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林公子的故事-第2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那边的安灵犹自愤愤不平,他一边收集子离的魂魄,一边哭泣道:“都碎成渣渣了,我要什么时候才能凑齐啊。”
  青曦王不甚在意,他本来就不喜欢子离,只是淡淡地说:“慢慢来。”
  雨水顺着漏斗流进陶罐里,半日里才收集了一丁点魂魄,连子离的一根毛都凑不齐。地面上还有无数的雨点,若是太阳出来,这些雨水被蒸发,就更加难办了。安灵仰起脸,果然看见乌云渐渐散去,似有阳光渗透出来。他心里一急,把陶罐扔在地上,哇哇大哭起来。
  青曦王见他哭成这样,没奈何,只好伸出右手,念了咒语,一瞬间天光大亮,阳光普照,地面上干干净净,好像从来没有下过雨似的。
  安灵睁开朦胧泪眼,正在迷惑。只见青曦王比了一个噤声的手势,摊开掌心,里面有一团毛绒绒的东西,带着微弱的光,像是一只兔子。
  青曦王把子离的魂魄装进陶罐里,合上盖子。对安灵说:“他现在还很虚弱,要休养一段时间。咱们去会一会那个昌仆。”
  安灵想了一会儿:“你要杀了他吗?”
  青曦王摇头:“关他几千年,煞煞他的性子。”
  安灵摇着他的手臂:“先带子离回去吧,人间的事情,管那么多干嘛,我瞧那个昌仆尘缘未了呢。”
  青曦王低头一笑:“你这个小家伙,还懂什么尘缘未了吗?”他一向很听爱妃的话,于是托着陶罐,拎着安灵,回家去了。
  安灵与子离交好,跟元流火的交情可不咋地,加上这次的事情也是因为元流火而起,所以安灵刻意留下昌仆这个祸害,跟元流火为敌。而昌仆果然也不负众望,杀了子离之后,就急急忙忙地下界,寻找元流火的踪迹了。
  元流火骑着枣红马,穿过了一座座山村和城市,他的手里捏着几封家信,那是从林家老太太手里求来的,信里留了林惠然所在的位置。元流火在地图上查过,也计算了路程,自己每日骑马行一百里,大概一个月就能到达了。
  他是个缺少行路经验的人,生的又面嫩,少不了被人欺负诓骗,一路走来,真是千险万难,说出来都是一把辛酸泪。不过他既然下定了决心,就绝不肯回头,这一点倒是得林惠然的真传。
  这一日傍晚,天色昏黄,隐约下起了小雨,元流火牵着瘦马,走进一座小镇,只见镇上飞沙走石,人烟凋零,街上的店铺生意寥寥,店老板躲在门口打瞌睡。
  元流火穿过大街,终于找到了一处勉强算的上旅店的地方。他把马拴在门口的木桩上,抬腿进去,里面一阵噼里啪啦的爆炒声,满堂都是火爆的辣椒味道。
  元流火倒退了几步,一边咳嗽一边喊道:“掌柜的,你们家厨房怎么开到大厅了?”
