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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门书香-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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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陌上缓归

【由文】

正文 001 穿越(修)

杜锦书是一个米虫,地地道道的米虫。

在市区有一套房子,没人管她,父母常年呆在国外,交了一个男朋友最后嫌弃她太宅了,前天刚分手。

分手对于杜锦书来说,影响真的不大,唯一的影响就是,她连那一个星期三次约会的出门都省了。

在家唯一的爱好便是看书,不管是网文,杂志,还是一些科技方面,总是林林总总的书,她都爱看,她家里已经有三个房间被她改成了书房,客厅也安置了两个大书架,没事泡在网上也是找书看,可以说,那些要参加科考的举子们也没有杜锦书看书看得疯狂。

她觉得她的父母唯一做对的一件事便是在她的名字上面,取的真衬她这个人。

只是,她明明记得自己正趴在书桌上,看一本古代孤本,上面不仅内容好,连字也写的非常出彩,正是她喜欢的行书,飘逸若云,写的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她如获珍宝,正想临摹,然后发生了什么?

是累的睡着了吧?因为她记得自己还做了个梦,将小时候去黄山的情景又梦了一遍,脑子里始终都在记着那束蓝色的光没入她的身体里面,自那以后,她的身体变得非差的好,很少生病,即使天天对着电脑,皮肤也是水灵水灵的。

潜意识里,她觉得是那束光的作用。

昨晚那个梦,很奇怪,不仅梦到了黄山,梦到了那束光,还梦到自己躺在蓝色的大海里,感觉温暖安心。

“啊~”

痛苦的呻吟出声,该死的,她不是睡着了么?怎么头会这么痛?全身像是散架了一样,她难道从床上摔下来了?

“姐姐,你醒了!”

一个惊喜的声音拉回了杜锦书的思绪,可是,他叫自己…姐姐?是爸爸的私生子不成?她不记得自己有个弟弟!

睁开眼睛,一个放大的脸出现在自己面前,长的很是俊秀,只不过太小了,好像营养不良,脸色不太好,不过还真是一个小正太。

“我这是怎么了?”一开口,声音沙哑的连她自己都吃惊。

“是被,被宫家的马车给撞的……”小正太想到那日,脸色更加苍白了,显然是被吓的不清:“姐姐你流了好多血,呜呜呜……”

感觉头很痛,根本动不了,眼珠子四下转了转,家徒四壁!一张木板床被自己躺着,还有一个看着就像要散架的木桌,两张凳子,这到底是哪里?

心里没由来的一慌,这分明就是古代的穷苦人家的摆设啊,难道她穿越了?

看起来这个身体的正主已经死了,被那个所谓的宫家的马车撞的一命呜呼了,只是她在现代可是活的好好的,怎么就来这里捡漏了?她真的很不想穿越啊,她活的好好的啊,她的幸福指数自我感觉很良好啊,为什么那么多人想穿,偏偏让她给碰上了?

穿就穿吧,您好歹给个选择的机会,别让我穿到这么穷一人家行不?看样子,家徒四壁还加一个体弱弟弟要养活,到现在还没见着父亲老娘,估计是不在了。别说是当个米虫,连满足自己最基本的看书练字的要求那也是不太可能的!

您让我晕死算了!

果然,她在两眼一黑之前,听到了小正太哭喊着:“姐姐,你醒醒,你醒醒啊!姐姐!呜呜呜…”

杜锦书感觉自己整个脑袋昏昏沉沉的,接受了许多庞杂的记忆,原来这个身体的原主人也叫杜锦书,今年十六岁,带着一个弟弟住在莲山县,弟弟叫杜锦涛,今年十二岁,看那瘦弱的样子,还以为是八九岁的呢。母亲生下弟弟后便去世了,父亲曾经在世家大族里呆过,识得几个字,平日里也会教杜锦书姐弟俩写写画画,只是去年,杜父生了一场病,无钱医治,便去了,留下一儿一女。

在原先的杜锦书的记忆里,这个世界现在的朝代叫靳王朝,皇帝姓朱。这是一个陌生的朝代,根据原身的记忆,杜锦书稍微整理了一下,知道,这里的历史是从秦朝那会儿开始发生改变的,秦朝灭朝后,没有建立汉朝,而是一个叫做章程的人建立的章王朝,章王朝也曾经强盛一时,只可惜传承了一百三十年,便被子孙败了,而后便是这靳王朝!

