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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来世之夫-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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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物质条件下与沈澜同住一帐,哪怕是窝在角落里也应该会舒服吧?可实际上,沈澜的主帐是比普通的士兵大个两三倍,但里面的布置极其简陋,一张简易交床(就是一种折叠的木床)和行军毯,一张原木桌,放置他放盔甲武器的架子,和堆着地图类杂物的箱子。
没有粗犷的装饰品和明亮的火烛,只有油灯两盏,顶多火苗大点。没有夜读兵书,红袖添香,只有一堆翻来复去看的羊皮地图和眼神怨恨的“小兵”一名在奋力工作。
也不知道那些地图有什么好看的,反正沈澜每天回了帐,吃喝拉撒完毕,就是趴在地图上看,看得还相当认真,有时还有几个将领来跟他商量什么,说着方初晴不懂的军事术语。
他有四个贴身小厮,不,到了军营后应该称为四个贴身亲兵,有三个小兵,共用一个安在主帐旁边的小帐里,每天轮流站岗。第四个小兵,也就是方初晴,是顶替了那个因失职而自裁的小兵的。她是贴身的贴身,就的侍候右师王大人,每天结束一天的行军行程,她要先去刷马(沈澜的、她自己的,还有根本不负重,每天在队伍里溜达的马爷爷:桃桃和萌萌)累个半死时伙头军的晚饭就做好了。虽说 右师王大人不讲究吧,但毕竟不像普通士兵那样只是每天吃干粮就着肉菜粥,好歹有两盘没滋没味的菜和几块干肉,酒是没有的,因为行军中不得饮酒,这是军规。
她得服侍主帅吃饭,完了自己就没什么胃口了,虽然这主帅不着调,放着好饭不吃,非要抢她的那份普通士兵饭,他自己那份每天倒半份给她,但她还是不怎么吃得下。就这样还不算完,饭后她得帮主帅大人擦兵器和盔甲,坐在角落里一擦两个多小时,看几位保家卫国的栋梁人物研究军事命题,她的眼睛中露出崇拜和忠诚的神情,实际上是心里念着自己命苦堪比小白菜,盼着这些将军们快点滚蛋,她她洗洗睡下。
她得到的唯一好处是,她不用站岗,侍候马车中人的活也是那三个亲兵轮流做的,她不用插手。冷眼旁观,看亲兵们倒马桶时,都把脑袋扭到不能扭的角度,而且一幅恨不得自己的鼻子烂掉的样子,可见那“杂物”的味道是相当惊人的。
而大江国历是和中国农历相同的,所以五月已经酷热的时节,虽说越往北越凉爽,但穿着整齐的军装骑一天马,还是会出一身汗,不过行军中条件有限,她又是个女的,不能像普通士兵那样找个小河沟就脱了衣服跳进去,每天只是擦擦身,这么多天不洗澡,感觉头发都臭了。
还好沈澜每天睡觉前巡视营地的习惯,不然他们住在一起,她哪有时间和地点简单做下个人卫生。
她女人的身份目前是保密的,还好士兵们的软甲,帽子和适当的化妆掩盖了她真实面貌,但这也让她每天热得难受,身体负荷较重。在这样的条件下,她本来有些担心沈澜会不会骚拢她,希望睡得警觉些,可每天都一倒下就睡得像死猪一样。第二天要沈澜用靴子尖轻踢,才会醒来。
“你昨晚打呼了。”是由大人皱着眉抗议。
贴身卫兵甲根本不理会,心中却骂:个不懂得怜香惜玉的!个没有绅士风度的!你敢情睡的是床,老子我可是每天把行军毯铺在地上睡的。每天累得像臭贼一样,晚上还睡不舒服,怎么会不像死猪?除了重了初斯在破庙的几天,她不管在哪个时空也还没受这种罪呢。其实那时也比现在好,至少不用干活呀。
她真想告诉天下的姑娘们,别迷恋白马王子,那厮只是个传说。外表看,沈澜绝对是个让从八岁到八十岁的女人迷醉的人物,身材魁梧、相貌英俊、银盔银甲、跨下是一匹罕见的高头大马,(极为神骏而且真的是白的)气质超群、威武高贵、英气逼人。就连他手中的武器都特别帅,有点像吕布,箭壶。。
第四十二章节 没办法洗澡
可是晚上回帐脱掉衣服,白马王子也照样一身臭汗,里衣全湿透了,头发脏兮兮的,那耀眼的盔甲如果不是她每天擦拭,还不知肮脏成什么样呢。那兵器也死沉,虽然她理解上阵杀敌和行走江湖的大侠们不一样,用的武器都有点分量,但轮到抱在怀里做清洁的时候,崇拜之情就变成怨恨了。
不过凭心而论,所谓帅哥,就是脏也脏得有型,就好像沈澜打绺纠结的头发看起来像发型故意弄的,衣服湿透贴在身上。。。。
某亲兵甲坐有角落里流着口水看了一会儿,直到大卫雕像似的男人转过头来,不耐烦地道,“我嘴里闲得慌,快给剥瓜子儿!”
