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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鱼影帝[重生]-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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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当林峯出现在本杰明·亨利面前的时候,他终于能够理解为何会有人说,永远不要依靠你贫瘠的想象力去猜摸一个人的美,不然你只能为自己那些狭隘感到自卑和懊悔。
所有人都在说,时尚圈是女人的天下,模特界女模才有出路,男模永远只有脖子以下能看。其实并不然,男装市场从来不小,只不过相对于遍地开花的女装,以及女性们强大的购物天性才让普通人觉得奢侈品牌的男装一直都只是在苦苦支撑而已。但对于设计师而言,能把两套暗纹以及剪裁都不尽然相同的西服看成一件的人所提出的意见是完全不需要采纳的。而对于品牌来说,想要做大做强,不会有哪一家做了女装会不做男装。多少国际品牌都是做箱包起家,最后男装女装香水珠宝一条龙的。某家不靠谱媒体所统计出来的国际头号男模一年吸金数不及女模十分之一,以至于年年都有牛鬼蛇神出来唱衰男模界。若是让人知道詹姆斯·罗宾接一条Jill Sander的香水广告就是高达七位数的佣金,这该得多打脸。更不用说这厮手上如数家珍似的品牌代言了。
男模为何会不如女模受欢迎?追根究底的原因还要数男模里那些能秒杀大众帅到一定境界的人当真屈指可数。上帝他老人家实在小气,给了男人们身材就吝惜赐予容貌。设计师也没办法,作为模特还是需要优先选择身材比例的,那些长得好看却高度不够比例不行的人只能忍痛割爱。
想要红,想要红遍全球,光光是得到设计师的喜爱是没用的,有艺术细胞能够忽略模特本身长相而单纯欣赏服装的人还是少数。在完全不知道你是谁的情况下,能让你捕获野生粉丝的除了挂头上那一堆奢侈品牌光环,还需要天神都挡不住的容貌啊。
这样的人,女模经常有。男模却永远只有那么可怜兮兮的几个。
本杰明·亨利只要一眼就能判断出面前这个小伙子身材如何。如果他来工作室之前不是带着帽子和墨镜,本杰明完全可以想象他走在巴黎街头得有多扎眼。
“Gavin·Lin?”本杰明·亨利终于想起来这个小伙子是谁了。半年前,迪龙那个老家伙在纽约的摄影展上引起热议的套照模特,可不是面前这人?
“您好,亨利先生,很高兴您能抽出时间来见我。”林峯快速扫一眼本杰明·亨利本人,随即扬起微笑主动伸出手来。本杰明意思意思握住了林峯的手。
本杰明·亨利看起来和一般欧洲大叔没什么两样,长得显老,两鬓斑白,满是抬头纹。细眉长脸,面向不是很和善。不过一身衣服搭配地很有质感,给人一种干练的感觉,倒让人不怎么在意年纪和相貌了。
林峯被邀请坐在会客室的沙发上,本杰明·亨利就落座在他对面。林峯将波比·迪龙的介绍信递给本杰明·亨利。
本杰明·亨利明明因为找到有潜质模特而高兴得要命,却还是装模作样地端着,看介绍信时表情也没怎么缓和下来,搞得林峯很是紧张。
本杰明·亨利浏览介绍信足有半个多钟头,林峯不知道信上到底写了什么,但是看那薄薄一张,怎么也不会多。本杰明·亨利是该怎样逐字逐句读才要半个小时。
如果此时林峯站在本杰明·亨利身后就能发现本杰明·亨利手上拿的那张纸上面只写了一句硕大的法语,意为若是Hermes不用林峯,他就让林峯去Dior。本杰明·亨利看了心里那叫一个咬牙切齿,该死的迪龙哪一次不是抓着他和Dior设计总监不对头来说事。有本事他亲自过来说这句话,写封破信算什么。
就冲这句话,本杰明·亨利就已经不打算让林峯走了,笑话,凭什么便宜Dior,明日新星的处女秀就该在Hermes的秀场上。
那一封几乎算得上是威胁的信本杰明·亨利只花了十秒钟的时间让眼睛捕捉信息,磨蹭上半个小时只不过是因为他在思考,思考究竟让林峯穿哪件衣服上台。
可叹被波比·迪龙忽悠了一把的本杰明·亨利并不知道林峯只不过是来时尚圈打打酱油的,人根本不打算花时间混。他还想着将来Hermes把林峯捧成顶级模特后,媒体将他夸上天。
“Gavin,是的,跟我来吧,我带你去见一见工作室的其他同事。”本杰明·亨利发散的眼光终于重新汇聚。他将信纸折叠好塞回信封放进上衣口袋内,站起身对林峯说。
林峯眨一下眼睛,立刻跟上往会客室里间走的本杰明·亨利。照这个态度是准备接收他了?
