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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手机不可以-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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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钟后,我没成功。
十分钟后,我的筷子还是不优雅的X状。
“诺亚,其实用筷子是没有什么真理和绝对正确可以依照的,你照着你自己最舒服的方式来救好了。”于庸泽道。
估计他对我的惨状已经看不下去了。
我还不信了,于呆子教我的东西我怎么就学不会?
我锲而不舍,继续奋战,这样还能少吃两口菜!
可是我越是奋战,手指越是不听使唤,金针菇越是调皮捣蛋。
“诺亚。”不知什么时候,于庸泽已起身坐到了我这一侧,轻声唤我。
“啊?”我握着筷子,抬头看他,有些无措。
于呆子不要发现我刚才入座的时候从桌面放到脚边的小垃圾桶才好啊,一会儿我是准备往这里面倒汤的。
他坐到我身边,抬起右手,握住了我的右手……
作者有话要说:1。 忙了整整一周,大脑都麻木了,只会算十以内的加法了。谢谢仍在看文的姑娘们,╭(╯3╰)╮,此章很长哟~句子居住的城市下雪降温了,大家加衣哈,冬天了,都注意不要感冒。
2。 龙好可怜了。。。
3。 不会握筷子或者明明觉得自己会却夹不起来部分食物的童鞋请举手。
☆、心
他坐到我身边;抬起右手;握住了我的手,循循教导;“五指放松;自然弯曲……”
我放松不下来……
像闹表拧上了发条;像发令枪即将响起;像第一次住进宿舍的学生;我脑中的每一根神经和每一块肌肉都紧绷着。
一半是紧张,另一半;则是莫名的期待。
于呆子的声音近在耳边,柔和温柔;又循循善诱;“诺亚,你的手不要握得这么紧,跟着我的力度走。”
他的掌心贴着我的手背,指腹贴着我的指,牵引着我的手,移动筷子。暖暖的热量从他温和干燥的手中传递而来,一点点升高了我指端的温度。
“对,用虎口和无名指压住这根,不要着急,也不要太过用力……”于呆子一面说着,一面牵带着我的手夹向一根金针菇,“我小时候也不会用筷子,不仅夹不起蘑菇、丸子,连细滑的豆腐块也夹不起,不要着急,慢慢来。”
他的声音如有魔力,他的手如有电流,我僵硬无比的骨节不知不觉中放松下来,顺着他的力度,他的方向,他的引领,金灿嫩滑的金针菇顺利从漂亮的玻璃皿中落入我身前的餐盘之中。
他是我的魔法师……
带着惊喜与自豪,我立刻扭过头去看于呆子,四目相对,正见他也对我笑着,晶亮纯黑的眼中不仅映着我,还仿若衬射着一丝……回忆,而那笑容中满满都是欣慰。
那样欣慰的笑容,就好像大狮子看到小狮子开始追逐扑食,大鹏鸟看到小鹏鸟学会展翅飞翔,大白鹅看到小白鹅迈着小碎步向水中款款而行的……那种欣慰的笑容。
我还没找出哪里不对劲,便听到于呆子说:“诺亚,再试试。”
他轻轻松开我的手,就像他轻轻握上我的手时那样。
如受魔咒般,我举起筷子,手上仍浸染着他的体温,无形之中,仍按着他方才引领我的轨迹,力度,姿势,向金针菇夹了下去。
就好像,他的手仍握着我一般。
平稳,轻巧,优雅,无一丝一毫的冗余路径,金针菇径直被我送入口中。
味道……好像真的不错。
我满心欢喜去看于呆子,想在他眼中看到更多笑容与肯定。一偏头才发现,他已经重新坐回到了我对面的位置,认真向右手侧的两个小瓷碗中盛牛肉羹。
“于庸泽,果然你拿筷子的方法比较好夹菜,我以前练习过好多次都不成啊。”我比划着筷子道。
我昨晚儿是真的练习了“好几次”……
不过,我刚才为毛要这么快学会啊……如果再多一次夹不起来,如果再多两次夹不起来……
于呆子将冒着热气的汤碗推送过来,“用筷子没有固定的模式,能夹起食物,就是好方法,你也可以多试试其他方式,用筷子也是讲究手感的。”
恩,你的手,手感就挺好。我喝了一口牛肉羹,美滋滋的想。
抬眼去看于呆子,此时,他正用筷子去夹一块白嫩嫩的豆腐,筷子并行不交,无响无擦,中指微动,筷端轻起,着力合拢,细脂豆腐就被送入口中。
那正是昨晚果子说的,最优雅适宜的用箸方式。
我咬着方才喝汤的羹匙,痴痴看着,佩服不已。
大概我聚精会神的目光太聚精会神了,于呆子一抬头看过来,不禁一愣,然后脸上忽地有一丝泛红。
“其实,我原来用筷子真的不好。肉丸子,蘑菇,豆腐,小元宵,没一个能夹起来。”
我定定看他,无声示意:那肿么办?
