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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爷不着调-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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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衡拿了几件自己的旧衣给饶林换上,看着她含泪望着自己的样子,心里也有些不是滋味。
  因为她在她沐浴的桶里,也顺手丢了几颗小石子。
  她承认,她和道道都不是什么大度的人。
  饶林跪在地上轻声说:“奴婢过往做了许多错事,也知罪孽深重。如今得沈小姐大度,带着奴婢脱离苦海,是真心谢您的。“
  言罢就是重重的三颗响头,沈衡如何拦都没能拦住。
  她告诉沈衡,自己会有今日,只恨识人不清。
  当初她作为张挽君的陪嫁丫鬟,跟随她到了林府。她为了讨得贤惠的名声,在怀孕期间,将她送到了林曦和房里。
  林大公子起初还义正言辞,过后也就半推半就了。陪嫁丫鬟做收房,这本来是顺理成章的事情,能落下个一男半女,抬了侍妾也是未可知的。
  只是饶林的肚子却一直没有动静,为此张挽君还特意找来了大夫为她诊治,开了许多汤药给她喝。
  说到这里,她自嘲的笑笑。
  “可叹那时我还感念她的恩德,千恩万谢的喝那汤药。若不是药材没了,我跑去抓药,只怕到死还在忠心于她。”
  药店的老板说,这药是让人绝育的虎狼之药,少食可以避孕,长期服用便会导致终身不育。
  亲手将她推到林曦和怀里的是她,下药不让她生育的也是她。
  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张挽君真的什么事情都做的出来。
  得知真相之后,饶林便多了个心眼,时常将药偷偷倒掉,不出半年,她的肚子便有了动静。
  张挽君心下暗恨,明面上却对她更为关照了。
  林曦和要娶七公主,她挖空了心思要让他如愿。还将饶林身怀有孕的消息假刘雅君之口告诉了苏月华。
  七公主对此自然十分不满。
  林家为了保住林曦和的好名声,听从了张挽君的意思,将饶林赶出了林府。还将她嫁到偏远的清林县。
  “奴婢出来的时候,身上就是怀着身子的。嫁给那牛二不久便诞下一女,时常从早到晚的务农不说,还要遭他打骂,实在过的连畜生都不如。就连月子里,都要顶着寒风去山上挑水。”
  一旁的道道张了张口,忍不住道。
  “那你的孩子。。。你就这样跟着我们回来,不担心牛二回去打孩子吗?”
  “孩子?”
  饶林脸上一片惨然,就连那目光都涣散的毫无焦距。
  “孩子早就死了,死在一个大雪夜里。牛二喜欢赌钱,家里连碗米汤都喝不上,我去邻家求张嫂子施舍一碗面糊,回来的时候就看见他将孩子从炕上扔下来。”
  “满地的鲜血,我的孩子还未足月呢,就那样趟在血泊里。天知道我有多恨,他对我说,是张挽君授意他做的,他还得了五两的赏银,足够他去村上赌上几把了。”
  “五两银子,换一条活生生的命,我如何会不恨!!!”
