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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剑平天下-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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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艾小样

【,】

楔子 楔子

关外小集是一个很小很小的小集子。

这里大概有不超过二十间的土房子,而在这里常住的当地人不超过五十人。但是这里却极其的热闹,因为这是玉门关外第一个能休息的小地方。所以,每天都有数不清的商队,旅客在这里留宿休息。相对应的,有大批商人旅客的地方总会有数不清的马贼盯着。

自从有了这个小集,就有无数的马贼盯着这里,一旦有商队离开了这个小地方,等待他们的就是马贼的勒索。所以这里一度变得很荒凉,没多少商队愿意从这里过,他们更愿意多绕几百里路,借路西凉国进入最终的目的地大食或者波斯。

不过,现在的小集已经重新恢复了当初的盛况,因为这里的马贼绝迹了。确切的说,只剩一股了,可是这股马贼不劫商队,不抢旅客,他们只抢马贼。这只马贼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将这里的二十多路马贼杀得精光。 于是,那些离开的商人便回到了这里,毕竟,不管是谁都会想着走近路的。

而这只马贼的头领,就是我们的主角。很巧,今天他也来了。他来这个小集只有一件事,那就是给家里的老祖宗打酒。老祖宗住在离这里几十里的峡谷里,而主角则是住在另一头的几十里外的峡谷里。可是他却每隔三天就来打次酒然后送到老祖宗哪里。

今天却有点特殊,因为他在酒肆外看到了自己的老祖宗正在酒肆里喝酒。“老祖宗,您就自个儿推着轮椅大摇大摆走了几十里路,也不怕被贼给抢了银子去。”这位年轻的马贼头领一边进酒肆一边笑着说。

那位正在跟老板对吹的老头子闻声一愣,转过头来就看到了那张熟悉的笑脸,然后大笑说道“哈哈哈,臭小子净说风凉话,谁不知道这方圆百里就他娘的剩你这一伙马贼,谁他娘的不知道老子是你老祖宗,还敢抢我银子,嘿嘿,看老子我不剥了他的皮!哈哈哈。。。”

我们的男主角颇为无奈的看着老头子,也只能一边苦笑着摇摇头,一边走过去推上了那破旧的木质轮椅,然后便推边说:“就算您老人家威风不减当年,可是也犯不着受着累啊,小子我给您老人家的酒难道不够喝吗?”

那老头子刚从那大到离谱的酒葫芦里喝完一大口酒,然后及其享受的呼出一口气,然后才说“嘿嘿,小子,今天老祖宗我亲自来打酒,就是为了告诉你,从今以后,老子的酒自己包啦,你小子,嘿,给我滚到关内去!”

于是乎,一骑并不健壮的马绝尘而去,直扑玉门关!

第一卷 人在江北 第一章 酒楼里的稀罕事

第一章 酒楼里的稀罕事

青州,进了玉门关后不到半天的路程就能到达的关内第一州。在这些常年跑关外的商队眼里,其实也就是大一点的关外小集,因为这里也就是进关后休息补给的地方而已。

从青州城正门进去不过三里的路程便是青州城最繁华的地段,而青州城最大的饭店就坐落在这里。像很多没创意没想法的店名一样,这座饭店的名字很没创意,就在门框上的大青扁上写着四个大字:青州酒家。

其实青州酒家并不大,只不过是个很一般的二层楼结构,但是在这边陲小城,这样的规模无疑是最大的一家了。正是正午,进关的出关的商队都聚在着最大的酒楼里讲述着那些属于自己的和那些跟自己没关的故事,跑堂的小二一边忙着端茶送水上菜,一边一口一个“爷”的叫着装孙子。

在马贼的世界里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当马贼有了银子却不想去享受的时候,那这个马贼就真的生病了。

作为关外唯一的马贼,这样的人当然不会生病,所以我们的男主角就准备在这里享受一下。今天的他穿着宽松的粗布衣服,裸露着结实的胸膛,腰上别着一把并不特殊的剑,看上去就像是这里常见的关外刀客一般,唯一不同的是他拿的是剑。

