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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宠十三宫作者:月离鸢(完结)-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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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没话说,我知道一定会有人走的,我会怀念你们的~~~~(>_<)~~~~

    此后本文的更新字数会跟以前一样,每天至少3000,一般在4000+左右,3月开始就是每天必须4000字以上了,明天上架的话,会更1W字的~

    最后,向所有支持我的朋友鞠躬致谢~

正文 孽缘未断,来生再续

    

    “既然来了,就别想走了!”正在这时,月绕却突然出现在门口,话音未落,便举剑直直地向夙琰流萤刺去。夙琰流萤一惊,连忙躲开,月绕一击不成,不怒反笑,以极其怪异的姿势折身扑向千陌。原来她刚才攻击夙琰流萤只是佯攻,她的真正目的却是千陌!

    反应过来的夙琰流萤要救已是来不及,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散着寒光的剑刃朝着千陌的胸口刺去!

    那一刺又快又准,在千陌眼里,却转化成了慢镜头。在这一瞬间,他眼中突然闪过无数画面。他想起了诸神浩淼在夜明珠柔和的光辉下看书的样子;他被自己缠得烦了皱眉的样子;他躺在自己身下隐忍的样子……这些画面逐渐裂成碎片,最后拼凑成了一张被恨意扭曲了的俊脸。他的叔父站在他的对面,冷冷地说,我恨你。

    你对我越好,我就越恨你。

    你认为光凭你一个人对我的好,就能改变我对诸神家族的恨意么?

    他说,你别做梦了。

    那才是他的叔父啊,同床共枕了十八年,他才真正认识他。爱一个人需要多少时间,恨一个人需要多少时间,忘记一个人又要花多少时间?他不想爱他的叔父,也恨他的叔父,因为爱和恨都太累了,他更没有自信忘记他的叔父,既然如此,那就这样吧。如果他死了的话……如果他死了的话,对他来说,才是一种解脱。

    对他的叔父来说,亦是一种解脱。

    想到这里,他居然笑了,然后,他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不知为何,看到月绕,墨绹总觉得有些怪异,但现在不是他思考这些的时候,看到千陌闭上眼睛不准备抵抗的样子,他又气又急,头脑发热,突然扑过去挡在了千陌身前。

    而烟茸比他更快。他这样一扑过去,正好挡在了烟茸身前。

    剑刃洞穿了身体,烟茸才知道死亡的感觉原来是这般痛。他转过头去痴痴地望着千陌,这样也好。他不想离开千陌,死在他离开之前,或许是最好的结局,这样,千陌或许就会永远记住自己了吧,哪怕他不爱他,他也会记住,有一个人曾是那样地爱他。

    意料之中的疼痛迟迟没有到来,千陌疑惑地睁开眼,于是便看到这样一幅令他惊痛的画面。

    两具挡在他前面的身体,两张无悔的容颜……

    此时,月绕也拔出了那把剑,烟茸和墨绹霎时软倒在千陌怀里。

    千陌这才回过神来,小心翼翼地扶着烟茸和墨绹的身体,语无伦次地说:“你们怎么样?你们不会有事的……一定不会有事的……你们答应过我,不会离开我的,你们不可以食言……我只有你们了,你们不可以丢下我……”

    “千陌……”烟茸紧紧地握住千陌的手,似乎要用尽所有的力气一般,“如果有下辈子的话……”话未说完,便是大口大口的血涌出,但他的脸上却带着烟花一般的笑容,“烟茸愿意……继续爱你……”

    千陌拼命地摇头:“不,我不要你下辈子,我要你这辈子陪着我,你答应过我的,你不可以食言!”

