
  “那你跟阿妈说吧。”
  “我还想学点手艺,我想开汽车。我最想开汽车了;小时候就想。要是能开汽车,我就把什么地方都跑遍。我一定把车开到日喀则,开到黑河,开到拉萨,也开到山南和昌都,当然要跑遍咱们整个阿里。”
    “你什么时候跟阿妈说呢?”
    “我还要在晚间开着车灯追黄羊。我记得九岁那年坐郭班长的车,现在想起来还觉得够味儿。就在南边那片草甸子上那群黄羊有十几只;车灯一照到它们,它们就伸直脖子机伶伶的,等到开到近处它们才跑。真怪,它们一直跑不拐弯;郭班长说它们是沿着汽车灯光照亮的方向,它们不愿跑进黑暗;这下它们就倒霉了。那天晚上,我们轧了五只羊子,真带劲!”
    “你明天跟阿妈说吧,慢慢说……”
    “那时候你就不用背柴草了。我可以用车把你带到西边有林子的地方,在那里砍满满一车树枝回来。我在西山顶上可以看到西边那片林子;太远了,看不清楚,只看到黑森森的一大片。还可以看到神湖的水在阳光下的闪亮。我真看到了,我保证那是片大林子,有的是树枝和干树叶。那时候我一定把你带去,拉满满一车柴草回来,足够阿妈烧一整个冬天的。那样你就再也用不着背了,也用不着捡牛粪了。哥,那样你不高兴吗?”
    “我高兴。跟阿妈说的时候慢慢来,别着急。别让阿妈着急。”
    “到时候我把尼姆也接去。那时她阿爸准同意她嫁给我了,你说呢?她阿爸早就说了,要把尼姆嫁给一个开汽车的,尼姆说她阿爸说话算话的——你说呢,哥?尼姆爱我,可她还是听她阿爸的;她让我无论如何都要去学开汽车。我能去开汽车,就能把尼姆娶到家里了。”
  “阿妈也喜欢尼姆,你跟阿妈说,她准会高兴的。不过说的时候要注意……”
    “我还要给尼姆家里拉柴草。她阿爸想的就是这个。我得给她家拉,不过说心里话我真不情愿。我不喜欢她阿爸。真不情愿。哥,你知道不情愿我也得拉,不然尼姆会不高兴的。我不愿意做尼姆不高兴的事,我愿意她高兴。”
    “你打算怎么和阿妈说呢?阿妈喜欢你,喜欢听你唱歌,你走了阿妈会想你的。”
    “那样我可以看很多歌舞了。你记得么,那次歌舞团来演出,我跟着他们跑了三百多里路,连续看了七场演出。要不是他们走远了我还会跟着他们的。看了七遍我还是没看够,他们演得太好了。他们就住在拉萨,住在冈底斯山的那一面。以后我可以常去拉萨看他们演出了,开上车就去了。听说拉萨有好几个歌舞团呢!还有藏戏团,还有曲艺队,还有话剧团。我每场演出都去看。哥,我也带你去看……我忘了你不爱看演出,那我就带你去看电影,到拉萨看电影。听说拉萨每天每天都放电影呐。你挺喜欢看电影的。”
    “顿月,你知道我不会唱歌。阿妈年轻的时候就爱唱。现在她老了就只爱听你唱了。”
    “哥,我真后悔没把中学读完,中学里学的地理课我全忘了。这下我要到各处去了,要是把地理课学好就好了。可惜我没读完,读过的又都忘了。唉!我只知道成都、西安、北京和上海,还有格尔木,剩下的全忘光了。我一直想看看海是什么样子,听说比玛旁雍神湖还大,比整个草原还大,一眼看不到边呢。听说用机器开动的大船一个月也走不到头呢。我太想看看大海了。哥,你就一点都不想么?”