靳王朝成立至今,已有三十年历史,现任皇帝是靳王朝第二任皇帝,世家林立,先前跟随皇帝打江山的那些人又自恃功高,这个皇帝倒是颇为苦恼。

没有开科取士,朝廷用人,是用了举荐制度,这导致朝堂之上,党派林立。关键是,汉朝没有建立,间接导致了蔡伦这个在在文化传承中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的人物没有出现,纸张至今还未出现!

唉,这个世道,怎一个乱子了得啊!

这个身体的原身,据说是去山里挖野菜,回来时就被宫家的人给撞了,当时那位撞人的宫家小姐还骂骂咧咧:“什么穷酸样儿,还敢撞本小姐的马车,死开!”

原身被人抬了回来,头上破了一个洞,流了许多血,街坊四邻由于杜父曾经也教过他们的孩子认字,所以也都送了些常见的草药的过来,给她止血,又是每家每户轮流做点吃的送过来,这才让原身在床上躺了五天,她和她的弟弟都没有饿死的原因。

杜锦书不禁感慨,这古代人民还是很淳朴的!

意识迷糊间,她又梦到了那束光,自己徜徉在蓝色的海洋里,温暖舒适。

“水~水…”

“姐姐,你醒了?你要水,哦,水,我这就去帮你拿。”小正太在旁边打着盹,听见杜锦书的声音,马上一个激灵坐了起来。

揉了揉眼睛,快蹬噔噔的跑了出去,不一会儿就用一个残破的瓷碗舀了水过来了,“姐,你喝水。”

杜锦书接过水,怔愣的看着那破碗还有里面的水。水?大海?

意念一动,一滴蓝色的粘稠的水滴就从杜锦书的食指流出,顺着瓷碗流进了杜锦涛端过来的水里。

夕颜瞪大了眼睛回想着刚刚的一幕,她,她,她这是变出水来了?太神奇了吧?

就着瓷碗喝了一大口,甘甜清冽,感觉身上都没那么疼了,脑袋也好了很多。

“锦涛,你去歇着吧,姐姐没事了。”

既然穿过来了,她也没想着要找回去的路,她相信顺其自然就好,既然顶了人家的身体,就要照顾好那个拖油瓶的弟弟!

穿越的事实,她也认了!

------题外话------

真心希望这本不要像陌的另一本书一样,刷不出来……

正文 002 宫家(修)

在床上躺了两日,杜锦书一直偷偷的将自己弄出来的水放进饮用水里喝,也暗中让杜锦涛喝了不少,看着小正太脸色也比以前好了许多,自己的伤势也好了,可以下床了。

杜锦书下床在屋子里面转着圈子,东翻翻,西找找,这个家的家当还真是简单!只在一个箱子里面藏了一串一百个铜钱,便没有了。

“大娘,我这伤势都已经好了,您以后不用这么麻烦了的送东西过来了。”杜锦书看到住这儿不远的王大娘又送东西来了,不好意思的拒绝道。

王大娘进了屋,将饭菜放下:“哎,明天就不送了,你也知道,我们这里的人,生活都不好,以后饭我就不送了,挑些自家菜地里长的菜给你送过来。你们姐弟俩——哎!成了,大娘我这就走了。”

吃饭时,杜锦书又偷偷的将被她称之为灵水的水滴滴进了饭菜里。

“吃完了吗?”