    “你这个冤家,还真是自私!”眼见着烟茸已经没有力气搭话了,墨绹忍着胸腔被撕裂的疼痛,强笑道,“我倒想下辈子,再也不要碰到你,本公子一个人,倒潇洒自在!”说到激动处,他一个气息不顺,大口大口地喘息起来。

    “墨绹!”千陌紧张地望着,心中又悔又急,他掌心聚气,撑起怀中两人的背部,“是我对不起你!我就是个混蛋,我还想和你斗嘴吵架,你不可以死!”他就是个懦夫,烟茸早把墨绹的心思告诉了他,他却一直不敢面对。墨绹一直没有对他说明心意,恐怕也是看出了自己的逃避吧?他怎么可以如此,他怎么可以如此辜负他的感情!墨绹本的自在的飞鹰,为了他,他留了下来,一直守候着,可是自己却……千陌觉得他这十八年加起来,都没有此刻的悔意重。

    月绕冷眼旁观着,她忽而不屑一笑,道:“诸神千陌,你少在这儿假惺惺的了。你不是一心都扑在了诸神浩淼身上吗,这两个人对你来说根本就无足轻重,他们居然愿意为了你这样的人去死,真的是太不值得了!”

    “不是这样的!”即使千陌想尽方法用灵气为烟茸和墨绹护体,可他俩的气息还是越来越微弱,回想往事,千陌不禁泪流满面,“是我配不上他们!我一直以为自己是诸神山庄尊贵的小少爷,除了……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可出了那件事后,我想了很多,脱下华丽的外壳后,我什么也不是!我自私,懦弱,嚣张跋扈,我根本就不配得到他们的爱!所以我才……”千陌越说越急,就快泣不成声,“可是,不应该是这样的,我想让他们走,却并不是要他们死啊……他们是我在这个世上所有的信任了,他们死了,我一个人活着,又有什么意义!干脆你也杀了我吧,最该死的,本来就应该是我。唯有我而已……”

    “你的意思是,你也喜欢他们咯?”月绕转了转手中的剑,慢悠悠地问道。

    若是在以前,以千陌对月绕的了解,此刻早就发现了不对,可是现在对他来说最重要的两个人都在他怀里奄奄一息,他已经分不出精神来计较这些了,脱口便道:“是,我当然喜欢他们!”

    “这就对了嘛!”一直在一旁默不作声的夙琰流萤突然打了个响指,月绕妖娆的身形瞬间消失在他们面前。而烟茸和墨绹虽然依旧躺在千陌怀里,刚才那种接近死亡的感觉却骤然消失,原本被剑洞穿的胸口也在须臾间完全愈合,连衣服都没有破。他们两人从千陌的怀里坐起身来,疑惑地望向站在他们面前得意洋洋的夙琰流萤,沉吟了一瞬,墨绹问道:“刚才那是……幻术?”

    “宾果!”夙琰流萤拍了拍手,回道。没错,这便是夙琰流萤的绝技之二——幻术,其拟真的高超,连诸神昊天都不一定看得透。这也是被逼出来的,谁叫自从她几次逃出诸神山庄后,诸神昊天把她看得越发紧了呢?一个幻术丢过去,别人以为她还规规矩矩地呆在诸神山庄里,其实人早已逃出八百里之外了。

    “怪不得我刚才一直觉得月绕看起来很不对劲!”虽不知道“宾果”是什么意思,但看她那表情,墨绹知道自己猜对了。他一拍脑袋,恍然大悟,“我看到过她几次,都没看到她带剑,倒是左手上一直套着钢爪。”修魔者和修真者不一样,修真者平时都把自己的武器藏在身体里,而修真者则是随时带在身上,怎么显摆怎么来。

    这个时候千陌也醒悟过来了,可是两位爱人失而复得,他由悲转喜,其中的大起大落,只有他自个儿能够体会,遂双手一张,将两人搂进怀里,感叹般地说道:“你们没事,真好。”

    夙琰流萤看到他们这样,心里也一阵欣慰,对千陌说道:“你以后断不可以再那般伤他们的心了!”

    “绝对不会了。”千陌认真地说,然后又感激地望着夙琰流萤,由衷地说道,“谢谢你,奶奶。”

    “安啦,祖孙之间,不必说这些!”夙琰流萤有些不自然地嘿嘿一笑,衬着她那张绝美的脸,显得分外憨态可掬,“我找你们是来谈正事的。我相信你们也不愿意留在蚩尤魔宫,那么修真界是呆不下去的了,我这般带你们去凡界,你们觉得呢?”