瓜子儿是沈澜自己带的,方初晴有理由相信他之前出征时绝不会带这个东西,这次是特意为折腾她才备下的,于是主帅帐内常常会传来轻嗑的声音,有不知情的士兵通过时,还会互相疑惑地问,听,是什么动静?王爷帐进里不是进了田数吧?
就这一连过了半个月,终于快到北境要塞了,方初晴对江国的面积大小没什么概念,但和政城位于大江国中心,北境是极北的边界之地,由他们行进的距离和时间上来判断,大江国没有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那么幅员辽阔,但绝对比日本、韩国要大得多。
但马车中的人是谁呢?这么神秘,还需要沈澜每天探望,站在车边说半天话,像是请安似的。不是江无忧御驾亲征吧?可是没理由呀,两国并没有交战,若说偶有磨擦的话,那是常事。皇帝以万金之躯,也不可能随便就离京出塞,那是谁跟在队伍之中呢?
“马车里的人是谁呀?”这天扎了营后,方初晴终于忍不住好奇了。
“一个笨蛋。”
沈澜没好气地回答,“你不该多嘴,不问,不怀疑,绝对服从,是军中的纪律。”他说着指了指桌上已经空了的小白瓷碟。
“我又不是你的兵!再说,我捏瓜子捏得手疼,剥不了了。”方初晴累了,氢也没好气,“二爷如果不嫌脏,我给你磕?”
“你这是亲兵对主帅的态度吗?”沈澜啪地把地图摔在桌上,极快的瞄了一眼方初晴的手,看她平日白白嫩嫩的手此时黑乎乎的,再看她不过几日就瘦削的身子,变尖的下巴,莫名其妙的有点心疼,恶声恶气地道,“快点在本王面前消失,趁我还没改变主意要抽你几马鞭!”
方初晴哼了一声,没动,因为潜意识里知道沈澜绝不会打她,“不用二爷抽,过几天我也死了。”
沈澜一皱眉,很严肃地问,“你这几天发现了什么?”
方初晴摇摇头,“我是说,如果我再不洗澡,就算不脏死,也会生出虱子,然后被活活吸血致死。”
沈澜暗松了一口气,表面上却仍然摆出微微厌恶的神色道,“真麻烦。明天过了越高滩,有个小湖,到那边洗吧。现在赶紧滚走吃东西,别耽误本王的正事。”
真难侍候,一个奶娘,身子也太娇贵了。他每天省下自己的那份比较好的饭食给她,她怎么还挑挑拣拣地不怎么吃?瘦成这样。那个。。。。嗯,倒没瘦下去,还很丰满。
方初晴根本没注意到自己被人家的眼睛吃了一回豆腐,只是又哼了一声,端着食盘走出了大帐,半点没有尊敬主帅的样子。今天扎营得早,现在草地上既凉快且还没多少蚊子,如果要晚一会儿,山蚊子凶猛之极,就根本待不住人。真不明白那些电影电视剧的编剧有没有常识,经常安排男女主人公月下坐在草地上的爱情戏,难道当蚊子是不存在的吗?
