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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村庄的风流韵事-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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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爱情滋味
春妮扶着学校门前暗影里那株古老的家槐,目送人们三三两两地离开。她踌躇着走进去,毓秀正在收拾凌乱的残局。

  “妹妹,你到哪儿去了,吓坏我了呢!”毓秀一把搂住她的肩,生怕她再跑了似的。

  春妮露出淡然的笑。“这又奇了,我只不过出去一会就是了,怎么就这么操心起来了?”

  毓秀听她的声音不对,没敢多问什么。熄灭气灯的瞬间,她隐隐看到春妮的眼角挂着泪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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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妮大了,”她边收拾边在心里说。“已经不是处处把自己当偶像的小孩子了。她有自己的思想,自己的行为,再也不愿意受任何人的约束了。”

  整理好床铺,小桌上的煤油灯发出幽幽的光,她们的内心世界也在小煤油灯“啪啪”的跳荡中闪现。

  “毓秀姐,你谈过恋爱吗?”

  “怎么突然问这么奇怪的问题?”毓秀明知故问,“一定是恋爱了吧?”

  她料想春妮会竭力否定,没想到那一个只是咬紧了嘴唇,奋力地点点头。

  “你喜欢他吗?”

  还是点点头。

  “他也喜欢你?”

  春妮不置可否,呜呜哭出声来。

  “我也不知这样的喜欢是不是就是爱情,但我觉得我真的离不开他;可当他说出爱我的时候,我又怕了。我真的好怕会像菊花姐姐那么惨。”

  “那不同啊,”毓秀安慰地说。“菊花是被逼的,你呢?这不正是你希望的吗?”

  “我知道,”春妮擦擦眼睛,含泪笑了一下,“毓秀姐,我也不知道了。你教我啊,我该怎么办?”

  “他伤害你了吗?”

  “没有。我好渴望,可是,当他拉住我的手的时候,我又害怕了。我喜欢,我可更怕受伤害。书里说,男人都是用甜言蜜语来骗人的,一旦得到了,也就不再珍惜了。”

  毓秀笑出声。“小妮子,这是从哪里学得啊?歪理一套一套的。如果都像你说的那样,就都不用谈情说爱了,还是找个媒婆塞进花轿就得了。”

  春妮滚下床,搂住毓秀的脖子。

  “我跟你说真的呢,好姐姐。我一直希望爱情是这样的,可又好怕人家会说。更害怕他哄了我。如果真得受到欺骗,这一辈子不是跟菊花姐姐一样完了吗?我可不想那样。”

  “傻丫头,越说越离谱了。菊花是菊花,你是你。菊花是被迫的,可有谁强迫你了吗?”

  春妮把头偎在毓秀怀里。“我也不知道了。不过,好姐姐,你要帮我拿主意。还有——”她借着微弱的灯光看着毓秀清丽的面庞。“姐姐真漂亮。怪不得书上说‘灯下看美人’呢,此言不虚。”

  “长不大的坏妹妹,又胡说了。”毓秀推开她,“都恋爱了,该躺到别人怀里去。”

  “姐姐羞,姐姐更坏。”春妮故意搂得更紧。“我谁也不找了,就要姐姐陪着。”

  “姐姐才不呢,姐姐也要恋爱去。”毓秀故意拖着长腔。“只是可惜哟,没人喜欢我。哪像妹妹,温柔、体贴,又可爱,谁见了都想咬一口。”

  春妮又翻回到自己床上。“不理你了,越说越没人样了。”

  “好啊,那就别再说姐姐帮忙的话。”

  “那可不成,我就赖上你了,谁让你是姐姐呢。”