  “沈小姐。”
  她泪流满面的将视线移向沈衡。
  “若您信得过奴婢,奴婢愿意出堂作证,说出她所有罪行。老天都是有眼的,我得到了应有的报应,张挽君的报应,也该到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七十章何为老蚌生珠

  王秉承被抓了,是大理寺的杜大人亲自将其带走的。
  说是奉旨传召,但是这人,找遍整个天牢也没看见被关在哪里。
  王秉承虽说官职不高,好歹也是朝廷命官。这么无端消失了,许多人都猜测,必然跟这次的科场舞弊案有着重要的关联。
  林方知手底下的关系盘根错节,多方打探之后终于得知。沈括手里的字条曾经被人动过手脚,而王秉承是在他接触魏清之前见过的最后一个人。
  还有传闻,真正的字条已经找到,不日便会作为呈堂证供摆放于案前。
  眼见着重审之日在即,林方知在家寝食难安。
  恰逢张挽君端着炖好的药膳端上来,不觉怒上心头,挥手打碎汤盏。
  “混账东西,我还有心情吃这个?当初要不是你出的主意,说此法可至沈括于死地,我怎么会冒这个风险?如今倒好,端亲王回来之后彻查重审不说,我手下的钱庄赌坊也被查抄了,就连王秉承都被抓了,都是你做的好事。“
  这些天来,整个大理寺都寂静的如一滩死水,零星的消息传出来也是要拖上好几层关系。
  林方知敛财许久,从未出过什么纰漏,也不知他们查出了什么,终日如履薄冰。
  ”父,父亲莫要惊慌。此事,虽说闹的动静大了些,但王爷那里不是也不见消息吗?王秉承胆子极小,供出了我们,他也是得不到半点好处的。“
  张挽君原本在林家颇有些地位的,只是因着这段时间的事情,无疑就成了林方知的出气筒。大院里的棺材板还在头顶上吊着,就像一只随时都可能落下来的钢刀。
  当初说要算计沈括的时候,不光是她一人之意,林家夫妇都是同意了的。如今全将气撒在她身上,也只能是敢怒不敢言。
  ”不要惊慌?”林方知听后横眉立目的瞪向她,狠狠戳乱她的发鬓。
  “这是杀头的大罪,要掉脑袋的,你倒是说的轻松。林家要是倒台了,你也别想好过,借时你父亲的那些暗地里的勾当,也别想脱了干系。“
  卸磨杀驴,张家替林家洗黑钱的时候,满眼的兄友弟恭,妯娌之间也相处的极为和睦。现下这般,是要翻脸了吗?
  张挽君不过是个妇道人家,这些日子过的更如过街老鼠一般。听到林方知如此说,早吓的跪倒在地。
  ”父亲,此事还需从长计议,不是有人看见张木生在沈府出现过吗?想来王秉承也被关押在那里。“
  都说死无对证,如果知道的人都闭嘴了,就没有什么能威胁到他们的了。
  ”知道了又如何?“
  妇道人家就是妇道人家”目光短浅的很,就算知道人在沈府里,难不成去找人暗杀吗?“
  端王爷现下就住在那里,皇家禁卫藏身在何处无人可知,只怕去了才是正中对方下怀。
  “为今最要紧的事情是找到沈括写的那张药方,不能让真正的字条出现在堂上。”
  庆元朝律例,官商勾结数额不多者顶多充军,他们查到的也只是上京的这条鱼线而已,但结党营私诬陷同僚便是大罪了。
  那字条是王秉承换掉的,但他这人小心思多的很,偷偷留下那罪证想要再捞些好处是极有可能的。
  林方知用手敲了敲桌案,突然语气温和了下来。
  缓缓扶起张挽君。
  ”你过往不是同沈括的女儿关系不错吗?你去她府上一趟,探探口信。端亲王如此在意她,料想那字条,也有可能是在她手中保管的。“
  真跟沈衡的关系极好她会这般惊慌?
  张挽君低头不语,心底冷哼数声。
  面上却只能唯唯诺诺道。
  ”父亲也知道,我二人虽情同姐妹,但嫁给羲和之后,这情分也就断了。儿媳就是哭着去求她,也不见得奏效。“
  ”奏不奏效不试试怎么会知道?“
  江南盗者无数,只要出的起银子,不怕拿不回字条。他就是要确认,那东西是不是在沈府手上。毕竟同样的伎俩不能用两次,去了,便不能空手而归。
  张挽君只恨自己平日表面功夫做的太好了,自嫁过来也没少故作愧意的表示对沈家的同情。
  如今倒好,让她出面去撬沈衡的口,当真是咬碎了牙硬生生的往肚子里咽。
  林府这厢黑云压境,大理寺的天牢里却是万里晴空。
  陆雁回坐在牢头殷切搬来的座椅上,一口一口吐着烟圈,顺道”聆听“着某个小男人小小声的低语。
  “烟抽多了对身子不好的,夫人还是少抽些吧。虽然为夫也觉得这样很气派,但到底伤身。”
  “衡衡前些天还跟我说,想再要个妹妹。为夫思量着,难得她孝顺,总不好拂了她的意。”
  “生孩子前抽烟是不好的,有医术典籍为证,夫人若是肯听,为夫便读两段来。”
  这样的唠叨,几乎每日拿起烟杆都有那么一次。
  陆雁回单脚翘起斜靠在椅子上,媚眼如丝的挑了挑眉。
  “想要妹妹了?你这心思怎么到了牢里还这般活泛?”
