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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上嫁到gl-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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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宣摇头。
    这个,要怎么说呢?
    师父死后,她用擀面杖撅着小包袱下山,结果走了一个多月都没走出那道山脉,饥一顿饱一顿,每晚都会被山林中野兽的吼声吓醒,战战兢兢,忍受着漫长到一眼看不到边的孤独,暗暗立下重誓,下山后遇到的第一个人,不管是谁,都要扑过去抱大腿认祖归宗,从此不离不弃。
    学的是小鸭子。
    刚孵出的小鸭子,看到的第一个身影,不管是大白鹅也好,还是小男孩也好,都不容置疑地认做自己的母亲,从蛋壳里挣出来后,便“嘎嘎嘎”地跟在母亲身后寸步不离。
    后来遇到了莲净和重玲,就跟着她们走了。
    就这样。
    如果照实说的话,媛媛一定不信吧?

  ☆、第13章 小包袱使劲儿抖一抖

见童宣迟迟不开口,林媛微微拉拢了上下眼睑的距离,嘴角柔软的弧度也消失不见。
    呃,媛媛生气了。
    相处几个月来,还是第一次生气。
    很少生气的人,一旦生气,后果便很严重。
    童宣吓的一股脑儿全说了出来,连师父遭到天诛都没有隐瞒。
    “后来遇到大小姐和重玲,大小姐当时因家中变故,终日郁郁寡欢,没有胃口吃饭,喝了我煮的一锅汤,胃口便好了起来,便要收留我,而我之前也立下誓言,于是便跟着她们走了,本来大小姐的全部家当都装在一辆马车里,走到哪是哪,我见不是头,便劝大小姐趁手里还有些银两,置下房屋田产安定下来,大小姐点头称是,于是在山河村买了这座院子和屋后两亩旱田。就是这样。”
    “……你立的誓也太荒唐,幸亏是遇到大小姐,若是遇到歹人,欺了你的身子,将你卖到青楼,终你一生也难以走出泥沼。”
    童宣激凌凌打个冷战,“呀,我倒没想到这层。”
    林媛见这后知后怕的样子,忍俊不禁,勾着唇角道,“真是傻姑娘。”
    大概这就是世人常说的傻人有傻福吧。
    如此单纯,干净,心思简单的人,十七年人生中还是第一次见到。
    昔日曾拜堂,今日再成亲。
    一定是上天赐与的缘份。
    虽然哭笑不得,但又觉得没什么不好,胃口前所未有的好,睡的踏实安稳,每日乐在其中,心绪一脉平和,是在紫禁城的十几年中都不曾有过的。
    目光如此悠远,这是看到哪里去了啊喂?
    “媛媛?”童宣拿小手在林媛面前挥动了几下,直到成功吸引林媛目光,“我还有话跟你讲。”
    “喔?方才不是说已经合盘托出了么?原来是有所隐瞒……”
    “不是,我要讲的这件事,跟大小姐都没说过。”
    林媛极有兴致地挑眉,手臂放在童宣身侧,形成半拥之势,“说来。”
    “媛媛可有听过‘南柯一梦’的故事?”
    “听过,一人于庭中槐树下做了一梦,官至显贵,五子登科,后来敌军来犯,此人领军御敌,兵败,妻子病死,五子入狱,自己也被逐出国境,醒来方知是梦一场,因此大彻大悟,出家做了道士,何以说起此事?”
    “因为我此时也似在梦中”童宣将灵魂穿越之事说了,“你说是不是像做梦一般。”
    林媛心中略觉惊异,半晌道,“若你知道自己在做梦,反倒是清醒的,既是清醒,又怎能说在做梦?你之情形,与梦境大不相同。我以前深居闺中无事,常看些闲书打发时间,于一本地方志中读到,某府某民,晕厥后醒来,六亲不认,完全变了一个人,众人皆奇,后来一邻府老妇,见此人言行酷似其亡子,便上前相问,不想此人见了老妇便跪地呼母,痛哭不起,后两家各争为子,诉至府衙,府尹难以决断,惊动了天子景元皇帝……”
    童宣听的入神,“那这案子景元小皇帝是怎么判的?”
