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暮色尽头(出书版)作者:起雾-第1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奥南的神情焦灼而痛苦,看得出来,即便事隔千年,他们之间的爱情,依然彼此煎熬着,焚心般滚烫,烧灼的痛苦。
洛笛的确得到所有他想要的,但我的心中,却没有一丝一毫的欢喜,算计了留住千年的爱情,于奥南来说,依然是鲜明如初。
但恐怕连洛笛自己都想不到,最先变心的,竟然会是他自己。
菲尔吉斯就这么默默的陪了他千年,为了他的愿望,甚至连最真实的自我,都深深的掩盖起来,只为了伴着他,除此之外,一无所求。
纵使洛笛千年前不明白,不相信会有谁肯这样为他付出,事到如今,他总是明白的。
「十公里之外出现的天裂并没有被完全封住,它还在扩大,我长话短说,说完,你们赶紧离开,不然大家都会被扩散过来的裂缝吞噬进去。」
大贤者的警告,很快的就打破了所有怀旧的气氛,这真不是个思往事,惜流芳的好时机。
「所谓的天裂,其实是几股时空乱流的冲撞造成的,就像海底的漩涡,会把所有接触到乱流边缘的东西都卷进去,不只是空间,也包括时机。」
「举个例子吧,之前我在修补一处天裂之时,有个人类的孩子在乱流边缘擦过,虽然侥幸没被卷进去,但在他逃过之时,他所处的空间和时间点就已发生了不可逆的变化。」
我们都想起了小道士,奥南收拾起心情笑了笑,「那也不过是简单的时空旅行而已,被卷进去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吧!」
「没错,的确是时空旅行,但其中的可怕程度,超过你们的想像,那个孩子只是擦过边缘而已,他的空间和时间发生了微小的变化,他依然还在这个世界的范围内。」
「一旦卷入中心,所有的一切,都会化为最为细小的粒子,穿过乱流中心重新组合之后,你的身体决不可能再回到最初的样子。」
我记得,很久之前,我曾在电视上看到过,美国曾经做过一个着名的跟时空旅行有关的费城实验,通过制造时空裂缝,将一艘军舰从一个港口转移到另一个港口。
直接造成的结果,便是转移过去的军舰中,很多士兵的血肉之躯和钢铁的军舰牢牢的契合在了一群,更有人在实验后不时的会在人前消失。
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想来应该在穿过时空裂缝的过程中,各种粒子的重新组合造成的结果。
「那灵魂呢?他不是由粒子组成的吧?」奥南追问。
「灵魂是一股能量,它很可能在被乱流吸附撕扯,造成魂飞魄散,即使侥幸的穿过裂缝的中心,时间点和空间点都已改变,很可能找不到任何的依附,永远意识清醒着,漂流在不知名的异空间,再也回不到我们现在的时间。」
「现在我终于知道了,洛笛做了多么伟大的一件事。」大贤者的话成功的让我们都打了个寒战,在旁边的通灵族人喃喃自语着。
「不错,他曾经做过的事有多重要,他之后的遭遇就越不能让人接受。在他死后,我向所有的人类权贵和异族领袖详细解释之后,他们一致同意了抹去关于洛笛的一切记忆,让他能在转世之后,安稳的过他想要的生活。」
原来在我不知道的时候,大贤者还是默默的为洛笛做了一点事的啊!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流传于世的所有文献和所有记录,都未曾提到洛笛和那场大灾难的原因。
“不过您老人家的手段也厉害了吧!不但活人的记忆被你篡改,连挂掉的洛笛的记忆也未能幸免于难。”
“这是古老相传的一项魔法,施展起来虽然不困难,却需要被施术者心甘情愿的配合才行。”
恐怕也是因为菲尔吉斯和洛笛之前的牵扯太深,所以狼人族和血族的长老们,一致的否定了他的存在,以保证瑞和我能不受打扰的过活。
但如今天裂重临于世,事关世界的存续,恐怕在做的各位和我们都不能置身事外。
「连穹,你既然记起了所有的往事。」所有人都殷切将充满希望的目光投向了我,「洛笛的能力应当都已经想起来了吧!」
我被他们殷切的目光看得恶寒无比,啊咧,难道我又要担当一回救世主了么?