他笑了起来,用筷子挑着金针磨。
“怎么办呢,丸子就用戳的,一戳一个准儿,蘑菇用挑的,两根并在一起像细细的铲子那样铲蘑菇,元宵是粘的,有些摩擦力,好歹挣扎几下,最后还能折腾到口里,就是豆腐有些麻烦。”
我抽出嘴里咬着的汤匙,“小时候你可以用勺子嘛。”
于呆子摇摇头,“我妈不喜欢我用勺子,于是总是一遍遍教我,最后,我才养成了现在用筷子的习惯和方法。”
他说到母亲的时候,眼中有一瞬间的失神,仅仅是在一瞬间。
那一闪而过的瞬间,于呆子眼中若有似无的失神,我不知道那是不是自己的错觉,但在我的记忆中,从来没见过于呆子的母亲,除了照片。
自我有神思的这些年,从来没有……
“你小时候应该多要求吃点儿鸡蛋糕或者什锦豆花,”我咬着汤匙转移话题,“这样,就别无选择,只能用勺子了。”
我们一起笑了开来。
窗外,东北风呼啸而过,店内,热汤渺渺,肥牛滚烫,暖意融融,我们边聊边吃,就好像认识了很久的老朋友一样。
闲话N大的趣事,白发的教授,严厉的舍长,那些人我知道;
追述N大的历史,往日的沧海,未到的桑田,那些事我知道;
那些人与那些事,是我们共同经历的曾经……
我们哪里是神马【好像认识了很久的老朋友】,我们【根本就是认识了很久的老朋友】。
朝夕相对兮,日夜相伴。
与于呆子的这顿饭吃的快乐无比。
虽然我把喝进口里的牛肉羹汤偷偷低头吐进了垃圾桶里,但是我尝到了金针菇、牛肉、豆腐等各色美食;
虽然我把茶杯里飘香的茶水放在嘴边只做了做饮茶的样子,但是没人知道我到底是喝了还是没喝还是没喝。
虽然我是个妖怪,但是于呆子一点儿也不知道。
而且,我一点一点儿也没有漏电,一点一点儿也没有拉肚子,更没有死机。
原来诚如果子和蚊蚊所言,这世上除了【电】,还有许多美味。
…………
据说时间对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
穷人的一分钟,也是大富翁的六十秒。
一个人不开心的一小时,也等于另一个人喜悦的六十分钟。
这话在理性上正确的无可挑剔,在感性上却憋屈的令人发指。
那些欢乐的时光啊,明明比苦痛要消失得迅猛,转眼,就会从我们的身边一溜烟地跑开。
就像现在这样——窗外已是日暮西山夜色渐起,我却只觉得时间才过去了一忽悠。
于庸泽的手机嘟嘟响了一声,他低头看了一眼短信,又抬头看看眼窗外,对我道:“诺亚,今天天气预报有雨,我们往学校走吧。”
我点点头。
我自然知道天气预报,每天早晚都会收到一条呢,我不仅知道今天的降水概率,还同步感知了他刚才收到的短信。败家的张伦,又求于呆子帮他修文章。
哼,今天时间过的这么快,通通算在张伦那小子头上。
桌子那边,于呆子从他的背包中找出一个N大超市的塑料口袋,比量着将我的小靴子放进了进去。
他有那样一个习惯,把以前用过的口袋叠好压平放在随身背包里里,以备不时之需时在寝室里,实验室里或者车上装垃圾。
现如今,正好装我的没有包装盒的鞋子。
大概感觉到我注视的目光,于呆子抬头对我道:“大小真好,凑合先用着吧。怎么了,奇怪吗?随身带着折叠塑料袋的人?”
