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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明易-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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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可是我不能保证下辈子还会记得你。”
“没关系。我记得你就够了,有你这句话,我就够了。如果那时你的身边还没有幸福,我会把这辈子的事情告诉你,讲故事一般地告诉你。我会让你想起今天的一切!真的,我一定会找到你,我一定会告诉你的!”
秀郁点了点头,我笑了。我知道现在含着泪却又露出笑意的我很可笑,可是我真的已经无憾了。
“大师,谢谢你帮了我这么多,谢谢你的提携,谢谢你的五字真言,也谢谢你的那句‘每逢奸诈须挼手,真遇英雄死以待’。先死则后无,死了就什么也没有了。老天喜欢玩弄我,我偏偏不让它如意,这次我不想作选择。因为我已经作不了选择。”我的身体开始颤抖,这次并不是因为笑,而是因为刚刚趁着背对道衍的时候,我已经服下了毒药,穿肠毒药的确很痛,但是又怎么比得上心灵上的解脱呢?我真的有些累了,这些东西你们去争吧,已经有了秀郁的点头,我已经心满意足了。
我将双鸟朝日石举向了空中。什么‘日月明易’,张三丰这个老杂毛早就知道了埋在三潭印月下的双鸟朝日石的玄机,还把这个重担交给我,明?易?要明白世上的道理,又岂是真的那么容易的。易理?只是一句玄之又玄的空话罢了。
一缕清烟在我头顶飘过,老道士终于出现了。带着双鸟朝日石,他就这么踏空而去了。道衍的呼喝声,唐栖的哭泣声,秀郁留在我心中的那声承诺,都随着我意识的模糊而远去了。下辈子我真的还能遇见秀郁吗?我真的还会记得她吗?我自己也不知道。呼啸耳边的只有风声,五彩的世界飞速离我而去。
我真的累了,我要好好休息一下了。希望醒来之后,真的会是一个不同的天地吧。。。。。。
卷九 双鸟朝日 尾声
有人说过大海很美。没有亲眼见过那种波澜壮阔,你根本不可能想象到大海的美丽。可是这句话只适合送给那些缺乏想象力的家伙,我绝对会是一个例外。略带腥味的海风,几只扯着破嗓门的烂鸟,有什么好值得期待和向往的。比我想象中的大海差得太多了。
情愿死掉算了。我在心里埋怨了一句。当初就不应该听道衍的提议,跟着三宝来出什么海,那么好的天地等我去遨游,为什么要委身在几条破船上呢?海上风高浪大,我又不是吃得了苦的人,以后的罪有得受了。不过现在的三宝还真是威风,成了这么大船队的首领,朱棣这家伙赐了一个郑和的名字。还是三宝好听多了嘛。
人死了自然不可能活过来。现实生活又不是神话,老天也不可能因为你开什么特例。我能好好站在这里,做一个扛包袱的苦力,自然也不是老天的恩赐,它不来时不时地玩弄我一下,我已经要烧香拜佛了。‘每逢奸诈须挼手,真遇英雄死以待’,道衍大师自然不会无缘无故地说什么废话,先死而后无,幸好我明白了其中的玄机。先‘死’就是第一句诗的第四个字,后‘无’就是第二句诗的第五个字。合起来就是‘诈死’二字。
终于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永远不要同和尚打交道。要不是我也是一个脑中千折百回的家伙,还不是真就这么与世长辞了吗?
成为一个合格的水手并不是那么容易的,这远比破几件案子来得困难。不过体现一下新的生活也是不错,大明的土地已经没有什么值得我留恋了。秀郁说了要下辈子再考虑,我还呆在那里干什么呢?说不定此刻的她已经找到新的幸福了。唐栖嘛,真的有些对不起她,有时想想要是秀郁和唐栖如果是一个人多好,那就不用那么麻烦了。老天啊老天,下辈子能不能让她们变为一个人啊!算了,这个喜欢玩弄我的老天,还是不要求他了。过一会儿就要出船了,表面的理由当然是交好友邦,其实根本就是朱棣想寻找不知踪迹的建文帝,朱允玟也真是的,东躲西藏了这么久,难道也不会厌烦吗?
