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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飞刀之一名结缘-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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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寻欢伸手抚着她的发,道:“谁让你没事总喜欢找些花头折腾阿飞。”
饴糖道:“那是给他历练啊!男孩子,总是需要一些历练的。”
想到饴糖给阿飞的‘历练’,李寻欢在心里默默地替阿飞点了蜡。
“小李子。”忽然,望着窗外的饴糖轻轻叫了声。
“嗯?”
“再过个十年,我们去其他地方走走吧。”
“……好。”
☆、第五十回
阿飞和红绫的婚事举办得相当热闹,时隔九年,灵福馆这趟办喜事一点都不逊色九年前那两场婚事。阿飞和红绫举办完婚礼的第二天就离开了灵福馆,饴糖没问他们要去哪里,而是挥着小手绢站在门口将他们俩给欢送走了。
展云说她一点都不像一个当娘的,人家儿子带着媳妇离开家,怎么也是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可她竟然挥着小手绢,脸上还洋溢着高兴的笑容。跟寻常人家的当娘的比起来,饴糖的确一点都没有当娘的自觉。不过,饴糖本就不是什么寻常人家,说白点她连个人都不算,会大不相同也没啥好稀奇的。
阿飞和红绫离开灵福馆的第三日,展云也离开了,他去哪里,准备去哪里,饴糖没有问。只是,在他离开前,饴糖问了他一句话。“不想继续跟他纠缠在一块儿了?”
展云笑了笑,回道:“顺应天命。”
这个答案让饴糖有些意外,挑了挑眉,道:“你这家伙也会听天命?”
展云没有回答她的话,只是反问道:“你呢?你难道不听天命?”
饴糖淡淡道:“活得久了些,知道的事自然就多了点。身为天道的一部分,有很多东西并非我们所愿,但却无可奈何。我是灵石,说难听点也就是一块石头,能有如今这般的生活,我很知足。”
展云盯着她,看了很久,道:“疼吗?”
“什么?”
“剜心之痛是一瞬间,可这钉骨之痛却是你要日日夜夜都要承受的,为了跟他在一起,值得吗?”
“那你在为他使用那张符的时候可曾后悔过?”这次,换饴糖反问他。
展云站在原地,这次没有再说话,半晌,他轻笑道:“你真是个奇怪的石头,所想所思都跟别人不一样。”深吸一口气,展云眯起眼仰望天顶,道:“他是个凡人,终有一日会比你先离去,到那时你该当如何?替他还魂续命?还是……”
饴糖淡淡道:“我等他的来生就够了。”
还魂续命,逆天改命?这些代价她无力承受。自己几斤几两,饴糖一向很清楚,与天相争,除非她的脑壳被驴踢过了。像她这样的穿越者,能与自己喜欢的人相伴一生,能有现在这般平稳的生活,真的实属不易。这一生来之不易,她现在最重要的事就是跟她所爱的人好好把握着未来的生活。
这一世,若李寻欢先她一步离去,那她就去寻他的第二世。
她的寿数本来就比李寻欢长,她会一直一直,不断重复地寻找他,直至她的这一世结束。
“我的一世远比他的长。”她说,声音里没有一丝起伏情绪,只是简单阐述着一个事实。
展云看着饴糖,少女面色平静,就像一潭掀不起一丝涟漪的清水。这样的饴糖,展云真的是第一次见。伸手揉了下她的头,在饴糖震惊的目光下收回手,道:“有缘再见吧,怪石头!”
说完,他头也不回地就离开了。
看着那孤傲的,说白点就是有点傲娇的背影,饴糖心里对他的某些反感倒是少了许多。转过身,抬头往高处的楼亭中的青影看了一眼,饴糖忍不住长叹一声。那两人因何结缘,因何牵扯,因何纠缠,全都在于一个因字,没有因就没有果,每个人的相遇都在因果二字。
回到自己的屋子,推门进入,就看到李寻欢坐在窗前雕木雕,他雕的是个仕女像,那模样跟饴糖当年的仕女雕像一模一样。挽着圆髻的发上插着两朵花,对襟齐胸襦裙,挽在双臂间的披帛以及脚上那双露出翘头的翘头履。仕女的手上持着一莲花灯,灯托底部雕刻着繁杂的花纹。这是当初的她,那位老雕刻师傅赐予她的人的模样。
抬头看向饴糖,李寻欢唇角往上翘了翘。“当初就答应要给你刻个好看点的,你瞧,现在这个可满意?”