我用力地摇摇头,“不奇怪不奇怪!”
他就是那样珍惜身边的每一物,每一人,连最不起眼的塑料袋,都不例外。他会在实验室固定的位置为师弟们准备好叠放整齐二次使用的干净袋子,方便他们拿取;他会在外出的车上,为吃完水果准备将果核做抛物运动的师弟们变出垃圾袋,以免砸到小朋友和花花草草。
待在他身边,何其幸运。
我挠了挠头,想起自己在大镜子中的样子,“我穿得五颜六色参差不齐不伦不类出现在商店里,那才叫奇怪。”
“不奇怪不奇怪。”于庸泽这六个字说的,分明是抄袭我刚才的口吻。
“哪里不怪?”我笑着刨根追底,抄袭可是不行的哟,尤其作为一个科研型学生哟,原创是必须必须地哟。
“我只觉得你那一刻笑起来的时候坦然无比,反而衬得周围那些窃窃私语觉得你奇怪的人,倒显得奇怪起来。”于呆子的表情,很认真。
我觉得眼睛要漏水了,有些湿润起来,急忙扬手招呼店员结账,挡住左眼的位置,于呆子却抬起手,将我的手臂压了下来。
“我结过帐了。”他道。
“这怎么行。”我有点急了,那我岂不是白白把果子的卡给忽悠来了。
我边说着,手又想挥起来。
臂上一紧,于呆子的手覆在上面,坚定地压着我的手腕。
“诺亚,这顿饭应该我请你的,真的谢谢你帮我找回手机。”
“那手机,就那样珍贵吗?好像,很旧的样子呢。”我情不自禁地问。
于呆子点了点头,神色凝重,“是我妈送给我的礼物,是我第一个手机,也是唯一一个。”
“哦。”我喃喃着发出一声。
“十年了,一直用着,就有感情了,再也用不惯别的手机,也没办法丢弃它换新的手机。”看着他左手边桌上放着的手机,轻轻地笑了。
那是于呆子独有的笑容,纯净而不矫饰,有一点点呆,却没有一点点傻。
抬起另一只没被他按住的手,我装作挠挠眉毛,挡住了眼睛。
“虽然帮你找回来了,也不知道那帮子败家同学们有没有当稀有古董解剖它,你用起来还和原来一样吗?”我问。
“嗯……”于呆子拉长尾音,挠挠头,“一个零件也没少。”
“嗯,那就好。”我轻声说。
眼睛中的水被我用力憋着,抬起头,望向他的眼,缓缓问道:“如果,我是说如果……那天晚上我没和同学去那家果饮店,没看到同学捡到你的手机,后来,没我没在巷子口偶然遇到你,你再也没找回你的手机,你怎么办?”
“继续找,寻着一切可能的线索,继续找。”于呆子的口气,坚定无比,“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自己和这手机特别有缘分,其实不只人与人之间有缘分,人与物,也是一样的。如果……”
“如果真的再也找不到了,一定会难过吧……会失落,也会自责。所以,真的非常谢谢你。”于呆子轻轻说着。
我刚才问他话的嘴就那样微微张着无法何不拢,我眼睛里用力憋着的水猛力想向外冲,就要失控。
我再也HOLD不住了,蹭地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桌子边的餐布带着餐盘颤巍巍地被我刮移了位置,险些落在地上。
“我……我……”我有些结巴。
“我居然忘记了四点半约了我师姐!”自从我有了一个【师姐】后,各种谎话顺理成章。
“我先走了,于庸泽,下次见。”抱起长椅上我的各色衣服,我抬腿就向外跑,眼前越来越模糊,脚下的步子却越来越大。
“诺亚,诺亚!”身后,于呆子叫着我的名字,“你的鞋!”