    烟茸和墨绹自然都不会反对,只拿眼瞧着千陌。

    千陌一笑,道:“正好,我早就想去凡界看看了!”顿了顿,他迟疑着说道,“但在走之前,我想去看看诸神山庄——毕竟,我在那里生活了十八年。”

    夙琰流萤带着千陌三人前脚刚踏出蚩尤魔宫,蚩尤叱风后脚就出现在了他们在蚩尤魔宫停留的最后一个地方,眼神复杂。

    诚然,这一切,都被他看在了眼里。不是没有想过去阻止他们,但握着的拳头紧了又松,他最终还是放他们走了。千陌这一走,恐怕永远也不会回来了吧?蚩尤叱风自嘲一笑——他在不舍些什么呢?千陌本就不属于他,就算夙琰流萤不来,他也迟早会放他走。而至于心底的那一抹隐晦的酸涩……“算是我欠他的。”蚩尤叱风喃喃道。有些事情,过了就不必多想。

    “今天是什么日子了?”最后看了一眼诸神山庄的大门,千陌问道。他们一行四人都用了隐身术,身上也都抹了夙琰流萤自己调配的无影香,诸神山庄的人绝不会察觉到他们的存在。“今天是七月十三日。”烟茸回答道,也只有他,会记下这些微不足道的事。

    千陌点了点头,道:“那我们走吧。”夙琰流萤告诉他,轩辕永曾跟她说过,千陌跟别的修真者不一样,他并不是在修真的最后一个阶段渡劫,也不存在心魔,他的劫数是人劫。而现在看来,他的人劫便是诸神浩淼,千陌的修行到了瓶颈期,只有等他真的看透了,他的修为才会提高。相反地,千陌却是诸神浩淼的“贵人”,是他掌握天赋潜能的契机。对此,千陌只是付之一笑,说这些都不重要了。

    可是命运就是那么奇怪,该分开的人会分开,该相逢的人还会再次相逢。他与诸神浩淼的羁绊,远比他想象的还要深。

    不知这是哪一世修来的孽缘?

正文 所谓十三金铢

    

    水光接天,烟波浩渺。远远望去,月牙湾是如此漫无边际,水平面将夕阳的余晖切割,凭添出几分只是近黄昏的迟暮之美来。

    待最后一丝天光散去了,那些打扮得花枝招展得如同戏院里的旦角似的花船才趁着夜色的掩护,一个个粉墨登场,演绎着别人,或是自己的人生百态。

    每到夜晚,整个月牙湾都密密麻麻地排满了这样的船只,或大或小,或奢华或朴素,灯红酒绿,莺歌燕语,当真是热闹得紧。有人曾戏言,就连月牙湾的水都带着一股子的胭脂味。可今天,却似乎有些不一样。

    凡是花街柳巷,几乎是没有一刻安静下来的,到处是拉人接客的姑娘小倌。月牙湾虽既不算街也不算巷,可仅仅看这些紧紧挤在一起的花船,便知道这里是醉卧美人膝的好去处。眼看夜色渐浓,却没有任何声音,委实奇怪得很。

    当然,说完全没有声音,那也不尽然。站在岸上,依稀可见各色纤影在互相私语着什么。不过隔得远了,那声音又的确太小,被水浪吞了去,可以忽略不计。而岸边,却要喧闹得多,大多是些富贵公子哥们的高谈阔论或是江湖人士兵器不小心碰撞在一起所发出的声音。明眼人一眼就可以看出,守在岸上的人大部分都是在风月场所厮混惯了的多情种子——即是俗称的嫖客。

