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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情女配-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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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淼淼啊,你不会都忘了我吧。”她热情的拉着我的手。
  “你好,”我记忆库里的淼淼,是个清秀的邻家小姑娘。可看看现在的她,Marchesa蕾丝套装、Christian Louboutin蕾丝高跟鞋,再加上一根Garrard项链挂在她那低胸束腰异常丰满的胸部上,我的老天,杀死人的性感,哪个男人见了都会为她流出一公升的鼻血。
  “毕业有5年了吧,你这段时间都去哪里了,怎么从来也不主动联系我们这帮老同学?”淼淼娇嗔道:“今晚让我逮到了,你可别想逃,待会我打电话给大毛他们一起出来聚一聚。”
  
  作者已经十多天没有更新这本小说了,而我的世界里已经悄然过去了5年之久。5年了,有吗?这么久了?
  
  “不了,我有公事在身,不太方便。”我推脱搪塞,真心不觉得以前的自己在学校里很受欢迎。
  “什么公事?”她似乎是喝了点酒,有些微醺,继续不依不饶。我只得据实交代,我说我有哥们,马里奥,他是我在美国的合伙人,一个中德混血儿,混得很讨中国人喜欢的,挺像微软Surface广告里的那位黑发少年。
  马里奥送了我们厂两台5轴的加工中心,这东西在德国算是技术保护范畴,一般不得轻易出口,何况是不要钱送人,他有办法运出了德国国门,连运费都是他来承担的,可到了我们海关,被扣了,楞是要我们厂交50多万的关税。
  我当时集资这个厂时,注册资金才5O万,才一年不到还未盈利,哪里来得那么多的钱交税?所以想着托关系找门口请那些官员们吃一顿饭,请他们的手松一松,将那两台设备的海关编码归到免关税的名录下。以免我这小厂出师未捷身先死,小小年纪便夭折。
  谁知等我说完,她鄙视的目光便随着扫来,“就这么点小事?”她说:“那你更要跟我走了。”
  我问她为什么,她回:“我男友的好哥们,他是个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横角色,区区海关的一个小科室还有搞不定的。”她言之凿凿,让我不得不信。
  
  我跟着她来了他们的包厢,伸脑袋左顾右盼,料想中的豪华,几个男人在斗二八杠,桌边围着一群飞苍蝇和看热闹的,几个看似热恋中的男女黏在一起K歌,这股子味道,我不陌生,5年前,我几乎时常出入这样的社交圈。
  淼淼兴冲冲地走向一个手抓扑克的男人身边,低头耳语了几句,那男人回过头来,不咸不淡地打量了我几眼,摇了摇头。
  这么多年来,我唯一庆幸的是我的第六感异常灵敏,我这次又涌上了不好的预感。正当我还来不及夺门而出之时,我看见了他。
  即使隔着这么多人,我还是一眼就分辨出他,旧色的灰色绅士马甲和灰色西装裤,一贯的从容绅士,透着英伦贵族风,让人望而生畏。
  此刻的他是自信沉着的,冷静睿智的。可他也有失控的时刻,不过你不会想看到,那日他薄如蝉翼般的笑容,如利如刀锋般的言语,历历在目。我的心有一丝惊痛,我以为时间可以治愈的伤口,又被撕开了。
  他踏着优雅的步伐向我走来,我下意识地一直往后退,退到墙角,我感觉自己随时会昏过去,手触着冰冷的障壁,指关节开始泛白发抖。
  我为什么要害怕他,我装作若无其事,装作漫不经心。他现在应该和女主生活的很好,他应该感激我才对。我努力平静地忽视他,可他偏偏要来招惹我,笑着问我:“你怎么会在这?”
  他笑得虚伪,笑意永远达不到眼底,让我想起了那日的他。
  我战栗。
  