当他站在酒楼门口的时候,勤快的小二就急忙跑过来招呼着,像请祖宗一洋把他请进门。这里的小二很懂事,管你穿的是绫罗绸缎还是粗布麻衣,只要进门便是祖宗。

这样的小二是最会处事的小二,所以这个小二很自信能招呼好这里的每一个客人。

可是,不幸的是今天他才发现有时候自己并不是全能的。因为他面前站着两伙人,一个是他刚刚请进来的那位粗布麻衣的祖宗,另一伙却明显是另一个祖宗,绫罗绸缎的祖宗,而且,还不止一个。

而这两伙不同的祖宗中间是一张桌子,一张极其普通的杨柳木桌,但是现在却是极其不普通,因为整个酒家只剩这一张了。

其实这种抢桌的情况并不少见,只是不像今天这样不好处理。因为在这种一眼就明了的情况下,粗布麻衣的怎么能不让呢,可是,这位在关外无人敢欺的马贼头子又怎么会让呢。

所以,小二很无奈,他只能祈祷可不要在楼里动手,否则那我们可就亏大了。

可是,让无数等着看好戏的看客们失望的是,他们并没有大爆粗口,更没有大打出手。那伙绫罗绸缎的祖宗并不是那么贱,领头的那位面相有点腼腆的公子很有风度的说了一句“朋友,介意一起坐吗?”

于是,所有的麻烦事都解决了,那粗布麻衣的横爽快地同意了。在一片失望的声音中,小二大大的吐了口气。

两个看上去穿着地位都有很大差距的两个人就这样坐在了同一张桌子上,小二很识相的立马装孙子道:“两位爷,要点点什么,咱这里可是有上等的。。。”

可是尴尬的是,两位爷都没看他,也没听见他说了什么。两个人就这样互相看着,然后那位贵公子笑了笑对这对面的青年说道:“朋友刚从关外过来?”

那马贼头子显然也是极其爱交朋友的家伙,对着那贵公子很适当的还了一个微笑,说道:“不错,小爷刚从关外来。”

此话一出,站在那公子后的仆人先是一愣,然后立刻变得像被摸了屁股的老虎一样愤怒,敢在公子面前自称小爷,你算个什么东西!

可是,贵公子的反应却是及淡,伸手止住了后面的愤怒下人,笑道:“不知这位小爷怎么称呼?”这次所有人都愣了,包括那马贼头子。那马贼头子根本没想到对方会这么问自己,不仅不因为自己的小爷自称而生气,反而像是很中意这种自称。

那马贼头子饶有兴趣的看了看对面的贵公子,笑道:“你跟普通的有钱人不一样,我喜欢。”

“大概是因为我比他们都更有钱一些。”

“哈哈,这理由不错,我喜欢。”

“敢问小爷怎么称呼?”

“小爷我行不改名,坐不改姓,谭漠。”

“我叫明战。”

“明战,哈哈哈,先明而后战,好!这个名字不错,我喜欢。”

“那小爷可愿交个朋友?”

当两个人谈话这么投机,互相都有喜欢的地方,那么结局往往都很好,两个人会成为好朋友,或许还可以成为知己,可是现实却并不那么美好,因为那马贼确实有点贱。

只听他说道“我不想交你这个朋友。”这样一句话出来,任谁恐怕都不会相信,刚才的短短对话,他说了三次喜欢,可是但对方示好的时候却说了这样的话。所以,那些仆人虽不明白他这是什么意思却并不妨碍愤怒的想要把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混小子揍成猪头的念头出现,而相同的是公子依然伸手制止了他们。

明战看着谭漠的脸,好一会儿后才笑了笑问道:“为什么?”

那不知好歹的谭漠笑了笑道:“很简单,你的衣服,小爷我不喜欢。”

这是一个看上去并不合理却是很合情的理由,爷不喜欢你的衣服,所以不跟你交朋友。但是这也是让公子手下那些下人爆发的理由。

只听一个护卫似的下人大声骂道:“你他娘的算什么东西,我们公子跟你交朋友是看得起你,你他娘的还真是给脸不要脸!”这位壮汉越骂越起劲,以至于自己没控制好情绪,愣是一拳朝谭漠打了过去!