  一个臊眉耷眼的胖女人从后堂走过来,没精打采地说:“住店啊?一两银子,含早饭晚饭。”说着低头打开本子开始登记。
  元流火蹙眉,觉得这么个破地方居然敢开这么高的价格,也是挺有胆量的。他本来不想住,但是眼看天色已晚,只好交了银子住下,店小二将他引到二楼的房间门口,说是晚饭过一会儿就送过来,然后脚不沾地地走了。
  元流火进了房间,见里面地板破烂,墙纸漆黑,桌子椅子也是落了一层灰尘,他十分嫌弃,掏出手帕把桌椅擦拭干净,无意间看到书架上有一本地理图纸,忙拿过来翻开,认真搜索西南方向的区域,寻找林惠然的位置。旁边的注解又写着这个地方盛产什么植物,又有什么样的毒蛇野兽。元流火看的直皱眉,很担心林惠然被毒蛇咬死。
  那本地理图志有一寸多厚,元流火一页一页地翻开,直到天都黑透了,才叫来店小二掌灯。那伙计点燃了油灯,又把一碗黑黢黢的高梁粥、一个馒头,一碟炒茄子放在桌子上,催促元流火快点吃。
  元流火本来是很饿的,瞧了那食物的品相,就没了胃口,勉强吃了半个馒头,他自己倒了茶水喝,继续一个人翻阅图书。
  直到夜里子时,元流火看完了最后一页,双目朦胧,头晕眼花地走到床边,他掀开了灰扑扑的棉被,骤然看见床单上一团脏兮兮的东西,他吓得一个激灵,忙端起了油灯,凑近一看,那一团污渍,有些边缘发黄,应该是血迹。
  元流火觉得十分恶心,将油灯放下,他起身想下楼找店小二。走出房门,外面竟然黑乎乎地不辨五指,明明之前的大堂里还亮着油灯,这会儿却昏惨惨的。不知道从什么地方传来呼呼的风声,十分恐怖。
  元流火打了一个寒噤,跑进屋子里反手关闭了房门。他躲在门口大口大口地喘息。侧耳细听,四周空旷安静,连寻常乡镇里常有的鸡鸣狗吠或者打更声都没有。
  他毕竟是从地府里走过一遭的人,此刻虽然害怕,但到底没有慌乱,他将角落里的椅子并排放在一起,和衣躺下,本来只想休息一会儿,谁知闭上眼睛竟很快睡着了。
  元流火是被脸颊上剧烈的疼痛弄醒的,感觉似乎有人在揪他的侧脸,很烦躁地伸手拍打,他睁开了眼睛,眼前哗啦哗啦一阵黑影闪过,四周零零落落地飘散着几片臭烘烘的鸟毛。
  他定睛一看,才意识到自己竟然躺在一棵大树的枝杈上,旁边是一个很大的喜鹊窝,四周旷野茫茫,是无边无际的田野和山坡。元流火惊得目瞪口呆,再往树下一看,吓得直接从树上掉了下来。
  昌仆一身红衣,长发披散,趾高气扬地站在地上,得意地狂笑。
  元流火在地上翻了一个滚,下意识地想要逃跑,又想到了子离,他终于还是鼓起勇气问道:“你怎么逃出来了?子离呢?”
  昌仆收敛了笑声,轻轻咳嗽,扬眉道:“子离让我陪你去找林公子。”
  元流火瞪圆了眼睛:“不可能!子离不会放你走的。”他攥紧了拳头,跃跃欲试地想冲上去揍昌仆,但是又知道自己绝不是他对手,内心十分踌躇。
  昌仆有些不耐烦:“哎呀,我被他制服了,当然要听他的话,他不放心你嘛。”他两手抱臂,很懒散地说:“再说我也很想去见林公子呢。咱们搭个伴儿吧。”
  元流火说:“我不跟你一路,你去死吧。”说罢转身就走。
  昌仆哼了一声,长袖一挥,捆住他的腰,把他带到自己身边,冷冷道:“敬酒不吃吃罚酒。”手里拿出一根锁链,缠在了元流火的手腕上,径直往前走。
  元流火挣脱不过,一边骂一边跟着他走,脸上的肿痛迟迟不消,他急的用肩膀去蹭,又说:“刚才那只鸟在我脸色啄了一口,现在疼的厉害,你帮我瞧瞧是怎么了?”说话的时候声音也变得十分沙哑低沉。
  昌仆淡淡地扫了他一眼,见元流火的两侧脸颊上被凿了五六个小洞,血水和浓浆从洞里流出来,所到之处,皮肤溃烂灰败。
  “不是那只鸟弄的。是昨天那些饭菜里有毒。”昌仆轻描淡写地说:“整座城镇都是我用法术变的,唯独饭菜是真的,里面加了几味毒药。”他瞄了一眼元流火,悠闲地说:“会毁人容貌和嗓音,叫别人再也认不出你。嘻嘻,战国时候豫让为了能够刺杀赵襄子,不惜毁容,用的就是这种毒药呢。”
  他的话刚说完,元流火已经举起石头朝他砸了过来,昌仆堪堪避开,不耐烦地说:“我肯饶你一命,你就知足吧,别忘了我当初被擒时,你是怎么对付我的,我对你已经很宽宏大量了。再敢惹我,小心我叫你魂飞魄散。”