我跑得更快,心都丢了,我哪里还顾得上鞋子。
一路奔出恒隆广场,奔出步行街,穿越川流不息的周末人群,终于找到一处僻静之地。背靠在一个古旧旅社的邮筒旁,我一手搂着五颜六色的衣服,一手抚着胸口,大口地喘着气。
水哗啦啦地从眼睛和额头渗出来,无法阻止,我越擦,它们越是不可遏制。
我不知道血肉之躯的水龙头,到底在哪里,索性便不再管它,撇开衣服,抱着邮筒哭了起来。
我不知道血肉之躯的心,可以跳动得这样快,眼见着它步步沉沦,在深潭之中,却再也拔不出来。
于呆子,我喜欢你。
喜欢你,那感情不再是这五年来,单纯的依恋与珍视。
在那第一次分别再一次重逢的夜晚,在你的被枕间,我做了第一个梦,梦里……都是你。
在梦中,与你相伴时是笑,与你别离时是慌,当最后你拉着小师妹的手越走越远时,我便大喊着你的名字惊醒过来。
那梦中所梦,便是我的心之所往,意之所思
彼时,我曾多希望小师妹与你出双入对。
此后,我的情感却不知在何夕悄然变幻。
一场梦后,再也不同。
听说人类是可以对自己的心视而不见的,我可以变成人形,我想我也可以这样做,心的外面包裹了很多东西,谁说我们一次就能看个清楚,哪怕那个人,是我们自己。
我咬着牙变幻出冒牌的自己,我想,如果我看外面世界的视力好得不得了,看自己的心的水平一定不太高,神是公平的嘛,不能把眼力好这个优点,都给我一个人儿。也许,梦只是梦而已,我并没有,那么喜欢你。
可是啊,你认真的模样,你低语的声音,你轻轻说:十年了,一直用着,就有感情了……
怎么办,于呆子,我喜欢你。
喜欢你,那是我不能言说的秘密,
是我矛盾而惶恐的心。
…………
当指端越来越凉,脸巴子快与邮筒冻到一起的时候,我发现,好像不再漏水了。
打了个哆嗦,我将被我扔到一旁的衣服一件件套上。
恩,虽然灯红酒绿,但是好暖和。
长长呼吸一口气,我用冰凉的手在脸上乱摸一把,低着头朝临街的大路走去,十分钟后,灯火辉煌的马路,就在眼前,抬腿跨出三步,迈过明暗交界的那道光影,我就可以融入车水马龙的繁华世界,混入熙熙攘攘的逛街人群,唇角翘起,眉眼飞扬,像每一个扫货归来的女孩子一样。
猛然地,背脊处泛起鸡皮疙瘩,强烈的压迫感阵阵逼来,差点将我掀翻出去问候大地。
比东北风还冰凉的寒意与厌恶,扎着我的后背。
那种压抑的感觉并不陌生,在果饮店的巷子旁也有一次,我一个跃身跳到临街的大路上,置身灯火之中回头望去,此处与果饮店的巷子不同,虽然比街道上安静好多,但来往的有三两对情侣。只是,他们互相漫步走着,或咬着耳朵,或互相喂着吃食,哪里有人有闲工夫闲心思恶狠狠盯着我的后背瞧。
紧了紧衣服扣子,我将系在腰间的围巾围住脖子,一定是今天跑得太多,后背出虚汗了。安慰着自己,我转过身。侧身的瞬间,眼角余光瞥过之间,却觉得有熟悉身影。
我迅猛侧头,只见灯火阑珊处,白腐乳风驰电掣般从纵横的小街道穿过,消失在明灭灯火中的另一个路口。
作者有话要说:Thanksgiving day感谢所有一路陪伴句子的萌妹纸们,谢谢你们。
无以言表的感谢,=3=
☆、毒
我迅猛侧头;只见灯火阑珊处;白腐乳风驰电掣般从纵横的小街道穿过,消失在明灭灯火中的另一个路口。
怎么是他?
怎么又是他?!
