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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混混风流修仙记-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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坞坊,是大余县城外的一座山庄。这里也有围墙、城门,只不过里边的空间并不大,和大余县城没得。
鸡哥在决定和萧玉若和萧玉雪同去叙州的时候,便出了钱,将坞坊给买了下来。花费不多,三万两银子。这里本来是闲置的塞,周围的土地都被闲置了下来。
由于买下坞坊的主人,每年都要供纳将军府一笔费用,给守在这里的侍卫们作为兵饷。并且,平时坞坊侍卫的口粮,还需坞坊的买主供应。
这样看上去,就像是替将军府养兵一样。所以,即使坞坊的地理位置再好,也渐渐无人问津。毕竟,这里可供不得多少人居住,也没人愿意居住。
大余县城离这里不到三十里,半天的路程,大家赶赶路,就有好去处了,何必在那鸟不拉屎的地方停留?
只不过,鸡哥看重的它的价值,地方不大,位置却十分好,官道正!四面有围墙,并且还有五百将军府护卫做看守,正好用来保护陈台村几百号乡人。
鸡哥想了一会儿,便交给陈老爹二十万两银子,让他带着乡人在这里建造客栈。坞坊里边,建造的客栈豪华,霸气;坞坊外边建造的客栈寻常、普通。另外,各种吃食也要一应俱全。
这下便一目了然了,鸡哥要做整片区域全是一条龙服务的天堂!
其实坞坊的地理位置很好,大合适,若是经营得当,肯定可以很快打响名声。
陈老爹听完鸡哥的规划,顿时傻眼了。如果不是手里的那厚厚一大沓银票,他绝对会认为鸡哥在胡扯淡。
后来,经过乡人的一致决定,大家同意移村!于是乎,陈台村的人赶往坞坊,在那里扎下了根。
白也被鸡哥留在了坞坊。毕竟现在要去大城市了,它跟在自己身边非常的不方便。留在坞坊既可以保护乡人,也能让萍儿放心一些。
只不过,萍儿依旧有些担心。萍儿自幼父母双亡,是吃百家饭长大的,村子里的老人个个都可以是她的父母。这一下离开了家,难免有些纠结。
“大哥,我们什么时候回大余县?”萍儿抹了一把脸蛋上的泪珠,弱弱的问道。
鸡哥亲昵地将萍儿拉进自己怀,“傻丫头,大哥答应你,明年过年就一定回来!”
萍儿呆呆傻傻地偎依在鸡哥的怀里,心充满了幸福感。只不过,鸡哥这一举动,立马让玉若和玉雪有些吃味了。
经过这段时间的交往,她们也知道了萍儿只是鸡哥认来的妹妹,并没有什么血缘关系。看着倒在鸡哥怀里,满脸通红的萍儿,玉若轻轻撇撇嘴,转头看向其他地方。
玉雪嘻嘻一笑,居然也做到鸡哥身边,抱着他一条胳膊,“慕容哥哥,给我们故事吧!”
“又?”鸡哥一愣,这十几天的路程无聊,鸡哥便充分地展示了故事大王的风范。结果萍儿和玉雪欲罢不能,天天缠着鸡哥故事。
最近这段时间,他已经把《三国演义》分为大一百多章讲了个遍,随后《红楼梦》也了个七七八八。《西游记》鸡哥是没看过书籍版的,好在有电视,他也能扯一些。
可是,完这些,鸡哥就的没东西讲了。
“咳咳,我看这些天咱们一直坐车,不如下去走走吧!”
“慕容大哥,你可是一流高手,我们只是弱女子,怎么能和你相?”玉若微微摇头,“外面雪势太大,还是算了吧!”
鸡哥张了张嘴,“那...我继续休息,你们聊!”
“慕容大哥,你是士子,不如作些诗来助助兴吧!”玉若微微一笑,“我还没见过大哥的采呢!”
“我有个屁采...额,不是,我不会啊!”鸡哥顿时手脚无措,如果是做坏事,那有把握。现在三个女人都在身边,嘿嘿...道作诗,我那个去!