可是,谭漠却并没看他一眼,身子动都没动,只是看着明战,似乎在他眼中,明战要比那壮汉有趣得多。

那壮汉的拳头虽然没有砂锅那么大,却是极其有力道,周围的看客们开始兴奋起来,他们认为或者可以说是期待那小子肯定要掉两颗牙!

可是,眼看拳头即将打在那给脸不要脸的谭漠脸上的时候,却再也动弹不得。谭漠一动没动,明战一动没动,出手的是那几个仆人中的一个中年人,很普通的面相,很普通的一只手,很随意的搭在那壮汉的肩头,可是,壮汉却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把拳头放在那个贱人谭漠的脸上。

挣扎了两下却没任何进步的大汉愤怒转身,想看看是谁敢拦自己,可是当他看到那中年人的温和面庞时,却是大惊一下,然后赶紧对他道:“小人鲁莽,大管家恕罪!”

那个中年人原来是大管家,只听那大管家说道:“公子面前,你还是改不了这臭脾气,小心公子让你当杂役去。”这位大管家说的很温和,不带有任何感情的波动,只是那种简单的温和。

那位大汉听了之后连连跪在地上向公子告罪,却见公子根本无视他,于是悻悻的回到了仆人堆里。

明战无视他,这是必然的,因为他的所有心思都放在了对面那个笑的很灿烂的年青人,过了会儿后,明战缓缓站了起来,然后那些还没从刚才没看见牙齿掉落的失望中缓过来的食客们当场就震惊了,明战居然解开那镶这宝石的腰带,脱去了那身华丽的衣装,最后居然光着膀子只剩一件底裤!

所有人都睁大了眼睛看着这不可思议的画面,只有那大管家脸上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又重归波澜不惊的温和。那谭漠却是照样一动不动,只是眼神里却泛起了光芒。

就在大家震惊的当口,明战开口了,很无奈的语气:“唉,这底裤可不能再脱了吧?”

看着他的表情,谭漠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道:“哈哈哈哈,好好好,明战啊明站,我真是越来越喜欢你了,你这朋友我交定了!哈哈哈哈。。。”

明战听到这句话后,终于长呼一口气,然后笑道:“没想到,交朋友还要牺牲这么大,哈哈哈”接着又说道:“你就真不想我穿上这衣服了?”

那满脸笑容的谭漠道:“朋友都交了,又怎能不穿上衣服呢,咱们又不断背,哈哈哈哈。。。”看着那满脸弄坏笑的谭漠,明战很无奈,又缓缓穿上衣服,从震惊中缓过神来的下人赶紧伺候这。

然后,明战又坐回了位子上,跟着谭漠面对面坐着,很久后,两人终于忍不住大笑了起来,丝毫不理会看客们的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奇怪眼神。

早已呆在一旁的小二终于缓过神来,看着这二位与众不同的客人,心里直犯嘀咕:这他娘的唱哪一出啊!可是多年的职业素养还是让这小二满脸堆笑的走到桌子旁问道:“二位客官要点什么?本店有。。”

就在小二渐渐回到本职工作上的时候,谭漠很没礼貌地打断了“拿酒,最烈的红辣子,两坛!”此言一出,不止小二愣了,在场的人都愣了,呆呆的看着谭漠。

经常往关界跑的人都知道,这玉门关最有名的不是荒漠,不是马贼,而是这红辣子。红辣子是一种酒,一种有五谷杂粮搀和大漠独有的植物——地刺花酿制而成的烈酒,至于烈到什么程度,有人说喝进肚子后的感觉就像是吞了一团火,也有人说,与其叫酒,不如干脆叫特制辣椒油。

从没有人能连续喝半斤以上的红辣子,谭漠直接叫了两坛——六斤!!!

由不得大家不惊讶,所以小二干笑两声问道:“大爷,您确定不是要二两?”

