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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一世一诺情-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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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却笑了,“你想想,我没感觉到舒服,别人会怎么想你?”拍拍他的身体,“别人会觉得你没男子气概,甚至觉得你那方面有问题,连我这样的小女子都摆不平。”

他真是疯了,才会忍受她这么久。

他在想他这辈子的善良是不是全都发挥在她身上了,否则他就该将她直接给拍到地上,然后不管她死活,而不是傻里傻气的配合她。

这玩意儿,也真稀奇。

他直直的坐在床沿上,她分开双腿,骑在他一只腿上,也有点懊恼,“我试试感觉。”

他的手握着她的上半身,任由她在自己大腿上反复的摩擦,体重全在他一只腿上,这感觉很难受,可她玩得很兴奋。就像某个亲戚家的孩子,喜欢坐在他的鞋子上,让他抬一下腿又落下来,像玩高跷似的。

他看着高大,但身体其实挺瘦,她狠狠的将贴合的部分挤压在他的腿上,甚至不由自主的自己起起伏伏。

直到最后,她眼中带泪,狠狠的抱住他。

只是就算到了这个时候,她的一只手还能分心的去摸他的那部分,感到有一点硬,很善良的开口,“你要不要,我保证不嘲笑你。”

程沂哲掐了她一把,直接将她甩在了床上,“你再说话,信不信我用针将你嘴给缝上?”

说完,他看着自己右腿上那滑腻的液体正慢慢向下流,那感觉太怪异,让他脸色沉了沉,最后瞪了她一眼,才向浴室走去。

第三十七季

那一夜,还有着一个让人无语加无趣加无聊加烦躁的后续。

程沂哲躺在床上,一言不发,事实上他是真不想说话,不是因为郁闷,也不是因为生气,就不想开口。偏偏,某人十分十分的懂不起。他将眼睛刚眯上,她的小手就在身上不停的乱串。让人无奈的是他越是镇定不动,她就越是激动,颇有越战越勇的架势。

其结果就是原本只想睡觉的程沂哲着实郁闷了。

他也不知道自己这怪异的想法是从何而来,当他直接坐起来,看到的便是白诺言脚上那一串挂着的铃铛。

心中一团火猛的燃烧着。

白诺言有时候特别自恋,和一般人自恋自己的长相和身材不同,她的自恋是一种感觉,总喜欢在屋子里蹦蹦跳跳,尤其是穿着特别短的有着花边的裙子,她有轻度的裙子控,特别喜欢薄纱和皮肤接触的微妙感。那真是太美妙的感觉,她总喜欢转一个又一个圈,然后程沂哲就像看一个神经病那样斜睨她。

今天有着的不同让他没有反应过来,原来就在她脚上那一串脚链。

她喜欢戴各种手链,很多都具有民族风情,但她很喜新厌旧,总是几天换一条。最近她的爱好在于打扮自己的脚了,她的新宠就是脚上这条有着铃铛的链子,走一步便能听到轻微的叮当声,白天的时候不太容易听出来,但在这夜深人静的时候就显得刺耳了。

忘记提了,她自认为那声音特别销魂,仅代表白诺言自己的意见。

此刻程沂哲恶狠狠的盯着那链子,“脱掉。”

白诺言愣了下,不甘不愿的转身,想当做没听见。不过犹豫了一秒又转身笑嘻嘻的看他,“脱什么?”指了指自己穿的特别透明的裙子,“就这一件,要不你亲自脱?”

