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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之裳-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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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是我?我不会临阵脱逃的,我要跟你们一起走。”裳衫自然不愿意。
  “这是命令!你必须服从!”
  “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他义正言辞。
  “你个破书篓子,大爷我就在你面前你还敢不听我的?要么走,要么死,你选吧!”
  “我……”事实证明,秀才遇上兵,永远都是有理说不清。
  “快去!这可是别人盼都盼不来的轻松任务,只有你这个笨蛋才会不接受,快回去,这可有好几十里的路程,你别迷路了,备好水袋,我们都等着你的好消息呢!”
  裳衫终究是妥协了,他发现回程的路竟然比他们去的时候快了许多,庆幸的是这些地方都在上次他看的那张地图里,他才不会迷了路。等裳衫憋着的那口气泄完时,他已经见到了副将沈云。
  听了裳衫的消息,沈副将直叹他们胡来,然后急忙的抽出一队人马追了上去,还不忘数落裳衫:“就他们那十几号人还敢给我学别人玩深入敌营的游戏?这帮人出息了啊!你当时怎么不拉住他们?”
  裳衫在一旁低下头默默的接受批评,其实他当时热血上涌也想跟着去来着,无奈被遣送回来,没想到还要受到沈副将的骂,唉!他真该走了才是啊!
  “巡查的时候不是吩咐你们一有异状就回来报告吗?那些臭小子居然敢给我追上去,看我以后不揭了他们一层皮!”沈副将一张脸气压超低,裳衫连忙躲得远远的,生怕他一生气大刀一挥就向他这边砍来。
  “喂,我问你,他们是朝哪个方向走的?”在裳衫刚刚落到队伍最后时,沈副将一句话又把他提到了前头。
  “报告沈副将,我们在西子坡发现了异状,然后他们向着西北跟去,我原路返回。”
  “知道了,你下去吧!”
  沿路的痕迹都还没有被黄沙掩埋,从下午行走到黄昏,这次的探寻进行得异常顺利,征战多年的沈云心里有股不详的预感升起。
  “将军,天色已晚,我们还要继续前行吗?”
  沈云坐在马背上,看着渐渐西沉山头的太阳皱起了眉头,这个山是北庭辖地与突厥辖地的分界线,走过下面的落马谷,就是突厥的辖地,就算天没黑,他们也没有理由前进了。
  “停!”沈云扬手,一千士兵就在此安顿了下来。
  夜晚星星极其的多,又大又亮,一颗颗闪耀着,就像破碎的琉璃撒在天幕上。篝火升起,橘色的火光把沙地映的发光。今晚虽然不用裳衫守夜,但是他仍然难以入睡,躺在地上看着满天的星星不眠。
  “兄弟,你也睡不着啊?”旁边挪过来一个小伙子,眼睛在暗夜里闪着幽幽的光。
  “嗯。”裳衫缓缓点头,转过视线,那位年轻的士兵手上拿着一个红色平安符。在大康有这样的习俗,战士出征时,妻子通常都会为即将远行的丈夫送上一枚亲手缝制的平安符,保佑丈夫在战场上能够平平安安的活着回到自己的身边。 
  “你有家室了?”裳衫轻声问道。
  “嗯,一年前才成的婚,妻子是我的青梅竹马,我们感情很好,前不久给我来信说孩子出生了,这个平安符就是我妻子绣给我的……”火光打在他脸上形成淡淡的阴影,说起他的妻儿,年轻士兵脸上的表情越发的柔和。
  裳衫看着身旁那人脸上淡然的表情,有些羡慕,有些感慨,心中有期盼可真好,不像他自己,心里头已经没了什么期盼。
  两人继续聊了好一会儿,终于渐渐睡了过去。
  夜色越发的浓,天上那钩新月也起不到什么照明作用,夜,泼墨般的黑。在落马谷,缓缓走过几个人来,他们的火把点亮了山谷的夜。
  “看!那边有人!”守夜的士兵大喊一声,惊醒了大多数人,裳衫本来就睡得极浅,这样的情况下自然是醒了过来。
  “怎么了这是?”有人问到。
  “落马谷那边有人过来了,但是太远看不清楚。”守夜的士兵说道。
  “那我们要派人过去查看吗?”
