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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西元年-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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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回到古代玩玩
穿越时空,我去寻找遗失在时间洪流中的故事,带着夜心之链。那是母亲惟一留下的宝物,父亲深深的爱恋。比这城市天空更为青碧的古老天空,承载着我的冒险旅程。那些芳华已逝的华丽古都,隐藏着怎样的神奇故事呢?
大都市。密集的人口,七彩的霓虹。
一群高中女生正在这城市最繁华的商业场闲逛。她们穿着贵族学校集英中学的美丽校服。姣好的脸庞上是看似谦和却隐含骄傲的微笑。这个培养淑女和绅士的贵族学校却意外地有着一个耀眼的穷人。
“哇;售货员的制服还真是配你这张脸呢。”身材高挑,有着中西混血面孔的艾媚儿站在一个女售货员面前。
“各位小姐,需要我帮忙吗?”夜心面不改色地绽放职业微笑。又是这帮闲得无聊的小姐们,自己的日子还真是不好过。
一个染着红发长相俊秀的年轻人从一旁挤过,看到这么一群美少女,似乎有些眼花,不经意间撞了艾媚儿一下。
“你小心点。” 艾媚儿对于犯错的帅哥向来是淑女无比的。
红发帅哥露出抱歉的灿烂微笑,“这位美丽的小姐,可以给我一张你的名片吗?”
艾媚儿露出矜持的微笑。
夜心也笑了起来,“在要美丽小姐的名片前,是不是该把钱包还给人家呢?”
红发帅哥的眼中闪过诡异的光。他眯着眼打量夜心。这个穿着售货员衣服的少女有着清澈的眼神和甜美的微笑,整个人比穿着顶级名牌的小姐们还要耀眼。
艾媚儿神色一变,自己的LV宝宝居然被锋利的刀片划了一道口子。钱包不翼而飞了!原来帅哥是小偷!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红发帅哥镇定地应付着,突然转身就跑。
夜心紧跟着追了过去。该死的,这小偷干嘛没事长一双长腿,跑得那么快。顺手抓过隔壁化妆柜上的磨砂瓶子,夜心瞄准移动的目标,快准狠地出手。瓶子划过一道优美的圆弧,直奔小偷先生的后脑勺。
一个红发的英俊小偷就这样直挺挺地栽倒在繁华的商业场过道上。
夜心施施然走了过去,找到钱包,走回柜台,
“你的钱包,下次小心点。另外,那个打小偷而坏掉的化妆品,你帮忙付账吧。我可陪不起的。”夜心没事似的看着艾媚儿,无害的微笑,纯洁的眼神。很难想像那个下辣手搞定一个大男人的就是她。
“啊……谢谢……” 气势全无的艾媚儿喃喃地说道。她身边的女生们捂着嘴巴优雅地睁大了眼睛。
“太可怕了,居然会发生这种事情,这个商场的保安还真是糟糕呢……”女生们纷纷议论着,“艾媚儿,你这个最新款的LV包包就这样被毁……”
“别伤心,我送你一个限量珍藏的钻石米奇老鼠胸针……”
夜心保持着礼貌的微笑,彬彬有礼地接待着顾客。没想到自己三年没玩棒球了,投球还是那么准。
夜心,十五岁,贵族学校集英中学高一学生,曾经很有钱,目前穷得偶尔去超市试吃样品当早餐。曾经希望拿回一次性付清给学校的巨额学费,未果,因此继续读书,顺便为一些学生提供作业和考试重点,以此赚取生活费。
集英中学是一所被森林包围的美丽学校。拥有完善的配套设施,包括庞大的体育馆、图书馆,以及……夜心最喜欢的研究所。爸爸生前也很喜欢这里。
呆在空气湿度和温度被调节得刚刚好的实验室,夜心半躺在椅子上看着侦探小说。从十岁开始,自己就是爸爸实验室的常客,玩些让人叹气的恐怖实验,吃吃父亲发明的古怪药丸。还记得自己第一次制造镀银的假维多利亚时代的银币,那种快乐真是无以伦比。
“密室杀人?还有没有新鲜的哦?”夜心叹气。这炎热的夏天,自己无聊得快要发疯了。爸爸临死之前发来的暗语一样的EMAIL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夜心之链”到底是被谁拿走的?