  也不知道折腾到什么时候,反正,话说了好久,说要睡了,两个人却又都翻来覆去的。毓秀完全理解春妮的心理,但她不好下结论,林瑶是不是值得托付终身的那一个。本来,像自己这样下放到农村的知青,都有一种临时的心理,没有谁打算过一辈子的。这个林瑶,她会在秀水村呆下去吗?如果真是那样,春妮也算做出了最好的选择,可是一旦只是临时的想法,那不是把春妮给害了吗?他可以一拍屁股走人,春妮呢,拿当地的风俗,她还能嫁人吗?可这些事不能说出来,处在热恋中的春妮,一定也听不进这些。一个人一旦被另一个人从精神上征服,是排他的。说多了,倒是春妮会跟自己翻脸呢。

  还有,这事,要不要告诉二姐?春妮在秀水村,算得上是新潮女子了,她不愿意走父母和现在大多数农村人走过的路。毕竟,感情是个人的事,特别是接触过外面世界的人,谁也不会让媒人像蚂蚱一样拴在一起。她从心底里佩服春妮,支持春妮,但仅仅这些就够了吗?二姐对自己这么好,自己也不能眼睁睁看着春妮跌倒了不扶一把。可怎么又说春妮是跌倒了呢?没准她追求的正是很多人求而不得的幸福呢。

  想想刚才与林瑶相逢的一幕,春妮又落泪了。此情此景,不是自己反复向往多次的吗?这正是自己渴望已久的爱情降临了啊!可当林瑶抓住她手的那一刻,她真的好怕,根本不是书上说的那种触电的感觉。或许,哪一刻,心思根本不在这上面,因为心存恐惧,所以不再有心思享受它的美好了。毫无疑问,她喜欢林瑶,她甚至梦里都想象着拥抱他的滋味。可是,当那只手伸过来,还是本能地退缩了。男人的表白都是那么直露的吗?男人的行动都是那么急促的吗?春妮有些不懂城里人了,是城里人的狡猾让她心里织了一层网,不觉过滤着些什么。

  虽然自己也想过,如果真的爱神降临,哪怕只享受一天,也心满意足,可那个男人如果仅仅是耍弄自己,感情不是白费了吗?那不是对自己向往的爱情最大的嘲弄吗?还有,这事,一旦传出去,在秀水村,是不是也跟几年前的李茂生和嫣红一样?不是没有这种可能。自己可不是李茂生,还要在秀水村活下去,母亲在秀水村也算得上是个明白人,可丢不起那个脸。想到这里,她又有些庆幸,她从那个男人那里抽出手,尽管会牺牲一点感情,但却保全了自己,保护了母亲。

  这样的事,只能胡思乱想了。对毓秀而言是这样,对春妮来说,又何尝不是如此?那么,事情该朝着什么方向发展?看来只能顺其自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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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爱情抉择
春妮毕竟是有识见的女孩子,有爹和娘遗传给她的基因,又有小说里偷来的灵感,所以当林瑶的手真的握住了自己的时候,她退缩了。不,不是退缩,是理智。没有人教她该以什么方式对待感情,母亲也没能够,但她知道这就是出自真心的爱,她懂得要让这份爱升值,就不该轻易地付出。这是她从书里学来的,邻居的叔叔是大队部的图书管理员,她凭借这一优势几乎遍阅了那里所有的馆藏图书,特别是那些违禁书,她更看得如醉如痴。

  是书教会了她那些男女之间的感情,也是书让她懂得了女孩子怎么才能保护好自己的感情。她自认为秀水村的男女在这方面没有谁比她懂得更多。她没有资格说,却有能力完善好自己。虽然那天曾经想过,只要拥有了真正的爱情,哪怕只享受一天也是值得的;可是,当真要身体力行的时候,就又不那么简单了。自己还是一个纯洁如玉的女孩子,一旦失身,就在他喜欢的那个人的眼里一文不值了。她忘记是哪位母亲教育女儿的那句话,虽说土了些,却是颠扑不破的真理:纯情的女孩子是金奶子,结婚以后是银奶子,生了孩子就是狗奶子了。女孩子的价值其实是掌握在男人手里的,要想让男人瞧得起,就得先保护好自己的女儿身。