进了Hermes男装部的设计师工作室,林峯小心地打量着这个造就品牌神话的地方。看起来并没有多特别,也不是普通人心中所想象的那般富丽堂皇,天顶镶金。设计师的办工桌拼得相当紧凑,工作室很大一部分空间留给了精密缝纫机、存储布料和各种配饰的衣柜以及成衣打板用的长桌。当然在此之间必须留一道笔直的通道以供试衣模特走猫步。
设计师们的桌子看起来凌乱非常,手稿一张张散乱在桌上,还有那盒极具视觉冲击的240色彩铅五层套装,几管铅笔随意地压在设计手稿上,似乎随时都有滚落地的危险。缝纫机旁边的角落里放置了几排三角杠,上面挂满了当季新衣,色彩十分斑斓,看来今年的Hermes是要走炫彩风了。
本杰明·亨利站在工作室中央拍拍掌示意大家的注意力集中在他身上。事实上,打从林峯进来时就已经受到各方面的关注了。
“有关于这次时装周模特的问题,我身边这个小伙子或许能帮上我们的忙。”本杰明·亨利在林峯后腰上拍一下,林峯下意识往前迈出两步。
“本杰明,这太突然了!并且,这孩子……”满头银发的年长女士穿着玫红色裙套装,带着一顶斜方卷边帽。很高,非常有气质,年轻时绝对是艳冠群芳的大美人。她左手握着厚册子的书脊,右手握笔站在打板桌旁,对于本杰明·亨利的话明显不赞同。她的话还未说完,一边用严厉又质疑的目光打量林峯。这个女人是Hermes裁缝部的总监魏特丽·勃朗特,在整个Hermes内部都是非常有话语权的元老级别女性。
“本杰明,到现在你还在开玩笑,这非常不好!”
“我并没有开玩笑,魏特丽,这孩子绝对不会比你之前提到的那些模特差。”
“但是他的确非常面生,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是一个纯新人。难道你也要像卡尔学习,让新人模特在T台上大跌特跌博眼球?”
“拜托,魏特丽,不要这么以偏概全,更何况在T台上跌倒向来都只是女模特的专利,我不认为新人就一定走不好。Gavin不管是从身材还是风格上看,都非常符合我们Hermes的气质。你制衣多年,想必不会看不到这孩子的优点。”
银发女士拧起眉头,放下手中册子和笔走到林峯面前,伸手在林峯肩膀和腰上丈量,得出来的数据让她说不出什么反驳的话。
“可是,时装周是一件需要严肃对待的事。你当初所挑选的模特已经给我们造成这样大的麻烦,我们需要谨慎。”
“是的是的,我承认,我看走眼了。但我不会永远看走眼。魏特丽。身为设计师我知道谁会让衣服更加发光发亮。”
魏特丽女士轻抿唇,微微抬起下巴,露出一个颇为无可奈何的表情。她再次打量林峯一眼,终于退让,让本杰明自己去折腾。
魏特丽女士离开时,路过林峯身旁,忽然停下来问林峯一句。
“你的头发是在哪个沙龙做的?”
“…………”林峯立即意识到这是个勾搭女王大人的好机会,立马回答:“是家不出名的小店,在洛杉矶。要是哪天您来洛杉矶,我请您去做个全护理?”