“大哥谦虚了...妹可想见识一下大哥的采呢!”玉若现在极度渴望鸡哥尽量的施展才华,回去若是爹爹知道了,一定会上心的。
鸡哥无奈,摊着双手叹了口气,“大姐,作诗这玩意儿要憋的,怎么憋就憋出来?再了,你要我作雪的诗...我不会啊!”
“大哥,你随意作首诗吧!”玉若两个大眼睛星光闪闪,好似十分期待。
鸡哥欲哭无奈,砸吧砸吧嘴,想了一会儿,脱口而出,“江上一笼统,井上黑窟窿。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 ”
轻轻念叨完,鸡哥挠挠头嘿嘿笑了起来,“这算是诗吧?”
玉若和玉雪呆了一会儿,对视一眼顿时笑了起来,“大哥,不算!咯咯咯...”
萍儿是不懂诗的,只不过听鸡哥的顺溜,也跟着轻轻了一遍,“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大哥的没错啊!”
鸡哥哈哈大笑,“萍儿,这是打油诗,当不得的!嘿嘿,若是写雪,我想想...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嘿嘿,这虽然不是写雪,却别有一番味道,你们呢?”
玉若和玉雪一愣,随即大惊,“慕容大哥,好采!”
“额...这,这不是我写的啊!”鸡哥摇头,“我听来的...”
“大哥,那这首诗是谁作的?妹虽然读书不多,可是许多诗歌却都有所闻。大哥这首诗歌朗朗上口,简单易懂,若是早些时候作出来,都足以天下流传了。大哥,莫要谦虚!”玉若微微皱眉。
慕容大哥的『性』子就是这般,明明有实力,却总是装作懒得表现的样子。玉雪手里的整理好的那本诗集,明明都是闻所未闻的,可是大哥偏偏都是道听而来。哼...
“玉若,这事儿可不能开玩笑。这首诗不是我写的,我...我是赝品啊!”鸡哥连忙摆手。开玩笑,我们z国五年前来的化精粹,怎么能随便就冒名顶替呢?啧啧,这要是被别人知道了,我会给鄙视死的!
玉雪在旁边见鸡哥手忙脚『乱』,嘻嘻直笑,“慕容哥哥,撒谎是会长獠牙的哦!”
“不许用我的话教训我!”鸡哥一瞪眼,连忙道,“玉若,哥哥不骗你。我还会很多诗歌呢,拈手就来。只不过,要是我临时作的,怎么可能反应这么快?不信?好,我再几首...咳咳,才见岭头云似盖,已惊岩下雪如尘;千峰笋石千株玉,万树松罗万朵云!还有,还有,星榆叶叶昼离披,云粉千重凝不飞。 昆玉楼台珠树密,夜来谁向月归 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
鸡哥连续念了两首诗,随即笑道,“你看,如果是我作的,怎么可能一下子就憋出两首来?”
可是,玉若和玉雪却呆若木鸡,嘴张得大大的,许久都没反应过来。
“额,丫头,你们在干什么?”鸡哥轻轻拍了拍玉雪的脑袋。
“嘶...慕容哥哥,你...你好厉害!”
“慕容大哥,玉若差你太多了!”
两个丫头对着鸡哥便是一阵赞叹,一脸崇拜地看着他。
鸡哥无奈之死,我日啊...这也行?老子是盗版啊...
这一路,有美相伴的路程显得十分美好,并不会无聊。
萍儿很懂事,大家聊天时,不明白的时候不会『插』嘴,只有在休息的时候,才会低声问鸡哥;玉雪可爱活泼,对鸡哥几乎丝毫没有防备,一路上的相处,培养的感情亲兄妹还要腻歪。
至于玉若,鸡哥就不是很懂了。这丫头有事没事就让自己念诗道词的,似乎对自己很有期望似的。
第四天午,商行队伍停了下来。一名护卫御马来到马车前,低声道,“姐,叙州城到了!”