谭漠听了笑骂道:“小爷要的是两坛,你这厮难道听不到吗?”

小二赶紧道了声知道就跑进柜台报了两坛出来。看着桌上的两坛酒,谭漠笑而不语,明战笑而不语,看客们瞪大了双眼。

只听谭漠先开口道:“今日,兄弟我多有举止不当的地方,望明兄见谅,今日能交到名兄这样的朋友,兄弟倍感荣幸,今日,我们便用这大漠最出名的酒来纪念一下,不知明兄意下如何?”

明战缓缓起身,笑道:“今日能交到谭漠你这样的朋友,是我的运气。这样吧,我先干为敬!”

然后,只见明战拿起一坛酒,拍开封泥,直接就把那一坛子的红辣子喝得一干二净,然后长呼一口气道:“天下第一的烈酒,果然够劲!”说话竟然没有丝毫的打颤,身体也站的笔直,仿佛刚才喝的不是酒,而是白开水一样!

这下,整个酒楼的人惊呆了,惊呼声此起彼伏,而明战则是微笑看着谭漠,那意思很明显。

然后,谭漠站起身来说道:“好!大哥好酒量!小弟佩服!为表敬意,小弟也奉陪到底!”话刚说完,只见谭漠一把掕起酒坛,一口气将这一坛喝个精光!众人又是一片惊呼声!

可是,谭漠和明战二人丝毫不在乎他人的反应仰天大笑后,再次坐下去,然后又是默然对看。众人犹自沉浸在刚才的惊讶中,缓缓坐回了自己的座位。那小二也很识相的不在自讨没趣,远远地站在一旁,等着这两位仙儿一样的爷使唤。

明战看着谭漠,然后问道:“不知道兄弟此次入关是有什么事要做?”谭漠笑了笑,很随意的说了句:“没事,小爷我就是想杀点人。”

第一卷 人在江北 第二章 关于生命的价值观

看客心理是老祖宗们留下来的传统理论,我认为大概从原始人类懂得私人财产与大众娱乐的概念后,看客心理就已经开始萌芽了,而发展到如今更是普及每个人。

看客们打心眼里希望能看到些离奇古怪的事,好让自己能在家人面前多点谈资,或是给青楼里哪个相好的显摆一下,当然,只要这离奇古怪的事不要发生在自己身上就行。

所以说,看客们不怕事太多,就怕没事看。而青州酒馆里有很多人,这些人或多或少也都是算得上看客的,所以,在他们看到两个不正常人类青年的不正常从陌路到朋友的转变过程后,他们的职业直觉就告诉他们下面肯定还有精彩的剧情,所以他们虽然坐在自己的位子上,但心思却有一大半在这两人身上。

谭漠没有领看客们失望,他说的一句话便让看客们愣了。光天化日之下,大庭广众之前,居然有人如此随意地说出想要杀点人的话!

可是有人却不以为然,除了明战还能有谁?!

明战静静地看着他,然后说道:“哦?既然如此,不如顺便替我杀个人怎么样?”

“这个关外汉子不是太狂妄,也不是太贱,而是实实在在的不正常。可是没想到这穿着华丽的公子哥原来也是个不正常的!”这大概是这些看客们现在的一致看法了吧。

可是,他们忘了一点,这两个人从一开始就没正常过。

谭漠看着明战笑道:“我杀人可是有条件的。”

“哦?说来听听,什么条件?”

“呵呵,很简单。第一,我只杀我认为该杀的人。第二,如果有人想让我帮忙杀人的话,那么他想杀的人必须也是我认为该杀的人;第三,找我帮忙的人是要拿出点报酬的。”

“哈哈哈哈,我以为是什么条件,原来这么简单。实不相瞒,我想杀的人就是该杀的人。”

“哦?是吗,说出来听听,看看在我眼里他是否该死。顺便也可以给他定个价。”

“我说的这人乃是这青州城第一大户郑家的当家郑山。我认为他该死,是因为此人作恶多端,以前便是江洋大盗一流,在他抢了够多的银子后来了青州,成了这里的郑大户。可是,却是欺压良民百姓的黑地主。这些年来,他横行青州,家里养的打手也都如他一般摸样。所以,我想请你帮忙为民除害。”

“哦?居然还有这样的人存在?看来关内与关外的差距很大啊!”谭漠感慨道,想起自己在关外的日子,虽没有好酒好菜养着,却过得很是爽快,绝没有这等欺压良民百姓之事。

想着这些,谭漠的脸上渐渐变冷,然后说道:“这种人确实该死,可是,价钱呢?”