  元流火气得浑身发抖,偏偏又对昌仆无可奈何,他不肯在仇人面前露怯,一边骂一边走。两人终于走到了一处村庄,于是找了一处殷实的庄户人家休息。
  那仆人在夜色里见了昌仆,笑着引他进去,又瞧见了身后的元流火,脸色大变,叫了一声妈呀,几乎晕倒过去。昌仆心中暗笑,又赔笑对仆人解释道,自己的弟弟得了疾病,但并不会传染,只求在这里住一夜。
  那户人家安排昌仆他们两个住了客房,一些胆子大的听说来了一个奇丑无比的怪物,都纷纷跑过来观看,又惊得连连跑开。
  元流火起先还强撑着,对所有人都怒目而视。待天色晚了,众人都睡下,他自己偷偷跑到梳妆镜前,闭着眼睛站定,又偷偷睁开一只眼。
  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一张千疮百孔的脸孔,元流火只瞧了这一眼,就吓得跪坐在了地上。沉思良久,他从地上爬起来,狼狈地跑出去,他变成了这种丑样子,再也不想见林公子了。
  元流火没跑出去多远,他从后院的柴房里找出一把砍刀,要和昌仆这个混蛋拼命,昌仆轻轻松松地夺了刀,又拎着他的衣领,将他带回了房间,嘴里闲闲地说:“你以为我真会那么好,乖乖地带你去见林公子吗?哈哈,相见不相识,这才是最痛苦的呢。”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安灵和青曦王的故事可以翻阅《落跑小王妃》,去年写的文,具体内容我都记不太清了,依稀是一个甜文。

  ☆、千里寻

  
  昌仆和元流火都是少年,两人同乘一匹马,倒也不耽误行程。这两人相互厌憎,但是元流火打不过昌仆,昌仆又忌惮元流火身体里的内丹,势均力敌之下,竟也能和平共处。
  元流火脸上的烂疮流尽脓水,渐渐结痂,硬痂脱落之后,就形成了一片片黑紫色的圆斑,密布了整张脸,连脖子和锁骨处都有,几乎没有一处完好的皮肉,于此同时他的嗓音也彻底变成了公鸭嗓子,青天半日的一开口,能把周围的人吓个半死。
  经此一难,元流火彻底的蔫了,以前是爱说爱笑的性格,现在则是整日的沉默寡言,一双眼睛里雾蒙蒙,像是常年蕴含着化不开的水汽。
  如此一来,昌仆跟他倒是成了很好的搭档,昌仆的性格生来就是如此沉闷,他最瞧不上那种欢天喜地的人了,一旦见了就恨得牙根痒痒,所以才讨厌元流火,如今元流火成了愁眉苦脸的样子,昌仆反而收了刻薄尖酸的性格,对他以平常心相待了。
  这天傍晚,两人错过了投宿的地点,无奈走进一处很热闹豪阔的庄园里,请求暂住一晚,那家人似乎在办喜事,十分热情地邀请两人进来,元流火以黑纱遮脸,紧紧地跟在昌仆后面。
  仆人将他两个引到后院的客房,笑着说:“二位稍作休息,过一会儿我们家小少爷要在堂上抓周,咱们整个庄上的客人都会过去凑趣的。”
  昌仆在外人面前,还是会装出知书达理的模样,他连忙表示自己会亲自前去道贺。
  后来经过打听,才知道这家庄园的主人姓周,子孙单薄,这刚满一岁的周小少爷,乃是九代单传,深得周家人的宠爱,不但庄园上下,连旁系的宗族亲眷,以及附近的农户地主们,也都十分宠爱这孩子,几乎把他当成太子一般伺候。
  当天晚上在花厅里,热热闹闹的聚了一群人,来看这位小太子抓周。桌子上摆满了珠串、纸笔、算盘、元宝、脂粉宝盒等物,琳琅满目,不一而足。众人在宴席上语笑晏晏,都是朝周老爷道贺的,过了好半晌,周老爷才命人把小少爷带来。只见内室里帘幕打开,珠帘微动,两个四十多岁的奶妈子手里捧着热茶,缓缓在前面开路,又有七八名妙龄少女,袅袅婷婷地走上前来,垂首侍立两侧,最后才走出来一名身材丰满的女人,手里抱着一团锦绣绮罗包成的小团子,这就是周小少爷了。
  满室的人寂静无声,那周老爷子满脸堆笑,把儿子抱在手里玩了一会儿,又指责奶娘太娇惯孩子了,都一岁了还不许下地走路。然后他把儿子放到桌子上。
  周小少爷一身绫罗绸缎,生的粉雕玉琢,眉目婉约,可见长大了也是个极风流多情的公子。那小孩子在桌子上爬了一会儿,手里握住了一块光滑的玉佩,众人哈哈大笑,说了许多吉祥的话。
  元流火悄悄问昌仆:“他抓了一块玉佩,是什么意思呢?”