魏特丽女士轻哼一声,随便扯了张纸条刷刷写下一串电话号码塞林峯手里,挑眉走了。
林峯不禁摸了摸自己的头发,感叹道,拉拢女人最好的办法果然得是在美容上和她们打成一片,并且全年龄向通杀!
依着本杰明的吩咐,换好衣服,在穿衣镜前转一圈的林峯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忽的有点不敢相信,自己居然这么简单就要走上巴黎时装周的T台了?!
是的,时尚界顶级殿堂就此向他敞开了大门。
第二十章
7月26日,米兰时装周刚刚落下帷幕,巴黎的时装盛会才刚刚开始而已。从早上九点三十分开始到下午的四点三十分,每一个小时一场品牌秀,还有额外设立的静态秀场,笼统算起来巴黎时装周的五天,将会有近六十家品牌发布春夏新系列。巴黎向来被誉为世界时装之都,依托于浪漫的法国情怀,时装周追求服饰在艺术上的创造。
Hermes的秀不管对于高级时装编辑、国际明星、高级买手还是各大时尚博主都是必看的秀场。换句话说,走在Hermes秀场上的模特会获得更多更大的曝光率。
无数媒体杂志都企盼着设计师会给他们带来一场别开生面并且具有可报道度的发布秀,意料之外的是Hermes春夏新系列的五彩斑斓居然挡不住开场模特的艳光四射。
新人,绝对的新人!
以时尚记者那些超高的人脸识别技能,这样一个模特他们不可能会记不住。但是所有在Hermes秀场的观看的媒体记者们可以肯定,这个开场模特他们丝毫没有印象。没有在哪个杂志拍过片,没有走过哪怕是稍微有点名气的设计师的发布秀,没有任何一家品牌推广过,也不是任何超模比赛中出来的选手,甚至所有人都不知道他的名字。或许曾经有那么惊鸿一瞥,只不过也很快过眼云烟。
本杰明·亨利在性格上并不是那么一位大胆的设计师,以往Hermes的时装发布秀都是各路超模云集的视觉盛宴,少有新秀登场,就算有也是在新生代中威名赫赫的小霸王。而今天,喜好名模的Hermes却启用了一名新到不能更新的模特来走开场,实在是新奇得让媒体们不得不更加关注这个新人模特。
初来乍到便省去拍平面,走低级秀,熬资历,和其他模特抢工作这些流程,仿佛一步登天般走上了巴黎时装周的舞台,更甚至为世界顶级品牌走开场,这样的经历和际遇,很难不让人联想到二十年前的世界头号超模弥乐。
也是这般高到不可思议的起始点,也是这般一出场便惊艳了所有人,也是这般神秘的出现刮起一阵风潮然后又悄然退场。只不过,相比起孔雀王子,这位留着一头与众不同的海藻一般墨绿长发的男模显然更为出其不意。当年的弥乐至少还为Esquire拍过封面,受到老佛爷力捧,这才有了米兰时装周上的辉煌一瞬。他却不同,没有丝毫预兆的,仿佛就是从天而降般,从上帝的九十九重天上不小心落入凡尘。
弥乐在事业的最巅峰时期宣布隐退。那个时候他是全世界最为出名的模特,无数设计师、高端品牌对他竞相追捧,他愿意接广告代言那是千恩万谢,走一趟伦敦时装周被报道得仿佛皇帝出游。从来没有哪一个男模像他那样受欢迎,也从来没有哪一个模特像他那样出柜得轰轰烈烈。弥乐的出现是男模界再度走向繁荣的起点,可是他却非常突然的宣布回归平淡,不再为品牌走秀,不再踏足时尚圈,舍弃身上万千星光。弥乐的隐退让世界头号超模这个称呼成为一个不可攀登的云端皇冠,人们惋惜痛哭失去这样一个璀璨巨星,却又只能试着去理解年轻的他这样决绝的决定。
世人说,弥乐一走,时尚圈再难出超级男模。
二十年,当初追着弥乐要采访的小编辑已经成为顶尖杂志的主编,当初疯狂迷恋的粉丝已经结婚生子又或垂垂老矣。男模界确实再也没有出过能红遍全球,甚至将女模压一头的人了。
但是现在,与当年孔雀王子惊艳登场何其相似的一个人出现。所有人都已经坐不住。百分之七十的媒体都或多或少刊载了报道此次Hermes春夏发布会上开场模特华丽亮相的文章,而这其中有百分之三十的专栏作者不约而同地将他和当年的孔雀王子放在了一起做比较。