而沈澜目送方初晴走开,心里乱成一团,也不知是什么滋味。有点气,不过又觉得好笑和好玩,还有些恨恨的感觉。全部北军四十万人,他所有的女人,包括苏味在内,没一个敢这么对他说话,她为什么就能放肆得如此自然?可偏偏他对她却发不起脾气来,看来人真是天生贱骨头。
其实天天跟她泡在一起,他也难受。因为作为小兵,不可能一人一帐,为此他才留她在身边,怕她被别人发现身为女人的秘密,更怕有人侵扰她,到达要塞后,她才能恢复“皇上信使”的身份。而为了不让人怀疑她确实是他的贴身亲兵,他还必须派她做些亲兵要做的份内事,并不是故意为折磨她。当然,呃,除了剥瓜子那事。
说来也难为她了,这样的行军对女人来说太辛苦,何况为了掩饰身份,她也得穿上轻甲军服。大概因为辛苦,晚上她睡得极度肆意,横躺竖歪,多少次无意无意间春光乍泻,那番纯真诱人,格外动人心魄,害得他用尽定力才没有监守自盗,好几次走到她的行军毯边傻站着,然后又走开,没有直接吃掉她了事。
他从来不是正人君子,再说方初晴也不是不经人事的少女了,照理说应该不会太介意,说不定她也不行了,可不知为什么,他就是没下手,虽然心里想得非常非常厉害。
这对他是一种折磨,所以他也盼着快点到达要塞。只是越高滩。。。。想到这儿,他冷笑起来。
第二天一早,部队拨营,开始一天的行军。方初晴虽然不懂军事上的事,但看得出今天队伍是分批行进的,一个个团队之间分隔得比较远,可又可以相互照应、头尾兼顾的范围之内。
好奇之下,她低头询问与自己并骑的,沈澜的四亲兵的头目张扬。
张扬年轻帅气,为人温和,因为总挂着两个黑眼圈,方初晴给人家起外号叫熊猫。虽然全大江国没人知道熊猫是什么东西,但其他三个亲兵是知道方初晴的身份的,对她态度友好,她随便叫,人家也没有生气,后来倒把这外号叫响了。
“脑子好使。”张扬一挑拇指,“一点军事常识也没有的人能看出这些,绝对算是聪明人。你看看前面的出口,就知道为什么会如此了。”
第四十三章节 自杀式袭击
方初晴学孙悟空那样手搭凉棚,往前面一望,见到前面的出口蓦然狭窄长山路,两侧全是绝壁,就是那种特别适合自杀的悬崖峭壁,而中间是一段狭长山路,像是专供埋伏用的。看到这情况她就明白了,为了防止中伏,这十万跟沈澜回京修整的大军在分批通过这个山口,这样万一真有埋伏, 中间的团队可进可退,不会造成人员阴塞,已经通过的和还没通过的军队还可以前后支援。
“其实你发现了没有?王爷的亲卫队不在队伍中。”张扬得意地说,好像沈澜会带兵,懂兵法,也有他一分功劳似的。
方初晴东张西望,纳闷道,“是哦。他们去哪里了?”那可是沈澜亲自训练的亲卫队,人数不多,只三百人,但每个人的战斗力都是以十挡百,骁勇异常,单人是武林高手,组合起来就更加可怕。
听说,他的亲卫队在战场上,只听他的指挥,不管冲进什么敌军,都如狼入羊群一样,属于令敌人闻风丧胆的那种。这让她想起电影《300》,而且她还听说,北军中习武成风,都以顶替进入亲卫队为荣。所谓顶替,是指亲卫队的人员损失,可偏偏他们伤亡很小,筛选又严格,所以很难讲的。估计比在地球中国的清华北大还难进。
张扬瞄了两眼山壁,神秘兮兮地低声道,“这里是江国的地盘,但因为已经接近边境,所以要提防有小役敌军分批潜入,造成我大军伤亡,所以每回路过越高滩,亲卫队都在头一天就绕过山坳,登上崖顶。这样一来,就算有埋伏也解除了。下面这样行军。不过是为了保证万无一失,王爷用兵果断,悍不畏死,但平时却谨慎,很保护手下的,绝不允许非战斗减员。”
