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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两相伴-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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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林站的位置刚好背靠桌子,而陈天佑又端着两碗豆腐脑还能紧贴着把人搂在怀里,壮汉都没反映过来他是怎么过来的就被泼了一身,一时反映不过来愣住了。等他反应过来腰间被一个硬物顶住,壮汉嚣张的气焰一下子就萎了,口齿也结巴起来,“你……你等着……等着。”边说边走连头都不回。
其实顶在壮汉腰间的硬物不过是个小把戏,属于法术中最简单的入门法术,有点法力的人都能识破,偏偏凡人还是挺管用的,这不就吓跑一个。
早晨大家也都没那么多闲时间看热闹,这事就当做是一个普通的摩擦事件就过去了,陈天佑重新买了两碗豆腐脑,两人对坐开吃。胡林低着头脸都快埋进碗里了,不是过他有多饿也不是这豆腐脑真好吃的让他没空说话,而是他在回味着刚才的怀抱,陈天佑的动作是那么的自然,好像做过多少次一样。
腰间刚才被搂过的地方就像在燃烧一样隐隐的发烫,就像陈天佑的手还放在那里似得,清晰的触觉让胡林还能感觉到一根根的手指是如何放在他腰上的。吃的是什么不知道也不重要,现在他的全部感官都集中在腰间了,僵硬的完全不敢动,就好像动一下这只手就会消失一样。
陈天佑想问他胳膊还疼不疼,可对面的人看起里吃的津津有味,衣袖也放下遮住胳膊,其实这对修炼的人来说是小伤,一句咒语就可以消除掉被烫的红印,胡林应该已经处理过了,不过他还是不放心。放下勺子,看胡林完全没注意,就突然抓过他的胳膊撸起袖子,确定要看到白净的胳膊才放心,不过,又白又精又细的胳膊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
“你你你……干什么呀?”胡林赶紧收回胳膊,这下可好,除了腰胳膊也热起来了。
“没什么,就是看看有没有烫伤。”
“没没没事了。”胡林真想把自己埋进豆腐脑里,不用照镜子也知道自己的脸现在红的跟那什么一样了。
陈天佑觉得没吃饱,又去买了一碗,也给胡林买了一碗豆腐脑,吃完后两人又一起去超市买菜才回家。胡林沉淀心情后再面的陈天佑就如同往常一样,该说说该笑笑,回去的路上他问陈天佑,为什么在小吃店什么都不问就把豆腐脑倒到壮汉的身上,那万一真是他错在先呢?
陈天佑笑了,“咱们好歹也一起生活了三百年,怎么这三百年来你就没明白呢?你试着回想一下,是不是你每次遇到事我都先去揍对方一顿,谁对谁错一切都等打完再说。这就是我的原则,我的人不能被别人欺负,要欺负只能是我欺负。”
这个逻辑好像有点不太讲理,不过,我的人这三个字还是能引起无限遐想,胡林小朋友又开始联想了。时间总会有到头的时候,尽管他俩已经在外面溜达了很久,都想尽量多的让家里的两人多说说话,多相处一下,毕竟他们回去就意味着要送他们去地府了。
打开门,两个鬼魂并肩坐在沙发上,在听到门锁开启的声音后一起扭头,“你们回来了。”十指紧扣的手一秒都不想松开。
马上就到正午了,正午的阳光是最毒辣的,照在这些见不得光的魂魄身上就是锥心刺骨疼。本来就够不容易了何苦再受这样的苦,陈天佑就烧起符纸唤来鬼差。