  昌仆脸上早就有些不痛快了,这会儿冷冷淡淡地说:“一块破石头,有什么稀奇的,说不定是这孩子的劫难呢。”
  元流火不知道这人又在发什么脾气,遂躲到旁边不理他了。
  这时候人群里有一个研习周易的人,很会推算人的命格,走上前来给周小少爷看手相。摸着粉嘟嘟的小手,那人拈着胡须略略掐算,大吃一惊,反身朝周老爷鞠躬道贺,说这孩子幼年时候虽有几场磨难,但是若能挨过去,以后大富大贵,前途不可限量。
  众人都以为只是几句吉祥话,于是大笑了一场,并不放在心上,偏偏昌仆正满心不自在,这时候悄悄走过去,逗了那孩子一会儿,又细细地瞧了那小孩子的面相,竟然是聪慧绝伦、出将入相的命格。
  昌仆本来只有一分不开心,这会儿竟到了十分,他也不顾别人,拍了元流火一巴掌,转身就走了。元流火不知道他急什么,匆匆吃了点东西,就跟着他跑了出来。
  两人一前一后地在院子里转悠,元流火问道:“你又怎么了?”
  昌仆哼了一声,站在一处假山面前,望着从高处倾斜下来的瀑布,半晌才说:“没什么,瞧那个小崽子不顺眼。”
  元流火跟在他身边一段时间,对他的性情也有了一些了解,这时就颇为不屑地说:“人家小孩子生的可爱,命格又好,碍着你什么事情了?这也犯得着不开心?”
  昌仆不爱争口舌之快,索性不再说话,他掏出腰间的匕首,在假山下面的水池边沿上随便砍了几刀,弄得池壁宛如被狗啃了似的,又收回了匕首,对元流火招手说:“回去睡觉。”
  一夜无话,第二天两人醒来打算辞别了主人上路,打开房门就看见遮天蔽日的白色挽联,满院子都是此起彼伏的哭声。
  元流火着实吃了一惊,诧异地看向昌仆。昌仆蹙眉,偏过脑袋,一副事不关己不开口的模样。过了一会儿一个小厮含泪走过来,牵着马送他俩上路。
  元流火打听府内为何挂着挽联,那小厮垂泪道:“是我家小少爷夭折了。昨天夜里月色很好,老爷和太太抱着小少爷在花园里游玩,小少爷爬到假山旁边的水池上玩,不留神滑了一跤,摔在石头上死了。”
  元流火惊得说不出话,小厮走了之后,两人上马前行,昌仆慢吞吞地说:“这就是他的命了。”
  元流火勒住缰绳,自己下马,纵步往前走,头也不回地说:“你真恶心。”
  昌仆偏着脑袋,似笑非笑。
  他俩一路上没有耽搁多少时间,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到了云南某个小镇,此地以盛产蝴蝶闻名,民风淳朴,林惠然最后一封家信里,就提到了这个位置。
  他俩打听了一番,那乡民们多半都记得林惠然,首先是因为林惠然长得很好看,其次是因为他行为处事跟乡民们不一样,一看就是贵公子做派。
  乡民们说,林惠然在此地游玩了几日,写了一些书稿,又往南边蛮夷地区了。
  昌仆和元流火都非常地失望,但是彼此都不肯表露出来。当天夜里,他俩住在了一家乡民的吊脚楼里,此地蚊虫众多,而昌仆却是虫族的大佬,因此蛇鼠虫蚁不敢来骚扰他。因为这个原因,元流火只好挨挨蹭蹭地跟他睡一个屋。
  “咱们去蛮夷区找他吗?”元流火终于忍不住问他。
  昌仆尖酸地笑:“就这么想他啊?”