眷恋雨润云温,苦惊风吹散。海边的天气永远难以捉摸,大风又起了,说不定要下雨,还是快些找个舱位避雨的好。我现在又是个无家可归的人了,船就是我的家,唉——说起来最高明的还是张三丰那个老道士,什么都没有做,惊鸿一瞥地现身拿走了双鸟朝日石,然后又失去了踪影。害得朱棣为了怕石中的秘密泄露,又是宣扬道教,又是大修武当,唯恐有一天张老道忽然现身动摇了他的江山。真是人越老,越成精啊。
属国拥节归,单于款关入。大明的船队就要出发了,这次不是外夷来朝,而是我们委身结交,希望那些蛮夷的世界没有那么复杂吧。好了,真的要进去避雨了。那边已经有个小姑娘跑进去了,我就去那个船舱吧,咦?那个小姑娘怎么那么眼熟?等一下,老天,你该不会又在玩弄我了吧。我平静的心又澎湃起来,血液也开始再次沸腾。秀郁?刚才那个女子是秀郁?说不定一切不用等到下辈子了!我正要施展‘夸父追日’冲入船舱,忽然头上一阵吃痛。‘哎哟’,我没有揉发痛的额头,能打出这样的暴栗只有一个人。。。。。。
日月明易II 序章 序章
无情春水东流去,与我泪争流。
人何在,更回头,苦凝眸。
红白虽分两色,清香总是梅花,惹我愁。
江南的二月,草绿天青。南京城郊,梅花绽放,吐艳争香。赏梅寻春者三三两两,笑语声声,让眼前的美景浮动在愉悦的气氛之中。
我贪婪地呼吸着混含梅香的空气,沐浴于醉人的习习轻风。好久好久没有享受这样的惬意温柔了,惊涛骇浪虽然惊险刺激,可是终究不符合我悠然散漫的本性,还是江南好。我不由自主的揉了揉脸颊,这个动作已经陪伴了我月余,从指尖掌心传来的粗糙感让我无奈地哀叹,这黑黄粗糙的皮肤可能要与我相伴一生了,要不是那场意外。。。。。
意外,脑际刚刚浮过这两个字,我情不自禁地打了一个冷战,当时的情景只能用毁天灭地来形容吧!
“不理你了!这样小气,连一件衣服都不肯,你还是男子汉吗?”一个稚嫩的童声打断了我的思路,循声望去,发出这不和谐的喧哗声的是一个六七岁的女孩,朝天的两角辫,红苹果般的圆脸,勾勒出她的天真无邪,双手叉腰的动作更是惹人捧腹。她的对面立着一个同样年纪的男孩,面对女孩的指责,他没有一句反驳,只是满脸涨红地瞪着伙伴,透过男孩紧攥的双手,可以窥探到他的委屈和不满。
“小梅,算了吧,我也不是很冷。我们快些回家不就是了吗?”一个比唤作‘小梅’的高出少许的女孩适时地拦在了水火不容的两人中间,“都怪这天气,正午出来时还是暖洋洋的,一下子就变得这么冷了,阿福穿得也不多,你就别怪他了。”
小梅不屑地撇了撇嘴,“那又怎样!他一个男人,受点凉又怎么了。今天出来的时候要不是他说天热不用多穿衣服,我又怎么会不穿外袄。小白你也是女孩子,看我冷了也会脱你的外袄给我,现在你冷了,他就不能脱外袄给你穿啊。你还是男子汉吗!”