杜锦涛点点头,“姐姐你歇会儿,我去送碗。”

这么小一人,才十二岁,真是懂事,想想自己十二岁在干吗?玩着玩具,吃着美食。懂事的让人心疼。

杜锦书温柔的笑了笑,轻轻抚摸着他的头说道:“姐姐不累,姐姐已经全好了,告诉我王大娘家怎么走,姐姐去去就回来。”

最终,杜锦书将碗刷好了,按照杜锦涛给的地址摸到了王大娘家。

“呦,你怎么来了?刚刚能下床,怎么就到处走动了?”王大娘赶紧接过碗,让杜锦书做了下来。

杜锦书笑了笑:“没事的王大娘,我这都已经好全了,我来这儿就是想问问您,有什么地方招工的,我想去出去干活,不然真的养不活弟弟和我了。”

“你一个姑娘家,能做什么活儿?你们门前那宫家倒是在招收婢女,只是这一旦签了契约,你可就是奴仆了,以后做什么事都由不得你自己了。”

宫家?

原来,刚刚出门时看到的那户大宅院子是宫家的么?还真是,不是冤家不聚头啊!自己身上的伤,可就是那宫家的小姐给撞的!

卖身为奴?她可不会干这样的事!古代的女子地位本就地下,婢女更是可以当牲口一样进行买卖的!

“王大娘,卖身为奴这事儿我也是不会干的,怎么说我也识得几个字,若是卖身为奴,我爹爹定然在下面也不会安心的,您帮我留意一下,有什么我能做的事儿吧。”

“哎,这成,这些你拿着,是自家菜地里种出来的。”

杜锦书看着手里头的茄子青菜,没有拒绝。

这个时候的菜式还非常简单,就是清水煮,再放点动物油,搁点盐在里头便好了,那些葱姜蒜什么的调味品是有的,只是,每家都种的很少,不知为何,那些东西在这里特别不好种,很难种的活。而糖醋酱油什么的,根本就还没有出现,这里酒也是极淡极淡的水酒,看着浑浊夹杂着昏黄,一点儿也不清冽。

“谢谢大娘,我这就先回去了。”

“恩,慢点走,回去好好躺着歇会儿,身体刚好,别累着了啊。”

面对王大娘的关心的嘱咐,杜锦书心里燃起来阵阵温馨的感动,有多久没有人这么关心她了?

回到家里,站在门口,再次望了一眼对面的宫家,那应该是宫家的后院,里面郁郁葱葱的竹子长的冒出墙头,竟然是别有一番风情。

而此刻的宫家正厅里正上演着一场好戏。

宫家老爷子现年已经六十好几,看着大儿子那样子,气就不打一处来,瞥了一眼大儿媳妇,真真是不争气的东西!

“就算宫月情她没有被柳家承认,那她生下的儿子也是姓柳!好不容易定下的婚约,就让你们俩给退了,还让紫曦嫁了人?现在好了,人家现在官居一品,当朝宰相,连柳家的人也在极力的拉拢,你们倒是将好好的女婿给往外推了!”

宫家老爷子生气归生气,可话说的那还是溜的很的!

坐在下首的一个女子轻轻笑了起来,掩嘴说道:“是啊大嫂,您可真有魄力,这么好一个女婿……”

老爷子看了二媳妇一眼,脸色又黑了几分!

“爹,这事儿,当年你不也同意了吗?谁知道柳书卿他能有这么好的机遇,让皇上给看中了,居然封了做宰相!当年柳家可没承认他是柳家长房的孙子!那个时候,他可是比乞丐还不如呢,我怎么可能让紫曦嫁过去跟着他受苦?”大儿媳说着说着便哭哭啼啼起来。

老爷子叹了口气,“算了,事情都过去这么多年了,现在,柳书卿还没有成亲,紫叶今年十四,等她明年及笄就送她去京里,带着当年的信物,让紫叶嫁过去吧。”

二儿媳明显的皱了一下眉:“老爷子,您也太偏心了吧?我的女儿上个月才及笄,不是比紫叶更合适吗?怎么您就没想过让紫琳去呢?”

二儿媳气的连爹也不喊了,二儿子站在一边,脸色也很不好看,不知道是因为老爷子的偏心,还是因为自己媳妇对老爹的冲撞!