第三百四十七章 玉品店淘宝
进入叙州城,所有人都下了马车。货物自然早有商行里的人前来接应,玉若将账本递给一个士子『摸』样打扮的年人,便和玉雪引着鸡哥,往叙州城的繁华地段走去。
叙州城又名叙都,是南燕国的首府。王城与叙州城仅仅一水之隔,最东边那一大片金瓦宫殿,便是王城所在。
叙州城住着南燕国诸多大臣以及富贾,是最富饶的地方,浙州商行早年发家,随后便将总部迁到了叙州,这地方吸引人之处,可见一斑。
叙州城的人口大约有三百多万,其军队便有五十万。走在街道上,鸡哥几乎感觉没入人海。大冬天的,街道上居然一点都没有清冷的气息,反而叫卖身极为吵杂。
“人好多啊!”萍儿没有出过山,见过最多人的地方,估计就是大余县了。此时她的脸蛋红扑扑的,显得十分兴奋。
鸡哥是大城市的人,滨江市是全世都有名的大都市,那家伙千万人口啊,什么叫做人山人海,他见得多了,所以并没有一脸土鳖像。
“慕容哥哥,叙州城还算繁华吧!”玉若淡淡问了一句。
鸡哥点点头,“一般般啦...嘿嘿!”
“哦!”玉若见鸡哥心不在焉,心里也有些失落。
“现在去哪里?”
“自然是回我们萧府啦!”
“好吧,带路!”
四人一路走走停停,见到好玩的东西,玉雪和萍儿便会手拉手跑过去玩闹一番。玉若倒是十分大家闺秀,只是含笑看着,并没有什么其他举动。
经过这条大街,玉若带着鸡哥他们转了个弯儿。眼前的街道行人就少了许多,没有那么夸张。鸡哥一问之下,才知道前面那处算是一个集市,每日都有许多人在那里营生。
走了大约十几分钟,鸡哥是蛋疼无。这丫的有马车不坐,怎么都在走路啊!
“慕容大哥,我们是不是进去看看?玉若离家久了,买些东西带回去送给爹爹,大哥帮我挑挑如何?”玉若一指对面的玉品店,轻声问道。
鸡哥恍然大悟,怪不得怪不得,这丫头是要给老爹挑礼物啊!正好,我空手上门也不好意思,一起挑了带过去拉到!
“恩,走,去看看!”招呼在一旁玩耍的萍儿、玉雪,四人齐齐进了玉品店。
玉品店的老板认识玉若和玉雪,见到对方进来,立马上去迎接,“老朽见过萧家大姐,二姐,今天可是来挑选玉品?”
“恩?大姐,二姐?”鸡哥一愣,随即了然地点了点头。
这两个丫头本来有个大哥,可惜早夭了。现在自然这就成了大姐、二姐咯!只有家里的仆人,才会像以往一般称呼她们为二姐、三姐。
“我们正是要挑选一些礼物,送给家父。掌柜的,最近有什么新货吗?”玉若淡淡地问道。
“有有有,最近店里收罗了一些血玉珊瑚,雕工十分不错,老朽这就去给两位姐取来!”着,掌柜的便走到后厅去了。
鸡哥在店里随意逛逛,萍儿乖巧地跟在旁边,好地打量着。
“嘿,这玉镯子不错!”鸡哥将一个镯子取在手里,伸手一拉,将萍儿的手抓了起来,“来,戴上!”
萍儿顿时一喜,也不和鸡哥客气,把玉镯子戴在手上,“谢谢大哥!”
“哈哈,好好!”鸡哥有逛了逛,眼睛忽的一亮,连忙上前,将一个巴掌大的翡翠剑拿了下来。
嘶。。。好浓郁的灵力。我擦,这是高阶法器?!日,这地方也能淘到宝?!
修者武器也有高低之分,分别是灵器、法器、宝器、法宝、通天灵宝。寻常练气期修士,手能有几件法器,便是不得了的了。
鸡哥的储物玉佩里的东西,都太高阶了,最垃圾的都是法宝。那玩意儿耗费的灵力太多,使用的时候得不偿失,正愁没有低级的东西傍身。谁知道,居然在一家凡尘的玉品店,给他发现了一件法器!
啧啧,这翡翠剑,老子要了!哈哈...
