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重生异世绒毛球-第1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那依天后的意思要怎么办啊?”天帝不耐的瞟了她一眼。
  “臣妾以为,既然追查不到凤弦歌的下落,派兵追拿也是徒劳,”天后顿了顿小心观察天帝的脸上,见他似乎挺赞同,便接着说道,“不过,形势还是要有的,最重要的是,要颁布天旨,宣告他们的罪状,将其除去仙籍,通告天下仙人,捉到他们送回天庭重重有赏。”
  “哼!还重重有赏?”天帝终于收起懒懒的样子,“你当朕是傻子?还是当天下人是傻子?这不是明摆着告诉天下天庭无能吗?”
  “臣妾一时糊涂。”天后低下头慌忙改口,眼中含泪的望着天帝,“臣妾也是为了陛下,还请您息怒。
  “行了行了,”天帝叹了口气,“除了那个重重有赏,别的就照天后说的做吧。”
  太古历一万三千五百七十六年,凤帝凤弦歌抗旨,携其徒玄狐灵子皓潜逃不知去向,帝下旨除其仙籍,三界通缉之。后曰:玄狐疑似异星降世,一经发现当立时处死。
  ——《天书(天界卷一三五七六年纪)》


☆、第三十四章 天极

  天之极,是一片**的陆地,这里有巍峨的高山,奇异的精怪,上古的神兽,以及承载太阳的扶桑树。
  扶桑在最东边的海水里伫立,它太过高大,无论怎样的潮起潮落,对它来说都是微不足道的。太阳的精灵每到晚上都会回到树上休息,把太阳藏到高高的不周山后面,等天亮的时候再乘着太阳离开。
  不周山是上古的天柱,据说刚刚开天辟地的时候,天与地时常连在一起,所以盘古立下了不周山来支撑天地。不过从开天辟地到现在也不知多少年了,天与地早就不能再合在一起,不周山就只剩下太阳停车场这一个功能了。
  高大的扶桑树枝繁叶茂,树枝的一角缩着一个约有十三四岁的少年,他长着一张圆圆的娃娃脸,金发金瞳,穿着一身金色的短衫,整个人看上去闪亮亮的。少年委屈的撇着嘴,哀怨的望着霸占了最宽大的树枝的家伙:“跟你说了多少次了,我白天要驾驭太阳,很辛苦的……”这个家伙太可恶了,每天晚上来霸占他的床,害他睡不好,白天老打瞌睡,好几次都差点把太阳扔到东海里。
  没错,闪亮亮的少年就是那个太阳的精灵——金乌。
  那个霸占了太阳神床铺的家伙微微睁开眼睛,琥珀色的眸子倒映着月光,美得不可方物:“月色不错,不如吃个烤乌鸦。”
  碎碎念的金乌立时闭了嘴,可怜的太阳之灵,原型是一只金色的乌鸦。不能乱说只能以怨念的目光继续盯着那个大恶人,刚来的时候是那么可爱的小狐狸,自从长了本事,他那邪恶的嘴脸就露了出来,天天霸占他的扶桑树不说,还威胁他,最重要的是,他一个堂堂太阳神,被那家伙瞪一眼就浑身哆嗦,天性什么的即使过了万年也改变不了。
  “乌鸦,我要走了。”大恶人望着天空,突然说了一句。
  “什么?”闪亮亮的少年瞪大了眼睛,“你要去哪儿?”
