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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君一世-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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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君一世   慕秋白

内容介绍:
二十年前,一场大火,映红了半个京城,惊心动魄;
二十年后,天一阁内,双方不经意间的相逢,擦肩而过;
武林大会,比武台上,俩人争夺盟主之位,刀剑相向;
册妃风波,朗月殿上,他怒意横生,失去理智,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
大军压境,御书房中,为了心爱之人,他甘愿率兵出征;
危机解除,将军帐里,他愿雌伏于男人之下,云散月现;
惜以为,可以长相厮守,直至青丝变苍苍;
却不料,一朝事出,枝节横生; 
爱人,舅舅,杀父弑母的仇人;
若能重生,只忆爱,不记仇,许君一世
片段一:炽热的火舌吞噬着房中的一切,地上,一对人儿躺着,对火焰视若无睹。
“安之,你后悔吗?”
“后悔什么,爱上了自己的舅舅吗?”
“你若后悔,现在走了还来得及。”
“不,晋元,我从未后悔。”
       “有了你这句,纵使下了地狱,受尽业火焚身之苦,又有何惧。”
       “我陪你。”
       俩人的手,紧紧相握,牢不可破。
片段二:北京时间八点整,上班高峰,宁家宅内鸡飞狗跳。
      “晋元,怎么办,快迟到了?”说完,就要运起轻功。
晋元一把拉住他,道:“小心,咱们现在可不是以前能够飞檐走壁的大侠了。”
慕安之拍了下额头,懊恼地道:“我忘了,但咱们怎么能在5分钟内赶到呢?”
晋元呵呵一笑,道:“公司是你相公开的,迟不迟到,我说了算。”
“相公?”,慕安之眯着眼,眼中射出危险的光芒,“我觉得咱们有必要去床上交流一番。”
未等晋元反应过来,慕安之扛着晋元直奔卧室,早上的运动开始了。

标签:古代、悬疑、耽美、专情、宝宝、复仇

    复仇之夜

  大盛王朝,京城。
  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时。天上无月,在夜幕的遮掩下,京城朱雀大街上忽然出现一队训练有素的黑衣人。由一个身穿灰衣的男子带头,但细细一瞧,那男子竟然不覆面纱,一张俊俏方正的脸暴露在了人前,幸亏是在浓浓的夜色中,不然即使他再艺高胆大也脱不了去京畿府衙走一趟了。
  一群人穿街过巷,不到片刻工夫,一座庄严古朴的宅院在他们面前展现,他们停下了行走的脚步,这就是他们的目的地—驸马府。驸马府坐落在朱雀大街的西南方,是个僻静宜人的好去处,当朝公主喜静厌闹,圣上大笔一挥,这座宅院便成了如今的驸马府。
  灰衣男子抬头借着悄悄露了头的月牙儿把驸马府从上到下看了一遭,他怕今夜一过,这座由名匠们集心力所建造的驸马府,明日就成了一片废墟,他想在最后一次看看,把它记在脑海里。灰衣人,静静地站着,仿佛遗世独立,没有人开口,唯恐打破今夜的平静。
