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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游戏-第9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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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另一边,赶驴社的人却无不兴奋异常,小美是他们的领导者,这一战当然是大大地给他们挣了面子,刚才还犹疑的乞伏深等人,此时叫得最是响亮。而雪平适才本来被林儿一顿骂,还躲在方任侠的怀抱中,此时终于扬眉吐气。她虽没再去和围观百姓们说什么,但当她的眼神回头看过去时,依然是充满了欣喜和自豪神色。
其实,当林儿让小美上场时,大家都以为她是作最后的赌博。毕竟小美从来没有真正与人辩论过,让这样一个生手进行这样关键的一战,正常的统帅都不会贸然为之。
可直到白惕隐宣布胜负那一刻,众人这才明白,让小美上场,不是去赌博的,而是真的让她去获取胜利的!
兴奋之余,自然是诧异。花梦醒第一个问道:“主母派小美上场,是早已预定好的?”
“是啊,昨晚上就想好了。”林儿淡淡地道。
“那你一开始派叶兄、田师弟、尚义兄,都是故意为之?”
“是啊,不这样,那白音又怎会现出真身,来让小美与他一战呢。”
“那你一开始艰难的表情都是……”
“装出来的啦,嘻嘻。”林儿忍不住终于一阵坏笑。
原来,从一开始进入这个场地,她的言行举止,竟然全都是做给对面白音看的!众人闻得此言,更是诧异非常。
林儿见众人表情,这才解释道:“其实我很清楚,从来到这场中,我的每一个动作都必然要落在对面之人的眼里,因为既然我们在揣测对方,那对方也一定在揣测我的心理。所以我不能给他们丝毫机会、让他们看穿我的布置,我必须要毫无保留地伪装下去,直到逼出白音,让其自己上场为止。因此,我显出失落情绪、我吼你们、不顾你们反对,这些,都是不得已而为之。”
花梦醒恍然道:“原来主母这一招用的是骄兵之计,我刚才还在怀疑呢,现在才明白,原来你是真的比我高了一筹啊。”林儿则娇笑道:“刚才实在是不能道破天机,所以吼了你一下,伊在别见怪。”花梦醒忙道:“这是哪里话,如此妙计,吼两声算什么。”
林儿又过去拉住雪平的手,柔声说道:“美女别生我气啦,刚才吼你实在是情非得已。”雪平刚刚被林儿吼,心中的委屈一时无处发泄,所以才哭了出来。现在她才明白,原来林儿早已设下了欲擒故纵的计策,也只有这样的计策,才能让天长观的老狐狸们上当。她想通这些,哪里还会怪林儿,只是说道:“谁生你气了,是我自己胡闹嘛。谁叫仙姑学得星星那样粗鲁,害我白哭了一回,唉。”
后面古羽本还在和红香说悄悄话,看来他其实早就知道了林儿的安排,所以才会这样泰然。此时听得雪平说话,他忙做出一副无辜的表情,道:“影儿你可不厚道,吼你的是林儿,我又没说话,怎么凭空把我带上?真是冤枉啊。”雪平见他表情,忍俊不禁:“仙姑跟你是一条心嘛。我就喜欢说星星粗鲁,哼。”古羽闻言,只好做了个投降的手势。
林儿见雪平破涕为笑,这才伸手过去拭净她玉颊上还残留的泪珠,旋又回头与古羽二人相视一笑,原来一切局势,其实尽在他们的掌握之中。
昨天晚上,林儿曾问古羽:“我们只有五个人能上场参赛,可如果有人出现意外,该怎么办?那我就无人可用了?”古羽道:“他们都不知道,其实我一直留着一个奇兵,可保此战无虞。这人就是小美!”
“小美?我听嫂子说,她这段时间一直在用功苦读。她的底子本来就好,她哥哥朱成人又是辩论一道的高手,相信她应该也有这样的潜力。可是她从来没与人辩论过,如今又是这样重要的场合,她真的没问题吗?”
