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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村庄的风流韵事-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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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这个她希望与之白首偕老的男人却只有短短的十几个小时可以与自己相聚了,如果还不能到达爱情的峰顶,或许,这一生,只能仰望,而无法体验登顶的快乐。那么,留下的不再是身心俱醉,而是写满了遗憾和无奈。她觉得她以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的心态想得未免过多,但她还是把爱情看作是圣洁的,过去是,现在依然是。以前保持少女的纯洁之身是爱情,现在献出少女的贞操同样是爱情。如果不是这样的生离死别,她会让这一刻来得晚一些,再晚一些,而且还要精心挑选是欣赏朝阳还是观看落霞。人生不如意事十有###,看来,对自己而言,真的不能再如自己想象的那般神奇和美妙了。她又不断地自我安慰,自己的行为是正确的,是一生无悔的抉择。

  她躺在林瑶怀里,轻轻吻去他眼角的泪花。这个男人,其实在她眼里并不是一个值得称道的男人,徒有一张冷酷的脸,却偏有一份温柔的心。或许,也正是那份冷酷,才让自己最终做了感情的俘虏,不用缴械,心已投降。她知道这些心理和行为在村民眼里是天大的笑话,会为所有人不齿,但她还是义无反顾地去做。为这个男人,更是为自己。她不想单纯为别人奉献什么,人,其实在很多时候,奉献的同时也在获取,或者说奉献本身就是获取。她愿意为她喜欢的人奉献,同时从喜欢的人那里得到欢乐。

  十七岁,花一样的年龄,但这个世界留给她的却不是花一样的年华。大人们的争斗,小孩子间的讥讽,在她心里埋下了人性可卑的种子。从李茂生到李有才,再从李有才到吕振山,所有这些她所熟知的男人没一个好东西,他们只是把女人当作发泄兽欲的工具。而现在,他凝视着身旁这个男人,无助的眼神让她感觉自己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者。那是一只待罪的羔羊,自己而成了拯救他的勇士。

  她有过美丽的向往,有时又觉得很颓废。老不看三国,少不看红楼,而她的枕下,却一直偷偷埋着一本《红楼梦》,诗词歌赋没学会多少,倒是记住了一句人生的谶语:“纵有千年铁门槛,终须一个土馒头。”人生无常,说不准哪天就完了。何况,活着,悲戚地活着的这些人,有什么意义呢?

  她不知为何要想这些,她也知道这样复杂的人生理念不该是这样一个女孩子所想。但她抑止不住自己不去想这些。毕竟,现在的她,正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甚至,比一般人走得更快更远。她想止住脚步,但已无法驻足。时间,已容不得她再徘徊,可以说,她已别无选择。她已经尝到了攀登的乐趣,而她知道,她就要到达爱情的巅峰了,那里会有最美的景致。面对诱惑人的美景,她要精心地品味,仔细地品尝。她不愿意只留下一床落红,而是真正的刻骨铭心,雕镂出最美丽的图案。她清楚,这事一旦传出去,在人们的眼里,自己就成了“破鞋”,甭说有没有选择爱情的权利,嫁不嫁得出去还是个问题。不过,她早就算计好了,她的爱情王国里只容下一个男人,有过一个就值得了。她纯洁的初夜要交给自己喜欢的男人,有这一个晚上就足够了。

  巧云姐出事的那晚,她隐隐约约听到了她们说的话,明白了自己真正的身世。她迷惑地在心里问,自己是不是正步娘的后尘?不管怎么,她认为,还好,娘还有过那样一段幸福的日子,要是从一开始就守着老木头,那才憋屈呢。