推开窗,夜心看着窗外参天的木樟树,如果树木能够开口说话,它们一定会说出谁是杀死自己父亲的凶手。
一个完美的谋杀案。没有任何指纹和遗留线索。连监视器也全部出现故障。当晚,研究所留下来的所有研究人员,包括警卫和他的爱犬都成为了冰冷的尸体。死者全部都是因为心脏血管极度扩张,爆心而忘。是什么可怕的景象让他们害怕到心脏爆炸呢?法医解剖的时候更有惊人的发现。所有人的心脏都极度老化,似乎在一瞬间,时间走过了数十年。
这个离奇的杀人案被掩盖了下来。夜心也完全没向警方提供这谜一样的EMAIL。
虽然从小就没有妈妈,但夜心获得的是双倍的父爱。可是在某个天气出奇得好的早晨,自己失去了惟一的亲人。
〔你最喜欢的你最讨厌的,第二个名字。10 11 28 30 47 52 67 88〕
这就是父亲留下的暗号。自己曾经反复组合这些数字,甚至用间谍密码寻找规律,还是无法猜出父亲要表达的意思。
“我最喜欢最讨厌的是什么呢?怎么可能喜欢又讨厌啊?”夜心伤脑筋地想着,小脸皱成一团。为了维持父亲的研究室的原状,自己打工的钱有大半都交了研究室的租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总是认为惟一的线索就在这个房间里。
同龄的女孩子们买的是限量珍藏的钻石米奇老鼠胸针,自己却老鼠一样起早贪黑地赚钱,这样的少女时代还真是黑暗啊。
……
夜心的脑海掠过一窜火花。有什么开关被触动?
老鼠?米奇老鼠?最喜欢的最讨厌的?
从长椅上跳起来,夜心以非人的速度奔到爸爸的书架前,抽出一本书《莫提墨人》。这个书架的所有的书都被自己翻过看是否有夹层或是信件。
一九二七年,迪斯尼第一次萌发了一只老鼠当主角的灵感,他马上帮这只老鼠取名为“莫提墨老鼠(Mortimer Mouse)”,不过当时同行的妻子却想到一个更好的名字:“米奇老鼠(Mickey Mouse)!”第二个名字!莫提墨!
夜心最喜欢的是米老鼠最讨厌的是老鼠。一切线索直指《莫提墨人》。
在书的10、11、28 、30 、47、 52、67 、88页,有人用淡淡的铅笔在某些字上点了极细的一点。如果不是有心这样寻找,绝对无法找到这痕迹。
夜心的心脏狂跳,那些字组成了一个银行保险柜的号码和密语,还有一句相当可怕的话,有人一直监视你。
不动声色地将父亲送自己的十四岁生日礼物锂电池装备的电击匕首以及一些小道具放进书包,夜心深呼吸,若无其事地走出实验室。一个完美的谋杀案的背后必然是个可怕的家伙或者集团。有人正在暗地里窥视着自己的一举一动呢。
搭车,走进泰华商业银行旁边的商店,假装询问是否应聘店员,夜心顺利地换装成一个戴鸭舌帽的男孩,走进泰华商业银行的大门。
本来复杂的手续却变得相当简单,在夜心说出密语之后,经理的态度宛如对待贵宾。
站在保险箱前,夜心伸出手,拉开抽屉,也拉开了自己新的生命旅程。命运的齿轮开始旋转。
一封信。一条手链。
夜心顺手将手链戴在左手手腕上,展开信。
亲爱的宝贝,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永远地离开了你。我要告诉你的第一件事情是,你马上会被人追杀……
与此同时,保险库的沉重的金属大门在轰然巨响中飞了起来。一个戴着黑色头套的黑衣人杀气腾腾地出现在门口。
夜心瞄了黑衣人一眼,继续往下读信。老爸,您真是神算,当然会写保命方法吧。你女儿我的骨头绝对比钢门脆弱啊。
你逃命的惟一机会就是用你的血为“夜心之链”解开封印。你是夜纱的女儿,我最爱的巫女的女儿。你拥有的是不同于常人的人生……
黑衣人的眸子是银色的,他反手将右手毫不留情地插入一个警卫的胸膛。缓缓地抽出手,向夜心走来。
他的声音沙哑而粗糙,宛如砂纸,“把东西给我。”整个保险库被他的杀气笼罩,让人呼吸急促。
夜心露出甜美的微笑,声音中还是有藏不住的紧张,“你要偷看我爸爸给我的信?”那怪物杀人杀得漫不经心,似乎手下已经葬送了上百亡灵。不知道为什么,左手手腕上的手链一阵发热,自己的呼吸也顺畅了一些。
总之,你爸爸我和你妈妈相爱,你妈妈因此背叛自己的族人,之后生病死去。爸爸死得很开心,因为可以见你的妈妈。手链可以保你平安,不过你只能先回到古代……
夜心的瞳孔放大。回到古代?