  菊花和嫣红,哪个才叫爱?她常把两个人进行对比,没有结果。她心里清楚,菊花一定是动物型的,把爱情加在她身上纯属荒谬。嫣红当然也不会是,但仅就男女之欢来讲,她得到了,她得到的未必可以叫做爱情,但却一定拥有了爱情必有的成分。

  那个晚上,她想着这些的时候,不自觉地恨起自己来。自己怎么会跟她们比?可是,不跟她们比又跟谁比?这是一个连“爱情”这两个字都几乎消失了的时代,如果不是因为那些书,她也不知道世界上还有爱情两个字,而爱情是微妙到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感觉。她笑了,她觉得当小手从林瑶那些里抽出的一刻,她获得了真正的爱情,并使爱情升华。

  还好,第二天是星期天,两个人同时艳阳高照才醒来。醒来后又不愿早早起床,便继续未了的心事。不过,二人都能从对方的动作中知道已经脱离仙境,回到了人世间的正常思维。所有的迷惘都随着一阵鼾声化为乌有。她们睁开眼,对视了一下,同时微微笑了。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俺家小妹再也不是只会过家家的小顽童了。”毓秀打破沉寂,希望从春妮口里挖出更多的信息。

  “坏姐姐啦,就知道损我。”春妮面朝墙壁,假装生气的样子。

  这回轮到毓秀跳下床,爬到春妮旁边,扳过她的身子。

  “好妹妹,教我一点恋爱经嘛!”

  春妮索性一声不吭。

  “恋爱的感觉真的好美——”毓秀只管一个人抒情。“当公主沿着河岸行走,不小心让水打湿了裙子,娇嫩的公主哭了;一位英俊的王子恰好路过,莞尔一笑,轻轻拭去公主的泪水。他在向公主示爱吗?是的,王子向公主求婚了。公主甜蜜极了,可高傲的公主并没有马上答应,而是留给王子一个魅人的背影。”

  “别说了,别说了。”春妮捂上耳朵,“我不要听,不要听。”

  “你当然不要听,”毓秀故意奚落她,“听故事没什么意思,亲身体验才够味。”

  “你坏,坏死了。”春妮猛地转过身,越过毓秀跳下床。

  是了,毓秀看得出来,春妮不光个子长高了,还真成窈窕淑女了呢。要是自己是男儿身,也一样神魂颠倒的。

  她为春妮高兴,又有些惋惜。这个环境,这样的时代,春妮有自己选择爱情的权利吗?或者,即使选择了,未来的路又在哪里?几年的接触,她也知道林瑶是个可靠的男人,但他那家庭,跟自己的差不多,能保证给春妮幸福吗?即使没有资格返城,他会安心在秀水村呆一辈子吗?人都想决定自己的命运,可命运更多时候并不在自己掌握之中啊!

  为什么,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人跟自己有相同的命运?这样的处境何时是个尽头?她不敢想这些,一想,就有掉泪的冲动。也正是因为她思绪的转移,让春妮感到受了冷落。她弯下身子凑到毓秀面前,见她泪珠涟涟,别有一番风韵。

  春妮没有说话,而是重又躺在毓秀身边。“姐姐,我知道,你又想家了,又想叔叔阿姨了。我真的好担心你,也好担心林瑶。我知道你们都是好人,都不会在秀水村呆下去,可现在,该怎么办呢?”

  毓秀毫不避讳她的思家心切,但眼前的事实无法改变。她不知道爸爸妈妈羸弱的身体还能不能坚持到自己回去的那一天。是的,回去,那一天又在什么时候呢?

