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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异能者-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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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上的毛可以长成厚厚的一团把身体包裹,抵挡大部分的伤害,我生前的缺点却在死后却变成了自己的特异功能。
第二十八章 蓝色魂魄 '本章字数:1077 最新更新时间:2013…11…03 15:33:21。0'
第二十八章 蓝色魂魄
我有着天空一样高贵的颜色,只是,这是一种病。
血液的颜色是由血细胞蛋白中含有的物质元素所决定的。使血液变蓝的叫血蓝蛋白,因为里面含有铜元素;使血液变绿的叫血绿蛋白,因为里面含有钒元素。
我的皮肤之所以是蓝色,是因为我的血液中缺乏铁元素而铜元素过多。这是一种家族遗传病,我的爸爸、妈妈、哥哥和姐姐都是这种颜色。我们家族是独立于世界三大肤色之外的另一个种族,为此,我们饱受歧视和排挤,只能躲在一个小山包上。
在我们白皙的皮肤中透漏出一种淡淡的蓝色,传到我这一代,蓝色愈发地明显,我站在那里,就像刚出窑的工艺品一样通体泛蓝。我贫瘠的血液因缺少一种酶而变成褐色,表现在皮肤上就成了蓝色。蓝色越重,血红蛋白就越少,能吸进身体的氧气分子就越少,换句话说就是呼吸越困难。
我们的家族或多或少都有呼吸困难的症状,但我是最严重的一个,我生活中唯一做的事情就是躺在床上大口地呼吸,甚至连吃饭都只能一小口一小口地吃,因为呼吸太急促所以随时有噎死的可能。
因为没力气吃饭所以我严重地营养不良,没有力气。越没有力气就越呼吸困难,直到这个恶性循环吞噬掉我最后一口气。我望着天空,多么想变成它的一部分,这样我就可以不用天天躺在床上受罪。
死后我的魂魄离开了身体,原来我的魂魄真的拥有天空一样的颜色,只是生前人们都当做一种病。我通体透蓝,看上去就像一块蓝色的水晶。
我奇异地发现了另一件事情:我魂魄外表的那层蓝皮可以轻易地被剥下来,套在另外一个魂魄的上面,让那个魂魄窒息而死。我觉得这个游戏很好玩,所以我每天都把那层蓝色的表皮剥下来,套住一个个鬼魂,看到他们尖叫的样子,我觉得很好玩。但有一天,我套住了一个浑身长毛的魂魄,它却没有死。
那个浑身长毛的魂魄身边有一个人,看样子他是它的操控者。他把那个长毛魂魄封印了起来,连带着我的蓝色皮肤。他对我说要我跟他签订契约,不然那层蓝色的皮肤就归他。
我想没有蓝皮肤多不好玩,于是就答应了他。他把自己左手的无名指伸到我面前让我咬住,我咬住后,觉得觉魂瞬间被他的经络吸走,我的身体又恢复了以前的蓝色,高贵的一如我们家族的血统。
那个人叫啊兽,他说跟他修炼可以让我变成天空的一部分。这是我的梦想。
从此我开始了修道士一般的生活,日夜与他一起练习气功。我可以抱住另一个魂魄的同时能够褪下自己那层蓝色的皮肤,把另一个魂魄包裹在那层蓝皮下面。我曾经拿一个小猫的魂魄练过,猫被那层蓝色的皮肤包着,就像掉进了一个圆形的水牢。等那猫的魂魄快要窒息的时候我才放出来。
但是当那只小猫快要死的时候啊兽制止了我,他说跟他修炼的准则就是不能杀掉活物的魂魄,不然会让我魂飞魄散。