    “我想。可是阿妈呢?阿妈会想你的。”
    “阿妈会想我的,我也会想阿妈的。”
    “阿妈会哭的,阿妈肯定会常常掉泪。”
    “我知道。”顿月说,“我知道。”
    牧羊犬不出声音地走过来,插到兄弟两个中间,懂事地蜷伏下来。说不上是不希望狗听他们谈话,还是该谈的都谈了,顿月再没有继续他的憧憬,顿珠也不再追问弟弟什么时候跟妈妈谈怎么谈。星星在头上慢慢移动位置,羊皮藏袍给夜露沾得湿漉漉的了。他们没有手表,但是他们知道天快亮了。
    这个晚上弟弟顿月显然有些兴奋,平时他和哥哥顿珠一样并不多话;不同的只是他爱唱牧歌,而且唱得好听。
    另一个晚上,来了电影放映队,大家都去看电影了。这次坐到羊栏附近的是顿月和尼姆姑娘。寒星寒月,天更清冷了,他们长久不说一句话。顿月其实不是个饶舌的小伙子。
    尼姆难得晚间出来一次,阿爸不让。阿爸不能不让她出来看电影。阿爸自己也看电影。那么尼姆就出来了,来到顿月身边。两天后顿月就要动身走了。


    顿月把新发的军用皮大衣披到尼姆身上,尼姆还是禁不住发抖,就是顿月搂紧她也仍然抖个不停。电影散场还早,阿妈和顿珠回来还早,他和尼姆还是钻到帐篷里去了。顿月伸手摸火柴要点酥油灯,尼姆把他抱住了。结果帐篷里一直黑着,而且一直没有声音。
    读者们一定猜到了,顿月如愿以偿,当了汽车兵。顿月当然是唱着歌子走的
十二
    在附近百里牧区,有许多关于顿珠的各种各样的传说。顿珠这个老实巴脚的牧羊汉子,居然成了这里的传奇式人物。
    乡亲们都知道,老寡妇曲珍为了供小儿子顿月读书,和大儿子顿珠吃了不少苦。现在小儿子出去了,还当了连长,曲珍没有白白吃苦受累。隔上两个月她可以收到儿子的汇款。乡亲们还知道顿月是个开汽车的连长。
    又开汽车,又当连长,顿月真是个有出息的。乡亲们都说早就看出小伙子有出息。
    那么顿珠呢?这个不识字的汉子,这个高大壮健又很少作声的汉子。也许这是不可思议的,然而乡亲们异口同声地作证,说他的确没读到书,他从小就拽着羊尾巴跟着羊群跑,他没有阿爸。阿爸是个过路汉子,阿爸只留给阿妈一夜温存和这一对双胞胎。连阿妈也记不得阿爸的样子了,阿妈只记得他左面颊上有条寸把长的刀疤。阿妈说他是个打铁的。
    说是顿珠和他的羊群曾经失踪了一个月,说是那以后顿珠就成了说唱艺人,他开始给乡亲们说唱《格萨尔王传》了。这是一部堪称世界最长的藏族英雄史诗,据研究学者们说,全部《格萨尔王传》有一千万或者几千万行。没读过一天书的牧羊汉子顿珠开始说唱这部英雄史诗了。这件事真的那么不可思议吗?
    一种比较流行的说法。顿珠和他的羊群误入神地,顿珠不知怎么就睡了,是睡在一块又平又大的巨石上(这个细节很要紧,请注意)。周围有很好的草场,也有很多野花。总之是块神地,像神山、神湖、神鹰和神鱼一样,传说带有藏民族特有的美丽的神话色彩。他睡了。
    然后他醒了,羊群还在安闲地吃草。他用手肘支起身子,浑身倦怠地茫然四顾,这时他发现这地方他没来过,从来没有。不过这里是天然的好牧场,水草丰饶,环境也美。
    太阳还高,他不着急,他想让羊群多吃一阵,而且他倦得要命。他又躺下来了。这次顿珠没有睡,没有睡意了。天像格外高远,空气显现出一种罕见的透明质,就像连续多天阴霾霉雨之后那样的清朗和透明。也有白云,丝丝片片的,宛如撕烂的哈达。他饿了,把手伸进腰间的糌粑口袋,把捏成团团的糌粑往嘴里大团地塞。那个黑点划过云片,径直朝下落,越来越大。是鹰把他当成了一具腐尸。转眼间鹰就扎到他的脸上了。顿珠猛坐起来,顺势拔出尺把长的藏刀。鹰给惊起,变线飞开了。云片更薄更烂,逐渐淡化了;鹰重又变成黑流星或快或慢在天空上划过。天蓝得叫人惊奇。
    顿珠起身到一处水泊,用两手掬了几捧清水喝,然后拍拍肚皮,好痛快呵!他突然想唱点什么,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他开始唱了。过去总是顿月在唱,他从不应和,默默干着什么。没有人知道他是否在听,他从来没有所表示,兴趣——还是没兴趣?