  想到这些,她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泪水一个劲地翻卷。“爸,妈,你们一定要坚持,等我回来啊!”她在心里低吼,浑身抽搐,全然不顾春妮在身边。

  春妮紧紧拥着她,这一刻,倒觉得自己是大姐姐了。

  直到阳光洒进来,毓秀才仿佛意识到什么,不好意思地下床洗了把脸,和春妮并排躺着说闲话。

  “秀水村也是我的家,但肯定不是永久的家,我的家在爸爸妈妈身边。”毓秀毫不讳言自己的想法。“我来秀水村这几年,最开心的是遇到了你娘和你。你娘给了我精神上的抚慰,你给了我姐妹间的欢乐。我觉得,命运虽然坎坷,但有如此机缘,这一生也算值得了。”

  春妮像看陌生人一样好奇地打量她:“毓秀姐,你这是怎么了?倒像是悟禅机一样。”

  “是,妹妹,”毓秀眼神迷离,话语幽幽。“我可不像你,无牵无挂,无忧无虑,敢爱敢恨。我不成,我得最大心愿就是陪伴二老,让他们安心度过晚年。能了却这桩心事,也不负爸爸妈妈养我这一回了。”她停顿了片刻,似乎在想着什么。“可是,我连这点也做不到,只能眼睁睁地想着他们老去而无能为力。”

  “毓秀姐,”春妮也一样透着无奈的眼神。“要是我能帮你些什么就好了。”

  “你现在能守着我,就已经很知足了。其它的事,不是你我所能解决的了的。”毓秀真诚地盯着她,一只手轻轻地梳拢她的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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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遭遇色魔
连毓秀也没弄明白,春妮为什么提出要到中学留宿几天。是像她说的学校宣传队有什么活动还是只为了躲避林瑶?

  非常时期,女孩子的心境就像六月的天气千变万化难以捉摸。昨天还在梦寐以求,而当梦境真要变成现实了,却又不自觉地躲避它。

  其实,春妮的内心好复杂。她渴望见到林瑶,甚至不止一次想象着与林瑶在一起的幸福滋味;然而,当幸福真的来临了,又有些下意识地恐惧。他真是自己喜欢的男人吗?那个男人也真的喜欢自己吗?即使这一切都是真的,这种喜欢,这种感觉能持续多久?得不到的时候满足于瞬间,而真正触手可及了,内心的期待便是永久。瞬间,只是一个记号,只有实质的变化,没有实质的意义,而只有永恒的,才算得上真正的爱情。如果能保证后者,她不在乎别人说什么,更不屑于别人的冷眼和口水。口水能淹死人吗?或许会,但春妮不怕。等到人们口水干燥,感觉无味了,也就只剩下属于自己的爱情了。只要拥有真正的爱情,她愿意为此付出一切。

  然而现在,她躲得远远地,不是惧怕爱情的降临,而是爱情来得太猛烈,让她无所措手足。何况,当那个男人的手越收越紧的时候,她感受的不仅有爱情,还有男人纯粹的欲望,而这种欲望不光林瑶有,任何一个男人都不比他差。李茂生抓住嫣红的时候,二流子对付菊花的夜晚,手的力量不会比林瑶小吧?

  她忍不住几次想回村,但还是咬牙坚持了下来。五天,整整五天,她都不知是怎么熬过来的。白天的枯寂和夜晚的孤独让她觉得自己无法离开这个男人了,自己的魂已经被他勾走了。可五天下来,她很骄傲,因为终于以自己的毅力战胜了爱魔。是啊,春妮渴望爱情,但也不是随意被爱情摆布的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享受爱情,却不能在性欲中泛滥爱情。如果真是那样的话,还能被称作爱情吗?想到这,她自己也不觉地笑笑。都怨“黄书”看多了,才会有这么多空洞到不着边际的想法。如果这些想法变成语言,在任何一个人面前说出来,不成了天大的笑话才怪。

  不知是不是巧合,那天她心急如焚地赶回秀水村,没有回家而是先来到小学校,她心里真有些想毓秀姐姐呢。不知怎么,见了面就好逗嘴,一离开就会有种空落落的感觉。在她心目中,没有谁能取代毓秀姐姐的地位。好在,在学校的那几天,还可以到巧云姐姐那里去看看。不过有一次还是让她大惊失色,那个曾到学校人模狗样训导她们的公社一把手居然是个人面兽心的色魔。当她冒冒失失地闯进巧云办公室的时候,那家伙正涎着脸对巧云做着什么。一时,三个人尴尬了好半天,她不想退出,她知道这个时候的巧云姐姐一定需要自己的保护。退出,就意味着默许了那个家伙的禽兽行为,就是自己将巧云推向了灾难的深渊。那个吕主任也只好斜睨了她一眼,但马上绽出一脸热情洋溢的横肉,煞有介事地对巧云打了个手势。