  她不愿想自己的将来,除不了愿意,就是觉得自己的前胸后背乃至全身都有小虫在嘶咬,令她浑身起鸡皮疙瘩。

  不,不是小虫,是那个男人的手在自己身体的敏感部位游弋。她全身上下像一团火,情感不可遏止地喷发了。随着一阵急促的颤栗,她觉得自己心脏停止了跳荡;不,是跳得更厉害了,她明显觉出胸腔似在擂鼓。她要窒息,要死去了;不,她只是觉得有一股强力在冲击着自己,说不出是什么位置,却让自己呼吸艰难。不知怎么,刚刚那么多坚强的信念在这一刻被冲垮了。她觉得身子在往下沉,一直往下沉,心内越来越空虚。她想控制自己,非但没能够,反而像银白的瀑布飞泻而下。她本能地抗拒了一下,又本能地迎合他。不用言语,无须表达。暗影里,她觉得骨头都酥软了。她的抵抗,她的迎合都那么微不足道,甚至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她只觉得整个身子还在往下沉,沉到一个未知的所在,烟雨蒙蒙,繁花似锦。

  一切都在她的想象之中,一切又都出乎她的预料之外。

  她觉得隐隐有些作痛,但从未有过的快意让她脑海里混沌一片。她在快意与痛楚的交织里呻吟,在狂暴和摧残的沦陷中呼号。

  她明白围城最终被摧毁,委屈的泪水和着满足潸然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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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春情余韵
春妮没有回家,一早醒来,她轻轻吻了吻熟睡中的林瑶,留下了一张纸条径直返回了农场。十几里路,走得轻松又沉重。她觉得完成了一件世界上最伟大的事情。她想把那床落满粉红花朵的床单抽出来,但还是犹豫了,那一位正在一片艳丽的色彩中做着最美丽的梦。

  她本想到车站为他送行,待她醒来,意识到那将又是一次悲怆的离别,便又改变了主意。村里那么多乡亲,自己不能太疏淡,又不能过分亲热,反倒是以这种方式结尾得好。她为自己又采取了一次果断的行动而骄傲。

  是的,骄傲。当我写着这些文字的时候就在想,春妮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女孩子?她的那些思想、行为是从哪里学来的?恐怕永远是个谜了。但我还是为她庆幸,为她祝福。我不知道将来的他们有没有结合的可能,但有这些,足以美好一辈子。

  来到农场,虽然地面还湿乎乎地,却聚集了一大片人。近前才明白,原来在开总结大会哩,而且台上发言的正是毓秀姐。她说不出现在是什么样的心情,昨晚的一切还在脑海里闪现,她觉得有些疲累,腹部一跳一跳地,有种微妙而奇异的骚动。她没有回到队列中去,而是直奔毓秀的宿舍,刚进门,就把自己扔上床,泪水像一条毛毛虫,顺着面颊向下爬行。

  她脑子里没有了时间概念,甜蜜、幸福,惆怅、落寞,揉合在一起。她仰躺着,把自己摆成一个标准的“大”字。

  她不明白,世间的这些事跟书上说的总是那么遥远,那怕只是一个普通的向往,在现实中也难以开花结果。她甚至记不清昨晚是怎么过来的,但她从林瑶那里感受到了女性的光辉和荣耀。一个男人的未来、希望、前途、远景居然是寄托在一个女性身上的。当时她听来觉得有些好笑,现在也不以为然。不过,她自以为的确是做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而这件事不在于事情本身,而是给将来蒙上了一层奇幻的色彩。

  她想起了自己的母亲,还有那个万里之隔的父亲和哥哥,而这些,比电影里的故事还要离奇。现在,自己又给这个故事增添了浓重的一笔。她的心头一阵颤栗,母亲那是远在千里之外,而自己这些事,就在自己的家门口。要是……她不敢想太多,心突突跳得厉害。如果真的怀了林瑶的孩子,将来怎么办?会不会也要像支圣、李茂山那样被揪上台批斗?而且,像这种情况,一定会成了全村乃至全公社人的笑柄,会成为家族的耻辱。昨天,为什么没想到这些?都怨自己太草率了,都怨自己太过激情了。只想到将来,没有顾忌眼前可能造成的恶果。