这个,貌似上次做救世主的下场不怎么好耶,大贤者你不是有不输洛笛的补天能力么,为啥老叫别人出力?
我将责备的目光投向大贤者。
「我现在是个纯灵体,而且还在世间漂流了近千年,没有多少能力了。」像是知道我心底的想法,大贤者的灵魂做了个滑稽的耸肩动作。
好吧!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正要点头,瑞却先开了口:「连穹的确是恢复了洛笛的记忆,但他并没有洛笛的能力,梅林大法师的魔法并不是谁都能学会,是一种对精神力控制的领悟。」
「你们觉得,连穹这个样子,还有任何千年前洛笛的风采吗?」瑞将因为晕机而萎靡不振的我推到大家的面前,连同大贤者在内,所有人都摇了摇头。
他们这个反应,实在是太伤人的,我沮丧的都想在地上画圈圈表示抗议。
「连穹,你真的都不记得洛笛的能力吗?」奥南的责任心让他依旧不死心的问道。
我抬起头,还没说话,就先收到了瑞递过来的警告眼神,这个时候的他,就是我一直都很熟悉的恶魔瑞,跟那个温和善良会脸红的菲尔吉斯一点关系也没有。
想到他手中可怕的针灸,还有长年累月相处积累下来的冰山般的压迫感,我默默的含泪低头,「对不起,不记得。」
瑞会读心术是包括梅尔斯夫人都知道的事实,他既然说了我不记得,所有的人,都放弃了指望我解决麻烦的侥幸希望。
于是接下来的日子,在风家人和大贤者灵魂的周旋下,人类和异族破天荒的开始合作,着手解决即将到来的世界末日的问题。
我被瑞拎回家后,再度回到了电影电视网游度日的状态,为了防止我溜出去玩,这家伙每天出门之前,都会在家门口设下层层禁制。
然后等他回来之后,再不厌其烦的将那十八层禁制层层解开,丢给我几袋食物,小睡一会儿后,他又会继续出门干活。
因为禁制的关系,我都没法瞬移出门,只能等他不定时的回来投喂食物过活,日子过得跟囚犯没有两样。
只会救死扶伤(顺便做实验)的风大小姐,对于解决世界末日起不了太大作用,又被忙于各方协调的风家人警告了不能捣乱,所以没事可作的她经常跑来探访我。
所以我虽然被关在家里,多少还是从风无痕口中知道了一些瑞他们的工作进度。
大贤者想出的办法跟当年洛笛用的差不多,只不过洛笛用他的精神力调集自然元素蕴含的能量,在裂缝的周围制造出防护层,封闭住裂缝的存在。
如今虽然没有了洛笛,但人类千年来发展的科技到底还是起了作用,刚刚研究出来的正反物质互相湮灭的产生的巨大能量,代替了自然元素,成为了防护层的组成部分。
但这股能力并不容易控制,所以瑞他们所要做的,就是将这股不可控的能力,转为可控的防护层,在抵挡裂缝的侵蚀。
可能是拥有读心术的关系,他应该是一早就知晓了所有人类科学发展的进度,在大贤者说起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后,就在心里定下了解决的方案。
难怪他可以如此轻易的拒绝使用洛笛的能力,幸好我当日乖乖的听他的话,没有反驳,不然打乱的他的计划,这家伙估计是不会放过我的。
想起来就觉得可怕啊,这天底下居然有如此疯子,为了喜欢的人,竟然可以自己骗自己骗过千年,还不知出于何种理由,违背血族本性的当了千年的绅士君子,完全没有近水楼台,趁人之危的意思。
「所以你的意思是,我其实应该不那么绅士君子的,可以对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这样就正常了,对吗?」