  “去我该去的地方。”月光照着他略显犹豫的俊颜,言语间却是满满的期待。
  在天极呆了多少年,灵子皓已经记不清了,这里除了金乌,没有人在意过去了多少时间,太过漫长的生命,几年、几十年都是微不足道的。
  “你已经赖在这里三十三年九个月零五天七个时辰了,早就该走了。”金乌抱怨道。
  “已经三十三年了吗?”灵子皓摸了摸左手腕上看不见的玉珠。璇玑琉璃珠,隐匿一切气息的至宝,天帝找不到他,灵子曦自然也找不到他。当年他和凤弦歌吃着烤鱼往东方飞,是为了找凤弦歌的旧友——青鸾。通往天极必须经过一个有剧烈旋风的风道,只有每月初七箕宿日旋风最小的时候,由箕水星君撑起箕水豹特有的结界才可安全通过。而如今,他们只能硬闯。
  受到上天庇佑的火凤凰,本能勉强通过,但那一日的风出奇的狂躁,仿佛有人在其中加入了某种力量,使他与师父生生的分开了。等他再睁开眼的时候,就看到一只青色的小鸟在自己身边蹦蹦跳跳:“我叫精卫,我可是你的救命恩人,你要拿世间最好看的石头报答我。”
  灵子皓取下脖子上的璇玑琉璃珠给它看,那双鸟眼立刻放出光芒。
  “带我去安全的地方,我就给你。”小狐狸把珠子套回脖子里,与精卫大眼瞪小眼的僵持了良久。
  为了得到好看的石头,精卫只好充当马车带着小狐狸飞跃万丈天堑,到了不周山脚下的桃源仙境。在那里遇到了一个红发老头,说自己是火神祝融。后来还说了些什么灵子皓记不清了,他只记得祝融答应让他住下来,并时常教他一些奇怪的法术,却不许他叫师父。“叫爷爷!”祝融总是气哼哼的纠正他,等他叫了爷爷,却又气哼哼地说:“谁是你爷爷!”然后气哼哼的离开。
  桃园仙境是灵子皓给它起的名,因为这里真的是个世外桃源,没有任何人能够到达的地方,隐藏了太多太古的秘密。
  这么多年都没有凤弦歌的消息,不知道他去了哪里。这里与宿黎所说的天极不一样,天界所认为的天极就是万丈天堑前面的那片广袤的荒地,没有人知道隐藏在后面的桃源仙境,祝融不怎么跟他说话,有时会看着他发呆,然后气哼哼的离开。
  他最终也没有把璇玑琉璃珠给精卫,精卫吵吵了一阵也就没再计较,每天早早的飞到海上去寻找亮晶晶的石头叼回来,然后把桃源仙境里长得难看的石头扔到大海里。
  灵子皓猜想,这桃源仙境里那些亮晶晶的山石、亭台,大概都是精卫日复一日的叼回来的。她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怨念,反倒像个狂热的收藏家。
  现实与神话故事总归是有出入的,而且出入还挺大。
  虽然不周山确实断成了两节,灵子皓却从没有见过那个传说中被罚守护天柱的水神共工,倒是时常看到那个本应早死了的火神祝融。
  “老头子,我要走了。”天亮了,金乌驾着太阳撵车上班去了,灵子皓跳下百丈高的扶桑树,回到小岛上,穿过一片冰蓝色的花海,敲了敲木屋的门。他一直不理解,作为火神的祝融为什么会喜欢冰蓝色的花。
  “嘭!”木屋的门被粗暴的打开,顶着一头杂乱红发的祝融冲了出来,“我说过多少遍,你还是只幼狐,离开这里很危险!”
  “已经三十三年了,天庭早把我忘了。”灵子皓自然知道,对于灵兽来说他的年龄真的只是一个幼儿,但是他的心中装着的是个人类的灵魂,对于人来说,三十多年真的很长了,长到可以完全忘记一个人的样子。
  祝融沉默片刻,突然吼道:“不行,说不行就不行。”
  灵子皓面无表情的道:“我不是来征得你的同意的。”说完,转身就准备走。
  “站住!”祝融跳到他面前,哼哧了半天,“你过来,给你看一样东西。”
  灵子皓没说什么,只是跟着祝融朝不周山的裂缝中走去。
  裂缝很深,没有阶梯,站在上面望去,就是一个深不见底的大黑洞,看着让人心中发毛。
  “敢不敢跳下去?”祝融转身挑衅的看着他。
  灵子皓没理会他,毫不犹豫的跳了下去。
  “喂!”没机会调笑的祝融只好跟了下去。
  幽深的裂缝底下,是一个巨大的冰窟,跳入其中,刺骨的寒气便扑面而来。
  高大的穹顶上镶嵌着无数冷萤石,这种石头在寒冷的环境下就会发出明亮的光芒,不用说,这些都是精卫的收藏品。
