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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道天龙-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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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不觉,又盗版了一首经典主题曲《笑傲江湖》,并改名为‘碧海潮生曲’,融入《寻秦记》。
  改盗版,合盗版,盗了又盗还盗版……
  在钟灵、龚婉等人眼里,这无疑又是他的最新原创,最正版不过。
  “‘碧海潮生曲’响彻了整个战场,一圈一圈纷纷倒下,像是大梦一场。不管武功是高还是低,不管是将军还是小兵,不管是老兵还是新兵,不管是懂不懂音乐,全都是同一个下场……”
  “秦龙这次不但立下了大功,而且没杀一人,保存了大量人口,功德无量……”
  钟灵和众人一样听入了迷,直嚷嚷,一见他停下就大喊:“不准太监,再来一回。”
  众怒难犯,他敢不再来一回吗?
  别人不敢他敢,但每次都申明绝不太监。使‘太监’这个名词有了一种全新用法,很快就被钟灵用熟。一般人想用不敢用,唯有钟灵最没顾及,但求玩得开心,喊得痛快。最不痛快是听完要回家。
  一天,钟灵和那黑衣蒙面女骑了匹黑色骏马一起来。
  一阵阵骚动,一圈圈像水纹一样荡漾开来。
  有人指着那黑衣蒙面女,小声对同伴说:“那就是上次在这里杀人的黑衣蒙面女,这次骑马应该是为了逃跑方便……”下面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完,人就被几马鞭抽倒在地。
  在秦朝心里,如此蛮横霸道的黑衣女,还蒙着面,跟钟灵一起来,百分百是木婉清。
  “上次算你厉害,这次你还能一口道出吗?”钟灵笑得像狐狸一样,指了指身边那黑衣女子。
  他有胆说是认识吗?
  笑意像火山快要爆发,被秦朝强忍住,用尽了全身力气,一口回答道:“不能。”


 第十三章 说多了吓着你们

  “我当然知道你不行,在紧要关头是什么德性。”钟灵做了一个往桌底下钻的手势,笑眯眯地道:“但你上次表现有多厉害,现在表现有多差劲就有多假,总不该一点都说不出来。”
  秦朝再三推辞不过,才知道钟灵在上次被吓坏了,这次是故意带了木婉清来为难自己。把心一横,干脆豁了出去,一脸正色道:“还是上次那句话,你一定要我说,我也不是真的说不出来,就怕说多了吓着你们。”
  “凭你?”那黑衣女子就说了两个字,楼上顿时安静下来一大半,四周仿佛有天籁之音在回荡。
  “唉!这又何必!”秦朝一声长叹,像背书一般背了一段又一段。
  黑玫瑰……
  幽谷……
  修罗刀……
  木婉清的袖箭再次飞过耳边。
  箭一射出,面对钟灵的目光,木婉清顿时怀疑自己上了当。其实对方也应该快要说完了,恼火的是自己确实再也赌不起。如果只说与自己相关的事情还好,谁让他表现得比自己还清楚自己那师父,还敢让众多不会武功的外人一起听见,总不能都杀了灭口,只好先让他住口。
  刚才那一箭,木婉清本来以为他又会像上次一样狼狈,没想连躲避的动作都不见有,不由好奇心大增,开始上下仔细打量。
  秦朝自己都不知自己怎么回事,对木婉清的顾及实际上竟然还不如钟灵,不过有一点现在就敢肯定——木婉清对生命的热爱远在钟灵之上。
  木婉清一直戴着面纱,性情与书里写的一样古怪,动不动就骂:“臭男人!”