    这一次是他在唱了。他只是想唱,想不停地唱下去,而且——他在唱着格萨尔,唱着关于格萨尔的传奇故事。他毫不惊奇(这一点就足以使那些熟悉的人们惊奇了),仿佛他原就从师多年学唱这部恢宏的民族史诗。更使人们惊奇的,是他竟然对人们的疑问反而惊奇。他不能理解人们何以这样大惊小怪。在他看来,唱格萨尔王是他最自然不过的举动了。他为什么不唱,为什么不能唱呢?人们为什么要问是谁教他的呢?谁教过你吸吮乳头么?
    当乡亲和母亲说他失踪了一个月时,顿珠觉得像痴人说梦。阿妈怎么啦?还有乡亲们?阿妈瘦了,瘦得脱了相,这简直不像真的。早上出去的时候,他的糌粑口袋是阿妈给装的,阿妈笑盈盈的,阿妈好健康啊!顺心顺气,有两个好儿子的幸福的阿妈啊!可是现在。
    另有一些不那么流行的说法。
    顿珠顿月的阿爸是个打铁的流浪说唱艺人——他的真传骨血传给了双胞胎的母亲,顿珠是得了阿爸的真传,是天生天成的。这种说法倒似乎有一点现代科学——遗传工程学——的味道,只是仍然是一种超验主义哲学的思想方法。看得出,多数人是宁可相信神话的,虽然神话中更多唯心或唯灵的成分,但是它美。这类传说显然不宜掺杂太多的唯理成分。
    彻底的唯物主义者对凡此种种传说都付之一笑。他们有比较令人信服的解释,说这不过是艺人自己为渲染民族史诗和其自身的神秘而故意编出这许多奥秘的,说汉族无法理解藏民族那种与宗教、神话以及迷信杂揉在一起的崇尚神秘事物的原始意识;说藏民族天生就是产生优美神话的民族,正如他们天生崇尚各种精美的雕饰——镂银藏刀;金玉耳环、戒指;各种珍宝、桃核、骨刻的珠串;多种头饰、发辫;多种服饰;织花地毯、卡垫,不一而足!
    反正顿珠自己知道。他知道这是否神话;他知道自己是个铁匠的儿子;他还知道自己怎么就唱起了格萨尔王。他虽然不懂哲学及其五花八门的概念,但他会唱,会唱这部世界最长的藏族的英雄史诗。他看不出这有什么值得如此大惊小怪。后面自然还有关于顿珠的故事。
十三
    尼姆为顿月生了一个男孩。顿月收到尼姆捎去的口信没有?这不好说。顿月没给她写信,尼姆盼着的信没来;尼姆以为他准会来信。顿月把她忘了?
 总之顿月没有信来,没有回来看看儿子。尼姆曾经捱了阿爸的咒骂。很怕人的咒骂。阿爸是个虔信佛教的老人,从来到这个世界那天就开始膜拜释迦牟尼。他中年得女丧妻,性情格外孤僻乖戾,酒喝得很凶,一天里很少有清醒的时候,而且他心地狭窄,习惯斤斤计较。
    尼姆生了私孩子,他骂,他绝不原谅,因而对着他的偶像诅咒女儿,酒喝得更凶了。尼姆只好搬出去住,在远离阿爸的地方支起一顶小帐篷。一个女人带着一个孩子,生活可想而知。
    没有人知道孩子是顿月的,尼姆没讲过。她似乎有几年没说话了,没有人听见她说过什么话,也许她说过,对儿子,对她那群羊和那只卷毛蓬松的牧羊犬。还有可能在一人独处时自言自语,只是没有人听她说过什么。她过分地离群索居,以至使多数乡亲甚至忘记了她的存在。
    她也回来,那通常是天黑下来的时候,她像躲避豹子似地躲躲闪闪地溜回家里。这种时候阿爸总是流着口涎歪倒在卡垫上,经常已经鼾声大作,而且吐得一塌糊涂。她不出声音地把呕吐的秽物拾掇干净,然后架起锅,烧上浓茶,再把阿爸搁到卡垫上躺好,盖上皮大衣,之后默默地对着冒烟的灰烬站了一阵,又像来时一样幽灵似地闪出帐篷,在黑处消失了。
    儿子可以到处跑了。尼姆仍然时常偷偷溜回家。只是她从来都是一个人回去,儿子不认得外祖父。三岁的孩子连一句话也不会说,这一定是完全离开了语言环境的缘故,他完全习惯于一个人玩,有时像成年人一样发呆。这个孩子很少对人感兴趣。无论是从他帐篷跟前走过的乡亲或路人,无论是他阿妈,谁都不能使他分神去看一眼。吆喝也罢,柔声呼唤也罢,结果都一样。他原来干什么仍然干什么,丝毫不会受到惊扰。