方初晴点了点头,终于确信沈澜这个人有很多优点,比如在业务上就很强,很能服众,打仗杀人技术好,而且工作认真。怪不得他的老板江无忧那么喜欢他,就算他平时当个刺儿头,无理也不计较。
因为有这样的英明领队,她倒不怎么担心会中埋伏,好好欣赏了一下山间美景,慢慢跟着大队走出了山口,在一处水滩边扎营。
越高滩是一处水草丰美的水滩,极为宽阔,别说十万大军,就是四十万大军同时也待得下。左侧是一望无际的水面,前面是视野良好的山路,后面是那个隘口,三面没有遮挡,是很难设伏的地方。唯右侧有一片树林,显得有些神秘,令人不安,但第一批通过山口的队伍已经搜查过了。
大概是就快到达目的地,又因为绝不担心被袭击,所有的士兵都跟方初晴一样,悠闲轻松,马儿们在水滩处吃草喝水,伙头军在树林边埋锅造饭,要不是因为北军纪律严明,不许在行军中说笑打闹,估计这就是哪学校出来春游的气氛差不多了。虽然这学校的人是多了点,足有十万众,也因为人多,相互又要保持一定的距离,只一批批通过山口就用了足足一天,所以就在越高滩上休息了。
这边水气沛然,小环境气候良好,方初晴本一直忍着不睡,打算趁机夜里士兵们都休息时到水滩边去洗洗头,好好凉快一下,哪想到沈澜也不睡,一直闭目养神,看她出来了,居然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
“干吗跟着我?”她有点恼火。
“水滩是你的吗?”沈澜看也不看她一眼,这话却把她噎得够呛。
随即,她发现今天的沈澜有点奇怪,,因为他虽然卸了盔甲,可手中却提着武器,还牵着本来拴在大帐门前的战马,好像,他是去滩边刷洗马匹和武器,可是她刚才明明洗过了呀。
正纳闷又郁闷,忽然听到树林那边传来一声尖啸,就像汽车紧急刹车发出的声响,方初晴知道那是示警声,不禁吓了一跳。天这样晚了,难道真有小股敌军潜入偷营?
“果然来了。”只听耳边的沈澜冷笑一声,似乎早有准备似的。
他没有立即发出命令,只一手提起还在发愣的方初晴,把她就近塞到一辆满载药材的大车这下,低声喝道,“好好叭着,不得允许,不许出来!”然后才提着武器,翻身上马。同时,张扬等三个亲兵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带着向个跑到大车附近,站的位置既不会令方初晴藏身之处太显眼,还隐隐形成包围保护之势,显然,沈澜提前叮嘱过他们了。
方初晴知道自己的斤两,也就老实地躲着,以“不添乱”作为自己最大的贡献。只见沈澜的上身虽然只穿了一件没怎么系好的中衣,反手提着兵器,但整个人的凛然气度丝毫不受影响,就算在黑暗之中,就算在火把明灭的一隅,也没有人能忽视自己的统帅所处的具体位置。所有听到示警声而从帐篷中钻出来的士兵,都不约而同地望向他。
“鸣号。”他对迅速赶来的传令兵说。
直到这时候,方初晴才明白,只有在意外情况下才能看出一只军队的真正素质,那些前一刻钟还轻松惬意地在水滩边乘凉、在帐篷内熟睡的士兵听到号角声一起,立即迅速回归自己的队伍,个个精神拌搂,占据了所有防守点,虽然军容不整,有的还赤着膊,光着脚,但全都拿着兵器紧张却有序,忙而不乱地排好阵营,提防有伏兵从四面袭击。
沈澜没有催动战马,贸然出击,只对那个传令兵再度说了些什么。于是那传令兵又吹起了长短不一的几声号角。昏暗中,军队各部听到号角后,即刻依令分出小队去支援树林那边。
纵观全局,整只北军就像一部超级机器,虽然庞大,但各司其职,各自配合,灵巧地进攻和防守,显得井然有序统一且充满力量,似乎不管是谁,只要敢于挑衅,都会被这部战争机器碾成粉!