“若仅论当前的实力,她比其他人的确差了一大截。但她有一个天赋的优势,就是可以无视白音的摄魂威压。所以,让她对上任何人,都没有丝毫胜算,唯独对上白音,她反而有必胜的把握。林儿你可以利用这一点,来灵活调整你的排阵。”
“能不能战胜白音,是此役的关键。哥哥把这么重要的一战交给小美,想来不是无的放矢?”
“当然。上次在天长观遭遇白音,我和香姐都被他的摄魂音击败,唯独小美却无惧于此。后来我仔细想过这事,她对于恐惧、不安有天生的抗性,这不是靠战斗经验累积就能得来的,而是上天赋予她的。林儿你还记得我们在成都杜甫草堂遇险的那次吗?那时候也只有小美能够毫无畏惧地反刺对手。想通了这些之后,我才不顾香姐反对,让她独立去组织赶驴社、增强自己的历练。赶驴社中各色人物都有,她要与这些人串联,就势必要经历大小舌战。我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让她在关键时刻出奇制胜。而她做这些事,却并没有落在生丹道人的眼中,因为他们这段时间一直忙着对付我和花伊在。加之小美前几天又去了胡苗村,直到今天才回来,所以相信道士们不会把小美考虑在对手之列。而这,也给了她成为奇兵的条件。”
“我明白了,既然你这样说,那我就针对她来重新调整排阵,务必让她对上白音。”
林儿正是在古羽的建议下,兵行险招,先是一上来就不顾众人反对连折两员大将,之后又在关键的次轮战中派出必败的方任侠,而第三轮更是将唯一有可能造成翻盘的红香也派了出去。这一系列动作,其目的,正是要令对手失去戒备之心,这样才能清楚地看到对方的排阵,从而让小美准确地对上白音。
果然,三轮之后,天长观两胜一负,白音、白写这两大主力均未上场,而赶驴社却只剩古羽一人。在这样的优势下,即便古羽有逆天之力,天长观也是胜券在握。所以,白音才会不顾赛前制定的规则,在对手还未派人上场时,便抢先登台。而这,也给了林儿从容应对的机会。
事实证明,在古氏兄妹面前,永远不要觉得自己是必胜的。
那边白音此时一脸懊丧,痛苦之色溢于言表。旁边坐着的白写却喝道:“慌……慌什么,难道我会输……输给那古羽?”他说话并不流畅,带着明显的口吃,但那气势,却是属于成名人物的。他一面说着,便快步走上台来。
林儿见那白写上台,便也走到古羽身边,说道:“哥哥,我的任务可全完成了,接下来,就看你的表演了喔。”古羽捏一捏她的手,笑道:“放心,保证不辱使命。”说罢便也登台。
这场辩论赛真正的压轴大戏,决定北辽未来的关键一役,开战。
第二十一章 终战
那白写的身份,是生丹道四大长老之三、生富股票行的老板,掌握着北辽的经济命脉,真的是打个喷嚏也能让北辽国抖一抖的人物。所以他的上台,比起之前的所有人,都要更有气派。
只见他刚一上台,就有下人将一张大的桌案和一张太师椅搬上了台。而那桌案上,自然是早已备下的纸笔。看来,白写今天是打算和古羽在这众目睽睽下,来一场他最擅长的笔头辩了。
白写挺着自己的大肚子,来到太师椅上坐下,也不和古羽打招呼,便直接提笔在纸上写了起来。不多时,就见他写好几个字,举起来亮给大家看。那上面写的是“商圣陶朱公”。
只听他结结巴巴地道:“刚才明……明德和那方……方什么的辩时,他居然……居然不知这个人吗?”他的语气很低调,也没有什么明显的威压。但正因如此,才让古羽感到了一丝的不安。他能凭借这并不强大的威压,占据生丹道长老的位子,其后隐藏的实力显而易见。
于是古羽小心地回道:“帮助越王勾践完成灭吴大业、‘三迁皆有荣名’的范蠡范少伯,那句‘飞鸟尽、良弓藏’更是千古闻名,尚义怎可能不知道这个人?只不过,此人离他心目中的儒商形象还有相当之差距,故而他才没有言明。”一上来,古羽显得很低调,没有任何修饰地说出了实情。或许正是上次和樊明心的一次辩论,让他在辩论中变得小心,不再轻易地抛出过多观点。
白写闻言,睁大了眼一阵好奇,就提笔在刚才他写那五个字中的“圣”字上画了个圈。意思是,此人都被称为“圣人”了,难道还不算儒商?