  秦朝表面表现有男人的大度,一直在忍气吞声,暗地里小手段不断。比如说:《寻秦记》里项少龙俘获乌廷芳那一段,本来就对男欢女爱有很精彩的细节描写,又在木婉清面前加了重料,恨不得直接来个真人示范。但在开头说得并不很过分,不过很刺激人,由浅入深,缓缓深入细节……
  换个女人或许随时都可以避开不听,但那绝不是木婉清的风格,还不如杀人直截了当。
  秦朝不担心吓跑了木婉清,在肉戏上越说越顺畅。
  自然而然,在那木婉清嘴里渐渐又多了一个‘淫贼’的口头惯号。
  秦朝一句:“那时代的女性只要被你夺得她的芳心,其直接大胆远非现在的女性所能比拟时……”还没说完。
  木婉清嘴里又大骂:“臭男人!”屁股仍坐着不肯走。
  害钟灵也跟着一起接受,想走都不好意思一个人独自离开。
  秦朝自知是怎么一回事,暗笑是一回事,脸上不敢露出一丝一毫的讥笑。每一次都当作第一次趁热打铁,快往下说,将人吸引住,一波紧接一波,**迭起。事后木婉清再发脾气也迟了,不该听的都听了。
  “秦龙知道像乌廷芳这种情窦初开的女孩,耳根最软,若不打铁趁热,把生米煮成熟饭,说不定遇上英俊的连晋时,又会转投他的怀抱……”秦朝话还没说完,木婉清又忍不住要骂人。
  钟灵跟着一起大骂秦朝,比连晋还卑鄙无耻,还下**贱,但手段不行,因此不讨女人欢心,反而很讨人厌。
  秦朝心里最气都装作不理,继续说道:“秦龙以最温柔和讨好的方式,让这少女**于他。事后又做足工夫,又疼又哄,使她享受到女性从男人身上所能得到最甜美的滋味……”
  木婉清听了又控制不住激情四射,大骂道:“你这**,比下三滥的淫贼还猪狗不如,说得这么清楚,肯定有过很多的经验,坏了很多女人的贞洁。快点从实招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一不小心,又用上了秦朝盗用的口头禅。不由一阵脸红,虽然明知别人瞧不见,视线全被面幕遮挡住。
  秦朝依旧是表面装作不理,嘴里面更下功夫,继续说道:“不片晌乌廷芳已娇躯扭动,脸红如火,还主动爱抚他的虎背。秦龙想要保持体力,暗暗心惊,离开了她的小甜嘴,软硬兼施,又哄又吓,把她迫回家去……”
  果然不出所料,木婉清再一次不吐不快。
  不过这次骂得更狠,竟然骂秦朝比太监还不是男人,还满足不了女人,又偏要惹女人生气。
  秦朝发现:书里的内容越是让木婉清着迷,木婉清骂他也就骂得越厉害。
  罪魁祸首还是他自己,原本就是自作自受。正因为说得太过引人入胜,使听众不由自主代入其中。
  其中最露骨的大都要避开众人,单独讲给木婉清一个人听。
  钟灵的轻功连木婉清都自愧不如,喜欢上了悄无声息地躲在一边偷听。渐渐也赞同了他‘淫贼’的称号。盗版项少龙的泡妞技巧太高超,女人都控制不了要羡慕、嫉妒。
  真相就像钟灵所言:“骂书里的人骂得最凶,别人半句听不见,根本毫无意义;骂书外的人却不一样。”同理,这‘淫贼’的称号送给书里的主角毫无意义,远不如送给说书人实用,受与不受由不得他来做主。
  他可以做主的是不再说书。
  至于‘臭男人’的称号,木婉清喊得,钟灵喊不得。
  钟灵为了控制蛇虫,弄得一身药气。其中一些蛇药臭得要命,和其它药物混在一起,臭上加怪,怪上加臭,习惯了都觉得很不好受。有一次,秦朝实在是被骂狠了,一时气上心头,当着钟灵的面直说:“木婉清倒是当得起香美人的雅号,但一身香气也不过是比普通美人怡人,比不了龚婉身上那种沁人心脾的少女幽香。龚婉不欲招惹麻烦,用其它香水掩盖,骗得了女人,骗得过一般男人,骗不了我。”
  话外之意是说:“你骂我‘臭男人’,你钟灵一身药味,难道就很好闻吗?”