两人还维持着牵手的姿势相视一笑,“你害怕吗?”异口同声的问。
“我不怕。”连回答的声音都重叠在一起,看来这一天他们等的太久,即使现在将去往最阴森不见天日的地方,只要能跟对方在一起,哪怕刀山火海也敢走一遭。
符纸燃烧的很缓慢,等它烧完了鬼差才来,说是符纸其实也是给鬼差的钱,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句话一点都不假。马楠跟陈硕郑重的向胡林和陈天佑道谢,如果没有他俩还不知道会怎样。
马楠说:“这次真的谢谢你们了,帮我报了仇还找到了陈硕,特别是胡林陪我走了那么多地方,如果不是你我也不会知道陈硕的变故,其他就更谈不上了。”
陈硕接过话说:“其实我们都错过了太多,从一开始就错过了,才酿成今日苦果,如果在当时我们都能勇敢一点,豁出去一回也许结果就会不一样了,只可惜这个道理我们明白的都太晚了。不过还好,还有补救的机会,听说去了地府要轮回是需要排队的,以我们的资历还不知道要排到哪年,这样我们就有更多的机会去弥补曾经的遗憾,这次,我们谁也不放手。”说完就看向马楠,马楠也看着他,相握的手握的更紧了。
鬼差来把两人接走了,看在钱的份上卖给陈天佑一个消息,这两人会在两百年后投胎,日后会有一段姻缘。这个消息简直太让人欣慰了,也算是守得云开见月明。
鬼差走后陈天佑就倒在床上,没办法,要给陈硕恢复生前的记忆是一件很消耗法力的事情,他现在只想美美的睡一觉。胡林就自觉自愿的走进厨房做饭,只是,做饭的咒语他还没学会。
☆、第 13 章
马楠很陈硕走了,在地府等待日后的轮回,他们的故事也着实让胡林消沉了几天,总会不自觉地就把别人的爱情故事往自己身上套。
陷入暗恋的男女总会忍不住的患得患失,明明喜欢的人就在面前,表白的话语却说不出口,有时候人就是缺乏一个契机才能踢出临门一脚,胡林更缺的还是勇气。马楠的故事带给他的触动非常大,让大一度就要脱口而出“我喜欢你”,但话到嘴边转了个圈又被他咽了进去,他说不出口。
如果把他的位置换成他姐,估计早就把陈天佑拿下了,他也很羡慕那种敢爱敢恨的性格,也不是一次痛恨自己胆小又有些懦弱的样子。我喜欢你,我喜欢你。再等等吧,等让再给自己壮壮胆,等他寻到一个契机,总会亲口告诉陈天佑“我喜欢你。”
三百年里陈天佑在人世间的工作比较固定,也比较传统——帮人驱鬼,而且还是大师级的。这当然要多亏了胡家夫妇的教导,其实平心而论,陈天佑的资质还算不错的,缺的是基本功的底子。
基础没打好,他又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什么都学,最后造成的后果就是身体里的气息紊乱,连原本还不错的资质也变得平庸了。阻碍他修炼的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因为他是个凡人,胡家夫妇再怎么说也是妖,妖跟人修炼的方法完全不同,胡家夫妇也只懂得要修炼不懂人修炼的方法,陈天佑学也学的是妖的方法,这就是他成为现在的半吊子。
别看他在修炼界是半吊子,可糊弄一下什么都不懂得凡人那可绝对算得上是大师,所以从他学成下山起就从事着给人驱鬼辟邪的工作,如今陪着胡林上大学自然也不例外。不需要大张旗鼓的宣传,这种职业越是宣传越觉得是骗子,低调的解决几个小麻烦,名声自然在外,特别是陈天佑长的一表人才,相貌看起来也不过三十,传来传去就变成某个天师的关门弟子,人家这叫大隐隐于市,对此胡林不予评价。