线下杂志、线上媒体、tweeter、Facebook、YouTube…………Hermes的开场模特在以一种过境台风的速度曝光于整个世界。
有别于半年前的小打小闹,这一次,依托着Hermes的声望和孔雀王子的噱头,林峯是真正体会到了什么叫做一夜爆红。
因为不知道他的名字,有网友便戏称他为“green wind”,只因为林峯那一头长发在转身甩过时,烂漫地就像一阵浓郁绿风吹过。又因此名得到众多网友支持,流行起来时为了书写简便而简写成“GW”。从此,“GW”这个代号跟随了林峯整个演艺生涯,粉丝团甚至被称作“GW教”。
未来的教主,此时屁也不是的林峯正抱着法国版的Elle man缩在酒店里当宅男,他看了一眼上面关于他的评价就把杂志扔角落里了。
这次巴黎之行顺利得让林峯感到强烈的不真实。或许是以前习惯了被打压的日子,现在一下乘风走的高速让他有点措手不及。说到底林峯还是当年那个死也红不了的三线小明星,除了有一腔喜欢演戏的热情和独自磨练出来的演技,他还没有成为当红巨星的准备。他是在海里活了很久,但那个地方和人类社会不一样,不带脑子也可以活。他其实还是更倾向于稳扎稳打地建立事业,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红得发虚,生怕什么时候就从天堂摔到地狱里。
Hermes发布会结束后林峯接到波比·迪龙的电话,电话那边波比·迪龙显然对于他能够得到这次走秀工作感到开心。林峯却有点焦躁不安,一方面他感觉到自己不太喜欢模特这份工作,一方面又不知该如何向迪龙先生解释,毕竟不管怎么看,迪龙都算是他的贵人。
思来想去还是和迪龙先生说明了这件事,迪龙先生听了并没有立刻发脾气,只不过是有点感慨,并表示不会强迫林峯做自己不喜欢的工作,这样不仅是对林峯的不尊重也是对雇用模特的设计师的不尊重。
林峯终于松了一口气,心理压力骤减。
他收拾行李准备回洛杉矶,但在回去之前还是应本杰明·亨利先生的邀请出席了巴黎时装周后的时尚晚宴,那可绝对是大牌云集,随手揪一个人出来都是大明星的地方。除了他,籍籍无名,好像回到了从前,因为自卑躲在宴会的角落用既羡慕又嫉妒顺带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心情鄙视那些人庸俗又市侩。
晚宴准备的香槟和红酒都算高级,食物一看就是法国厨师做的。到处都能看到美人,年轻美人,中年美人,年长美人,甚至还有幼龄美人,倒是大饱眼福。唯一的缺点就是,挤,太他娘的挤了,穿鱼尾裙的女明星们简直得时时刻刻堤防着裙摆会不会被哪位失手或顺手的人一脚踩下来。林峯跟着本杰明·亨利转了一圈,大家都笑盈盈打招呼,也不知道究竟是真笑还是狞笑。林峯相貌扎眼,放这晚宴也闪得不行。好在偷看的人都比较矜持。林峯本着看吧看吧,最好直接看成脑残粉的心态任由各种视线像给食物刷酱料一般在他身上扫来扫去。
他一个人端着酒去角落,赵景和发了短信给他。
【别喝太多酒,早点回酒店】
林峯笑一下,感觉赵景和怎么跟个老妈子一样说话。紧接着手机里又过来一条短信,林峯都能想象得出赵景和刚发完上一条想想又觉得还没叮嘱完再发一条的样子。
【别喝陌生人给的酒】
【我又不是笨蛋,肯定不会喝别人过了手的酒。更何况就我这种小虾米,谁会屈尊降贵地过来给我递酒。安心,安心。喝完这杯我就回去】
【你还太小,不懂】
林峯嘴里含一口酒差点没喷出来。赵景和居然说他年纪太小!他两辈子加起来的岁数都能当他爹!当然,如果赵景和真的是那条蠢龙,林峯就不做评价了。
林峯想反驳,单手在手机屏幕上噼里啪啦按得飞快。忽然一声高亢地尖叫刺进耳膜,惊得他手一抖,手机摔地上。他不解地朝尖叫源看过去,发现那边人群正以一种极为混乱的驱散方式往四周退。林峯刚刚弯下腰想把手机捡起来,指尖已经碰到手机壳。一声枪响,整个晚宴彻底漆黑一片。
快速将手机捡手里,林峯茫然地靠在墙上,微微张着嘴巴不知该说什么好。
卧槽,出什么事了?