  忽然,灰衣人做了个手势,黑衣人们精神一振。一个黑衣人站了出来,他提气,运上轻功,眨眼间,落在了高墙之上。那男子毫不犹豫跳了下去,进了驸马府。“吱嘎”一声,厚重的铜钉大门开了,在深更半夜听来尤为刺耳,而且有着说不出的恐慌。
  门开了,一个黑衣人从里面出来,剩下的黑衣人鱼贯而入。灰衣人是最后一个进的,他脚步缓慢,好似在春光中踏青,悠闲自在。可是配上现在的氛围,若是有人经过,怕是会吓得瘫倒在地吧。
  驸马府内一片死寂,静得沉默,可拍,只有房檐下悬挂的灯笼在风中轻轻摇晃。黑衣人们推开点着蜡烛的房间,手起刀落,悄无声息,而白色的窗户纸上多了道热血飞溅的痕迹。没有人惨叫,没有人呼喊,驸马府的下人们在睡梦中死去。
  解决了下人,他们跟着灰衣人来到了后院,驸马和公主居住的院落。院落比其它地方大了不止一倍,且又添了皇家气度,更彰显了主人的身份。灰衣人做了个和刚才不同的手势,黑衣们迅速排成两队,站立在院门口,守住了此处。
  灰衣人一个不带一人,进了院子里。他没有停留视线,而是直奔中间的房子。一手背在身后,一手轻轻推了推门,门开了,房间的情形尽现。驸马和公主不在床上,而是倒在了地上,桌上杂乱无章,杯盘狼藉。灰衣人抖了抖身上的尘埃,才走了进去。
  灰衣人找了个凳子,坐在驸马和公主面前,看着地上躺着的俩人,眉间微微皱起,不知在想什么。而后,他像是做了个重大的决定,从内室的墙上摘下了一把剑。慢慢地拿出剑,任剑鞘落下,剑的寒光反射,丝丝杀气在房间内蔓延。
  灰衣男子居高临下站着,望着地上如在砧板上的鱼肉,他一剑划过,俩人的脖子出现了道细痕,温热的血止不住地从伤口处冒出,染红了地面上铺就的地毯。本身是红色的地毯,此刻却像个吸饱了血的蚊子,只要用鞋尖一捻,鞋子上便会沾上血水。
  灰衣人看着,他在等,等血尽后,人死时。一盏茶不到,原本活着的人成了两具冰冷的尸体,男子满意地看了眼自己的杰作,然后,衣袖一拂,灯盏落下,大火燃起,映红了京城的半边天。今夜刮的是西北风,在风声的帮助下,驸马府果然如男子想的,断壁残垣,一座废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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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坑,新坑,希望大家喜欢!
  


    英雄年少(上)

  二十年后,江南天一阁。
  天一阁是扬州的名阁,它分为两层,下层是供客人吃饭,听书的地方,而上层则是住宿。它地处扬州最繁华的地段,地利;加上老板娘是个会做生意的,人和;几年的时间便跻身为扬州最受欢迎的客栈之一。要论起天一阁,去过的人,难忘的非老板酸秀才的一口铁齿钢牙和精美的饭菜了。
  “今天,咱们别的不论,单说武林中新出炉的英雄少年。”酸秀才提了个开头,却并不依听众们的意见说下去,反而喝起了他手边价值一两银子的碧螺春。一揭盖,茶香四溢,坐在前面的几人,立即被清幽的香气扑了个鼻,直往酸秀才那边嗅,好解解馋。
  酸秀才一喝,就停不了口了,口中叹着:“好茶,好茶。”下面的人都是花了钱来听书的,一两银子一段书,还有时间限制,过了申时,今天的说书便算了了,要等下回,只能明天起早。酸秀才淡定,底下的听众们可忍不住了,眼看太阳快要西下,今天的书却只开了个头,哽得他们的心七上八下,好不心烦。
  “酸秀才,你的书还讲不讲了,不讲,就把老子的一两银子还来。”一壮汉说出了在座诸位的心声。