番外篇之二 天才数学家 '本章字数:2222 最新更新时间:2013…11…03 18:35:15。0'
番外篇之二 天才数学家
我治疗过一个精神分裂症病人,这个病人就是开篇说过的那个可以心算八位数乘法的人。他的名字叫冯希斌,但他还有另一个名字——冯。诺依曼。
冯希斌人如其名,是我们院一位比较稀奇的病人。此人一米六八,身子骨瘦弱,带着一副厚厚的酒瓶底黑眼镜,虽年近三十,但俨然一副老学究院士的风范。
冯希斌这个病人之所以特殊,倒不是因为他可以心算八位数的乘法,而是他平时的样子又呆又傻,透过厚厚的眼镜看到的只有一双无神的眼睛。冯希斌长到6岁的时候,还不会像同龄人一样拿笔写字,经反复测验,智商只有80——黄种人平均智商100,80是区分智障和正常人的分界线。
冯希斌差点因为这个进了残疾人学校,但由于不低于80,像普通人一样上了学。在学校里,他的学习成绩一塌糊涂,别人个个考98、100,但对冯希斌,能考个60分就是烧高香。老师也知道他的智商有问题,也就放任不管。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按照父母的打算,冯希斌会念到初中退学,然后出去打工,娶一个愿意嫁给他的妻子,平平安安地度过这一生。
但就在中考模拟的最后一次考试上,冯希斌数学史无前例地考了满分,老师通过字迹对比查了整整一天才查到是他做的,因为卷子上名字写的是冯。诺依曼。
冯。诺依曼是计算机的开山鼻祖。计算机经过60年共五代的升级改造,其基本原理构造依然是冯。诺依曼当初的构想为原型。
此举轰动了全校师生。但令人失望的是,冯希斌中考数学仍然只考了20分——按照概率计算,做对四分之一选择题仍然可以有20分。
最后,被确诊为精神分裂的他住进了我们病院,一住就是5年。负责治疗他的老医生退休了,冯希斌就由我来负责治疗。
“你叫什么名字?”第一次接触的时候,我走到他身边坐下,他瘦弱的像一根电线杆,让我有种害怕自己一吹气就把他吹跑了的感觉。
“冯希斌。”他慢慢张开嘴,声音小得像在轻声耳语。
我笑了笑:“不用紧张,这房间就咱们两个人,我们年纪相差不大。这样吧,我先问你一个问题,冯。诺依曼是谁?”
“这个……初中的计算机课上好像学过,但是上课的时候我听不懂老师的讲课,索性偷偷地玩扫雷游戏。”
“扫雷你能过几关?”
“这个看运气,一般走不到十步就被炸死了。”
“15乘以15等于多少?”
冯希斌掰开手指头,比划了一会,迷茫地摇了摇头。
第二次我再进去的时候,我看到冯希斌坐在板凳上,手在桌子上比划着什么。
“你叫什么名字?”
“冯。诺依曼。”他抬起头,用余光扫了我一眼,那眼神分明在对我说,他很忙,没空理我。
但我还是在他面前坐了下来,“你不是叫冯希斌吗?”
“冯希斌只是这具躯壳,他已经死了,现在,由我代他保管着。”
“你在桌子上比划什么?”
“和你说了你也不懂。”
我心中有些不快,“是你的主治,只要我不松口,你就别想从这里走出去过正常人的生活,你满腹的才华也要烂在这所医院里。”
他想了一会,无奈地摇了摇头,对我说:“好吧,我先给你上一课。计算机由运算器、控制器、存储器、输入设备和输出设备五部分组成。”
“这个我知道,美国计算机学家冯。诺依曼的设计原型。”
“对,这个是我设计的。”他打断了我的话。
“呵呵”我轻蔑地笑了笑,看来他又犯病了,“听说冯。诺依曼可以心算八位数以上的乘法。”
“问吧!”
