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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帝歌-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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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睨着他,他在听到我这句话的时候眼睛一亮,然后迅速的隐去。我知道他不太想让我知道他的真实想法,因为一个成功的商人应该是对万事都胜券在握,对某事的执着会让他出错导致最后的失败。如同对弈,一步错,步步错。然后输掉整盘棋,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这是战国,杀人不犯罪的战国,没有身份登记,就算你消失了也不会有人知道的战国。

“既然国师大人这么说,我当然乐意之至。”

“合作愉快。”我向他伸出手,完全不担心他听不懂这些话,吕不韦自然是明白我不属于这里。所以对我的奇言怪语少见不怪。我为什么要对这个家伙说‘合作愉快’?废话,你难道不觉得看一个战国时期的人说现在的话很可笑吗?没错,我就是想逗他。

从吕府出来,一路高歌。事情总算是可以圆满解决。虽然说现在就把李斯小哥给抖出去是不功德的事。可是史书上记载,自从秦始皇离世,整个秦朝便是落到李斯和吕不韦手上,李斯在后期也丢失了他的正义。这样看来他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我让吕不韦找他完全是给了一个让他们尽情搞基,尽情同流合污的机会。

我本良善,奈何世事弄人。不给我向善的机会。

不过一想起,阿政最后会英年早逝我心情突然变得很差。有没有搞错啊,小面瘫那么萌,真是上天不公啊!

又一路颠簸回到客栈,这时距离我离开已经是五天之后。而且最可耻的是,这还是日夜兼程之后的产物。睡眠严重不足,更重要的是皮肤,真的变差了,有木有!果然战国人民就是这个苦逼,走个远路恨不得要绕地球一圈才能回来。

基本上我对扁鹊还在等我不抱希望。其实我也很好奇,扁鹊到底有没有真的看着洛临出事而置之不理。这个的机率也挺小,不是说医者慈悲为怀嘛。要是真的看着他死了也好,那小子活着也是祸害社会。整一个危险品。

被小二告知他们已经离开,我也离开了那个客栈,雇上马匹追赶他们。

我一离开,许久没有露面的黑鹰看了我几眼然后耍着他飘逸的轻功离开,没有继续监视我。

依旧是那个城门之上,失去的东西是再也找不回来的。

“大哥。”黑鹰一脸风尘仆仆的站在蒙恬身侧,蒙恬白净的脸上居然多了不少胡渣。连曾经儒雅的轮廓都看不出来分毫。

“黑鹰?你不是在她身边,回来做什么。”

“她前几日在咸阳,去找了吕不韦。”

蒙恬闭上眼睛,淡淡的说:“黑鹰,你下去吧。”

“真的不用调查?”黑鹰急切的问,“她的行为太诡异了,完全看不出门道。”

“不用,谁都有可能迫害公子政,唯独她不会。”

我说的是不是?夏初,你永远不会伤害公子政,就算情愿毁掉我也不愿做这样的事。可是你知不知道,你若是真想毁掉我,只用对我说,你爱上别人,足矣。因为我还不能承受这些,你的句话足可以让我万劫不复。

为什么不来找我?蒙恬苦涩的笑起来,笑声凄凉的回荡在城门之上。遇上困难的第一时间不是去找曾经深爱的我,而是明知道老谋深算,对你有所求的吕不韦。这算什么?夏初,你真的连一点信任也不肯施舍给我?我竟落魄于此,真是讽刺。

蒙恬笑着笑着,竟然落下了眼泪。这是秦国的大将军,所向披靡,英武神勇的大将军蒙恬。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今日我为你夏初落泪,你可知道我爱你到了何种地步?