走过去,从李寻欢手里拿过仕女雕像,饴糖笑道:“满意,大大的满意,我的相公亲自给我刻的,哪能不满意呢?”
放下手中的刀,李寻欢离开案几,来到她面前,道:“你还想刻什么,饴糖?”
饴糖想了想,道:“要不刻一对吧?小李子,你刻一个自己,把我的和你的木雕放在一块儿,不就是一对了吗?”
李寻欢点了点头,笑道:“好。”
走回案几,重新坐下,拿起他的刀,李寻欢拿起另外一块木头,开始刻自己。修长的手指执着那把惯用来对付敌人的飞刀,李寻欢刻木雕时的神情总是那么认真。饴糖趴在案几上,眼睛一直盯着他看,她想她这一辈子都不会看腻李寻欢,就算对方将来会长成白发苍苍的老头子。
伸手握上一笔一笔勾勒着木雕的手,饴糖道:“小李子,下回也雕个阿飞和清源吧,这样咱们就一家亲了。”
李寻欢:“……”
他终归有一双巧手,不多时就把自己的小像给刻好了。饴糖拿着自己和李寻欢的木雕把它们放在橱柜上。橱柜上放着的都是瓷器和玉器,突然有两个木头般的东西‘闯入’,还是很突兀的。可饴糖就是喜欢把它们放在最显眼的地方,一男一女,属于他们自己的木雕安安静静并肩站在一块,屹立在最中央,最显眼的橱柜上。
饴糖想,再过个十年,二十年,甚至是百年后,李寻欢离她先去了,她暂时变成了孤单一人的时候,这对小像也不会分开。
时间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去,期间灵福馆里的人也换了一批两批的,曾经的伙伴们有的去其他地方转悠去了,有的躲去深山老林修炼去了。总之,真正留在灵福馆很久的好像除了桦沬和红梅白梅姐妹们就没什么人了。
饴糖在灵福馆又待了十个年头后,就拉着李寻欢一起离开了灵福馆。他们没有回关内,而是往关外更西的地方走,这一走便是几十年,再度回来的时候,李寻欢已经差不多七十多岁了。
看着少女搀扶着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归来,一直很少出账房的桦沬差点就哭出来。灵福馆终究是饴糖为李寻欢开的,这一片天地,终是李寻欢该要回来一趟的家。李寻欢走的那天,饴糖没有哭,她静静地坐在房门外,看着天上大大的太阳。
屋里头,清源、阿飞和李修文陪着李寻欢,也不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总之,等他们俩出来的时候,李寻欢已经带着笑容阖上眼睛离开了。
没有跟他说上最后一句话,饴糖也不难过,她早就知道这一天的到来,心里也做好了准备。
他死了,她就去找他,这是她和他约定好的。
白雪和红绫真的为了她们爱的人煞费苦心,为了能跟他们好好相伴一世,她们让自己外貌同阿飞和李修文一样的年纪。
白发苍苍,身板却比一般人硬朗的白雪蹲在饴糖的面前,清明的眼里闪着泪光。“想哭就哭吧。”
饴糖摇了摇头,道:“我不哭,我答应小李子的,这辈子没了,我们还有下辈子,直到我的这一世结束前,我都会去找他,然后再跟他在一起。”
白雪怔了怔,半晌也没说出一句话来,她起身走到李修文的身边,缓缓摇了摇头。
饴糖的想法很好,可是她忘记了一点,那就是天下之大,要再一次找到李寻欢的转世是何其困难。
阿飞在关内的名声很响,就如他小时候的愿望一样,他终于可以在人前说出自己姓什么了。可是,很多年后,当他真的成了个相当有名的人,他却始终没有将自己的姓氏说出来。或许,对他来说,他是谁,姓什么,其实已经没那么重要了。
重要的是他在乎的,在乎他的人在他的身边。
清源修了仙,容貌一如二十岁的时候,年纪大了,性子也沉稳了不少,颇有当年的清源风范。可在自己的爹和娘面前,他还是有点小孩子气的。比如,这回,他爹死了,他还是忍不住哭了起来,像个孩子一样。
李寻欢下葬那天,天气极好,天空一点都不灰蒙蒙,阴沉沉的。