  人群中一阵附和,纷纷要求退钱,要不就把书说下去。在算账的老板娘一听,算盘一放,扭着水蛇腰,瞬间来到了大堂的中央。行了个大礼,柔声说道:“各位勿忧,今日的说书延迟半个时辰,保证各位客官听得满意。”
  老板娘的话似颗定心丸,安抚了看官们骚动的心。客人们也不再催促,一些人甚至叫了杯酸秀才喝的碧螺春,边喝茶,边等好戏上场。
  一杯茶在酸秀才口中留香,回味无穷,酸秀才这才有了说书的兴致。醒木一拍,惊得看官们竖起了耳朵,唯恐漏了些什么。
  “话说当今武林,人才辈出,长江后浪推前浪,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嗯哼,咱们今天不说众人,只挑出两个有名的来说。第一个嘛,无名无姓,江湖人称”罂粟公子“。”
  “罂粟公子,莫不是他全身藏毒,沾之即死?”一饱读圣贤书的学子提出疑问。
  话音一落,看官们都开了口,讨论着“罂粟”二字的由来,反倒把酸秀才晾在了一旁。
  “我看是说他美如天仙,蛇蝎心肠吧?”看官甲。
  “不对不对,我觉得还是张大公子猜的准,若是蛇蝎,哪能称英雄?”看官乙。
  “你们都错了,我一个行走江湖的表哥曾遇到过罂粟公子,他说那个公子是当世少见的美男子,比武林第一美女林悦儿还漂亮万倍,风流倜傥,走到哪里都有红颜知己相伴呢。”看官丙说着,说着,口水流了下来。
  众人嫌弃地看了他一眼,坐在他旁边的人也悄悄地挪了个位子,一张桌子只剩下了个长满斑点,留着口水,疑似在做白日梦的看官丙。众人又说了起来,你说你的,我驳我的,天一阁内,热闹极了,远远就可听到看官们的高谈阔论。
  “啪”,醒木声再次响起,不过,这次却比上次加了分力道,听得也更清楚了。众人一时间收住了嘴,转过头,齐齐望着台上的酸秀才。他们心道不妙,酸秀才生气了,不知是否会缩短说书的时间呢?想到这,大家正襟危坐,像个犯了错的学生,坐等夫子教训。
  “嗯哼,下面的人别插嘴,不然,就算你们加钱,我也不说了。”酸秀才挺直脊背,从台上巡视他的子民们,看到人安静了,他才满意地点了点头,收回了他的目光。
  “嗯哼,”罂粟,罂粟“,美则美已,但容易上瘾。罂粟公子,长相柔美,引得些江湖女侠芳心暗许,成了他的追随者。可是,罂粟公子有个习惯,一夜只许一个女人爬他床,多了,白送的他也不稀罕。于是,那些女侠,抱着罂粟公子床上死,做鬼也快活的信念,自荐于罂粟公子门前。一夜,仅仅一夜,从人人羡慕嫉妒恨的女子跌落为弃之如敝履的破鞋,可悲,可叹呢!”
  “哼,这哪是公子,分明是个”女侠杀手“,平时精明,被人碰下都得到刀剑相向的地步,怎么到了那个公子面前却予取予求了?”张大公子义愤填膺,想他应生的矮小,到如今还未娶妻,日思夜想有个女子愿与他结成百年之好,可看看人家罂粟公子,夜夜春宵,被翻红帐,让他这等光棍置于何地啊!
  “此言差矣,罂粟公子也是有原则之人。有婚约的不要,长得难看的不要,声音不够温柔的不要,艳名远播的不要,身有残疾的更是难入他眼。所以几年下来,与罂粟公子有肌肤之亲的女子,一只手就数过来了,公子他非你们想的如此滥情,各位莫要错怪好人了。要知道,人不风流枉少年,大侠哪个不有段风流韵事的?”
  此言一出,一众看官们恨不得把手中的茶杯直接砸向酸秀才,看他还敢站在淫贼那边不?想归想,书还想听,砸坏了人,谁给他们说呢?暂且饶了他这次,下次,嘿嘿,还是不能下手。看官们无奈接受了这个现实,酸秀才是他们的精神父母啊!