说曹操,曹操到,干完活回来的瑞显然很累,正神色不善的瞪着我,颇有我敢点头,他就下手把一千年所有想做的份一次补完的意思。
可怕,太可怕了,读心术真是种可怕的存在,最可怕的是,他还可以是双向的。
在瑞施法知道我的想法的时候,也不吝于让我知道他自己的。
于是我终于知道为啥身为血族,他要头壳坏去的跑去当个外科医生,每天对着一群只能看不能吃的食物来自虐了。
「没错,那些鲜血淋漓的外科手术引起的对食欲的诱惑,多少能分走一点对你的注意力,但是穹,我最近忙着在做防护层,很久没有去看那些了。」
他一步一步的逼近,菲尔吉斯的记忆和爱意都已回来,所有自我催眠不该接近我的暗示都已破灭,只怕这世上没有什么拦得住瑞。
「最重要的是,对奥南,你已开始慢慢死心了,不是吗?」读心术真是个悲剧的存在,啥都瞒不了这家伙。
「但,但是瑞,你也知道,目前它还,还没有完全死完,不是吗?」我结结巴巴的开口,从来没想到,洛笛对于奥南残余的爱情,能成为最后一根救命的稻草。
「好,我等着你。反正它死完,也不过是早晚的事。」瑞将解开我衣襟扣子的手抽了回来,暂时放弃。
我顿时大松一口气,一面心里却不由自主的泪流满面。
这家伙也太笃定了吧!
斩钉截铁的就这么对这段漫长而缠绵悱恻的爱情下了死亡判决书,洛笛的意识如果还残留着,肯定龟缩在在墙角画圈圈。
最可气的是,瑞显然对我如此纠结表示幸灾乐祸,带着点微微的笑意,回去补眠了。
他的睡颜安详宁静,收起了所有的冰霜和冷漠,恍惚间,仿佛依然是那个温柔忍耐,完全是那个小时候跟洛笛打架打得最凶,却在读心术学成后,碰触到洛笛,知晓了他所有心事后,突然变成好好先生的菲尔吉斯。
但那时洛笛也同时领悟了梅林大法师的遗稿,迫不及待离开这个对他充满了恶意与排斥的血族,就此与菲尔吉斯错身而过。
到遇见奥南,洛笛的心中更加难以装下别人,甚至连他的死亡,都是为了设计留住奥南的爱情,完全没有考虑菲尔吉斯的心情。
菲尔吉斯的心里,其实一直都很难过的吧!
「瑞,快过来,撒哈拉和亚丁湾的防护层出问题了。」莫里的声音随着他的全息影响一起出现在客厅,唤醒了睡梦中的瑞。
他几乎一睁眼就恢复了清醒,看了我一眼,像每次出门前必会叮嘱我的那样,丢下一句,「穹,你给我老实待着,不准出去。」
说完,就瞬移离开了我的视线。
莫里的全息影像倒是还在,他还有心情开我玩笑,「连穹啊,被金屋藏娇的感觉如何?」
我很郁闷的看着随着瑞的离去,再度被封锁在屋子周围的十八重禁制,白了莫里一眼,说出最真实想法,「感觉很糟糕,我很想出去。」
「你有这个能力的,不是吗?」莫里对我的迟疑表示惊讶,「我认识的洛笛,可不是个乖乖听人劝的,他想做什么,从来都由不得别人阻止。」
「但我就是不敢。」闷闷在沙发里缩成一团,恨不得把靠垫当成瑞咬一口,再在沙发上上打几个滚发泄一下。
习惯真是可怕,就算知道以我现在能力,弹指间就能解决掉瑞,我还是不敢惹他发火,啊啊啊,我恨那些针灸。
「嗯,你这幅表情,顿时让我觉得跟着瑞被催眠了千年还是很值回票价的。」莫里指着我哈哈大笑,一点也没有他平常的贵族气质。
也许这个率性无比大笑的莫里,才是一千年前肯为了不相干的洛笛抱不平之心的狼人少年,就不知道风无痕对着性情大变的如意郎君,会不会不适应。