老爷子气的连连咳嗽,指着老二媳妇就骂:“当年的亲事便是由长房给定下的,你在这里闹什么闹?”

大儿媳得意的看了一眼老二媳妇,说道:“弟妹,这种事情,抢也是抢不来的。”

老二媳妇别过脸去,脸色黑的跟锅底似的。

宫家长子开口说道:“你们都少说两句!”然后冲着老爷子问道:“爹,这要紫叶过去,还得再等一年,若是柳书卿他娶亲了可怎么办?”

“无事,我前些日子去了一封信给柳书卿,提起当年的婚事,他只说现在一心辅佐皇帝,还不想成亲。哦,对了,他还有一个弟弟,今年也满十八了,我们倒是可以……”

老二媳妇眼睛一亮,十八岁,自己女儿十五岁,可不是良配吗?这个心思便在心里琢磨开了,想着要那些给女儿说亲的,明儿个起,要一律推掉了。

“爹爹,明年紫叶那丫头去京里总要多个人照应着,奴婢们只怕在生活起居上照应还行,说说心里话的,还得找个年纪相仿的姐妹一起去。”

老爷子沉思一会儿道:“说的也是。”

“那就让紫琳跟着去吧?”

老爷子摆了摆手:“就这么办吧,你们都回去歇了吧。”

------题外话------

喜欢就请收藏吧,虽然标题没有写种田,不过偶觉得他还是有那么点种田的感觉的,对咩?

正文 003 书院的工作

“锦涛,今儿个王大娘她们就不送吃得来了,你得跟姐姐一起啃这个糙面馒头,还吃得惯吗?”

一个破桌子上,放着四个黑乎乎的糙面馒头,就着锦书炒的茄子,锦涛吃的不错:“姐,你做的茄子可真好吃,我们吃这些已经吃了一年了,早就习惯了,这馒头其实也挺好吃的。”

锦书看着锦涛懂事的样子,心里很不是滋味,锦涛,姐姐一定吃你吃上好吃的,过上好日子,杜锦书在心里默默的对自己说道。

这个茄子,锦书也是放了油盐炒出来的,自然比那些水煮的要好吃很多。这里的油几乎都是动物油,她记得菜籽油和大豆油怎么榨出来的,到时候看能不能也弄出来,整天吃动物油,对身体也不好,而且许多菜用动物油炒,都不好吃。

“锦涛,我们对门那个就是宫家吗?”

锦涛抬起头,眼底有着愤恨,瞥了一眼门外,点头,轻声“恩”了一声,就又啃起了馒头。

不管什么时代,贫富差距总是这么明显!瞧着那宫家大院,正对自己家门口的不过是小小的一角,就已经足够富丽堂皇,那满园的竹子透着郁郁葱葱,充满了生机。

这宫家,还只是这莲山县一个小小的世家,要是放在大一点的地方,甚至是京城,这宅子建的得要多雄伟?

根据这个身体原先的记忆,这个世界已经出现的对联一说,春节,大家会将吉祥话写在红绸子上挂出来,没事时,也会在门板上写幅对联,以示吉祥或者表达愿望。

看着自家门板上空空如也,锦书问道:“锦涛,怎么我们家门板上没有对联儿?”

“姐姐,您忘了吗?自打爹爹去世后,春节时,咱们便没有写上春联了,而且,我们也没钱买红绸子了。”

锦书了然的点点头,“咱家笔墨还有的吧?待会儿姐姐就给写上,不能别人都有,咱们没有,庆贺姐姐痊愈,也该讨个吉利。”

“恩,还有的,等会儿我就拿给姐姐。”

锦涛一边啃着馒头,一边瞧着锦书,姐姐自从受伤醒来之后,似乎就变的不一样了。以前的姐姐对他也很好,只是不爱说话,爹爹去世后,话就更少了,相比较起来,他觉得姐姐现在这个样子更得他的喜欢。

门前,锦涛搬了一个凳子过来,“姐姐你站上去写。”

锦书回头瞅了一眼那郁郁葱葱的竹子,忽然想起了前世的一个典故,掩嘴一笑,站在凳子上提笔就刷刷的写了起来。她接收了原主的记忆,自然也记得那些繁体字是怎么写的。

门对千根竹;

家藏万卷书。

看着如行云流水一般的行书,锦书还是比较满意的,还行,没有退步的太厉害。这里的字体,规规矩矩比较端正,不似行书那么随意,当锦涛抬眼看见门上的字时,小眼睛一亮,说道:“姐姐你的字真好看,比爹爹的还要好看。”

“那姐姐得了空便教你写字。”

“恩。”

锦书指着门上的字,对锦涛说道:“认识那几个字吗?”