    那个晚上尼姆照例一个人在夜里去阿爸那里。天黑得有点怕人。她急急地出了门,用头巾兜住两颊。路上有点儿磕绊,没有碰到什么人。阿爸一如既往,早醉成一滩泥。她进去就开始收拾,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心里发急。天阴得实在反常,儿子已经睡下了,这之间有什么联系呢?尼姆确实心神不宁。锅里有冷茶水,今晚就这样吧,阿爸夜里醒来需要的就是这个。当然有热茶或温茶更好些,可是今晚的天气!她没有多耽搁,掖好帐篷的门帘子就往回赶了。天黑心急,她一路跌倒两次,这不算什么。走近自己的小帐篷时,她听到低沉而悸心的呜咽,是她的牧羊犬。她马上又看到更怵目的:帐篷门帘掉了,原来点着酥油灯的里间一片漆黑。瞬间,她突然知道完了,全完了。她知道自己为什么心神不安,为什么发急。当她从怀里摸出火柴擦燃时,那个大约三秒钟的光明使她身子发瘫,她就地坐下了,好半天想不起该点亮灯,该把血肉模糊的牧羊犬抱进帐篷。可怜的畜生,它断了一条腿和两根肋骨,上颚的毛皮给抓豁了。后来,它居然活下来了。
    是熊。
    她也说不清,为什么她借着火柴光亮看到儿子安然人睡时竞全无惊喜和庆幸的感觉,她不该庆幸或者惊喜么?她只记得浑身瘫软下去了,她不记得自己这样坐了多久。后来还是狗的呻吟呜咽提醒了她。它是这个家庭里的第三个成员,现在是它的痛苦使她清醒了。只是她永远闹不明白,熊怎么能和儿子相安无事?牧羊犬的伤残,翻倒在地的酥油桶和摔碎的茶碗,这许多在夜里肯定很刺激的音响竞没有使儿子醒转过来,尼姆知道儿子听觉正常,很正常。
    这以后,每当儿子睡下,尼姆都就着跳荡的油灯长久地守在儿子跟前。她看着儿子的厚嘴唇,看着儿子轮廓粗糙的脸型。她努力去想很久以前她和顿月共有的那个夜晚,去想那以后她发现自己怀了孩子的种种感觉。她努力想回忆起顿月的相貌和他仅有的那次粗暴(多么令人回味的粗暴呵),可是不成,她什么也回忆不起来;不成,不成了。于是,她又努力试图俯身从眼下这个小家伙的睡相上找出顿月的影子,也不成,她不禁惊奇了。
    她奇怪儿子居然像顿珠。笨拙,反应相当迟钝,脸廓尤其显著。顿月可不是这种样子。她想不出道理,也不再费力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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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牧羊犬终于痊愈了,这个三口之家又以过去的形式度过了一段重复的时间。
十四
    顿珠成了说唱艺人之后,同时也还是一个羊倌,还是个孝顺儿子。他和阿妈不识字。每次邮递员把汇款单交给他时,都告诉他简短附言栏上写着的话,诸如:阿妈买点好吃的,别舍不得花钱——我在这挺好的,部队番号保密,不要回信了——我现在是班长了……我现在是排长了……我现在是连长了……我还在开车……部队任务紧,请阿妈原谅我不能回家探望云云。顿珠每次都一字不误地记下来转述给阿妈。阿妈挺知足的,娘俩也就不用多惦记了。
    尼姆的事顿珠是否多想过,不得而知。大概只有顿珠知道顿月和尼姆有恋情,然而这不能使顿珠因此就认定尼姆的私生子就是弟弟顿月的。牧羊汉子顿珠不可能潜心计算尼姆生产距顿月离家整整九个月,他知道的简单事实是尼姆在顿月走后很久生了一个私孩子,谁知道是哪个的野种呢?另一个人所共知的事实,是尼姆的阿爸因此把尼姆赶出去了。她阿爸咒她,骂她,到死也没原谅她(他是在某个上午在自己的帐蓬里被邻人发现的,身子硬了,仍然带着酒气)。顿珠还知道那个从不说话的男孩子从熊掌下脱生的故事,那孩子有五六岁了,长得粗大笨拙。尼姆赶着羊群出去的时候,这孩子总是拽住某只大羊的尾巴跟上去。与孩子为伴的只有牧羊犬、羊和鹰或者其他鸟儿。这些顿珠都是知道的。