如今的人也不知道真是坏事做多了还是真的是撞邪了,反正陈天佑的生意还不错,不需要每天出门,偶尔的一笔生意银行卡上多出来的钱就够他们一年的开销。本来有陈天佑在胡林可以继续当他的小少爷,但是小少爷最近很发愁,陈天佑要过生日了,给他的生日礼物不能还是用他的钱买的吧,所以小少爷决定在学校周边找个兼职。
以前胡林那个送餐的兼职工资少,累,还脏,被陈天佑严令禁止,也曾说过让胡林当他的助手,可在一次帮一户富人给他儿子结阴亲的时候,失手打翻了立在角落的长明灯,还拿错符咒念错咒语。在那一刻,陈天佑就暗自发誓,以后就算养他一辈子也决不能让胡林单独使用法术。所以,胡林现在只能如同普通大学生一样,找一些普通的,平常人做的工作。
K大门口有一家花店,门面不算很大,看起来的感觉却让人很舒服,生意也很不错,胡林在林子里的时候就很喜欢这些花花草草的,到了城市植物少了,即使有也是些没有灵气的树木,而这家店的花刚好有一种说不出的灵气,胡林就喜欢没事的时候来看两眼。
这天早晨,老板正在把新运到的鲜花上架,胡林的脚步就移动到花店门口,老板是个年轻的面容姣好,不,以漂亮程度来说已经可以算是美艳的男人,胡林经常来他也就记住了这个什么都不买只是看看的男孩,冲他微微一笑打招呼。
还沾着露水的花朵散发着蓬勃的朝气,吸引胡林上前,这种生命的气息是修行的精怪们最喜欢的了,不自觉的就往前靠,而且这股灵气还有些似曾相识。
再路过花店的时候,胡林会习惯性的往里看一眼,有时候碰巧老板也刚好看到他,两人会相视一笑。这天,胡林又从花店门口过,老板在给花喷水,见到他又是一笑。胡林咧着的嘴还没闭上,就感觉到一股强大的法术压制让他腿有点发软,往后退一步,两步,然后撒腿就跑。本想着开天眼看看四周是不是有什么猛兽,但这股压制力实在是太可怕了,他脑子里反射性的告诉他要跑,必须要逃跑保命要紧,至于这股压制力是哪来的,他不想深究。
中午再路过花店的时候,胡林总会想起那股骇人的压制力,四肢肌肉反射性的打颤,满脑子只有一个字——跑。正欲转身的时候看到老板从店里出来,手里还拿着张纸贴在玻璃门上,走进一看,胡林就把那股压制力忘的一干二净。老板在招兼职,一个小时十块钱。
一个小时十块听起来不多,一天做六个小时可就是六十块,对于胡林这种大一新生空闲时间绝对比上课时间多的人来说,这个价钱还是很客观的。
胡林去应征,老板当然愿意用熟人哪怕只是个眼熟,晚上胡林就把这事告诉给桂彦良了,两人同住一个宿舍,又在某种意义上来说算是同类,就不会有什么可隐瞒的。桂彦良听完后笑的一脸贼兮兮的说着是个好工作,比他送餐的工作不知道强多少倍,并且很大方大告诉胡林关于花店老板的一些事情。
老板姓温叫温晨,算起来又在某种意义上还是桂彦良的亲戚,就是很远房,温晨是一朵蔷薇花。蔷薇一族更是鲜少有男性出生,而且她们把男性视为异类是灾星,温晨的法力更是跟家里的姐妹们没法比,这样的孩子永远都不可能得到父母的疼爱,所以他的童年可想而知。
温晨还未成年就自己下山,有这样的孩子父母在同族面前抬不起头,姐妹们又都嫉妒他比女人还要美的容貌,可以说他是在家人的热烈期盼下离开的。也幸好他是植物,只要有阳光和水就能存活,生活的压力也就相应小了很多。中间的经历桂彦良不清楚,只知道他是跟他们家差不多时间一起到的K大,在K打旁边开了一间小花店,好在生意还不错。
听完温晨的遭遇,胡林觉得自己生活的简直太幸福了,他也是家里的异类,全家人没有不疼爱他的,他法术也不济,但是也没人嫌弃,还都把他当宝贝一样护起来看,当然他更有理由相信,他娘绝对愿意把他一辈子养在身边寸步不离。