  “这些都是什么?”很久没有来过的祝融被震撼了半天后大吼起来。
  原来那些厚厚的杂乱的寒冰,现在变成了无数的浮雕、碑刻、大型冰雕,有在嬉戏打滚的小老虎,有顶着圆耳朵毛尾巴的小孩子,更多的是一个优雅的男人,穿着华服或是一些奇怪的服装(西装、休闲服什么的),或站或坐,或苦恼或微笑,惟妙惟肖,生动非常。
  “我雕的。”灵子皓伸手摸了摸冰老虎,他早就发现了这个地方,充满了冰的世界,正是练习法术的好地方。
  “你还真是跟他一样,都是疯子!”祝融自己嘟嘟囔囔的说着,超冰窟深处走去。
  “你说谁?”灵子皓皱了皱眉,祝融时常会自己念念叨叨,问他又什么都不说,总觉得祝融在透过他看什么人。
  祝融依然不肯回答任何问题,他在一面冰壁前驻足,伸出一根手指,艳丽的火苗便跃上了指尖,在冰壁上轻轻一划,厚重的冰壁便轰然炸开。
  冰壁里面是一间石屋,依然满眼的寒冰,无数的兵器被冻在坚冰中,仿佛僵死在琥珀中的小虫,能够清晰的看到它们的样貌,却感受不到任何杀气。
  “我不知道天界发生了什么,我不能离开天极,自然也帮不上什么忙,只能送你件兵器,”祝融说着带他四处查看,这间石屋比想象中的要大得多,说是一个溶洞更加贴切,“你自己挑吧。”
  高高低低的冰柱从洞顶倒挂下来,每个冰柱中都封着一把兵器,有流光溢彩的长剑,有浑身漆黑的大刀,有厚重古朴的长弓,有精致灵巧的匕首。对于这些上古神器,灵子皓是一窍不通,只是凭着多年的习惯,准备选一把匕首。
  在众多封存着匕首的冰柱中,竟有一个比别的粗大许多却空无一物的冰柱,尴尬地立在那里。灵子皓觉得蹊跷,便在这个冰柱前驻足,细看去,不禁大吃一惊,这里面竟不是空无一物,而是一把完全透明的水晶弓,就连它的弓弦都是透明的。冷萤石的光透过冰柱,在水晶弓上反射出微微的七彩光晕,这才能看出它与周遭冰晶的不同。
  灵子皓双手扶着冰柱,贴过去想要仔细观察,突然,左手掌心的银色月牙发出明亮的银光,水晶弓仿佛被唤醒了一般,开始不安分的震颤。
  “咔咔咔”几声微响,巨大的冰柱出现了无数细小的裂缝,突然“轰隆”一声巨响瞬间崩塌,碎成一地冰碴。唯有那把水晶弓,依然威风的悬浮在空中。


☆、第三十五章 重逢

  晶莹剔透的水晶弓,形如弯月,线条流畅,没有任何的雕琢装饰。
  见到此番情景,祝融苦笑了一下,叹口气率先出了石屋。
  灵子皓没有注意祝融的反应,因为他的目光完全被这把弓吸引了,缓缓伸出手,水晶弓却仿佛惧怕一般迅速后撤。尴尬地收回右手,灵子皓沉默的望着这把弓,柔和的气息自水晶弓的本身向外缓缓散发,这种熟悉的感觉撩得人心里痒痒的,只想把它握在手里好好研究一番。
  但是,只要他向前一步,弓就倒退一步。
  灵子皓抱臂与水晶弓对持了良久,转身朝另一根冰柱走去,修长的指间化出一道冰刃,三两下划开了坚实的冰柱,从中取出一把由整块黑曜石雕琢而成的匕首,这是他一开始就看上的兵器,开心的拿出来在手中把玩。
  “嗖~”水晶弓突然窜到了灵子皓面前,从透明的水晶弦上弹射出一道晶莹的光,把他手中的匕首击落在地。
  灵子皓愣了愣,想不到水晶弓竟然是有意识的。
  “你不希望我带着其他兵器是吗?”灵子皓望着水晶弓。
  由弓上发出的光芒忽闪忽闪的,仿佛是在点头,然后散乱的光芒一束光照在灵子皓的左手上。他的手长得十分修长,没干过什么粗活的手与前一世那个经常拿武器的手很不同,在光芒的照射下甚至有几分剔透,银色的月牙显得尤为显眼,在掌心忽明忽暗,与水晶弓的光芒互相呼应。
  了然的勾了勾唇,灵子皓伸出左手,缓缓的抚上了那个别扭的弓,水晶弓的光芒亮了亮,一道浑厚的声音自脑海中响起:“吾名月神之弓,乃是上古大神月灵纤阿的兵器。”
  “打算跟我走?”灵子皓摸了摸那光滑的手柄。
  “……”月神之弓沉默了片刻,那个浑厚的声音再次响起,“你是主人的后裔,我自当跟着你走。”但是,那话语中却有着几分说不清的低落。
  “嗯?”灵子皓愣了愣,主人的后裔?难道他和那个上古的月灵还有血缘关系?