黑衣人鬼魅一般擒住夜心的肩膀,细长的眼睛里有着冷血动物的无情光芒。他似乎被什么烫伤,猛地缩回了手,倒退半步。夜心的右手袖子里滑出闪烁着诡异蓝芒的匕首。
“老爸说这个东西能够让大象倒退。”夜心明亮的眼睛里是坚毅的神色。
黑衣人仰天狂啸。他的身体慢慢变形,有什么坚硬的刺戳破了他的衣服长了出来。
“老天啊……”夜心无法置信地看着化身为半兽人的黑衣人,“长得丑不是你的错,可出来吓人就是你的不对了。”她的匕首闪烁着电芒袭向黑衣人。匕首居然无法刺穿那布满硬刺的兽化皮肤。夜心硬生生承受了黑衣人恐怖的一击。她跌在不远处,嘴角流下一丝血。那恐怖的一击似乎要撕裂她的心脏,还好,在那之前,手链里传来奇异的力量将这冲击力化解了七七八八。
“交出夜心之链。”黑衣人阴森森地说道,逼近夜心。
“我叫夜心,夜心之链当然是我的。”夜心苍白的脸上露出顽皮的微笑,她举起左手手腕,将嘴唇印了上去。虽然不想相信老爸什么回到古代之类的奇怪的话,但是,这是自己惟一全身而退的指望。
就在夜心的唇触及那夜心之链的宝石的时候,她的血融入了宝石之中!
炫目的光华笼罩住了夜心!这光如同有了形体一般裹住夜心。夜心在心中哀嚎,老爸,你早打招呼我就带些银子上路啊。现在的自己,除了防身的匕首和书包里的一些小玩意,就什么都没了。要是能带上一把AK47去古代,自己还不成了古代的杀手之王?又或者自己带上大把不值钱的人造钻石去,赚回一堆黄金交房租也好啊。再不济,自己也该带上一些现代药物,尝尝古代当神医的滋味啊。可惜自己的书包里只有几本书和一个方便药包、一罐可乐、几颗巧克力糖而已。
黑衣人不甘心地企图撞入光幕,却被挡在了外面。
夜心依稀看见一队警卫拿着枪冲了进来,黑夜人化作一滩黑水消失在地板的缝隙间,只留下黑色的破烂衣裤。
心灵深处,回荡着一个恐怖的女人的笑声,“夜心,我们很快会见面,我的姐姐的女儿……”
烈火焚身的感觉袭上心头。极度的火热和冰寒。夜心的身体仿佛要被这光扯碎一般痛苦。
冰霜与烈焰中,夜心的心神完全被一幕一幕往事占据。父亲的笑脸,学校的风光,一切都成为杂乱的光与影将自己的神智埋入脑海深处。
之后,夜心被光形成的风暴从这个世界带走。光的风暴在女巫血液的指引下,前往早已尘封在黄土下的历史深处。
公元380年。魏晋南北朝时代。
匈奴、鲜卑、羌、氐、鞨五大胡族群起反晋,晋室被迫南渡,形成南北对峙之局。
战场之上,白骨蔽野,千里无炊。
而偏居江南的晋朝首都建康仍然是歌舞升平,风流花间。
自西晋灭亡,北方饱受战火摧残,汉族大举南迁,达百万之众,南晋遂于建康地区设置侨郡,一时秦淮两岸日益繁华,城内城外挤满南来的北方人,把建康变成融合南北风格的城市,非常兴旺热闹。
只见一队人马,旋风般驰过建康城外的树林。
为首的少年一身白色武士服,背挂宝剑,策骑纯白骏马,体型挺拔修长。他英俊无匹的脸容冷如铁铸,紧抿的双唇透着坚毅果决的味道。
这个时候,晴空之中响起霹雳声。半空之中,传来女孩的惊叫声。
“救命啊,你一定一定要接住我!”