“我。。。我。。。”唤作‘阿福’的男孩子的双拳握得更紧,但是仍然没有一句辩解。
“小梅,我们回去吧,今天是你生日,你爹娘还在家里烧了好菜等着你呢!萝卜排骨,哇,想想都让人流口水。”
“就是我生日才更扫兴,拉着我出来玩,弄得一肚子气。阿福,今天算是看清楚你了!小白,我们回去。”小梅说着就要拉起同伴离去。
“小姑娘,等一下。”看着阿福委屈的神情,我不禁动了恻隐之心,是应该出手帮帮这个痴情的小男孩了。
“你是谁?凭什么叫我小姑娘,又为什么要我等一下。”小梅正在气头上,对我这个不速之人也没有什么好脸色。
我摸了摸阿福的头,“小梅是吧,你可以不等一下,但是你不想知道阿福为什么不肯脱外袄给小白吗?你这么一走可就永远和真相擦身而过了。”
“真相?”小梅疑惑地看了我一眼。
“是的,真相!”笑意又再次爬上了我的脸,当我细细咀嚼这两个字的时候,往日熟悉的一幕幕划过我的眼前,围绕这两个字,发生了太多的事。。。。。。
“那你快说啊!没看见小白很冷吗?”小梅的催促拉回了我的思绪,我略带歉意地微微一笑,“那就让我们开始吧。今天是小梅你的生日,阿福约你和小白来这里赏梅游玩。正午的天气很热,阿福就劝你不要穿外袄,可是后来天气变冷,小白就把外袄脱给了你,过了一会儿把外袄给你的小白也感到冷了,你就让阿福把外袄脱给小白,可是阿福却怎么也不肯。整件事情就是这样,没错吧。”
“就是这样!”小梅一边点头,一边白了一眼阿福。
“呵呵,阿福面对你的指责,没有一句反驳,显然你在阿福心中的地位很重要。。。。。。”
“重要?”小梅一脸不屑,“那他怎么不肯听我的话,把外袄脱给小白?”
“这就是此案,不,此事的关键了。阿福对你很好,却又不听你的话,这不是很矛盾吗?唯一的解释是这件外袄中藏有玄机!”我瞥了一眼面有惊色的阿福,知道自己又对了,“近几日的天气都是冷暖变化大,正午还是暖意洋洋,等到日薄西山,就开始明显转冷。阿福显然知道这一点,要不然也不会自己穿着外袄。但是问题来了,恩——,他为什么要劝你不要穿外袄呢?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今天是你的生日,他想给你一个惊喜!”
“惊喜?”小梅的疑色更重。
“没错!阿福算准天气转冷之后,你会感到冷,就可以把外袄脱给你穿。但是小白却抢先了一步,把外袄脱给了你。”
“把外袄脱给我穿也算惊喜?我才不稀罕呢!”小梅的言语让身边的阿福更加沮丧。
“呵呵,这当然不算惊喜。可是我不是说过外袄中另有玄机吗?今天是你的生日,阿福如此看重你,自然会送出自己的生日礼物。可是他又不想直接交到你的手里,|奇…_…书^_^网|那样未免落于俗套。所以他把这件礼物藏在外袄的口袋中,等到你穿上他的外袄,自然就会觉察出外袄口袋中的异样。这样不就是一个惊喜吗?可是如果阿福把外袄脱给小白,一切心机不就白费了吗?我猜阿福送你的礼物会是一颗糖果,难道你们没有闻到这淡淡梅香之中别有一股甜香吗?”
“这是真的吗?”小梅稚嫩的脸上表情数变,缓缓将手伸入了阿福的口袋,“瞎说!什么都没有!”
“什么!”我小吃一惊,难道一年的功夫已经让我的推理能力丧失殆尽了,“没有糖果!哪一步错了吗?空中的甜香又是怎么回事?”
“糖果在这里!”身后的阿福忽然格格得笑了起来,“这回大人的推理可是错了哦!”
“什么!”我难以掩饰心中的莫明震撼,‘大人’,这个小孩是在用这两个字称呼我吗?
“一切的确和大人说得一样,当我看到大人的第一眼,就认出了你,我也知道自己的把戏逃不过大人的法眼,但是在小梅面前,如果我的举动一切如别人所料,那不是太窝囊了吗?所以我趁大人分析的时候,将糖果偷偷捏到了手里。大人这回可是栽在我的手里了吧,而且大人犯的错误还不止一个!”阿福展开紧握的拳头,“如果小梅披上我的外袄,她会发现的糖果不是一颗,而是两颗!一颗给小梅,一颗给小白。我不仅要小梅快乐,也要她的朋友和她一样快乐!小梅!为了你,我一定会成为最强的人,虽然今天面对的是断案第一高手徐杉徐大人,我也没有输给他,你看到了吗?”