  “你有月灵的血脉。”似乎是感受到了他的疑惑,月神之弓解释道。
  “如果是为了这种无聊的理由,就算了吧,”灵子皓收回左手,捡起地上的黑色匕首,“我不需要祖上的遗产,兵器我只要属于我自己的。”任何自身以外的力量都是不可靠的,这是他在杀手组织里用血记下的法则。说完,头也不回的带着匕首朝门外走去。
  “嗖~”呆愣了许久的月神之弓再次拦住他,主动贴着他的左手说道,“银月封是主人留下的印记,我们只能靠着这个才能沟通。”
  “有话快说。”灵子皓不耐烦地说,一个神器怎么也这么罗嗦,再不走,就无法在天黑之前到达海那边的大陆上了。
  “我可以成为你的专属神器,但是你要保证,在你死的时候不要把我丢在不周山。”月神之弓急急地说,话语中却透着一股难掩的寞落。
  灵子皓驻足,环顾四周,幽深的冰窟里无数的冰柱宛如成千上万的棺材,寂寞得可怕。这个可怜的家伙不知道被关在这里多久了,几百年?几千年?那种噬骨的孤独感,没有人比他更清楚。
  伸出修长的手指,缓缓地握住了月神之弓:“我死的时候会把你一起毁掉。”
  听起来有些疯狂的话语,却让月神之弓激动非常:“你比纤阿还要决绝……哈哈……吾以吾之名起誓,从此成为灵子皓的兵器,与其同生同灭,永不反悔!”说完,水晶弓瞬间化为一道光流融入掌心的银月之中。
  怎么会有人拿自己的名起誓?真是个自大的家伙,灵子皓把黑色匕首别到腰间,轻盈地跃出了不周山的裂缝。外面的阳光有些晃眼,他眯起眼睛,抬手遮了遮阳光。“银月封终有一天会破开,到时候你要寄存到哪里?”
  “纤阿的银月封就是用来困住我的最好的容器。”浑厚的声音闷闷的在脑海中响起。
  “呆到那个戒指中去。”灵子皓简单粗暴的命令道。修长剔透的左手无名指上,赫然存在着一个镶嵌着蓝色钻石的戒指,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他也没想到,这个戒指竟能伴随着他穿越时空,在他十八岁长成成人形态的时候突然就出现了。
  月神之弓沉默了许久,银月封是他的藏身之地,也是他的枷锁,因为他的力量太过强大,银月封是纤阿留给后人钳制他的工具。
  “谢谢你,主人。”耀眼的光芒闪过,灵子皓知道那家伙已经躲到戒指里了。
  没有跟任何人告别,除了两件兵器和精卫收藏的几个小石头,没有多带任何东西,灵子皓坐上变大的精卫鸟离开了这个生活了三十三年的地方。
  “喂臭小子,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偷拿了我的石头,等你回来要十倍还给我!”精卫扑扇着翅膀越过万丈高的天堑,朝着大海俯冲而下。
  穿过那个有旋风的通道,对于精卫来说简直易如反掌。
  不知道凤弦歌被风卷到哪里去了?那只笨老虎不知过得好不好?
  如果天生灵力强大,皇族的灵兽就可以在十八岁的时候长成成人的模样,只要力量不衰退,就不会变老。灵睿会不会让灵子曦娶妻生子呢?随着海岸的接近,这种紧张的心情就越发强烈。这就是所谓的近乡情更怯吗?