    ……小皇帝……
    林媛嘴角微不可擦地抽动了一下,接着道,“皇帝陛下觉得,此人身是甲家子,魂是丙家子,乃是两家造化,冥冥中注定,两家不但不应反目成仇,反倒应珍惜这上天赐与的缘份,便赐此人良田二十亩,令其兼养甲家父母和丙家父母,将来成婚,子女姓氏亦可分为两姓,各继一族。”
    “原来小皇帝竟是明君呐,”童宣忍不住拍手叫好,随后又黯然神伤,“可惜景元毕竟年纪太小,不及秦王老谋深算老奸巨猾,被坏大叔夺去了皇位。”
    林媛莞尔,“何以见得这秦王便是坏人?”
    童宣嘟起小嘴,大眼睛闪着纯真的光芒,“景元小皇帝是好人,秦王欺负好人,当然便是坏人了。”
    林媛笑道,“那也不见得,”摸了摸童宣的小脑袋,“那你可记得先前家住哪里?父母何人?本朝既有先例,后案便可照判,你便是跟大小姐说出实情也无碍,将来可将大小姐同原生父母一并奉养……”
    “呃,我的情况跟方才那案中人并不一样,”童宣摇头,“我来自的世界,比现在这个朝代大约晚了接近七百年,我先世的父母不可能见到现在的我,而我,也再见不到他们了。”
    虽然大照朝在原来的历史中并不存在,但是也就是在大照这一朝不一样而已,之前的历史都是相同的,意即,这个时空也同样是——“三皇五帝始,尧舜禹相传,夏商与西周,东周分两段,春秋和战国,一统秦两汉,三分魏蜀吴,二晋前后沿,南北朝并立,隋唐五代传”,只是在宋、元两个朝代之后不是朱氏的明朝,而是李氏的照朝,所以距前世的时间还是可以推算出来的。
    林媛这下真正震惊了,她自幼受到的教育,子不语怪力乱神,认为凡事皆可用正常的逻辑解释,但童宣所说的情形,实在在她接受范围之外,若说是史上来的,尚可以为这魂魄于天地间飘荡一段时间,后来附于这具身体,但未来于此时并不存在,未来之魂怎可附于现在之人身上?
    若说不信此为事实,但看着面前人那纯净如初生婴儿的眼神,却又不得不信。
    说到兴致昂然处,童宣一时停不下来,接着道,“说起来,此世的大照和彼世的大明,颇有些相似之处。”
    林媛心中一动,追问道,“除了历史顺序相同,这明朝与照朝还有何相似之处?”
    “我整日在小山村里,对朝廷发生的事知道的不多,但有一点我是知道的,就是这靖难之役。”
    林媛,“……说。”
    “明朝靖难之役,发生在第二代皇帝建文帝身上,照朝,发生在第二代皇帝景元帝身上;明朝燕王入京时宫中起火建文帝不知去向,照朝秦王大军进入帝京时,紫禁城火光冲天,景元帝也同样不知去向。还有,建文帝是先帝长孙,景元帝也是先帝长孙,建文帝与景元帝的父亲都是在做太子时便去世,而且都是毫无预兆地暴亡……哎呀,可能是我瞎想,”童宣说到这里打了个哈欠,“再说,即使两朝确有许多相似之处,都与我等平头百姓无关,我等草民还是本本份份做营生才是正经,困了,媛媛,我睡……了……”眼皮越来越沉,语尾渐低,最后没了声音。
    若照朝与明朝果然很多相似,那小童岂不是能预知未来之事,如此……林媛思想半天,抬眸看时,童宣已经睡着了,鼻中传出轻微的鼾声,林媛笑着摇了摇头,替童宣掖好被角,转了个身,紫禁城中的岁月在脑海中挥之不去,这一夜,睁着眼睛到天亮。

  ☆、第14章 反正就是舍不得

东方泛着一缕鱼肚白,空重山笼罩在灰色的雾气里,呈现出浅浅的轮廊,远近传来几声报晓的鸡鸣,更显的天地间静悄悄的。
    将这里的空气罐装后拿到前世的帝都去卖,一百块钱一罐都有人抢着买吧?