  淼淼不见了,我期待她来拯救我,就在我忐忑地寻找她时,那个曾经和淼淼耳语的男人来到了他的身后,低头恭敬地简述了我来此的目的。
  他听后,正颜对我说道:“求我办事,为何不直接我?”
  勒你个去,我要知道淼淼口中那个可以只手遮天,神通广大的男人是你,打死我也不会来的。
  他张开双臂撑在墙壁上,将我禁锢在他胸膛的方寸之间。腕中Breguet的玛丽安东尼特的发出幽蓝色的光芒,我闭上眼睛,刺痛我的并不是他的表,而是他的笑容。 我一副想死的表情,让他很开心,他又笑了起来,笑得极为灿烂夺目。
  他终于高高在上,我终于卑如蝼蚁。
  我的嗓音里有一个突然振颤的音符,能蠕动起来,“没,没,事了。”
  我突然觉得钱财乃身外之物,虽然很肉痛,但那两台设备权当做善事捐给国家好了,性命才是最重要的。
  他垂臂,我吁出一口气,刚要转身离开,他却伸出修长的手指,撩起我耳畔的一缕秀发,在掌心中反复摩挲着。发梢递来了他华贵而暧昧的气息,他身上若有似无的酒气。
  他曾喜欢揉我的头发,他曾为我洗过头梳过发,他曾说我拥有全世界最美的长发。可惜俱往矣,不提也罢。
  
  他像只猛虎,在细嗅着蔷薇,“唐摇,你这么胆小,当初怎么敢在我们的婚礼上逃跑呢?”
  
  我惊秫地哆嗦,谢谢他的提醒,我他妈记起我曾经差点和他,我小说中的男主角结婚。
  还好我悬崖勒马,才没有铸成大错。
  
  




☆、第 20 章

  我落荒而逃,窜出1001的大门。台阶下早已停了一辆东风,我赶忙走过去,副驾驶座的车窗摇了下来,一位带着蛤蟆镜的男人面无表情地看了我一眼。我拉开车门,弯下腰一屁股坐了进去。男人立刻发动了车子,向马路中央驶去。
  “怎么脸色那么差,活像碰见鬼了。”男人打着方向盘,貌似漫不经心地问我。
  “嗯,比见鬼还可怕。”
  “噢?”他将车速减慢,挑眉专注地望着我,等我主动坦白。
  街灯耀眼,路上的车辆穿插而过。一辆咬着我们车尾的集卡在不停地闪灯。 
  “美男,”我瞪大眼睛,叫道:“别总盯着我看,看路啊。”
  我低估了他的恒心,集卡开始不耐烦地按喇叭。我垂下肩,认输道:“还不就是聂云天呗。”
  他吹了声口哨,边将手伸出窗外,摆了摆,边说“唐摇,我也很想知道,你和他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集卡打了转向灯,直接超越我们。我抚着额头,记忆如沙漏倒流。
  “我父亲破产后,我在学校附近买了个小房子,一个人居住。那是80年代建造的老式城区,设施很陈旧,住户内甚至没有天然气,而是靠瓦斯炉维系日常生计。那年的冬天南方特别冷,我记得那天晚上只有零下4度。放学后,我突然心血来潮地去超市买了小肥羊锅底,和一些什锦冷冻食品,准备煮火锅吃。”
  “你一个人吃火锅?”他笑着问我,有些鄙视的意味。
  我哼了一声,“你到底要不要听我好好讲。”
  他忍住笑,点点头,那张俊脸揪出不少褶子。
  我撩了撩发梢,接着说:“我将食材料理干净后,窗外一飘起绵绵细雨,而此时发现我的瓦斯炉没气了,我拨电话让服务中心的人帮我换一罐,可是……”
  “可是怎么了?”真是个没有耐心的听众。
  “可是,突然间停电了,我沉浸在一片漆黑之中,摸索出手机,我想打电话求救,可我将电话本里的联系人上上下下反反复复地寻了2遍,却没找出任何一个可以让我打电话救助的人。我当时觉得自己可悲极了,没有父母,没有朋友,如果我死在这里,也不会有人发现吧。我是被世界遗弃的那种人……”
  
