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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差-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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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会是以为,那个什么“大仙”的,会把我给抓走吧。
虽然我名为鬼差,可也算是地府的一个小小官差,至少也算是一个半仙吧。我应该不会怕什么狗血之类的东西。
我倏地伸出手指,划上他衣衫上的黑狗血,没理会他抽了一口气。嗯,手指不痛,没什么反应,我都已经忘记我上次有痛觉是什么时候了。
“大哥,你让我留下帮你吧。”我伸伸手指,暗喻。“我不怕……累。”
他既不可闻地松了口气,从容重新回到他的脸庞,“既然如此,小人这就替令公子把脉。”
几步穿过院落,进入房门。房门里面很是混乱,丫环、家仆挤做一堆,进进出出为痛苦的公子擦身抹汗。
苏毓坐在床沿把脉了许久时间,有了几分计量,再观察了一下那小公子的病容,更有九成把握,便起身开始写药方。
我早准备好纸,磨好了墨等着他。
苏毓将药方交给郭大人,再拉他到一旁细细嘱咐。我则走出房间,满怀兴趣地看着院落中那位“大仙”和她的阵仗,还真的有几分架势。人家出来混的,也要讲究个有腔有调,不是吗?
少顷,郭大人和苏毓也走了出来,苏毓发现我正在研究那“大仙”,狠狠向我的方向瞪眼。
瞪我作甚?我可不怕这种江湖骗人的神棍,却听得一个尖锐的女声响起,“郭大人,我方才在这院落中察觉出一缕妖气。”
妖气?
“妖气?”郭大人脸色一板,“什么妖气,大仙可否明示?”
那“大仙”眼神一转,带些狐媚的眼眸扫过苏毓,扫过郭大人,落在我的身上,“就是这位姑娘身上,似乎有妖气缠身。”
我?不是吧?我要算,也只能算鬼,怎么能算妖呢?
苏毓皱眉,“大仙是否弄错了,我小妹自小和我相依为命,怎么会有妖气缠身。”说着,他就想拉我走出去。
“这位公子请留步。”那“大仙”收起手上怪异的舞姿手势,小碎步上前,“令妹虽是凡体,但印堂发黑,显然是被鬼怪妖孽缠身,今日若我不见到,那也罢了,但现在既然见到了,本着我等仙人的慈悲为怀,不得不劝公子,若能早日驱邪避妖,令妹还能性命无忧。”
印堂发黑?听着她这话,我才脸色发黑呐,苏毓的表情也很怪,都没想到居然还有人能那么清楚地看到我印堂发黑。
况且看她那一身碎布衣裳,比我像妖孽得多吧。
郭大人听着似乎和他儿子无关,于是嘱咐苏毓,切不能把“大仙”的话当儿戏,就拿着药方抓药去了。
“那大仙的意思是……”苏毓忍着不耐,问道。
“若不然如此,公子告诉奴家住处所在,奴家必择日上门为公子与令妹驱邪。”几声奴家倒是娇弱得很,难道醉翁之意不在酒?