方初晴赞叹着,对沈澜的警佩又多了一分。可就在这时,她突然感到头顶有异,抬头一看,就见数片黑乎乎的“云朵”急速飘来,再细看,却是数十个绑着活人的巨大纸鸢,不,依她看有点像滑翔伞,从附近的崖顶飘落。
“天空有敌人!”她大叫一声。
在她附近执行保护任务的张扬听到了她的喊声,立即向四处发出预警信号。片刻后,就听有“放箭”的指令传来,一排工箭手迅速就位。
滑翔伞毕竟不是战斗机,在空中的人一旦被发现,立即就成了活靶子,完全没有反抗的能力。所以当工箭手的一排雨箭射出,立即就有十几个飞人被射中。惨叫声从空中传来,伴随其中的还有爆炸声。也不知那些飞人身上装了什么,一碰到箭就爆炸了,空中立即飘洒一层诡异的“雨”。
不过,不是血雨,而是很多药粉。可惜天黑,地面上的人纵有无数火把和明亮的月光照明,还是当药粉落地,有一排士兵惨叫着倒地时才引起了注意。
“停!停!他们身上有毒药包!”有人喊。
他令堂的,居然自杀式袭击。
第四十四章节 魔鬼
明媚月光下,数十空中飞人如巨大的枭鸟盘旋,诡异莫名,又如飞蛾扑火,义无反顾地俯冲而下。
火把闪动的地面上,命令一道道传下来,士兵们以汗巾蒙住口鼻,有条件的还浸湿了。他们有序地向四周散开,距离毒粉远些,也不再放箭,而是盯紧天空,旦空中飞人落下,就将面临数百万剑加身的悲惨命运。
可那些空中飞人却似乎完全不怕,也似乎并不想多杀伤普通士兵的性命,而是集中向那辆神秘马车冲了过去,就好像定点跳伞那样,目的性明确。
“保护马车!”一片嘈杂混乱中,沈澜低沉好听又威严的声音清晰地传到每一个人的耳朵。可以方初晴看来,他发出的命令似乎晚了半拍,因为那些空中飞人已经完全降落在神秘马车的车顶和四周了。
到这时候,就连她这种完全不懂行军打仗的废物点心也睦出来了,今天晚上搞偷袭的人不是为了对北军造成伤害,事实上以他们的人数来说,错过了越高滩前面的山口就再不能成事。
刺客的目标就是那辆神秘马车中的人!
刚才树林中出现的人马肯定只是起骚扰作用,是为了吸引大军注意力的。估计目前已经被歼灭了,因为北军实在太强大了,敌国的正规军也不是对手,何况只是偷偷摸摸潜伏进来的小股部队?
对方肯定知道这个结果,但还是做出以卵击石的事,那边甘当诱饵,这边还玩自杀式袭击,显然是不惜任何代价,也要把马车 上的人杀死。他们是抱着必死的决心,当这种人疯狂袭击时,真的很可怕,再借着夜色和突然性,也真的很难阻挡。这从另一个方面看,也充分说明马车的人实在太重要了,值得用这么多人命去换!