锦涛点点头,“这些爹爹都有教过,门对千根竹,家藏万卷书。”

读完歪着脑袋问道:“可是我们没有千根竹,也没有万卷书啊。”

这几日,锦书天天给他用稀释了的灵水,小家伙长的越来越水灵,皮肤也不似原先那般枯黄粗糙,刚刚问话的样子,真是萌死了,可爱极了!

锦书失笑:“那千根竹虽不是我们的,但不影响我们欣赏对吧?”

小正太点点头,眼睛看着锦书,锦书捏了捏他的鼻子,继续说道:“我们家虽然没有万卷书,可是姐姐的脑子里有啊,以后锦涛想学什么,姐姐就教你什么好不好?”

“恩,从小姐姐就是比我聪明的。”

锦书从凳子上跳下,搬着凳子回了屋里,关上门思考着做点什么养活自己和弟弟,别的穿越女都是金手指,没的到了她这儿就不行!

“姐姐,我觉得你变得比以前好看了。”

锦书捏了捏锦涛的小脸,笑道:“你不是也变得水灵水灵的了?”

“姐……”撒娇的靠在了锦书的怀里。

几天之后,王大娘带了些菜来到锦书他们家。

“王大娘,您坐。锦涛,去倒杯水来给王大娘。”

看着锦涛转身走了,锦书才问道:“您今儿个来,是有什么事吗?”

“是好事,前儿个我儿子从书院回来了,告诉我一个消息,说是他们那个书院要找一个认字儿的人去整理藏书室,每天辰时(早上7点)到那儿,酉时三刻(下午五点四十五)回来,银钱是按月结算,每个月给五百个大钱。”

锦书想去,这就是类似于现代图书管理员的工作,不过这里一切都是人工管理,比起现代要累上不少,但是她还从未看过这古代的竹简书,倒是可以去试试。

“王大娘,我也很想去,只是这时间上能不能再稍微放宽点儿,我想酉时就回来,毕竟我还得做饭给锦涛吃呢。”

锦书有些为难,五百个大钱还真是不少了,按照她对这个世界消费水平的理解,八十个大钱就可以买三十斤米,够他们姐弟俩吃上一个月,这个世界的盐比较贵,两百个大钱才能买到一小竹筒,勉强够用一个月。这里的人不常买油,一般都是家里的男人上山打猎,回来后直接熬出来的动物油。

不过若是要买的话,只要二十个大钱便可以买上许多,也是够一个月的用油了。

算一算,扣除每月必要的用费,五百个大钱,他们每个月还能剩下两百个,偶尔买买菜,小吃食给锦涛解解馋,每个月也能余下一百个大钱。

王大娘有些为难:“唉,大娘我也知道你要照顾弟弟,只是,那书院怕是不好说。”

锦书也知道,这个时代读书不易,尤其是书写一般都用竹简或者锦缎,一般人家更加供应不起,读书人在这里一般都很受到别人的尊重的,这里的士子们还颇有一些魏晋时期的名士风流的雅好。

寒门子弟都是几个书友相聚,或是竹林探讨学术,或是谈论政事,总是不屑与世家子弟为伍的;而世家子弟,则是三五成群,狎妓饮酒,追求另类的‘雅致’。

王大娘一介寒门,丈夫是以打猎为生,也有几个积蓄,若不是当年王大伯救了莲山书院的院长一命,王大娘的儿子还真进不了书院,寒门子弟,穷苦人家,就只能捧着家里藏着的破旧竹简,在地上写写画画,书院,他们还真没钱去!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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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004 捉弄

“姐,您去吧,我自己可以照顾好自己的。”不知什么时候,锦涛已经站在了门外,看着锦书认真的说道。

锦书瞪了他一眼:“你怎么照顾自己啊?你会生火?还是会做饭?”