以前有人说她骨子里其实挺色,她大力反驳,现在觉得好像真有那方面发展的趋势。就像她看小说的品味都变了,第一章看不到男女主角有□,直接弃文,她果然越发的堕落了。

程沂哲的脸越发的阴沉,直接捉住她的脚,拉了拉那链子,却没有找到解开的方法。

“你什么时候有恋足癖了?”她故意误解他,故意让他不爽,真有成就感。

程沂哲抬头看她,“解开。”

她摇摇头,眼神里带着执拗。

“解开。”

这次他似乎真的生气了,手用力的扯着那链子,让她的脚的另一面因被链子扯着而摩擦出一条红痕。

她这才收起玩的心,“我太喜欢这条链子了,带着的时候就让那设计师给我想办法,带上了就不能取下,除非有一天它自然断裂。我解不开,没有骗你。”

事实上她一直没有盛气凌人过,即使有那也只是她自己的以为。她总喜欢耍一些自己以为的小聪明,而别人早就能看得出来,他也乐于配合。她自作聪明的时候就像一个在学校被老师夸奖的小学生期待着家长也能给予夸奖,那个时候的她最让人喜欢。

可这一刻,他烦透了。

她的喜欢能坚持三天,他都觉得那会是奇迹。

她前一天告诉他喜欢某个作家,第二天她就能在他面前将那个作家干过的一系列坏事说出来,然后来一句我不再喜欢她了。而她喜欢的那个作家里面的一个程姓男主角,她也能在天天给他念着那个男主角有多好有多好后,突然在某一天抱着他哭,她再也不喜欢那个程某人了,虽然理由只是程某人在父死子亡妻离悲痛欲绝的时候抱了一下曾经暗恋过自己的女同学。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她前一天的喜欢,在后一天就能变成她不喜欢的理由,她能大言不惭的说不喜欢程某人是爱之深责之切。

她能在前一天追到半夜看某电视剧,然后在他耳边念着真好看真好看,然后在第二天很郁闷的开口这破电视怎么那么难看,浪费她时间浪费她光阴。

某一次,程沂哲很心血来潮的问她,她是不是喜欢一个人也不能超过三天,她迷茫的眼神让他忍不住笑了。

这样的她会这样对待一条破链子吗,他几乎能想到她在上街的时候看到了某条特别喜欢的链子,然后乐颠颠买下的样子。

他也不清楚自己怎么就跟这链子耗上了。

他越发的用力,这次她感到真心的痛。

她想踢他一脚。然后像泼妇骂街一样骂她,可她不敢。

没有遇到什么事的时候她就是一个特立独行的女子,一遇到什么事,她就是一个欺软怕硬讨人厌的家伙。

“真的解不开。”她执拗的看着他,她没有撒谎。

他的眼神停留在她可怜兮兮的脸上,不曾移开。

她吞了吞口水,“你不喜欢这声音吗?那你自己弄掉,我真不知道怎么解开。”

程沂哲看了她半响,然后起身下床。

她还没来得及吐气,以为天下太平,他已经拿着一个钳子走了进来。

这次他很认真,她也不知道自己在别扭个什么劲。可看着他用钳子将那一个又一个小铃铛弄下来的时候,她竟然觉得心如刀割一般。脚很疼,她不知道他这么认真是做什么。

只是在他准备将最后一个小铃铛取下时,她用双手按住那个小铃铛,“这个不要弄。”

程沂哲将钳子在手中转了转,目光扫在她倔强的脸上,“如果我不听你的呢?”

他的眼神漆黑,像一个巨大的漩涡,她颤了颤,“它在我在,有本事你将我也弄掉,然后毁尸灭迹。”

她说完这句话才想起,之前很无聊的时候推荐他看了一本她比较喜欢的小说《最完美的女孩》,里面恰好有一个案子是讲如何偷运人的尸体。她口干的吞吞口水,真后怕。

程沂哲白了她一眼,将钳子放好,没纠结这个话题,直接躺在床上睡觉。

实践证明,白诺言就不是一个擅于察言观色的人,如果她够聪明就不该再打扰程沂哲。

她睡不着,所以又爬过去对着某人实行软暴力了。

“我昨天看到了我一个初中同学,孩子都多大了,我都认不出来她了。你说是不是一直念书的和没一直念书的人有着特别大的不同啊,念书的总是晚结婚,而初中毕业或者高中毕业就不继续念书的人总是很快就结婚了。你说这是什么原因?”