  “我不能离开东海,就送你到这儿,”精卫把灵子皓放到近海的一块大礁石上,变回青色小鸟,扔给灵子皓一个锦囊,“红老头让我给你的。”说完,头也不回的拍拍翅膀飞走了。
  真是一群无情的家伙,灵子皓望着精卫的背影难得的笑了笑。
  人间。
  京城永远是最繁华的地方,热闹的大街上,过往的马车、叫卖的小贩、搔首弄姿的老鸨、殷勤拉客的小二,充满了生的气息。
  逍遥楼,是京城最大的酒楼,二楼是全开放式的楼阁,只有矮矮的木栏环绕四周。临街的雅座上坐着一位身着白衣的俊雅公子,优雅的自斟自饮,惹得路人频频驻足。
  那人长着一张俊逸非凡的脸,棱角分明的脸上有一双深邃的蓝眸,斜飞入鬓的剑眉平添了一种狂野的韵味,执杯的右手无名指上,琥珀色的钻石戒指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就像那只小狐狸的眼睛一样,如此美丽特别。这天生带着高贵气质的公子,正是跑到人间喝酒的灵子曦。
  自从那场突入袭来的变故之后,他就失去了小狐狸的消息,那个毛球手机,匆忙之间没能带上。三十三年的空等,实在太过磨人,就算去天极,也该有个只言片语的消息,但是他偷偷派人去天极的青鸾神凤那里打听过,凤弦歌根本没有去过,从此他只能在天界、人间漫无目的的找寻。小狐狸应该是不会回天界的,如果没有去天极,最可能的就是留在人间,所以灵子曦一直在关注人间所有的杀手组织,那个家伙如果做人的话一定会选择开个杀手组织什么的吧。
  “皓皓,”灵子曦伸出一根手指摸了摸那颗钻石,“哥哥要结婚了,你不是不喜欢哥哥结婚吗?快来阻止我,把新娘干掉……”
  前来添酒的小二一个踉跄,这客官定然是喝多了,都开始说胡话了。
  忽闻楼下有丝竹之声,众人吵吵嚷嚷突然都挤到了栏杆边朝下看:“是醉珊!”几个年轻的公子哥站在楼上吆喝起来。
  灵子曦恰巧坐在临街的桌前,被众人挤得一头火,朝下看去,但见一群花枝招展的女子拿着花篮边走边撒花,八个壮汉抬着一架四周挂着薄纱的无顶轿,轿中坐着一个身着蓝色丝衣的女子,隔着纱帐看不清面容。
  灵子曦饶有兴致的勾了勾唇,在古代只有青楼的花魁出街才会这么嚣张,微屈起中指,弹出一道劲风,强大的风立时吹开了轿子上的层层纱幔。
  人群中传出阵阵吸气声,但见一个眉眼含春的艳丽女子在轿中端坐,似是感受到楼上的视线,抬头朝这边望来,对上灵子曦深邃的目光,似有一瞬间的呆楞,旋即冲着他抛了个飞吻。灵子曦身边的几个年轻公子都兴奋的大呼小叫起来。
  对于美人,灵子曦向来是欣赏并且来者不拒的,这个女子的姿色在人间着实难得了,反正今日无事,不如晚上去青楼消遣一夜。于是,回给那女子一个暧昧的笑容。
  轿中的花魁纵然阅人无数,也没见过如此俊美的男子,当即羞红了双颊。
  “嗖~嘭!”突然,一股强大的灵力波动传来,众人根本没看清发生了什么,待巨大的声响过后,那载着花魁的轿子已经翻倒在地,美艳的醉珊姑娘栽到了街边的小摊上,落了满身的茶叶蛋,哪里还有方才的威风?撒花的侍女们也狼狈地倒了一地,看这架势,定然是哪个绝世高手用强劲的内力造成的。
  众人寻着望去,但见一个身穿淡蓝色华服的公子站在街前,面无表情地说:“你挡着道了。”