  她暗暗祈祷,不会出现危险,不会是自己想象的这种结果。但很快,另一种思绪又来缠绕着自己。林瑶走了,她不知道这是爱情的结束还是全新的开始。她盼望着这个社会好起来,不再有争斗。希望那个男人不是负心郎,会在安定下来之后把自己接过去,或者他重回秀水村,在农家小园里和和美美地过活。她不想制造什么千秋佳话,而是渴望实实在在、有条不紊的生活。人,没有一生的轰轰烈烈,自己需要的,也一样是平平安安。

  散会了,听上去吵吵嚷嚷。她觉得现在自己像个贼,在人面前抬不起头来。她也清楚没人知道昨晚发生了什么,但还是如芒刺在背,仿佛每个人都在用怪异的眼神看她。她打开房门,但没有出去。她想从人流里找到毓秀,可连她的影子也不见。

  她有些疑惑,毓秀姐明明看见自己回来了的。按常理,只要一散会,她会迫不及待地赶过来。噢,她又自我解释:毓秀姐跟自己不一样,她是带队的老师,一定还要商量一些别的什么事情。她又掩上门,恢复到“大”字形状。她突然觉得,这是一个特别舒服的姿势,人性最真实的一面在这个普通的造型中显露无疑。这不光是一个简单的体态,而是全面放松身心的最佳形式。她的心又回到了秀水村,回到了林瑶身边。她想象着,这个时候,他该起程了,村民们正在为他送行。她甚至想象到了他在车厢里挥手的霎那。当他一觉醒来发现不见了自己,会是怎样的感受?送行的人群中少了我他会孤独难过吗?车站挥手的瞬间,他会期望看到我的影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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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用说,这是一个注定伤痛的男人,他的生活已经给了他太多的磨砺,他能承受住命运带给他的一切。人有时候就是这样一种奇怪的动物,可以坚强到勇于同悲惨的命运抗争,却经不起情感上一丝一毫的波折。

  正胡思乱想,毓秀回来了,没有她想象的欢快,倒是一脸阴郁。不过,还是绽露出笑颜上来拥抱了她,关切地注视着她的表情。

  “春妮,你不是说要去送他的吗?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我又改变主意了。”春妮故作轻松,“我不想让车站那一幕太凄凉。我说过的,我受不了那些。”

  “小妮子,尽是歪想法。”毓秀勉强笑了笑,“这可是生离死别呢。到这时候了,还考验什么呀!”

  “才不呢。我就知道我们没有将来,还考验他干么啊?”春妮发现毓秀脸上隐隐有泪水闪烁。“毓秀姐,你怎么啦?”

  毓秀搂住春妮的肩膀。

  “我们女孩子,为什么就这么难?”

  这话正触到了春妮的痛处,陪着毓秀一起落泪。但很快,“扑哧”一下笑了。

  “或许,这样才是真感觉呢。”

  “瞎掰吧你!”毓秀也跟着扑哧笑了。

  “真的,毓秀姐,看你脸色不对劲。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是。”毓秀把嘴唇咬得紧紧地,“吕光明的父亲来了,明确告诉我就来相亲的。说他的儿子千挑万选就看上我了。让我想一想,三天内给个回话。”她边苦笑边整理春妮的发夹,“妹妹你说,咱们女孩子连这些事也不能自己做主吗?”

  春妮一乐。“毓秀姐,我倒是觉得吕公子风度翩翩,彬彬有礼,是个不错的人选。”

  毓秀揉乱她的头发,假装生气地撇撇嘴,“反正林瑶走了,你跟他去吧!”

  春妮调皮地一歪头。“我倒想呢,可惜人家吕公子对咱不感冒。”

  一席话,整个小房间里又弥漫出活跃的芳香。

  
第七十二章  为情所困
说了一会关于林瑶的话题,春妮趴在床上,双手支颐,定定地看着毓秀。

  “毓秀姐,你跟地个吕公子怎么样了啊?”