古羽当然明白他的意思,便回应道:“所谓的‘商圣’,那不过是后人看他财富聚集速度快,给的尊称罢了。他辞官后来到齐地,没几年时间,就聚集了许多财富,然后又因为不想安于富足,就将财富尽数散去,来到吴地。在那里,他再一次累积了足够财富。后人一定觉得,他这个人做起生意来简直有如圣人一般,故而给了他这样的称号。至于这个‘圣人’,是否与儒家所说的‘圣人’一致,我看倒是未必。”
白写听他一边说,一边又在纸上写着什么了。待古羽一席话说完,不多时,白写又将一张纸举了起来给大家看,原来上面写的是:“夫粜,二十病农,九十病末,末病则财不出,农病则草不辟矣。上不过八十,下不减三十,则农末俱利。平粜齐物,关市不乏,治国之道也。”然后说道:“如此治……治国之道,你小子……懂?”言语中充满了不屑地嘲讽。
古羽一看即知,他写的是《史记·货殖列传》中关于范蠡经商思想的段落,其大意是说,粮食的价格如果太便宜,就会影响农民的收入,太贵又会影响工商业的发展,所以应该定在一个合理的范围,让大家都得利。老实说,这样的宏观经济思想,产生于两千多年前,的确是相当难能的。
古羽知道,白写是生富股票行的老板,对于这些经济思想显然要比自己在行得多,自己绝不能在他所擅长的方面过多纠缠。
主意一定,古羽便即回道:“陶朱公在经商方面的天才,当然不容我去质疑什么。不过既然刚刚白老板说的是‘儒商’的话题,那我们当然要说说他在‘儒’上面的作为。同样是《史记》上的记载,陶朱公的二儿子在楚国杀了人要问斩的事。陶朱公在楚国有个朋友叫庄生,其人有能力说服楚王大赦天下,从而挽救他二儿子的命。于是陶朱公打算派他的小儿子去向庄生行贿,结果他大儿子却不干了,说如果不让他去,就自杀。陶朱公明明知道,自己的大儿子从小苦惯了、舍不得钱财,派他去是救不了二儿子的命的,结果还是同意了让他去。其结果就是,大儿子行贿失败,二儿子被杀。”
“在大儿子带回二儿子的尸体之时,陶朱公不但不难过,反而笑着说他早就算到这一切会发生。试问,这样违反人伦、没有感情的行为,如何能称为一个儒商?难怪班固会把他列为‘智人’,而非圣人,看来是有道理的。”
他一说完这番长论,台下就有人开始小声议论起来:“这红玉先生怎么不回应白老板刚才的问题啊?这分明是避实就虚嘛?”“是啊,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治国之道,不就是儒家最基本的责任吗?”“看来白老板的实力果然很强,红玉先生要想赢他,怕是不容易啊。”
这些议论当然是从天长观背后的人群中发出的,想必是他们早就安排了人手,故意引发围观人群的不安,从而造成古羽处于劣势的局面。这几句话一出来,果然就有不少人开始怀疑起古羽刚才的话,人群中出现了稀稀拉拉的一阵嘘声。
台上的白写也听到了下面的议论,当即阴冷地一笑,便又在纸上写了起来:“范子曰:‘尧、舜、禹、汤,皆有预见之明,虽有凶年,而民不穷。’”口中说道:“知道这……这句吗?《齐民要术·杂说》中的……的句子。圣人难道就能……就能趋吉……避凶吗?舍小全大而已。”
古羽见他写的这话,心中不自禁地一咯噔。这白写虽然口吃,但记忆力极佳。这《齐民要术》古羽自然是翻过的,可要记住其中的每一条每一款,显然不可能。而那白写就这样随意地背将出来,光这一点,他就已经胜过自己一筹了。
不光是他,台下之人见白写如此引经据典,无不啧啧称赞。至少在他们看来,要在这台上辩论,那都必须是学富五车之人,而要再在这些人中更加高人一等,所需要的知识储备,可想而知。所以从心理上,围观人群已经完全倒向了白写。
古羽凭他辩论的经验,岂能不知人群所想。他若再不奋起一搏,这最后一场,就要败在白写之手了。于是他慌忙说道:“好吧,或许他不让大儿子去楚国,凭大儿子的刚烈,必定在他面前自杀。所以派小儿子去,大儿子死;派大儿子去,二儿子死。他不得已才选择了后者。这一点我也勉强承认他了。可是,他把自己最心爱的女人、那个爱他如此之深的西施夷光,拿去用作他政治阴谋的牺牲品,这一点,又哪是一个儒者应该做的!”