可是从道理上讲,沈澜这种身经百战的主帅发出的命令怎么总是晚上半拍呢?这不可能,除非他是故意放水!但这又是为什么呢?如果马车中的人是大人物,他为什么不拼死保护?哦,他拼了,表面上拼得也很尽力,可她却总感觉他在敷衍似的。
装满药材的大车下,方初晴缩成一团,一边观察场上局势,一边胡思乱想,半点也不感到害怕,因为她看得出来刺客必败,她没有危险,但那辆马车就不然了。那些刺客根本不顾身后的杀机重重,无论手里有什么,全往那辆马车上招呼。长刀、重剑、暗器、身上背的毒药包、更多的是类似于标枪似的投枪。。。。
不到片刻,那马车 已经变成刺猬一样,别说马车中坐着人,就算是一只虫子,此时也被扎出无数个透明窟窿了。方初晴还隐隐听见女人的尖叫及惨叫声,极为凄厉,但她不确定声音到底是从哪里传出来的。
再然后,惨叫声和刀剑刺败肉中、骨头折断的声音又传出很多,最后,这个世界清静了,整场刺杀事件异常惨烈,刺客全部毙死,但持续的时间不超过五分钟。方初晴所亲见的场面,战斗的时间更短。
“打扫战场。”沈澜高高地骑在马上,向方初晴这边走来,像是巡视着自己猎场的君王。
“要检查尸体,调查刺客的身份吗?”一名属下问。
“不必。”沈澜冷酷地说,“到下风口就烧掉,免得污染了我大江国土。”
“要加警界吗?”另一名属下问。
“也不必,寻常预警范围即可。”那两人领命去了,张扬也不动声色的跟上,方初晴有理由相信。她刚才看到沈澜几不可见的使了个眼色给自己的亲卫队长。咦,有阴谋。
她趴在地上,像一只小乌龟一样,直到看到四只巨大的马蹄出现在自己面前,才仰望去,由于角度的原因,脖子差点折断,才看到高高在上的沈澜的脸。
“随我来。”他扔下三个字就走。
方初晴手脚并用地爬起来,屁颠屁颠地跟在马后面跑,一直来到那马车前面,看到有可疑液体,貌似血水从车中流出来,害得她一阵干呕,差点把晚饭吐出来。
她生长在和平稳定的中国,不习惯看到杀人的场景,虽然之前因为莫名其妙的被刺杀,见过血腥场面了,但她还是不能适应。虽然她不会当场尖叫失控,像某些恐怖电影里的女主角一样讨人厌,但晚上睡觉时必会噩梦连连,好几天才会好。
沈澜下马,“不是好奇马车 中的人是谁吗?本王就让你看看不服从的人会死得多么惨!”
我不看!我不好奇了!方初晴很想转头就走,但如果表面胆小的话,她就会输给沈澜了,以后还有什么立场在他面前倔强?所以她咬着牙,走上前去,表现得像是要帮助右师王大人清理现场似的。
鼓足勇气掀开车帘,可是却没敢睁开眼睛。
“你打算闭着眼下,在这儿站多久/”耳边传来声音,不知何时沈澜靠近了,近到他的胸膛差点贴在她背上,因说话而呼出的热气喷在她后脖子里,令她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一惊之下,她瞪大眼睛,车里的场景立即映入她的眼帘。她愣了,先是被吓得半死,而后又气个半死,加起来整个死透了,然后又被恶臭熏醒了,恶心得不行。
“如何?”沈澜似笑非笑,脱下中衣,赤膊上车,盖在“死者”的头上。因为“死者”身上穿着把脚都遮盖住了的长裙,所以整个“人”都掩盖住了。
学澜抱起“死者”,所用的力度刚刚好,看起来这个大体的女人就该是这个分量。他脸上的表情也很精彩,没有伤心,但有着被破坏了任务和被冒犯了尊严的恼怒。
“冲洗毒粉,烧掉这辆车,不准靠近!”他随口命令,之后抱着“尸体”,快步走回自己的主帐。方初晴这个亲兵甲牵着他的马跟在后面还好他的兵器挂在马鞍上,不然刀子拿不动。
一进帐篷,她就愤怒地问,“你这是玩什么花样/”
“我看你是皮痒,需要打几军棍冷静一下。”沈澜把“尸体”丢在地上,坐到桌边喝水。
他光着上身,皮肤上布满着汗珠,因为坐着,裤子绷紧,勾勒出健美的大腿肌肉,这模样被帐篷内微弱明灭的油光灯一打,就像是魔鬼。。。。专门诱惑良家妇女的魔鬼。
方初晴哼一声,别过头去。表面上是不服气,实际上是不想这美景占据了她处女的眼睛。
第四十五章节 草人
马车 中的人是一个草人,扎得非常好,四肢俱全,身段婷匀,穿着美丽的女人衣裙,脸上还粘上了眼睛和鼻子,头上甚至戴着假发。
本以为车里的人是活人,结果看到一个草人就够惊吓的了,可这草人脖子上还恶作剧似的挂着一个大白布条,上书:我是方初晴!