  怀了孩子她少不得要留在上京些时日,想留她非要拐着弯的说,真当她是个傻的?
  被拆穿了小六九,沈括也不在意,嬉皮笑脸的蹭上前来。
  “夫人,我们再要个孩子吧,衡衡就要出嫁了,到时候只剩我孤家寡人的多可怜。”
  他拢着袖子,可怜巴巴的堆坐在她身侧。估计陆雁回要是说一个不字,那眼泪就要落下来了。
  情绪酝酿的倒十分饱满。
  陆庄主好笑的凑上前摸了摸他鬓间生出的零星白发。
  “坊间都说了,过了四十岁生子的都叫老蚌生猪,我是极不喜欢这名号的。”谁愿意无端生头猪出来。
  沈括一听那话就知道自家夫人理解错误了,急忙解释。
  “是老蚌生珠,珍珠的珠。意寓晶莹璀璨,夫人理解错那意思了。”
  珍珠吗?
  陆雁回笑着站起身,扬起的绯红轻纱抚过他的侧脸,带起一阵红雾。
  饶是沈括已同她成亲多年,依旧被那份妖娆迷的七荤八素。
  她垂下头,轻声耳语。
  ”珍珠,也不生。“
  他就知道是这样的。
  落寞的用脚扒拉了下地上的稻草,沈大人的小脸颇有几分挂不住了。
  酸腐书生不算绝色,但矫情起来也是唇红齿白的。
  陆庄主心情甚好的走到门边。
  ”衡衡嫁了,不是还有我陪你吗?“
  ”夫人!!“
  他震惊的抬起头,一双眼底满是水汽。
  ”这意思难道是?“
  陆雁回眨了眨眼。
  ”不就是字面上的意思,你个呆子。“
  此事之后她会在上京长住。
  四处漂泊的日子虽自由自在,但心底那份念想却总让她失神。
  有沈括在的地方,就是家。
  她也该回家了。
作者有话要说:  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和坏消息。
  先说坏消息,明天正文不能更新了,因为小盎要出门一趟。存稿不多,所以小偷懒一天,万望各位大人表拍死我,小盎回来以后会乖乖待宰。
  好消息是,明天会更新一章三千字番外,内容决定满满的,肯定不短小。
  小手拜拜求谅解,飞吻各位亲爱的们。
  

  ☆、第七十一章番外:蠢萌爹的爱情

  挽瑕山庄是江湖第一大庄,庄主陆凌一直是道上泰山北斗一样的人物,却娶了一位书香世家的夫人。
  陆凌一生爱武成痴,却因为这位夫人生出了舞文弄墨的雅兴。
  只可惜妻子早亡,生下来个女儿又是个随了他性子的。三岁上房,五岁揭瓦,十二岁的时候便将一把九环大刀舞的虎虎生风。
  陆雁回长了张好样貌,杏眼柳眉,眉宇间三分英气七分颜色,偏生痞里痞气的。
  对此,陆凌一度觉得十分头疼,终日愁眉不展的担心她嫁不出去。
  养到十七岁的时候,他实在无奈,巴巴拉了自己的徒弟过来泪流满面的说。
  “你们谁愿意娶雁回,将来我便将庄主之位传给他。”
  哪里知晓,那些平日意气风发的侠士,一个个吓的面白如纸。
  “师父,小师妹人品相貌皆是人中龙凤,徒儿只怕配不上她,您还是另找他人吧。”
  “是啊师父,小师妹真的不愁嫁的,您还是问过她的意思再定吧。”
  自古英雄配美人,但陆雁回这美人却是长着逆鳞的。还记得开始时,也有几个不怕死的向她表白,话还没说完呢就被吊在树上整整一夜。
  挽瑕山庄事物繁忙,陆凌疏于管教,再加上娘亲早逝,在男人堆里长大的陆雁回性格难免乖张。