饴糖将他安葬在与他爹李探花郎和他娘李夫人比邻的地方,那里也将是李修文未来的归处。李寻欢是李家人,死后终是要回李家的,饴糖将他安葬好的时候,发现林诗音,那个笑起来比梅花还好看的姑娘也早不在了。
没怎么感慨,饴糖在那之后还是回了灵福馆。
在灵福馆待了个五六年,饴糖又离开了,这回到底去了哪里,大家心知肚明。
饴糖离开灵福馆后去了很多地方,可是每一个地方都没李寻欢的影子。春去秋来,一年又一年,故人的消息不在从远方传来,饴糖知道,他们都不在了。人生百年,转眼即逝,回到君望山,踩在这片她最初的地方,饴糖的心里颇为感慨。
正值秋季,满地的黄色的枫叶上,饴糖披了件裘衣一步两步,缓慢地往山上走。君望山真的变了好多,她都有些认不出来了。越往上走,越能听到扫地的沙沙声,抱着好奇心,饴糖一直往山顶走了去。
山顶,本来是只有一串都是树的空地,如今却盖了个房子,颇有点像是富家庄院。还未走进,便见一个穿着干净布衣的老妪拿着一把扫帚,对着一个正打算走出院门的男孩喊道:“少爷,你可别乱跑啊,若是出了点事,我可没法像老爷夫人交代!”
“刘婶,我就在外头,不会走远的。”说着,院门被推开,只见一个粉雕玉琢的娃娃跑了出来。
娃娃长得很好看,小披风披着,掩不住一身富贵。似是感觉到有人,孩子朝前看了去。饴糖站在树下,看见的是一双与记忆中十分熟悉的眸子。眼泪忍不住落下,她往前走了几步。
“你,是谁?”在她走到他面前时,小孩儿问道。
饴糖蹲下与他平视,在他的眼睛里再度看到自己的影子,饴糖真的很开心。
“我叫饴糖,来做你的娘子,可好?”
☆、番外一
二更的鼓响起,静谧的街道尽头亮起了一盏灯,灯火柔和地罩着小小的面摊。面摊是由一间破旧的棚子随意搭建而成的,旧旧的油纸灯笼挂在棚子口,下方则摆放着一块木头招牌,招牌上刻着四个苍劲有力的字。
刘家汤面。
一只骨节分明的大手伸过去,从筷笼里抽取了一双筷子。自打前段时间醒来,李寻欢的脑海里就一直不断掠过一个叫饴糖的少女的身影。他不知道那个是梦,还是真实,因为在他不知道的时候,他的身上和他的身边发生了一桩桩始料未及的事。
比如,林诗音离开了龙啸云。
比如,上官金虹死了。
比如,上官金虹是他杀死的。
比如,林仙儿不再纠缠阿飞了。
比如,阿飞唤他父亲。
跟他一样陷入迷茫的还有阿飞,阿飞同他一样经历了些明明没做过,却真真切切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
“来了。”和煦清醇的嗓音在身后的脚步声靠近的那一刻起缓缓响起。
李寻欢没有回头,因为他知道身后的人是谁。
来者是阿飞,他穿着件很干净的衣服,与以往不同,如今的阿飞看上去精神了许多。没有林仙儿,他好像活得比以往还要好。
阿飞看了眼背对着自己的李寻欢,慢慢地走过去,来到他对面坐下。
“老板,一碗汤面,多放辣。”朝正在拉细面的老板吆喝了一声。
老板轻嗳了一声答应着,取出一团面抛下锅去。老板姓刘,手势纯熟,专门大晚上的出来摆摊,给过路行人方便。
阿飞无言地看着李寻欢。
面很快熟了,沸水腾着将面翻滚着顶上水面。老板拿长筷子捞起丢进边上的大碗里,浇入早熬好的猪骨高汤,依次将葱姜蒜什么的丢进碗里,撒上一撮细盐,再浇上一大勺的炒酱浇头。
将两碗面端放进托盘,慢慢地走出去,把面放到李寻欢和阿飞的面前。
阿飞和李寻欢依然没有说话,只是互相看着对方。两人表情都有些发怔,然后过了半晌才终于渐渐露出一丝微笑。阿飞真的变了很多,他的容貌当然没有任何变化,他的眼睛还是很大,鼻子还是很挺,看起来要比过去更加英俊了些。曾经几度保持在脸上的呆板和平和消失,如今的阿飞才是真正的他。那双眼睛里咄咄逼人的神采,孤傲的神情和面上的坚韧都还在。
两人就这样面对面的瞧着,面对面的笑着。谁也没有移动,谁也没有说话,可两人的眼睛里却都渐渐发红,不知道又过去了多久,阿飞才缓缓道:“你是不是也在思索那段时间发生的事?”