明战看着谭漠的脸色,笑道:“我只能给你一两银子外加一贯铜钱。”

“你刚才说此人是青州城第一大户?”

“没错!”

“你还说,他以前是江洋大盗?”

“没错。”

“你还说,他家里养着和他一样的打手?”

“不错。”

“哈哈哈哈。。”谭漠大笑道:“难道说,这样的人在你眼里只值一两银子外加一贯铜钱?”

“不错。”明战却是没有一丝的感情波动道。

谭漠看了看明战不容置疑的表情,问道:“给我个理由。”

“很简单,”明战说道:“前日,我经过城外,看见他的的手下将一佃户的双腿打断,拆了人家的房子,赶出了人家的妻儿。而原因是,这佃农因为收成不好而欠了他一两银子外加一贯铜钱的租子。所以,在我眼里,这郑大户只值一两银子外加一贯铜钱。”

谭漠的脸色逐渐沉了下去,听完明战的解释,谭漠的脸色冷到极点!然后,只听谭漠说道:“如果真如你所说,我便不收你一文钱。因为,在我眼里此人一文不值!”

“哈哈哈哈哈。。。好一个一文不值!”明战大笑道,“我果然没交错朋友!那兄弟你准备什么时候动手?”

谭漠站起身来,缓缓说道:“既然此人多活一刻便要害人一刻,那么便不要让他再多活一刻了!”

第一卷 人在江北 第三章 看不透的人

青州城正门外大约十里路的地方,有一座小亭子。

这座亭子没有名字,只是简简单单摆着张石桌,放着几张石凳。这只是一座供路人休息或避雨的小亭子。亭子里有两个人,一个坐着,另一个站着,亭子十步以外的地方还站着几个护卫,他们穿的衣服都很不错。

很明显,这就是明战一行人,在谭漠出去杀人之时,他们便在这里等着,等着一刻钟之后谭漠的到来。坐着的那个人便是明战,他的表情很平静,仿佛不是在等杀人的谭漠,而是只是因为累了而休息的旅人。

可是,他的心确实是在谭漠身上,“明安,你觉得谭漠此人如何?”明战问他身边那人。

那人的表情依然是那么温和,“少爷,属下不懂得看人,只懂得看对方的武功。”

“我说的便是他的武功。”

那位被称为大管家的明安面部表情终于由温和变得很凝重,仿佛他下面要说的话很不寻常,生怕别人不信所以要正式一点一样,“少爷,我并不能完全看透此人。”

“哦?”明战听了之后稍微有点惊讶的说道“呵呵,这天底下居然有你看不透武功宗派的人?虽然我能看出来我那兄弟不是普通人,却没想到居然连你都不敢说完全看透。说出来听听吧,我倒要看看,你眼中的谭漠是什么样的修为。”