  回忆的火车在时间的轨道上一路奔腾。
  我的眼前一团黑暗,窗外响起阵阵冬雷,我很害怕,我从小就很敏感并拥有无穷想象力,我总觉得有个没有脸的女鬼正从厕所的马桶里钻出来要吃掉我,或者是某种怪物会从下水道中爬上来,将我作为寄生体。
  这些可怕荒诞的想象力会杀死我,那些摇曳的树枝,就想它们的利爪,那些风的呼啸,就想它们的嘶吼。我即孤独又害怕,这样的一个我,渺小的我,可怜到极点。
  我抱着头蜷缩在桌子底下,我开始轻微痉挛,直到门铃响起的那一刻,我差点死于自己的胡思乱想。好吧,现在门铃响了,我该不该去开门?也许门外站着的是开膛手敲颅怪之类的逃犯,又或者是只吸血鬼,不对,俊美的吸血鬼从来只从窗户飞进少女的闺房,而不是按门铃。好吧,我再也受不了自己的臆想,鼓起勇气去开门。
  
  一个人携着暴风骤雨站在我的门前。
  黑色的雨衣,黑色的鸭舌帽淌着水,将脸锁入雨帘,看不清表情。闪电划破苍穹,映出了地上一道长长的影子。
  他伸出冰凉的手指戳了戳我的下巴,我吓得直哆嗦。
  他推开我,“快把那该死的手机关了。”那人的嗓音如晨钟,在心底彷徨,给众人醒世与安详。
  
  我从廊上的窗户中看到了惨白如纸的自己,那手机的光线由上而下鬼森森地照着我的脸,是怪吓人的。我连忙揿了关机键。他脱下雨衣,抖了抖,放在楼梯口的栏杆上,然后堂而皇之地走进我的小屋。
  “你,你干嘛?”我哆嗦的同时又恨不得扇自己几个耳刮子。他是不是坏人啊,怎么自己一点警觉性都没有啊。往好处想想,他会说话,至少他不是丧尸。
  脑子真被驴踢过了!
  
  他径直走进厨房,四处逡巡一番后,问:“你在一个人吃火锅?”
  我偷偷按了手机的启动键,想拨110,可开机音乐在这寂静的夜晚异常的响亮。
  一片沉寂,我的双腿抖得像两只打桩机般厉害。
  哈哈,有笑声,不是我发出的。
  哈哈,哈你妹。
  他笑着打开头灯,我看清了他的脸。
  “好你个聂云天!”我抡起拳头捶向他,而他也不躲闪,只是在笑着将我带入他的怀里,他的笑容和以前不一样,完全没有了倨傲冷漠,没有了距离和防线。
  他的怀抱很温暖很安全,我环着他的腰,脸颊紧紧贴着他柔软的羊毛绒背心,餍足地嗅着他身上淡淡的香味,那是一种森林般的气息,宁静而安定。
  不要觉得这一切不可思议,看过《少年派》吗?派宁愿和一只凶猛的老虎同船,也不愿一个人伶仃地漂泊在汪洋大海之中。当下的我也是如此心境,孤单很久了,想找个强有力的臂膀靠一靠。
  “你怎么会来?”我抬头问他。
  他的呼吸打在我的颈脖间,有种别样的情怀。
  “你没叫瓦斯吗?”他笑着反问我。我这才想起,自己似乎有打过电话叫人上门换瓦斯。
  他拍拍我的头,转身利落帮我换好了瓦斯罐,然后帮我检查了老公房的电表,换了保险丝。我的家,我的世界又恢复美好了。
  我邀请他留下来吃火锅,他同意了。他帮我将小桌子挪到客厅当中,又将炉灶移到桌子上,这些粗重的活在他做来易如反掌,在我看来却难如登天。
  我为他夹了很多菜,羊肉、燕饺、贡丸等都在他的小碗里堆成了小山。他也不急着吃,而是低头专心剥虾壳。
  我买的食材里,我最爱吃的就是这种清水虾了,而且就属这虾子最贵,他眼光真毒。不过,没关系,他吃了我的这顿火锅,我就算是报了恩了,从此咱们还是路归路桥归桥,后会无期,好走不送。
  他仍旧在剥着,仿佛为了艺术而生的手,纤长的手指,剥了虾壳,再细细抽去脊背上的筋,虾须和触角刺得他指甲都充了血,他才剥了一小盘,端到我的面前。
  “给我的?”我惊讶到结巴。
  他垂下星眸,默默地点点头,我傻了。而他仍觉得不够,将刚涮好的豆苗一股脑地往我碗里倒,我忙不迭地摆手说:“够了,够了。”
  