李寻欢道:“这段时间,脑子里面一直在想那个叫饴糖的小姑娘。”那小姑娘明明是个小丫头,却偏偏是‘他’的妻子,在关外与‘他’成亲数载的妻子。
阿飞道:“饴糖,红绫……那些是真的,还是假的。”
李寻欢道:“上官金虹死了,龙啸云身败名裂,林仙儿下落不明……是真是假,似乎也没那么重要了。”
他们说话说得很慢,口齿清晰。就在这时,阿飞突然深吸一口气,伸手抽取一双筷子,低头吃起面来。吃了两口,阿飞满意地含糊说了句。“不错。”这家刘家汤面是真的不错,老板的煮面手艺好到没话说,而且价格公道,是真正的物美价廉。
'对不起,在这里,没有我。'那句话蓦地就冷不丁从脑海里蹦出来。
没有……是没有,在这里,没有饴糖,没有红绫,与她有关的一切都没有。在过去的十多年里,陪在他身边的只有铁传甲。孤寂,令人发狂的寂寞无论何时都在侵蚀着他。如果,他的身边真有那个叫饴糖的姑娘陪伴着,或许就不会孤单了。
脑海里的那段记忆,对他来说就是一场梦。
短暂的时光是李寻欢最快乐的时光,那是发自内心的快乐。
少女俏皮的模样,生气的模样,开心的模样……全是因李寻欢。不过,她的李寻欢不是他。
有点羡慕呢。
想到这里,忍不住想笑。摇了摇头,李寻欢低头,执起筷子吃起面来。他觉得自己在想下去就快得臆想症了。
吃完面,在摊子里小坐了好一会儿,待天明之时,李寻欢和阿飞方才离开。
他们离开之后,刘家汤面也收了起来。
本就是晚上开的店,天明了自然是要收摊的。
老板把锅盖压好,把火熄掉,把桌上的碗收掉,洗掉之后,就将刘家汤面这块招牌给收了起来。
此时,油纸灯笼里的火已经熄了。
这一路,李寻欢和阿飞是结伴而行的,他们去了郊外的长亭,在那里他们准备饯别。荒草凄凄,尘沙弥漫,长亭外的小道旁,李寻欢和阿飞正在酒后话别。先前准备的一小坛酒已一滴不漏地进了他们二人的肚子。
喝完酒,身子暖乎乎的,阿飞抬头看了看天,眯眼道:“你不打算告诉她吗?”阿飞口中的她是林诗音。
李寻欢道:“不需要了,她已有她的生活。”那样坚韧的林诗音已经多久没见过了,敢于反抗,在众目睽睽之下选择了自己往后该走的路。当年的小女孩,他曾经最爱的女孩长大了。
阿飞的眼睛凝视着李寻欢,半晌,笑道:“你说得没错,已经不需要了。”
这次饯别之后,也不知道何时再见。阿飞说他要去‘海上’看看,找找这世上是不是真的有长生的仙草,不死的神仙。他说的自然也不是真话,可李寻欢却没有阻拦他。因为阿飞有个扑朔迷离的身世,这个身世估计与沈浪,熊猫儿,王怜花,朱七七……那些前辈名侠有着微妙的关系,阿飞此次远游海外,为的就是要去寻访他们,也说不定。
阿飞突然问道:“你准备去哪里?”