  老庄主被逼的无法,亲手拎着陆雁回的脖子厉声斥责道。
  “你现下就给老子下山,自己去寻夫家去,若是十八岁之前还不能将自己嫁出去,你就不用回来了。”
  可怜陆姑娘云里雾里的被赶出来,包裹里只揣了十两银子。
  仗剑一笑闯江湖,陆雁回对此还是十分向往的。奈何囊中羞涩,啃了几天草叶子之后终于咽不下去了。
  沈括就是那个时候手持一把折扇翩然出现的。
  据陆庄主事后回忆,他那时的身姿当真倜傥如仙,姿态儒雅,带着旁人没有的闪亮光圈。
  在她当时的认知中,无疑就写着“财神爷”三个大字。
  “喂,小书生,你过来。”
  她翘着脚咬着半片叶子,笑眯眯的冲他招手。
  彼时的沈括刚中了进士,算是衣锦还乡。途经挽瑕山,突然看见这么一个漂亮女子对自己招手,眼神迷蒙了半晌。
  “姑娘唤我何事?”
  他是读书人,见过的姑娘也只是家中一些表亲。举手投足之间无不娇羞内敛,如这般堂而皇之斜倚在路旁大石之上的,绝无仅有。
  陆雁回看得有趣,笑眯眯的走进几步。
  “都说读书人老实,我如今落难了,想请你帮忙资助一二,你不会拒绝吧?”
  沈括被她那一双美目盯的不自在,本就文弱的脸上爬上一抹红晕。
  ”姑娘,想在下如何资助。“
  她笑着伸出小手捻了捻。
  ”先借点银子花花吧。“
  那是沈括同陆雁回的初见,刚刚金榜得志的少年人第一次遇见那样张扬的女子,只一眼,便深深望进了心里。
  可惜陆小姐对沈括并没有多大印象,只觉得偶遇的这位“金主”老实的紧,说话都不敢看她的眼睛,像个乖巧的姑娘家。
  故事如果仅限在这里,只怕就不会有之后的沈大小姐了。
  巧就巧在,数月之后沈括奉诏去上京任职,又碰上了这位娇艳如芙蓉的陆小姐。
  她当时正在大街上四下转悠着,已经来来回回走了许多圈了。
  他拱手走上前去,尽量轻松的说:“陆姑娘是在找什么地方吗?”
  实际上袍袖之下的手掌,紧张的整个都汗湿了。
  陆雁回似乎思量了一会儿才想起他来,不过心情极好,兴奋的搂上他的肩膀。
  “呆书生,真的是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沈括似乎从遇见陆雁回开始,脸上的红光就没有消散过,面色酡红的道。
  “小生,来京中任职,前些天才来到这里,没想到会遇到陆小姐。”
  陆雁回看着他脸红的样子大笑,俏皮的将头伸到他近前。
  “那可是恭喜了,我在京城闯荡,但是囊中还有些羞涩的,所以银子不能现下还你。”
  沈括听后连连摆手。
  “小生并不是让陆小姐还银子。”
  那焦急的架势,又是惹得陆雁回一通大笑。
  每次遇上她,她都过的穷困潦倒的,这次也不例外。手里没了银子,啃了几日馒头,就连租住的客栈也想不起来是哪处了。
  陆雁回有些迷糊沈括是知道的,但没想到会迷糊成这样。
  她吊儿郎当的对他说:“你也崩问了,我不识字的,压根就不知道那客栈叫什么名字,今晚去破庙住上一晚算了。”
  江湖儿女不拘小节,有处能挡风避雨的足矣。
  沈括低头看着手里的扇子骨,弱弱的问。
  “那破庙,陆小姐找的到吗?”