  “别急,先等等。”沈云凝神望去,依稀可以看见火光下隐约的大康军服。
  “沈副将,我看到了,那是我们的军服,我看到了。”眼力好的士兵叫道,其他人也跟着看了过去,纷纷点头。
  “副将,请允许我带领一支小分队前去查看。”
  沈云沉默了片刻,思前想后,终于同意了。
  “不怕有埋伏吗?”看着深入山谷的队伍裳衫问旁边的人。
  “你是才来军营的吧?”那人对裳衫一笑,“我们来的时候还未天黑,要是周围有人埋伏我们一定会发现的,此处处于高处,这里除了那个山谷就没有可以隐藏的地方了,突厥断然不会在此袭击我们的。”
  “这样啊……”裳衫听着觉得有些不对劲,却想不到哪些是奇怪的地方。那些人本来就很奇怪,他们前去勘察的时候一副雄心壮志的样子,现在怎么会灰溜溜的回来了?他们不是那样的人,不会弃伙伴于不顾,这落马谷不该是他们回来的路程。
  “你们有人去过落马谷那边吗?”裳衫问。
  “没有,那边是突厥管辖的地方,要知道,大康和突厥的关系一向不好,飞雁山是绝佳屏障,将军都不让我们过去的。”
  飞雁山、落马谷、长平坡,对了!他在那张地图上有见过,穿过落马谷有个长平坡。长平坡地势较低,被这里的山头挡住了,是他们见不到了,那里是埋伏的绝佳地点!裳衫抬头,已经看不到那一小队的身影了。这落马谷九曲十八弯,地形复杂,是个难啃下来的馍馍。
  “沈副将,让他们回来!小心这是陷阱!”裳衫大喊。
  “什么?”沈云转过头脸色不好。
  裳衫简洁的把前因后果都说了一遍,然后等着沈云的反应。
  听完裳衫的话,沈云的表情更加的低沉了,“你是如何知晓这里的地形的?”
  “在偶然情况下我看过地图,就记了下来。”裳衫直言不讳。
  “报上你的名字。”沈云跨上马,垂下眼睛看着他。
  “尹裳衫。”
  “好,我记住了!”沈云驱马来到山顶上,向下就是悬崖断壁。追踪的小组没了踪迹,刚才举着火把出来的那些人也消失了身影,落马谷里“呜呜”的风声回响着,格外凄厉。
  等了许久,没有一点声音传来,也没有一个人返回。情况突然糟糕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又是国家的三天假期啦,亲爱的各位,我估计又不能更新了,你们五一好好玩,不用等了。嗯,祝大家五一快乐!


☆、第四十二章

  许久过后,峡谷里渐渐传来微弱的火光,接着脚步声响起,他们竟然出来了!刚才进去的小分队带出了那十九人,只可惜那些人全部昏迷着。
  “报告沈副将,我们在峡谷里发现了昏迷的他们,没有发现异常!”
  见状,沈云把视线投向那曲折的落马谷,落马谷在夜色里显得更加的黑暗,他低头思索了许久,手一挥:“收队!”