「穹,我本来跟瑞想得一样,觉得这一次,无论如何,不该再把你牵扯进来了,但是现在事态的发展超出了我们的控制,我不是来找瑞帮忙的,我是来找你的。」
「发生了什么事?」
「撒哈拉和亚丁湾两处的时空乱流一直在变化,之前就发生过几次爆炸,每一次爆炸都使得天裂的缝隙更加的扩大,刚才发生的大爆炸所造成的裂口,已经不是防护层所能盖住的。」
「就算能暂时盖住,防护层也有可能再度爆炸,形成更大的裂口,对吗?」
「对,所以连穹,我不得不来找你。」他所在的地方应该距离爆炸处不远,磁场并不稳定,全息影像渐渐开始淡去。
到影像消失前,依稀还是能听到他在说,「连穹,快一点,瑞去亚丁湾了,我和奥南在撒哈拉,估计挡不了多久。」
他的声音里满是信任,莫里不单单是瑞的朋友,相识这么久,尽管他始终端着无聊的贵族架子,偶尔还会嘲笑我,但在心底他始终也把我当做朋友的。
不只是他,还有远在国内的小道士和金发老兄,同样在各处为了封住天裂而努力的虎精鹰王他们,都是我的朋友。
「洛笛,你想要的,从来就不是惊世的容貌和能力,不是吗?」
「是的,我想要的是完好的家庭,一起嬉闹的挚友,还有和喜欢的人安静的待在一起,哪怕偶尔有争吵,但是彼此不离不弃。」
「所有你想要的,在转世之后,都已经实现了吧?」
「是,连穹,你自出生就得到父母的关爱,朋友围在你身边,菲尔吉斯自始至终都护着你,我所有的想望,都已实现。」
「那么洛笛,我们出发吧!去了结这一切,就算千年前的不幸遭遇注定要重临,我们也并没有任何遗憾。」
我从沙发站起来,打开门,瑞的重重禁制一直都在,但是莫里说的对,其实没有什么能拦得住洛笛,能拦住他的永远都只有他的内心。
撒哈拉沙漠炽热的阳光,对血族体质真是个巨大的考验,难怪瑞收到消息,第一时间选择了先去解决亚丁湾。
瞬移到莫里和奥南面前的我全身都裹在黑黑的斗篷里,不是我想模仿洛笛,是这个无孔不入的阳光实在太过致命。
为了节约有限的精神力来对付这天大的麻烦,我当然只能选择这种原始的办法。
但这幅德行显然让奥南起了误会,他整个人都因为见到我呆住,眼底烧着狂热的光,不可置信道,「洛笛,你到底还是来了。」
他一分神,手边的结界就松了些许,几乎一头栽进乱流当中,好在旁边跟他一起在干活的莫里及时发现,迅速的扯住他,才没有被乱流卷进去。
但也因为他们俩同时做了额外的举动,无形中增加了其他人的压力,所有在场施法的魔法师的额头都沁出了汗珠。
显然,他们已经尽了全力,但这股时空乱流实在太过凶猛,防护层随时都会再度爆炸。
情形一触即发,容不得我再犹豫,放弃了观察所有的情况,我尝试着,集中所有的精神力,开始探测和聚集周围的自然元素。
撒哈拉是个好地方,这儿聚集了大量的光和热,可以源源不断的抽取出来填补防护层的缺口,至少能在短期内,与这不断扩大的缺口,维持个相对的平衡。
「怎么回事?现在才下午两点,我的计时器没出错啊,刚才还是白天,怎么一瞬间就变成了夜晚?」一个魔法师惊叫起来。
「你没发现吗?只有我们头顶上是星空,远处的天空依然是灿烂的阳光,不对,这片星空在扩大,整片沙漠,都已经变成了黑夜,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是天裂造成的后遗症吗?但是奇怪,裂缝看起来好像被什么堵住了,那个漩涡虽然形状还在,但不再旋转,也不再扩大了,天裂应该被封住了吧!」