  元流火也不气恼,只是说:“去或不去,我在跟你商量,因为凭我一人之力,是到不了那种地方的。”
  昌仆盘腿坐在竹床上,两手合十,食指抵着下巴,闭眼沉默了一会儿,才说:“不去。”他跳下床,从木头柜子里抓了一把豆子,随手洒在地上,然后说:“卦象天风姤,邂逅之意,因缘际会,随缘聚散,咱们会见到他的。”纤手一指,又说:“主位在不此地,亦不在南方,却在东北边不远处。我瞧他没去蛮夷区,应该是到了蜀地。”他随手把豆子收起来扔进陶罐里,跳到床上,安安稳稳地说:“明日入蜀,就能见他了。”
  元流火听得目瞪口呆,看了看那碗干巴巴的豆子,有些不信任:“你还会算命?”
  “这叫推演。”昌仆说:“我学贯古今,天下间还没有我没读过的书,没有我不会的手艺。”
  元流火摇头:“怪力乱神的东西,我是不信的。”
  昌仆睁开眼睛,扬眉道:“昔日文王演周易,因泄露天机而辞世,其卦象广大精微,包罗万象,岂是你这种凡夫俗子能懂的。”
  元流火连正经的学堂都没有上过,更加不懂这些了,只好讪讪地闭嘴。昌仆气焰却更盛了,不依不饶地说:“我跟林惠然在一起的时候,他还常常跟我请教学问,要尊我为师呢,你跟他这么久,怎么还是个不通文墨的蠢货。”
  元流火吸了一口气,半晌才说:“我也识字的,林公子教过我,我能读唐诗宋词。你二十岁的时候还是一只老蜈蚣呢,别说识字了,连白纸都没见过吧。你跟我比这个没什么意思,难道林惠然是根据学问高低来选人的吗?”
  昌仆气的满脸通红,跳下床要打他。元流火动作利索地跑出去。昌仆的动作比他更快,五指化成利爪,朝元流火的后背抓过去,忽然一道看不见的金光反弹过来,将昌仆打回了屋子里。
  昌仆跌倒在地,手掌心几乎被烧焦,他知道那是子离的内丹在护着元流火。昌仆恨恨地骂了一声,转身躺床上睡了。元流火可不知道自己身上蕴藏了那么大的力量,他还以为昌仆发慈悲饶了他呢,在外面躲了一会儿,他也回屋子里睡了。
  第二日两人启程,两日后舍弃枣红马,十分艰难地走蜀道。昌仆会法术,随便念动咒语就能飞过去了,但是他为了折磨元流火,偏偏要学凡人去爬山。一天之后,两人累的腰酸背痛浑身酥软,昌仆无可奈何,提着元流火的后衣领,在风里行走了半个时辰,落在一处郡县门口,那城门上写着汉中两个字。
  元流火拍手:“到了。”又困惑道:“但是蜀地极大,北至梓潼,南至云南,东到永安。咱们要找,也没个确定的位置,昌仆兄,请再卜一卦吧。”弯腰捡了一把小石子,塞到了昌仆的手里,诚恳地看着他。
  昌仆嘴角抽搐,把石子扔在地上,顿足道:“卦象只能抽象地概括,哪能事事都卜卦的?”气咻咻地想了一会儿,朝元流火伸手:“给我一件林惠然贴身的东西。”
  元流火微笑:“我就是他贴身的东西。”虽然是说笑,但还是从脖子里取了那块用丝绳挂着的扳指,递给他。昌仆接过来,随手化出几百只飞虫,让它们闻了闻扳指的味道,然后飞走。昌仆随手把那黑色的扳指捏成了粉末,扔进风里。
  元流火大吼:“你干什么?”
  昌仆淡淡地扫了他一眼,又蹙眉道:“你说话的声音很难听,跟你的相貌倒是很般配。”他负手前行,笑道:“怎么,你难道留了这旧物,要和他相认吗?”