  裳衫很奇怪这次的事件,所以等他们回到军营后,那几个昏迷的人刚醒,他就去问他们之后发生的事,可是所有人都只记得穿过落马谷之前的事,一入落马谷他们就失去了知觉,等到再次醒来时已经躺在军营里了。
  “这样……”裳衫摸着下巴思索,觉得有什么事情是被他漏掉的。
  “尹兄弟,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问题?”黑溜溜的阿成凑过来问裳衫,白闪闪的眼睛骨碌碌的转。
  “呃……咳咳……没什么,是我想太多了。”裳衫转过头,对着阿成这副容貌他真的很难正常的把话说出来。况且他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新兵,说出来估计也没有人相信。
  每天就是这样简单枯燥的练兵,在校场里,裳衫的本领渐渐凸显了出来,他御马的技术和精准的射箭赢得大家的掌声。到了夏季,裳衫也升为护军了。后来,军营里渐渐流传出了这样一句话:尹家少年郎,美姿仪,善骑射。彼时的裳衫,还被别人称作少年郎。
  等到后来,当他他屡建奇功,已经成为安西将军时,世人又在这句话的后面续写了几句:衫风度弘雅,有奇谋大略,侠肝义胆,舍己成人。让人不得不相信,自古以来,军营就是历练男子汉最佳的地方。当真是应证了陈半仙当时卜的那一卦。 后来皇帝也在群臣前感叹:先人所云‘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此话当真不假。凡此种种,皆被太史令一一记录史册。而明间流传得更多的,则是安西将军与殷相的风流韵事了。
  今晚,结束了训练的裳衫刚回到帐营,就被胡立将军叫去了。
  “尹侄子啊,军营的生活还习惯吧?”将军看着裳衫笑意盈盈,“我可是听说了啊,最近军营里有一个年轻人初露头角,别人都称赞‘美姿仪,擅骑射’来着。当初我还怕你难以适应这边疆地区的清苦,现今看来,果真是虎父无犬子啊!”说道后来,胡立就像看自己儿子一样笑弯了眼睛。
  “伯父谬赞了,我只不过是把我能做的做到最好。”裳衫现今已经没有当初那种激动感了,看了胡立一眼,淡然的接受了赞美。
  “是这样的,我这次叫你来是有事相求。听沈副将说你知道边关的地图,实不相瞒,我们没有突厥地界的地图,万一发生战争我们会很困难。我不管你在何时何地知晓的地图,但这都是对我们莫大的帮助,我想让你绘制一幅出来。”
  裳衫没有料到那次在意外之下看到的地图会有这么大的作用,那段时间和萧嵩在礼部学习的外语也派上了用场,欣然的接受:“如此,我便试试。”
  豆灯哔啵,月上中天,两个时辰过去,裳衫终于完成了一幅详细的地图。
  “这只是我记忆中的图像,我没有实地考察,不知道差错在哪里,伯父还请注意。”
  “辛苦了,你回吧!”胡立看着这个渐渐成长起来的后辈很是满意,回想起他幼年时可爱的样子,慈祥的笑意浮上了眼睛。
  “伯父,”裳衫在出去前停在了门口,转过身终于问出了那个困扰他许久的问题,“上次你在信中说殷相一手操办我家门被灭的事情是真的吗?”
  听此,胡立许久没有说话,许久,伸手拍了拍裳衫的肩:“院子边那棵杨树下埋了几坛酒,我藏了许多年都舍不得吃,现下,我们就去挖出来吧!”
  夏季的风从沙漠里吹过,到达满是绿树环绕的庭州已经变得和煦了许多。大漠里夜空很蓝,虽然是晚上,但一轮满月照射出万物的影子,天空一如水洗般湛蓝。
  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坐在房顶上,饮着酒,胡立终于开口了:“第一次见面我就觉得你长得很像你母亲,尤其是当你越来越大了后,如今的你脱去了稚气,和你母亲简直有七分相像了。”
  裳衫没有插话,只是抱着酒坛子等着胡立接下来的话。
  “你知道吗?当年你母亲可是长安城的第一美人,整个长安城都一时间为之倾倒。”
  裳衫依据胡立的话回想着当时母亲的容貌,他一直都记得的,记忆中的母亲美到了极致,是任何语言都描绘不出来的美,母亲脾气很好,小时候总爱抱他在怀里说着那些江湖、塞外、朝堂英雄的轶闻趣事,他一直都记得。或许也是因为他母亲,他才会对这些江湖侠士、战地英雄有着这么大的向往之情。
  “那时候,先帝和昊清同时看上了她……当时,先帝还登机不久,没有完全成熟,宫里妃子也已经有好多些了,而那时的昊清,他已经是‘三定北疆’的大英雄,上至朝廷下至江湖,都知晓了他的事迹。在这样的情况下,你母亲选择了昊清。这本来是件美人配英雄的好事,无奈,先帝太过于好胜,在他们成亲前夕,强要了你母亲……”
  “什么?”裳衫愣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他母亲竟然经历了这样的事,可是他记忆中父亲和母亲琴瑟和鸣,毫无隔阂,就算父亲在他母亲之前已经娶妻生了他大姐,可父亲专宠他母亲,他竟然完全不知这些过往。
  “在此之前,先帝和昊清情同手足,终于,因为这件事,两人之间产生了隔阂。而昊清,他权利渐渐变大过后,竟然产生了逆反的心理,暗中招兵买马,纠结暗党,密谋造反……”
  “不可能,我父亲他……”不可能的!父亲一直告诫自己要忠君爱国,那个平时对他严厉有加,从小就让他进宫做太子陪读的人,怎么可能做出判上的举动?