  钟灵不知该怎么回答他,真想让闪电貂在他身上咬上十口八口,但不知道为什么,对他终究还是狠不心来痛下杀手。最气不过是最近老是做一些不该做的梦,在《寻秦记》中化身成不同女人,每次都经不起那男人的高超技巧,情火在雄风之下熊熊燃起。至攀上**,从梦中醒来,多处湿透。每次怀疑自己是真的动了情,马上又被否认掉。因为说书人那穷酸样,与心目中最理想的男人相比,相距实在太遥远。或许将来会有所改变。
  不是现在。
  可是为什么?
  那小柳当众要了他一把木梳,要他在上面刻上他的名字,自己见了会觉得很不舒服。
  当发现他不像书里的秦龙,连送上门的美人都拒之门外,自己的心里会很高兴……
  钟灵不知该怎么形容自己那复杂多变的心理,但有一点不得不肯定——在对待他与其他女人的关系上,自己表现得太过敏感。这种敏感,甚至超过了那位名义上的未婚夫。
  本来想过要尽快送一个丫环给他,既可以增加彼此间的朋友之情,又可以减小那些无谓的男女之情,还可以占用第一个女人的位置,占了小柳最想占的那个位置。但每次事到临头都下不了手,有一大堆理由冒出来。此外,钟灵还很担心好友木婉清,觉得他们两个的关系越来越奇怪,偏又说不清。虽然怎么看都产生不了男女之情,但不知道为什么,老是忍不住担心。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在担心什么,有什么需要担心。
  或许正如木婉清私下所说:“必须尽快消灭掉那大坏蛋秦朝,世界才可以最快恢复干净。但要彻底干净,最终要一把火彻底烧了《寻秦记》。从此之后,咱们便可以不用再管这些,恢复原来的自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从源头上灭了那秦朝,《寻秦记》被烧毁最多都不管用。不听了也是个办法,但你可以躲起来不听,总还有得是人来听。说书人那张嘴确实很厉害,不听也是身不由己,听了当然是罪加一等。”
  被秦朝改版的《寻秦记》,吸引听众最多的还是男人。女人想听的多,敢听的不多。
  胆敢当众听书的女人依次是木婉清、钟灵、小柳、龚婉、霍青……
  木婉清听得最多,钟灵听得最有味,小柳听得最用心,龚婉听得最认真,霍青听得最出神。
  霍家镖局的生意仍是好得不得了,不愁没生意自己找上门来。期间霍青又押了两路镖,来来回回路过四次。目的跟第一次一样,最主要是想寻人。一路搜遍所有的花街柳巷,来来回回都不止一次。明察暗访,手段用尽,一直忙个不停。偶尔挤出点时间来听书,主要也是为了放松和寻找灵感。在这里听上一回书,感觉比在家里休息一整天还舒心,休闲效果相当显著。
  在此其间,还改头换面频繁出入春风楼,男女茅厕都不放过一个,真是找尽了借口。
  还花费重金,找帮众最多的丐帮发布了一个情报任务,初期定下了一年的任务期限。


 第十四章 丐帮任务第一人

  即便是同样一个任务,预定期限的长短不一,丐帮的收费标准也会有不同。期限最短一个月,任务失败最低将扣除一成辛苦费,含手续费、人工费等各项杂费在内。最长期限是十年,定金都要先支付一大比,抵得上一年任务的五倍。要是丐帮成功完成了任务,任务费最多是十倍。霍青从小存下来的私房钱一下被掏空了九成,包含每年的生日和压岁钱。但相对于‘天下第一大帮’的招牌,那点私房钱最多又算什么。
  发现自己办不了,要找人帮忙,当然是找丐帮最划算。
  比价格,江湖上从没一个势力可以长久比不了丐帮便宜实惠。偶尔有冒出头来都无法长久坚持住,大失信誉。比信誉,现在的丐帮只排在少林之下。在乔峰接任丐帮帮主之位前,丐帮的信誉在中土十大江湖势力中一直都排在中间位置,摆动在三、四、五、六、七之间,一次都没冲上过第二。乔峰威震天下来得实在太快,个人武功高是主因,但也不是没有其它原因。在他上位之前,丐帮的帮规制度一直比较散乱,四处漏洞。
  乔峰上位之后,一番整改,丐帮近而蒸蒸日上,众目共睹。