他这一句话还未说完,就听见台下已经爆发出了强烈的嘘声。很显然,他们对于古羽的再次回避问题相当不满。他们希望看到的,是两个最强者的终极对决,可现在,古羽却反复拖延转进,就是不肯正面回应,这让所有人都看不到碰撞的火花。也难怪,他们会显示出如此的不满来。
对面白写见状,立刻便在纸上又写了一句话,亮起来让大家看:“墨子曰:西施之沈,其美也。”然后道:“正因为她的美,才只有牺牲这一条路!”
“哗!”他一说完,人群中立即爆发出热烈的吹呼声和掌声。
白写则终于站起身来,仰头向天,开怀地大笑起来。
古羽见他表情、和人群的呼应,这才终于恍然大悟。原来之所以白写喜欢笔头辩,正因为笔头辩与普通辩论有着重大差别。普通辩论可以通过各种技巧来进行适当的威压,比如白音所采用的、利用特殊的声音和语调来控制对手的情绪,从而赢得胜利。可是笔头辩却无法运用这些技巧,所以胜负的关键,就变成了知识和经验的比拼。
大家一上来,首先亮出自己的知识水平和层次,让对方与之呼应,如此往返,直到对方词穷、或出现漏洞为止。这样的辩论,适合于考据派,尤其是那种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年的老书虫,更是此道中的高手。而像古羽这种自然科学出身的人,读书更多的是“观其大义”,对于很多细枝末节,则未必如此在意。因此,让他与那白写进行这笔头辩,便是以己之短、攻敌之长。一上来,古羽先天就处于绝对的劣势。
古羽念及此处,心中不由得一阵惊慌,自己一不小心,就落入了对方的圈套之中。想到这里,他已经不自觉地低下了头去。
(按:对单个历史人物进行评说,本回书还是头一次。与其说,我评价的是一个真实的历史人物,不如说是人们心中的历史人物。因为正史中并没关于范蠡是否真的跟西施泛舟江湖的记载,可千百年来,这却成为了所有中国人的共识。深究这一演变中所包含的文化原因,未尝不是一个有趣的话题。)
第二十二章 精致
台下的赶驴社诸人见此状况,全都把心提到嗓子眼边上了,都想出言为古羽加油。林儿则在心中不住地念着:“哥哥,一定要坚持住啊。”
也不知她的心意是否传到了古羽的心中,就在古羽低下头的时候,他固有的执拗性格便涌了上来。
笔辩?这的确是他第一次面对的情况。虽然上次在狱中也曾与白写笔辩,但那毕竟是可输可赢,远没有今天的情况凶险。他开始反复地思索着,应该怎么才能破掉白写这笔辩的功夫。
白写的优势在于他的知识足够丰富、见识足够广博,而自己则更擅长逻辑推理。所谓逻辑推理,就是要从定义、到推论,一气呵成,没有人为的任意。所以,要想打败白写,那就只有用一套让人窒息的理论,彻底地征服他!