  毓秀仰躺着,两手交叉着埋进头发里,面无表情。

  “还说这个呢。刚刚就是那个吕主任来过,跟我谈了半天。”

  “嘻,人家是来相亲的呢。”

  “又胡说了。”毓秀一脸严肃,“其实,我倒是觉得吕光明这人真也没什么不好,可就是找不到感觉,这可能与我的心态有关吧。有些事,也难说,听说他爸爸是个老色魔,可又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

  “当然啦。”春妮抢过话题,“守着未来的儿媳妇,还能太放肆了啊?!”

  “说什么呢,失了身就不要脸了啊?说话没大没小地。”

  春妮沉下脸,嘴里咕咕哝哝,“真不该告诉你。尽来笑话我。”

  “那好。”毓秀坐起身,右手攥成拳狠狠击打在床铺上。“作为回报,我也向你介绍一下吕大公子。”

  春妮一下子来了兴致,凑到毓秀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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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听了他爸爸的话,我反有些可怜他了,觉得每个活着的人都不易。”毓秀轻叹一声。“他原本有个哥哥,刚过百岁就得麻珍死了,他妈跟疯了似的。又过了一年,才又怀上了他。出生以后,身体一直很弱。那个混乱的年月,他爸在外当兵,根本顾不过来,有次发烧就差点死去。为了好养活,他爸临走的时候就起他起了个名字叫‘二傻’,希望能镇住邪气。还好,不久全国解放了,他爸爸也就回来了。不幸的是,他爸爸又闹着要离婚,后来怕影响自己的声誉,才这么勉强维持下来了。”

  毓秀边说边观察春妮的表情,春妮隐隐约约知道一些,而这时,正专心地听着,见毓秀中断了话题,就着急地问:“后来呢?”

  “反正就这么一直闹腾着。可能吕光明受了这种家庭环境的影响,才下决心一定找个称心如意的。只是我有些不明白,那么多的好女孩子,为什么偏偏对我感兴趣?”

  “姐姐有沉鱼落雁之容,闭月羞花之貌,当然人见人爱啦!”春妮边说边躲避着毓秀的追打。

  闹够了,就又沉静下来。

  “不过我心已定,决不松口。”她见春妮有些不解,补充说:“春妮,你知道的,守着父母,是我一直以来的心愿,我不会放弃。”

  春妮似懂非懂,眼睛一眨不眨地直直盯着她。

  “好啦,不说这些啦。”毓秀长出一口气。“收拾收拾东西,明天就打道回府喽。”

  生活的变故总是不期而至。离开秀水村才半个月,又一个相处三年的同命鸟飞走了。毓秀不断自责,仿佛是有意躲在这里才不见似的。其实,不光春妮怕见那种分别的凄凉,连她自己也有些怕呢。何况,这又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返城,更有一种死别的悲壮。她怕自己脆弱的神经再也承担不起这些。当然,这并不是最重要的,而是为了春妮。这对难舍难分的恋人,就这么不得不被拆散了。从春妮的口中,她更感觉到春妮那份诚挚而火热的心。这女孩子,真是好难得。如果换成自己,根本做不来。在这一点上,春妮真的有点像她的娘了。可现在的秀水村,能容得下这样的行为吗?她不敢想太多,也不愿意想太多。她不期望过多的杂质冲淡了这份爱情的纯净和美好。她在佩服春妮的同时,也暗暗为她祈祷,好希望她们会有个美满的结局。她觉得这只是非常渺茫的期待,莫说将来两个人变不变心,就这环境,能容得下她们吗?

  由春妮,不觉又想到了自己。今天吕振山过来,实质就是来下最后通牒的。他是公社一把手,自然就可以一手遮天,连她未来的儿媳妇的取舍也不能例外。可越是这样,连对吕光明仅存的那一点点好感也抹杀掉了。有这样的爹,也难有多好的儿子。不管怎么说,她对吕光明还是第一次接触,所知不多。但这短短的十几天,我觉得吕光明倒是可信赖之人,那份痴迷也曾让自己心动。

  她不止一次告诉自己,自己的心在父母身边,这里所有的一切都将成为过眼云烟。何况,自己也说不上怎么才算得上真正的爱情了,可就是找不到心动的感觉,尽管吕光明那么执著而又优秀。