黑鹰站在城墙之下,背靠在上面。神色复杂的看着自家的大哥。失去的东西是找不回来的,更何况是夏初一样的女子,更是无法忍受背叛。之前要是大哥解释说不定还有希望扭转,可是现在她已经改变的谁也不信,大哥的解释最多换来她低头唇角勾起来的冷笑。

物是人非。

不能轻举妄动,蒙恬的嘱咐是让黑鹰跟在夏初身边,但不要干涉她的所有事情。黑鹰叹了一口气,消了身影。

当初黑鹰与变了样子的夏初相见的时候,说的的确是谎话。他怎么可能真的背叛蒙恬跟在夏初身旁,就算当初知道蒙恬是害夏初,这个被他认知为大嫂的女人坠崖的时候,他也很愤恨,也找蒙恬理论过。可是对于十三鹰来说,蒙家是灵魂,一切以主人为上。就算口头称呼是兄弟,那也掩饰不了主仆的关系。十三鹰向来成服,因为他是蒙恬,是无法更改的主人存在。

希望事情不会越来越糟,黑鹰想,脚下的速度越来越快,只能看到残影。

大秦帝歌 【卷三】 一路江湖万里遥 第二十三章 舞尸

我肯定走错了!我保证,因为我日夜兼程这么久连他们一个影子都没看到。果然,电视剧里面留暗号的行为什么的都是骗人的。这不是坑爹是什么?你说我当初怎么就这么纯洁,连那都信?

马匹实在是不堪重负,这点从我现在和它交流看的出来。

我拿着狗尾巴草,到底是不是我也没有做辨别,反正长得像就是了。蹲在马儿的旁边,用草弄它眼睛。

“马儿啊,马儿。咱们革命还没有胜利呢,你怎么能半途而废呢?起来好不?咱们继续赶路,你看前面就是胜利啊,起来好不撒!”

“昂。”那匹瘦马打了一个响鼻,然后继续躺在地上。我怒,使劲在地上跺脚。最后没办法放弃和它继续谈判,香港的警察电影里面,对谈判失败的行动,是找狙击手干掉犯罪嫌疑人。

但是现在这种情况,你要我也宰了这匹马?不现实,你要明白,在个体上的差异是间接告诉我们,畜生也是不能欺负的。不然怎么会有老话说,兔子急了也咬人。

有马车的时候我嫌颠簸,不享受。可是现在没了马车之后我才意识到,什么东西都是有比没有好。遥遥的路程无期,羊肠小道上就我一个人独行。

走到后面实在是没有办法了,于是随手折了一根枯树枝,当拐杖杵着走。

历时一个时辰,我终于看到前方有个人家。终于可以消息了,毕竟战国不是二十一世纪,不是所有危险动物都被禁锢在一个地方,而且被称为国家保护动物的。没准你在那个山坡休息,突然就一头猛兽奔下来,然后——你就尸骨无存了。

穿越过来第一次掉下河的原因就是因为该死的老虎,要是这次再被老虎和黄土高原的骨质疏松给联合陷害的话……算了,还是给我一口直接咬死我好了。你咬死我吧,咬死我吧!

“有人吗?”

那家的柴门,没有关上只是掩着。我站在外面,头朝里面探去。

没人?我愕然,这个房子是无主物?那可怎么办我还要询问去燕国的路,最重要还要知道集市在哪里。不然以我的脚力,最起码一年半载才能到哪里。到那时说不定扁鹊已经老死了。好吧,这一句话完全是我的吐槽,我还是比较希望他去死的。

这就是我和扁鹊的关系,他想我去死,我也是。偏偏这样的两个人还能成为师徒,命运就是被偶然强X的产物,这句话乃们懂,不解释。

“谁啊?”

我发愣间一个老妇人从柴门里面走出来,她的年纪很大,老态龙钟的,背弯的厉害。

我连忙上前,“老人家,我是迷路偶然到了这里的。”

她抬起皱纹深叠的脸,让我联想起,现在正被我杵着的枯树枝,一样的干瘪,一样的没有活力。

“哦,我听不见。”

我泪目了,听不到你还问。

“那你要到哪里去啊?”

这句问到重点了,“燕国。”

条件反射的说完,自己又蹲到角落去画圈圈。

老妇人奇怪地看着我,摇了摇头表示不知情,听不见我说什么。

算了,老娘豁出去了!我突然的站起来,伸展双手做忽闪的翅膀的样子,围着那位耳背的老奶奶绕了一圈。只差没有高唱着“小燕子,穿花衣……”

小燕子的燕,燕国懂了么?