我大感冤枉,无缘无故被人称作“妖气缠身”,简直荒唐。
“怎么敢那么劳烦大仙。”苏毓还在作谦谦有礼状,涵养果然比我好,不过他下一刻的举动,完全出乎我的意料。
他从作法的木桌上再取过一碗满满的黑狗血,二话不说往我衣服上浇下,一身的衣裳就此报销在狗血里了,幸亏我闻不到那骚臭气味。
“这样,相信再厉害的妖孽也不敢近身了。”他对着呆愣的“大仙”作揖告辞,拉着我走了。
可怜那“大仙”不知是心疼那黑狗血,还是心伤他的无情,据说在冷冽寒风中吹了许久,第二天也倒下了。
××××
“你不去洗掉吗?”苏毓看我居然就打算穿着这血衣爬上床榻,忍无可忍终于开口。
反正我也闻不到腥臭,感觉不到身上黏稠,我就是不洗了,你奈我何?我气他无故泼我狗血,别人泼那倒也算了,我好歹对他有恩。
他冲动下一把拉过我,扯下我身上的衣服,我和他都定格了。本来就是夏日,单薄的衣料下,只有主腰和长裤,主腰的丝带层层束缚在身后,勾勒出腰部曲线,上身却平坦似男孩。
这样的我站在苏毓面前,完全没有女子成熟样貌,不看我面容,只以为是个十三四岁的女娃。我心里有些别扭,明明心理年龄都三十好几了,居然身形上还如此稚弱。
苏毓呆呆看着我的扁平身材,突地笑了,“你哪有妖精的狐媚相,分明是个孩子,我竟然还担心你被那大仙……”被“大仙”给抓了。
“我可没说过我是妖精,只是你自己作如是想罢了。”异想天开,若是妖怪,他早就被我啃得骨头都不剩了。
他双腿打开,拉我坐在他左腿,“你知不知道,你这样给我看见身子,可是要嫁我的。”
嫁?我有些不安地挪动身子,却发觉他的手有一下没一下地抚着我裸露的背部,手指勾着肩上的绳线。若不是回头看见,凭我那迟钝的五感,恐怕还没发现。
“苏毓……那个……我们不可能的……”我虽不是妖精,但也相差不远,总归是阴阳相隔。
他一愣,大笑开来,“你还真以为我会看上你这干瘪身材?”
“你开我玩笑来的?”分明觉得他有几分古怪。
“我只是刚发现,你虽无所不能,但也不过是个女孩。”他另一只手撑着脑袋,搁在桌上,“和那些拦着我要和我同过七夕的小丫头,没啥两样。”
不会吧,我恼羞成怒想离开了,他却拉住我,“明日他们熬好药,我便要过府盯着那郭小公子病况进展,恐怕没时间过节。今日你我提早过节行不?”
“七夕节不是女孩子过的吗?”你好不容易有点男子气概,干嘛又来婆妈。
他没回答我,追问,“行吗?”
“哦。”这节我只在现代看别人过过,我也不知怎么过的。
“我有个要求。”他又问。
“说。”
“我想看你。”
看?我傻住,“怎么看?你怎么可能看得到我?”
苏毓逼近我的脸,双手从脖颈处抚上,即使没有感觉,也隐约疑心身上定是起鸡皮疙瘩了,总觉得他的手冰冷冰冷的。
他手停在我脸颊上,我看着他放大的手滑过我的鼻子、双唇、眼眸。
“这样看你。”
无往不利
苏毓的医馆开张,取名“回春堂”。这种没有创意的名字,当然是我取的,取自“妙手回春”。
随着郭大人家中公子的逐渐康复,医馆的生意也越来越好,演变到了门庭若市的地步。三个月后,医馆和邹老板的药铺正式合作,几乎垄断了丹阳城中其他医馆、药铺的所有生意。
“如果这个时代有《垄断法》,苏毓一定第一个上被告席。”我在路边买了包瓜子,闲闲待在回春堂二楼的隔间中。这个隔间,原就是为安置我的,毕竟医馆中有很多男病人,我老在旁闲晃也并不怎么方便。
“这是你教他的吗?”小倩躺在另一边的软榻上,这是我原本该窝的地方。
“不是。”我没那么多九转十八弯的心思来教他,好吧……我承认,“他前一阵子,曾缠着我问一些商界的事,我就拿了几本现代说经商的书,读给他听。”
那是几个月以前的事了。
那时苏毓的卖身契快到期了,他在城中查看大小商铺门面。我怕他第一次创业就血本无归,便一时口快,向他细数些要注意人流量以及目标客户群之类的简单常识。他却双眼发亮,缠了我一夜,要我多教他些。
我又能有什么可多教他的,只能来老一套,对着课本来照本宣科,给他补了不少商务知识。
小倩叹气摇头,“七七啊,这苏毓虽不是穿越人,却胜似穿越,再看他那智商两百的头脑,怎么可能不无往不利呢?”
无往不利?包括对我吗?