这时候,那边白惕隐已经在准备往台上走了。很明显,人群的压力已经使得胜负的天平完全倾斜。此时,他似乎已经可以宣布胜负了。
可就在这时,古羽却缓缓地抬起头来,他脸上露出了一丝顿悟似的微笑,令那白写和台下所有人都不自觉地一颤。
只见古羽缓缓走到了台的边上,伸手指向了玉霜,意思是请她上台。
玉霜不知他是何意,只是顺从地走了上去。古羽便拉起她的手,然后微笑着说道:“刚刚我之所以提到西施,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在我们识乐斋同样也有四大美女。霜妹有绝世之姿、碧玉无瑕,三小姐有万方之仪、浑然天成,七妹有天仙之貌、秀外慧中,影儿有倾国之色、巧目含情。那你们可能会问,为什么天下间的美女,偏都集中在我们小小的识乐斋里。其实道理很简单,因为我们追求精致。”
“哇喔!”他才说出一句话,场中就爆发出了一阵惊叹声。显然大家想看的,就是这样爆发出终极实力的大对决。
古羽之前的表现,与他目前的名望实在相差太远,这才让人群感到了失望。此时此刻,古羽有如换了一个人一般。这才是已晋为“君子”境界的古羽,所应有的实力。在他将所有的气势完全爆发出来时,他说的每一句话,才足以令在场之人受用无匹。
刚刚白写的步步紧逼、围观人群的一阵嘘声、以及白惕隐很“识时务”地往台上走,众人只道今天古羽终要品尝一败。可是古羽刚才抬头时坚毅的眼神,才让众人彻底明白,要在这样的场合下战胜古羽,世上还没有人能够做到。
“精致,是君子之德,是对抗商业化堕落的根本之道。”古羽继续着他的言论,“子曰:‘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正是说,君子就要追求精致的生活。我刚才为什么一再地讲范蠡不是儒商,正因为他不够精致。既然白老板喜欢引经据典,那我也来引一句吧。”
说着,他便放开玉霜的手,让她先下台去,然后径直走到白写的桌案旁,提笔写下一句话:“范蠡字少伯,越之上将军也。本是楚宛三户人,佯狂倜傥负俗。”口道:“仍是《史记》中的话,是说范蠡少时轻狂、邋里邋遢、为世人不容。不论他是否伪装,但都至少说明他绝不是一个精致之人。因此,不论他有多么高深的治国之道,他都不是一个儒商!”
人群见他如此动作,便知他终于要开始掌控全局了,接下来,就是他的个人表演时间。于是,没有人再说话,场中登时安静下来。
白写也没料到,在自己如此的紧逼之下,古羽还能抬起头来与自己一战。这就仿佛已经被打倒在地的武士又重新站起来了一般,那是最后的血性所催动的终极一搏。想到此处,白写也把刚才嚣张的笑容全部凝固,张大了嘴,竟再也没有说一句话。
古羽微微一笑,续道:“所谓‘君子尊德性而道问学,致广大而尽精微,极高明而道中庸’,无一不在说‘精致’的妙处。若要给‘精致’下一个定义,那它就是一种态度,当你想要追求时,它随时在那,无论你是高官显贵、抑或市井凡夫,皆可随取随得。孟子说:‘可欲之谓善,有诸已之谓信,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这正是教诸位一步步走向‘精致’的秘诀。首先我们喜欢一个东西,然后真实地拥有它,然后了解它、将其放大、进而影响到生活中的各个方面,如此一步步地做下去,精致也就离你不远了。”