  那些普通的低级任务,首先可以尽力的丐帮的一袋弟子,至三袋弟子就算丐帮已经尽了全力。否则每一个失败的任务都代表已经动用过丐帮所有弟子,全帮上下一起失败,效率既低,风险又大。而且容易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辛辛苦苦找出来也是得不偿失。一次两次还好说,多了哪个帮派都损失不起。仅一两次又明显有欠公平,闹得双方都很吃力不讨好。有那能力都没那必要,不如私下里帮忙解决。
  霍青在丐帮发布的这个任务,首先出力的原本应该是丐帮的一个二袋弟子,实际出动的却是两名四袋弟子。事实上连接下任务的四袋弟子都没有多大把握完成这任务,但这么一开始就出动四袋弟子,即使最后丐帮弟子没办法完成任务,双方都可以更心安理得。何况连四袋弟子都办不成的话,还按常规出动二袋、三袋弟子,既浪费丐帮的人力物力,又容易贻误时机,以致不可挽回的失误,例如晚一天发现霍红在前一天晚上自杀。
  如果一开始就定义在四袋弟子的任务之上,一旦任务失败,后果将截然不同。
  从这儿就可以看出乔峰智慧超群,不单是凭武功威震天下,博得‘北乔峰,南慕容’之名。
  那些出价最高、期限最长的顶级任务,就连帮主乔峰都有可能请得动。但就算肯出动黄金万两,假若任务明摆着要祸国殃民,请动了乔峰也是在送货上门,送机会帮丐帮行侠仗义。
  不过那已是属于潜qian2规则的范围,别人能不能领会在别人,丐帮从不负责解释。
  任务的收入有九成归完成任务的弟子自行来分配,上交丐帮越多越劳苦功高,就连乔峰都是如此一个任务接一个任务,一个布袋加一个布袋,提升而上,直至坐上‘天下第一大帮’的帮主之位。也因此而有机会深入了解其中的不足,想方设法改进原有不足之处。
  丐帮弟子可以直接用功劳来发布任务,与别的帮众分工合作,提高工作效率。帮外的弟子则必须经过考验,从普通的任务开始升级,功劳越大越得丐帮信任。摆在明面上就是,可以发布任务的等级越高,价格上获得的优惠越大。这么一来,无形中就结成了一张巨大的利益网,丐帮位于利益网正中。真正地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一旦丐帮倒霉,利益网中的那些外人也要跟着倒霉。越接近中心的人越倒霉,越接近边缘越多人倒霉。
  丐帮的收入绝对不小,仍少不了乞讨。
  装腔作势,有没要吗?
  有。
  绝对有!
  表面上有乞讨都已经这么丢人现眼了,外人都还对丐帮眼红得很。一旦放弃乞讨,丐帮还能称之为丐帮吗?何况花钱总是比赚钱要容易,丐帮也总有入不敷出的时候。
  这次接受任务的那两个丐帮四袋弟子,一男一女,一名吴公,一名吴婆。夫妇两人原来都是镖行的老前辈。他们出身的‘吴家镖局’,最风光的时候比霍家镖局还风光,但三十年前就已关门倒闭。当年劫起之初,情况与今日的霍家镖局极为相似。吴婆当年身份类似今日的霍青,但比起霍青,吴婆那时候的武功更低,胆量更小,一直躲在父母的羽翼下,可以说什么忙都帮不上,帮不帮都是在拖后退。吴公是个老酒鬼,酒后是个大嘴巴,吐露一大堆。
  有不少与丐帮有关。
  他现在还只当三十年前那一劫是祸从天降,却不知与丐帮的帮主参加了当年燕门关大战有关。‘吴家镖局’与丐帮的关系实在是太过深厚,原本是件大好事。而今日霍家镖局与大理皇室段家,表面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又算得了什么坏事?秦朝连问都不用问,只用多陪那吴公几杯酒,再利用从书中得来的各种见识,将它们串联在一起展开联想,套了又套。多陪上几碗酒本来没什么,不知怎么,突然想起了酒店的那些三陪女。
  原来很鄙视,现在无言以对。
  不过那吴公所言大都不是什么说不得秘密,一般人听不听都无所谓,绝不同于大部分女人下海的理由——实在是被现实生活所逼,迫不得已、无可奈何、没有办法。
  吴公把大部分时间都浪费在龚家酒楼,只见那吴婆一人在外面忙个不停。
  秦朝对那是有些疑惑不解,但没问,认为是别人的自由。
  有一天又喝多了酒,私下听吴公说:“那霍红不死的话,大半已经出了国,咱们还在这里忙个屁呀!”旧的疑惑刚解开,新的疑惑又立马冒了出来,脑海深处迷雾团团。
  秦朝见他又要主动说,便没有再忍,笑问道:“你怎么就那么肯定?”