女人们惊恐的尖叫此起彼伏,男人们压低的喘息,还有疼痛的呻吟声。林峯鼻翼微动,他闻到了血的味道,飘散于空气中,并且并不是三分熟牛排上的鲜血,而是,人血。
将手机揣兜里,林峯忍不住皱眉。
有人受伤了,而且嫌疑犯还有枪。这可不是闹着玩了。
第二十一章
巴黎日报次日头条【巴黎时装周晚宴遭遇枪击案,模特塔茜·贝尔当场死亡】震惊全球时尚界。不仅法国各大报纸相继报道此次事件,包括意大利、英国和美国在内的世界多国报刊媒体都在疯狂转载播报。巴黎时装周晚宴开办六十年以来还是第一次发生这样的事,在震惊之余业内人士更多的还是愤怒!指责凶手毫无人性的同时认为主办方的安保工作根本没有起到保护与会人员安全的作用,形同虚设。
报纸中写道,此次枪击案发生于巴黎时间7月30日晚二十二点三十分左右,巴黎时装周最后一天的走秀结束,并根据传统于当日晚七点费蒙蒂夫人大酒店举行时装周闭幕晚宴。枪击案中,二十三岁的当红女性模特塔茜·贝尔中枪当场身亡,嫌犯为同是Elle时装模特的艾德琳·纽卡曼,二十七岁,已经被巴黎当地警方控以故意杀人罪逮捕。除塔茜·贝尔外,并无其他人伤亡。巴黎警方发言人表示此次案件影响极为恶劣,他们确定会严肃处理。
向来光鲜靓丽为外人羡慕不已的上流时尚圈发生这种血腥事件,自然而然引起了不少人对此的热议。
塔茜·贝尔和艾德琳·纽卡曼也算是Elle杂志力捧的模特,两人在molded。上的排名都在五十名内,可谓是模特界不可小觑的女模特,前途大好,各自拥有数量可观的粉丝。如今枪杀案一出,一位身死一位前途尽毁,或许余生都将交付于监狱内。不可谓不让人唏嘘。
林峯坐在巴黎街头公园的长椅上,脑袋扣着鸭舌帽往下压,一手拿着三明治往嘴里送,一手举着份巴黎时报浏览。他抖了抖报纸,左翻右翻上看下看也没看到上面有哪一句话描述了他昨天晚上英勇救人的威武行为。
要不要这么吝惜版面啊,要不是他出手,昨天可就不是死一个塔茜·贝尔了。林峯回想到那个举着枪几近癫狂的艾德琳·纽卡曼,脑海中浮现她扭曲狰狞的面孔,忍不住浑身打了个寒战。
你说他本来就打算收拾收拾将自己打包扔回洛杉矶,抱着不能不识好歹拒绝恩人的心态去参加了一个完全不是他这个档次的人能参加的宴会,结果还碰到了凶杀案,生活简直就是多姿多彩到心惊肉跳。受到这样的惊吓,他早该连夜奔回洛杉矶,但是为什么他现在会坐在巴黎街头一个长椅上吃三明治,还在看报纸,顺便抱怨记者眼睛是过滤器,居然把他救人英姿给漏掉。
为什么?其实林峯也想这么问。
他站起身用报纸包住没吃完的三明治扔进垃圾箱,一脸不忿。
凭什么!凭什么啊!明明酒店里的房间是他的,现在却搞得他没脸见人一样,什么神奇的发展!