“我们识乐斋的精致生活,是从夏夫人开始的。记得当初在成都,我们与夏夫人第一次邂逅,就听到了她对于川菜的见解,真可谓是精致之极。此后,一个个伙伴的加入,让我们识乐斋越来越好。我们在家有溢香的居所,出门有宽大的行屋。焚香、烹茶、插花、挂画,我们的四个丫头恰好一人精于一道。花伊在每次出门,必定要精心穿戴。原本邋遢的老七,在与七妹重逢之后,也开始注意自己的面容。”
“精致,不是浮华,这两者有重大区别。举个例子,就像霜妹喜欢种花,但她从来都是因地制宜,为全家人带来最美的花卉。还有南京城出名的裴大善人,种花也力行精致,所以才能在盆栽中种植玫瑰。然而,时下有许多年轻人,也说自己喜欢种花,但他们不是想着如何精进种花的技巧,却是一定要跑到荒郊野外去种植,他们说这叫贴近自然。而我却认为,这叫无病呻吟,君子应不屑于此。因为他们只喜欢的是表面的浮华,而不是精致。所以说,追求浮华,就是追求表面的舒适、抑或‘打肿脸充胖子’,而追求精致,就是追求自己本心的舒适。”
“人的本心生而有之,那是最真的‘自然’。要想寻求自然,那就从自己本心中去寻找吧。真正快乐的人,即使身处陋室、衣食简朴,一样快乐。并不快乐的人,即使到了天下最美的地方,那也不过是去亵渎天地间的美丽而已。我见过太多一面感叹美景、一面丢下脏物的人,这些人都是失去本心中快乐的人。现在不是很流行道家所谓的养生之道吗,真正要养的,不是‘生’,而应是‘心’。心若健康了,生命就会自然地健康。《中庸》所谓‘大德必得其寿’,《内经》所说‘精神内守,病安从来’,皆是言养心之要。所以,所谓精致,也就是凝练自己的本心,以达到精致的境界。”
古羽说完这番话,也就静立当地,闭目不再多言。场中没有了声音,静得落针可闻。然而,却似乎没有人愿意开口打破这个沉默。因为,古羽所释放的威压已是如此之强,即使很长时间,也没有人能喘过一口气来。
也不知过了多久,才听见白写艰难地说出了三个字:“我输了。”
这三个字的发出,就如同泄洪的闸门被打开了一般,让场中立即爆发出了震耳欲聋的欢呼。
是的,古羽赢了!识乐斋赢了!赶驴社赢了!
花梦醒第一个冲上台去,之后是方任侠、猴子、念七、大将军……古羽被高高地抛起,一次、又一次。
台下,被古羽称为四大美女的玉霜、三小姐、七妹、雪平则不自觉地簇拥到林儿身边。她们盈盈而立,显示着识乐斋的精致。
所有围观人群都为识乐斋欢呼。这是被生丹道挤压多年后爆发出的欢呼。从此之后,他们不用再“忍辱”,不用再当牛作马,他们可以自豪地过精致生活。
这一天,也被南京的闺门中人称作美女节,是大家追求精致生活的开端。而识乐斋四大美女的名号也由此传遍天下,无数少女少妇开始模仿她们的一言一行、一颦一笑。
也正是在这一天,古羽悟透了何为真正的君子,他的识乐斋也因为这场大家的胜利、永远地团结在了一起。
(按:在一本小说中为某商业品牌打广告不是什么好的事情,但我还是忍不住为苹果公司和SteveJobs说几句话。在本书最开始,我就提到了牛盼春曾使用一个苹果的标志来吸引玩家注意。事实上,这是因为本书有很大一部分是在MacBookAir上键入完成的,这台电脑的确用起来非常舒适。正是因为Jobs精益求精的精神、把苹果的产品做到了真正的“精致”,才足以创造这样一个辉煌的苹果时代。作者之所以在这一回中想到用精致之道来对抗商业化堕落,也正是从Jobs这里得来的灵感。)
第二十三章 撤离
这场胜利,有人欢喜有人忧。百官观礼台上的白乔,一双怒目看着台上识乐斋诸人的庆祝;天长观人众中的白音,一张脸已经完全皱到了一处,形成一个标准的“囧”字;白惕隐那老头则好像也很高兴,不停地叫着:“好啦好啦,你们总得让我宣布结果吧?”