  “罂粟公子虽风流,但不下流,他好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救下的女子十只手都不止。因此江湖中人敬重他,称其为罂粟公子。”酸秀才喝了口刚泡上的茶,满足了。
  不知不觉间,日已偏西,有些人家早已点上蜡烛,酸秀才的书也到此结束了。“欲知下位少年英雄是谁,请听明日分解。”
  


    英雄年少(下)

  日上中天,午时刚过,一些男子或三三两两,或结伴呼友,往同个方向走来—天一阁。
  昨日,听酸秀才一段书,正是酣兴之时,却依着酸秀才的规矩不得不停了下来,这些对江湖生活向往但自己无缘去闯荡的普通民众哪肯甘心,俗语言有钱能使鬼推磨,这真理放之四海而皆准,唯独在酸秀才这却成了一纸空谈,有钱使不得,逼又逼不得,他们只好静等明日的说书。这不,刚吃了饭,他们便齐聚天一阁。
  天一阁说书人的规矩比起其它酒楼的说书艺人来说不算苛刻,毕竟天一阁上场的是它家的男掌柜,掌柜说书,可是纡尊降贵了,但架不住人掌柜愿意,因此天一阁收费也比别处略贵点,勉强能接受。且天一阁说的内容新奇,说书者口才好,这些是其它地方比不上的,也是它吸引客人的亮点。
  天一阁说书只限于未时至申时,两个时辰。要说两个时辰不短,但酸秀才一向爱磨蹭,更喜欢调人胃口,说个书半天不入正题,要不就是慢悠悠捧杯茶喝上一会,看着下面的人着急。等来了兴致,随口拈来,讲上一段,算是完成了今日的任务。
  进了天一阁,老板娘柳依依眼睛一亮,欢快地扭着她的细腰,手中拿个大红色的手帕,快步朝众人走来,边走边笑着说:“哎呦呦,各位客官往里走,点上壶茶,吃些小点心,说书马上开始。”每次看到柳依依,众人都会不由自主为她捏一把汗,难为她三寸金莲,可走起路虎虎生风,也不怕摔了。
  众人找了自己常做的位置坐下,如老板娘所说,喝点好茶,吃块点心,天一阁的茶和点心是出了名的,这一两银子花的不亏。和同伴聊聊天,时间也过去了,醒木一响,酸秀才登场。
  “昨日,咱们说到了罂粟公子,今日就来论论奇侠。奇侠跟罂粟公子一样,他的姓名、来历至今不为人所知,倘若真要说有人知道,恐怕就得去明月谷问百晓生了。”停下,喝了口茶。
  众人的心都担了起来,怕酸秀才喝起来没完没了,今天的说书又给泡了汤。于是,底下的人把张大少爷派了出来,和酸秀才说个理。
  “酸秀才,你别喝了,赶紧往下说啊,大家交了钱,可不是来看你喝茶的。”
  “是呀,是呀,张公子真是说出了咱们的心声啊。”附和声差点把天一阁掀翻喽。
  酸秀才见状,收起了喝茶的心思,讲起了未完的故事。“江湖大侠的名号如此多,像什么白侠、黑侠、黑白侠之类的,为何偏偏出了个奇侠呢?原因有三。”果然如大家所料,酸秀才又住了口。
  但这次大家倒没了急切的心思,和酸秀才耗了起来,喝口茶润润喉,吃块点心尝尝味,优哉游哉。
  放下茶杯,酸秀才继续刚才的话题:“其一是他的长相奇特。”还未接下去,看官中的一人迫不及待地打断了酸秀才:“肯定是他长得丑呗,那些大侠皮糙肉厚,歪瓜裂枣不在其数,怕是这位奇侠实在是丑的没人敢看,才有了这个称呼吧?”
  “非也非也,据闻,奇侠脸上戴了个银色的面具,遮住了他的真容,所以难论美与丑啊。”酸秀才摇头晃脑,手上拿着把纸扇挥舞。
  “酸秀才,你是在诳我们吧,戴面具有何少见的,一些大侠玩神秘,面具算什么,不是还有故意自残,引起大众视线的吗?我看这奇侠估摸着便是这类人了。”一位看官对这样的人最是看不起。
  “不,不,奇侠可是真英雄,三年前自黑风寨一役后,年少成名,各位江湖中人人人称道,赞他是少年英雄,你说的那种哗众取宠之人怎可和奇侠相比?”酸秀才一连否定。
  这时,出来个中间人,劝住正想以口舌相争来压倒对方的两人,“王大,你心急什么,是否是真大侠,你听酸秀才说下去就是了,辩什么真假呢?”
  这人这话深得酸秀才之心,酸秀才难得给了说话之人一个和善的目光,他咳了咳,摇着扇子,“奇侠之奇除了面具,还有剩下二奇,他的武器和眼光。百晓生兵器排名谱上108件,却独独漏了他一件。奇侠使得是把刀,那刀看起来平凡无奇,尤其是刀鞘,一团乌黑,不知是什么材料做的。可当奇侠拔刀那刹那,杀气四溢,风云变色,那景象,据黑风寨还活着的人描述,他这辈子都不想再碰上了。所谓人不可貌相,这兵器更加不能以貌看啊!”