末了,桂彦良又是一脸高深莫测的拍着胡林的肩膀说:“这是个好工作,你可一定要努力干啊,这份工作绝对比你上课有意思的多。”胡林很不解,再问桂彦良就不说了,还说此事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空留胡林一头雾水。
找兼职这件事是必须要对陈天佑说的,这又是他定下的规矩。此事起因于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当年的胡林还是初入大学的热血青年一枚,国家处在风雨飘摇之中,有心上场杀敌但他那小体格还是不要上去添乱了。
学校的同学们上街游行,抗议政府的不作为也抗议日寇肆虐中华大地,胡林自然也参与其中,那时候没有手机只能让人给陈天佑带了个口信,结果带口信的人也没把话说清楚,陈天佑就以为胡林只是单纯的跟同学出去玩。
游行遭到了政府的镇压,伤的伤抓的抓,胡林的法术偏偏在这个时候完全失效,一直到深夜陈天佑才找到他。回家后事结结实实的一顿打,打的胡林直求饶,几百岁的人了还被打屁股,怎么说都有点丢人。从那以后陈天佑就定下规矩,不许他隐瞒任何事,如有隐瞒,打屁股的伺候。
对于胡林这次的兼职没有多说什么,花店要比其他地方都好些,而且那个老板他也见过,植物系的妖精为人和法术都很温和,没什么坏心眼,胡林跟着他也能放心些。
胡林开始了第一天的工作,其实也挺简单的,每天早晨来店里帮温晨把运来的花摆放好后就可以走了,中午放学后会忙一些,然后就是下午放学到关店,一天工作六个小时,还没连续性,根本就感觉不到累,占用的也都是胡林的课余时间,总的来说这工作真不错。
第一天上班胡林起了个大早,他要跟温晨去花草市场进花。在市场里到处都飘着花香,初一闻还觉得挺香,越往里走各种香味混合到一起就觉得有点冲。温晨在里面跟店主熟络的打招呼,还把胡林介绍给大家,以后如果是他来进货还请大家多照顾。店主们也都很热情,不光给温晨装后他需要的花,再多附送一把,算是给胡林的见面礼。
后来才知道这些老板大多都是植物修炼成而,为人都很和善,送给胡林的这束花是从她自己的枝叶上剪下来的,只要每日更换清水就会永远散发清香,常开不败。
这束花就被先寄存在店里,胡林去上课,路过花园的时候停住脚又倒了回来,用力闻了闻,难怪呢。他一直觉得花店里那些花的灵气似曾相识,原来是跟学校花园里这微弱的灵气一样,如此说来是温晨一直用自己的法力来供养这些花?这也太消耗元神了吧!
☆、第 14 章
胡林在花店上了三天班,不累,很轻松,跟老板说说笑笑,帮忙卖花包花那点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并且有幸参与了大四学长对学姐求婚的过程,那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就是他帮忙包装的。
陈天佑来过两次都是远远的看,看着胡林在店里忙前忙后突然有一种吾家有儿初长成的成就感。三百年了,他陪着胡林一起长大,开始是把胡林当孩子养,这小狐狸开始几乎是他一手带大,陪吃陪玩陪睡,正经的三陪,有时候也会端端家长的架子,不过99%的情况下,胡林不会当回事。
虽然父母让把陈清叫哥,胡林几乎没叫过,几百年的相伴,这个长不大的小狐狸早就在他心里扎了根,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根扎的就越深。