不一会儿,掌柜的抱着一个巷子走了出来,笑呵呵地摆在柜台上,请玉若过目。不得不,这件血玉珊瑚翡翠不错,大适宜,雕工出众,玉若对它十分满意。
“掌柜的,帮我们抱起来吧,有劳了!”玉若盈盈一笑,也不问价格多少。
掌柜的可不敢胡『乱』开价,萧家在叙州城很有势力,并且就是经商起家的,里面的人都见多识广,这一点点东西,哪里能够骗得过他们?
将血玉珊瑚装好之后,掌柜的放到一旁,“玉若姐,三千两便可。”
“恩!”玉若淡淡笑了笑,转身看向鸡哥,“慕容大哥,你可选了什么东西,一起结算吧。”
鸡哥一听,连连摇手,“别介,我看重的东西自己买,你搞好自己的就行!”
现在鸡哥身上还有三十多万两呢,这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花掉,索『性』多买些东西送人也好啊。
挑了三四件饰品,鸡哥又选了一块和人差不多高的玉驼子,这上面雕刻七十二尊罗汉像,看上去十分霸气。
鸡哥指着那块玉驼子,问向掌柜的,“这东西多少钱?”
掌柜的顺眼看起,顿时吓了一跳,“这位公子,这七十二罗汉玉堂是我们的镇店之宝,昨天才放出来展示,您怎么一下子就看这件呢?唉,它的价格太大了啊!您...您还是看看其他的吧。”
玉这玩意儿,鸡哥也不是很懂,只是一眼看去,相就行。这玉驼子起码也在两三百斤重量,清澈剔透,上面的七十二尊罗汉个个都雕得眉飞『色』舞,活灵活现。
“别介,就这个了!”鸡哥搓了搓双手,将其与几件玩意儿都放在柜台上,“掌柜的,就多少吧!”
“慕容大哥,这东西太大了,放着不好看...”玉若轻轻扯了扯鸡哥的袖子。
“没事儿,呵呵,这个霸气,我喜欢!”鸡哥『荡』『荡』地笑了笑,豪气大发,“就这个了,多少钱?”
“两百万两...”
“啪!”一声,鸡哥的手掌顿时无力地托在柜台上,不敢置信地瞪圆了眼睛,“多少?”
“两百万两。。。黄金!”
“咣当!”另外一只手也落了下去。
鸡哥满头黑线,尴尬地站在柜台前,“我去...你,你抢劫啊!”
“公子不知,玉虽然不是很难寻,可是这般大的玉却是百年难得一见的。我们玉品店可是几百年的老字号了,不会骗人的!”
虽然鸡哥『露』出丑相,掌柜的也没有这么看不起他。实在是这玉驼子的价格太过吓人,是谁都会被吓到。想想当初,掌柜的为东家掌店,知道这玉驼子的价格之后,那吓得是几天几夜都睡不好觉,生怕被偷了。
“我晕死...”鸡哥无奈的摇了摇头,眼睛忽然亮了起来,“这个,掌柜的,你帮我鉴赏一下我这套玉器如何?”
“恩,公子也是玩玉的人?”掌柜的一下来了精神,连连点头,“好啊,公子拿出来看看!”
鸡哥嘿嘿地转身,从储物戒指一下掏出一大叠的骨玉餐具来,将他们一件件放好,摆在掌柜的面前。
这一手可把大家给震慑住了。
怎么鸡哥转身个身,就拿出七八个碟子?!
“大哥...你...”
“嘿嘿,见过变戏法不?我没事就爱捣鼓这些东西,久而久之,就会了!”鸡哥讪讪地笑了笑,扯了个非常没有水平的借口。
话这些骨玉餐具,其实也就是地球上的一些高科技含量物品。表面上和玉一般,质地也非常相似,不过这东西很难打烂,就算是开车碾过去,都不一定会裂开。
当然,这也是高档货,一套十八盘,留个碗,六双筷子,六个勺,加起来也要好几万呢!
这七八个碟子是蝶幽她们觉得用不上的东西,所以便放倒了鸡哥的储物戒指里。至于一套其他碗碟,用的频繁,好像还在御灵马车上摆着呢!