屁股兜里的手机震一下,有短信来了。林峯叹一口气,掏出手机来看。果然是赵景和发过来的,距离林峯借口说要出门买早餐已经过去了一个小时,无怪乎赵景和感到不对劲。
【迷路了】
啊啊啊啊,林峯在心里抓狂呐喊,握着手机原地转一圈,他就是个傻子,呆子,为什么他昨天晚上会那么没脑子!
时间回到昨晚林峯被枪声吓傻的时候————
天顶吊灯被打碎,只有边角的壁灯还能发出一点照明用的光亮。紧接着又是一声枪响,方才一直不间断的属于女性的□□声瞬间消失。所有在场人员的心刹那间坠至冰点。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知道,受伤的女人已经死透。
有浓郁的血腥味飘来,带着一种人类血液特有的香气,诱惑得林峯喉咙发痒。他当机立断将手机调成静音,一边克制住自己心里那股因为血腥味而涌出的杀人欲望。他慢慢靠着墙壁蹲下,缓缓靠近血腥味源头,早已习惯黑暗的眼睛让他能看清那位持枪杀人的凶手正站在死者的身侧。
早前的混乱已经由于凶手干净利落的杀人手法而寂静下来,在场的谁都不想死,这是肯定的,他们不会想要惹恼凶手。
老实说看着这场面林峯觉得挺喜感,尤其是那些穿着高叉裙和真空上阵的美女们,要她们蹲下可真是难为她们。这还好,凶手一枪把大灯给爆了,不然走光那是分分钟的事。
凶手情绪很激动,嘴里念念叨叨着什么,一边抬脚用高跟鞋的锥状尖鞋跟猛踩被害者尸体,林峯一度怀疑这家伙是不是故意穿这种鞋子的。她语速尤为快,林峯只能大概听出她说一口口音重的西班牙语,内容是完全听不懂,不过依据表情和语气,恐怕也不可能是什么好话。
林峯注意到也有几个男士正在缓慢移动自己的位置,试图绕到凶手所处位置的后方。只不过,他们的出发点是好的,行动力却实在谈不上优秀,在这种凶手发癫状态下都能那么容易被发现,可见习惯了无时无刻把自己闪耀一面露出来的人真不适合当潜伏侠。
凶手显然对于这些人居然还敢搞小动作表示狂怒,她几个子弹过去,那边的人全给吓傻了。林峯也不得不暂缓下自己的行动,小心翼翼缩在一张桌子底下。这个宴会视野太平太宽阔,动作稍微大一点那个唯一站起来的持枪女人就能察觉得到。
男士们的动作让嫌犯情绪更加不稳定,她意识到这些人是不会这么乖乖听话的,便一脚踹开脚底下的尸体,想要另找人开刀。
林峯听到有人在大声喊,艾德琳,艾德琳,我是约瑟夫,那个帮你登上vogue封面的约瑟夫啊,我们是这么好的朋友,没错,我们交情这么好,你一定会放了我的,对吗。
给我闭嘴,你这头猪,蠢货!当初你把我拖上床的时候怎么不可怜我还有男朋友!你给我下地狱去吧!艾德琳怨毒的尖叫就像一把锯子来回割裂耳膜。约瑟夫的脸色早已青紫,就连此时围聚在他身边的人也都怕被牵连一般不着痕迹地撤退一步半步。患难见真情,可见一斑。
此时托艾德琳本人开始移动的福,不需要他再做多前进就能接近艾德琳。他伸长手从餐桌上摸到一只红酒瓶。颠了颠这瓶子试轻重,林峯感觉满意。这样砸过去正常人不伤也晕,他倒不觉得自己下手狠,这个时候还要谈什么怜香惜玉那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林峯手劲惊人,当年在海里一只手都能抡动上百公斤重的鲨鱼,一个小瓶子不在话下。