“15乘以15。”
“15的平方,125。”冯希斌流利地回答了出来。
“125乘以133。”我想了想,对他说道,同时掏出纸和比,在桌子上飞快地笔算着。
“一六六二五。”我刚算到十位,冯希斌,现在,应该叫冯。诺依曼了吧,就脱口而出。
“6456389乘以9087376”我又出了个更难的。
“五八六七一六三四四四……”他停顿了一下,接着说:“最后四位是五二六四”
早就听说过这个病人,但亲眼看到他心算的时候我还是不免有些震惊。
“冯。诺依曼早就死了,你怎么可能是他?”我有些慌乱。
“有一句话叫有些人已经死了,但他仍然活着。你别忘了,我可是计算机的鼻祖。肉体已死,但思想仍然写在计算机里,只要计算机在这个社会上还有用处,我就会活着,寄生在别人的思想里。”
“通过什么方法?电磁波吗?”
“这是秘密。”
我开始对这个病号有点兴趣了,接着问他:“敢问冯。诺依曼先生,你的母亲叫什么名字,你的妻子叫什么名字,你有几个女儿,几个儿子?”
冯希斌愣了,支支吾吾说不出话。
“还有,您不是美国人吗?怎么开始说中文了?”
说完这句话,冯希斌的眼神又呆滞了下去,回到了之前智商只有80的样子。
“你叫什么?”
“冯希斌。”
“冯。诺依曼是谁?”
“这个,好像听过,计算机老师的课上讲过,但我听不懂,就玩起了扫雷游戏。”
“扫雷游戏你能过第几关?”
“第一关都过不了,最多的时候走过十几步就被炸死了。”
“15乘以15等于多少?”
他掰开手指头数了半天,最后无奈地摇了摇头。
……
这个奇怪的病人,在不发病的时候是一个近乎白痴的人,成天只知道呆呆地盯着天花板,只有有口饭吃就很满足;但在发病的时候,是一个近乎天才的人,不仅可以心算8位数以上的乘法,还知道各种计算机设计的原理、量子物理学知识。我敢保证,这些初中的课本上绝对没有。
但遗憾的是,这位天才病人,最终还是被我治好了。每次他一发病,只需要我的一个问题就能把他带回现实:
“你会不会说英语?”
很显然他不会。
然后,冯希斌按照父母设计的路,到工地上打工,娶妻生子,过着平凡人的生活。至今,我都在纠结一个问题,我治好他的病,是对还是错。现实生活中,冯希斌在别人眼里就是一个白痴,活得没有尊严,任人欺负。但在自己臆想的世界里,他可以是一位天才的科学家,一位心算能力常人都望尘莫及的人。
第二十九章 吞噬魂魄 '本章字数:1647 最新更新时间:2013…11…04 14:10:33。0'
“饭桶”是一句骂人的话,但这句话用到我身上却恰到好处。
我是一个患有强迫进食症的女人。由于内分泌和神经的原因,我总是想吃,明明肚子撑得快要爆,但还是觉得很饿。
我是一个“欲壑难填”的女人,我不敢像普通人一样逛街,因为每次看到街边的小吃我就走不动路,我不敢看电视,因为一看到广告上那些诱人的东西我就流口水,家里甚至不敢把吃的东西放在显眼处,因为我管不住自己的胃。常人很难想象这是一种多么难受的事情,我常常在饥饿与胃疼的夹缝中痛苦挣扎,我的家人为此蒙受着巨大的痛苦和精神负担。