  我受宠若惊,这顿饭吃得食不知味。食材被涮得七七八八,我的肚子也饱得七七八八。刚想站起来将锅碗瓢盆收拾到水池子里,他已经卷起袖子,长臂一伸包揽了所有的活。
  我拖了把椅子在狭小的厨房内坐下,坐在他的身后,他霸占着我的水池,在帮我洗碗。
  我说怎么好意思呢,他说怎么不好意思,他吃了饭,做点家务是理所应当的。我被他冠冕堂皇的理由唬弄得不知如何是好,只得拖着腮帮子望着他忙碌的背影,他麻利地过水动作,利索地擦碗动作,总觉得很恍惚,仿佛是在做梦。
  该干的活,他都干好了,甚至连我的地板,他都帮我抹了一遍。他说口渴,我给他倒了杯热茶,递到他手中便后悔了,我应该给他杯凉白开,这样他就能喝得快一点,也能早一点离开。
  他翘着二郎腿,坐在我的沙发上慢慢喝茶,完全看不出有要走的意愿,我有些着急,却不好意思提醒他,他便佯装不知道,他的脸皮真够厚的。
  我开了电视,点播了《非诚勿扰》,打发时间,也想转移一下他的存在给我造成的压迫感。可是等《非诚勿扰》都播完了,他的那杯茶都没喝完。
  “那个,”我清了清喉咙,尽量委婉道:“时间不早了,明天还要上课,咱们散了吧。”
  “嗯,这天这么冷,你赶紧去洗澡吧,洗好了,早点上床睡觉。”他将茶杯放下,我心中窃喜,答应道:“好滴,好滴。”可我完全没料到,接下来他会说出一句让我吐了一公升狗血的话来,他说的是:“小摇,我不会再让你一个人独自承受风雨的时分。”
  
  他说得一本正经,深情款款。我现在想,如果当时换成任何一位少女都会心花怒放地不知如何自处了吧。Demo,我这个与他又不共戴天血海深仇的伪萝莉,理所当然地横着眉毛,腹诽:这小子又在玩啥把戏?
  
  听我说道此处,美男感慨道:“这真是触人心弦的表白,我要将它写入我的新歌里。”
  我的左眼皮跳了跳,“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我觉得他又在算计着什么,他这个人腹黑得很。
  美男淫/笑道:“我看是桃花笑东风,乱了春秋。”
  “呸!”我啐了他一脸唾沫星子。
  
  美男单手点起一根烟,他的眼睛匿于袅袅烟雾中,幽幽地问:“接下来呢?”
  “接下来……”
  
  沙发上的无赖灼灼地瞅着我,一双漆黑的眸子里倒映出我那张尴尬无比的脸,他深深的深深的吸了口气,缓缓而低哑地说:“别杵在那儿,你洗好,我还要洗呢。”
  
  我脸泛着潮红,我想说,我可能……开始……想歪了咩?
  
  事实是我真的想歪了。
  他真的只是洗了个澡,然后窝在沙发上将就了一晚上。我裹着被子睡不着,不是思春,只是想风雨之夜,外面有个小子守护着自己的感觉不错。
  晚上做了个香喷喷的美梦,梦见自己坐拥后宫佳丽三千黄金无数,正与我的爱妃缠绵床榻,一太监不识相地吆道:“皇上,该起了。”
  “起床了,小妖。”
  我朦朦胧胧地揉了揉眼睛,现实和梦境差距太大,失落,太失落,我忧郁了。
  