  一语中的。
  她找个毛,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的人。
  略有些丧气的转了转手里的烟杆,她说。
  “那啥,反正看见没人的地方我就凑合住一下呗。”
  这也能凑合?
  看着她逐渐走远的背影,沈括搓了搓手掌。
  “陆小姐要是不介意,住到小生那里可好?”
  天知道那个老实巴交的书生用了多大的勇气才说出这一句话。
  他傻傻站在原地等着,然后看见那个姑娘一蹦一跳的走回来,歪头笑道。
  “如此,便多谢你了。”
  陆雁回不拘小节,但并不是什么男子都能近她的身,但不知为什么,总觉得这个呆书生莫名亲近。
  他的住处其实也没比破庙强上多少,木质的宅子,打开门时还发出吱吱嘎嘎的摇缀之声。
  房顶上还铺着稻草,上面用一直木头板子晒了几片红薯。
  她跳上房檐去吃,吓的沈括连声说,姑娘小心些,房顶不是很牢靠,仔细摔着了。
  她坐在房上看他,突然觉得这个呆子可爱的紧,比她过往见过的那些侠士都要可爱。
  陆雁回是个路痴,住过哪里,走过什么地方从来都不记得。
  但是她却总能第一时间找到沈括的住处,因为只有他的房顶上晒着红薯,只要累了,纵身一跃便能一眼找到那处挡风遮雨的地方。
  玉遐谷的谷主玉衡子向挽瑕山庄提亲了,她爹甚欢,飞鸽传书让她回庄。
  她见过那位玉谷主,一身青竹长衣,端的面如冠玉。两人在武林大会时也颇有几面之缘。陆雁回对他的感觉,不算讨厌,探讨武学时也曾把酒言欢。这样的人物作为夫婿,应该是最合适的人选。
  嫁人嘛,原该是找个志同道合的人,安安稳稳的过一辈子。
  但是她却不知怎么,隐隐又觉得哪里不对。
  她对沈括说,自己要走了,回去嫁人,等忙完了婚事再回来看他。
  他正背对着她准备晚上的晚饭,听到这话之后愣在原地许久。
  “现在就走吗?”
  他如是说,声音里是不同以往的沙哑。
  陆雁回也不知为什么,心里越发堵的慌。抬手抽了两口闷烟。
  “现下就走。”
  气氛一度冷凝,整个屋子都静悄悄的没有半分人气。
  她是受不了离别的人,也不管他看不看的见,轻摆了下衣袖。
  “我先走了,你也早些吃饭吧,有时间再来看你。”
  几乎是慌乱的夺门而出,就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在慌乱什么。
  或许潜意识里,她希望他出声留住自己?
  “雁回。”
  还未走出院落,她便听到那个人焦急的呼唤。
  傍晚落霞微红,抚过两个人都有些紧张的脸上。
  他说:“你可不可以,不要嫁。” 
  她没有回头,只是将视线看向不远处的红霞。
  “我都二十了,再不嫁,当真没有人会要了。”
  身后一直没有回声,她以为他回去了,正要提步离去时听到他一字一顿的说。
  “若你肯,我娶你好不好?”
  她诧异的回头,想看看那个平日总是珐生生看着自己的书生是什么样的神情。
  却失笑的见到那个男人躲在角落里偷偷的抹着眼泪,对着一面泥墙自顾自的说。
  “我喜欢你,也知道自己配不上你,但是我是真心的,比真金还真。我不是很会说话,除了满肚子酸腐诗书什么都不会。但是我会对你很好的,跟对自己娘一样好。”
  看着他的怂样,陆雁回本来想笑的,但不知为何,整个眼眶都濡湿了。
  她说:“我不愿意嫁当官的,我爹说你们这样的人将来都是要三妻四妾的,我嫁的人,一辈子只能娶我一个。”
  他慌忙转过身,情急之下也不知该如何,抬起三根指头指天对地的发誓。
  “沈括若能得陆小姐为妻,此生此世绝不再娶,若有违此誓言,宁愿天打雷劈。”
  这不是她听过的最好听的情话,也不是她见到过的发的最毒的誓言,但是她却莫名相信,他说的,都是真的。
  裙角在地面划过一道弧度,她缓缓转身,依旧朝前走去。
  沈括入定一般望着她的背影,脸色惨白一片。
  “还不跟上来?”