25岁了,因为自己肥胖的体型而没有男人问津。我心中愈发地苦闷,从而产生了强烈的挫败感,这种挫败感让我的强迫症更加严重,我比之前吃的更多了。我在生活上迷失了自我前进的方向,生活在心灵自煎的炼狱里,痛苦不堪。我因为强迫影响了学业事业婚恋家庭;因为强迫导致脱离正常人的生活状态,四肢健全却什么事情都作不好,有时候又什么也作不成;因为强迫头脑发达却用不到建设自己的好生活里,整天纠缠在那里让他们痛苦想摆脱却天天死緾在一起的无聊的思维行为里。
我看过心理医生,吃过药,甚至还住过精神病院,但这些都无济于事,每次治好后不到一个月我有开始疯狂地吃饭。
26岁那年,我因为郁闷喝多了酒,脑中的食欲又泛了上来,借着酒劲没管住自己,在连吃了20碗米饭和5个饼后被撑死。
死后我仍然是一个爱吃的魂魄,在周围的孤魂野鬼都被我吃掉后,我又吃掉了前来领我走的阴差,从而获得了永远游荡在这个世界上的权利。
我变成魂魄唯一做的事情就是不停地寻找其他魂魄把他们吞进肚子中消化。但是在我吞噬掉第三十个魂魄后,有三个魂魄,或者说应该是三个被魂魄化掉的人找到了我。
“老陈,这就是你说的你们院那个没治好的强迫进食症患者吗?”一个健壮的30岁左右的汉子指着我。
那个叫老陈的年轻人开始说话了:“恩,她是其他医生的一个病人,但我知道她,她生前的食欲就很大,我们院半个食堂都能被她吃掉。啊兽,我觉得这个魂魄可以保留。”
听他说话的声音,我记起来了,我住精神病院的时候见过这么一个医生,之所以对他有印象,是因为他人长得比较秀气。我看他的第一眼就在想,如果我能有这样一个好看的老公,我一定要为他减肥!
那个叫啊兽的人对着我说话了:“你有两种选择,第一,将自己的觉魂交给我跟我一起修炼,第二,你吃掉了许多魂魄,造了很大的杀孽,我们会把你打得魂飞魄散。”
我冷冷一笑:“既然我已经造了很大的杀孽,那就不怕再造三个!”说完我大嘴一张,一股强劲的风从我嘴里刮出来,把他们三个吸向我的嘴里。
那个叫啊兽的食指一动,立刻从里面飘出来一个手臂上长满树枝的魂魄,她手臂上的树枝疯狂地生长,塞满了我的整个嘴,让我无法吸入任何东西。
啊兽拇指一动,从里面飘出一个长着长指甲的小老头,他用长指甲对准我的脖子,泛着寒光。我知道,只要他轻轻一扎,我就会像被我吞掉的那些魂魄一样魂飞魄散。
“你还准备反抗吗?”啊兽对我说话了。
我屈服了,啊兽把左手的小指伸到我面前,让我咬住。在那个树人把我满嘴的树枝都移开的时候,我又想张嘴把他们吸进我的肚子,因为我实在太饿了。
我刚想张嘴,那个小老头的指甲已经触碰到了我的皮肤。
我只得老老实实地把嘴张开,咬住啊兽的小指。一瞬间,我感到自己的觉魂顺着啊兽的经络流向他体内,被封印在他的小指里。
我的生魂和命魂被他装在一个小小的葫芦里,与其他的四个魂魄一起,开始了与他修炼的过程。
我把自己的觉魂献给了啊兽,他修炼了我吞噬的能力,我张开嘴,强烈的磁场就会让大大小小的孤魂野鬼进我的嘴里,我的胃一次可以装下30个魂魄。在啊兽左手指上被封印的这五个魂魄中,我的本事不是最厉害的一个,但我是可以消灭数量最多的一个。
自此啊兽的左手五个手指已全部被用完——大拇指长手、食指树人、中指狼人、无名指蓝肤人、小指吞噬。其中狼人、蓝肤人负责防御,长手、吞噬负责攻击,树人负责协调。
这五个魂魄,已经可以组成一支灵魂攻击的小编队。后来在收服更为强大的腐烂魂魄和骨化魂魄时,就是靠着这五个有特殊能力的魂魄之间相互协调才起的作用。
第三十章 吸血魂魄 '本章字数:1564 最新更新时间:2013…11…04 09:29:50。0'