  爬出床,那个冷啊,我一哆嗦,顺手往身上套了件衣服,刚接触到肌肤,冰得我又钻进被子里去了。
  我挂着两条大鼻涕,开始怀念往昔。以前住大款家时,上有中央空调、下有地暖不说,每早起床还会有仆人用香炉将我要穿的衣服熏得暖暖的,穿在身上还有淡淡的薰衣草香味。
  人啊,就是矫情。
  没穿越前,我爷爷这样穿衣,我爸这样穿衣,我同学也这样穿,那时我觉得这一切再自然不过,我也没觉得世事不公,也没这么娇气。
  叹了口气,鼓起勇气再次爬出被子。出了房门,沙发上空了,我估计那小子走了吧。可一转头却发现他在我的小厨房内忙碌着。
  
  我问他在做什么,他没好气地回答我说在煮粥。我又问什么粥。他答:“白莲山楂粥。”
  “咦?白莲和山楂哪来的?”我不记得我家有这些东东。
  他沉声道:“这不重要!”我翻着白眼从他身边走过。他又开口道:“你昨晚翻来覆去动劲很大。后半夜你好不容易睡着了,我想我终于也可以睡了,谁知你有开始哇啦哇啦地说梦话。”他无比头痛地看了我一眼,“山楂好,山楂主治梦多健忘,白莲有助于睡眠。你得多喝点我这粥。”从他痛苦的表情上我看出他蛋痛了一晚上。
  
  我瞪了他一眼,活该,你要住我的房,我就要你的命!
                      
作者有话要说:我回来啦,大家表吐槽更文速度吖。。。




☆、第 21 章

  吃好早饭,我和他一起出门。怪异的事又来了,出了楼道,我往右走,他也往右。我上了58路公交,他也同乘。
  这部车途经闹市区和办公楼,我这站人还不多,可之后几站的人潮便如江河决堤般涌入车厢。若是平素里,我基本上会被挤得背贴着车壁,几乎是金鸡独立般翘着右脚站立着。有时候还会遇到痴汉的骚扰。
  可是,今天有他在,他很男人地用他的双臂为我圈出一方天地,还用专注的眼神看着我,唇角隐隐蕴藏着绅士般的笑意。他的眼睛似乎有种致命的魔力,他望着我时,我是整个世界。一旦他移开视线,我的心会片片破碎。我嗅着他身上干净的味道,估摸着花痴病又要犯了。赶紧抱起书包抵在胸前微微隔开和他的距离。尽量保持头脑清醒,心里不断揣测:这世界没有谁会无缘无故地对别人好,他那么狡诈,他到底想要做什么?
  
  我想赶紧下车吧,车子终于到了中学城,我好不容易挤了出来,他也跟着下车。
  此刻正是樱花烂漫时,整条街道似雪似霞,夭夭灼灼连绵数里。这就是本市最美的樱花街,也是去我们高中的必经之路。
  我如芒在背,踩着落樱缓行,身边不时会有三三两两的学生边说边笑地走过。终于,我忍不住滞了滞,扭头望向身后的偏偏少年。
  和煦的风吹来,他立于花雨中,花蕊般的黑瞳中露出超无辜的表情,“怎么不走了。”
  走你妹啊!
  我说:“你干嘛跟踪我?不会是暗恋我吧。”我当然不会真的这么想。匹夫无罪,怀璧有罪。这厮就是那块人见人抢的和氏璧,除了女主,谁沾上他谁万劫不复。光是意/淫,我都觉得很恐怖。我只是想糗糗他,谁知我话音刚落,一旁的路人甲学生露出鄙视的表情,插嘴道:“天才学校的第一名会暗恋白痴学校的女生,你们也不照照校淌河!”他还重重地推了我一把,“走远点,白痴会传染的啦。”
  