我摸了摸自己的脸颊,想起那晚他莫名其妙地“看”我。可能有前世不太出彩的经验,我总觉得,暧昧这种事永远不会发生在我身上。即使偶尔我会看着苏毓的俊脸发呆,也决不代表我会自以为苏毓对我有男女之意。
然而那晚,苏毓那眼光流转媚态柔意,真的很暧昧。他喜欢上我了吗?
为这个念头,我心下泛起一股说不出道不明的感觉,有些羞涩却有些欣喜,是爱情还是虚荣?
隔间的门被推开,我恍然看着迈入的苏毓,他伸伸懒腰,难得孩子气地抱怨,“真真给累死了。”半真半假带着撒娇,酥入人的心底。
小倩早已离开,他发现软榻空着,我倚墙而立,啐我一声,“给你福也不会享。”
说着,拉我同坐在软榻上,接过我手上的瓜子壳,为我剥瓜子仁。
近来,他偶尔会主动来陪我,帮我做些很琐碎的事,却好似乐此不疲。
“苏毓,你真的喜欢上我了?”我小心地问,有着三个月前不曾有过的肯定。
他笑开了,“傻子,终于开窍了?”
我真的脑中一片空白,活了二十九年,再当了鬼差七年,第一次被表白,我不知所措。
“永远陪着我,好吗?”他无法盯住我的眼,只能抓过我的手,细细放在嘴边啃咬。
“永远留在我身边。”
××××
苏毓的回春堂,开两天,关一天,那关着的一天,就是他出外义诊的日子。
义诊没有固定地点,多是走访一些农家、茅草房,看看是否有需要看病的病人。医药费也一早和邹老板商量好,凡义诊的药费,均按药价五成算,药铺所损失的,由苏毓补偿。
因为垄断成功,城中好几家药馆倒闭,倒是方便了苏毓提高就诊费。而他的义诊之名,也将这高价无声无息地掩盖过去了,并未引起那些有钱人家的注意。
我虽知道内里究竟,但本着“劫富济贫”的想法,没觉得有什么不妥,直到这天苏毓义诊归来,被找上门的中年男子拦住。
“苏毓!”那男子几步上前,揪住苏毓衣领。他身后跟着个十几岁的女子,努力拉住男子,怕他冲动。
“在下正是。”苏毓打量了下来人,露出微笑,“这不是城西得善医馆的欧阳大夫?欧阳大夫为人慷慨正义,常免受病患诊费,在下深感佩服。”
那欧阳大夫显然本是准备一上来就开骂,却被苏毓堵了回去,没想到苏毓一早就认出他,还知之甚详。
“这位是欧阳小姐吧,两位请里边说话。”苏毓不着痕迹地将两人领入堂间,避开周围围聚过来的人群。
我缩回伸出窗台的脑袋,走出隔间,坐在楼梯上好奇地看着堂内,看这出戏苏毓怎么唱。
为两人倒了杯茶后,苏毓慢条斯理地询问,“请问欧阳大夫为何而来?”
“苏毓……”他踟蹰了一下,终究缓和了语气,“苏大夫,在下对贵医馆和邹家药铺的合作多有异议。”
“哦?”他抿了口茶,“愿闻其详。”
“贵医馆的药方,皆到邹家药铺取药,本是苏大夫个人选择,无可厚非,但苏大夫却唆使邹老板只将药配给苏大夫开的药方,却并不是为民着想。”
苏毓好脾气地一笑,示意他继续。
“邹家药铺是城中最大的药铺,药的种类最是齐全,存量也最多,很多药方中的药,只有那里才有,现在这么限制,会有更多的人,买不到他们所需的药。”
我在一旁听得摇头,傻子,他还没看出更严重的情况。长此以往,一旦城中多数药铺倒闭,那邹家药铺哄抬药价,是迟早的事。其中利害,苏毓自是和邹老板提过。
苏毓放下茶杯。“欧阳大夫觉得小弟这回春堂如何?”他气定神闲地抛出全然无关的一句话。
欧阳大夫一愣,虚应,“听街坊说,苏大夫妙手回春,在此医治病人无数。”
“那若欧阳大人来加入我回春堂,自然不用担心,病患拿着回春堂的药方,会开不到邹家药铺的药了。”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
“这……这怎么行?”欧阳大夫惊诧地看着苏毓,“那我家的得善医馆怎么办?”