挥手将酒瓶掷过去,碎裂在艾德琳后脑勺的酒花漂亮得简直就是一种艺术,只可惜林峯来不急欣赏自己创造的这种艺术,在艾德林被砸得七荤八素之后就飞奔过去将其双手反剪压在膝盖底下。林峯用脚踢掉艾德琳的手枪,一手抓住艾德琳双手手腕,一手扯下自己的领带快速给她绑上了个死结。
制服艾德琳的过程不会超过一分钟,所有人都鸦雀无声,只剩下艾德琳还在撕心裂肺地咒骂,样子着实难看。
林峯长呼一口气,拍拍衣服起身,然后对上不远处那一群衣着光鲜但灰头土脸的时尚界精英们复杂与错愕的眼神。林峯讪讪扯起一个皮笑肉不笑的笑脸,开溜。
笑话,那群人看他的眼神根本就不是看救命恩人,而是看一个怪胎才会有的眼神!他要是还舔着脸以为自己是英雄那就活脱脱成跳梁小丑。
姗姗来迟的巴黎警察冲进来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场面,被害者流出满地鲜血,凶手却已经被制服。
林峯有些不太高兴地撇嘴,跟着人流出去,期间也没向警察炫耀自己的丰功伟绩,其他人也没多嘴。好像凶手就是那样奇迹般地自我伏法了。
门外非常理所当然地聚集了蝗虫一样多的媒体记者,所有法国的大报小报都想抢这个头条,被挡在黄线外的闪光灯和长枪短炮隔着老远也让人有被捅在身上的感觉。
对于林峯来说,此前都是相当没有爆点的。
但是,好了,我们要来个但是了。
林峯确定他的视力是相当好的,丝毫不吹牛地说整个地球上的灵长类里找不出能比他视力更好的来。所以,当他在宴会酒店大门台阶下看到赵景和时,林峯差点以为自己眼睛发花了,足以体现赵景和的忽然出现有多吓人。
这才是整个事件中最大的爆点!
林峯和赵景和的视线在半空中相撞,时隔半年有余,这是林峯第二次和赵景和见面,心情却又和第一次有了天上地下的分别。他没准备好,真心的,他还没准备好在脱离掉手机和远距离后,该用一种怎样的态度来见赵景和。
可是这位赵大仙永远都是这么的让他出乎意料!
第二十二章
林峯看到赵景和转动轮椅的轮子往另一个方向走;一瞬间明白赵景和的意思。他偷偷退到人群后边躬□子绕开那群记者去见赵景和。
“你怎么来了?”
林峯追上赵景和,赵景和背对着他;仿佛没有听见这句问话一般继续推动轮椅前进。林峯没办法;只好跑过去一把抓住轮椅的椅背把手,强制赵景和停下来。
“发什么脾气啊;我问你怎么突然来了。”林峯绕到赵景和面前,挡住他前路;却又忽然发现赵景和在瞪他。林峯觉得莫名其妙;嚣张地反瞪回去。他这是招谁惹谁了!
“手机呢。”赵景和突然说。
林峯愣一下;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发现上面几十条未看短信;几乎都是赵景和发过来的。林峯打开短信看了几条,很快就怂了。
“我这不是把手机调成静音没感觉到嘛。”林峯笑得讨好,十分谄媚地立即发了条短信给赵景和。
【报告长官,小的已经安全回营,长官无须担心!】
林峯马上就听到从赵景和口袋里传出来的短信提示铃声,随后笑嘻嘻地跟赵景和说:“我错了,一定不会再有下次了!我保证。”
赵景和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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