  “巧云哪,上面安排的那个剧目可要弄好喽,后天,县上领导要亲自过目。这可是关系到咱们公社声誉的大事,千万马虎不得。知道了吗?”

  巧云没有吱声,脸憋的酱紫。

  吕主任悻悻地溜了。巧云揽过春妮,嘤嘤抽泣起来。

  这个天真活泼的姐姐,一定是受到这个臭男人的欺负了。她把牙根咬得“格吱格吱”响,拳头也攥的紧紧地,可就是想不出什么办法来。

  “巧云姐姐,你为什么不离开这里?”她有些心痛。

  “离开?”是巧云哀怨的眼神,“离开又能到哪里去?回秀水村?”

  这下倒是春妮无言以对了。她不止一次听巧云说过,这是她返城的最好机会,一旦错过,这辈子怕是完了。

  可是,为了返城就该任人欺凌吗?可是,又没有那么多的可是。

  巧云破涕为笑,给春妮倒了一杯白开水。

  “妹妹来了,本不该这样子的。”她的笑颜进一步舒展。“妹妹放心,我宁愿死,也不会便宜这个老不死的。我只是想在这样的时候,奋力一搏,能返城,是我最大的心愿;如果实在回不去,我就死在秀水村了。那里有你娘,也是我的家。”

  春妮不知巧云是不是失了身,不过,她更确信了男人真是不可靠的。看他们一个个道貌岸然的样子,其实一肚子男盗女娼。那么,林瑶也是这样的人吗?

  快到学校门口了,她心里还矛盾着:要不要把巧云的事告诉毓秀姐?

  大门敞开着,没有一丝动静,正疑惑间,林瑶从毓秀的房间里走出来,差一点跟她撞个满怀。

  “你,你怎么在这儿?”春妮下意识地说了句,自知失言,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春妮,人家林瑶来找你呢。你这一个星期不在,人家都急死了。”

  “找我?”春妮上下打量着他,“那干嘛不到公社去?”

  “瞧你说的,你那么厉害,人家哪敢啊。”看到林瑶尴尬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毓秀继续帮她解围。

  “那好,”春妮逼视着他,“当着毓秀姐姐的面,你说句实话,是不是真的爱我。”

  “那当然。”

  “爱到什么程度?”

  “这个……”林瑶结结巴巴。

  “看你咄咄逼人的样子,人家还敢说吗?”

  “我哪有吓他?”春妮一脸严肃的神态。“我就是要知道,那个说爱我的男人是不是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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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大概是看《列宁在十月》看晕头了吧?动不动就像捷尔任斯基似的让人看你的眼睛。”毓秀故意调节气氛。

  “就是,因为我不相信男人。我算明白了,男人没几个好东西,男人的话没几句是真的。”

  “春妮,相信我,”林瑶无奈地摊开两手,“我发誓,我林瑶如果不是真心,天打雷劈。”

  “好啦好啦,发这些没用的毒誓做什么?我也得想想我是不是也喜欢你。”

  “你……我……”林瑶不知该说什么好了。

  “算啦,如果没什么事,你可以走啦。”春妮冷漠得像个指挥若定的将军,做了一个送客的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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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难言之隐
“你个小妮子,你这是干什么呀?”林瑶一走,毓秀不解地打量春妮,“你不是喜欢人家的吗?怎么这么一种态度?该不是离开几天就变心了吧?”