“徐杉?我怎么可能是他,他不是已经死了吗?”颤动的心跳让我的声音也开始不平静起来。
“你明明就是徐大人啊!在凤凰台里我见过你,你还摸了我的头呢!不过你的皮肤好像是黑黄了一点,而且更加粗糙一点。”
“你真的是徐杉徐千户大人吗?”旁边的小梅也好奇地盯视着我。
“我。。。我。。。”一道灵光划过我的脑际,“哈哈,其实我是徐杉的表弟。我才不是那个死鬼呢,你们这回可是认错人了,如果是我表哥,又怎么会输在阿福你的手上呢?时候不早了,我要回去了,你们也早早回家吧,不要着凉了!”
“原来你只是他的表弟。”阿福兴奋的神情一扫而空。
“好啦!呆头!”小梅忽然给了阿福一个暴栗,“谢谢你的礼物,我们回去吧,你不想尝尝娘亲手熬制的萝卜排骨汤吗?小白,我们走!”
我下意识地摸了摸额头,暴栗吗?那个。。。。。。
“先生,你好!”身后一个男子粗厚的声音响起。
“你是。。。。。。”转头映入眼帘的是一个三十出头仆役打扮的男子,在我认识的人中间中实在找不到一张与他匹配的脸。
“我们家先生先请你过去一叙。”来人指了指几丈外一棵梅树下的华服男子,对方触到我的目光,向我微微颔首。
“可是我不认识你家先生,况且我只是粗鄙之人,恐怕惊了你家主人。”我堆砌了几句场面话,想要绕开这个麻烦,此行我是另有目的,实在没有心思再卷进其他的是非了。
“自昔有贤才,相逢不相识。是许某孟浪了,理应是在下来见先生才对。”华服男子见我踌躇不决,朗声一笑走了过来,那个步伐。。。。。。是官步!
似乎多管闲事的毛病又给我惹上麻烦了,徐杉啊徐杉,都是你的错!害得我这个表弟也是举步惟艰,苦笑爬上了我的嘴角,不平静的生活难道又要开始了吗?
大家好!看到大家很关心水杉的近况以及新的计划,出来透一口气。水杉最近实在是俗务缠身,所以码字的事情也耽搁了下来,但是《日月明易II》的计划已经在构思中了,为了大家能够以比较快的速度阅读,也为了保证故事的流畅性,《日月明易II》正式上传时间将会在七月初。今天特别贴出序章,希望大家届时能够捧场,三个月后再聚吧!再次谢谢大家一如既往的支持!
作品相关 后记
大家好。终于全本了。激动之后更多的是失落,就好像要送自己的孩子远行一样。虽然水杉还没有孩子。哈哈。
本来也不想出来罗嗦了,但是看到大家在书评区的讨论,还是觉得应该补上两句。首先感谢大家这么长时间的支持和鞭策,尤其是水之星、狄波威、迷失在现实中、落雪之翼、zhqabc、龙战士2002、jameswu78、神五神六、爱幻想的双鱼座。。。。。。好多的人啊(这算不算是罄竹难书啊,呵呵)你们经常在书评区的发言,是对我完成本书的一种极大动力。
最后说一下尾声。tccoolwind老兄,你太强了。那两个人还是很明显的嘛,打暴栗不是某人的招牌动作吗?至于前面跑进去的,自然是谁了。双鸟朝日石是一块现实中就存在的石头,我想替某地的旅游业做点宣传而已,那是一块出土了n千年的古董,被作为一个新石器时代遗址的象征标志,没有其它意思。
除此之外,最后的尾声中还给大家另外留了一个小谜题,看了本书的这么多推理之后,应该可以觉察出来的。水杉就把这个谜题的答案送给大家作为礼物吧。当然猜不出谜题,就没有礼物了,呵呵。
不过小说就是小说,大家也不要想太多了。呵呵,以后有缘再聚吧!水杉会记住这段不一样的经历的。
外篇 特别篇 水杉审判大会(不容错过!)