  胡立看着激动的裳衫无奈的苦笑,再次开口:“当时我也觉得不可能,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也不愿瞒着你,我就直说了。当初我们都不相信,昊清手下跟随着朝堂上大部分人马,在此之后,有选择和他一起逆反的,如张铁,也有站在先皇一边的,比如说……我。那时,昊清的势力已经达到了如日中天的地步,仿佛只要挥手一扬就能够颠覆这大好江山。可惜,朝堂出了个殷扉遗,不惊面色,手段了得。集结了江湖上的唐门和一个杀手组织,谋划了许久,一步步,尹家……”说道最后,胡立已经湿润了眼眶。
  “伯伯……”
  “让我把话说完,那时的灭门案我也参与了!一边是君,一边是好兄弟,忠君爱国,我终究是把忠君放在了前头!”胡立把头埋得低低的,那时的事件,终于水落石出。
  裳衫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过往,完全呆住了。
  这时,又听胡立继续道:“那时,我和殷扉遗联手,亲眼见到了那个年轻人狠戾的手段,精确的计算,他没有动过一根手指头,全都是那些江湖人士动手的,却做到了天衣无缝的地步。当时先皇是想要直接诛杀尹家上下的,后来在殷扉遗的说服下,以及你母亲的央求下,一环一环相接,先皇保住了江山,昊清也终究是以一个忠义贤臣的名号遗世的。而我,终究是受不了良心的谴责,来到昊清当年建功的地方替他继续守卫边疆。”
  话已谈完,酒也见底了。胡立情绪不好,幽幽的望月怀古,先行离开了。裳衫则继续在屋顶上吹着风。
  夜风吹过,往事一一见底,那些躲躲藏藏的真相,有悲有喜。他说过,他不报仇,无论如何,他都没有再计较的心思,他只是想了解真相。如今,他既悲伤又欣慰着,悲伤于他父亲给他的假相,欣慰着殷扉遗对他的照顾。再次想起殷扉遗,想起那些在长安城、在丞相府的日子,他才明白,原来,他一直都错怪殷扉遗了。
  抬头仰望这辽阔的土地,裳衫饮了一口酒,身手矫健的从房顶跳了下来。那些曾经以为自己永远也不会做到的事,经过时间的磨练,正在渐渐实现。
  殷扉遗……裳衫轻轻念到,你可知晓,一个人如果被旁人被保护得太好,就会错失掉那个真正的自己?
  裳衫对着长安的方向缓缓举起了酒坛子:利用也好,真情也罢,不管如何,谢谢你这些年对我的照顾。
  他早就原谅殷扉遗了,不管是理智上还是情感上。以后,他是否能一个新的身份,平等的站在殷扉遗面前与他谈论世事?那是的他们,又将会有怎么样的光景?