某人不答腔。

继续自言自语,“给你说一个我以前特搞笑的事。我小学的时候曾对一个男生有过好感,是好感不是喜欢。因为我觉得他小帅小帅的,所以一直想看着他,我觉得他眼睛很好看很好看。但后来我一直没见到他了,听说去新疆了。我上初中的时候,终于又见到他了。可他变胖了,一点帅的样子都没有了。我很不喜欢他,原来我当初对他有的那点好感只是因为他比较帅一点。我很不想承认他胖了不好看了,因为那个时候我比他还胖。”

某人还是没有反应。

继续,“我舅舅家承包过一个很大的农田,然后改造成一个塘,用来养鱼。那个塘挺深。有一年,我就和舅舅还有几个同龄人一起去拿塘洗澡,他们都会游泳,我不会。他们都游过去了,我也很想游过去。我好像听到有人会说接着我,我就直接从水里扑过去了。但不知道为什么,我自己扑到水里了。当时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就一直在那里扑腾扑腾,最后竟然扑腾上水面了。所以我挺怕水,只不过怕的是超过一米深的水池。”

她没玩没了的讲述。

程沂哲在黑暗中很无奈的睁开眼睛。

他揉揉自己的眼睛,在黑暗中抓住她柔软的身体,然后用手摸着她的嘴,“要是在古代,我一定让人将你给毒哑,省得折磨我耳朵。”

“这么说来,你是希望我们上辈子也认识?”

“你要怎么才能闭嘴?”给502打一个广告。

她的眼珠子在黑暗中转了一圈又一圈,“说说,你是怎么喜欢上江桑榆那圣女的?”

第三十八季

白诺言承认自己心眼小,心肠坏,她在此刻暗地里猜测着程沂哲是不是特别郁闷当初那塘没将自己给淹死。让她想想自己淹死后的后果,她死了的话,哭的人肯定没有几个,最多舅舅哭一下,妈妈哭一下。她瓣起手指,努力想自己当时在班上有没有玩得比较好的同学。等她终于想起了一个,能算成第三个可以为她的“死亡”而哭泣的人,她发现了一个讨厌的事实,那个时候她和那个女生闹矛盾了,连朋友都算不上,于是这第三个可以为她哭的人瞬间被删除了。这个事实让她非常郁闷,那破电视里面演那女的只要收集三滴眼泪就能如何如何,要是发生在她身上,她不是直接就得下地狱了啊。

可她如果真的就那么去了,就不会遇到孟津维,不会遇到江桑榆,不会遇到程沂哲。

让她给他们三个都安排一个她自己喜欢的结局。

孟津维遇到一个才貌双全的女子,那女子人好心好,善良中不乏大气,端庄不乏雅致,让江桑榆看一次就自卑一次,于是孟津维和那个女的幸幸福福生活一辈子。

江桑榆就遇到一个花心大萝卜,然后爱死那个死男人了,各种纠结之后,那男的为她改邪归正然后过上幸福的生活。她果然是一个矛盾综合体,不喜欢江桑榆过得好,虽然要让她郁闷一下。可她也不喜欢江桑榆过得不好,至少最后的结果是幸福。

程沂哲这厮,让他倒霉的遇到一个啥也不好的女人,不对,要比自己差上一万倍,这样她的心里才平衡。

反正她不得将孟津维给江桑榆,也不得让江桑榆满足程沂哲最初的幻想,他们三个就该各过各,她看着的时候才不至于膈应。

她是无聊无趣的小女人,不准嫌弃她的乱想加空想。

程沂哲自己也陷入了很遥远的沉思。

砰然心动来形容第一次触碰到江桑榆的感受一点也不为过。

他一向是不怎么在意这些事的人,不是刻意的不去想,而是看着大学里那成对的情侣确实觉得没啥意思。喜欢他的女生不少,情书暧昧短信不断,他自己甚至为此换过好几次电话号码。某一刻,他会有着比较变态的想法,他希望他认定的那个人是他自己喜欢并看中,所以他不喜欢那些主动而来的女生。