审判长:比包公还黑的审判长
陪审员:迷死你不要钱的mm 英俊得叫人抓狂的张三 让诸葛亮吐血的李四 和盘古一起开天地的王五 比姚明还要高的赵六 财产比盖茨多一块人民币的周七
收审人:花痴般的水杉
比包公还黑的审判长:大家沸腾起来吧!!!今天终于在喜马拉雅山上的珠穆朗玛峰上的那棵大树的树顶上,逮住了在逃已久的水杉,让我们以欢迎超级女生的热情,来欢迎这个传说中的花痴吧。
迷死你不要钱的mm:本mm插一句嘴,这里有很多臭鸡蛋,我们这次审判大会的主题词就是“想砸就砸”!
水杉出场
水杉:大家好,哎哟,谁用鸭蛋砸我,不是说好了用鸡蛋的吗?哎呀!谁在用鸵鸟蛋,pk出局。(水杉扑街吐血中)
比包公还黑的审判长:大家不用给我面子,尽情的砸吧,顺道提一下,本次审判大会的鸡蛋全部由“瘟鸡臭臭蛋”公司提供。
英俊得叫人抓狂的张三:别吐血了,今天扫地的大妈没上班,等会自己吐的自己解决。(水杉闻言停止吐血)
让诸葛亮吐血的李四:水杉你小子,给我听好了。为什么楔子里用到了“一片冰心在玉壶,去留肝胆两昆仑”这句诗,不是说好是明初的事吗?“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那可是谭嗣同写的,难道念诗的神秘人是项少龙吗?你是不是项侮辱我这让孔明吐血的智慧啊!
水杉:这个问题嘛——哈哈,一来这句诗实在是太符合当时书里的需要了,水杉想了半天也找不到更合适的。二来本人对于‘六君子’是从心底里的仰慕,所以不自然得就用到了他的诗。这样做应该无罪吧。
和盘古一起开天地的王五:想不到是你智慧不够,难道就能颠倒时空吗?你是不是想写玄幻啊!大家砸死他!
(漫天飞舞的只有鸡蛋,而且还是臭鸡蛋)
财产比盖茨多一块人民币的周七:下一项罪名,第一章里出现了“夏天,永远是我最喜欢的季节,因为这是一个美女们肉隐肉现的时节”这句话,你来说说看,封建王朝能允许美女们肉隐肉现吗?你当是唐朝啊?要不是有这么多臭鸡蛋,我就用我的钱砸死你。
水杉:呵呵,这只能说明主角的视角取得比较好而已,大伙儿也想达到这样的视觉效果,可以向他取取经嘛。不过你想用钱砸我的这个建议,我会考虑的,不知道是英镑还是欧元啊?
迷死你不要钱的mm:这简直是无视女性。大家别盯着我,现在都秋天了,什么都看不见了!给我砸这个花痴啊!
(漫天飞舞的还是鸡蛋,而且还是臭鸡蛋)
英俊得叫人抓狂的张三:在白山寺的那章里,为什么老和尚服毒死了,主人公却没死啊!这又是你的一项罪名。
水杉:因为当时小沙弥的武功稳胜徐杉,先把老和尚毒死了,就能为所欲为了,而且端茶的就是小沙弥,这也不是一个太难的技术性问题吧。事后还可以嫁祸给徐杉,多好啊。
让诸葛亮吐血的李四:瞧瞧这个花痴,把我们大明朝时的小孩子都想成什么样了,这简直是以花痴之心度和尚之腹,大伙儿抡起胳臂,砸啊!
(蛋雨纷飞,万事成空)
和盘古一起开天地的王五:你来说说看为什么要取这个奇怪的名字,什么《日月明易》,玩文字啊?要是不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我用这把神斧砍死你!
水杉:其实这里有两个原因,一来‘日月’两字,行为‘明’,合为‘易’,本来很简单的事情,‘日’就是‘日’,‘月’就是‘月’,但是排列组合起来,却千变万化。这就好像这本书的推理一样,你能看到一个人提着水壶是想到他要去烧水,你也能想到一个人烧水是要喝水,但是把两个过程合起来,要看到一个人提着水壶是要喝水,就要一个思考的过程,如果环节更多,不是更加错综复杂了吗?这就是书名的第一个意义所在。至于第二个原因,其实是属于机密,因为最终一案中将会涉及到一样名字里有‘日’和一件名字里有‘月’的两件历史上确实存在的东西,它们两件东西引出了本书的最大秘密,王五兄,不知道我这么解释,你能不能把斧子先放一放啊?砸到旁边的审判长还有mm就不好了吗?