    现在,就是白天放牧的时候,仍然有人凑在顿珠的羊群附近,听顿珠说唱那些又古老又亲切又悲壮的故事。时间久了。再没有人问顿珠是怎么学会的,跟谁学会的;顿珠的关于格萨尔王的故事,自然而然地成了这里的藏族牧民们自古以来的生活的有机部分。
    如果顿珠不健忘的话,他肯定记得顿月走前的晚上那些愉快的憧憬。如果他富于联想,有足够的浪漫气,他肯定会设想在过去的这些年头里,弟弟顿月开着汽车不止一次地去到成都、西安、北京和上海这些地方。开始带着一班人,后来是一个排。现在是一个整连,幸运的顿月啊!顿月应该看了几百场演出了吧?有内地的,也有拉萨的,他一定不会错过任何机会的。顿珠最知道弟弟了。
    也许顿月已经跑遍全藏了。日喀则,阿里,拉萨,山南。对了,还有昌都。他追过大群的黄羊吗?一定追过的,就是轧了千把只也说不定,他是个多么好玩的家伙呵。
    还有,为了到各地开眼界,顿珠想顿月肯定会把什么地理课重新好好学一学。顿月是个肯学习肯动脑筋的,顿珠知道自己不如弟弟。    
    现在顿珠和从前一样,利用闲暇到处拣牛粪,到处弄柴草,从老远老远的地方往回背。顿珠一定还记得弟弟的许诺,等着弟弟开汽车回来,带他到西山西面老远的大林子里拉满车的干树枝干叶子回来。那里是太远了,乡亲们没有一个人到过那呢。
    还有,顿珠是喜欢看电影的,他是否同时期待着弟弟开车送他到拉萨看电影呢9
  也许吧,什么都是可能的。
    然而——
    尼姆呢?顿月走前讲的关于尼姆那些话?顿珠并不健忘,他记得,全记得,那么
    我不知道那么后面该是什么,删节号?或者一些可以连缀上下文的文字?我不知道,我找不到合适的东西,因为结果大出我的意料。我尤其不知道该用什么伦理道德标准去衡量这个结果。问题明摆着清楚。顿月对于尼姆是失踪了,对于顿珠正在纵横驰骋于自我想象。尼姆对于顿珠,是某个野孩子的母亲(她早已不是弟弟顿月的恋人了),同时又是一个年龄相近的女人;尼姆不丑也不算老。就这些。
    是这样,尼姆水葬了阿爸,之后在河边站了半天半宿,据说她没有掉泪。周年过了,她找到顿珠,顿珠正在捡牛粪,冬天就要到了。没有人知道尼姆对顿珠说的什么,也许就是“跟我结婚吧”。或者“把我娶到家里去吧”这么简单又直接的一句话。尼姆好久没说一句话了,她一定不会讲更多的。我想。反正她和她那拽羊尾巴长大的不说话的儿子一起和顿珠家合了帐篷。真想知道顿珠的阿妈对这件事作何感想——读者知道,那是她老人家的嫡生孙子,她该不会把孙子当成一个小野种罢。
十五
    故事到这里已经讲得差不多了,但是显然会有读者提出一些技术以及技巧方面的问题。我们来设想一下。
    A.关于结构。这似乎是三个单独成立的故事,其中很少内在联系。这是个纯粹技术性问题,我们下面设法解决一下。
    B.关于线索。顿月截止第一部分,后来就莫名其妙地断线,没戏了,他到底为什么没给尼姆写信?为什么没有出现在后面的情节当中?又一个技术问题,一并解决吧。
    C.遗留问题。设想一下,顿月回来了,兄弟之间,顿月与嫂子尼姆之间将可能发生什么?三个人物的动机如何解释?
    第三个问题涉及技术和技巧两个方面。
    好了。先看C。
    首先顿月不会回来(也不可能回来,排除了顿月回来的可能性,问题就简单了),因为他入伍不久就因公牺牲了。他的班长为了安抚死者母亲,自愿顶替了这个儿子角色;近十年来他这个冒名儿子给母亲寄了近两千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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