“这...公子,这玉质老朽从来没有见过。但是老朽可以肯定,这与我店上的那七十二罗汉玉堂一般,都是十分难得的好东西!”
“是吗?”鸡哥哈哈一笑,随便拿去一个盘子,在大家惊愕的眼神,狠狠地砸在了地上。
“乒乒乓乓...”玉盘与地面接触,只是弹了几下,便停了下来,上面居然一点损伤都没有。
鸡哥将盘子拾了起来,在掌柜的面前晃了晃,“嘿嘿,我这可是不碎玉,天下仅此,绝对找不到!啧啧,光是这一点,就把你那什么镇店之宝给下去咯!”
掌柜的愣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这...怎么可能?!玉...玉都是易碎之物,怎么可能砸不坏?”
“你试一试...”
“老朽不敢!”
“慕容哥哥,我来,我来!”玉雪嘻嘻笑着,将两个碟子抓在手,使出吃『奶』的力气,用力地砸向地面。不出所料,还是和之前一般,没有丝毫破损。
这一下,掌柜的便不由得不信鸡哥的话了。
“掌柜的,别流口水了!问你,我这东西换你那镇店之宝,不知道行不行?”
第三百四十八章 这胖子有灵根,人才啊!
听鸡哥要用那七八块不碎玉盘换店里的镇店之宝,掌柜的顿时犹豫了。
“公子,这不是在下换就能换的。东主不在,在下不可擅作主张。”掌柜的想了一会儿,便摇摇头,“若是公子愿意让出这套玉盘,我可出资一百万两黄金...”
鸡哥一愣,“额,那算了,我不卖了!”
“公子不妨好好考虑一下...”
“我要那么多钱干什么?”鸡哥无趣地将玉盘收了起来,转身看向玉若,“喂,这东西送给你你,要不要?”
玉若顿时脸『色』一滞,“什么?慕容大哥,这...你将这宝贝送给我?”
“是啊?”鸡哥很怪地眨了眨眼睛,“对了,这东西正好送给你父亲,就当我的见面礼了!嘿嘿...”
“慕容大哥,这太贵重了!”
开玩笑,一百万两黄金,一千万两白银,就算是财大气粗的浙州商行大姐,心里都不由得“咯噔”了一下。
鸡哥摆摆手,低声凑到玉若耳边,“丫头,其实这玩意儿不值钱的...哈哈!”
“大哥莫要取笑玉若。如果这套玉盘不值钱,那么玉若家资财也入不得大哥法眼。”玉若微微叹了口气,“这般贵重的东西,大哥还是留着应急吧!”
我日,哥哥是修者,玩的是灵石!这玩意儿要是能值换一些灵石,那还好。可是。。。雨惜老婆都过了,凡人里再是如何珍贵的东西,到了修者手里都一不值!
“咳咳,你不要我就送给其他人了啊!”鸡哥呵呵一笑,转身向掌柜的道,“老先生,不知你店里可有什么上好的木盒吗?既然我们无缘买卖,那我这东西还是包装一下,去送礼了!”
掌柜的咋舌不已,乖乖,送礼也不是这么个送法啊!
“有有有,老朽这就去取,公子、姐稍后。”掌柜的心情起伏,兴奋地跑到后厅,取来三个大盒子,然后咪咪『摸』『摸』,将那些玉盘用上好的绸缎包了,添上楠木板子,慢慢放了进去。
不一会儿,看上去寻常普通的几个盘子,顿时高贵起来。
鸡哥啧啧赞叹,人靠衣装马靠鞍,嘿嘿,这几个盒子抱着去送礼,倍有面子啊!
“行了,玉若,这东西送你父亲怎么样?”鸡哥将盒子叠好,拿锦布条一捆,提在手。
玉若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脸『色』羞红,声音如同蚊蝇,轻轻地点了点头。
玉雪和萍儿手拉手在店里逛了一圈,抱回来一包的首饰,放在鸡哥面前,嘻嘻笑道,“慕容哥哥,这是我们的!”
嘿,这俩丫头不把自己当外人了!