穿着牛仔裤,背着书包,夜心从天而降!
那古代少年只觉得一团模糊的人影砸了下来,他灵巧地操控马匹,飞身接住了吵个不停的物体。
经历穿越时空的可怕旅行,夜心落入了一个陌生少年的怀抱。
紧紧抓住少年的衣袖,夜心睁开眼睛,平息狂暴的心跳。
“你是什么人?”少年看着穿着奇装异服的女孩,好看的眉皱了皱,口音奇怪地问。
夜心愣了愣。自己总不可能回答,我是二十一世纪的高中生夜心,我们都是中国人。这位帅哥的口音是江南口音,自己学的倒是不差。
转动灵活的双眸,夜心露出无邪的微笑,“我是离家出走的可怜人。”
少年冰冷地笑了笑,双手一松,夜心的屁股率先狠狠地亲吻大地。要是在平时,运动神经发达的夜心也不至于如此狼狈,但是,超级长途的旅行让她已经累得宛如木头人了。
“南北局势紧张,你不说实话,那就是奸细。”少年的话让夜心目瞪口呆。南北局势?奸细?好像昏倒来解决这个难题哦,可为什么自己一向是健康宝宝,从不晕倒?
“这位大侠,您觉得我这么出众又奇怪的服装和长相,适合做奸细吗?”夜心露出招牌微笑,“要不您请我吃顿饭,我把我的来历慢慢说给你听。”夜心似乎完全感觉不到少年的凌厉气势,牵着他的马,仰头恳求。
碧蓝的古代天空下,阳光灿烂的午后。
英挺的少年俯视着这服装奇异的少女,眼神幽深,终于,他的唇角牵起向上的优美弧度。
第二章 古代冒牌神医
谢挺之,这个我在古代邂逅的第一个男子。一个俊美冷漠,假装成熟的家伙。他拥有猫一样的第六感吧,居然放心将我带入南晋的权利核心。一入谢门,我就被卷入了谋杀案中……
马这样的生物真的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夜心一边想着,一边紧紧地抱住马脖子。从来没有骑过马的自己,还是不太想因为过于嚣张,摔下马背。
谢挺之,这个穿着白色武士服以为自己是白马王子的家伙,一直用一种研判的眼神看着自己。虽然被古代酷哥注视应该是件愉快的事情,但谢挺之的眼神并不是欣赏,而是好像在看什么稀有动物一般。
“我想,你不可能是奸细。我从来没有看到过骑术这么差的奸细。” 谢挺之露出淡淡的微笑。不知道为什么,自从自己答应收留这奇怪的女孩之后,心情就很不错。那女孩的衣服款式到布料都是自己没见过的。她说话的方式也非常奇怪。那漂亮的眸子里闪耀着惊人的活力和睿智。一个有趣的娱乐。
谢挺之的毒舌让夜心愤怒地瞪了他一眼。古人怎么这么恶毒啊?真是进化未完成。可怜自己才入南晋,身无分文,只能先跟随这拽得要命的家伙混混。当自己知道自己到达的是战乱不断的南晋,心里还真是哀怨得不得了。转念一想,这个时代好像出了很多有名的美男子,心情才好了一些。
“夜心,你看起来似乎读过几年书?”谢挺之问。
夜心淡淡一笑,“至少在这里可以冒充大诗人吧。”真的很想在谢挺之脸上看到惊讶的表情。扑克脸帅哥是自己最唾弃的一型。
“是吗?……”急促的马蹄声打断了谢挺之的话音。
“将军,婷小姐她突然患上怪病,似乎是……”急马奔来的亲兵低头跪下,焦灼不安。
“立刻回府!”谢挺之的白马窜出队伍,疾风一般卷了出去。整个马队都加快了速度。夜心骑乘的黑马也矫健地跟着快跑了起来。