那老妇人摇头,我绝望了……没想到人家喜欢先抑后扬,紧接着来了一句,“燕国隔这里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

我听到这话差点喜极而泣,一把抓住她的手,“老人家,这话是什么意思?”

她抬起手臂指向远方不远的一座高山,“要是你从这山上过去,那就很快,最多七天就到了。可是你要是绕过去的话,起码要大半个月。”

“谢谢您了,我这就去。”

听闻有捷径的我,十分兴奋,走捷径等于走后门。我滴个乖乖,这是前世只有那群富二代,官二代才有的待遇。

走,坚决的要走!

“这位女公子你不要冒险的好,这山是要吃人的。”

难道这是《西游记》里面的狮驼岭?千万不要告诉我你儿子和儿媳妇儿就是这么消失的。

“这山上经常有人失踪,现在都没有人敢去了。以前不少猎户会去打猎的,现在都不去了。”老妇人叹了一口气,“我儿子也是这样失踪的。”

难怪了,这么偏僻的地方,一个孤苦无依的老人家会住在这里。而不是很儿女共享天伦,原来是能够常伴膝下的人已经死了。

“要是姑娘你不嫌弃就在我这里住一宿,明早经过的牛车,你坐牛车去集市再走?”

我点头,山前挽住她的手,“那里会,老人家言重了。”虽然知道她听不见,但是我摆出笑容满面眼神晶亮的神情,她肯定明白这是我在表示感谢……的吧。

嗯,脉象虚浮,看来是长期有心悸睡眠不好的毛病。

检查完她的身体我不动声色随她进去,到了晚上用餐的时候,我特别提醒她要每天吃完饭就出去走走,为了让她明白,我还特地拖着我疲惫的身躯去外边晃了几圈,虽然其中我也有看看周围环境,随便看她有没有骗我的成分。

我最近变得如此多疑,明明已经抓住她的手看看有没有在五指和掌心留下长期劳动的厚茧,也暗自看过脉象,但是还是找了理由去寻找一条出逃的道路。

天不亮的时候牛车就经过门前。本来我还吃惊战国时候的牛车是高档货啊,一般的平民百姓哪里有这种东西,难道有人去迎亲?

结果,我一看到就明白了。此牛车非彼牛车,你可以花个20块去快餐店吃牛排,你也可以去吃300块8盎司,连盐都不用放的菲力牛排。而我眼前的牛车,毫无疑问是前者。

在上当受骗过无数次以后,我不愿意再相信巧合。怎么那么巧今天就有人路过呢,所以,我选择拿出为数不多的刀币买下这头看起来瘦到要死的牛。

赶车的老伯明显不愿意,而我又拿不出更多的钱,最后讨价还价了半天,把后面传说叫车的部分写下来给他,他才答应把这头病入膏肓的牛卖给我。

不要怀疑我什么时候也成了一通百通的神医,双眼红红,眼睛周围的毛全是发红的泪渍。瘦成皮包骨头,不是生病了难道是这头牛得了厌食症?

四条腿的总比我这两条腿好,骑在牛背上哼着我自己也搞不清楚哪里学来的淫词艳曲。我微微扬起头嗅着早晨的山林那重重的清新水雾的味道。

哎哟,当年王冕也是这样给地主家放牛,感受大自然的神奇的吧。夏初,你也看过战国的帛画有多丑,不如去了燕国改头换面做一个知名画家,毫不大意的成为春秋战国的毕加索米开朗基罗梵高莫奈XXX吧。

我又开始无聊的不着调的YY,突然,飞鸟惊起,我心突然的就收紧了,条件反射的回头去看……

妈的,这不是坑爹么,什么都没有。这些鸟以为自己是蜜蜂么,求偶的时候还要来一场飞行比赛。

排除了危险警报,我欢快的扭过身子,准备继续挥舞着树枝赶着牛车往前走。

“妈……”