  吴公见他还是忍不住要问,十分自得道:“我这一生,跑过的地方可多了,不但踏遍了五湖四海,还游历过十多个国家。这种事情我在国外见得特别多,丝毫不以为耻。那些蛮人学的不是咱汉人的儒家文化,不用太遮遮掩掩。你别不信。谁不知道,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丐帮。那些一袋弟子都可以四处跑,我这个四袋弟子怎么不可以?”
  秦朝沉吟道:“倒不是不可以,但那是在国内,而你说的是外国。”
  “难道这大理就不是外国吗?”吴公问道。
  紧接着又叹道:“你难道真的一点都不知道?春风楼里那些姑娘,至少有一半来自大宋,那也可以说是从外国买来吗?买卖上根本就没有国界,各国商人最关心的都是利益。”
  秦朝愣了愣,回道:“说是也是,说不是也不是,全在各人心中。至于**里面的真实情况如何,我还真谈不上深入了解。或许在她们眼里,这也是在外国卖艺,但至少在我眼里不是。大理和大宋就像两兄弟,一家人两兄弟,没必要像楚河汉界一样分清。”突然转换道:“玫瑰花之死是怎么一回事,你清楚吗?”
  “吐蕃算不算外国?”吴公问道。
  接着回答上一问道:“玫瑰花这女人很神秘,像是昙花一现,不知从何而来,也不知去向。”
  秦朝心想:“如果说这天龙世界是游戏一场,那玫瑰花就是个被消灭的bug。有了游戏中的经验值,女人最蠢都应该知道怎么换取卖艺不卖身的机会。至少对**老板来说,有真才实艺的姑娘更为难得,怎会不好好炒作一翻就卖掉第一次……”想了一会,回道:“不管从人文、地理还是其它方面,大理都要更亲近一些,但吐蕃也远不了。”
  “那西夏、大辽算不算外国?”吴公穷追不舍。
  秦朝大脑中有空的空间仍被玫瑰花占据了一大半,凝神多想了一会儿道:“当权者可以允许你们丐帮的分舵成立,最怎么外国都应该还不算太外。”
  吴公道:“咱丐帮的大本营是在大宋,但对咱丐帮的打击最大也是大宋。”
  脸色一沉道:“当今的高太后,别人称是女中尧舜,但我知道,高太后不快点下台,咱丐帮的好日子就快要到头了。”
  秦朝心中一惊,不由刮目相看,心想:“这老头敢想不敢为。虽说书里书外不尽相同,但要有一半像《天龙八部》,丐帮的好日子就当真快要到头了。虽说书中的主要原因不在高太后身上,全围绕着乔峰这主角的身世之迷在转,但尽信书不如无书。与那西夏国皇太妃李秋水相比,大宋的高太后或许隐藏更深,手段说不定更高。俗话说:‘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既有缘来了这里,岂可不见识一下这些各国最顶尖的牛人真正牛在哪里?怎可不瞧瞧她们在男系社会中逆流而上的真正手具体如何?”