看到这些,某人已经气得七窍生烟了,但她随即就看到了令她更气,而且比较恶心的东西。
车里放着两只大桶,一只已经打翻看来里面装的是红色液体,因为有浓烈火的腥味,感觉至少是真正的血,比如猪肉鸡血类的东西掺了颜料和水。天这么热,那桶液体已经到了就要生蛆的边缘。另一只桶里面全是饭菜,已经馊掉了。
可怜的马,天天要拉着一只拉圾箱四处走。原来每天沈澜的饭菜,就是直接倒在桶子里,然后第二天一早,他的亲兵就来倒马桶,里面的东西其实全是因为闷热而坏掉的饭菜。马桶和饭桶是同一个,惨淡得那些亲兵倒马桶时,好像端着世界上最臭的东西。
“谁想出来的主意?”
“我。”沈澜难得的笑笑,看起来比较得意,“但草人是皇上亲自扎的。”
“用得着挂布条吗?这又是谁干的。”
“。。。。”
这么说布条的事是沈澜干的。
这也太不着调了!大江国果然倒霉,因为皇上和右师王是一个大变态加一个大阴人,她从第一开始的印象就没有错过。
“干吗用真血,多恶心哪!”
“做事务必仔细,不能给人留把柄,这是我的原则。”沈澜站起身来,“你以为,那个非让你死的人会不会一直远远的跟着观察?我们离开越高滩后,他又会不会来检查呢?一个杀人如麻的人,会分辨不出真血和颜料的区别吗?不过,到底是猪血还是人血,过一天半天就看不出来。”
“所以,我还得有坟墓?”方初晴简直无语了。
沈澜赞许地点点头,好像是夸她聪明,“那么多差点被砍成碎片的尸体,其中总有女人,代替你应该不难。”他慢悠悠地说。
“原来张扬是去寻找合适的尸体去了,找到后偷偷挖个坑,在士兵打扫战场的掩护下,浅浅埋下。等明天你在真正的尸体上郑重葬了草人就行了。想必,刚才马车 中有女人尖叫,也是你安排的手下在马车附近装出来的吧?”
“猜得对。今晚我会把草人变成草席的,这样就算要杀你的人挖开坟墓,扒出尸体,也会以为这些草是覆盖尸体用的。”
“哈,很好,计划周密,想到了各个细节。”方初晴咬着后牙说,“可是那人要杀的不是我,是桑青!”
“桑青?不是图玛吗?沈澜一愣,随即想到桑青可能是图玛的化名。
“这么做是为了救你。”沈澜看方初晴气鼓鼓的样子,不禁解释道,“你并没有死的事实是瞒不了多久的,可在没有彻底消灭幕后人对你折生命威胁时,你假死一阵就能获得暂时的平安,也能为我也争取一些时间。其实,我们也冒了风险,因为万没想到,对方居然以高空袭击。虽然结果是一样的,他们必须杀死你,但若不是你发现现得早,北军的伤亡数字会增加,现在应该在个位数,可如果毒粉的面积扩散就说不定了。”话说完,又觉得自己可笑,他沈澜做任何事,跟任何人解释过吗?
“我知道你是为我,所以。。。我半夜不会偷摸地杀掉你出气。”方初晴一边说一边往门外走。
其实仔细想想,她也就明白了。这一切都是江无忧和沈澜为保护她而设下的局,就连平时“虐待”她,也是为了让她不惹人注目,更像个平常的小兵罢了。为了保护她,皇上和右师王可说是绞尽了脑汗,这份情,她承了,只是她嘴硬,还有点难为情,所以不肯承认或者说句感谢的话罢了。
“去哪里?”沈澜问,感觉有些啼笑皆非。
就她还打算趁夜偷袭他吗?长年刀口上舔血、每天在地狱门口绯徊的日子锻炼了他,令他能在熟睡中也能感觉到危险的临近。
她真的动手倒好了。他可以立即把她拉倒在床上好好审问一下。顺便支一点“私刑”。在那种还必须况下就怪不得他了吧?
想到这儿,他突然感到了阵燥热。他已经当和尚半年多了,这在之前是无法想象的。开始是因为晴翠的事要解决,他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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