别人都说他在大学里可真耐得住寂寞,并不寂寞,他要干的事太多,从大一开始便在家中企业实习,没有人知道他的身份,将他当成最底层的实习者,也让他更加看清楚自己将要面对的环境。

那些记忆太过遥远了。

他的眸子越发的深沉,头枕在自己的双手上,他没有动,白诺言爬过来,半抱着他,竟然还将一只腿压在他的腿上,而她的手不停的在他胸膛上画着圈。

他的心情好了点,想起了她经常开口说的“我要画个圈圈诅咒你”。

程沂哲没管她,随她自己玩。

他当时被一个关系好的组织者硬拉去参加“面具舞会”,面子上扶不开,只好心不甘情不愿的去了。他拿着一块面具,遮住了自己的上半脸,坐在一个角落里尽量减少自己的存在感。还在想着要等会如何逃离现场,他可不想将时间浪费在这陌生人身上。他故意选了这个背光的位置,让人也看不清他的情绪。

这样的舞会总会吸引一大片人,不清楚对方真面目,就好像打赌一般,运气好说不定就能遇到王子与公主。

对于未知的人,总是充满了期待和激动。

程沂哲选好了一个时间,准备离开了。偏偏在这个时候,出了点意外。一个女孩被谁向沙发上一推,或许是那个推的人没有在意,完全没有考虑到力度和方向,女孩径直落入他的怀里。

那真的是他第一次和一个女生靠得那么近,触碰到女生皮肤中的温热感。

真是奇妙的心思,他没有推开她。

这样的相遇,让原本不相信缘分的他心中微微一跳,像是注定一般。

女生似乎感到了不妥,想立即起身,却因为动作太大,裙摆扫到了沙发前桌子上摆着的酒,裙角湿润了一片。

程沂哲也不知道她是不是懊恼了,她站了一会儿不说话。

他虽然不喜欢记衣服的牌子,可也清楚她穿的这身价值不菲,或许有些懊恼。

他心情不错,于是开口,“我的酒弄脏了你的裙子,该我认赔。”

女生这个转身看着他,目光灼烈。她戴着的面具遮住了整张脸,只露出眼睛鼻子和嘴。灯光很昏暗,他也看不太清楚女生的眼神藏着别样的情绪。

他后悔选了这个一个位置。

她的背影,真的能称得上“背影杀手”。

他自动过滤掉一些人好心提示的背影好看的女生也许前面就长着一张恐龙脸。

她看了他几秒,然后转身准备走了。

他眉心蹙起,站起身将她拦下,“不多坐坐吗?”

她不说话,而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如此的主动,将她拉到自己身边坐下。他想和她多待一会儿,甚至拉着她胳膊的触觉也让他安心美妙,原来一个人遇到另一个人真的是微妙的磁场,至少他被吸引了,走不出去了。

可她似乎不怎么高兴,也不说话,也不看他。

让以为全世界都应该围着自己转的程沂哲心里很不好受。

她甚至愿意玩手机也不肯和他说话。

这感觉,无比的糟糕。

他喝了几杯酒,想想该如何对待这场奇妙的遇见。

在他还没想好的时候,她又准备要离开了,他感到非常生气,这气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他拖住她,直接将她按在沙发上,□裸的宣布自己的进攻,吻向她的唇。

她的眼里闪过一丝诧异。

或许因为太过震惊,全身很僵硬。

那是让他心灵都酥了的一个吻,走进了一个奇异的世界,就在那一秒,他对自己说他要这个女人。

可结局很震惊,女生的回应是给了他一个耳光,然后直接落荒而逃。

他程沂哲这么多年,唯一被扇的耳光,却没有让他动怒。

往事在他脑海里拂过,现在他都能记得那让他心跳加速的沸腾感,瞬间激起了他的热情,有一种非要她不可的执念。

可那事现在想想,太不像他的作风了。

而且很丢人。

他自动过滤掉这个场景。

白诺言在他胸口继续画着圈圈,“你怎么还不说?”