“欧阳大夫,恕小弟直言,得善医馆已经有几月入不敷出了吧。”
欧阳大夫脸上一阵的困窘。
“与其困守一方天地,还不如加入回春堂,相信以欧阳大夫的医术与德行,必能在治病救人和义诊上对小弟有所帮助。”他有两年多时间阅尽城中所有大夫的药方,自然清楚每个大夫的能力。
之后几番话下来,欧阳大夫已是浑浑噩噩,被忽悠得不知天南地北,连退几步,“我要回家想想,我要想想,告辞了。”说着,没顾着女儿就冲出门。
欧阳小姐盈盈站立,一双眼揪着苏毓,有些惊惶不安。
苏毓上前几步,保持有礼的距离,“在下对欧阳大夫的为人与医术仰慕已久。况且早就听闻欧阳家世代皆是书香门第,欧阳小姐知书达理。苏毓不才,只略通一二,若能有欧阳大夫来回春堂相助,将是苏毓莫大的荣幸。”
一番话说得欧阳小姐小脸飞红,女儿家的娇羞之态尽现。
“想必贵府情况小姐也略知一二,希望小姐回去后也能劝慰令尊。”
“我……我会的。”那欧阳小姐小声说完,便转身匆匆离开,看那神色,只怕再片刻停留, 脸上便要起火了。
苏毓走到楼梯旁,毫不意外地发现我坐在那,调侃我,“看戏可是看够了?”
我没回答,慢慢隐没在角落的黑暗中。
原来我一直以为对人冷漠孤僻又高傲的苏毓,也能对别的女孩家露出如此充满温情的神色,那眼神,那声音,都柔得滴出水来了。
是做戏吗?因为他需要欧阳大夫的医术,来扩大他的回春堂?
永远留在我身边。
耳边响起那天他的话语,也是同样的眼神,同样的声音,好像把人捧在手心,辗转宠爱。
也是做戏吗?他需要我做什么呢?
心理年龄三十六岁的爱情初学者,还未开始享受甜蜜,已经尝到丝丝苦涩。
两相承诺
在考虑了一周之后,欧阳父女俩一起加入了回春堂。其实,若不是得善医馆仅剩的病患也被回春堂抢走的话,他们父女也不至于要寄人篱下。
苏毓看中的,不仅是欧阳大夫的医术,他更看重欧阳小姐这个女医,“我年纪尚轻,一般官绅富豪的妻妾,若是要请我就诊,都有诸多避讳。”
古代女医并不多见,多数都是出自医师世家,只给一些官宦地绅的妻妾看病。相比于男大夫、男郎中,无论是那些官宦地绅还是其妻妾,都希望有女医来为其看病,既是避嫌,更显其贞洁。
而欧阳小姐,就是凤阳仅有的几个女医之一。之所以求诊人不多,自然是其医术修为不高的关系。我想,除了苏毓,很少有人能在短短几年之间,在医术上有如此大的进展。而这位医学奇才,也开始带学徒了,第一个便是女学徒:欧阳兰。
苏毓正值年轻力壮,相貌又相当俊俏,导致回春堂中女性患者很少,甚少有请他上门为妻妾闺女诊治的。一是避讳,二是怕真闹出个红杏出墙的丑闻。
“欧阳兰的医术若能在我点拨下有所进步,或是望闻问切功夫能精进一些,将病情转述于我,就等于我亲临为她们治病。这样,更能打响回春堂的名声。”
苏毓的目标很大,大到以我这本分的个性根本看不到头。我很想问他,在他而言,回春堂只是个开始,那终点在哪里?还是他的野心没有终点?
对欧阳兰,我当然是有些在意的。
不知心里是何想法,我隐约觉得,比起男女之间的吃醋嫉妒,我更在意的,是苏毓是否真有心讨好我,留住我。他是对所有人都口腹蜜剑?还是对我所说的,是真心话?