    童宣起床后走进院子,一边贪婪地呼吸着清晨清新的空气一边这样想着,白净的小脸上漾起满足的笑容。
    不过这次办喜宴着实花了不少钱,家里的积蓄用掉了一大半,大小姐一定心疼的滴血,呃。
    想到这里,童宣又不由皱起小眉头。
    但是钱终究还是会赚回来的,嗯。
    童宣的嘴角又弯了起来。
    一笑,一忧,再一笑,悉数落入林媛眸中。
    一大早上起来表情就这么丰富……
    林媛笑着摇了摇头。
    “咦?媛媛,你怎么起这么早?”
    发现了不在何时站在身旁的林媛,童宣小嘴张的圆圆地问道。
    “新婚第一天,新娘越是晚起,新郎越是有面子是不是?”
    “哎?”
    童宣先是歪着小脑袋表示没听懂,半晌小脸“唰”地一下红个通透,表示,听懂了。
    林媛却不给她继续害羞的机会,换上严肃的表情和口吻说道,“我一向习惯早起,前段时间养伤另当别论。”
    那是在家,起的早可以看看书,练练字,如今在咱这乡下小院子起这么早你做什么呀?
    童宣看了看林媛那双纤白如玉的手,要这双手去做粗活她才舍不得,也说不出为啥舍不得,反正就是舍不得。
    当双眼适应了清晨的光线,眼前一切都变的清晰。
    林媛发现童宣小脸上的表情也越发多姿,富于变换,忍不住伸指在童宣粉嫩的脸颊上轻轻刮了一下,既而一笑。
    晨光中绽放的笑容……
    “你、你先在院子里走走,散散步,我去做饭,做好了叫你。”
    童宣逃进庖房,摸了摸被林媛触过的脸颊,小脸上瞬时挂上两只梨涡,卷起袖子,开始为一家人准备早餐。
    不一时,重玲和雪辽也起了,到庖房帮忙,早饭很快便做好了,这个时候,莲净如捏准时间似的,在正房的卧室里咳嗽几声宣布已经起床,以示可以送早饭进去了。
    “……大小姐这是你最爱吃的烙饼呀。”
    擀的薄薄的,如纸样薄,烙的恰到好处,筋道,有嚼劲,平铺了,夹了清淡的小菜放在上面,卷起来,拿着吃,是莲净最爱的早餐之一,可是今天,当童宣将卷了小菜的烙饼递给莲净时时,莲净伸出的手竟然收了回去,令童宣丈二和尚摸不到头。
    “拿来。”
    大小姐又把手伸了出来。
    童宣又把烙饼送了上去。
    莲净再次收回手,嫌弃地看童宣一眼,“剩下的银子呢?别告诉我咱家的积蓄昨天办喜宴都用光了。”
    呃,原来大小姐是在要钱袋……
    童宣忙到厢房取了钱袋来,双手递给莲净。
    莲净接在手里惦了惦,眉头拧的麻花也似,“只剩下十两都不到了?”,说完一阵揪心掐肺地咳嗽。
    老天爷爷,这是要犯病的节奏。
    “大、大小姐你没事吧?”童宣吓的不清,又是顺背,又是揉胸,“大小姐你消消气,钱很快、快就能赚回来。”
    这么有信心你别结巴呀。
    莲净伸手将童宣到处爬的小手拍飞,又是一阵急促的咳嗽,“咱家好不容易有点积蓄,都、都给你败光了,咱们山河村虽不是个小村子,但平常人家结婚办喜宴席开十桌就已足够,你开三十桌,就□□里的乞丐都来了,你以为你是团头不成?”
    你道何谓团头?