 第十五章 酒鬼吴公的远见

  吴公一阵长吁短叹,一脸郁闷道:“要灭除咱丐帮,除非天下大同。各国各朝各代的当权者都应该知道,咱丐帮是最灭不了也最不用灭的天下第一大帮,不如改灭为用。但咱丐帮的穷苦出身,注定了从根本上与官府最势不两立,不可以直接动用,唯有利用。乔帮主是雄材伟略,英雄盖世,但天性见不惯官场上那一套作风,所有雄材伟略都不在官场上。但官府是可以忽视的吗?咱丐帮近年来发展得太快,当权者不想方设法打压才怪。木秀于林,风必催之。那位女中尧舜稳居幕后,随手一指,多得是人推波助澜,咱丐帮的好日子,唉…唉……”唉声叹气了半天。
  苦笑道:“将平时不敢说的话都说了出来,不吐不快。我这人真够胡思乱想,虽说就连太阳都总有落山的时候,但咱乔帮主正值壮年,咱丐帮的好日子理应还有很长。只要乔帮主还在一天,丐帮就绝不会衰落。”话里话外仍满是对乔峰的尊敬和信心。
  秦朝没有点头,也没摇头,心中暗叹:“你都知道,别人又怎么不知道,擒贼先擒王。丐帮的好日子不长了!丐帮是成也乔峰,败也乔峰。攀得越高,摔得越惨。”
  吴公狠狠地灌下几大口酒,继续道:“那女中尧舜最怎么厉害,都不会跟咱乔帮主比武拼命,亦不会正面对咱丐帮动手,只会隐在暗中,操作外力,隔山打牛,防不胜防。”
  秦朝十分佩服他的智慧和远见,不由伸出大拇指夸赞道:“凭老头子这几句话,足够胜任丐帮长老。至少我个人感觉,那宋、溪、陈、吴四大长老在这方面都明显不如你。”
  吴公神色复杂地呗了一声,摇头苦笑道:“我这一生,最后悔正是这些胡思乱想,满脑子的杂念,一身武功杂而不纯。你说得再怎么天花乱坠,别人一拳打得你满地找牙。”
  秦朝点了点头,想起在龚家武馆门前挨的那一顿揍,别说有理说不清,连说理的机会都没有。公理都需要有强权来维持,一个人智慧最高都缺不了武力的保护。
  耳边又传来吴公的声音:“你再会纸上谈兵,连个秀才都考不上,谁肯相信你的话?在官场上混不了,活受罪。在江湖上一样难混。拳头硬才是硬道理,咱男人更是软不得。”
  秦朝想了一会,还想说什么,见那吴公已经打起了呼噜,不由轻轻一叹,心道:“这吴老头眼光长远,阅历丰富,但身上各种毛病数不胜偻,确实不怎么适合在官场上混。”
  吴公呆在龚家酒楼,也渐渐迷上了《寻秦记》,也迷上了酒楼自酿的米酒。
  一起都舍不得离开。
  如今丐帮最流行的七十二路‘驱蛇棍法’,吴公就认真学了其中一路,但每天都会反反复复熟悉十来遍。小柳和龚婉跟秦朝学了基本剑术,三人喜欢合在一块挑战吴公,既不用担心误伤,又可以增加实战经验。霍青偶尔会加入三人的阵营,四个年青人都还是胜不了吴公一个老酒鬼。不是生死之战,秦朝没必要用凌波微步,像作弊一样欺负人。
  自缚手脚不用凌波微步,理由类似修炼轻功时绑沙腿,背沙包,等渐渐习惯了负重行走,再体会轻装而行的轻快。不过往往是偶尔用一用很有效,用多了也没什么了不起。
  不够一招鲜吃遍天。
  老酒鬼说霍青是个天生的剑手,可惜入门之前未遇名师,反把一块好材料废了一半。说什么连一道家常菜也要师出高徒,但材料越普通越不怕浪费,越好的材料才越需要名师。
  又说小柳天生媚骨,也是块练武的好材料,但接触武功迟了何止一两年,最终成就最高都高不起。愚昧的说,还有克夫的命,实际是那些男人太**,不自量力,自制力弱,不然不一定无福享受。
  还说龚婉的天资最高,但接触武功最迟,最没必要学武。
  不只一次说秦朝的身体最怪异,表面的资质最低,内在的潜力最高,身上存在有太多自相矛盾的地方。
  吴公喝掉了普通客人两三年的酒量,终与吴婆一起离开了南涧镇,继续任务。