“是,少爷,”那位大管家说道“我第一眼看到的是他裸露在外的胸口上有一道淡淡的圆形伤痕,应该是被弩箭或弓箭所伤,可是从疤痕颜色以及形状来看,被伤的时候箭头并没有能够穿破皮肤刺进肉里,只是淡淡的刺伤表层皮肤而已。在他的脖颈出也有一道伤疤,长约三寸,应是被刀剑所伤。可是,同那道箭伤一样,仅仅是伤到皮肤而已。看他衣着打扮,恐怕他也像平常在关外生活的刀客一样,穿着宽松的衣服,露出胸膛。既然都裸露在外,便排出了是被衣物阻挡而减小了箭的杀伤力的可能;然而,如果说是箭已是强弩之末也说不过去,已到陌路的箭怎么能杀到身前?同样,脖颈那处也是如此。所以,我想此人应该练过金钟罩一类的功夫,并且也很到火候。然后,我看到了他的太阳穴隆起的很高,这是其内功深厚的证明。后来,他在喝酒之时,我看到了他的双手。双手干燥有力,左手上只有大拇指,食指以及中指有厚厚的茧子,其他地方却并不太明显。由此可见,他的左手应该是习惯使用小巧的暗器;他的右手手心和指肚都有厚厚的茧子,应该是练剑所致;虽然他的暗器水平和剑法水平并不能完全知晓,可是看那双手就能感觉到他练得很辛苦,所以我认为他的水平应该不错。最后他说要杀人之后便施展轻功离开酒楼,可是我却看不出这一身轻功出自哪一门哪一派,只是能感觉到,此人的轻功恐怕不是一般的高。属下见过不少内外兼修,用的一手很不错的刀剑功夫,同时还有不错的暗器功夫,并且有很好的轻功的高手,可是,在他这种年龄达到这种地步的只见过一人,那便是少爷手下的十殿阎罗排名第一的一殿秦广王!所以,属下不敢断定他到底能达到什么样的高度。”

明安一口气说了这么多,却是把谭漠的武功修为说的**不离十!

可是,明战听完之后却是大笑了两声,然后说道:“能得到你的一句不错的评价的人已经不多见了,我也认同你的观点。可是你把他摆在秦广王的高度,是不是有点过了?”

明安叹了口气说道:“我也不知道,所以才说我看不透他。”

明战笑着摇了摇头,刚准备再说点什么,却没说出来,因为他看到从青州城方向来了一个人,穿着宽松的粗布衣服,露着结实的胸膛。

明战笑着说:“本来想反驳你几句的,可是现在我完全同意你的话了。”

第一卷 人在江北 第四章 老不要脸的

谭漠虽然说要去杀了那郑山,可是他却不是傻子,仅凭明战的一席话,还不足以让谭漠下决心杀人。所以谭漠出了青州酒家之后,并没有直接去郑山家中,而是施展轻功以最快的速度到了城外,直到他看到那寄住在邻居家破草棚子的断腿佃户,才知道明战所言不假。

所以,谭漠起身回城,目的地正是那郑家大院!

那郑家的当家郑山此时正在用饭,不过这郑山却是有个习惯,他习惯在书房里吃饭。本来他这种江洋大盗有书房就让人觉得好笑了,他居然还在书房里吃饭!

难道说一直呆在书房里就是个文化人?谭漠站在书房外看着郑山,心中不由笑道。

可是,谭漠是来这里杀人的,并不是来看人家吃饭的。所以,谭漠就推开房门,走了进去。

郑山正在吃饭,一手抓着个烤得刚刚好的羊后腿吃得正高兴,却是发现有个人推开房门进来,而且还是个不认识的人!

“你他娘的不想活啦!竟然敢打扰老子吃饭!”郑山一脸怒气对着谭漠大吼道。

谭漠笑了笑,说道:“那。。。要不等你吃完,再杀你?”

郑山一愣,随即大怒道:“你他娘的真是活腻味了!来人啊!给我剁了他!”话刚说完,却见书房的书架后突然冲出来十几个拿着大刀的壮汉,将谭漠团团围了起来!

谭漠看着这群人,却只是笑着,不屑的笑着。郑山看着谭漠的笑,却是不禁大怒,因为那种不屑郑山看得太多了,那种对自己的藐视,从他很小的时候就牢牢地记在了心里!所以,他发誓,不再让任何一个人看不起自己。他杀人,他抢劫,终于成了人见人怕的恶贼。

可是,那种不屑的眼神却是他心中永远的一根刺!现在又看到了谭漠脸上的不屑,所以他很愤怒,愤怒的恨不得剁碎了谭漠!郑山大喊一声:“还愣着干什么!都给我上!”