    原来这乞丐也是有组织有纪律的,讨的钱多的时候就给管理者送点小钱孝敬着,等到要不到饭的时候,管理者就煮点粥菜养活他们。
    这管理者就叫团头。
    在武侠小说里,这团头有个响当当的名号,叫做丐帮帮主。
    童宣做小工的三分明月楼所在的街道,就住着一位团头,名叫霜降,曾多次到码头上喝牛杂汤,与童宣算是相熟的,听说了霜降的营生后,童宣还跟他开玩笑,管他叫帮主来着。
    乞丐来吃喜宴,不用说一定是霜降的授意。
    没什么事传不到乞丐的耳朵里,也没什么事不能从乞丐的嘴巴里说出去。
    所以乞丐这个群体很适合用来做广告媒介。
    童宣开这么多桌喜宴本来就是为了给缸炉烧饼打广告,所以来的都是客,就算是乞丐也一视同仁,好酒好菜地招待着。
    “你确定这招广而告之真的有用?”
    听童宣说了办喜宴的用意后,莲净拧紧的眉头松了下来,接过童宣递来的烙饼吃了一口问道。
    童宣昂着小脑袋道,“有没有用过两天就知道。”
    莲净点点头。
    初五是三分明月楼给的最后一天假了,一旦开工,童宣便要上满工,不能再像年前那样可以每天吃了午饭再去,而是一大早便要去上工了。
    所以早饭后,童宣便开始布置码头上的事,将有关烧饼炉子的一些琐碎的事交待给水生媳妇和重玲,水生媳妇道,“晓得了,明天开始你专心上工,码头上的事就放心交给我和重妈。”
    童宣点点头。水生媳妇是个伶俐人,重玲木讷但勤快,两个人互补,没什么不放心的。
    初六这天上工,发生了一件令童宣极其意外的事。
    不仅童宣意外,便是所有灶园的人都跌掉了下巴,老板娘带了一位十五六岁的小哥儿来到庖房,“大家先停下手头的活,听我说件事——赵响堂家的老三赵瑞,从今天起便是咱们灶园大师傅的徒弟,以后大家一个园子里做事,都关照些个。”
    老板娘走后,在旺扯了扯童宣衣襟,压低声音道,“年前我明明听老板娘和东家说要大师傅带你,怎么正元节一过就变卦了?”
    童宣没有回应,心里琢磨着,老板娘把赵瑞送到灶园来,难道是要把我调去堂上跟赵至峰学做响堂?
    在旺见童宣没反应,便转头找别人嘀咕去了,一时间灶园里众人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中午吃饭的空,老板娘将童宣叫到一边,拍了拍童宣的肩,“不错啊小伙计,这么快就娶了媳妇了。”
    ……这事传这么快……那些去吃喜宴的人不会抓错重点了吧?都只顾着传我娶媳妇的事把好吃的烧饼丢到脑后去了……
    童宣心情略复杂,勉强笑了笑。
    老板娘清了清嗓子,“现在说正事,本来我和当家的都觉得你是个人才,想培养你做三分明月楼的主厨,怎奈赵响堂有意让幼子学厨,我和当家的不好驳他的人情,便应允了,只是这样一来未免就委屈你了,做为补偿,决定涨你的工钱,你虽还是学徒工,但工钱从三文涨到十文,比一般的学徒工高三倍多,日后做的好,还会往上涨……”
    工钱涨到十文?
    童宣的眸子波光一闪,没等老板娘话说完便道,“多谢老板娘,我一定好好做事。”
    想做响堂就是为了多拿工钱,现在涨了工钱,童宣便没那么重的心事了,初六客人不多,早早就放了工,童宣没有像平时那般急着赶回山河村,而是绕到街角的字画铺子,寻思着买几本书回去,给林媛打发时间。

  ☆、第15章 买书一定要拣厚的买

童宣在铺子里转了一圈,发现除了字画外就只有几本手抄本的《千字文》和《弟子规》,都是蒙学的书,呃,“老板还有别的书卖吗?”