    嫖客不上船,妓子不迎客,在别的地方或许算得上是天下奇闻,而在月牙湾,却是数见不鲜了。至于原因,天下皆知。

    当然,也总有那么一两个例外。

    葛大原本是翰国的一个普通百姓,为避战祸,逃到了素有天险之称的夜弦。夜弦位于各国的交界处,属于三不管地带,却不像别的边疆那样匪徒横生,治安混乱,相反,它的繁华是天下闻名的。而与它的繁华齐名的,还有这里素来的排外风气,因此葛大来到这里将近一个多月,硬是没有人向他介绍这里的风土人情。不过,好在葛大为人憨厚,又吃苦耐劳,被夜弦当地的一名乡绅看中,雇去打杂工,虽然辛苦但总算不至于饿肚子。今天,那乡绅不知为何,突然给所有的奴仆放了一天假,工钱还照付。葛大心里自然高兴,想着自己还没来得及领略夜弦的风光,便打定主意,今天定要好好游玩一番。

    夜弦风景秀丽,山峻水清,又多奇珍异兽,平时游客也是络绎不绝的,可是今天,来的人似乎比往常还要多出了许多,而且看穿着,多半是达官显贵,能人异士。葛大心下纳闷——难道今天是什么特殊节日不成?左右无事,看到那些人都朝着一个方向走去,便也随大流地跟着一块去了。

    当看到岸边停靠的那些船只时,葛大当即傻眼了。他虽老实,但也知道船上那些人是做什么的。人家这些有钱人来这里狎娼嫖妓,他一个穷苦百姓,跑来凑什么热闹?他本想立刻离开的,但人群攘攘,他不知不觉地被挤到了中间,想出去已是困难。他想,干脆等这些人上了花船后,自己再走也不迟。可是左等右等,眼看天都要黑尽了,这些人仍没有动,倒也像是在等着什么。他环视四周,看能不能找个人来问问,功夫不负有心人,大约过了一柱香的时间,他终于看到不远处有两个乞丐——其他人他是没胆子惹的,便努力朝他们的方向走去。

    在不知道被人踩了多少脚后,葛大终于到达了“目的地”。他拉住离自己较近的那个乞丐,问道:“这位兄弟,请问这里为何聚集着如此多的人啊?”

    那乞丐回过头来上下打量了他一眼,惊讶地说:“你不知道?”

    “我才来夜弦不久,对这里不太熟悉。”葛大憨笑着说。

    “一会儿魅船要到这里来,我们都是为着它而来的。”另一个乞丐回答道,“这魅船,是十三金铢开的。十三金铢,你知道吧?”见葛大摇了摇头,不由得换上了鄙视的神情,“你连他都不知道?算了,我大发慈悲地告诉你吧,这十三金铢,可是江湖上响当当的人物,知道为什么称他为十三金铢吗?”葛大当然不知道,那乞丐也没指望他回答,顿了顿,接着说,“因为他每拿走一样东西——上至无价之宝,下至一个包子,都会留下十三颗金铢,雷打不变。”

    葛大听了不禁咋舌:“花十三颗金铢买一个包子?”他只是个市井小民,并不关注那些“无价之宝”,他只知道,十三颗金铢可以兑换一百三十两黄金,一千三百两白银,一百三十万个铜板,那十三金铢花这么多钱买一个包子,当真是财大气粗。

    “我只是打个比喻!”那乞丐干咳了一声,“而且,他不是买,而是拿,你懂吗?”

    葛大很诚实地回答说:“不懂。”

    就在那个乞丐气得快要吐血之际,先前那个年长点的乞丐说道:“他的意思是说,不管你这个东西卖不卖,只要十三金铢看上了,他都会从你手里拿了去,只留下十三颗金铢——现在懂了吧?”

    葛大使劲点头,恍然大悟道:“敢情他就是抢啊?”心里却暗自嘀咕:十三颗金铢啊,还有什么买不起的,用得着抢吗?

    “可以这么说。”那个乞丐吐血完毕,又抢过话头说道,“其他东西,十三金铢拿了,倒无关紧要,被‘抢’的人一般是不会亏本的。只余一样,”说到这里,他神秘一笑,配得他脏兮兮的脸显得猥琐至极,“十三金铢喜欢美人。上至皇子王孙,下至娼妓乞儿,只要他看上的,都会劫了去。”

    “啊?”葛大又是一惊,“那他不就成了采花大盗了么?”