“恩?”他捉住她的手,“对别人的事不要那么好奇。”

“就想知道江桑榆怎么给把你迷住了,虽然她各方面都不错,但也不是最好的那个吧。而且也不见得大家都喜欢善良美好的女人,也许更多的人都喜欢热情妩媚的人。你为何就选了那善良美好的呢?”

他颦眉,不想开口。

脑海里突然闪过了一次她问他一个莫名其妙的问题,他不想回答。结果是,她第一天问了三次,第二天问了四次,第三天问了八次,日复一日,他听到她声音都想将她给踢出去。

她总有办法折磨他,让他想干各种坏事,可又不愿意打破自己的底线,于是默默承受。

瞧,他多委屈。

他无奈的张口,“你们学院的迎新晚会上,她是主持人。我无意中看到她站在讲台上,明明讲台上有着那么多的主持人,可我一眼就看到了她。她是里面最特别的那个,一眼就占领了我的视线。”

其实真正的原因是他看到了她穿的那身衣服,最好笑的是裙子的下摆被缝上了一点别的东西,显得更加的青春。

他当时还在想,这个牌子的负责人看到这样糟蹋这裙子,心情不好的时候可能会亲自拜访,毕竟那牌子是出名的号称只有符合特定气质的人才有资格穿上,现在还改了别人的设计……

他一向是对这种晚会不上心,可那次破例了。

他自己也想过很多,那真的就是一见钟情吗?

如果当时让他心动的女孩是一个背影不错然后其貌不扬的人,他还会愿意去追求吗,答案是否定的。可正因为江桑榆无论是样貌和性格全都符合他的期待,才会纠纠缠缠这么多年。

“就这样?”白诺言就像一个想听八卦的人,却没听到能让自己热血沸腾的戏码,“她站在舞台上,你站在舞台下,然后对她一见钟情?”

他只想赶快打发这个话题,“就当是这样。”

她不乐意,抱他更紧,贴在他身上,“我给你说个秘密。”

“恩?”他有些意外。

“当时我也看见你了。”

蹙眉,他等着下文。

她继续,“不过我把你当成色狼了,一直站在我面前,挡着我视线。我心情不好了,于是狠狠踩了你一脚。”

事实上是她看不得别人一副认真又爱慕的看着江桑榆,一时心气,就狠狠踩了一脚。

程沂哲嘴角抖了抖,“我还在想是谁那么没道德踩我。”

当时恰好是晚会结束,人群都散开了,他被踩了也找不到人。

原来那个罪魁祸首一直在身边。

她爬到他的身体上,吻吻他的唇,一副委屈的口气,“你对我的第一印象就是没道德啊。”

这差距,怎么就让人那么的不甘呢!

非正文,作者的胡言乱语

最初想写这个文,是因为想将自己的性格记录下来,很多人都说我性格不怎么好,甚至不讨喜,有时候很古怪,好像什么都随着我的心情来。闲着,就有了这样一个打算,用自己的性格为基础写一个文,于是有了这个文初步的结构。

可写到这里,我发现我自己错了,白诺言并不是我自己。我比她懦弱,或者说她是加强版的我,将我心中某些想了但没有做的事做了。而江桑榆原本的设定和现在也有着差别。很多时候我都在想,也许白诺言是我性格的一部分,江桑榆就是我虚伪的那部分。可偏偏我越发的不喜欢虚伪,不想对着我不喜欢的人说喜欢,不想去讨好那些我不想讨好的人。于是我在别人眼中性格越来越不好,因为我不懂得去顺从别人。