这是我不是习惯性骂人,而是想说妈呀。可惜,连那个妈字都没有说全就被人捏住了喉头。

白素雪!我XX你个OO!老娘好心好意每次都给你一条生路,你两次三番的至我于死地。我是住了你的房子,用了你的老公,打了你的娃还是怎么的。

她明明不高,可是却出手极快,我回过神的一秒钟看到她悄无声息的站在我面前。刚准备开口,身形一闪便前移到牛的前面,轻轻跃起,卡住我的脖子把我从牛背上拖下来。

整个动作好像是计算机程序设定好的一样,虽然看起来行云流水,动作飞快,但是面部表情和肌肉却明显的僵硬无比。

力气大得惊人,我即可便把癫狂暴走状态的自己和现在的白素香重叠起来。虽然没有见过自己像个疯子一样的时候的神情,但是这样的神色绝对不是一个正常人有的。

不对,那,那,脖子处得青紫色斑痕是,是什么?

我怎么……我怎么觉得,觉得那么像尸斑。

即使没有学过法医,看过那么多TVB电视剧和美剧的我在被扔到地上的一瞬间看到了她因为巨大的动作从脖子和袖口出露出来的斑斑点点。

真的像极了尸斑。

耶奉的声音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巫师大人养了很多药人,虽然是尸体但是力大无穷,行动自如。”

如果……那么,白素雪,其实已经死了,我眼前的其实是药人或者巫术控制的。可是她刚刚明明已经可以杀了我,为什么又松手了。

我大脑一团乱麻,来不及像许多,准备逃跑,却又被一把抓起来。空气都集聚在肺里,好像要爆开。我感觉到我自己的瞳孔都散开了,四周开始模糊,变暗……

没想到最后死在白素雪手里,而且她还死了,要报仇都不知道找谁。

大秦帝歌 【卷三】 一路江湖万里遥 第二十四章 失控

这种感觉太玄妙了,我之前也是有过的。黑鹰曾经对我说,那个眼神如同修罗,整个眼瞳泛红,流着血水。

灵魂再一次的脱离本体,我以为会死在这个已经死去的女人手上。但是她的动作却被已然不是我操控的眼神停顿住。

瞳术。

阴阳家的瞳术,蒙恬仿佛了解一般的秘术。

白素雪的开始瘫痪使不上力,即使是没有感觉的死物,她也能察觉到我现在的威压很骇人。我就浮在上方,对于下面发生的事我很清楚却无能为力。或者说,我现在什么也不想去做,别人的是死是活与我何干?成魔是我的归途,至此忘却一切红尘旧事,抛弃七情六欲。

“我”的表情很残忍,看到白素雪慢慢倒在地上焚灼起来,尸体上的皮肉大块大块饿掉落,被烧焦,发出一阵阵恶心的味道。竟然笑了。笑的很猖狂,有藐视苍生的霸气。

两行血红的泪水,从通红的眼眶里滑落下来。灵异而绝美。原本只到腰际的秀发,打了鸡血似的疯狂生长,一直到垂到地上才停止。“我”突然抬起头,看着我灵魂飘荡的地方,一种如坠地狱的恐惧感席卷心头。“我”不是我,是个真魔,无情无血,残酷至极的魔女。挥手间,可以灭掉整个宇宙的存在。

我和“我”对视,最后一道红光射到我的眼睛里,我顿时头疼欲裂,大量的负面情绪,毁灭、杀戮、疯狂涌入脑海。将头撑的快要爆炸。

这是我的又一次暴乱。

比以往的几次要来的严重。

而旁边的白素雪尸体已经全部被灼烧干净,露出皮肉下面的森森白骨。我有点想吐,这个场景太恶心了,要是是恐怖电影的情节,我会觉得别人的制作很低能。可是真正到这个场景的时候,我根本就觉得自己的胃已经不是自己的了,它迫切想将今天早上才吃过的清粥小菜回归自然。不是通过下面而是上面。

胃部的不适也只能说是小打小闹,最要名的是头疼。原本以为每天未时的蛊虫已经将我的疼痛神经弄粗,可是身体上的疼痛和精神上的始终是不一样的。人脑一旦疼起来,是要死人的。

最近我一直被虐身,再这样下去,我真的有怨言了。我虽说不是穿来享福的,可也不是每天来承受非人之苦的吧。

昏迷吧,让昏迷来的更猛烈些吧。

头一歪,说昏就昏!