    “或许应该说是‘折草’贼。”那个年长的乞丐笑道,“他所劫持的美人,无一例外,全是男人。”

    葛大这回连话都说不出来了,惊讶得张大了嘴。

    看到他这个样子,那个年纪较小的乞丐显得很高兴:“你当十三金铢把那些个美人藏到了哪里?全在这魅船上!不管你以前身份多尊贵,进了魅船,都只是个再下贱不过的小倌而已!”

    “……那,都没有人管么?”葛大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

    “管?谁来管?且不说夜弦不是哪个国家可以管制的,光是想看十三金铢一眼,就千难万难。更何况,十三金铢为着夜弦做了不少好事,已经成了夜弦人民心目中的君主了,想找他晦气,夜弦的百姓第一个就不答应!”那个乞丐不屑地说道,也不知道是在嘲笑各国的朝廷,还是在嘲笑十三金铢。

    “知道翰国的四皇子顾清汐吗?”那个年长的乞丐突然压低了声音说道,“他本是由季国的使臣带回季国做质子的,可谁曾想,刚进季国境内,他便失踪了,在他坐着的马车上只留下了十三颗金铢。”

    “又是十三金铢干的?”葛大听到在说自己的国家,霎时来了精神。

    “还没确定,但多半是了。”

    “那十三金铢究竟是谁,怎会如此胆大妄为?”

    “谁知道呢?他的身份是一个谜。别说他的名字,就连他是男是女,都没人说得清。”那乞丐说道这里,面色有些阴郁——想他们丐帮耳目众多,可却连十三金铢的一片衣角都没沾到过,这不得不让作为长老的他感到气闷。另一个乞丐似乎也受他的情绪所影响,一时之间,也沉默了下去。

    葛大没有发现他们的异常——或许是由于他们脸上的泥太多,让人辨不清他们的表情,又问道:“那么,这魅船一般什么时候出现?”

    那年长的乞丐回过神来,回答道:“今天是十月十三日。每个月的十三日,魅船都会出现。你看,那里不是有很大一片空位么?那是专门为魅船而留的。它每次来逗会停在那里。”

    葛大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果然看到在灯火通明的花船中间,有一块突兀的黑,那个地方,大概可以停靠三只豪华的花船了。不知怎么,葛大看着看着,蓦地从心里升出一股寒意来,忙转移了视线,问道:“听你说来,那魅船上的美人各个来历不凡,要怎么才可以成为魅船的座上宾呢?”

    “那就要看运气了。”

    葛大还欲追问,却听不知谁喊了一声:“魅船来了!”本来还算稳定的人群,随着这句话炸开了锅,争先恐后地向前挤着,不多时,就把葛大和那两个乞丐给挤散了。

    葛大朝着人群涌动的方向望去,只见一个巨大的光影,载着无数的乐与忧,缓缓向这边驶来……

正文 莫问今朝是何夕

    

    听了葛大和那两个乞丐的对话,隔了几个人站在他们身后的锦衣人不由得冷笑。他那张脸看起来平平无奇,却偏生生得一对妩媚的桃花眼,顾盼间自有一番风流韵味,连带着那副并不出众的容貌也跟着生动起来,不过他眼中时而闪现出的戾气破坏了他那对灵动眸子的美感。他穿着的那身锦袍也是极其珍贵的,是由玄黑色的天蚕丝打底——白色的天蚕丝就已经贵得离谱,而天然带色的天蚕丝更是有价无市,甚至连普通的权贵都只能望“丝”兴叹。在那锦袍之上,还用真金磨成的丝绣成了大片芍药牡丹,当真是富贵之极。岸上虽然人多,却没有人敢接近他五步以内——每个月十三日,夜弦都会有不少各国高官微服前来,甚至有的人还是皇室之人,这些人,是一般人惹不起的。