  噢,对了,这条樱花街不光是我们学校学生独享的,还有所很牛逼的高中,就是那种传说中98%的学生可以考入211和985的名校。
  原书中,女配家道中落后,女主与男子双双考入了这所重点高中,而女配就沦落到了歌厅当舞小姐。
  想来,他们考入的高中就是与我的学校只一河之隔,可设施、师资和学业却是天壤之别的天才高中。
  他们的高中,背山靠水自是风水极佳,每年高考状元皆是出自于此。而我的学校,背水靠山,且处于两山夹逼之地,风水极差。如果说男女主所在的重点高中是为北大交大等一流学府输送人才的,那我的学校就是为工读学校输送优良资源的。
  其实连想都不用想,他们那种好学生,不用穿校服,站在你的面前,你自然而然便能分辨出来。因为他们时刻一派清高的模样,分分秒秒透露出“我看不起你”的眼神,一副臭屁的形容,拽得让人想刮他们两耳光。
  我为了气他,故意慢慢靠近他。
  路人甲的脸刷得煞白,他结结巴巴地问:“你想干嘛?”
  我又迈近一步,笑着回:“走路啊。”
  他后退一步,紧张地问:“你要往哪走?”
  我蓦然想起微博上的小段子,就唱着回答他说:“把我灵魂也带走,它为你着了魔,留着有什么用……”
  路人甲测底崩溃歇菜了。报仇完毕,满分,不啰嗦。
  
  相比冰冷的“好学生”,我的同学们就活泼开朗多了。他们会因为学校盒饭中出现自己喜欢吃的菜而欢欣雀跃;会因昨晚的韩剧中的狗血剧情而潸然泪下。瞧,学校门口那一派热闹景象,一大圈女孩围在一起看东看西,交头接耳。
  我原本不喜欢在人多的地方久待,可人潮却将我带入那圈子。我听到一个女生尖声惊叫道:“我买到了,这下我就能集全一整套了!”
  我定眼一看,艹,卖的竟然是聂云天的街拍照。抽着嘴角,我用拇指和食指从中捏出一张来仔细端详。比手机拍的好点,一看就是有摄影功底的人用长镜头单反机偷拍的。构图、虚化什么的都很完美。 不过,即便如此,我硬憋着想吐的欲望,问:“这种东西居然有人会买?”
  “怎么没人买?”有个大耳朵大眼睛,长相甜美的女孩生气地说:“保证10分钟之内售罄。”
  话音未落,人群中钻出个小女生问:“怎么卖?”
  甜美女生停止与我对话,极为职业地介绍说:“照片分12套,每套12张,张张不同表情和衣装。单买5元一张,一套50元,十二套一起买大优惠,只需200元。只需200元,就能仿若聂同学在你身边。”
  一众女孩紧握双手,白痴样的梦呓:“蛤……”
  我打了个寒战,转身想走,却被那女主拉住,“别走,同学。5元钱,你就能天天看到聂同学。”
  苍天可鉴,我是最不希望每天见到他的了。
  我不屑的表情引来一堆的刀眼。
  “he is charming。”
  “he is a flowerdoy。”
  “he looks like a million dollars。”
  “……”
  喂喂,怎么没见你们的英文考试及格过?
  众花痴女对他的溢美之词如魔音灌耳,我又打了个打寒战,如果我拿了他的照片放在皮夹子里,日日睹物思人?呃……怎么脑海里浮现出金胖子和奥巴马手牵手在草原上奔跑的画面?
  “给我一张。”
  “我要一套!”
  等我反应过来时,甜美女生手中的照片全都换成了人民币。她抽回我手中的照片,“下次请早,”她笑着礼貌地对我说:“你要来,我给你打折。”
  切!我要他照片做什么?辟邪用么?
  
  我穿过纷纷攘攘的走廊,回到位置上。我的前后左右都在分享他们新买的照片,讨论他们的王子的近况。什么他又考了满分,什么他经常去学校食堂点什么菜,什么他的青梅竹马是多么配不上他,所以他们还有机会。是的,是他们,不是笔误,花痴中有女也有男!
  哎,谁叫我混在小言的世界里。你能指望一只脑残加中二的作者写出多么正常的情节咩?
  