  那吴婆离开前说:“咱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就算被毁尸灭迹,也要找那凶手算算。万一找不着凶手,那就找四大恶人的徒子徒孙。大不了多杀几个,总之不可便宜了那些坏人。”
  秦朝听了,总算有些理解,以吴公的厉害,怎么会被那吴婆吃得那么死。何况他们两人也算是志同道合,在丐帮中都出了名的嫉恶如仇,喜欢文学又都不擅长死读书。
  不过他们自己并不这么认为。
  用吴公的话说:“别人读书会把书读死,咱们读书要把书读活。所以我怎么都考不中秀才,因为那些秀才和考官也是别人。”
  吴婆和吴公还有一个缺点相同——最高都不过四袋弟子的武功。
  就算从其它方面努力当上了丐帮长老,都还不如当个四袋弟子舒服自在。真要惹得帮内帮外说闲话的一抓一大把,就没那必要。至少比起在文学上、在官场上连秀才都不中,在武学上、在江湖上已是成就不低,或许算得上半个举人,与之相当。乔峰当然是大辽国‘南院大王’的级数,但在重文轻武的大宋,武功越厉害越受打压。表面是江湖事江湖管,实际是鹬蚌相争,渔翁得利。那幕后最大的黑手,无疑是来自大宋皇室赵家。
  “这样的大宋还不灭,天理难容!”秦朝暗叹。
  不想大宋像史书中那样快速灭亡,不想汉人再度受辱胡人,不改重文轻武的基本国策不行。但那恐怕不比推翻大宋来得容易,吃力不讨好,不如支持汉人自己来改朝换代。
  念头一转,又想:“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无论改不改朝换代的难度有多大,尽力便是。即便只是个说书人,多说上几句,亦能多几点影响。以往骂那些历史上的奸臣、汉贼、庸官骂得爽快,骂得理直气壮,现在自己不努力,不尽力,将来还怎么继续理直气壮?”
  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
  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
  见那龚光杰多次来听书,表面上带来了不少人气,暗底下很不讨人喜欢,秦朝从中渐渐理清,龚家酒楼与龚家武馆间极为复杂的关系。恩怨情仇,连龚婉自己都说不清。龚光杰既是龚婉不可否认的亲叔,也是她心中最大的仇人。被龚光杰借龚夫人之手贪掉酒楼的九成收入,那都还不过是小仇,从龚婉还在继续努力增加收入的行为就可以知道。
  大仇最大都是空口无凭,别说找不着证据,找得着都不敢找。
  秦朝猜测,龚婉既担心因此而坏了父母名声,让父亲在九泉之下都不得安宁。又担心找来的证据最大都还是奈何不了,事情恶化,得不偿失。之所以还守在龚家酒楼,快满十八岁了还一直不肯嫁人,表面主要是要保住父亲的遗产,暗中主要是精神上还不肯放弃,要留个念头。
  秦朝深知,龚婉这无奈之举有多无奈。就连在原来所在的科学文明社会,至今不都还脱离不了枪杆子里出政权。真理换个地方还是真理,依旧颠扑不破。枪得权,权得利。在这儿换成了武功。难怪龚婉明知晚了还要找机会努力学武,还不停地鼓励小柳,结交霍青。突然联想起,自己说书的收入要上交给龚婉九成,终于知道了内在的原因。
  他自以为找着了答案,实际上不过是找着了其中一小部分。还有比这一部分还要关键的原因在内,那是龚婉父亲生前设下的一个连环考验,还包括龚婉一番女儿家的独家心思。
  龚婉心里其实早就十分清楚,不管自己愿意与否,只要人还要活着,早晚都逃不过嫁人生子那一关。如今周围与自己年龄相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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