无奈之下,鸡哥只好掏钱拿货。不过好在掌柜的为人厚重,并没有把鸡哥当肥羊给宰了。离开玉品店,鸡哥一手抱着三个盒子,一手把玩那柄剑,心里颇为开心。
众人行走了大约五百多米,便穿过一条巷子,进入一条足足有三十多米宽的大街。在这条街道上,高宅富府林立,家家门前的石狮子排成了一条线,一眼都看不到头。
“哇!”萍儿顿时叫了起来。
鸡哥愣了一会儿,对玉若竖起了大拇指,“浙州商行,的确厉害!”
“嘻嘻,慕容大哥过誉了。这里是迎春门,叙都的达官贵人都住在这里。玉若家略有薄财,便在此也购得一处府邸。大哥,这边请!”玉若引着鸡哥,来到迎春门段的一家红漆大门前。
叙州城的面积极大,和大余县城相,起码也是上百倍的例。迎春门是叙州城的富贵之地,王都里的大臣和南燕国的许多贵胄,都在这里安了家。
鸡哥的神识铺展开,迎春门的大致面积都印入脑海。
“啧啧,方圆四五百里,居然都是迎春门的地盘。我擦,这里大约正好四五十个府院。喵的一家平均下来,我擦啊。。。十几个足球场!”
门口的厮见到两位姐归来,二话不,连忙上前迎接。与此同时,也有眼尖的丫鬟去后府通报去了。
鸡哥和玉若进了萧府,一路穿过前院,花园,足足走了十几分钟,玉若才来到一处书房。途经之地,厮、下人、丫鬟无数,都恭敬地上前行礼。玉若和玉雪也都热情和大家打招呼,在下人面前并没有摆大姐的架子。
来到书房外,四人停了下来。
“爹爹!”不等通报,玉雪便蹦蹦跳跳地跑了进去。玉若略有些尴尬地看向鸡哥,不知道该什么好。
鸡哥自然不会为难她,“咳咳,你先进去吧,我和萍儿在门口等一会儿!”
“恩!大哥稍候。”玉若盈盈一礼,便也走进书房。
鸡哥和萍儿在书房外的院子里寻了张石桌,将礼物往上面一放,便坐了下来。萍儿的脸有些紧张,从到大,她都没出过村子,更没有见过这么府院,心里忐忑不安。
过了大约十分钟,玉若和玉雪还没有出来,鸡哥便有些不耐烦了。他站起身来,到处走了走。
就在这个时候,从院外走进一个肥头大耳的胖公子来,他身后跟着两个厮,脸上看上去憨厚,可是眼睛“乌溜溜”的,显得十分贼。
这胖公子见到鸡哥,一下子愣住了。鸡哥也是怪,上下打量这人,眼睛忽然一亮,嘿,这人的气息好像有些诡异啊!
于是,两个人大眼瞪眼,足足看了十几秒。
“你是谁?”二人异口同声。
“我日,学我话?!”鸡哥张嘴就啐了口唾沫,“胖子,哥哥长得帅,也不能这么看!”
“你才是胖子!”胖公子好地盯着鸡哥,这院子里的人可都认识他,没人敢对他不敬。而这人好像不是下人,应该是来拜访的士子吧!
鸡哥呵呵笑了笑,“胖子,我看你一表人才,贼兮兮的来这里做什么?”
“嘿嘿!你也看出我一表人才了?”胖公子『荡』『荡』地笑了笑,忽然脸『色』一扳,“你才贼兮兮的呢!想知道我来拜访舅舅,问问两位表妹回来没回来?嘿,我就不告诉你我此行的目的!”
鸡哥顿时长大了嘴巴,我靠。。。这人是个傻瓜?前一句话都完了,后面居然还搭上一句不告诉我。得。。。甘拜下风!不过,这人身上灵气十足,是具有灵根的啊,啧啧,有前途!
“胖子,你表妹漂亮不?”鸡哥忽然**起来,搓着双手走到胖公子身边,“给我介绍一下怎么样?”
那胖威先是一愣,随即也『荡』笑不已,“我表妹自然漂亮,嘿嘿,给你介绍也可以,不过她们和我太熟啊!”
“唔,不是你表妹么?”