  我无聊地打着哈欠,嘴巴还未阖上。教室门口一阵骚动,我听到了纷乱的脚步和全校女生的尖叫。
  几乎同时,我感觉有张巨大的阴影笼罩着我,噪声们在我的面前自动消音,我保持着微张的嘴型,缓缓抬眸。
  黑色的制服裤,棱角分明的白衬衫,隐约看得见的销魂的锁骨,几缕碎发随意自然的散在额间,白得恰到好处的肌肤,不显过于文弱,却给人纤尘不染的感觉。
  还会有谁?
  我错愕地仰视着站在我眼前的男主。小小的教室里塞满了人,他们也都很安静地盯着他看,等着猜着他将要说些什么。
  结果,他嘎嘣丢出一句话:“嘴巴张那么大做什么?”
  我傻了,大家都傻了。
  他伸出修长的食指在我的脑袋上轻轻一点。我回过神来,可同学们仍旧傻着。果然,人还是要比较的。我圆满地想,和我的这帮同学们比,自己明显淡定很多。
  “啊?噢,那个,我刚刚……打了个哈欠……不对,你来做什么?”我傻哈哈地差点被他牵着鼻子走。
  他撩了撩刘海,星眸流转,“你跟我出来一下。”
  
  这句话惹得原本静悄悄的教室轰的炸开了锅。
  
  我站起来,扬了扬小尖下巴,正欲跟着他走,他又突然对我说:“带上你书包。”
  我点着头,抱起书包乖乖尾随于他。
  我们穿过校淌河上的拱桥,来到他们的学校后门,他出示了学生证,门卫放行。一帮鬼鬼祟祟跟踪我们的八卦同学被堵在门口。我俩又走了段蜿蜒的小径,来到了校淌河的上游。此时正值名校早修,整座校园悄无声息,只有青草离离,繁花缤纷,参天古树岿然不动。
  我期期艾艾地问:“你带我来这里做什么?”
  小云揉了下鼻子,目光并不看我,而是注视着远方的古枫树。他回答说:“我两的手机拿错了。”
  ⊙▂⊙?
  我连忙翻开书包,早上冲忙收拾,真得把手机装错了。我捂着他的手机双手合一,朝他作揖道歉:“对不起,都是苹果,真的很容易搞错。”
  他哼了一声,一把取走他的手机,再将我的塞在我的手心里,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怎么这么容易就生气了?”我说:“喂,你等等,我不认得回去的路哎喂。”
  
  我一个人嘴里哼着“大王叫我来巡山……”在他们学校游荡了近10分钟,始终找不到回自己学校的路。好不容易看到个少年蹲在一颗枫树下抽烟。
  我走近,笑嘻嘻地问:“同学,请问你们学校的后门怎么走?”
  那少年抬头,我的心顿时一抽抽。那邪魅的双眸,那狂狷的笑容,还有他右耳那枚标志性耳钉,在阳光下绚丽夺目,不可直视。
  我打了今天第三个寒战。他是……本书第三男配角,唯一和女配有过一段虚情假意的男配。
  这厮朝我痞痞一笑,饶有兴趣地说:“都说校花亦菲好看,我看不及你十分之一。喂,女人,你叫什么,哪个班的?”
  
  我挠挠头,依稀记得原文是这样设定的:女配在舞厅上班后,她的美貌吸引了黑帮少主,也就是这个对我笑得不怀好意的少年的注意。在他一番强取豪夺后,女配成了他的情妇之一。
  某日他们在一处打野战,正巧男主骑自行车带女主放学。女配各种哼切呸,对少主说,“少主,我们来打个赌,你一定泡不到那车后面的女生。”她指着女主刺激挑唆男配去追女主。男配对能让如此傲慢的大小姐嫉妒的女子很好奇,就想挑战试试。他自认是万花丛中过,半叶不沾身的花花公子,搞定女主这种白莲花易如反掌。可惜,他遇见的是我的女主。女主啊,我的女主,无限光辉福佑的女主。方圆十里的雄性都会无端爱恋她的女主。
  正所谓,一遇女主误终生啊。他假戏真做,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女主,爱得无法自拔。各种卑鄙阴险的手段都耍了出来,皆被男主一一化解。
  最后演变成得不到就毁掉的狂人。他居然愚蠢地想开枪射杀女主,被磊子破坏。磊子用自己的身体挡枪,救下女主。他见事情败露,又在女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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