“拜托你跑稳一点,不然先死的就是我啦。”夜心紧紧抱着黑马,心中默默祷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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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诗人刘禹锡写过一首诗: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朱雀桥。乌衣巷。
乌衣巷谢家大宅占地十余亩,沿秦淮河而筑。雄伟与清雅兼具。
夜心的心中无限佩服。毕竟,有一座公园一样大和美的家是相当不错的。谢挺之居然是南晋有名的谢家人,超级显赫的高门大阀的子弟。王、谢两家是江左最著名的世家大族,自晋室南迁,两家对晋室的支持不遗余力,朝廷的要位,均由此两家轮流出任。一不小心,自己在古代投靠的居然是一个超级有势力的家族。不知道能不能吃到美味的名菜呢。夜心努力不让口水流出来。
“少爷,婷小姐她……” 管家谢仁快步上前。
管家谢仁是一个极其精悍的人物。眼神有若实质一般。他穿着青色衫子,步伐有力而轻捷。这让夜心联想到战场之上的武将而非肯德基伯伯一样的管家。
“婷妹到底怎样?” 谢挺之眼色一凝。旁人看不出他的慌乱,他身后的夜心却看到他的手指在微微颤抖。
“小姐她似乎是被人在饮食中下了砒霜……”管家谢仁低声道,“宋医师正在救治,不过情况似乎不太好,因为发现得晚了。”
夜心站在谢挺之身后暗想,原来下毒和暗杀是在这个时代也无法避免。砒霜就是砷,潜伏期短,仅十数分钟至数小时。开始口腔有金属味,口咽部及食道有灼烧感。继有恶心、剧烈呕吐和腹痛、腹泻。重症患者,有剧烈头痛、头昏、烦躁不安、惊厥、昏迷等。向来是古人下毒的好选择。如果是砒霜中毒的话,方便药包里有针对重金属中毒的解毒胶囊。
谢挺之感觉到自己的衣袖被人拉动,他回过头来,看到眼前的女孩温暖的微笑。
“如果你愿意的话,我想试着救救你妹妹。死马当活马医……”夜心的话让谢挺之差点吐血。
夜心知道自己说错,立刻补充道,“我可是神医转世哦。”对于古人来说,自己拥有的是超越其一千多年的知识。扮神医骗人应该不难吧?
“你……”谢挺之不知道该不该信任眼前的小东西。
“中毒的婷小姐是否最开始嘴里有金属的味道,然后恶心、剧烈呕吐和腹痛、腹泻。如果严重的话,大概已经昏迷了吧?”
夜心的话让管家谢仁一震,“正是如此。宋医师已经给小姐催吐,但是小姐中毒太深……”
谢挺之看进夜心的眼睛,“我信你,跟我来。”
秀颜楼在桃花林深处,是一处美丽的阁楼,也是婷小姐的闺阁。
此刻的秀颜楼笼罩着死亡的阴影。
婷小姐秀美的脸上是可怕的苍白,她昏睡着,间或痉挛着。即使这样,夜心也被她的美丽搞的失神了三分钟。
“宋医师之前已经叫人准备鸡蛋白十个搅均和入明矾9克,灌进婷小姐口内,吐后再灌。小姐好了一些。”丫环美玉低声禀告。她穿着黄色长裙,气质楚楚,宛如大家闺秀,居然只是一个丫环。
“通过蛋白质与矾凝固,使毒液不被胃吸收。宋医师您非常厉害了。”夜心听了丫环美玉的陈述,不由得赞扬眼前这个花甲之年的老者。
宋医师愣了愣,“什么蛋白质?”