那什么奥斯卡给我吧,谁有我这么能演?这技术真是,要是有机会回去,肯定进军演艺圈啊,太埋汰了人才了,你说我不去谁去?说不定,以后好莱坞又开始冉冉升起一个国际巨星什么的~

我醒来过之后,也觉得我当时白痴怎么到了这个地步?我昏的是哪里?是荒地啊!亲!要是再被什么凶猛野兽叼走了,我到哪里哭去?要是没被野兽叼走,碰上什么变态XX,一看我如此如花美貌把我什么OOXX了,那怎么办?别看我表现奔放,其实我是个很内敛的小女子。真的,不信你把衣服扒开看看,胸口的位置真的很小。

可是,我推翻前面说的一切,因为我醒过来的时候在车上。不是那个坑爹的牛车,是马车。一想到我花了好几个刀币买的牛就这么木有了,我的心在滴血,肉在疼啊~~

有人救了我?果然,女主角就是有很多好福利,这不就是嘛,永远不担心自己没人搭救。就算坠入山崖,没有人在下面接你,受了重伤生死不知。但是你要相信绝对有个把隐士高人在崖底过着小日子。然后救了你,然后传你功夫,然后你就天下第一,然后你就坐拥江山美男了。为神马,同样是女主待遇差这么多?泪目啊!

我是被抱养的,鉴定完毕。

活动一下身体,突然听到一串蛋疼的骨头咯嘣咯嘣的声音。我的身体是重组了,我是这样想的,因为那一串的声音听的我牙齿酸的不行。

我想白素雪是真的不会回来,她再出现的话,这个小说就要写灵异系列了。所以现在我只为一件事情心烦,就是我要和程雷怎么解释他媳妇的事。而且之前白素雪准备刺杀我的时候并不是具尸体,那段期间她发生了什么事?我到现在都不知道她到底是那边的。

车轱辘好像撞到了一块石头什么的,我狠狠的挺了一下。刚刚才组装完毕的身体又被重创,我的脸都青了。

“你醒了?”听到响动,在外面坐着的人,拉开车帘走进来。

从外面泄露的阳光刺的我眼睛痛,眯着眼,挤掉眼睛里面的盈出来的泪珠。看清来人在阳光底下的模样。

我叹了一口气,“你居然还没死。”

洛临轻蔑的一笑,坐到我身边不远的地方,“应该是你怎么还没死?”

孩纸,那乃救了我干什么?添堵不是?还是说吃饱了没事做?

“呵呵,你怎么这么‘碰巧’的出现,然后救了我?”

我嗤笑他,在‘碰巧’上面加了重音。莫不是又有什么新的指示了,你说我身上怎么就能憋出这么多事?真是一天不忙都不行啊,被关注的我很鸭梨很大滴说。

他剜了我一眼,“你以为我想救你?开玩笑,我恨不得你死。”

“是是,”我点头,“你想救了我,然后继续虐我玩。我懂,我懂得,不解释。”

“扁鹊程雷呢?他没和你在一起?”我咧起嘴,张狂的笑起来,“哈哈,不会是他们真的随便你去死,不管你了吧。”

“哼,多亏你的留书,扁鹊在我身上试药三天,他一直逼问我是不是我把你弄走的。还问我跟你说了什么。”他顿了一下,然后阴谋得逞的说:“我最后说是,他和程雷将我毒打一顿,然后抛在荒郊。让我自生自灭。”

他的牙齿真白,可是我看起来就觉得有点渗人。他龇着牙对我笑,那笑容透着一股子阴狠气息,达不到面皮深处。

“你可知我有多痛苦?旧伤未愈然后添了新伤,我的肋骨和腿骨都被他们打断了。”