很多人都讨厌虚伪,可在生活中,偏偏却更愿意接受身边那样的人。

这个文,大部分还是代表着我自己的看法。我写文确实有着很强烈的喜恶,都是写我喜欢的剧情,我自己的看法和打算,我性格的放大或者缩小。也许我自己的很多观点都不能够得到别人的认可,可我还是想说,正因为想写我自己想写的故事,所以才有了我这么多的故事。

人活着很不容易,说话直了一点,会被人说成没当对方一回事;说话委婉一些,谁也不愿意得罪时,又会变成别人心中的虚伪。

我看过很多很多留言,喜欢我的人有,不喜欢我的人大骂的也有,虽然我知道更多的是无关痛痒的看客,但我还是希望无论哪一种人,请你珍惜一下别人的劳动成果,在骂的时候也请多思量一下。

附送一个番外,让忍受了我烦躁废话的孩子多点点安慰。

谁是谁的真相

事实上,白诺言并不喜欢去打工,尤其是在夏天,她想到要去买防晒霜都觉得肉疼。只是寝室里别人每天都擦防晒霜,她不想显得自己特别的小家子气,好像一看到她都能想到那土气。虽然她觉得自己并不土。

很可恶,办一张兼职卡需要280元,她一点也不想花这个钱。

上一届的那个学长愿意用他的兼职卡给她找一份兼职,但前提条件是她得答应他去参加那个什么晚会。这个学校男女比例严重失调,连个晚会也要打着女生的牌子去吸引人数。她不喜欢被人威胁和胁迫,可人在这种时候,不能不低头。

每一次她处于这样的低谷时,都会告诉自己,忍过去了自己就会更强大一点,就会更坚强了,所以只要忍一下就好。

她坐在床上,看着对面的江桑榆不停的弄着衣服,心下便有些烦躁。

“你有没有暂时不穿的衣服?”她终于开口。

江桑榆愣了愣,看她,“怎么?”

“我要去参加一场晚会。”

她不再多说。

江桑榆笑了笑,“哪位学长这么大面子能请你出去?”

她真想说,钱的面子最大。

江桑榆打开自己的衣柜,“你自己选吧,我也不太清楚你喜欢哪一种类型的。”

白诺言觉得自己真犯贱,一边嫌弃着江桑榆的一切,可真到这个时候又要依靠这些她内心嫌弃的东西。

她随手就拿出一件衣服,“就这件吧。”

她没有多想,所以没有看到江桑榆额头那一抹纠结。

如果是别的衣服,江桑榆一定不会多说什么,直接就可以送给白诺言,偏偏是这件她十八岁时妈妈送给她的礼物,她不能送给别人。

但也只是纠结了一下下,江桑榆便笑着,“你穿着肯定很好看。”

白诺言不再多说什么,她讨厌用别人的东西,无论是什么。

白诺言去到晚会现场才发现,果然是僧多粥少的现象,她不想多待。本来就是想着敷衍就好,没想着做别的,可越来越多的人都来找她跳舞,她感到有些烦了。

她不想待了,想走。

偏偏那个学长拉住她,“你再多待一会儿,至少等结束吧”

她不愿意,尤其是面对这些陌生面孔,幸好她带了面具,否则一秒都不想多待。

学长也不愿意,直接将她一推,“你就待在这里就好,没有人会打扰你。”