    那锦袍人身侧站着一个满面络腮胡的中年汉子,浓眉大眼,鼻孔朝天,腰间还别着一把大弯刀,明眼人一看便知他是锦袍人的侍卫。他虽长相粗犷,却尤为心细,最擅长察言观色,此刻见自家主子的脸色越来越阴暗,他只感到自己的太阳穴也跟着突突地痛了起来——不为别的,只因为这锦袍人是他们季国最难缠的小郡王公子无心。

    公子无心从小深受他的皇帝表哥宠爱,脾气乖戾,心性狠辣,虽没有什么实权,但在季国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地位尊崇得不得了,自然也养得一身骄矜之气。中年汉子本不是他的侍卫,而是皇帝的心腹,武功自然不在话下,可是公子无心却瞧不起他,觉得他的外貌配不上他高贵的身份。碍于皇帝的面子,公子无心没有把他赶回去,但也从来没有给过他好脸色看。

    他们这次来正是为了解决翰国四皇子顾清汐在季国境内被劫一事——倒不是因为季国关心这个在翰国不受宠被遣来做质子的皇子,但人毕竟是在翰国境内失踪的,为了维护两国的“友谊”,季国必须要表现出什么来。而翰国又借机生事,点名要季国的小郡王去把他们的四皇子“解救”回来,理由便是四皇子身份尊贵,由小郡王去办还“降低”了他们四皇子的身价,但季国的皇帝还年轻,最大的皇子都还未满十周岁,又看在两国多年交往的份上,就“勉强”同意让季国的小郡王出马了。

    一个是从小娇生惯养的小郡王,一个是沦为质子的皇子,两国到底是谁占了便宜,一目了然。季国吃了这么个哑巴亏,可也不能对翰国做出什么——虽然季国的国力较翰国强,而翰国又刚经历了一场战役的洗礼,若真的打起来,翰国必不是季国的对手。可首先,季国并不想发动战争,那样必然会给百姓的生活带来极大的灾难,更何况还有一个野心勃勃的弥国在那里虎视眈眈呢?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说说这块大陆上各国的形势。在这块大陆上,存在很多的国家,但具有强大实力的却只有季国、翰国、弥国和琥国这四个国家,其他国家都依附于它们而存在。而夜弦处于大陆中央,正好将这四个国家隔开。其中,处于夜弦东边的是琥国,是个极其富饶的国家,那里一片太平盛世,歌舞升平,但各位神勇将军麾下的铁军也不由得别国忽视,至今没有谁敢打它的主意。它对各国的内务战争,一直保持中立状态。在琥国对面的,则是季国,季国的山水秀丽,是个观光的好去处,国力比之琥国更甚,但物资奇缺,不得不依赖琥国的物资输送,与琥国一向交好。在夜弦南边的,是翰国。翰国是典型的江南水乡,鱼米充足,也许是由于风水的原因,国人不好战,重文轻武,多美人,且都是温柔美人,深得其他国家的权贵趋之若鹜。翰国北望的就是弥国了,不过隔了个夜弦,但两国的风俗却大相庭径。与翰国相反,弥国重武轻文,弥国人几乎个个都是好战分子,且脾气暴躁,一心想要称霸天下,经常进攻邻近的小国家,吞没了大片土地,在四国之中,它的国土最大。这不,去年弥国突然铁骑南下,直攻翰国边界,翰国不防,边城接连失守,只得向离本国最近的季国求助。季国君臣商量一番后,决定出兵解翰国之围,当然,季国趁机对翰国提出了很多条件,其中就包括将一位皇子作为质子送入季国,并且在有生之年,不得踏出季国半步。

    可谁知,那位被送来的质子居然在季国境内失踪了!