  她甚至有些羡慕春妮了,不管将来会是什么结果,但现在,她是实实在在地尝到爱情的甜蜜了。按理说,这样的事,一个女孩子是羞于出口的,而春妮不同,她毫不掩饰她的狂热。她想象不出人为什么会为一个“情”字缠绕到如此地步。为情所困,过去当她看到这四个字的时候总感觉那是虚无缥缈的,因为春妮,她信了。她相信天下有至真至纯的爱情,虽然这种爱情往往难有美满的结局。

  晚上,她和春妮拉到很晚很晚。她觉得春妮真正的长大了,成熟了。在很多方面懂得比自己还要多。要是自己也能从吕光明这里找到春妮的那种感觉就好了。那就在这里留下来,把爸爸、妈妈接过来,过无忧无虑的田园生活,这未始不是一种乐趣。

  想到这里,她不觉呵呵笑出声,把一样想着心事的春妮吓得一愣。

  “毓秀姐,中什么魔了吧?”

  “你才呢,”毓秀习惯性地拧一下她的鼻头。“小恋人刚刚离开,一点也没有悲伤的样子,反倒嘻皮笑脸的,跟没事人一样。是不是也把这个当成小孩子过家家了呀?”

  “才没呢。我才不会那么傻,把这么纯粹的感情当儿戏。”她调皮地眨眨眼,“我倒是想呢,我也写一本小说,就把你和巧云姐姐,凡是咱们的事都写进去。”她抿着嘴,白了毓秀一眼。

  “啊,我明白了。”毓秀高兴地一拍巴掌。“我说呢小妮子会勇于献身呢,敢情是为了体验生活呢。”

  “坏姐姐,又乱说了。”春妮扑上来,狠劲胳肢她,“再胡言乱语,看我不告诉吕公子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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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今夜无眠
又是一个难眠的夜晚。对春妮而言,昨晚的这个时候,搂着的还是那个忧郁的大男孩,而今,他早已到了千里之外;对毓秀来说,离家才半个月,命运似乎也在发生着巨大的转折。林瑶走了,丘比特之箭看上去也正摇摇晃晃,虽未击中心脏,却也伤及肌肤。令她庆幸的是,那个吕光明是一个谦谦君子,莫说强行做什么,连自己的手还没拉过一下呢。她静下心来时想,之所以没有找到春妮那种激情和奔放,或许,是少了肌肤相亲的缘故?

  明天就要分别了,她在心里计划着应对吕光明的特别举动,也想象着将来的日子他会有怎样的举措。她明白,事情不会因为这次分别而了结,而只是换一种形式而已。到那时,回到秀水村,必然会引起一番轰动。

  如果事情真的闹开来了,反倒不好收场。毕竟,吕主任属一方显赫人物,只要他看中的,答不答应恐怕都依不了自己。既然自己的命运掌握在他的手中,那返城的可能就微乎其微。她后悔这半个月的奇遇,可覆水难收,不可能从新来过。而且,她也感觉出来,事情似乎是早有预谋的,从春妮的话音里就能听出来。

  春妮的心里并不比她清闲多少,那蚀骨销魂的一夜非但没有终结那份感情,反倒使思念更强烈了。或许心理准备的还不够充分,或许对未来的忧虑还太多,她没有放开胆子恣意享受。毕竟,还只有十七岁,对风花雪月既有渴望,又多顾虑。其它的事可以大胆泼辣,在如此圣洁的关键时刻,少女的羞涩的涟漪自然而然地在心间荡漾。她不敢太放荡,怕那一个太小瞧了自己。但她的思绪却展开双翼飞向那奇异的园林,遍观所能想象到的绮丽景色。

  几乎就在同时,两个人提出到野外走走,灯影下,她们相视一笑。

  这是一个没有月光的夜晚,星星密密麻麻缀满天空。在这空旷的原野里,夜空是纯然一色地分明。小虫早已习惯了这样的夜晚,有一搭无一搭地奏着欢快的小夜曲,平静而安详。可是,又有谁真正懂得它们的心?毓秀和春妮来到那条熟悉的小河边,默默无语。往事,现实,一股脑儿填塞心间,虫儿们又懂得她们吗?