  “哐当当……”无数锅碗瓢盆、扇子杯子落地的声音,不仅因为这公子任性的话语,更重要的是,这个人长得实在是……太美了。
  就连在天界见过美人无数的灵子曦,也禁不住呆住了。
  淡蓝色的华服包裹着修长的身体,宛若苍松一般笔直的立在那里,如墨的长发被银色的发冠竖起来,精致的面容仿佛皓月一般清冷华贵,两片淡色的薄唇,似抿非抿;一双艳丽的桃花眼,似笑非笑……明明浑身散发着生人勿近的冷气,却长着一双勾魂摄魄的桃花眼,这极致的矛盾,造成了极致的魅惑。
  其静若何,松生空谷;
  其艳若何,霞映澄塘;
  其神若何,月射寒江……


☆、第三十六章 青楼

  看着眼前混乱的场面,灵子皓微皱了皱眉,看到那只笨老虎与轿中的女人眉来眼去,他就忍不住出手掀翻了轿子,忘了自己穿着这么一身招摇过市的衣服。
  话说来到人间,他就拿着精卫的那些石头换成了银两,到成衣店买了身衣服。本想买个夜行衣之类的,奈何那家店里只有给贵公子穿的华服,一个比一个显眼,他就只好挑了件最低调的蓝色。面无表情的迈步走开,站在一旁的人自觉的让出一条道。
  得赶快买一身夜行衣才是,灵子皓这样想着,回头看了一眼趴在栏杆上的灵子曦,那人也正看过来,唇边挂着张扬的笑容,他的相貌与前世的曦相差不远,只是又精致了几分,优雅而霸道的气度依然那么迷人。
  灵子皓转身走进了一个小巷,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中,然而事情绝不会这么简单的结束,许许多多双眼睛已经盯上了那个如月神般美丽的男子,包括那个倚栏轻笑的灵子曦。
  夜晚降临,华灯初上,京城的花街柳巷才刚刚开始热闹。醉卧红尘楼,是京城最大的青楼楚馆,楼中有十二醉美人坐镇,不知多少富商权贵为她们一掷千金。白日游街招摇的就是头牌醉珊,因着街上的一番闹剧,今夜的醉卧红尘楼格外的热闹,人们都说要来看看被泼了茶叶蛋的头牌,更有人戏说要醉珊改名醉蛋,惹得美人涕泪涟涟。
  “公子,奴家今日都是因着看您才遭此横祸,您也不替奴家说句公道话。”二楼的雅座上,醉珊倚在灵子曦怀中拿着手帕拭泪。
  “没有及时救下美人,是我的不是,自罚三杯。”骄阳般耀眼的男人轻笑着端起酒杯。
  “可是,奴家都被人嘲笑是醉蛋了,这叫人家以后怎么抬头做人嘛?”美人脸色稍霁,依然不依不饶,“公子可有办法找到今日那个唐突的小子?”
  灵子曦挑挑眉,这是在试探他的身份?勾唇轻笑:“那有何难?”
  听得这话,伺候的众人不禁又殷勤了几分。醉珊也破涕为笑,这公子不禁俊美无双,还有钱有势,真真是个金主。
  调笑间,灵子曦瞥到了楼下的一抹身影,目光立时被那人给吸引住了。正是白天见到的那个美人,这人的身份着实让他很好奇。这些凡人看不出,他可看得出,那一招绝非什么内力,而是法力,只是他却辨不出那人的气息是仙还是妖,若不是力量在他之上,就是修道的凡人。
  醉珊注意到金主的失神,慌忙顺着他的视线望去,一眼就看到了那个害他丑态百出的男人!转了转眼珠,在灵子曦耳边轻语几句。
  “哦?”灵子曦觉得有趣,单指勾起女人的下巴,“这么做你不会吃醋吗?”