  “面具,兵器,还有什么?”好奇的看官甲忍不住出声询问了,人皆有好奇之心,这奇侠果真是奇人一个。
  “自是他看人的眼光忍不住让人流泪。”
  “眼光?眼光杀人吗?难道那奇侠是从百目门出来的,我听说百目门下之人,双眼奇特,盯久了你的魂儿就跟他走了,一只脚也踏进了阎罗殿了。”看官乙自说自话。
  他的言论听在胆小之人的耳中,不啻于惊雷,炸飞了他的胆量,身子也有点哆嗦了,“胡说八道,哪有这样骇人的武功,如果有如此残忍滥杀的门派存在,江湖中的大侠怎么会袖手旁观,任它掀起江湖的腥风血雨呢?”
  看官乙起身反驳:“见识少,别怨人,这事在林州闹得满城人闻之色变的地步,岂能容你不信?”
  “嗯哼,我说完,大家再说也不迟啊。”每次,总有些人想出风头,无奈,什么时候我才能完完整整说上一次呢?酸秀才仰天长叹,知音难求啊!
  众人都噤了声,天大地大,酸秀才最大,得罪了谁都不能没有眼色得罪了酸秀才,还是乖乖坐下,听下文吧。
  “他的眼光,不是大家乱想的,杀人?太看得起奇侠了。我说的是指奇侠眼光太差,错把好人当坏人,常常救错了人的囧事。奇侠,奇瞎,实在般配啊,哈哈!”酸秀才忽然间笑出来声,让底下的人惊诧,有什么好笑的事吗?
  “说起奇侠,江湖曾流传过他的一则事迹。话说,去年华州府,王天霸抢人,恰恰被奇侠碰上了,不由分说,一招挫骨手,把王家的恶奴分筋错骨,疼得直捂着手喊疼。剩下的家奴一见是个学过一两招的练家子,都亮出了自己称手的武器,群殴而上。奇侠不动声色,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在人接近他一寸时,迷影使出,一阵风过去,人已在半条街之外。家奴看是个高手,且手段不知比他们高了几倍,心中一动,都扔下主子逃命去了。”
  “王天霸眼见自己势单力薄,先向奇侠示了个弱。奇侠一步一步朝他们走来,轻轻的脚步声中却带着重重的威胁感,令后退的王天霸等人心中颤了几颤。走近了,却出人意料,奇侠一把抓过了那位姑娘老父的肩膀,说了句【看你还仗势欺人不?】”众人都笑出了声。
  “旁观的群众大呼抓错人了,那个胖子才是坏人。奇侠望了望王天霸,肥头大耳,目光淫邪,果然是坏人,他又弄错了。懊悔已不顶用,奇侠只能走一步看一步,放开了老人家,直扑王天霸,王天霸原本是全身颤抖,这下可好,屎尿都出来,熏得周围的人用衣袖捂住了鼻子,不忍直视王天霸的惨状。”
  “救人事件告了一段落,奇侠也不辞而别,去了他处行侠仗义。所以大家若有幸见到奇侠救人,可得跑远点,免得看个热闹不成却把自己撘了进去。”酸秀才认真告诫众人。
  申时一到,各自散场,回家吃饭。
  “奇侠嘛,有趣有趣。”天一阁楼上的天字第一号房的窗户旁,一貌美公子念念有词,说的正是说书先生口中的奇侠。
  扬州城外,戴着面具,背着刀的男子格外引来注目,他抬头看了看城上的匾额,确信自己没有走错后,趁城门未关前,进了城。
  


    一眼成缘

  慕安之在天黑时分进了扬州城,扬州城果然不愧被称为江南第一富庶之地,只见集市中人来人往,食肆处灯火通明,人影攒动,一些卖食物的小贩正卖力吆喝,热闹极了。
  然而,慕安之此刻并无去街市上走一遭的冲动,他最想要的不过一张卧榻,一个枕头罢了。非是他不喜热闹,而是自他接了榜后,日夜兼程,跑死三匹马后,才赶到这扬州城。纵使他身怀武功,不眠不休三天也是到了极限,现在若不是知道离这不远处有家下榻的客栈,恐怕他早已晕了过去。