  或许,她们没有想到要说的话,或许要说的话太多,反找不出该说哪一句。夜是寂寞而宁静的,但她们的心却正翻卷着涛天巨浪。要是三年前,不,那怕只是几天前,春妮也一定还像个单纯的孩子偎在毓秀身边问这问那;而一觉睡来,注视着那个酣睡中的男人,她落泪了,也觉得自己不得已而长大了,内心里闪耀着母性的光辉。母性?想到这两个字,心里就有些害怕。不管怎么说,她不再是那个只依赖别人的小羔羊了,她有自己的主张、志趣和理想,虽然这种理想多么不切实际,想起来自己都觉得好笑。但她还是有种自豪感,她觉得自己是在走跟别人不一样的路,仅就这一点,自己就是勇敢无畏的,是不屈服于命运的斗士。呵,她会心地笑了,幼稚的心理让这种笑特别纯净,不带一丝纤尘。

  “春妮,傻笑什么?”

  春妮回过神来。



  “你怎么知道我在笑?”

  “你的心事,还能瞒过我?”毓秀自信地说。

  春妮自己也不知到底弄出了什么动静,竟然让姐姐把自己的心理也窥探了去。她隐隐透出一些不好意思,但暗夜又隐藏了她烧得透红的脸庞。

  “你们谁也瞒不过我。”缓慢、低沉,但在这只有小虫和鸣的空旷田野里,这声音无疑于晴天霹雳。

  毓秀和春妮同时弹跳起来。

  “你……”二人惊讶地捂住了嘴巴。

  “奇怪吗?”那一个语气平淡,“你们不是也一样?”

  春妮的心稍稍平静了些。

  “吕公子,夜半三更不睡觉,就来偷听我们说话啊?”

  “偷听?”吕光明仿佛是在嘲弄自己,“我可没有窥探别人隐私的习惯,何况你们也没什么背人的话啊?只不过白天睡觉,晚上巡夜是我的日常功课。”

  “啊?”春妮把小嘴张的溜圆,“那不成夜游神了吗?”

  “是啊,”那一个竟一副玩世不恭的神态,“人跟人不一样,我生来就是做神仙的。”

  “吕公子越说越让人听不懂了。”半个月的时间,春妮与吕光明已经毫无拘束,“你成了神仙,那将置毓秀姐于何地?”

  “瞧个死春妮,”毓秀凶巴巴地拽了春妮一把,“文绉绉地,恶死人了。”

  “还别说,春妮还有些道行。”不知是出自真心的夸奖还是暗含讥刺,吕光明言语一直冷冰冰地,“我正要找你毓秀姐谈些事情。”他又故作诡秘地一笑,“小妮子是不是也听一听长长见识啊?”

  春妮也在暗影里做个鬼脸。

  “毓秀姐要走了,吕公子终于靠不住了。”春妮也故意戏谑地一笑,“毓秀姐可要提高警惕,当心色狼。”

  毓秀摆出一副大姐姐的样子,“就你话多。”

  春妮嬉笑着跑开了。

  不过此时的春妮,再也不是不解风月的女孩子了。看到毓秀和吕光明亲热地说着什么,她的眼前又闪过林瑶。那张俊朗而又冷酷的脸,总是抹之不去。按时间来推算,他应该快到家了。见到他的家人了吗?他的家人还好吗?他会把跟自己的事情告诉父母吗?她的父母会接受一个农村的儿媳妇吗?嘘,她在心里暗示自己小点声。她似乎一下子明白了林瑶回家还不是确定自己的终身大事,他的父母还没有心情理会这些。管他呢,她又在心里安慰自己。不是已经早就做好打算了吗?从林瑶这里获取真爱,然后再随便嫁个人生活一辈子。即使这样,也比周围的这许多人多了一份爱,又不缺少生命的长度。

  她仰望夜空,璀璨的星星轮番向她眨巴着眼睛,不知是赞美她还是嘲弄她。嗨,连星星都是有情物呢,可惜,人倒是无情的了。为什么?这是为什么?