魔法师和异族们停下手来,齐齐的舒了一口气,互相开始探讨其中的原因。
夜晚的沙漠,比起白天,自然是舒适宜人多了,虽然有点冷,但是至少我能从斗篷中冒出头来,对莫里和呆滞的奥南打一声招呼。
「那么,这一区域内的天裂,已经被封住吗?你是怎么做到的?」莫里不可思议的望着头顶的星空。
「很简单,我把所有的光和热的能量都引入了那个即将破裂的防护层,因为自然能量的不断补充,勉强能维持住不破裂。」
「因为阳光都被夺走,所以这片区域就从大白天变成了晚上?你小子干得不错啊!」莫里难得表扬了我。
「但这不是长久之计,为了维持住防护层不破裂,整片撒哈拉沙漠将永远不会再有白天。」
「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反正这只是一片沙漠,冷一点也好过热死人。」
「但是莫里,一旦这股时空乱流再度发生变化,撒哈拉上空的所有阳光不足以维持防护层的运作的时候,其他地方的阳光,也将被吸引过来。」
「你是说,最后演变下去,整个世界,都将陷入永夜?」
「这还是最好的情况,如果能量依旧不够,最终防护层还是会破裂,裂缝会变得更大,最终整个世界还是会被吞噬进去。
「老天,那洛笛在千年之前,是怎么封印住那些见鬼的裂口的。」
「那个时候,裂缝远没有现在这么多,时空乱流也没有这么频繁剧烈,防护层还能起作用,但现在,所有的一切,都很难说。」
「不知道瑞在亚丁湾那边怎么样了?」莫里叹气,「希望那边的时空乱流可以稳定下来。」
「亚丁湾那边,我可以用同样的方法,靠着那一大片海水的流动,来供给防护层。」
「所以如果情况恶化的话,地球上所有的海水都会被防护层吸干?」
「不是海水会被吸干,而是海水从此不会再流动,因为引发海水流动的能量都会被引去加固防护层。」
「所以我们最终会活在一个被死水和永夜包围的世界里。」奥南呻吟了一声。
「这可能是最好的情形了。」我想即使洛笛重生,也只能做到这样了。
尾声
情况的确一天一天的在恶化,随着裂痕的扩大,防护层也在不断的扩大,所汲取的阳光已经让北半球都陷入了黑夜,植物渐渐的开始枯萎。
海水虽然依旧在流动,但谁都不知道,会不会有停下来的一天。
人类社会早已在北半球持续了半个月的永夜中乱成一团,猎魔人和异族之间的战争倒是停了下来,黑夜中,一切看起来都很糟糕。
关于是否移居南半球,以及南半球会否最终也陷入永夜,以及是不是能够动用所有的资源,制造更多的正反物质的湮灭的能量来替代阳光和海流。
陆陆续续的,能从瑞和莫里那里听到人类世界的讨论,我还继续窝在沙发里,在黑暗思索着,是否还有其他的办法来面对这几乎不可抗的天裂。
大贤者从死去的那一刻,就失去了预知的能力,他预知到了千年后灾难会重临,但到底是否我们能够逃过一劫,他比谁都茫然。
在南半球的三分之一也陷入永夜后,人类社会的不少科学家做出了一项孤注一掷的倡议。
「他们决定在最小的那个裂口处撤去防护层,所有不甘心留下来等待末日的,都可以主动的走近裂口,若是没有被卷到乱流的中心,只是在周围擦过,也许这个人可能会幸运的经历时空旅行,到达他可以生存的空间和时间点。」
这是个非常冒险的倡议,要知道,像小道士当年那样是穿越了二十年,还在这个空间的概率,是微乎其微的,最大可能,是身体和灵魂都被时空乱流撕扯的四分五裂。」