十几个壮汉立马蜂拥而上,可是却是不管他们怎么努力,依旧无法将自己的刀砍在谭漠的身上。而谭漠,只是笑着随意的挪动着,并未出手。

郑山看的心惊,他从来没见过身手这么快的人,快到自己根本看不清对方的动作!郑山知道,谭漠不动手,是根本不屑于动手,这几个莽汉又怎么能被人家看在眼里。

郑山开始感觉身上发冷,他感觉这次恐怕真的躲不过去了!所以他决定使出自己专门为了这一天而准备的东西。他的脚下就有一条地道,通往一个没有人知道的地方。这才是他一直在书房里吃饭的原因!

郑山猛的一踢书桌的桌腿,就见脚下的木质地板突然塌了下去!而郑山的身体也落了下去!

可是,就在郑山以为自己能躲过一劫时,身体却是不在下落了!随后,郑山才感觉到自己胸口一阵剧痛!

一把剑扎在自己的胸口上!剑穿过郑山的身体扎在了地道的墙壁上,将郑山死死地钉在了墙壁上!而谭漠腰间只剩下一个剑鞘。

郑山不敢相信的睁大了双眼,他怎么也想不明白谭漠是怎么做到的,他刚刚明明还在那是十几个手下的包围中的!现在怎么会就在自己的面前!可是想不明白也不能再想下去了,谭漠走到他面前,一脚踢开了书桌,对着郑山笑了笑,便一下抽出了剑。然后,就听到重物落地的声音。

谭漠出了书房,丝毫不在意旁边已经呆住的壮汉。谭漠看了看太阳,皱着眉想到:这么快就要到时间了?随即,便一个掠身,就向城外掠去。

谭漠远远地就看到明战一行人坐在小亭子里,便淡淡一笑,走了过去。

明战看着谭漠笑道:“你很守时啊!”

谭漠笑道:“受人之托,又怎么敢不完成任务呢?况且,还要来领赏银的不是?”

明战大笑了几声,说道:“你还真惦记着那一两银子啊!”

谭漠笑道:“怎么,难道你还想赖账?”

明战笑了笑,说道:“身上没带银子,把这个给你吧!以后见了面再给你兑换成银子。”说完,从自己怀里掏出一个玉佩,交给了谭漠之后就什么都不说,也不允许谭漠说什么,就起身出了亭子,上了马车离开了。只留下谭漠一人愣在那里。

谭漠看着远去的马车,把玩着手中的玉佩。玉是极其上等的玉材,雕工是很久以前最复杂最精细的雕工,也是现在已经失传的雕工。谭漠静静地看这玉佩,然后苦笑道:“明战阿明站,你这是想害我?”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明战虽没想过要害谭漠,可是谭漠却因这块玉而受害了。

那是两日后,谭漠已进入了银州境内,在城外的小茶寮休息时,因为无聊而拿出那块玉佩赏玩。而此时正在茶寮喝茶的另一个客人,对这块玉仿佛很有兴趣,于是乎,直接从谭漠手中抢走了这块玉。

谭漠追了出去,然后追了将近两个时辰,谭漠却是没有追上。不过那贼人也没有跑掉,因为他想知道这个能追自己两个时辰的小后生到底还有什么能耐,他很感兴趣。

所以,他停了下来,就在谭漠准备放弃的时候。谭漠死死地盯着那贼人,眼里充满了疑惑;那贼人满脸笑容的看着谭漠,眼中充满了笑意。

这贼人的头发已经花白且至少十日没有梳洗整理过,身上的衣服也只比乞丐搞了一个档次,脚上的破布鞋满是泥污,可是却在施展了连我都追不上的轻功跑了两个时辰之后面不改色,只是微微气喘而已,他到底是何方高人?

这小子头发随乱却并不太脏,身上穿的衣服也只不过比我搞了一个档次,可是却在施展了几乎与我比肩的轻功追了我两个小时之后,只是满脸通红,气喘吁吁,此人到底是哪路的青年弟子,我怎么从没听过呢?

两个人就这样面对面站着,互相打量着对方,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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