上一次在我身后是他;这一次;又是他。
不就是弄脏他一件衣服;用得着这么恶狠狠凶残残冰冰凉地盯着我看吗?小气!
只是;依照白腐乳的个性;他应该追到我面前,扬眉淡笑说:什么时候请我吃饭;什么时候赔我衣服?
又或者,他应该很不真诚地对我笑着说:哟;诺亚;好巧,既然现在就在商业街,不如,让我们立刻去挑一件衣服吧。
现在就这么用眼睛惩罚我后藏到路口老楼的暗影之中,还真不是他往日的风格。
哼,谁管他昨天今天明天怎么变化风格,你自己在那里冻着去吧,祝你成功变身冻冻豆腐。我就是不还,就是不还,欠东西的是大爷!
朝朦胧光影中交错的路口做个鬼脸,我转身,一步踏入繁华大路。
滚滚人流,鸣鸣车音,如昼灯火,几步之外的世界,一片光明。
搓搓冻僵的手指,我揉揉眼睛,混入人群中,朝N大而去。置身在往来人之中,没有会从身后踹人的蚊子,没有用着苹果机的水果,没有奇形怪状的会友,我那么像一个,与于呆子和佟雯一样的普通人,尽管,我穿着颜色各异的古怪外衣。可是在人群之中,我也可以那样像一个人。
人类构建的大厦,人类修筑的街道,人类在街边卖着的小吃,与人类擦肩而过,四周,触目可及,侧耳倾听,都是红尘的热闹,都是人的气息与轨迹,我深吸一口气,方才背后那令人生厌而不安的感觉渐渐散去。
可是我知道,我的心里,住进去了一个人,那种满满的感觉,再也难以消散。
…………
“唉——”
N次方协会的聚集地,迷踪环境内,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蹲在草房一角,在地上画圈圈。
“愁啊愁,愁白了少女的头。”
“得了吧果子,诺亚她本来就是白头发。”
身后,果子和蚊子不知何时出现,一个剽窃前人诗词挖苦我,一个歧视我的发色揶揄我,一点儿会友的有爱关怀亲切慰问也不给我。
更重要的是——
我转过身,一甩化为本色的长发瞪鄙视地望他们一眼,“我是银发啊,银发!”
这两个色盲!
“差不多啊,颜色都浅得要命。”
“有什么关系,左右这两个颜色都不是这个区域生活的人类的常见发色。”
果子和蚊子耸耸肩,摊摊手,无所谓地互相看一眼,各自找了个舒服藤椅坐下。
我转过身,不理这两个色盲妖精,继续面对墙壁,低头在地上画圈圈。
“一般约过会,吃个饭,都不是这样……沮丧得要死的造型啊?”蚊子在我身后喋喋不休。
果子亦问道:“诺亚,北江俏的菜不好吃吗?还是……你喝了汤后死机了?”
我摇摇头,继续画圈,不足与色盲道也。
“奇怪,美食不是能让人精神振奋快乐逍遥吗?还是和你主人一起吃的第一顿饭,你这失恋般的造型算什么啊?”蚊子嗡嗡继续道。
“所以,你喜欢你的主人?”果子轻言细语继续补充。
轻轻柔柔,娇娇弱弱的九个字,却击中我心中层层裹裹的地方。
扔掉手中的小树枝,我蹭地从墙角蹿起来,转过来,脸上发烧般地看着他们俩。
就像是,被剥掉皮的石榴,通红通红。
就好像是,今天刚吃的江石滚肥牛,滚烫滚烫。
我想说:谁说的,我才不喜欢他,我才不喜欢于呆子。
可是,我说不出口,连表面上的否定,我也说不出口。
于是,我就憋红了脸,睁大了眼,就那样直直看着果子和蚊子。
不愿直言,又不能否认。
“果然呢,妖精都爱书呆子。”果子对蚊子点点头。
苹果娇笑,“那你去啊。”
她的声音那样娇柔,又充满了诱惑力。
“还呆在这里做什么,回到他身边去,栓住他的心,霸占住他的人,从古至今的妖精们,在情之一字上,从来都是勇往直前,哪像你这样畏首畏尾,退缩地没出息。”
我摇摇头,我无路可退,我回不去了。
许仙给白娘娘赠伞,
宁采臣为小倩搏命,
可是啊……
“于呆子喜欢他的小师妹。”我轻轻说。
可是啊,从古自今的妖精和书呆子们,两情相悦,彼此倾心,才得以勇往直前,或大战了兰若寺,或水漫了金山。
而我呢……却不是他钟意的那一个,只是他最熟悉亦最熟悉他的,“陌生人”。
想起自己自做了那梦开始的种种颓败憋屈矛盾苦闷,我走向果子和蚊子坐的舒适藤椅,一拍两人中间的黄梨桌案,也不知这桌案年头太久,还是我力气太盛。
咔嚓一声,桌案应声散架。
我一脚踏上桌案的断木,一边凑到对果子、蚊子脸前道:“知道我为什么咬牙离开于呆子吗?”