于是,我几日来细细打量他和欧阳兰之间的相处。
欧阳兰是个单纯的古代女子,照例来说女子不能在外抛头露面,但家道中落,她既然有一身医术,自然要出外谋生。苏毓医术高过欧阳大夫,她现今跟着他习其医术,也并不觉得如何别扭,只是略微羞涩。
她的外貌堪称端正秀丽,虽不是如何聪慧,但也勤奋好学。苏毓针对其进度循序渐进地教,让她越来越敬佩苏毓,之后慢慢演变为几年后对神般的崇拜。
那苏毓呢?他的眼中有温柔,有耐心,谆谆善诱,但那天我坐在楼梯上看到的魅惑却不再出现。
是目的已达成,没有必要了吗?
××××
教学告一段落后,他让欧阳兰去用午膳,自己搬了把椅子进隔间,让阿毛将午膳端进来。
阿毛就是他第一次救活的那个小男孩,十一、二岁,宁愿睡在回春堂的地上,也要跟着苏毓,伺候苏毓,可谓是第一跟班。我窃以为这就是滥用童工的开始。
“怎么一上午盯着我?”他为我倒上酒,因为我嗜酒,隔间中总是常备酒水。
“没有啊。”
“隔间的门开着。”他拿着杯子在我面前,诱惑,“没有吗?”
我仔细端过酒杯,“我只是想看你怎么教学生的。”
“那你觉得我教得如何?”
“很好,我从没见过你对人那么用心。”
“我对你更用心。”他笑,“怎么?吃味了?”
我不小心把我的酒洒了,呆呆看着被酒气晕染的裙摆。“苏毓……”
“看你,洒了一身。”他用衣袖随手擦了擦。
“如果这叫用心,那你对我这几年算什么?”
“什么算什么?”我不明白他的意思。
“我都能感觉得出,你有多恨咬文嚼字的古书。”他端起碗用膳。“但就算十个字里有三个不识得,你还是能将一本本医书给我念下来。”
那也没办法,繁体字真的很难认很难读,况且我语文文言文向来很差。
“只要是我的事情,你都很紧张,以前以为你是母爱过甚,但看你的身材,还是小毛孩一个。” 我没想到他会这么直接地调笑。
世风日下,这可是光天化日。
阿毛把膳食端进来,放在桌子上。
他夹了几样我平日喜欢的小食在碗里,递给坐在软榻上的我。
虽说鬼差不能赠予人事物,但倒是不妨碍人伺候鬼差。
自苏毓开始在药铺打工,有了微薄收入后,他就喜欢买些我喜爱的东西,比如好喝的酒,比如大块的肉,不计成本。
我觉得他纯属奢华浪费,我的银子买那些酒菜绰绰有余。
他却很固执,“那不一样。”
“为什么不一样?”
他不肯回答。
我以前没谈过恋爱,所以那时并不知道,这是一无所有的苏毓当时唯一能为我所作的付出,弥足而珍贵。无论这是出于恩情,还是爱情。
“你对我是不一样的。”多少次在夜里,他曾喃喃这么说。
我不一样,我知道,当然是不一样的,人曾几何时能遇到一个鬼差。
他所说的“不一样”,我想我知道,但并不相信。
尤其是他流露出来魅惑、呵疼的眼神,总让我想起那个午后,我也不能总是个闷葫芦,终于忍不住坦白,“苏毓……那天我看见你瞧着欧阳兰的眼神,你很希望她能答应吗?”
希望到……不惜让她错觉你喜欢她?你真的了解女子对于心爱男子的那种不顾一切?你是不是在利用她?抑或,你是不是也在利用我?
我摇头,利用?我想得太严重了。
他错愕,“难怪我总觉得你最近怪怪的,好像……”他拉住我的双手,“好像我一转身,你就会离开。”
我承认,是有点想逃,天生懦弱的个性,总是让我潜意识回避伤害。不接近别人,就不会被伤害,不和人交好,就不会被背叛,这是现代人的本能。而一直这样想的自己,才会永远孤家寡人。
而如今,我想改变,想说出所求。
“苏毓,如果你不是真心喜欢她,不要对她流露那种妖艳的魅惑,好不好?”