    到了季国边境后,护送皇子的翰国军士就已离去,换成了季国自己的护卫。那时候,季国的人掀开马车的车帘看过,人还在车内。可一夜之后,当带领护卫的使臣询问他是否用早餐时,久久无人回应,这才发现他人已经不见了,只在马车上看见十三颗闪闪发亮的金铢。

    如果是一般的盗贼还好,可是偏偏是十三金铢……季国能怎么办,只能自认倒霉,将小郡王派去夜弦,找十三金铢协商。

    可十三金铢又哪是那么好见的?更何况他们对十三金铢一无所知,上哪去找人?只有等到十三号上这传言中十三金铢开的魅船碰碰运气。

    公子无心心里自然是瞧不起顾清汐这个不受宠的皇子的,对各国传乎其神的十三金铢也不怎么看得上眼,可他居然被派去夜弦和他看不上眼的十三金铢交涉,为的就是他打心底瞧不起的顾清汐,也难怪他心底发堵了。

    中年汉子跟着公子无心不过几天,却发现这小郡王虽然脾气乖戾,动不动就杀人解气,可心思却极为单纯,心里想的是什么全都写在脸上,不由得觉得有些可惜——这小郡王其实也是个可怜人,可怜之处就在于他对一切都一无所知,等他察觉到虚伪外表下的危机后,不知道又是什么光景。虽然觉得公子无心可怜,但可怜之人必有其可恨之处,中年汉子并不打算去揭穿那层虚假的表象——秘密就是要当事人自己发现才具有了它之所以称为“秘密”的价值,不是么?

    “魅船来了!”

    不知是谁大吼了一声,原本还算平静的场面霎时骚乱了起来,中年汉子也从胡思乱想中回过神,抬头一看,只见一个巨大的光影,载着无数的乐与忧,缓缓向这边驶来。他与公子无心对视了一眼,同时提气踩着底下黑压压的人头,朝魅船驶来的方向奔去。

    刚才与葛大对话的那两个乞丐说,想上魅船,就得靠运气。为何这么说呢?原来,想上魅船必须有钱——十三颗金铢,少一个子儿都不行。但有钱也不一定上得了魅船,候着魅船的,除了贵族高官,富商贵贾外,还有很多江湖人士,他们中很多人都没有这么多钱,但同时他们也有很多人都想上魅船找乐子,那怎么办呢?办法只有一个——抢!反正他们都是亡命之徒,整天在刀口上舔血,夜弦也没有明文规定禁止抢劫,就算他们最后真的得罪了什么了不得的人,大不了跑就是,天大地大,他们找得着他吗?

    没错,在夜弦根本就没有法律,但生活在夜弦的人民却安居乐业,鲜少有争斗发生——这些,当然全都归功于十三金铢。既然能吃饱饭,穿暖衣,自然不会胡乱生事——胡乱生事的,只有那些不属于夜弦的人。

    眼看就要踏上船板了,公子无心忽感脚下一沉,低头一看,竟是一穿着短打青布衫作江湖打扮的光头抓住了他的脚。公子无心脸上一寒,眼中闪过狰狞之色,他也不说话,只伸手将腰间挂着的一尺银色弯钩取下,向下就是那么用力一勾,只听一声惨叫,那光头双手捂住鲜血直流的右眼,掉进了月牙湾里。

    还想上前抢劫的人霎时都顿住了,面带惧色地望着公子无心略显单薄的身形,他看起来约摸十七八岁,却想不到手段竟是如此狠辣,一时都有些庆幸自己晚上前了一步。

    这个当儿,公子无心与他身旁的中年汉子都已经踏上了魅船——抢夺宣告结束——没有人胆敢在魅船上动手动脚。中年汉子从怀里掏出二十六颗金铢,抛进了甲板上放着的一个箱子里,抬眼望向公子无心,等待他的指示。

    正在这时,船舱却突然被人从里打开了,一个黑衣少年从里面迈了出来。只见他长着一双狭长的利眼,睥睨间射出慑人的锋芒来,却又偏生妖娆至极,转瞬间便夺去了无数人的心魂。他穿着一身黑色劲装,上面没有任何花饰,但更衬得他英姿飒爽。他看起来和公子无心一般大小,比之同样穿着黑衣,贵气逼人的公子无心,气势反倒更胜一筹。

    “今朝公子……是今朝公子啊!”忽然有认出黑衣少年的身份,大声叫了起来。霎时本来因为黑衣少年的出现而安静下去的人群,又再次骚动了起来——并不是所有人都认得“今朝公子”,在他们眼里,花船上的“公子”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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