    老板正在打瞌睡,闻言睁开双眼,看了童宣一眼,伸着懒腰道,“要考秀才啊?有几本手抄本的《大学》、《中庸》明天才能到,再等一天吧。”说完嘿嘿一笑,“秀才不是一天考成的,你要真是有心考,也不会在乎这一天两天不是。”
    谁要考秀才了。
    考秀才有何用。
    必须考到进士才能混个饭碗。
    可一旦中了进士,就会被丢进官场的大染缸,染的失去本色,若是被卷入万恶的皇权争斗,更是连死都不知怎么死的。
    才不要考学呢。哼。
    我来买书,是给我家媛媛打发时间用的,说了你也不懂。
    童宣扁着小嘴走出字画铺。
    看来到字画铺买书是走错地方了,该去书铺才对。
    可是没听说附近哪里有书铺呢……
    到街上找个人问问吧。嗯。
    童宣一边想一边沿着石板路往回走,走出巷子,便是三分明月楼所在的大街了,大街的一侧临着西宵河,河上一座青石桥,宽畅的桥面上,中间行人如织,两边挤满摆摊的小贩,以卖河产的居多,也有卖陶器和竹器的,吆喝声不绝于耳。
    哎呀,是不是买两条鱼回去?
    看着地摊上鲜活乱跳的鱼儿,小厨子把买书的事忘到了一边,从袖子里取出一指长的一串铜钱,拎在手里,各个摊子瞅瞅,货比三家,最后选了两条鲫鱼,准备回去给一家人炖鱼汤。
    “这不是宣哥儿吗?”一位挑着担子的卖油郎笑着跟童宣打招呼,“是不是要回村?一起走。”
    是小寒。
    负责保护龙隐民间的景元帝安全的暗卫组织——“启”的二十四名成员之一,其真实姓名在接受大行皇帝征召之后便即隐去,转而以二十四节气中的小寒命名。
    经过易容,表面上看起来与一般的卖油郎无异,但修长挺拔的身材和下巴上坚硬的青色胡茬依旧勾勒出了一个俊朗的男子的轮廓,加上难以遮掩的脱俗气质,令每位经过其身边的姑娘都忍不住回头看一眼。
    回村?
    被小寒一问,小厨子低头看了看手里提着的两条鱼,才想起来还要去书铺给媛媛买书,提着鱼进书铺会不会太不和谐了?但是就这样回家的话,明天早上媛媛起来没事做,又只能在院子里吹冷风了,虽然院角的几株山茶花不顾积雪和严寒勇敢地绽放了,数竿翠竹也是院中一道赏心悦目的存在,但是光靠着这点风景如何消磨一个早上的时光呢?所以必须有书。
    想象着媛媛在清晨的窗前,展书而阅之余,看几眼窗外的风景的情形,童宣自顾自地弯起嘴角笑眯了眼睛,面前来来往往的人群都虚化了,连小寒也变成了透明一般的存在。
    真是可爱啊。
    一抹笑意从小寒眸中逸出。
    前几日惊蛰统领回信中写道,为景元帝择偶的标准是大行皇帝定下的,首先要“相貌清秀”,这是基本条件;二是“高不过旻”,即个子不能比景元帝高;三是“肤如玉琢”,皮肤一定要好;四是“善烹饪”,做一手好菜。
    惊蛰统领正是在严格执行了这四条标准的前提下选中了小厨子。
    虽然小厨子是女儿身,但这并不是我的错,怪就怪大行皇帝定下的标准太奇葩了。
    是惊蛰统领在信中一番长篇大论所要表达的最终意思。
    可是小寒并不打算在这件事上轻易相信惊蛰统领。
    为皇帝陛下选择了一位女子做配偶,这其中一定有私心。
    身为男子兼守护者的私心。
    不想把风华绝代的皇帝陛下许配给任何男子。
    是女子的话就完全可以放心,彼此最多成为难舍难分的好朋友而已。
    陛下永远冰清玉洁纤尘不染。
    惊蛰统领啊,虽然你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但这份心情却令人动容,因为小寒我也有这样的私心啊。
    “哪里有书铺?问我算问对人了。我整日走街串巷,青月城里就没有我不知道的地方,离这不远就有一家书局,书的种类比一般的小书铺齐全多了,要不要我带路?”