也许人类的情感要比这些精怪复杂很多,从最陌生人转变为家人陈天佑用了一百年的时间,才完完全全变成可信赖的家人。当对胡林的关爱在潜移默化中变为爱情时,他却很坦然的接受了,一方面是他活的太久,看过太多的悲欢离合,更深刻的理解一个词叫顺其自然。
也因为跟这些精怪们长时间的相处,不自觉地受他们影响,每段姻缘都是上天所恩赐的,能在姻缘簿上被红线连载一起的两人都是前世修来的福分,至于什么性别,种族这些他们都不在乎,所以才有了那么多传颂于世的经典爱情故事。
曾经在一开始确定自己心意的时候,他特别想知道姻缘簿上他是不是和胡林连在一起,只可惜那属于天机,除了月老还没有人见过那本姻缘簿。时间久了他也就不想知道了,毕竟那是天机,那些不管有意还是无意窥得天机的人最后都不得善终。胡夫人说的最多的一个词就是随缘,凡事莫强求,缘分到了路自然而然就在脚下。他既然已经等了这么多年就不在乎多等几年,反正他们有的是时间。
今天中午胡林还是跟往常一样在花店打工,花店的面积属于狭长型,后面被温晨隔开做更厨房,别看植物们几乎不需要吃饭,温晨对于做饭可是相当喜爱。以前一个人的时候经常做了送给左邻右舍吃,从胡林来了就全进了胡林的肚子,那手艺比陈天佑的还好。
炸鸡排的香味从厨房里飘了出来,胡林一边咽口水一边幻想着新鲜出锅的鸡排一口咬下去流出浓浓的芝士,再配上拌了咖喱的米饭别提多好吃了。胡林正在幻想着,猛的睁开眼睛,满眼的恐慌让他不住的往花店后面退,前几天感觉到的那股压迫感又来了,而且还越来越近。他永远都记得那天那种不能呼吸的感觉,从小到大从来没有经历过,脚就像不是自己的一样,一步步的退离那个危险的源头,这是天生的,是弱者对强者的顺从是臣服也是恐惧,更是无力反抗。
温晨端着做好的鸡排从厨房出来,抬眼朝门口看了一眼,像是有着一种期待,再看见胡林惨败的面色顿时吓了一跳,伸手就去探他的额头,“刚才还好好的,这是怎么了,病了?”
门口站着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背着光,看不清长相和表情,但是身上散发着不容忽视压制力。胡林能看到男人周身笼罩着一团紫气,张牙舞爪的向四周散发着骇人的戾气。压的胡林胸腔内的五脏六腑都快炸了,要不是温晨在他后心口轻轻拍了一下,胡林绝对会吐出一口鲜血。
温晨上前在男人的胸口拍了一下,责怪他说:“你就不能收敛点,每次都这样能不能照顾一下别人的感受。”
男人的这团紫气在温晨的责怪后全数散去,空气中的压制感瞬间消失,胡林终于感觉呼吸能顺畅一些。小狐狸哆哆嗦嗦的躲在角落,大气也不敢出只敢用眼角的余光偷偷瞄向门口,在对上男人的视线后立刻收回目光把自己缩的更小。别怪他胆小,等级相差太大,这就好像是你在游戏里刚满级,穿一身破烂装备,突然一个全身PVP320强满的军爷朝你来个沧月,不死就算命大了,谁会傻到再去挑衅。
男人在温晨面前敛去一身戾气,连灵力都收起来了,乖顺的跟刚才判若两人。饭菜上桌,三碗米饭,三双碗筷,胡林还是躲在角落动都不敢动,哪怕男人面无表情的叫他吃饭他也不敢动。
今天是胡林头一次饭也不吃招呼都顾不上打就跑了,头也不敢回的跑进学校大门还心有余悸,那种压迫感,那种法力上带来的彻底的压制胡林想想都后怕。
下午再去花店简直就是用挪的,一边走还一边四处张望有没有危险级任务出现,到了花店门口也不敢进去,探头探脑的只敢用眼角的的视线往里看,确定只有温晨一个人后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温晨看他进来马上就从厨房端出一碗银耳百合汤外加一盘老婆饼,略带歉意的说:“真是不好意思,我应该早点说的,前几天他出差我就把这事给忘了,还害的你连午饭都没吃。”