第三十章 吸血魂魄
我本是一个亚洲人,可偏偏得了欧洲人的病。
我是一个卟啉症患者。卟啉症,又叫吸血鬼病,得这种病的人因为先天缺少生成血红素的功能,因而皮肤显得惨白。
与蓝肤人类似,这是一种遗传性的血液病,无法根治,只能依靠药物来缓解我嗜血的欲望。我怕光,并喜欢饮鲜血来补充体内的血红素,只不过我从来不敢攻击人类,只会偷偷去屠宰场买一些便宜的鲜血来喝,偶尔我会在夜里抓一些流浪猫狗喝他们的血,我牙齿尖利,喝血的时候只需要轻轻一咬血便顺着动脉喷出来,看上去就像动画片中的吸血鬼。有时候我在想,如果能长出一对翅膀,我就是传说中的吸血蝙蝠。
我是一个性格孤僻的孩子。大概得那些特殊病的孩子,从小都比较孤僻吧!因为身上的血腥味,人们一见到我就躲开,我没有朋友,昼伏夜出,像个夜猫子一般地生活着。
我是这个城市的幽灵,被人类社会摒弃在边缘,好像街头的流浪猫狗。
有一次因为抑郁我喝多了,大白天地在街上行走,忘记了自己不能曝晒的阳光下。走了不到一公里我便在街上忽然晕倒,全身的皮肤因受到太阳的照射而爆裂,流出绿色的血液。
街上的行走的人看到我这个怪人都一拥而上,但没有人救我。因为所有人看见我皮肤爆裂的惨象和流出的绿色血液都吓得跑开。我因失去最佳救助机会失血过多而死,但我没有怨恨,我早就受够了昼伏夜出的日子,垃圾一样活在人们看不见的地方。
我生前喜欢吸动物的血液,死后还是本性难改,我的魂魄长出了两颗尖细的长牙,我喜欢用自己的长牙扎住其他魂魄的身体,吸取他们的精气。我甚至可以用长牙扎进阴差的身体,让他魂飞魄散,从此我被留在了这个世上,继续过着昼伏夜出的生活。
生前的病痛,在死后居然变成了特殊能力,凭着这个特殊能力,我在这片地区可以横行无忌,肆意妄为。但是有一天,一个叫啊兽的人终结了我的杀戮。
那天我在吸食一个新死不过七天的人的魂魄——人死后七天内不会被阴差勾走进入轮回,所以还逗留在这个世界上,这些人就成了我的美餐。在我的牙齿要扎入他的头顶的时候,一阵强劲的烈风将我手中的魂魄抢走。
我抬眼望去,面前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带着一个年轻的女人。
我恼火极了,我横行无忌惯了,从来没人敢抢走我手中的食物,我狠狠地对他们说:“把那个魂魄还回来,不然要你们死的难看。”说完这些,我转口又笑了:“既然你们出现在我面前,那就等于是我的食物了。呵呵,今天运气真好,不用专门去找死人的地方。”
那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开口说话了:“我叫啊兽,今后是你的主人。”
我想这个人一定是得精神病死的,不然怎么会说出那样的胡话?
我张开嘴,露出两颗尖利的上牙,直接向那个自称啊兽的倒霉蛋冲过去。
令我没想到的是,啊兽伸出手,把我的牙齿紧紧握在手里,我被他握得生疼,僵在那里动弹不得。
“要么与我签订契约,要么就魂飞魄散,永远地消失在这个世上。”啊兽威胁我说。
我张着嘴嗷嗷地叫着,就是不服一个普通人把我制服,我可是一个超能力者。
啊兽一使劲,我的尖牙立刻被掰断。他迅速地抓着我的另一颗尖牙,继续威胁我说:“你是答应还是不答应?”