  她把视线收回,猛见眼前站着一个人,冷汗禁不住破肤而出。

  
第七十四章  晴天霹雳
是毓秀。

  她近前两步,直逼毓秀的眼睛。

  “毓秀姐姐,告诉我,那个了没有啊?”

  “哪个?”毓秀甩掉她的手,“越说越没人样了。”

  春妮只是嘿嘿笑。

  “我只是说,那吕公子再文静,也不拉拉手、拍拍肩什么的?”



  “就你懂得多。”毓秀简直是在狂吼了。很快,又尽量把声音放柔和些。

  “春妮,有件事我告诉你,你可不兴跟任何人说。”

  听出姐姐严肃的口气,春妮点点头。

  暗夜里,毓秀并没有看到春妮这个简单的动作。她抬头望了一眼灿烂的星空,唉叹了一声,仿佛是自己跟自己说。

  “咱们姐妹都在跟命运抗争,也还是争不过命去。”她收回目光,“你的那个林瑶走了,巧云那里还有个吕主任像个蚊子似的围着,随时可能叮一口。我这个最清心寡欲的也还是鸿运当头,半个月的时间,天上掉下个吕公子。”她苦笑了一声,“春妮,你说,这是上天对咱们的眷顾还是捉弄?”

  春妮听出毓秀声音不对劲,为了活跃气氛,她装模作样地摸了摸毓秀的前额,“毓秀姐,没受什么惊吓吧?那么文雅的公子,不会对你动粗了吧?”

  “哈哈,”毓秀狂放地一笑,“如果真是那样我还烧香了呢。”

  “那是怎么?”春妮抓住毓秀的肩膀,感觉她整个身子在抖动。“毓秀姐,你怎么啦?”

  毓秀尖利的笑声划破夜空。

  春妮又害怕又担心,把毓秀紧紧搂在怀里。

  二人沉默着走回宿舍,灯下春妮才看清毓秀脸色蜡黄。她不敢再出声,扶毓秀躺下,给她倒了一杯水。

  空气有些压抑,可春妮找不到合适的话来缓解这种窒息的气氛,忐忑不安地坐在床沿,迷惑地看着她痴痴地傻笑。

  春妮掏出手绢,拭去毓秀眼角的泪水,但那泪水更猛烈地涌出来。

  突然,毓秀猛地坐起身,紧紧抓住春妮的手,眼睛直直地盯着她。“好妹妹,告诉我,咱们做错了什么?为什么命运总是处处跟我们作对?”

  春妮惊恐地瞪着她。

  “有些奇怪是吧?”毓秀语调低沉,却又咆哮如雷,“你知道吗?你的那个吕公子,是个同性恋。”

  春妮只觉得脑袋“嗡”的一声,一时没转过弯来。好久,方清醒了些,似在自言自语,“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还好,”毓秀发出一声干笑,“他吕光明不是他爹,在最后时刻良心发现,道出实情。其实,我早就有种预感,一个生活在这种家庭的男人达到这种境界,不是一个伪君子,便是一个低能儿。以前,我一直认为我看到的是他伪善的那一面,狼的本性终有露出来的一天,没成想会是这样。”

  “那……吕主任知不知道?”

  “那还用说,”她的激怒化作一缕怜悯和同情,“他就这么一个儿子,他要传宗接代,他不愿意这样的儿子给他脸上抹黑,还公开立誓要找一个绝色的儿媳以显示他的威仪。也不知什么时候,我这只待罪的羔羊就落入了他的魔掌。他的计谋好阴啊,把我安排在这里,又把他的儿子调过来,整个一个连环套,不知不觉就把我绕进去了。”

  “好歹毒。”春妮的牙齿咬得咯咯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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