“大哥你不知道,我是去年家宴上才看到表妹的,这二人一个清纯甜美,一个古灵精怪。当是两个极端,不得了啊!这不...我老爹正好叫我来叙州城做事,我就顺便过来看看了!”
“来如此!”鸡哥焕然大悟,“额,你表妹叫什么?”
“萧玉若、萧玉雪啊!”
“哇,来是玉若和玉雪两位姐啊!啧啧,兄弟是好福气,有这么两位绝世美女做表妹!”
“哈哈,你也好福气啊!那妹妹是你什么人,嘿嘿,好可爱啊!”
“那是我妹妹,要不我给你介绍介绍?”
“好哇!额,兄弟,要不晚上我请客,咱们去叙州城逛逛?话这叙州城好玩的地方极多,我昨日才到这里,也没怎么逛过!”
“行啊。对了,在下慕容,不知道兄弟你名号什么?”
“我叫罗朝,嘿嘿,见过慕容兄!”
“罗兄,哈哈!”
鸡哥有问必答,那胖公子也没有隐瞒。一是见鸡哥同道人,话又较听,二人臭味相投,几句话便称兄道弟起来。
不过,这胖公子虽然贼手贼脚,可是好像智商不高,憨厚可掬,一点没有听出鸡哥话的那种语气。
很显然,鸡哥是怀着目的接近这个胖公子的。
罗胖公子并没有修行过功法,白了还是未发育的狼。在修,鸡哥可没有什么帮手,如果这个罗胖公子能够在鸡哥的带领下牛『逼』一些,相信一年半之后的“桃源盛会”,鸡哥会有些底气。
罗胖公子喝退了厮,和鸡哥蹲在院门口的台阶上胡天扯地。
跟这个胖公子交流了一会儿,鸡哥便大概知道了他的『性』子。其实,这胖公子还挺老实的,可惜一身肥肉,再加上有些懦弱的『性』格,使得他在自己的家族十分不受待见,许多年轻一辈都很不喜欢他。
故此,他没了办法,只好经常出去厮混。这一混不要紧,更是惹得大家厌恶。他老爹看没了办法,只能将叙州城的一处产业交给他来打理,算是远离家族了。家族嫡长子混到这局面,也是够衰。
这不,才来叙州城的第二天,他便和鸡哥碰到了面。不得不,罗胖公子这辈子注定要一直衰下去了...
第三百四十九章 倒霉鬼
鸡哥和罗胖子打得火热,还能聊到一起去。
可是,没过一会儿,一个年人面带微笑,慢慢走出书房,一见院子里聊得正嗨的鸡哥和罗胖子,脸『色』顿时变了。
“玉若,这便是你的慕容?”年人一指蹲在门口的鸡哥,脸上充满的厌恶之情,“能和罗朝这类人如此得来,也不是上道的人!哼...玉若,你还为我引荐他?”
跟在年人身后的玉若和玉雪的脸『色』也有些难看。
族人皆知,父亲对罗朝非常不满意。前两年的时候,就是因为罗朝的『插』足,导致了一单大生意泡汤。浙州商行为此得罪了许多人,还陪了近一半的家产。
好在当时有贵人相助,才让浙州商行脱离险境。
“玉若,你还,莫要别人的外表给骗了!”年人丢下一句话,拂袖转身回到书房。
玉若又羞又怒,上前来到鸡哥的身后,轻声喝道,“慕容大哥,罗表哥,你们在这里干什么!”
“额,表妹!”罗朝犹如面临大敌,惊骇的差点翻身倒下。在稳住身形之后,他惦着笑脸,嘿嘿的凑到玉若身边,“玉若表妹,咦...玉雪表妹也在啊!哈哈,我昨日来了叙州城,族里特地将生意放在这里,让我接受。嘿嘿,晚上表哥做东,我们去吃些酒如何?”
鸡哥见玉若的脸『色』越来越差,连忙拉罗朝拉到一边,“胖子,你没看到你家表妹心情不好么?咳咳,些正常的事情!”
罗朝并没有家里人看着的那般无赖,只不过他十分、非常、特别的马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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