  手中握着缰绳,看似是他牵着马,其实是马在牵着他走。穿过一条繁闹的大街,天一阁就在他一射之地外。他不由地加快了脚步,奔着那人声鼎沸处走去。
  “客官,把马交给我,您老里面请。”天一阁外往来迎客的伙计小乙一见慕安之 ,便知他是个肥客,身上的衣装虽已蒙了尘,但在灯光下仍能暗暗发光,这客官的衣服中必是掺了金线。要知道他的眼睛可不是鼻子上的摆设,而是经了几年做伙计的历练,才有了如今的一双火眼金睛,只要客人往他面前一站,他都能此人是贫是困,是富是贵。
  小乙接过了慕安之手上的缰绳,熟练地牵着马去了后院,把马交给了看马的小甲,他顺便嘱咐了几句:“这客人可是个有钱的主,所以......”小甲也是个干这活多年的人,哪能不知小乙话中的含义,不就是按着贵宾马的档次服侍嘛,等客人走的时候多要点钱,这种潜马规则,他刚入了这行时,师傅就教给他了。
  “你看我的吧。倒是你,赶紧走,前面少不了人。”小甲催促着小乙回到他岗位去。
  “行。”
  慕安之进了天一阁,俨然成了店中客人的焦点,客人的目光不断从他身上掠过,停个片刻后,转回来吃自己的饭菜。但心里如一颗石子投入湖中,扬起涟漪,这人竟然戴着个面具,难道他就是江湖上人人敬畏的奇侠?
  慕安之却看都不看在座的人一眼,他心中念念不忘的是他的千层被铺就的软床和塞了绵州特有的红棉的枕头。他直接上了楼,老板娘好像没有看到他这个大活人似的,自顾自地打着算盘。
  有上楼之人,当然也有下楼的。在慕安之踏上第五级台阶时,一个穿着红衣,手中拿着把纸扇的风流公子与他擦肩而过。一股似淡非淡的香气在空中飘过,是那男子留下,慕安之忽然不受控制地转过了身,直到看着那位公子走出了客栈,与外面的灯火连为一体后,才收回了视线。
  奇怪,奇怪,自他出生以来,从未有种强烈的感觉,想对一个人追根究底,了解一切,而且是个和他同一性别的男子。然而。现在的他除了睡觉,还是睡觉,哪有精力去思考这些小事呢?罢了,罢了,看来自己真是累糊涂了,不然怎么会对一个男子产生了兴趣?
  慕安之笑了笑,摇了摇头,把脑子荒唐的想法丢出脑外,脚下也不停歇,上楼进了天字第一号房的对面房间,他的专属。
  一夜无梦,慕安之在日上中天时睁开了眼,好久没有睡得如此舒服了。他伸了伸懒腰,打开了房间里的窗户,窗外吹来的清风吹散了房间内的沉闷,令人精神一振。慕安之站在窗户前,一手支着下巴,另一手有节奏地敲着窗棂,口中哼着不知哪的方言小调。
  忽然他的眼睛一亮,一位白衣公子进入了他的眼帘。是他,虽脱下了炽热如火的红衣,但是他的身姿依旧飘凌如风,想忘也忘不了。原来是昨夜只有一面之缘的红衣公子,慕安之从街上熙攘的人群中,一眼认出了他。
  没了昨夜红衣的妖娆,可白衣的他有了出淤泥而不染的纯洁,别有一番风采。看着那在人群中如闲庭散步般的人儿,慕安之发现自己再也无法左右他的双眸,他的眼,他的心,皆抛在了白衣人的身上。
  宁静元不过是在客栈里呆烦了,出来看看扬州的风土人情,书上有言烟花三月下扬州,此时正是阳春三月,大好春光,若是把自己困在了四方间中,岂不辜负了上天的一番美意?
  打定了主意,宁静元趁天刚亮,街上静悄悄时,他出了客栈,来到了踏青的好地方—城外。城外青草刚刚冒出了头,绿油油。黄莺亮嗓歌唱,天籁之音,此行不虚!