李寻欢笑了笑,道:“不知道,或许……是去塞外吧。”
阿飞怔了怔,道:“她和她不存在。”青云观那些人是存在的,但饴糖和红绫却是不存的,起码现在是这样。
李寻欢道:“人活着,总是要有希望和目标的。”他想去寻寻看,就算只是一个幻影,他也想去塞外看看,这世上是不是真有像饴糖那样不一样的小姑娘。
阿飞闭了闭眼,道:“你说得没错。”
李寻欢要去寻的是一个可能这一生都不一定寻得到的人。阿飞也明白他为何会突然执着。因为那样一个姑娘,任谁都会去执着。肯一心一意,将全部的心思都扑在对方身上的姑娘委实不多见。敢爱敢恨,胆大勇敢,将对方捧在心头的姑娘,他们还没见过呢。
阿飞勾了勾唇角,忽然道:“三年后,我一定会回来找你。”他笑着,瞧着李寻欢,又道:“我回来的时候,希望你比现在过得好。”
李寻欢道:“三年,未免长了些。”
阿飞道:“三年,真的不长。”
李寻欢顿了顿,道:“……的确不长。”
阿飞笑道:“若到时候……”没说下去,可李寻欢却是懂了,他也笑了起来,道:“到时候一定请你喝酒,这辈子我从未请过人喝的酒,而你也是这辈子未曾喝过的酒,如何?”
嘴角的笑意加深,阿飞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笑过了。“好。”他这样的笑容就像曾经凋零的木叶正重新开始新芽茁长。
阿飞离开了,一如他们初见时,徒步离开长亭,走在长长,甚至看不见尽头的小道上。他的步子很轻,面容坚毅,薄薄的唇抿成了一条线,他走得不快,一步一步的,身影渐渐隐没在远方缓缓西落的夕阳中。
收回目送的视线,李寻欢也离开了长亭。
走入林中,他的方向与阿飞是相反的。
李寻欢准备回小镇买辆马车离开,先去哪里,他还没想好。万里河山,锦绣繁华,十多年前他是怀着痛苦的心情远走他乡,而如今,换了一种心情,他想他是该好好看看这个世界了。
林中枝叶摇曳,随风发出‘飒飒’声响,这附近有一座山,山势不高,却相当偏僻。徒步上山,李寻欢发现在这山的半山腰上坐落着一户小院。小院的主人是谁,做什么的,他都不想去知道,抬头往前远远看去,只见那户小院口有块牌子,牌子上刻着一个特别好看的‘缘’字。
李寻欢本该加快脚程回小镇的,可这片林子够大,不知不觉便落了夜幕。再走也不会有什么地方可以落脚,李寻欢在看到那户小院亮起灯火时,决定去那边碰碰运气,看小院主人肯不肯让他落脚一晚。
站在小院口,李寻欢发现这小院清幽别致,院中灯火明亮柔和,最靠里面有一块药圃,种植着各式草药。
李寻欢站在门口,突然间不知道该不该走进去。
这时,院子里头的竹屋门‘吱呀’一声被人从里打开,只见一名粉衫秀髻的小姑娘提着一盏灯从屋子里头走了出来。那小姑娘的样貌笼罩在大片阴影中看不真切,当她走近时,李寻欢怔住了。那是一张熟悉又陌生的面容,与记忆中那个叫饴糖的小姑娘一模一样。
小姑娘脸上挂着甜甜笑靥,她来到李寻欢面前,看着他道:“是不是要落脚啊?大叔。”
李寻欢怔了怔,嘴唇微微颤了颤,问道:“敢问姑娘,芳名。”
小姑娘眼睛明亮,虽然奇怪李寻欢为什么会问她名字,但还是指着自己,笑嘻嘻地道:“我叫饴糖。大叔,你呢?”
李寻欢看着她,脑海里不经意掠过那段期间的种种,心头轻颤不已,他张了张嘴,好几次才发出声音,道:“在下李寻欢。”
“李寻欢?”歪了歪脑袋,不知为何,小姑娘觉得这名字叫起来有些严肃,该换个亲切点的。想了想,她认真地看着李寻欢,道:“李……寻欢?好像在哪里听过……唔,听着严肃了点,不如叫你小李子吧,大叔,可以吗?”