和盘古一起开天地的王五:什么乱七八糟的,什么叫做我的斧子会砸到审判长和mm啊,你怀疑我的力量?而且旁边这么多哥们,你怎么不关心一下,典型的花痴加势利眼,大家砸啊!
(水杉在低唱:陪我来看鸡蛋雨)
比姚明还要高的赵六:轮到我了。首先我觉得这个花痴的身份很值得怀疑。这本破书的情境在不知不觉中构成,文字功夫不可小视,比之专业作家有过之,情节更是引人入胜,很多细节非人力所能想到。我想问一下你以前是不是有个笔名叫‘泥人’啊?还有烟雨江南签售后,下一个会不会是你呢?这种书推荐和月评都没进top10,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是不是你给编辑好处,叫他帮你减了不少点推啊?快回答我!
水杉:这个——
让诸葛亮吐血的李四:你个花痴先别说话!我有重大发现,这个赵六是个拖啊!大家先来砸死他!
财产比盖茨多一块人民币的周七:砸死你个小样!长得这么高,什么不好做,要来做这个花痴的拖。最近火箭队麦老大不在,你怎么不去帮帮姚老大啊,亏你长得这么高。大家砸啊!
(比姚明还要高的赵六的淹没在蛋的海洋之中,他的离别,没有留下一片云彩。水杉一旁纳闷,我找的拖里好像没有这么高的人啊?)
英俊得叫人抓狂的张三:大家继续,别让这个拖饶了大家的兴致还有审判的公正性。
迷死你不要钱的mm:楚留香、陆小凤走的都是实力派加偶像派的路线。那个花痴现在不但参与了江湖斗争,还涉及了建文和朱隶的政治斗争,只是现在还没有引起大势力的注意,否则以他现在的武功早就死透了!你到底是怎么想的啊。我们辛辛苦苦的看书,万一主角一不小心扑街了,怎么办啊!而且这样的男人怎么让女孩子有安全感啊!
水杉:mm不要紧张嘛。我不是安排了妖女的出现吗,有这么一个强大的保镖,什么困难不能迎刃而解啊。以前福尔摩斯身边也有个花生医生,柯南旁边也有小兰姐姐,我这不是走前辈走过的路嘛。再说主角万一扑街了,水杉还没扑街啊,你到时候可以看我嘛。哈哈!
迷死你不要钱的mm:无耻!福尔摩斯的高度是你能达到的吗?典型的东施效颦!看你这个花痴,本mm没兴趣,大伙儿都看见了,这个花痴当众调戏我,有血性的哥们给我砸啊!
财产比盖茨多一块人民币的周七:支持mm,我老周替你砸!怎么样,我很有男人味吧!不如考虑一下多看看我吧,呵呵
迷死你不要钱的mm:你的财产真的比盖茨还多一块人民币吗?
比包公还黑的审判长:肃静。审判庭内禁止谈情说爱。不过这位mm想和本审判长谈谈的话,我倒是可以考虑一下。。。。。。
和盘古一起开天地的王五:砸死这个花痴,砸死这个审判长!
(终于有人和水杉一起分享这份被砸鸡蛋的幸福了)
英俊得叫人抓狂的张三:现在来两条铁一般的罪证,看你如何抵赖!首先,番茄是美洲植物,发现美洲后作观赏植物,后来才用于食用。明成祖为1420年左右,和番茄传入并作食用还差了约百年。那个花痴主角怎么在大明的京城的小店里点到番茄蛋汤这道菜啊!难道那个店里的小二哥跑到美洲给你拿来的!第二,擒龙功和控鹤功都是少林七十二绝技之一,丐帮的绝学是降龙十八掌和打狗棒法,那个老乞丐怎么会传授给花痴擒龙功呢?难道这个乞丐是乔峰,小时候拜过一个和尚当过师傅?快说!