  春妮强忍住笑,一本正经地:“对付男人,就得软硬兼施。就像曹操的鸡肋,弃之不舍,欲罢不能,这样才会战之能胜。”

  “看书中魔了,流毒不浅呢。”二人说笑着进到里屋。

  “说真的呢,春妮。”毓秀拉春妮坐在床沿上,“林瑶可真是个多情种,几乎天天来找你,你就别再折磨人家了。”

  “谁要折磨他?是他自己折磨自己罢了。我又没答应他什么。”

  “春妮,话可不能这么说。你不是也一样喜欢他吗?怎么轮到喜欢你了,就成这样了。”毓秀故作神秘地哈哈一笑。“我明白了,该不是另寻新欢了吧?”

  “又来了,掌嘴。”话音刚落,“噗斥”一声自己也笑了。

  闲话了一会,不觉已近正午,毓秀突然想起什么。“对了,咱快回家吧,你娘会等急了的。”

  二人走回家,正见二姐忙得不亦乐乎,春玲也围着二姐团团转。见二人进来,二姐放下手中的活计,对毓秀寒暄了几句,又责备地看着春妮。

  “这死妮子,什么事这么忙,五六天不回家。”

  “人家有任务嘛!”春妮噘着嘴,小声咕哝。

  “是啊,二姐,春妮有特别任务,得外出躲一躲。所以啊,现在才敢回来。”毓秀在二姐背后朝春妮作了个小丑的动作。

  春妮白了毓秀一眼。

  二姐并没在意二人的话中话,只是忙着张罗,“刚做好呢,先吃饭吧!”

  春天菜品少,但二姐还是搞了五六样,整个屋子里香喷喷地。

  显然春妮吃得并不带劲。二姐停下筷子,关切地问:“春妮,怎么不像以前那么狼吞虎咽的,有什么心事吧?”

  “没,没呢。”直到毓秀捅了她一下,春妮才缓过神来。

  “最近宣传队事儿多,春妮这是为上面的任务发愁呢。”毓秀赶紧替她掩饰。

  二姐扫一眼春妮,没再说话。其实,二姐也看出来,春妮一段时间以来一直心神恍惚,就明白了个###不离十。谁还没从这个年龄经历过,只是自己在这个年龄的时候,还兵荒马乱的,可即使如此,不是也有过特别心动的感觉吗?只是,还是吃一口饭要紧,这些事也只是一闪就过去了。现在社会不同了,这么大的孩子,不用再为吃穿犯愁,有点小想法也在情理之中。只是,怕是人们的眼光还容纳不了呢。不过,她倒是觉得,春妮多上了几年学,跟别的女孩子就是不一样,说话的口气就有着明显的不同,心高气傲,目空一切,这又有点让人担忧。

  收拾饭桌的当儿,二姐第一次这么专注地欣赏两个女孩子。是啊,春妮十七了,也成大姑娘了,毓秀都二十了,这在农村,早该结婚生子了,可她,还跟没事人一样。想想,也怨不得毓秀,她能不能留下来不说,村里这些人,哪一个能配得上这么好的女孩子。也难怪她连想也不想呢。这事,自己又不好问,只是她隐约感觉到,毓秀的心事越来越重了,倒不是找不找对象的问题,而是爸妈那边的传闻又不少。

  是啊,毓秀的心思更多的在爸妈身上,根本无暇顾及自己的感情。要说没有想过,也不现实,但问题确如二姐所料,自己的归宿尚不明朗,又到哪里寻找自己的另一半呢。也不是自己心有多高,可她一直没有扎根农村闹革命的想法。几年了,返城的风暴越闹越凶,自己非但看不到前景,而且希望越来越渺茫。埋怨爸爸吗?这个不好说。说心里话,想起爸爸挨批斗的样子,她就有些酸楚。那是自己的爸爸呀,可就是眼睁睁地看着他那样子低头弯腰而无能为力,做子女的心情可想而知。谈感情,笑话!这年月,有谁公开谈感情,那也一定被戴上一顶大帽子,拉出去游行示威。她听说过,邻村有个反叛的女孩子,不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公开与她喜欢的男孩子谈恋爱,结果在纷纷扬扬的传言中成了“破鞋”,男孩子在强大的與论面前和她斩断情丝,烈性的女孩子一包鼠药命归黄泉……唉,每每想到这件事,她就禁不住唉声叹气。