锦涛轻轻看了一眼锦书,软糯糯的说道:“姐,我会的。”

王大娘也过来劝道:“我也是知道你认得字才跟铁柱提了,这消息只怕也要等到铁柱下次回来才能知晓。锦涛这孩子,我们有空也会帮着看着的。”

“王大娘,这怎么好意思呢?”

锦书不好意思的说道,锦涛也跟着说道:“王大娘,您对我们家已经很照顾了,姐姐出去干活儿,我可以照顾好自己的,不给姐姐添麻烦,也不给大娘添麻烦。”

锦书想着,要不自己每天早上多做些吃的,这样中午的时候只要锦涛自己热热就行,等到晚上她再回来做给他吃。

这样一想,便应下了这事。

“那好,等回去铁柱回来了我给你消息。对了,那里只要男的,你还是改套男装穿着吧。”

“恩,谢谢王大娘。”

改男装倒是容易,她今晚就能改出来,反正她的衣服也是那种灰蓝色的粗布衣服,只要稍微改改就行,加之她虽然已经十六,可是发育的实在算不得好,虽然经过灵水这么些时日的调理,可是身材依旧是矮矮小小的,穿那接近中性的衣服也没人看得出来什么。

第二天,锦书便换上了改好的衣服,用一根木簪子将头发束起来,往水里一看,还真是俏生生一个俊俏哥儿。

锦涛双眼放光的看着锦书,“姐,你这样也很好看。”

“记住,以后教我哥哥知道吗?”

“哥哥。”他知道姐姐这样打扮是为了挣钱养家,他也会很配合的。

锦书他们屋外,一行人骑着高头大马,摇摇晃晃准备去前面的树林里附庸风雅。

“唉,宫兄,这家人家这门联儿写的可真是妙啊,门对千根竹,家藏万卷书,还真是好大的口气,不过,这字儿倒是写的真好,还从未见过这样的字儿。”那人越看越觉得那字儿有味道,到最后,恨不得将那字拓下来才好!

宫少杰扭头一看,可不是,这样的穷酸人家,居然也敢声称家藏万卷书?门对千根竹?那可不就是自家后院的那片竹林吗?

“世文兄,今儿个这酒会我就不去了。”宫少杰觉得这家人写这样的门联简直就是对自己的侮辱,他忍无可忍了!

王世文是京城大家世族王家的旁系,后因在京城发展不下去,才来了这莲山县,成为这里一方小世家,在这莲山县里,倒也能够说的上话。

“宫兄,你这是跟这户人家对上了?要我说,写出这对门联的人也是个人才,你瞧瞧那字儿,我们可没见过,说不定,还是他自创的字体呢!”

“怎么可能?自创字体?真有这样的大才,不说被朝廷重用,随便呆在哪个世家之中,还不是混的如鱼得水,怎么可能落魄到这种地步的?

王世文还想说什么,宫少杰便率先走了,”我就从这儿直接回去了,你请自便,咱们改日再约吧。“

王世文是王家旁系出身,不似宫少杰这般嫡出的身份,他自小便要拼搏奋斗,因此,虽然跟一些世家子弟玩在一起,但却比他们有真材实料!

再次看了一眼门联上的字,笑着摇头走了。

外面发生的这一切丝毫没有影响到屋内的姐弟俩。

院子里的地上,锦书用树枝写了《诗经》中的《木瓜》一字一句的念道:”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锦涛跟着念道:”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锦涛真聪明,那这些字都认得吗?“

”认得的哥哥,这里许多字爹爹都有教过,只是我记得不清了,不过现在又认得了。“

锦书笑着说道:”好,跟着哥哥念下一句,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字正腔圆,一字一句的念的极为清楚,念完后睁着亮晶晶的眼睛看着锦书。

”念得真好,跟着姐姐念最后一句,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走了没几步路的王世文听见那边屋里传来的读书声,微微停顿了脚步,那个念着好像是《诗经》中的句子,风格很像,可是流传下来的《诗经》早已经保存不完整,所以哥哥那兄弟两个念得他居然也没有听说过,难道,那扇破败的门后,竟然隐藏着一位隐世大先生吗?