  那些吃过的苦,经历的难,通通都会化成让生命更加精彩的因素。不管怎样,感谢经历。
  


☆、第四十三章

    果然,上次他们在落马谷发现异状后,胡立再次派裳衫带领着五百精兵前往探勘,却在前去的路上发现行军的突厥士兵。
  “尹护军,在前方发现敌人,等待判别。”
  “别冲动,你们先等着,容我前去查看。”裳衫驾马走上前方的山头,放眼望去,突厥来了约有两千人,阵容整齐,目前还不清楚他们的目的。看了许久,裳衫决定不能让他们继续前进了,于是,他气沉丹田,用突厥语向对方问道:“前方可是突厥国的军队?我是大康的护军,在此巡查,请你们撤离!”气沉丹田这个叫法还是胡立教给他的,这在远距离的作战中非常适合,既不会让声音显得过大充斥着敌意,又能够传到很远的地方。
  对方带队的是一个中年的武将,听到裳衫话停了下来。却没有丝毫要回答的迹象,却在下一秒,五千士兵整顿整齐竟然直接冲了过来!
  “护……护军,怎么会这样?”旁边的人被震慑到了,他们才只有五百人啊,这次战役……
  “你先回去报信,让将军派人前来支援,其他的人,跟着我——冲!”裳衫却顾不得那些了,手举长剑,骑着萝卜一马当先,激起阵阵沙尘,如利剑一般直刺敌人最脆弱的心脏。
  “冲啊!”喊叫声冲天盖耳,大漠豪情化作手中的利剑,杀敌报国。
  无论如何,既然敌人敢前来挑衅,他断然不会退缩。
  这五百人都是军队的精英,兵龄也都有好几年了,上过战场杀过敌人,即使面对对方五千士兵还是丝毫不见愠色。可实际上,这却是裳衫的第一次战争。
  “保持好阵型,不要畏惧!”话音刚落,裳衫就对上了敌方的部队,迎面相击。战火打响,这是裳衫第一次杀人,长剑划过敌人的脖颈,温润的鲜血喷洒在他脸上,他突然觉得满目的荒凉疮痍,裳衫有片刻晃神,手摸上了脸上的鲜血,看着突厥士兵在他面前倒去,这……就是生命流逝的感觉吗?
  “护军,当心!”队友的一声呼喊把裳衫叫了回来。
  “知道,你自己保重!”裳衫眼睛一闭,用手一把抹去脸上的鲜血,手里的剑握得更紧了。
  此间,对方将军一下子策马冲了过来,裳衫和他正面交锋。对方使的是大刀,裳衫用的是剑,力量不敌,对方身躯看似庞大,灵活度却不低,裳衫才学习用剑不久,哪里比得上对方的本领高超?在这样的情况下,一招招把裳衫逼到了死局。
  “怎么?你就这么点儿本事还敢跑来向我挑衅?年轻人,太冲动了可不行啊!”相比于裳衫的狼狈,对方将军却显得很淡然,还有空开口调笑。
  裳衫努力握紧手中的长剑,不行!近身战对他过于不利,他需要拉开距离。
  对方将军大刀一下下砍过来,裳衫的虎口被震得发麻,他知道,不能再拖下去了。最后一下接应,他做出一个虚晃的招式,向左弯腰,拍了一下萝卜的屁股,萝卜瞬间会意,驮着裳衫立马跑到了大刀的攻击范围之外。
  裳衫立在马背上,迅速的举起弓箭,连发三剑,前两剑都被对方用大刀挡住了,终于,最后一件擦过了对方的手臂。
  “你……”对方将军闻到从自己手臂上传来的血腥味变得亢奋了起来,也不包扎,只是策马向裳衫冲过来,气势更加的强大,攻击更加的不留情。
  在战斗中,裳衫的手臂被划过大大的一条口子,虽然他躲得很及时,可惜仍然伤到了后肩和手臂,他右手已经无法再用了。可是,将军的刀已经落下来……
  “将军,刀下留人!”裳衫已经做好自己要被埋藏在这黄沙里的准备,却没想到一句话阻止了大刀的落下。
  “他是二王子看中的人,那次特意告知我们,不能杀啊!”
  “哼,即便如此,那我就留一条活口!绑了,带走!”
  裳衫只是感伤自己的落败,却不知道,此次他遇上的是突厥善于征战的骁勇大将军,再加上敌方人数出众,这次战斗只持续了三个时辰,时间短得还来不及让支援部队赶到,部队死伤大半,裳衫被俘,他们毫无悬念的败了。
  裳衫被俘获后,对方将军饶有意味的看了裳衫许久,摸着下巴:“二王子的人?小子,你说说,你和我们二皇子是什么关系?”