  趁兴而回,恰是辰时,在街边吃了碗豆腐花,宁静元折身回客栈。灼热的目光,他想下意识地忽略都不可能,他抬起头,状似无意地朝那边瞟了一眼,竟是昨晚戴着面具之人。一双深邃的眼睛,在面具遮掩下,却有着令人着魔的力量。
  宁静元从他懂事后,就知他长得比其他男子来的俊,来的美,且他的美是偏向于阴柔的,有些人看到他,总是会不自觉间拿淫邪的眼光看他,对付这种人,他从来不会手软,即使血流成河也在所不惜。但眼前胆大地盯着他看的人,他却能感受到那双眼睛中有的是对美丽事物的欣赏,而少了旁人见之美人的邪恶,这种人他是最喜欢的,坦坦荡荡,索性随他看吧,看一眼又不会少块肉,不是吗?
  至酸秀才来叫门时,慕安之还保持着看美人的姿势。酸秀才好心地拍了他一把,反倒把慕安之吓了一跳。
  慕安之揉着胸口,刚刚他真是被酸秀才的一拍吓得魂飞天外去了,“酸秀才,你要谋财害命吗?”
  酸秀才嗤之以鼻,“谋什么财啊,你的身家可是在老子这呢?”
  慕安之倒了两杯茶,递给了酸秀才一杯,“好了,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酸秀才扔给慕安之一个白眼,“这话该是我说才是,你好好的并州不呆,往扬州跑干嘛来了?”
  “唉,说来话长。”
  “那就长话短说,老子可是一刻钟能赚个一千两银子的人,哪有时间陪你在扯啊?就算要扯,老子可是要收费的,别人听书一两银子,你嘛,加个倍,看在咱们是老朋友的份上,打个折,二两如何?”
  “秀才,几年不见,身体清瘦不少,看起来是钻了钱眼里,瘦下来的。”慕安之看着秀才年渐清减的身材,打趣道。
  “哼,掉钱眼哪不好,要知道你这些年的衣食住行的费用可是从我这里支的。”
  再理论下去,酸秀才也能想出无数条理由堵住你的口,还不如省点口水呢。“我这次来,是因为接了个任务来找人,那人便在扬州城。”
  酸秀才起了兴趣,慕安之是江湖有名的赏金猎人,专门接些任务,赚点辛苦钱。后来,他有了名气后,在酸秀才的建议下,只揭在江湖中有名望之人的榜,一来彰显身份,二来打响名声。这次,不知是什么名人来托他找人了?
  酸秀才单刀直入,“你接了谁的委托?”
  慕安之也不瞒,把所有的事都倒了出来。“几月前,武林盟主的掌上明珠林悦儿离家出走,下落不明。林盟主初以为是女儿耍小性子,过不了几天,定会乖乖回家。可谁想到,一个月后,人不见踪影,消息也没有。顿时林家陷入了恐慌之中,林家的下人奉命把新州里里外外都翻遍了,当地的官府也派出了军队,挨家挨户搜人,然后林小姐还不见人影。”
  “林盟主找到了你,委托你帮他找女儿,可你怎么知道人不在新州而在扬州?”酸秀才不解。
  “简单啊,依林小姐的大小姐脾气要走肯定会出新州的,而且武林贩子透漏给我一个消息,林小姐是因为婚事才跑的。”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是人之常情,林小姐还害羞什么?”
  慕安之摇了摇头,“此事不简单,据武林贩子说,林盟主想在一个月后的武林大会上把林小姐嫁给新任武林盟主,因此林小姐负气出走。”
  “唉,父母做所有的事都是为了子女,在我看来,林盟主的做法虽武断,但不失为是个为女儿找个好夫婿的妙招。武林盟主除有高人一等的武功,还有令他人承服的品德,嫁给武林盟主,可能不是最爱,却是女子一生的好归宿。”
  “秀才,个人有个人的缘法,没准林小姐有了心仪之人,若这样逼她嫁人,林盟主可是大大的失职了。”
  “人家的家务事,咱们在这嚼舌根干嘛?继续说,你是通过什么方法找到林小姐的踪迹的?”酸秀才最感兴趣的还是这个。
  “我拿着林小姐的画像出了新州,先去找了次武林贩子,武林贩子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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