苏毓,如果你不是真心留恋我,也不要对我那么依赖。
因为,我怕我会当真。
他默然,自然明白我的言下之意。
“我答应你,除了对你,我不会再对别人流露那种风情,好不好?”他改了承诺,并强调,“只有对你。”
如此似曾相识,两年多以前,苏毓也因为我许下过承诺。
……
“我,苏毓,答应你,只要是有生之年,就会帮穷人开义诊。”
……
野心是相对的,是不是在苏毓对于事业心膨胀的同时,我对于爱情的野心也膨胀了呢?
终归是女人,女人对于初恋,总是有太多希冀。
我们都是新手,我一要求,他便迎合,爱情看似如此简单。
然而,我在心中默念,苏毓,我也答应你,事不过三,我不会第三次让你改变自己来迎合我,为我许下你的承诺。
我答应你了……
蝼蚁偷生
爱情?
握着毛笔一撮一顿,在纸上化开了两个狗爬的大字,我仔细看着,确实很丑,很别扭。
我是喜欢上了苏毓,还是恋上他的陪伴?于是才假借名目,编造借口,能多留在他身边一刻也好,贪恋着活人的气息。
这是患得患失吗?我自问,却不自觉将问题脱口而出。
“当然是自寻烦恼。”小倩在一旁,边消耗着苏毓的好酒,边调侃我,“而且他是你自己找上的,还是百分百作茧自缚。”
“对啊,都是自找的。”
“虽然苏毓年龄比你小,但某方面,比你成熟得多。”小倩拍拍我的脑袋,自诩为我长辈的样子,“所以你才会在他越长越高之后,渐渐将他当作个男人,而不是男孩。”
她抢过我的笔,画出圆圈拥抱住了那两字。
“更何况,爱情的最开始,本来就是陪伴。”
××××
那晚过后,一切似乎越来越风平浪静。
苏毓对欧阳兰越发的彬彬有礼,不止是在有我在的地方。而欧阳兰对他,从暗暗恋慕到由衷信服、言听计从,也不过就是半年时间。
随着凤阳城几间大医馆的倒闭,回春堂更是名声鹊起。
在人前,苏毓介绍我是他小妹。众人中甚至是在回春堂帮忙的阿毛,也只在印象中隐约有这样一个人影在,再多的,就是模糊一片,尽管我是如此经常地出现在他身边。是什么样的缘分,让苏毓能如此深刻地记住他妹妹的死,连带记住了我。
我喜欢跟着苏毓去三天一次的义诊,多数是去城外极脏极穷的地方。我自然是闻不到那流浪汉集聚之地的恶臭,但看着他那皱眉且不堪忍受的样子,觉得煞是有趣。
许是儿提时期公子哥的记忆回笼,又或者是回春堂的知名度高涨,近来的苏毓越来越洁癖,衣衫发髻打理平整、一丝不苟。幸好他还懂得避免容貌再遭窥伺,而画粗了眉毛。
在穷苦病患眼中,苏毓比神佛还灵验,比父母官还清廉,见着他远远出了城门,就自各方涌来,崇拜、仰慕、不敢亵渎。
这样被围绕着的苏毓,总让我觉得,如此多的善意和信任,终有一天会磨去他的权欲雄心。
“来,大家排好队,一个一个看诊。”阿毛小手一张,努力阻挡那些衣衫褴褛、隐隐发臭的乞丐碰到他心中的偶像。
在双指搭上第一个病患的手腕后,苏毓立刻敛去眼底的厌恶情绪,做回最基本的大夫,交待药方也是简洁明了,富贵贫贱在此时都一视同仁的尽职。
我盘膝坐在一旁的大石上,颇有闲情逸致地等到夕阳西下,也等到他缓步走来。
“走吧。”他伸手拉我下来。
“嗯。”我滑下大石,他拍走我衣衫上的脏灰。
我注意到他另一只手上抓着的布包,沉甸甸的,装满了病患馈赠的“诊金”,有挖来的番薯、野菜,或鸡鸭家禽的蛋,甚至还有穷孩子河边捡来的卵石。
阿毛已经带了药箱和部分“诊金”回去,这些是他拎不下的。这算是现代的收受红包吗?不过看苏毓几度拒绝不了的苦恼,这礼肯定比红包难缠得多。
“他们很仰慕你。”我偷笑。
“每次我来义诊,总觉得你很幸灾乐祸。”他牵着我的手进城,将那些“诊金”分送给城内的乞丐。