  “我不认识什么二皇子,要杀要剐悉听尊便,哪儿来这么多废话!”裳衫眉头一扬,不屑的开口。
  “要杀要剐?哼!我还真想把你办了来着!”话音刚落,将军就迅速的向裳衫后脑勺袭去,裳衫还来不及反应就被打晕了!
  “带走!”
  从突厥那里分离出了一支小队伍押解裳衫,其余的人继续前进了。等到胡立赶来,只有这满地的伤兵在向他诉说着不久前才发生的事。
  唔……身体好痛……什么在眼前明晃晃的?原来是太阳……他又为什么在一上一下的颠簸?这样的感觉过于陌生,他怎么觉得他失忆了呢?裳衫把眼张开一条小缝,发现自己正在一匹马上颠簸着,细看过去这马居然是萝卜,裳衫此时惊奇,却不知道在他昏迷被绑后萝卜踢翻了好几个想要驮着裳衫的马,突厥士兵无奈,这才让萝卜跟着的。他身体被横放在前头,身后有一个士兵在驾马,旁边有弓箭,太阳很大,晒得他头发晕,伤口经过简单的处理,仍然散发着疼痛感,这情况……哦,他记起来了,他遇上突厥士兵,被虏走了。
  裳衫继续假装昏迷,不动声色的打量着周围的环境。他前面大约有二十个人,后面已经没有马蹄声传来,已经没有人了吗?这突厥人还真放心他,也不把他绑起来,居然只派这几十个人押解他,难道真的是他太没用了,连敌人都看不起他?管它怎样,反正他能够逃跑才是真理。
  继续在马背上颠簸了许久,裳衫已经琢磨好怎么逃跑的方法了。后面那个士兵看起来对他完全没有防备,裳衫突然从马背上跳跃起来,向马背上的士兵袭去,萝卜趁机扬起马蹄,突厥士兵预料未及,就这样被掀翻在地。裳衫翻身起来拉着萝卜的缰绳策马狂奔。
  “快快!他逃走了!”这样大的动静所有的士兵都发现了,纷纷骑马追着裳衫。情况危急,被追上就不妙了!裳衫见此取下跨在萝卜身上的弓箭,连发三箭,箭无虚失。突厥士兵害怕,不敢再追上来,他轻易的就脱离了包围。
  后来,北疆地区流传着一个“三箭定北疆”的传奇,就是源于裳衫这一手独特的射箭技艺。
  现在他驾着萝卜马不停蹄地向东走着,身上的伤口经过刚才的剧烈运动已经裂开了,从后背到右手都是剧烈的疼痛。可是他不能停,他必须尽快脱离突厥的地界。
  时间渐渐流过,在黄昏时分,湛蓝的天空下一片金黄色的树林突然闯入裳衫的眼球,鲜活突兀得让他措手不及。这是一幅怎样撼人心魄的风景?胡杨树高大的树干直冲天际,站立的笔直挺立,倒下的千年不朽。一阵清风吹过,近乎冷艳的沙漠里,黄叶漫天,飞旋的黄叶,一种接近于凄美的感觉在裳衫心中升起,生命如此,生生不息。
  裳衫走近一看,有几具动物的白骨,秋日的风已经带有丝丝寒气。那张地图上有标记这片胡杨林,在这片树林以东一百里的地方就是飞雁山,再过去就是大康的辖地了。裳衫无意闯入这片胡杨林,只是天色已晚,此处倒是过夜的绝佳地点,躺在树上还可以避免野兽的袭击。想到这里,裳衫就在树林外沿找了棵高大的树爬了上去度过了一夜。
  第二天午时,裳衫到达庭州,他终于回来了。
  这次的败仗给裳衫心中留下了很大的打击,他却不敢有怨言,是他自己技不如人,只是可惜了那些和他一起作战的士兵。于是,在平时的锻炼中,他更加的勤奋,马不停蹄地专研兵法,一有机会向胡立讨教。
  最近裳衫每晚学习兵法,总是挑灯夜战,比他当初考科举那会儿辛苦多了。当初他只是混时间,觉得好玩的都去试一试,可是现在不一样,他手底下有这么多将士的生命,生命又怎能容许他轻佻敷衍的对待?