「我曾经看过一部纪录片,似乎人类曾经挖出过有拖鞋脚印的三叶虫化石,4000多年前,埃及尼罗河畔的古墓还挖出过类似彩色电视机的仪器。」
所以陷入时空乱流后,最终的走向,的确是要靠运气,虽然我始终觉得,这个存活的概率,大约跟亲眼见到撒旦的概率差不多。
那帮人类科学家计算出了奇怪的结论,他们似乎认为,单个个体被卷入时空乱流,远远要比整个世界被吞噬时,生存的概率要大。
于是为了这百万分之一和亿万分之一的所谓概率区别,起码有四分之一的人类和异族决定冒险,奥南也是其中之一。
大贤者的预言真的没有出错,奥南的确注定要陷入天裂,即使不是被动,也会是主动。
他只是比我们都早走一步,最终,我和瑞,连同这个世上所有的一切,都会在防护层的能力耗尽的那一刻,陷入时空乱流之中。
「或许,有一天,我们会在不知名的异空间重逢也说不定。」在剩下的南半球被黑夜覆盖的那一天,莫里拥着风无痕,非常豁达的说。
人类和异族彼此都自诩为这个世界的主宰,在末日降临的那一天,唯一能做的,也不过就是向各自的神明祈祷而已。
但我想冥冥之中,可能真的有神明存在。
天裂一直在扩大,防护层也跟着在扩大,我们都没注意的时候,他们其实已经大到所有的裂缝都已连成了一片。
在防护层破裂的那一瞬间,整个世界都被裹在了巨大的时空乱流之中。
我不知道其他的人类和异族的情况如何,但我觉得我像是睡了很长很长的一觉,醒过来的时候,正躺在古堡的某个角落,手中抱着小小的包袱。
打开来,里面所有的东西都很熟悉,是我十六岁那年,在靖康之乱中与父母逃难走散的时候,所携带衣物和金银。
对面站着的深褐色头发的娇美女子也很熟悉,那是带我远渡重洋来到英伦的吉塞亚。
「瑞呢?瑞在哪里?」我抓着吉赛亚着急的询问。
「瑞外出了,不对,你不该认识瑞啊,一路上,我从来都没有提起过他。」吉赛亚看起来惊讶得要命。
顾不得她会有的反应,我从地上爬了起来,推开她,跑出大门,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此时接近凌晨,瑞应该正好外出回来。
不过他会不会记得这所有的一切,就很难说了,所以看到他的那一刻,我多少有点迟疑。
但这个迟疑并没有维持多久,在看到我走出门外的一刹那,瑞几乎瞬间就出现在了我的面前,伸手将我紧紧的拥在了怀里。
老天,他抱得可真紧,我可不记得在转世后,第一次在血族见到瑞,他曾有过如此热情的反应。
谢天谢地,我们依然还是在一起。
我不知道到底在我们被裂口吞噬的一瞬间发生了什么事,时空乱流覆盖过的整个世界重写了一遍历史,还是只有我们俩侥幸的穿越到了平行空间。
这些对我来说,都并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透过瑞传达过来的读心术我已知道,这辈子我们都打定了主意,要放下执着,好好过完余生。
「走吧!我们进去,天快亮了,你可还欠着我一千年的份额没有做呢!」瑞抱着我,带着属于菲尔吉斯的真心笑容,在吉赛亚诧异的目光中,走入了堡内。
透过他的肩膀看过去,依稀能看到沉沉暮色仿佛已渐渐褪去,灰蒙蒙的东方天际慢慢的现出了淡淡的鱼肚白。
那是漫漫长夜过后,地平线上的第一线曙光。
——正文完——
番外
菲尔吉斯天生过目不忘,什么魔法咒语看过一遍,都能倒背如流,吟唱咒语简直跟唱歌一样信手拈来。