可是又有谁理他,眼前之人都不过二十岁左右年纪,俱是年轻气盛、血气方刚的时候,没人能阻止他们为自己庆祝和欢呼。这时,也不知是谁首先提议:“我们应该拜谢主母啊。”台上诸人便纷纷下得台来,向着林儿深深一礼。
的确,正是林儿的指挥若定,才会有这场胜利,她无疑是第一功臣。随后,识乐斋诸人、赶驴社社员、围观人群,也不自觉地向林儿颔首。他们终于知道了,这么多少年英雄的主母、被成都人和西辽人称为兰心仙子的这个女孩,绝非浪得虚名。
林儿已经习惯了这样众星捧月的场面,所以也是安然受之。直待众人礼毕,林儿方唤方任侠:“尚义,你的酒葫芦中可有酒么?何不与大家分了喝?”
方任侠到任何地方,都不会丢下他身后的葫芦,当然里面也不会没有酒。听到林儿呼唤,他便取下葫芦来,自己先饮了一大口,然后交给身边的花梦醒。花梦醒同样饮毕,酒葫芦便一个一个传下去。有了酒的助兴,众人的心绪也提到了顶点,开始大声唱起歌来。
这首歌,名叫《九问歌》。
那边厢,台上终于空了出来,白惕隐方才适时地站上了台,宣布道:“今天的辩论赛,赶驴社胜!既然赶驴社支持的是晋王千岁,那么,晋王就是新任的夷离毕。下面请陛下为晋王颁夷离毕之印。”
于是,百官观礼台上,一个魁梧的身影走了下来,此人正是晋王乞伏于仁。他来到天官帝面前跪下,两兄弟相视一笑,天官帝便将早已备下的印台交在晋王手上。晋王便成了北辽史上第一个非官方任命的官员。
天官帝当即朗声说道:“今天这场辩论赛,过程曲折、精彩。适才朕与几位爱卿讨论,都觉得这样的形式很有趣。场上诸人斗智斗勇,但俱是在公平公正公开的辩论和比赛,没有人耍奸使手段,这是令朕最欣慰的。希望当选的朕的皇兄,也能秉承这样的精神,在未来的查案断案过程中,同样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不辜负这诸多百姓的厚望。”说完,他也不作停留,便起身与**诸妃摆驾回宫。
百官们见皇帝离去,也就三三两两地退了场。只有白乔往那天长观的方向走了去,像是要去责难于白音、白写二人。而这边,晋王和白惕隐则同时来到识乐斋诸人面前。
晋王向众人一拱手,道:“本王能做这新夷离毕院之首,全拜诸位所赐,本王在此有礼了。本王已在府上设下宴席,诸位英雄请过府一叙。大惕隐也来作个陪吧?”白惕隐呵呵笑道:“千岁美意,下官岂敢推辞。下官生平唯一爱好就是美女,千岁这府上……”“自然是早已备下,绝不会怠慢了大惕隐的。”“哈哈,那就好,那就好。”
林儿见那白惕隐一脸的色相,心下厌倦不已,正要出言拒绝,旁边古羽忙道:“既然得千岁相邀,我等自然会前往。不过还请千岁先行一步,小人还要处理些后续之事,待做完再到府上。”晋王点点头,便与白惕隐相邀离去。
林儿皱眉道:“哥哥你还真要去赴宴啊?我看见刚才那个老头子就恶心。”古羽凑到她耳边小声道:“林儿怎么这时候犯起傻来?若不拿话稳住他,我们如何能脱身离开北辽?”
“哥哥要走?”
“现在就走!”
林儿见他坚定的眼神,当即省悟过来,他们的任务既已完成,自然就是天官帝卸磨杀驴的时候。此时此刻,只有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才能确保安全。
于是她心中飞速地思索了一阵,便安排道:“我们人太多,要离开必须分批走。我想,我和哥哥两个人一定是他们关注的重点,所以我们两个最好是落在最后,这样就能确保其他人的安全。我们这样,尚义,由你指挥,第一批先让苏儿护送所有女孩离开南京,再去把行屋赶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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