他不认为这会是那兄弟两个自己会的,毕竟听着声音显得太过年轻。或许,那门板上的门联也是那位隐世之人写的吧?

摇头,还是先回去吧,一些隐世的大先生,脾气都是非常古怪的,他还是不去打扰为妙。

”今天你的任务就是将这个背下来知道吗?“

”是,哥哥!这些以前都没有听见爹爹念过呢,哥哥你知道的真多。“

锦书温婉一笑:”是啊,哥哥的脑子里可是藏着许多书呢,只要你想学,哥哥随时都可以教你。来,我们看,这首《木瓜》是出自《诗经—国风—卫风》,说的是,以互送礼品的方式表达彼此之间的情谊。诗人胸襟开阔,已无衡量物质轻重之心,两人之间的情谊才是最重要的,明白吗?“

锦涛点点头,虽然他还不太明白这首诗所讲的意思,可是那句‘胸襟开阔’他却是听了进去的,暗自对自己说,以后自己也要做一个胸襟开阔的男子汉!

对门宫家孙少爷宫少杰回去之后,越想越气,觉得那户人完全是在嘲讽自己,于是命下人将竹子削短了,隐没墙下,外面再也看不到那些翠绿的竹子的风采,宫少杰暗自得意,看你还怎么‘门对千根竹’!

锦书推开门,觉着好像有什么不对劲儿,一瞧那宫家后院的墙头,没了那翠绿的充满生机的竹子,锦书了然一笑,这种人,还真是到哪儿都有,她这算不算是无心插柳?

原本,明朝的才子解缙小的时候家中清贫,对面恰是一户富豪,解缙写了这幅春联,富豪见了便将竹子削去一半,如今发生的事情,还真是一模一样,历史的重演吗?

锦书想了想,回去拿了毛笔在底下各添一字,变成了:门对千根竹短,家常万卷书长。

正文 005 后山寻宝

当天晚上,宫少杰的小厮告诉他,那寒酸人家的门联儿已经变了样,一听之后,勃然大怒,吩咐人将后院里的主子连根拔起,扔到了墙外,只要锦书推门便可以看见的地方,心里的愤怒才稍稍减了一些。

现在,我看你还怎么短!

第二天一早,锦书早早的起床,推开门一看,宫家后院那边尽是被连根拔起的竹子,不禁掩嘴偷着乐,这家人真有意思,你拔得是你自家的竹子,还偏偏耗费人力物力浪费了好好的一片竹园就为了气我们?可笑我们有什么好气的?

没过多久,锦涛也起了,推门看见门外那些竹子,吃惊的问道:“他们家的竹子都被拔光了吗?”

锦书心里一乐:“是啊,你说他们家人傻不傻?就当是为哥哥受伤讨了些利息了。”

“恩,可是哥哥,那门联儿不是就不应景了吗?”

这姐弟俩,进入状况快的很,这就开始哥哥弟弟的称呼了,还没叫错过!

锦书本想着适可而止,人家毕竟是这莲山县的世家富户,他们平头百姓的真要惹毛了他们,还真就讨不了好,可是看着锦涛亮晶晶的充满期待的眼神,锦书一时也无法拒绝,狠狠心,对锦涛说道:“拿笔来吧,咱们这回就好好气气他们,反正都已经得罪的狠了,不在乎这一下两下的。”

锦涛高兴的噔噔的就跑去拿了毛笔过来,递给了锦书。

锦书想也没想,就又在门联的下面各添了两个字,变成了:门对千根竹短无,家藏万卷书长有。

写完就让锦涛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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