  “为了公子的心愿,奴家纵然是吃醋也不能让公子失望。”醉珊用手帕掩嘴轻笑。
  “好,事成了本公子重重有赏。”灵子曦拿出一锭黄金塞到醉珊手中。
  楼下。
  灵子皓晃了晃手中的酒杯,唇边勾起一抹冷笑,缓缓的将杯中的酒水饮尽。
  一个时辰之后,醉卧红尘楼三楼雅间。
  宽阔的大床上,铺着艳红的床单,清冷高贵的人儿静静的躺在那里,似是睡得不甚安稳,好看的眉轻轻拢在一起。
  “啧啧啧,真是个绝色。”胖胖的老鸨站在床边,捏着红色的手帕笑得合不拢嘴,嘴角边的黑痣随着一颤一颤的。今日她派人打听过,这小子似乎没有什么来头,胆敢搅了她的生意,还大摇大摆的来逛窑子,就得给他点颜色瞧瞧。正巧那位京城有名的富商——东方曦少爷,看上了他,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
  “红姐,要我说咱以后开相公馆得了,瞧这模样,抵得上十个醉珊了。”龟公在一旁应和道。
  “哼哼哼,走吧,东方少爷可是出了大价钱,别扫了少爷的兴。”老鸨不可置否的笑了笑,扭着水桶般的腰肢出去了。
  灵子曦坐在床边,仔细地看着床上的人。还是个未经世事的少年吧?这么容易就被这些乌合之众给暗算了。伸出一根修长有力的手指,轻轻划过那精致的眉眼。漂亮的眼睛,眼尾微微上挑,不像凤目那般狭长,仿若一瓣桃花,白天远远看去还有些水汪汪的,也不是标准的桃花眼,似乎更像狐狸的眼睛,狡黠而迷人。
  前世曦就是个双性恋,花心惯了的他向来不会委屈自己,面对如斯美色,不动心就不正常了。就当是婚前的福利吧。这样想着,灵子曦便慢慢俯身过去,轻吻了吻美人的眉眼,不如把他带回天界,做个男宠也不错。
  灵子皓以强大的毅力克制住变得急促的呼吸,闭着眼睛感受那两片柔软的唇划过眉心、鼻尖、脸颊,却偏偏错过了双唇,朝着脖颈吻去。脖子是野兽最脆弱的地方,亦是最敏感的地方。
  忍无可忍,便无须再忍。
  灵子皓猛地睁开眼,一个翻身,将撑在他身上的人压到了身下,不等灵子曦反应过来便抓住了他的双手压到头顶。
  “嗯!”双手被制,灵子曦闷哼一声,想要挣扎却发现周身大穴被一股强大的灵力压制,动弹不得。
  灵子皓戏谑地望着他,这家伙的警惕性依然不高,自大的毛病什么时候也改不了。
  “你究竟是什么人?”灵子曦皱眉,没想到修炼法术的人竟然还有这么灵敏的身手,真是一时好色成千古恨呐!
  漂亮的狐狸眼眯了眯,用空余的那只手捏住身下人的下巴:“看来你不仅警惕性有待提高,记忆力也应该加强了。”稍顿了顿,凑到他耳边低语,“我来帮你回忆,我是谁……”充满磁性的低沉嗓音,仿佛月下的安魂曲,让人为之沉醉,灵子曦瞪大了深宝石蓝的眼睛,看着那诱人的薄唇贴了过来。
  柔软的触感,带着淡淡的青草香,那么温柔,仿佛清冷的月光缓缓淌过。身体禁不住轻颤,是谁,曾经也这样吻过他?
  记忆如同炸雷劈中了笨老虎的天灵盖。
  “灵子皓!”震天的吼声从最豪华的包间传出来。人们根本听不清吼了些什么,只道是那美人醒来发现自己正被人玷污发出的惨叫。
  世事无常,蓝颜薄命,听到叫喊声的众人不禁唏嘘不已。


☆、第三十七章 东方家

  夜过子时,青楼大堂的歌舞已然撤去,大门关闭,只有各个雅间中依然灯火通明,种种不堪的声响从房中传来。三楼最豪华的包间,那位艳惊四座的美人终是没有出来。
  东方公子的身材看起来像是个练武之人,那般绝色的美人,想必两人会大战三百回合吧。收拾停当的龟公站在大堂里看向顶层,考虑着自己是不是应该开个小倌馆出去单干。
  房中的两人的确打得不可开交,不过实际情况似乎跟众人的想象有些出入。
  “混蛋!你这些年都去哪儿了?”双手得了自由的灵子曦一拳打在灵子皓脸上,完全没有怜惜那张漂亮的脸。
  灵子皓一拳把顺势压过来的家伙打倒,冷冷的说:“你竟然来逛青楼?”
  灵子曦抬腿挡住扑过来的人:“三十三年不知道传个信儿,你是死人吗?”
  灵子皓反手捉住那乱踢的脚踝,依然平静地说:“你来逛青楼。”
  “混蛋,先回答我的问题!”
  “你逛青楼!”
  ……
  两人打了半夜,事实证明,驴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