两人大抵被我猛然而生的气势震慑住了,面面相觑,摇了摇头。
“就是因为我,喜欢他啊。”
只这一点,无奈,而惶恐。
“如果我还在于呆子身边,知道我会怎么做吗?”
我森森然地笑了开去,“迟早有一天,我会开始无止境地做疯狂的事情,会篡改他投给国外期刊的重要学术论文,让他永远走不到D…Day,没法对佟雯表白,我会发一个伪造的短信或者电邮促使他和佟雯一刀两断,我会屏蔽掉他和佟雯的所有联系,又或者,我会利用佟雯的手机每天给他发短信,说的话却是让两个人的关系越来越远。比如,让他帮忙介绍男朋友啦,让他看看现在自己交往的所谓男朋友的照片啦,让他帮忙分析男朋友说的话做的事究竟有什么背后的含义啦……总之,我会不择手段用尽方法拆散他和他心里的人,然后费劲心机卯足全力钻到他心里去。”
我喋喋不休,那些在我脑海中曾经一闪而过的拆散鸳鸯的做法层出不穷一个个从我嘴里前仆后继地往外蹦,畅快无比。
“这也是一种勇往直前吧,可是,却不是让他快乐的勇往直前。如果我还在他身边,我不知道哪一天,我会不受控制的那样做。”
就像是,中了病毒的手机。
而感情,是这世上最难以拦截的病毒,没得杀毒软件可以救。
我的拳头握得紧紧的,方才与桌案相撞的地方,隐隐的痛意一点点扩散开去。
“哦。”蚊子长长地应了一声,随即一拍藤椅扶手而起,一脚亦踏上桌案残骸,“说得挺像圣母的,那你还费这个力气请他吃饭做什么?!”
我急急开口:“那不只是一顿饭啊,是真的对他的感激,更是……”
“更是一种仪式。”果子在藤椅中,慢悠悠说道。
我侧头看她,脱口而出,“你怎么知道。”
不知何时,果子手中多了一个苹果,她一边摆弄手头红艳的苹果,一边道:“知道苹果的寓意吗?知识,激情,欲望。”
她嫣然而笑,着实像看透了我。
是的,那顿饭就像一种仪式,
是想见他,却又怕见他的无奈,是避着见他,又找借口见他的矛盾,而那些无奈与纠结的矛盾在猛然见到于呆子的那一刻化作一顿说到嘴边的饭局。我想将这变成一个仪式,一个感谢他,同时对他道别的仪式。
从此以后,退出他的生活。
可是,这仪式最后变成了什么?!
摔,变成了我的全面沦陷和“心里面到底有什么”的解剖大会!
我实在应该再多变出几件衣服套上,遮遮体,蒙蒙心。
果子将她手中鲜艳艳水灵灵的苹果递到我手中,娇声问道:“可是,一个失败无比的仪式过后,你真的能退出他的生活吗?”
我真的能退出他的生活吗?