  元流火心中一痛,低头不语。
  昌仆微微一笑,笑了一会儿又僵住,心里叹了一口气。元流火不敢与林惠然相认,自己又何尝敢。他跟元流火结了仇,林惠然十分憎恨他。他有心冒充元流火,但随即又打消了这个念头,两人相貌是不相差的,但性格则是错了十万八千里。昌仆机谋深沉,装不来元流火那种天然呆的傻逼样子,也不屑于装。何况林惠然又是那么精明,朝夕相处几日肯定会看出破绽的。
  昌仆想了许久,最后决定易容。
  当天夜里,汉中郡恰好有庙会,满大街张灯结彩十分热闹。他们两个居住的客栈恰好临街,窗户打开,就能看见大街上人来人往。
  巴蜀之地果然如传说中的一样富庶,街上的男男女女衣饰华丽,面容清丽,语笑嫣然,可见本地民风大约也是很开放的。
  元流火搬了一张椅子,坐在窗前,手里剥着一颗柚子,漫不经心地望着楼下街道。
  昌仆对着镜子往脸上贴东西,还要用法术固定住。他现在的身体是元流火的肉身,想要易容,颇费了一番周折。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满屋子里都弥漫着淡淡的柚子香味。几只小飞蛾盘旋在窗口,元流火拿手挥了挥,对昌仆道:“我这边有好多蛾子。”
  昌仆捂着一半娇美一半清秀的脸颊,侧过脸一看,有些惊讶,自语道:“怎么飞回来了?”他走到窗前,仔细看了一会儿。忽然远处的街道里,走过来两三个风度翩翩的青年公子,三人衣服华美,身后跟着一群娇童美婢,来往之人无不驻足。其中为首者个子最高,面如冠玉,丰神俊朗,手里握着一柄折扇,正侧过脸跟身边的朋友说笑。
  那些小飞蛾们在那位青年公子的身边环绕不去,他自然就是林惠然了。
  元流火以手支着下巴,微笑着凝视着他。昌仆抱臂,也静静地一言不发。
  等那几个人都走远了。两人才回过神来,元流火笑道:“他这人一身的大少爷脾气,怎么会当真去蛮夷之地,果然是来这里享福了。”
  昌仆抿着嘴巴,低头想了一会儿,又跑到镜子前面易容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一场戏

  昌仆想要一个新的开始。
  他用法术,给自己制造了一座府邸,一堆佣人,和一个没落贵族后裔的身份。冬日的上午,他坐在梳妆镜前,明晃晃的铜镜里面,是一个少年明媚秀丽的面容,旁边的侍婢忙着给他梳头,又端来了温热的牛奶,给他漱口。
  昌仆身穿靛蓝色百褶束腰长袍,头戴宝蓝色的发冠,他手里端着一小碗牛奶,走到门口,对着门外的小猫喊“咪咪。”那只猫喵呜一声,跑过来趴到碗沿舔牛奶。
  元流火刚从外面散步回来,周身披着湿漉漉的露水,他没有戴面纱,脸颊被寒风所吹,更加阴森恐怖。他显然还不适应现在的生活。对于身边的一草一木,一奴一婢,都持警惕态度。
  “大清早乱跑什么?”昌仆冲他喊道:“换上衣服,咱们今天出门。”
  元流火跟没听见似的,在院子里又胡乱转悠了一圈,才漫不经心地回到屋子里,穿了一套平日里喜欢的藕荷色长衫,脸上戴了轻纱。
  两人带了两个侍童,一起骑马出去。
  今日城中某个有钱又有闲的大文豪,在家中花园里设宴,邀请了蜀中名流、青年公子以及名媛佳丽,吟诗品茶,饮酒作乐。
  蜀地民风极开放,富商巨贾又很多,所以这种聚会经常会举办,有资格参加的,除了名门望族的公子小姐们,还有一些民间才华出众或者风流俊雅的青年。长得漂亮的平民青年们如过江之卿,而贵公子们常年只有那么几位。
  李苏、周学之、邓君儒三位公子是座中常客,三人皆出自世家,祖上极为显赫,如今也是富可敌国,三人在蜀地并称为“三少”,不仅是因为背景深厚,也是因为三人年轻风流,在民间留下了不少艳史秘闻。