夜心笑了笑,“这个……是我家乡对鸡蛋白的说法。宋医师,您有中空的可以灌注药液的银针吗?”没有注射器,就只能靠银针了。
“银针?”宋医师看着夜心。
“宋医师,你配合夜心救婷妹。”谢挺之顾盼之间自有一种慑人的气度。
夜心放下书包,拉开拉链,拿出方便药包。
在夜心拉动拉链的时候,谢挺之心中一动,这么奇怪的设计还真适合在战场上运用。
“拿杯干净水来。”夜心吩咐美玉。美玉慌忙递上。
将一颗藏在药包夹层的胶囊捏破,夜心将药液溶入胶囊之中。这是特效药二琉基丙醇,能够治疗重金属中毒,古人们不曾理解的化学原理,让病人快速逃离死神的魔掌。
“宋医生,请你将银针扎入美女的胳膊肌肉之中,深度是三分。”
“帅哥,帮忙用你的内力将药液逼入这位美女的体内。数量是五滴。每半个时辰一次。一共四次。”
“小美女,你拿些温的鲜奶,喂你家小姐。啊,多拿个杯子,我也口渴了。”
夜心清脆的声音在空气中回荡。惹来的却是一干人等奇怪的注视。
“啊,我是表现得太轻松了吗?”夜心了悟地问。她站在婷小姐的床头,脸上是自信的神采,“这么美的美人怎么能这样就死掉?这可是神都不会允许的事情哦。”
谢挺之看着夜心明亮的眼睛,心慢慢地平静下来。婷妹不会死,不知道为什么,他也开始这样认为。
宋医师注视着婷小姐,神色一动,“小姐她醒过来了!”
夜心握住婷小姐的手,说出了一段让她和婷小姐成为终生好友的话:“美人,你看你的皮肤这次缺水缺的多厉害,记得好了要做补水面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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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家最近很是热闹。下人们一有空就围着夜心转悠。往往花园的亭子里会上映这样的情节:夜心被包围在水果与点心之中,周围皆是丫环们恶狼一般渴望的眼神。
夜心穿的是右衽大袖衫,蓝色长裙,腰束银带,头发随便地挽了挽髻,潇洒简单。
“夜心小姐,我的皮肤最近长好多小痘痘哦,该怎么办呢?”
夜心微微一笑,喝了口上好的碧螺春:“用薄荷叶子汁液给痘痘消炎,再加上我密制的战痘水。”她掏出自己才做出来的芦荟汁。
这个时候,人群如同潮水一般被分开,一个健壮得过头的女丫环挤了进来,她羞羞答答地看着夜心,“夜心小姐,人家我想减轻一下体重……”
“去药店买点荷叶天天泡水喝,有空就喝水,不要啃鸡腿。”夜心好心肠地回答。
女人们终于退下,家丁们纷纷上场。显然是夜心大小姐的情书辅导时刻了。
“夜心小姐,我想给春月写情信约她相会,可是想不出好听的句子啊。”大虎腼腆地求着夜心。
“你们约哪里?什么时候?”夜心的嘴里还有甜香的桂花糕。古代的糕点真是好吃得要命啊。
“老地方。明天晚上陪她看星星。”大虎的脸红得像煮熟的螃蟹。人群中一阵起哄。
“明夜星辰明夜风,画楼西畔桂堂东。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夜心发现五百年后李商隐的诗句很是适合,情不自禁地念道。
“好一个心有灵犀一点通……”一把清朗悦耳的声音在人群外响起。
夜心抬头望去,看到的是一个穿着白色锦袍,散发飘逸清淡气质的贵公子。他含笑看着完全没淑女形象的夜心,目中是毫不掩饰的惊叹。这么美的诗句,自己从未听过。这样的爱情,也是如同美梦一般。
“在下司马元显,敢问姑娘芳名?” 司马元显柔和的眼神让夜心无法拒绝他的诚意。
“夜心,黑夜的夜,开心的心。”夜心笑容可掬地回答。