  几步之后,她促狭的转过头冲他微笑。
  “你个呆子。想娶我,总得先去拜见了爹才行。”
  沈括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一刻,那个一身红妆的女子笑掩如花的样子。
  他如捣蒜一般点头,没出息的抬起袖子捂住双眼,哭的像个孩子。
  那一刻的场景,真的好美。
  一个呆里呆气的文弱书生,一个莽撞倔强的江湖侠女。
  他们的爱情并没有多少峰回路转,却单纯的那样真挚。                        
作者有话要说:  满满一章番外送给你们。
  明日晚上正常更新正文,表拍小盎,真的是忙的有些应接不暇。
  银家明天就回来了哦,爱你们,么么哒。

  ☆、第七十二章大理寺开堂重审

  张挽君根本没去沈府,因为她知道,即便她去了也不会有任何收获。若是碰上哪个不开眼的奴才,如道道之流,就算不被吐上一脸的口水,也是拒之门外的一通谩骂。
  她可没有那份兴致听那些。
  只是林方知吩咐了,又不能不出去。
  字条是她写的,她比谁都清楚一旦林家倒台,自己的下场有多么悲惨。
  不过她倒是多长了个心眼,不去沈府却是打算回张府一趟。
  她父亲如今官拜三品,自然少不了林家的提携,这些年的账簿,包括宝通钱庄的都没少过他的眼。她此去,一则是让他早作准备,二则就是给自己留好后路,若是林家真的不行了,她也能有个脱身的退路。
  庆元朝律例,身怀有孕的妇孺可以免于一死,她得好生张罗一下这件事情。
  她特意没有带随侍的丫鬟,自饶林那个贱人走后,虽说除了颗眼中钉,到底没什么可信的人。她做事狠决,向来不会用信不过的人。
  身边没了人伺候到底不方便,刚从巷口转出来便迎头撞上了一个人。
  下意识的抚着肚子倒退几步,她厉声骂道:“没开眼的混账东西,走路不用眼睛的吗?你知不知道我。。。”
  后面的话,都在看清那身绯色红装之后生生咽下去了。
  拿着烟杆的陆雁回斜睨着她。
  “不知道你是什么?”
  张挽君同沈衡相交的那几年,虽然鲜少见到沈夫人回府,但这样的女人,只需见过一次便很难会忘记。
  她讪讪的垂下头,再抬眼时已经是一脸温顺。
  “原是沈夫人啊,小女方才走的急了,实在失礼。”
  陆雁回上下打量着她。
  “张挽君?几年不见你倒是越发出息了,这穿金戴银的也难怪我没认出你了。这么火急火燎的,是赶着投胎去?”
  死人才赶着投胎呢!!
  这女人空长了张容貌,说话却还是那般粗鄙。
  张挽君心下不满她的言行,面上也只强笑道。
  “小巷狭窄,平日少有人经过,就算路过也会有脚步声。夫人身家功夫好,走路无声,小女这才撞到了夫人。”
  言行之意,你这么悄没声息的出现,不撞到才怪呢。
  没几个人知道陆雁回的真实身份,沈括对外也只说这位夫人是武馆教头之女。张挽君从来瞧不起这些“莽夫”,所谓的谦逊也不过是做做样子罢了。
  读过书的都喜欢咬文嚼字的数落,奈何陆庄主本身没什么学识。嘴角一弯,吊儿郎当的道。
  “你也不用恭维我,下次走路注意着些就行了。说起来,你这身怀六甲的还一个人出来闲逛,是你丈夫不欢喜你了吗?还是林府已经落魄到连个丫鬟也无的地步?我们家仆从倒多,你要是想借我也不会吝啬。”
  张挽君看着那张近乎施舍的表情险些气死,深吸了一口气不咸不淡的说。
  “小女出来的焦急,所以才没带丫鬟。夫人若没什么事情,小女便先走一步了。”
  这般说着,脚下已是迈步同她错开。
  陆雁回烟杆一转拦住她的去路。
  “我有说过让你走吗?”