    听小厨子说要去买书后,小寒立即自荐做向导。
    “那就麻烦你了。”童宣开心地道,“一会回去,跟我去码头上吃两个烧饼,不收你钱。”
    “说起你家的缸炉烧饼,”小寒一边接过童宣手里的鱼挂在扁担上一边道,“可是出了名了”,正说着不经意间看到桥下经过的一艘商船的甲板上,两个孩童正一边吃着烧饼一边嬉戏,便拿手一指道,“你看。”
    两个娃娃手里拿的正是我家的烧饼欸。
    童宣眼睛里立时亮晶晶的,连两颊的小梨涡也亮晶晶的。
    小寒接着道,“上午我挑着担子从码头上经过,看到买烧饼的人都排起了长队,你家那个重大娘和水生媳妇根本忙不过来,叫了水生的弟弟海生去帮忙,这才勉强够人手。”
    看来广告没白做,摆喜宴的钱很快就能挣回来。
    童宣在心里噼里啪啦拔着算盘珠,满意地点了点头。
    不一时到了书局,童宣走进去往书架上一看,不禁大失所望,都是四书五经和注解之类,还有往年各省院试习题集,呃,清一色的高考参考书和学习资料。
    怀着不甘,向里一直走,走到尽头处,才看到一些名人诗词,几本传奇小说,和两本舆国方志,全部都是手抄本,翻开看了看,蝇头小楷写的比印刷体还工整,墨香扑鼻,倒也令人欣慰。
    童宣拣厚的选了一本诗词和一本传奇小说,到柜上付钱,一听价格,心肝儿不禁一颤,两本书要一两银子,呃,刚摆了喜宴的现在正是囊中羞涩的时候,钱袋也还给了莲净,但是为了媛媛……
    “客官不是嫌贵吧?”童宣正准备咬牙动用小金库的时候,掌柜笑着道,“看你买的书,分明是为了打发时间用,既是如此,大可不必太讲究,我这里有一套书,既不贵又可怡心怡情,不知客官可有兴趣?”说着从柜下的书箱里搬出一套书来。
    够厚,比手里的两本书加在一起还厚两倍,够媛媛看一阵子了呢。
    童宣对书的厚度颇为动心,往封皮上一看,写着“江旬游记”四个大字。
    “这本书是江秀才的手稿,所写全是其游历各地的见闻,之所以放在我这里寄卖,乃是因其病重急等药费,书价只有三百文,客官若是买了这本书,不但可以坐在家里捧一杯香茗游历天下,还做了一件积德行善的好事,可谓一举两得。”
    童宣翻开看了看,字写的极飘逸,文笔亦可圈可点,当下不假思索地道,“就要这套了。”
    掌柜收了钱,将书用牛皮纸包了,递给童宣。
    “小寒,回了。”
    童宣宝贝地抱着书,招呼等在门外的小寒回村。
    小寒一笑,挑起油担,“要不要把书挂在我的扁担上?”
    “不用了,你帮我担着鱼就好,书我自己拿着。”
    其实是怕沾了油渍,牛皮纸虽然有一定的防水能力,若是沾上油,仍有可能浸脏了书,还怎么给媛媛看。
    回到家,童宣拿了鱼,跟小寒道别后便走进了院子,及至将鱼放在庖房的木盆里,往里舀水时,才想起许诺给小寒的两个烧饼,跑出院门一看,卖油郎早已不见了踪影。
    “改日再请你吃好了。”
    童宣对着空气说道。
    回庖房擦了手,便抱着书到西厢找林媛。
    一进门,看到林媛坐在窗前桌旁,正执笔而书。
    “是蒋大户家的太君要抄的佛经。”
    见童宣歪着脑袋盯着佛经看,林媛笑着解释道。
    才正月初六就给媛媛找事做,大小姐你也太苛刻了吧。
    童宣将《江旬游记》放到桌上,拉起林媛双手放在嘴边哈了哈,“瞧,手都冻红了。”
    林媛莞尔,“照你这么说,那学童冬天便不要读书写字了?”
    童宣扁着嘴不说话。无从反驳,但还是心疼。
    林媛看透小厨子的心思,笑道,“咱们寻常的百姓人家,必须勤于经营,才得衣食温饱,不管我先前家世如何,如今既然嫁到你家来,怎可看着你为生计奔走操劳,自己却手脚不伸闲在家中?”