“做善事可是积德。”这可不是空口白话。“只有你会当成灾祸。”
他摇头,“我不信真有天理循环。”
我拉着他的手紧缩,引起了他的注意,“真的有的。”我见识过,当然晓得,就怕他不当真,努力强调语气中的认真。
他注意到我的紧张,眼中一闪而过的情绪,我没看清,只听他答道,“知道了,我会小心的。”
“小心什么?”我有些心慌,不知怎地脑中想起那从未真正杀人的王爷。
他大笑,“吓你的。”
随后又安抚我,“放心吧,我还不至于大奸大恶,杀人放火。”
我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我又泄露天机,还是改明再担心他吧,没准我会先一步因玩忽职守,被拉入枉死城审判。
食物可以送出去,而带花纹的卵石自是落入我的腰包。
“尽拿些不值钱的玩意。”他摇头,“我还以为你不过是嗜酒,原来这些不入流的石头,也能入你的眼。”
“你不懂,这是唯一。”
“哦?”
“世上没有一块石头和另一块是相同的。”当然除了现代人造的那种。
苏毓想了想,“倒是的确没见过一样的。”
“人也一样,高高在上的和终日不饱腹的,都是世上唯一一个的。”那叫人人平等,现代最浅显的道理。我琢磨着是不是该哪天找本“众生平等”的书给苏毓洗洗脑?
“但人生在世若碌碌无为的话,也不过是蝼蚁。”
我想反驳,他却说出件让我吃惊的事,“先前就诊的流民中,我见着了我大娘和二哥。”
“他们在流浪?”
他点头。“在我记忆中,大娘永远衣着光鲜,她娘家有钱有势,后来分家又独得大份,赶我娘和我兄妹三人出门时,尚还耀武扬威,今日却奔波流浪,朝不保夕。”
“你没开口认他们?”
“没有,该是说他们没认出我来。不过我已经让阿毛悄悄塞些银两在他们包袱中,过这个冬天,应是没什么问题。”他诡笑,“看,我也会以德报怨。”
我听着心中欢喜。
他将最后一捆野菜给了个跛脚的乞丐,“当日我刚进这凤阳城,也是同他们一样的。”
满脚的血泡,披头散发,加上几个月未洗头发身子的酸臭。
“若不是再一次遇见他们,我几乎快忘了,我也曾是蝼蚁。”他自嘲,但知晓我不喜欢,也就不再闭口不谈。“唯一不同的是,我身边有你。”
夕阳洒在我和他身上,映出两个倒影,手手相连,慢慢踱步回家。
即使今日的苏毓身边有那么多仰慕者、爱慕者、崇拜者,但他还是只在我面前,毫不顾及地流露他的性情,即使那性情有些冷酷,有些无情,有些伪善,却让我不忍苛责。
因为这样的苏毓如此真实。
这就是陪伴,需要接受真实的勇气,人无完人。
回去后,苏毓向我讨去了所有我收集的卵石,说是帮我收着。最后,他把它们用在了一个我怎么想都不会想到的地方。
曾经拥有
在地府中,有时会冒出一条两条让人觉得匪夷所思的规定,比如培训期间学的地府条规中就曾规定,普通鬼官不许开设酒楼,但什么官阶以上才能开呢?没注明;又比如,地府鬼官不得沉迷赌博,但如何才算沉迷,没说明;再比如,每年四月第一个周日定为复活节,但不能放假,那何必过节呢,没提起。
不吸取西方的圣诞节、感恩节、情人节,却独独搬来了复活节,我直觉一定又是哪位高阶鬼官的恶作剧。
严格来说,这复活节也不过就是那书本上所印的油墨字,我生前既不过西洋节日,死后也不会破例,但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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