  大文豪花园里种满了梅花,冬日里暖阳高照,梅香四溢,院子的花廊上摆了流水似的席位,两边坐着美丽的少男少女,或娇声说笑,或高声吟诵,十分热闹。
  大文豪坐在首位,和旁边的李、周、邓三公子,以及新来的林公子笑着聊天。
  李苏年纪十八九,长得弱质彬彬,平日说话细声软语,爱读伤春悲秋的诗词,内心很柔软,前几日食指被茶水烫伤,他专门找画师给自己手指临摹了小像,暗地里哭了好几场。到现在手指头上还裹着小笼包似的棉布。别人跟他说话,他把小笼包捂在脸上,先要长长地叹气。
  周学之二十多岁,眉目如画,鬓如刀裁,是个十分英武帅气的男子,行动做事干脆利落,深得长辈们喜爱。唯有一样不足——十分好色,平日里出门见了略微有些姿色的,必定心心念念地要搞到手。平时跟朋友讨论学问,他说不出个子丑寅卯,一旦谈到了色字,他当即两眼放光,能聊个三天三夜。
  邓君儒人如其名,相貌儒雅周正,如今他年纪大了,跟别家小姐订了亲事,就收敛了爱玩的心思,也不跟别人说笑,只顾低头喝茶。
  这三人其实都徒有其表,腹内空空。唯独新来的林惠然一身华服、言谈雅致、风流蕴籍,芝兰玉树一般明媚照人,几乎抢尽了宴会的风头。
  李、周、灯三人与林惠然关系交好,倒也不在乎这些。众人喝了一会儿酒,起身去院中赏梅花,又三三两两地聚在一块儿,有的作诗,有的弹琴,有的猜拳,满院都是说笑声。
  周学之自进了院子之后,目光就有些不对劲,直勾勾地往人群里搜罗,及至他的朋友提议玩流觞曲水时,他用胳膊肘捅了捅林惠然,小声说:“我在人群里见了一位绝色美人,等我把他叫来。”
  林惠然点头,其实一直处于心不在焉的状态。
  花园里的池水引自山中,此刻还散发着暖暖的热气,丫鬟们在河水两边铺了花团锦簇的坐垫,供众人坐下,然后准备盛酒的器具。
  周学之穿过众人,走到了昌仆面前,装模作样地打躬作揖,自报家门,邀请他来玩游戏。昌仆哪里瞧得上他,但还是敷衍地聊了几句,眼角余光看见林惠然在坐在池边说笑,于是欣然前往。
  周学之眼里只能看见美人,于是自动忽略了身后跟着的元流火。他把昌仆引过来,兴高采烈地跟林惠然介绍:“这是新来此地的杨小公子,单名一个玉字,乃是东晋没落贵族的后裔。”
  昌仆朝林惠然微微一笑,眉目间波光潋滟。林惠然点点头,不甚在意。
  这时候上游传来击鼓声,三人忙坐在一张坐垫上,这时候周学之才瞅见了元流火,当即“哎呀”了一声,不悦道:“你是哪里来的?怎么蒙着脸?”
  元流火厚着脸皮坐下,不吭气,他知道自己声音难听,所以格外不愿意招惹是非。昌仆遂笑着解释道:“这是舍弟,自小长得丑,所以不敢以真面目示人。”
  周学之一听是个丑八怪,顿时没了兴趣,他推了推元流火,嫌弃道:“哎,你别坐我这儿,去挨着林公子。”把元流火推到林惠然身边,自己挨着昌仆坐下,遂又满眼放光地笑,搭讪道:“哎,你家是哪里的?多大了?家里人管你交朋友吗?”昌仆满脸带笑地回应,心里呕出一口血,几乎想伸手把他拍死。
  上游的酒杯飘过来,有个年轻气盛的女子伸手接了酒杯,仰起头一饮而尽,又十分敏捷地赋诗一首,众人拍手赞叹。其他人也纷纷抢酒杯。
  林惠然神情悠闲地望着水面,眼角还残留着笑的影子,薄薄的嘴唇紧紧抿着,下巴上隐约可见青色的胡茬,他跟别人交谈赋诗的时候,是游刃有余出口成章,但在独处的时候,又成了一尊冷静淡漠的神像,好像全世界都和他没有联系。
  林惠然看水面,元流火侧过身体,双手支着下巴怔怔地看他。冬日的阳光斜斜的洒在两人的身上,一阵风起,白色的梅花瓣纷纷扬扬吹过来,落在众人身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