    “也是。”童宣心不甘情不愿地点了点头,随后打开牛皮纸包,取出《江旬游记》献宝,“我知道你在闺中时喜爱读书,我们这样的寒门,原是没书的,今天放工早,去书局转了转,也没看到什么好书,这是一个叫江旬的秀才写的游记,若是抄佛经抄的乏了,便翻来看几页,全当打发时间吧。”
    感动于小厨子的体贴,林媛并没有去看案上的游记,而是握紧小厨子手,点头笑了笑,柔声道,“好。”
    此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童宣给林媛点起灯,又到堂屋给莲净点灯。
    莲净正拥被靠在床头小睡,听到脚步声,睁开朦胧的双眼,打了个哈欠,“小童你回来了,码头上烧饼的香味已经飘到家里来了,你别急着做晚饭,去码头上拿几个烧饼回来给我解解馋先。”
    童宣应道,“好。”
    看到桌上放着抄了半页的佛经,童宣摇了摇头。
    这抄的是哪门子佛经,根本就是做个样子,十几刀竹纸,根本就是拿回来给媛媛抄的。
    真是腹黑的大小姐。
    到码头上一看,买烧饼的人依然排着长队,喝牛杂汤的人也比往日多了许多,重玲、雪辽、水生媳妇、海生一个个忙的满头大汗。
    童宣本意是不打算让雪辽到码头上做事的,莲净也同意了,但今天忙成这样,都请了外援了,雪辽不来也不行。
    “小雪,你送几个烧饼回去,大小姐要吃。”
    童宣一边卷起袖子一边对蹲在地上洗碗的雪辽道。

  ☆、第16章 随口一说你就当真了?

雪辽答应一声,便拿了几个刚出炉的烧饼放在篮子里,用布盖的严严实实,送回家去。
    这边童宣则蹲下身,一边麻利地洗着大木盆里的碗筷,一边跟雨棚里相熟的吃客聊天说话。
    有吃客竖起大拇指道,“宣哥儿,你这烧饼是我打娘胎里生出来吃过的最好吃的饼子,不止咱当地人喜欢吃,就连运河里过往的外地商船,本来不在咱这码头上货卸货,却因闻到了烧饼的香味,专门泊船上岸来买呢。”
    “是啊,”童宣开心地咧嘴笑,露出一口整齐的玉白小米牙,“大家喜欢吃就好,我就是少挣点钱也开心。”
    另一位吃客接下话岔,“说到价格,你家烧饼真心不贵,城里大街上卖的胡饼,什么馅都没有还卖两文钱一个呢,你家的放了五花肉馅、撒了芝麻才卖三文钱一个,真心既好吃又便宜。”
    童宣笑而不语。
    烧饼里的确放了秘制腌五花肉。
    而且五花肉并没有剁成肉末,而是切成肉丁。
    但一大盆馅里只撒一小把肉丁,因此大部分烧饼里是没有肉的,只有极少数的烧饼里有肉,能吃到肉简直跟中奖一般,但这却是实实在在的肉,越嚼越有味的秘制腌肉,吃过一次便回味无穷,令人心心念念再次一吃。
    没吃到的也心知肚名,三文钱一个的烧饼,每个里都放那么大的肉丁,这烧饼还做的下去吗,所以并不会怪做烧饼的不实在,相反,却想再试试运气,偏别人能吃到肉丁就我吃不到?大不了每天都吃烧饼,总有吃到的一天!
    所以烧饼大卖,不止是好吃,还有这么个五花肉的梗儿在里面。
    这梗儿哪里能跟外人道,是以童宣只有偷着乐了。
    不一时雪辽从家里回来,童宣便让雪辽先顶一会,自己回家去给林媛和莲净饨鱼汤,等到服侍两人吃了汤才用小竹桶提了一桶到码头上来,让雪辽、重玲、水生媳妇和海生几个都喝一碗。
    尤其是海生,今年十四岁,正在抽条,个儿比童宣高出一个头,但身板极单薄,豆芽儿似,要不是爹妈都过世了,也断不至如此,童宣看着怪可怜的,便在海生喝汤空儿,拍着海生的肩膀道,“海生,你要是不觉得在我这摊子做活累,你就每天来,工钱多少我不敢保证,得视当天生意好坏来定,但我一定保你一天吃三顿饱饭,你看怎么样?”
    海生一听,顿时严肃地道,“宣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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