  可不管怎么说,自己是“长在红旗下”的女孩子,也正因如此,就更迷惑,社会的路怎么走她管不了,可现在,连自己也都管不了了。跟春妮往学校走的路上,她一言不发,春妮也想着自己的心事,二人就这么默默地返回到学校。



  又是那个死不悔改的林瑶,竟然就在校门口溜达。春妮跟他对视了一下,又斜了一眼毓秀,心突突跳得厉害。

  其实,别看她对林瑶一副凶巴巴的样子,分别的这几天,无时无刻不在想着他,盼望着这五天快快过去,好飞到他身边。可连她自己也疑惑不解的是,当林瑶真的出现在面前,便一点柔情也找不到了。她真想说出“我爱你”,可几次话到嘴边又收住口。这三个字是能轻易说的吗?她长这么大,也只从书上看到过,心里这么想过,但要说出来,还真比登天还难。可是,那晚,就这个林瑶说了,听上去反倒有些别扭,于是,她也在心里告诫自己:不能说出口。当然,还有更多的,那就是李茂生、李有才,还有公社里那个最大的官,所有这些男人没一个好东西,也就证明着其他的男人也好不到哪里去。他们不过是一群野兽,垂涎的是你的美色和肉体,他们的甜言蜜语也不过是为讨女人的欢心,发泄自己的兽欲。

  可是,眼前林瑶忧郁的眼神让她的心理防线崩溃了。显然这只是一只惊恐的小猫而不是吃人的恶狼,心中不觉隐隐作痛。她要对他说出那三个字吗?不,至少不是现在。只是,她没有勇气再像上午那么凶神恶煞了,还有哪个人比这小子更痴情的呢?这也是只有城里人才会有的情调吧?!自己日里夜里想着,不就是期盼着能遇上这样傻乎乎的白马王子吗?

  
第五十七章  爱也心痛
巧云这几天心情特别爽快,除了春妮天天来找自己玩,就是对那个文静细弱的白面书生有一种特别的感觉,这当然不是因为他是吕主任的秘书,更重要的是他文弱的外表下,掩藏着一颗智慧之心。而这点,正是自己所喜欢的。

  说实在话,当吕主任第一次握住她的手的时候,心里一阵阵恶心,她甚至迁怒于后面的这个小白脸。其实,她心底里对这种类型的男人有一种不自觉地排斥心理,认为这样的人不大气,不够男子汉气派,所以一直没往心里去。直到这家伙经常往这里跑,连秋月都看出来了,她才隐隐觉得还真有点不大对劲。

  也没什么奇怪,二十岁的女孩子,特别是出色的女孩子,如果到了二十岁还没有点风花雪月的小故事,那可真是人生的事故了。她没有任何吃惊,但也没有从心理上接受。不过,久了,这个殷勤的小伙子开始以他独特的才华打动自己的芳心了。但是,她不断告诫自己,无论如何也不能走这一步,自己的根在爸妈身边,她只是这里的匆匆过客。所以,当那位酸秀才穷追不舍以至于公开表白后,巧云不得已对她吐露了的心声。

  是的,爱情可以慢慢滋养,但明明知道没有结果的爱情就不要让它开花。否则,不久的将来,便是一地落红。那样的场景,该是多么凄凉啊!所以,她不希望他们的关系拉得太近,她不能害了人家的同时也害了自己。那一个听完自己的叙说后流泪了,不得不接受这样残酷的现实。毕竟,爱情不是空中楼阁,它要建立在真实可行的基础上才能牢固。她们也同时见证了许多知青的悲欢离合。一旦成家立业,而又有了返城的机会,便闹得不可开交,为此大打出手分道扬镳的也并不鲜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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