  张挽君不知道沈衡对她说过什么,但是光天化日之下,也不担心她敢出手伤人。
  轻笑着看着她,刚想说“沈夫人还有何赐教?”
  便看到一个拳头迅速朝她脸上袭来。
  她真的敢打人!!
  这是她晕倒之前唯一的意识。
  沈衡缓慢的自房檐跳下来,看着张挽君头上的那颗迅速鼓起的青包无奈的看着自己娘。
  “不过是让您拍晕她,这手下的也太黑了些。”
  她双臂环胸,甚无辜的说。
  “这不是也晕了吗?”
  是晕了,估计没个三天是醒不过来的。
  陆雁回冷眼看着张挽君,往前踱了两步。
  “您要做什么?”
  沈衡伸手拉她。
  “揍她。”
  她回的坦荡。
  害的她女儿背了这么多年骂名,搅的沈府家务宁日,她还让她喘着气,这是她陆庄主的脾气吗?
  一旁的沈衡瑶瑶头,满脸同情的说。
  “不管怎么说,我也同她认识了这么多年。就是要揍,也等她做了证词再说,先带她回去吧。”
  话毕,径自拖死狗一样拎着她的胳膊朝弄堂里的小屋走,一路上碎石无数,“无意间”又撞出几颗青包总是难免的。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沈大小姐也不是那么大度的。
  大理寺开堂审案是在三天之后。
  三审官员身着朝服侍立在侧,躬身俯拜坐于堂上的端王大人。
  苏月锦一身月白交领蟒袍,腰佩玉带,阔袖之上金丝滚面云纹甚是繁复,尽显皇室威仪。
  那一张无论何时都略显慵懒的精致面容,也脱去往日闲散,抬手示意众人落座。
  这位十六岁便封王的殿下,在许多人眼中都显得太过年轻,但端坐于上的淡然和处事的刁钻又无一不让人拜服。
  端亲王是朝臣们最琢磨不透的人,也是他们不自觉会心生惧意的人。
  太尉穆兆照例将案情经过重述了一遍,提到沈括受贿一事时,他建议先传召证人柳红玉和罗娟二人。
  三审之中,穆兆的态度一直是中立的,他不像御史乔严令同林方知的关系亲厚,也不想扯入什么厉害关系。
  这两个证人是沈衡自己找来的,表面上看去好像在偏向沈家,实际上又像是在卖林方知面子,先将无关痛痒的传上来,趟趟浑水罢了。
  苏小王爷了然,轻叩桌案,允了那妇人进来。
  柳红玉和罗娟两进大理寺,其实心都是半悬着的,进来之后垂首跪倒,倒豆子一般将事情经过讲了个大半。
  乔严令请了个示下,率先发问。
  “堂下妇人所述玉钗馆账簿被火烧一事,是何时发生,何人可见,几人能做其证?”
  柳红玉张口答道:“账簿火烧一事乃是案件开审前两夜发生,时间是戌时左右,身边伺候丫鬟皆可为证。”
  乔严令再问:“怎么如此重要的账簿会落到火中?”
  妇人答曰:“因她不常在馆中招呼,所以每日都会对账,那日天寒便笼了火盆来烤。刚巧丫鬟进来同她讨论花样子,便顺手将账簿放在了腿上,站起身时没提防账簿就这样掉到了火盆之中。”
  “天气干燥,账簿又是沾火就着,再抬手去捞时,已经来不及了。”
  整个过程叙说的有理有据,还带了半本烧的只剩下三分之一不到的账册。
  乔严令将账册双手奉上放于苏月锦手边。
  “不知王爷对柳红玉的证词还有何疑议?”
  苏千岁却并没看那账册,而是单手支头饶有兴致的问了句。
  “听说玉钗馆在坊间极是出名,手艺也好,想来生意定然是不错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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