“夜心小姐吗?” 司马元显眼中闪过奇特的幽光。就是那个将婷小姐救活的神秘神医?虽然谢家严密封锁了婷小姐中毒事件。但是在建康,绝大多数的事件都休想逃过自己的耳目。
“在下仰慕夜心小姐的诗才,想请夜心姑娘光临七日后的光牧诗会。不知小姐意下如何?”司马元显凝视夜心。眼前的女子不过是中人之姿,却因为其本身特有的魅力变得光彩夺目,让人心生好感。她不但拥有神秘的医术,其诗才更不在诗坛名家之下。
“啊?”夜心呆了呆,参加诗会这样无聊的事情? “司马公子似乎和我的朋友相谈甚欢啊?”冰冷却带着奇特磁性的声音响起。
夜心露出了微笑,“是你啊。”
来人正是谢挺之。他俊美的脸上是淡淡的微笑。夜心却直觉他心情不太好。
司马元显注视着谢挺之,仍然一副浊世佳公子的悠闲意态,“谢府果然高人无数。夜心姑娘诗才惊人,元显诚邀她参加光牧诗会。”
谢挺之看了夜心一眼。司马元显虽然讨厌,但却很少赞人。看来,自己拣回来的这个神医还真是不简单。
夜心发现眼前不同类型的帅哥站在一起还真是养眼,不过,他们之间的气流似乎有些诡异。 她努力微笑,“司马公子,如果我正好有空的话会去诗会参观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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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你居然说正好有空的话才去参观一下?” 秀颜楼上,谢婷惊讶得看着不知好歹的夜心,“难道你不知道拥有参加光牧诗会的资格是多么难的一件事情?而且司马元显地位显赫,你就这么敷衍他?”
“哎呀,我最讨厌大家坐一起没事讨论文学了,那是变态才做的事情啦。”夜心的回答差点让谢婷再次毒发身亡。
“你……”谢婷手指颤抖地指着夜心。如花容颜有扭曲的倾向。
“你还是关心一下是谁给你下毒的吧。”夜心握住谢婷的手,痞痞地笑着,“美人,我可不想再救你一次。”
谢婷的脸色一变,她似乎陷入到某个噩梦中一样。片刻,她抬头,“我也许本来就该死去。”
“我知道你有难言之隐。可是婷美人啊,你知道我昨天在我的房间里发现了什么吗?”夜心漫不经心地打开书包,拿出一根蓝幽幽的针,“要不是我视力太好的话,当我躺在枕头上的时候,这针就会要了我这条小命。”
“……我最大的错误就是不该爱上绝对不能爱的人……”谢婷看着毒针,天人般的容颜里是深深的痛苦。
“爱都爱了,那就一定把自己爱的人也拉下水爱自己喽。”夜心兴致勃勃地建议。
“我以为我可以为了我和他的爱去反抗我的命运。可是,我后来发现他爱上的不是谢婷,而是谢婷背后的权利与荣耀。”谢婷闭上眼,流下两行清泪。
夜心看着谢婷,脸上是古怪的神色,“原来……下毒的人就是你自己……你居然对自己下毒?!”
第三章
前情提要:北府诡影在古代当神医,再加上帅哥旁观,夜心的古代传奇有一个不错的开端。而下毒的人居然就是中毒的人。风云变幻莫测。
桃花林。风很大,花瓣们纷纷离开枝头,任凭风把自己带到任何地方去。
夜心走在桃花林里,心中是沉沉的惆怅。即使谢婷贵为谢家小姐,却不能选择婚嫁的对象,不能得到单纯的爱。古人真是自己不能懂得的一种生物啊。
夜心摸索自己袖子里的〃夜心之链〃,自从来到晋朝,这手链就像沉睡了一般,怎么也没有反应。每次自己看到古代的茅厕,就开始怀念现代的抽水马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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