胡林忙摆手,这都是次要的,主要的是……“温哥,我能冒昧的问一句吗?那位先生,他到底是……”是妖?人?仙?,怎么会有那么强大的法力。
这个角度胡林只能看到温晨的侧脸,在花朵的映照下越发的妩媚,特别是在说起那个男人后嘴角边抑制不住的笑意。“他呀,其实他是个很好的人,很害羞,真的你别瞪那么大眼睛,还记得他第一次跟我说话的时候脸红的要死,还结结巴巴的半天说不安一句完整的话。别看他装的很凶,其实他是用他的凶来掩饰他的害羞,现在他已经好多了,要是你早两百年看到他那就是完全另一个样子。其实你不用怕他,他只是有些交流障碍症,不知道该怎么跟你说话而已。”在说这些话的时候温晨一直带着笑,眼睛跟语气里充满了对当年的怀念还有对那个人的爱意。
胡林已经能猜出来他俩是什么关系了,温晨的话没有多么的露骨,言语间还是透漏出了所有信息,唯独那男人的身份。尽管胡林还有疑问,不过他也没有做继续追问下去这么没礼貌的事情,别人不说自然有他不说的道理。再见到男人,胡林终于能鼓起勇气上起说了句:“下下下午好。”也看到了男人嘴角那丝若有若无的微笑,还听到一句“下午好。”
温晨的那番话着实化解了胡林内心的恐惧,虽然他特别不能理解一个如此强大的男人为何会害羞,为何会有交流障碍症这种玩意,但他现在是彻底的放下心来。再看向男人时的目光不再害怕,说话也努力做到不结巴。再加上男人在花店的时候总是收起一身的灵力,会在店里帮忙扫地、浇花、也会偶尔下厨帮温晨做饭。只几天的功夫胡林就忘了这个男人曾经多么让他恐慌,在他面前就想腿软跪地。
今天花店的生意比较淡,胡林就跟温晨磕着瓜子聊天,在说到他家全家都是白色皮毛,就连最不靠谱的二哥都白的没有一根杂毛,偏偏只有他是褐色的,为这从小没少受人欺负。温晨也没听说过胡林这种情况,一家中会有一人完全不同,就算是他们家也全都是粉色的蔷薇花。
温晨摇头说:“这还真稀奇,一家子人竟然还会有如此的例外,要不等晚上殷戚回来问问他,他见多识广说不定就遇见过这样的事呢。”说完又上下打量了胡林一番后说:“果然褐色没有白色好看啊!”
胡林悲泣,他也不愿意啊可这又能怪谁。顺嘴就问了一句:“怎么他就见多识广?”
正好来了客人,温晨起身迎接也就回了一句:“因为他是穷奇啊。”
哦,穷奇啊,那是见多识广。等等,好像有哪里不对,穷奇?穷奇!胡林顺利的晕了过去。
等胡林再醒过来的时候一睁眼先看到的是天花板,刷的雪白的房顶上一个颇具古意的吊灯,上面还写着仁义礼智信,有点眼熟,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来着?只一瞬间,胡林猛的坐起来,穷穷穷奇,那个男人是穷奇,还是个害羞的有交流障碍症的穷奇。身体再度倒回到床上,他竟然跟一个穷奇在屋檐下待了那么多天还没被吓死,简直是福大命大。
穷奇状如虎,有翼,食人从首始。所食被发。在犬北。一曰从足。
穷奇啊,上古四凶之一,长的像老虎还有翅膀,皮毛为黑色,不分忠奸,传说是少皞氏的儿子。
这些都是从小就听说的,也一直认为他就存在于传说中,没想到竟然还能看到活的。这是要说可喜可贺?以后出去跟人吹牛的时候就能说:“我见过活的穷奇,你见过吗?”次奥,这玩意到底有什么好得意的,那可是穷奇啊,就他这么一只小狐狸还不够他塞牙缝的呢。
陈天佑端着一碗鸡蛋羹站在门口看胡林多元化的表情异常丰富,他在想要不要进去打扰。胡林也看到了门口的人,立刻就扑了过来抱住陈天佑的腰惊恐的叫到:“有怪兽啊!”