我没想到扁鹊居然下了这种黑手,我惊疑的上下打量看不出什么变化的洛临,这家伙不会是在看玩笑吧。他现在的样子可是一点事情都没有。

“你看我现在好好的是吧,”他眯了一下眼睛,然后用寒冬喝冰水,透心凉的语气说,“自然有人救我。”

内个,别人是在救你啊,不是在害你,你真的不用用这么恐怖的语气说一件好事的,真的,不然下次别人心情差懒得搭理你,你就真的和自己的龙套生活说拜拜了。听你说话我真的特别忐忑。

洛临不说话了,但这次的进步很大,上次替他疗伤的时候,他连表情都懒得给我,今天破天荒的说了这么多话。虽然不是什么好话。

最受不了安静的了,过了一会我便问他,“我们这是去哪里?”

他抬起眼皮,看蝼蚁的眼神扫视我,“很重要吗?你怕死?”

我抽搐,很重要,乃要懂,我的命比你的重要。乃是小角色,而我是BOSS级别的。我要出事的话,很多人会桑心。还有我怕死这个说法是不成立的,因为死过这么多次的我,对死亡已经是有感情了。习惯成自然,不要怀疑,你现在让我死都行。因为我坚信我一定可以活到最后。我上头有人罩着,乃懂,不解释。

又是短暂的沉默,我闭上眼睛,开始享受腰酸背痛的马车之旅,现在我连这个都不敢抱怨了,因为有血的教训啊,上次走路,脚都磨破的教训我还是记忆深刻的。小腿浮肿,脚趾头被磨得红彤彤的,那鞋子也只是简单的布料和一些草革做成的,不是现在的什么运动鞋。想当初我可是逛街狂人,从来不觉得走路累的。可是乃们要明白,鞋子是很重要的决定因素之一。

时间在颠簸中溜走,中间洛临要车夫停过车,买了一些干粮给我吃。和着水将难以下咽的食物吞进食道,因为不知道后面要发生什么事,所以现在能多储备一点体力,就多储备一点。

夕阳从帘子的空隙里投在我脸上,突然一股温暖的感觉涌上心头。同看一片日月,就是不知道谁与我有幸。呵呵,煽情真不是个好东西,眼眶莫名其妙的湿湿的。就当我以为我要哭的时候,洛临一进来我的脸色立马变得正常。空气里面弥漫的伤感顿时消的感觉,我觉得突然从骨头里窜出来一股寒意。在洛临厌恶的转过头不再看我的笑脸的时候,我盯着他的背影,他看不到的地方我的笑容越来越僵硬,越来越嗜血。

那扭曲的表情就像刻在我的脸上一样,古怪又呆板。

我开始不受自己控制了么?还是说我现在已经有游离在存在与不存在之间可能会被空间抹杀?

大秦帝歌 【卷三】 一路江湖万里遥 第二十五章 执念

“洛渊?”我看着床上苍白如白纸的少年,一下子咽的说不出话来。原来我真是个祸害,总在害自己周围的人受苦。以前是白胜,阿政,之后是去世的叶叔,现在是洛渊。

“怎么?你现在觉得内疚了?”洛临一脸讽刺,“你知道我受那么重的伤为什么还活着吗?因为跟我弟弟比起来,那根本不算什么!”

他的语气突然尖锐起来,床上的洛渊皱起眉头后,他立马拉我出去。我也不反抗,安静的跟在他后面。洛临桑,你能不能告诉我,你除了讽刺鄙夷我,你还能给我什么新鲜表情?

不是楚王也不是其他什么人,洛临带我来的居然是洛渊养伤的地方。我不得不佩服吕不韦的实力,他的势力竟然到了这个地步。在我和他交易没有多少天,他就已经把洛渊的事情处理完毕。这种办事效率,是香港电影里面,警察的办事效率拍马都敢不上的。这是什么?很显然啊,血淋淋的差距啊~

这样也算有了一个解释他为什么会来救我。我漠然的转头看了一眼洛渊在的房间,然后跟上洛临。

“你到底想说什么?”没等他开口我就极有气势的先给了他一个下马威。

他抬起头看着我,“洛渊中毒了,他被送回来的时候就中了剧毒。我找不到扁鹊,我也知道他不会救洛渊。所以我多方打听找到了你。虽然不想与你有什么牵扯,但关系到洛渊的性命,也由不得我了。”

多谢你洛临,乃让我找到了一眯眯的当大夫的荣誉感。真的,还是第一次被人认可。好吧,我承认把你其他一些话给绕开了,直接将自己划拉到名医系列。我有罪~

“我看出来了,而且观察他的伤口溃烂程度可以知道,他是被人施刑的过程中,被人在刑具上抹了毒。”

洛临点头,“所以我想你有没有办法解毒?”