如果我再不答应,另一颗牙齿也要被他掰断,失去了自己的特殊能力,我宁愿魂飞魄散。
我咧着嘴对他说:“我答应你就是了,快把我放下来。”
“那好,你先闭上你的嘴。”
我闭上嘴,感觉嘴里含着啊兽的右手大拇指。我感到自己的觉魂顺着大拇指的经络流进啊兽的身体,我的生魂和命魂被他封印进一个小小的葫芦里。从此开始了与他一起修炼的过程。
那颗被啊兽掰断的牙齿是修炼不出来了,为了补偿,啊兽通过自己的能力让我长出了两对翅膀,我实现了以前一直没有实现的愿望——变成蝙蝠。
我还想着用自己剩下的那颗尖牙吸食新死人的魂魄,只不过啊兽从来不让我这么做,他说这样做违反职业准则。我问他我们到底什么职业,他说替天行道。
后来靠着这颗仅剩的尖牙,我制服了另外一个像奇玮、啊兽那样拥有异能者的精神病人,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
第三十一章 无形魂魄 '本章字数:1532 最新更新时间:2013…11…05 08:43:27。0'
第三十一章 无形魂魄
水是生命之源,但我却无时无刻不在惧怕它的存在。
我是一个厌水性寻麻疹患者,皮肤中因含有过多的厌水基而不能沾水。我从小对水过敏,皮肤一沾水就起泡,心情不好的时候甚至对自己的唾液也过敏。
按照科学家的说法,每个人的体质都不尽相同,对物体或多或少都有一定的敏感性,只是我比较倒霉,我敏感的是水——这个无处不在的东西。如果我不生活在地球上,或许可以跟一个正常人一样的生活。但处在这个随时有可能占到水的地方,我非常危险:一次走在路上忘了带雨具,天空忽然下起了雨,无处躲闪的我被雨淋得差点丧失了性命,从此我就不再出去了。
由于怕水,我也很少洗澡,实在脏得不行就在家里做剧烈的运动靠汗液搓掉身上的泥。为此我身上经常有一股很大的汗臭味。我是一个脏姑娘,不仅没人会娶我,我也不会像普通人一样有闺蜜,甚至连个跟我说话的人都没有。
我的死因是一次冬天里参加同学的聚会。我平时没有什么朋友,所以那次有人叫我我很开心。为了不让聚会时同学们闻到我身上的汗臭味,我特意穿得很封闭。可是就在大家都快喝得快要癫狂的时候,一瓶啤酒打开,里面的泡沫喷进了我的鼻子里,我的鼻子迅速起了一大片荨麻疹堵住了鼻孔。
就这样我因为窒息而死,在我一生中唯一一次玩得最高兴的时候。
死后我的魂魄像水一样柔软,可以变化出各种形状,以至于阴差在勾我魂魄的时候无从下手。我因此而被留在人世间做了一个无名野鬼。很多魂魄都试图攻击我吸取我的精气,但都被我巧妙地躲开了。直到有一天一个人找到并抓住了我。
那个人的名字叫啊兽,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能力了得的人。
那天我在自己的地盘之内与其他魂魄一起玩着猫抓老鼠的游戏,正当我玩得不亦乐乎的时候,啊兽向我走来,他开口对我说话了:
“你太强大,不能留在这个世界上肆意妄为,你必须跟我走。”
我微微一笑:“好狂妄的口气,他们,”说着我指了指身边一直抓我的魂魄,“也是想要取我的命,但你看现在……”我一边说着,一边躲着他们的追逐。
啊兽笑了,从他左手的小拇指里飘出一个肚子很大的女鬼——一看那肚子我就知道她不是现在在我身边的那些普通的魂魄,而跟我是同一类人,有着特殊的能力。
我停止了戏耍,开始认真对待眼前的这个人。那个女鬼张开自己的大嘴,我能感到一阵强劲的电磁风从他嘴里刮出来,我身边的那些魂魄都被那支女鬼吸进了自己的肚子。我把身体变成一张薄薄的纸,横过来对着风口,尽量减小受力面积,这时从啊兽大拇指里又飘出来一个长着长指甲的小老头,那挥舞着指甲向我扑过来,但都被我魂魄上变出来的洞洞灵巧地躲过了。
我们就这样僵持着,谁也打败不了谁。