  “尹护军,我看你营帐里的灯还亮着就进来了,没打搅到你吧?”有人掀起了大帐的门帘。
  “没有,我还没睡,怎么了,有什么事?”裳衫揉了揉眼睛,笑着看向来人。
  “我听说你是读书人来着,我这里有一封家里来的书信,你看,我也不识字,还得劳烦你帮我念念了。”这个人就是当时和裳衫谈起远方妻子的小兵。
  裳衫接过信纸,一字一句的念了起来。信上的内容也不过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什么孩子已经会叫父亲啊,家里的黄狗又下崽了啊,今年冬天院子里的梅花开得比去年好啊……裳衫看过去,却在他的脸上发现了满满的笑意,看得他有些失神,这是怎样的一种牵挂?家书值万金,竟然真是如此。
  裳衫立在原地,看着来人拿着家书满脸笑意的走了出去,从前的事又回来了:幼年时在母亲身边撒娇的场景,在宫里和圆子、小维一同玩闹的场景,更多的则是和殷扉遗在一起那十年间的点点滴滴,殷扉遗会早晨用温柔的声音叫他起床,冬天舍不得他冻着经常让他的手伸到殷扉遗的怀里,在他无理取闹的时候殷扉遗也只是大度的包容,他犯了错殷扉遗表面上生气却也没有放在心上……
  风从帘子里吹进来,烛火闪烁,裳衫的影子被吹得摇摇晃晃,地上的人影身材还是少年的样子,也未结发,望久了,便有一股眩晕的感觉,裳衫闭上了眼睛。等他再次张开眼时,地上的人影已经有着有力的身躯,束起了头发,带着军帽,手里多了一把长剑,一年成长的迹象在此显现。
  去年,他以五千精兵突破了突厥两万人马的包围,裳衫一战成名。就连远在长安城的那些人都知道了北疆有为少年郎,骁勇善战,计谋了得。
  此后,他升为左军将军,今年冬天,北疆大雪来得异常的早,突厥粮食被毁,已经三番五次南下侵扰,此次,就是裳衫出征的前一晚。
  


☆、第四十四章

    北方的天空辽阔广袤,时近卯时,漫天繁星不知不觉间稀疏垂落。军营里画角声已经响起,呜咽凄厉。裳衫走出营帐,只见外面白雪漫漫,无边无垠。唇间吐出的气息变成白雾散尽,天已破晓。裳衫负手站立在前方,渐渐明了了一些事,那时候他因为感情上受挫不知道自己活着的意义,可是现在他明白了,看着这万里山河,他知道,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保卫故土,他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
  “出发!”响亮的叫声划过长空,整齐的脚步声震撼着大地。
  这是一场至关重要的战役,自大康建国以来,南征北战,收服了周围大多数少数名族,唯有这西北边疆的突厥占据着广大的沙漠地带,打打停停,进进退退,偏偏还老爱侵扰大康的国土,就这样,突厥是大康一块难啃的骨头。自二十年前尹昊清“三定北疆”之后,碍于大康的强盛,突厥不敢再次发动大规模的进攻,北疆地区虽然还是有小范围的冲突,但总体上还是持续了一段长久的太平。可是如今……尹昊清一死多年,胡立也渐渐体力衰微,突厥正是看中了这一点,再加上今年冬天歉收,再次挥师南下,想要袭击庭州城。
  这是二十年以来,大康对突厥的再一次大规模作战,突厥领兵的还是一年多以前裳衫遇上的那个骁勇大将军。此次裳衫是先锋,带领五千兵马冲破敌人的阵型,沈云和另外一位叫李龙的副将是侧翼,让敌人无力再次从组队形,胡立是主将,在指挥的同时和骁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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