看着手掌中那预示着欲望的红苹果,我无声地反问着自己,不知不觉,低头向外走去。
我得想一想,我得好好想一想。
我从来不是圣母,我只是一个手机。
“回来,还钱!”身后果子娇脆的声音响起。
啊?我转过身去,指指屋角多宝盒,“今天吃饭于呆子买的单,你的信用卡我没用,放在那里了。”
果子笑了起来,“我说的自然不是这个啊。”她伸手一指地上破碎的桌案,“是这个,五百年的黄梨木啊,我很宝贝的啊,很贵的啊,小手机,你要赔的啊。”
可是,果子你笑得那么欢乐,不像是珍宝被破坏的感觉啊喂?
于呆子丢了我以后绝对不是这种表情啊喂?
果子你这个奸商,难怪你是N次方协会里最有钱的!
…………
几天之后,我在一家大型手机店修理部里打工。没错,就是奸商果子把我弄到这里来的。
她知道从我这个只有数年妖龄的手机身上榨不出什么宝贝,于是,物尽其用,人尽其才,把我塞到这家店的修理部,赚的钱嘛,统统归她。
根据果子的计算,我需要工作五百年,才能还清欠她的钱。
呸。
一个不知道到底多少年份,是不是劣质胶水粘到一起的旧桌案,
一个从二手市场淘回来的八年前的充电器,
一个充二百元话费送的手机,
十块手机电池。
居然要我为她工作五百年?!
有没有搞错啊,五百年都能把孙大圣变成孙大师兄了,那得是多长的时间,多大的变化。
果子你这个奸商!
可是迫于蚊子这个证人,迫于白菜斜着看我的眼神和蠢蠢欲动的根蔓,迫于我也急着用钱,我非常没骨气地签字画押了。
哼,等以后会长和副会长回来,我再去喊冤。
说到N次方协会的高层领导们,会长依然神龙见首不见尾。
副会长纸迪还在闭关,而另一位扑克脸副会长异北也没有踪影。
妖怪们说,异北还在和福南PK,而这一切,全都怪我。
哼,我很想去南山围观,可是修理部忙得要命,我欠了一屁股的债,连坐公交车去南山的钱都没有了。
不知道有没有混得比我更惨的妖怪……
作者有话要说:1。 呜呜,句子的免疫系统上周又有些傲娇了,于是一周都没有写文,抱歉。姑娘们也要注意锻炼身体哈。另,审核系统很败家啊,明明通过了萌妹纸们的留言,你吞到哪里去了啊?!
2。 关于这两章:
诺小亚是个傲娇又自得其乐的手机,自古小妖精爱书呆子,诺小亚童鞋在滚滚红尘中长大,也不能免俗,可是在她没看到自己的心之前,在她以为那只是单纯的依恋与喜爱之前,她过得蛮欢喜,她不知道苦。
…………………防抽正文,以下内容已看到正文的童鞋不必再下拉…………………
我迅猛侧头,只见灯火阑珊处,白腐乳风驰电掣般从纵横的小街道穿过,消失在明灭灯火中的另一个路口。
怎么是他?
怎么又是他?!
上一次在我身后是他,这一次,又是他。
不就是弄脏他一件衣服,用得着这么恶狠狠凶残残冰冰凉地盯着我看吗?小气!
只是,依照白腐乳的个性,他应该追到我面前,扬眉淡笑说:什么时候请我吃饭,什么时候赔我衣服?
又或者,他应该很不真诚地对我笑着说:哟,诺亚,好巧,既然现在就在商业街,不如,让我们立刻去挑一件衣服吧。
现在就这么用眼睛惩罚我后藏到路口老楼的暗影之中,还真不是他往日的风格。
哼,谁管他昨天今天明天怎么变化风格,你自己在那里冻着去吧,祝你成功变身冻冻豆腐。我就是不还,就是不还,欠东西的是大爷!
朝朦胧光影中交错的路口做个鬼脸,我转身,一步踏入繁华大路。
滚滚人流,鸣鸣车音,如昼灯火,几步之外的世界,一片光明。
搓搓冻僵的手指,我揉揉眼睛,混入人群中,朝N大而去。置身在往来人之中,没有会从身后踹人的蚊子,没有用着苹果机的水果,没有奇形怪状的会友,我那么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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