她正想说点什么,才发现原来这个角落一开始是坐了人的,可她还是不想说话。

陌生的温度,让她惶恐。

她不着痕迹的打量了他一下,挺拔的身体,俊逸的气质,就算面具下的五官不会好看,这样的人也难看不到哪里去。

事实上,她自己一不清楚,到底那一刻发生了什么。

她的初吻,就这样没有了。

以前看电视剧的时候,她常常在想,哪个男人想强吻她,她一定给对方一耳光,看她敢不敢。

那一耳光扇下去后,她自己也傻了。

即使她看着比较有主见,有自己的想法,但也不过说说,很少有实战经验。她还给自己一个好友提过,自己从来不和别人打架,因为知道打不赢,很丢人。

这一刻,她心里暗暗乏术。

她怕。

她知道自己的力量,一定不是他的对手。

可但她看着他的眼睛,那灼热的目光让她心慌。

她的目光落到他脖子那一条链子,也是一晃而过,然后她逃了。

她其实很善于将自己躲起来,避免去面对一切她不喜欢的东西,她没有别人想象中那么坚强,更没有那么快乐,也没有那么的没心没肺。

那一天,她很狼狈,不仅裙子湿了,她跑得太急,在路上摔了一下,裙摆处有点破损。

回到寝室后,她对江桑榆有些抱歉。

江桑榆没有说什么,只是问她有没有摔疼。

江桑榆果然是个心灵手巧的人,那破损的一角被她缝了点别的东西,不仅看不出破了,还多了另外的气质。

白诺言看看自己的手,心不灵,手更不巧。

再看到那个少年,并不是很难。

事实上,白诺言是看到他脖子上那条链子才认出他的,可他看着的是台上的江桑榆,莫名的她心中有一股气。

她觉得自己真犯贱,她内心好像有一点那啥情节,总觉得他对于自己该是特别的。

如果他长得鼠头鼠脸,也就算了,她对自己看不顺眼的人一向不在意;可偏偏,他是自己最喜欢的那种长相。

这种少女的心思,真要命。

她看了他很久。

最后有点莫名的烦躁,江桑榆就那么好,值得这样一而再的看?

在最后,趁着散场的时候,她狠狠踩了一脚。

那一瞬间,她觉得真痛快,就这一脚,什么都踩没了。她不再纠结他是她初吻的对象了,也不再纠结他对江桑榆如何了,他下一刻对于她就是一个陌生人,他们两清了。

她是真的没有想过和他纠结。

她的内心有着很深刻的认知,程沂哲也好,孟津维也好,江桑榆也好,他们都不会是她同一个世界的人。

偏偏,都有着纠结了。

——————————————————————————————完———————————

作者有话说:在我眼中,这个番外和正文没有任何关系,在这里出现了,正文就不会出现了。也就是说不会出现那种真相大白了,男主认错人了,所以回到女主身边,想要看这种戏码的可以打道回府了。

我有着根深蒂固的想法,为了也承诺或者当初什么约定而去喜欢一个人,然后再后面误认他人,并且视女主为无物。我个人不认可这样的爱情,哪怕男主在得知真相后,把女配甩得很远,然后述说对女主的爱。我依然觉得虚伪,因为我想男主如果真的爱女主,无论她是不是当初的那个人他都会爱上。如果女主不是当初的那个人,他也会为了女主毁掉那个承诺,如果女主是当初的那个人,只是锦上添花而已。

这是我心中的爱情,所以和当初的遇见没有关系,程沂哲如果真爱白诺言,那就仅仅因为她是白诺言,没有其它。

感谢大家的支持,没有意外的话,下一章入V

第四十季

白诺言被汪檀拉着去拍新专辑的最后一个MV,汪檀开始对白诺言印象不怎么样;后来觉得还好。白诺言最大的问题就(文、)是没有责任感;出去不知道打(人。)电话说一声,失踪很久让人都(书。)以为她被绑架了;可她就是没有主动(屋~)交代自己行踪的自觉;这让汪檀很头疼。

内容很简单,在海滩和居内两个场景转换;动作也特别简单,没有什么难点。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暗恋的少女,一个人活在幻想中,以为曾经心里的那个男孩会娶自己;最后时光转换,原来一切只是一个梦。

很多认识白诺言的同学都曾说过,她是一个看问题以小见大的人,以前她自己不以为意,现在却觉得好像还真那么回事了。

她看过一些电影,也看过一些小言,现在的感受竟然说不太出来了。

曾经她看到不少小说,里面的男主角各种无视女主角。她当时就想,一定要狠狠的虐男主角,最好女主角移情别恋。可剧情往往是男主角发现自己爱上女主角,然后稍微示好,女主角立即原谅。

那个时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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