这罕见的才能曾让他天赋平平的父亲戴维,梅尔斯欣喜若狂,想想看啊,血族除了不能在日光下行走这缺陷,其他的地方,都如同撒旦的最完美的杰作。
在那个连人类中的贵族都终年不洗澡,发明了香水只为了掩盖体味的酸臭中世纪,血族早已过上了优雅得体的生活。
他们占据着最为古老的城堡,夜夜笙歌,通宵达旦,个个年轻美貌,皮肤白皙,精力旺盛的寻欢作乐,过着一种几乎是无忧无虑的生活
广袤的领土上蓄养了以耕作和畜牧业为生的男女农奴,强大的天赋使得血族们穿上铠甲挡住日光后,几乎战无不胜,令所有的盗匪和敌寇望风披靡。
但长期以来,血族的数量,一直都非常的稀少,他们喜欢与漂亮的人类男女交欢,留下了难以计数的私生子女。
这些半血族们并不容易长大,总是在很小的时候,便会莫名其妙的夭折,就算侥幸的长大了一些,也会随着年龄的增长日渐虚弱而死。
没人在意这些,这本来就是个婴儿容易夭折,十个孩子最多平安长大两三个年代。
菲尔吉斯的出生有点特别,他并不是父母爱情的结晶,而是血族与精灵族联姻巩固彼此领地关系的纽带。
为此,他的外婆,精灵族的女王,花了大把的心力亲自养育这个带着异族血统的外孙。
她试图用潜移默化的方式,想将这个孩子引导成真正的彬彬有礼的绅士,而不是裹着优雅贵族皮,却对人类血液充满了饥渴的变态疯子。
是的,在热爱和平与音乐,文雅的精灵族们看来,血族是一群不折不扣的疯子,这群疯子的领地恰巧在她们时代居住的纳威森林的旁边。
他们圈养的无知的人类农奴仿佛永远都在饿肚子,地里种出来的东西永远填不饱他们的饥饿,总打着烧掉森林,改种粮食的危险念头。
人类的愚民精灵们自然是不看在眼里的,但当他们的主人,血族的领主们,都对这片森林产生了兴趣的时候,就不那么值得乐观了。
精灵族的女王在与血族开战两败俱伤,与送出爱女递交橄榄枝之间权衡了一下,热爱的和平的天性占了上风,使得她点头同意了女儿与血族族长的婚事。
这场联姻除了保住了他们赖以生存的纳威森林之外,也附带的送来了一个让人惊奇的赠品——他的外孙菲尔吉斯。
事实上,菲尔吉斯其实只在精灵族住了不到一年,看完了所有精灵族的魔法典籍的他一时技痒,在精灵族百年一度的生命之树诞辰庆典中,应景的展现了他高水准的记忆力——流利的吟唱出长达几百页的生长魔法。
这种魔法由于太过古老,发音非常的艰涩曲折,且需要反复正确的吟唱很长一段时间,魔法的效果才会缓慢的展现出来。
尽管缓慢,但引发的效果,却异常的惊人,它能让吟唱者注视的对象以肉眼可见的方式开始生长变化。
在菲尔吉斯低声的吟唱声中,生命之数缓缓的舒展了枝条,有些光秃秃的顶部长出了小小嫩芽,嫩芽慢慢的长大,变成细细的枝条和叶子。
枝条和叶子渐渐多起来,隆重而茁壮的成长着,繁盛的绿荫像是巨大的伞盖,在围着生命之树跳舞的精灵头上,焕发出了勃勃的生命力。
在精灵们的欢呼声中,幼小的菲尔吉斯继续吟唱,随着他的咒声,绿荫如盖,原野一般延伸开去。
森林里所有的树木都像在欢呼,雀跃的伸展枝条,与生命之树的华盖连成一片,浓郁的生机蔓延在广大的纳威森林中。
森林中的生物都欢欣的呼出了一口气,露出心满意足的笑容,在这短短的片刻中,感受到了来自生命最初的脉动喜悦。
菲尔吉斯的吟唱声还在继续,生命之树的蓬勃生长也在继续,在所有精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