水杉:这位英俊的弟兄真是问到点子上了,第一个问题的答案就是那个店小二正是从美洲拿来了番茄,所以上菜的速度才这么慢啊。而且这个设计又把我们中华下西洋的历史前提了好几年,多么伟大的发现啊!至于第二个问题嘛,呵呵,说不定是那个爱说‘一句话’的本无大师和那个老乞丐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啊,那个老乞丐一看就知道不是个正常人!要不然他怎么对主角疯言疯语的啊。
让诸葛亮吐血的李四:我忍不了了。大伙儿什么也别说了,给我狠狠地砸吧。
(正在洋洋自得的水杉再次在蛋海中消失)
和盘古一起开天地的王五:我要问一个严肃的问题。这也是大家都想问的,这个主角怎么花痴啊!难道不知道多少读者就是因为主角花痴的个性流失的吗?凭什么见了一个漂亮姑娘就一副熊样,妖女多好啊,既漂亮又野蛮,难道你没看“我的野蛮女友”吗?全智贤,我爱你!
水杉:这让我怎么说好呢。其实我是看到最近yy小说太泛滥了,所以想出个新,来个男追女,正所谓‘男追女,隔重山’嘛,而且又是横刀夺爱,多有挑战啊!人类就是要不停挑战才能进步,神六能够上天,不就是我们中华民族自我挑战的完美体现嘛!至于妖女嘛,呵呵,那个怎么处理她和主角的关系,还在考虑中,但是水杉可以保证妖女绝对不会有悲剧的。
财产比盖茨多一块人民币的周七:神六能够上天光靠挑战行吗?那还不是我出钱投资的。兄弟姐妹们,砸吧!
(当一种现象成为习惯,水杉已经认命了)
让诸葛亮吐血的李四:来说说你打的那几个广告吧。怎么看怎么像中央电视台的脑白金广告,没一点技术含量。八成的读者都是因为这广告流失的吧,你到底知不知道啊,连个广告也不会打,还不知罪!
水杉:我不是已经删了吗,只剩下一个别人写的情真意切,言辞中肯的书评了。
迷死你不要钱的mm:那个书评是个万金油,你个花痴加白痴!砸啊——
(‘想砸就砸’这句口号到底是谁想出来的啊)
和盘古一起开天地的王五:远的咱们就不提了,说说今天更新的那章吧,卖刀那段里关于关公和小李飞刀的是怎么回事啊,和剧情一点关系都没有嘛!你是不是想凑字数啊!
水杉:这实在不是我的错。看了下面这段帖子,大家就都明白了。
!!!!老刀有事没事,心血来潮,总爱去杉子那,凿上两蹄子.蹄子踩多了,也读出一点不对劲来.场面切换上的硬伤:且看这段,
骑马比用轻功还要快出不少,午后出发,等到子时已经赶到了杭州城下,总共不过花去了六个时辰,只是这四匹马恐怕就要报废了。
仅五十多个字,四个人就蹿到了杭州.杉子,用词不可谓不好.但是两个场面之间的转换还是太突兀了.就像地球太危险,咱还是做炮口回火星去.砰一声,火星到了,那门大炮却崩坏了.
解决这个问题也很简单.第一,在途中,多加一些心理描写,既凑字数,也使场面丰满不少.例:
小杉子骑着一匹枣红大马,心里急的胃跟肠子不停地打架,心下道,这个乖乖呀,你到是给俺挣气啊,跑不到杭州,找不到厕所,俺就只能随地大小便了啊.俺可是会害羞地.说着一个劲地放屁,那马吃痛,长嘶一声,速度果然快了很多,以每小时三百公里的速度狂奔.
近了啊,八百米了,看到城楼了.马儿啊,加油,胜利是属于你的.
五百米了,乖乖,可爱地城门啊,你别动啊,让俺进去吧.马儿啊,糖葫芦是你的.
一百米了,高兴啊,城门他没动啊,可是俺也完了,一高兴,泄了.马儿啊,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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