☆、第 15 章
说穷奇是怪兽一点都不为过,据《山海经·海内北经》记载:穷奇状如虎,有翼,食人从首始。所食被发。在犬北。一曰从足。而《西山经》却说穷奇外貌像牛,长着刺猬的毛发。相同的是两者都说穷奇是吃人的凶兽。
其实只要胡林再细心一些就能发现一二,相传穷奇是少皞氏的儿子,少皞原姓殷后被赐姓为赢,殷戚,殷为先祖的姓氏,戚取奇的谐音,其实他在一开始就表明的身份只是很少会有人注意到而已。要说陈天佑怎么认识殷戚的,这还得从两百年前说起。
那时候陈天佑已经跟着胡家修炼了一百年,一百年,是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的轮回,经历生老病死和爱恨别离。人的一生很长,从襁褓婴儿到娶妻生子,从初读四书五经到在朝堂建功立业,最后看着满头青丝变白发,直至寿终正寝。
一百年对于潜心修炼的人来说又很短,短到在树林里随便碰到一个精怪人家都比你修炼的时间长,出门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修炼之人。不过,对于一个凡人来说,一百年很长,从前的奢望变成了现实,对着铜镜看自己不曾变老的容貌又觉得是那么不真实。所以他想下山去看看,想做点什么证明这是真真正正存在的,他还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里。
一百年还不至于改朝换代,相对于一百年前还要繁华富足不少,同样的,那些灵异鬼怪的事情也不见少,陈天佑重操旧业打出天师的招牌揽生意,在凡间不比在山上,首先是要活着。
这天陈天佑帮城西一个大户人家赶走了一只偷东西的老鼠精,帮城东财主家收服了妖媚勾人的狐狸精,两家给的报酬很丰厚,敞开了花他可以一个月不接活的。
玉葫芦太粗糙而毫无用处,唯一能用到它的地方就是当个酒壶,一壶梨花白一只刚出炉的烧鸡再来四个大饼就是陈天佑的晚饭。一口酒一口鸡,空闲了再咬一口大饼,脚步踉跄的出了镇,往前面村子里租住的农户家走,还不忘给农夫的儿子买了两串糖葫芦。
夜风吹来陈天佑打了个哆嗦,猛的睁开眼睛,入眼的是黑如墨的天空中挂着一弯残月。揉着发胀的太阳穴坐起来,仔细打量周围的环境,借着那丁点月光他算看明白了,他在镇东边那座山的半山腰的石头后面,也只能看清楚这点其他再就是一片漆黑。仔细回想,可能是喝的有点多,又被冷风一吹,酒劲上来后脚底下就没数了,也不知道是怎么拐的就拐上来了。
又一阵风吹过,耳边听到的是风吹树叶的沙沙声,夹杂着一些昆虫的鸣叫,起身向四周望只有一片漆黑,在这样的环境下陈天佑胆怯了。他想下山又怕在未知的山路上会有什么未知的危险,顺手从旁边揪了一朵不知名的小花,默默拽着上面的花瓣,下山,不下山,下山,不下山。剩下的最后一片花瓣告诉他下山,可看看山下怎么就迈不开腿。
连着揪了五朵花的花瓣都告诉他下山,也罢,天意如此修行中人自该顺天而行。起身掸掸身上的土,捡起玉葫芦和肩上的布袋,就着淡淡的月光一脚深一脚浅的往山下走。残月的光能照亮的地方有限,仅限于他脚下这点地方,黑暗中又无法做火把,陈天佑把他全部的注意力都用来看路。
忽然身后处传来树叶的沙沙声,起初他没注意,走了两步后猛的站住,不对,现在没有风,树叶不会平白摆动,唯一的可能就是……瞬间就感觉里衣被汗塌湿,这会儿他完全忘记了自己会法术这回事,更不记得可以用灵力去探查身后的树林,只是凭着本能撒丫子往山下跑。
漆黑的夜晚,奔跑声,虫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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