“长手,你回来吧,你打不过她。对付他需要蓝色。”啊兽对着那个小老头说,小老头又重新回到了啊兽左手的拇指里。
啊兽左手无名指一动,一个通体透蓝的魂魄又飘了出来。
那个蓝色魂魄走到我面前,忽然他开始伸出双手扒开自己的皮,把那层蓝色的皮罩在我身上。
我左躲右闪,但那层蓝皮扩张的速度比我快。我无处遁形,被罩在了里面。那层蓝皮又慢慢收缩,直到快把我挤压得魂飞魄散。
隔着蓝皮,我看到啊兽飘过来,将右手食指伸到我的面前,对我说:“咬住我的食指,你就可以像他们一样与我一起修炼,不然就要被那层蓝皮肤挤得魂飞魄散。”
我无奈,咬住了啊兽的食指,我感觉自己的觉魂正顺着食指流进啊兽的经络,被封印在他的食指里。
我和啊兽签了契约,但经过与他一起的修炼我还是没有什么战斗力,啊兽说不打紧,虽然我没有攻击力,但无论是那是个魂魄中最厉害的骨化魂魄还是腐烂魂魄都伤不了我,因为当他们想接触我的时候,我总可以变化成各种形状躲开。这倒也是一种不错的防身技能。
我被啊兽指派用于侦察,后来在对付曾远道体内的千年精魄时,我第一个侦察到了他练功的场所,顺着我发现的场所,我们几个一起与曾远道展开了一场激烈的搏斗。
第三十二章 感应魂魄 '本章字数:1338 最新更新时间:2013…11…05 08:41:15。0'
第三十二章 感应魂魄
天空中看不见鸟的痕迹,但我已听到。
我是一位敏感型精神病患者,住在L市小镇上的一个精神病院。
我,就是序言中提到的那位可以听见几公里外花瓣掉落声音的人。大家一定认为有这个特殊能力一定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吧?实际上事实相反,我的耳朵很灵,甚至可以听见空气分子摩擦的声音。可想而知,当一个人患了这种精神敏感型疾病会有多么的痛苦——周围的人大声说一句话,我都感觉像打雷一般。生活在这个喧嚣的世界里,我经常感到烦躁不安,因为我总感觉周围有人在冲我吼。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我不是一个精神病人,但我必须住到精神病院里面,因为那里有一个安静的隔音室,适合我这样的病人居住。
我身上集合了各种矛盾——一方面我是一个正常的人,渴望得到他人的关爱,希望与他人一起交流,但另一方面,我听到正常分贝的音量就会不适,连轻声说话也不例外,所以不得不待在这个安静的密室里,与世隔绝。
三十岁那年,我自杀了,尽管我的房间没有自杀的条件,但我还是狠心咬断了自己的舌头,流血过多而死。我实在受不了声音对我的强(和谐)奸,像一只野兽一样成天被困在笼子里。
死后,我的魂魄仍然保留了生前的能力,我不仅有一对敏锐的耳朵,还有一颗灵活的大脑,我能提前感知身处的险境。当阴差来勾我的魂魄时,我早已藏身一个看不见的角落,阴差找不到人也就放弃了。从此我被留在了这个曾经让我无比向往的世界,我曾经是无比的渴望与人们交流。
但是当我飘到人们的面前时,他们却看不见我,他们径直地穿过我的身体,就像我不存在一样。我这才清醒地认识到我已经死了,与他们阴阳两相隔。
于是谁家死了人,我就赶紧飘到谁家,与新死人的魂魄进行交流,我必须抓紧时间,因为七天后他们就会被阴差勾走进入轮回。我也能感受到身边充满了恶鬼,但每次他们要过来吸取我精气的时候我都能提前感知,躲得远远地。
但有一个人逃过了我的感官,这个人叫啊兽。
当啊兽来到我面前的时候,我正在与一个新死的老人交谈,他向我大倒苦水,诉说自己的儿女如何不孝顺,我正听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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