我耸肩摊手,“没办法,扁鹊还没有教会我如何使用医术。”

“你,”洛临气结,指着我说:“你难道想看他死在你面前?!”

天大的冤枉,我要是想让他死就不会为了他去和吕不韦那只老狐狸做交易了不是。很显然我就是舍不得他出事,所以做出了那么大的牺牲。但这个我倒不是会去辩解,因为这个叫洛临的明摆着就是个钉子户,没事就喜欢冤枉我,找我茬。亲们要这么想,一只狗咬你,你能去咬它么?

“你说吧,我们怎么救他。”

我再次认输,我承认洛渊撕心裂肺的咳嗽很让我心疼。但是我很明白,洛临来找我,很大程度上是知道就算我的医术不能救洛渊,但是我却一定有办法救他。

洛临眯起眼睛,语气轻缓的说:“你和我去燕国找扁鹊,只有他能救洛渊。”

我点头,这个是可以的,因为我还要找那个老头子算账呢。

话不多说,立即决定连夜赶路,出发去燕国。

洛临并没有将洛渊带过来,而是安置在那个别院。我有些奇怪,随即有释然。洛渊病重,不能颠簸,所以能不能救洛渊就看我们的速度了。

一路上,马车不曾停歇一刻。四五个日夜颠倒让我精神差到不行。晚上根本一点睡意也没有。而且看到月光就觉得有种暴虐之气在胸口萦绕。要不是每次用针灸催动体内的蛊虫啃噬我的皮肉,让我浑身疼痛的话,我恐怕醒不过来。

这时候我才了解扁鹊对我下蛊的用心,看来他也看出来我体内的魔性一直在增加。继续这样下去的话,总有一天会变成一个杀人如麻的疯子。我不清楚为什么那么笃定连蚂蚁都不敢踩死的自己会杀人如麻。可是体内涌动的不安,告诉我,我有这个实力。或者要说,是体内的另外一个我有这样的实力。

忽略掉心头越堆越高的不安,闭上眼睛开始假寐。

“吁——”

马车一顿,假寐的我瞬间清醒。拉开车帘,探出半边身体,“这里就是燕国?”

我问充当临时车夫的洛临,洛临点头。

“那我们现在去哪里?你知不知道扁鹊在哪里?”

“不知道,”洛临说,“不过我们现在要去见一个人。”

“谁——啊——”我话还没说完,这死小孩就扬鞭赶马车,惯性的作用,我从车前面滚到了,车后厢。腰磕到了,疼的我呲牙咧嘴。

此仇不报非女子!

马车的速度变得很快,洛临好像特别迫切的想带我去见某个人。路边传来小贩们惊慌的呼叫声和咒骂声。这孩纸,准备用马车开辟一条血路么?

我好不容易在摇晃的车身站起来,扶着马车边,慢慢挪到帘子处。还没得得意完自己身体的平衡度。他娘的,洛临又是一声吁,这次马车停的很快,而我不是幸运的再滚回车厢,而是直接从马车里面滚到地上去了。

我滴个娘啊,这是伤筋动骨啊,有木有!

洛临跳下来,看都不看我一眼,直接拉着我的衣领把我往里面带。

“轻点,轻点,洛临小哥,我的身子骨经不起折腾。”

洛临冷哼一声,拉的更起劲了。没事,身体不能轻举妄动,咱还有眼睛不是。一打量,我的乖乖,真是剥削阶级的腐败生活。这屋子比皇宫也是不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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