耳边忽然又响起那一声声的叫唤。
李寻欢唇角微微勾了勾,嗓音醇亮轻柔,道:“可以啊。”
☆、番外二
李寻欢和饴糖终其一生都没有过属于自己孩子,原因出在哪里,饴糖心里很清楚。她,说得好听点是灵石,说得坦白点就是一块石头。听说过石头生孩子的吗?答案当然是没有了。
纵使饴糖是一块千年灵石,一个道行高深的灵物,充其量也就一块破石头。石头不可能孕育下一代的,就算她化为人形,长得多像一个人。
离开灵福馆之后,他们去了很多地方,大半个世界都快被走遍了。无论去哪里,无论遇上什么事,李寻欢和饴糖都没有分开过。
四十年匆匆一过,对饴糖来说,这不过是眨眼间,可对李寻欢来说,这已是他的一半人生。海风夹杂着海水的咸湿迎面吹来,粗粝的划过面颊,一点也不舒服。李寻欢坐在一把藤椅上,静静地看着前方平静的海面。
这里是他们最后落脚的地方,一间竹屋,一圈篱笆,简简单单。在这里,他们住了近三年的时间,远离红尘喧嚣,远离人世繁华,过着只属于他们两人的生活。饴糖不会老,而李寻欢却是会老的。
时间真的很残忍,它在李寻欢的脸上、身上刻下了一条又一条痕迹。
如今这痕迹遍布全身。
挂在屋檐下,还未褪色的贝壳风铃在轻风中发出清脆的声音。篱笆内种植的花朵已有几朵在凋谢,一瓣又一瓣的花瓣落在泥土里。竹屋的大门敞开着,屋内正在沏茶的少女忍不住回头朝屋外看去。
饴糖紧紧抿着唇,黑色的瞳仁中带着一丝哀伤。
她爱的人,这一世将走到尽头,而她却无能为力。
顺应天命,这就是她和他的命。
相伴几十年,她是该知足了。
放下手中茶壶,饴糖拎起裙子往外走了去,来到李寻欢的身后,她弯腰从后抱住了他。李寻欢老了,一头墨发变成了无声气的苍白,曾经年轻英俊的脸庞布满了名为‘年老’的皱纹。
饴糖将自己的脸紧紧贴着李寻欢的面颊,柔声道:“累了吗?”
李寻欢轻笑道:“还好。”那声音不似过往醇亮,带着一丝沧桑和暗哑。
抬起手抚摸着饴糖鬓边的发,李寻欢道:“其实,你可以放开我的。”
双手搂紧李寻欢的脖子,饴糖一字一字道:“做梦!你死了,我也不放开!”
闭了闭眼,李寻欢眺望着远方,无声地笑了笑。
他也只是说说,李寻欢心里比谁都清楚,要让饴糖放手是不可能的。她陪在他身边几十年,无论发生什么事,她都不曾放开过她的手。既已抓住,就不会松手,这就是饴糖。
“小李子。”
“嗯?”
“你死了,我不会哭的。”她说,一字又一字的,咬字是那么清晰。
抚摸在她鬓边的那只苍老的手一顿,李寻欢放下手,轻轻道:“我知道。”她的饴糖那么坚强,怎么会哭呢?他的饴糖会来找他的,就算这一世,他的终结就在眼前。下一世,到下一世,饴糖还会来的,出现在他的面前,抓起他的手,将他牢牢握在手心,重新与他在一起。
松开搂着他脖颈的手,饴糖直起身子,来到他面前蹲下。低着头,看着他垂放在膝上的手,饴糖伸手轻轻抚上,指尖划过布满纹路的手背,微微颤抖着。
这就是老。
如果没有穿越来到这个世界,如果不是穿成了灵物,想来她也会经历这些。
人的生老病死,是最简单的循环。
这就是一个人的轮回。
“喝不喝酒?”住在这海边,与世隔绝的,饴糖差点忘了,再过些时日便是上元节。上元节,就近的镇上处处张灯结彩的,一派繁华似锦。
“好。”李寻欢最喜欢喝饴糖酿的酒了。
起身,进屋拿了两小坛酒出来。酒香四溢,远远就能闻到,自己一坛,李寻欢一坛,两人边看海景边喝酒。“过段时间,就要上元节了,可惜,我们远离尘世繁华,看不到处处都是张灯结彩的热闹了。”
“你要看的话,我陪你回去。”仰头喝了一小口,纵使白发苍苍,李寻欢依然只是李寻欢。
饴糖的目光幽幽地注视着前方,沉默了片刻,她轻声道:“都看了几十年,少看几年也是无妨的。”她喜欢现在的日子,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这是多少穿越者想要的生……好吧,或许有些穿越者想当救世主,开启玛丽苏后宫团也说不定。
拿起深色的酒坛子与李寻欢的酒坛子碰了碰,饴糖歪了歪头,接着道:“现在这样挺好的,美酒,美景,还有美人在旁,人生三大美,全齐了。”
李寻欢被她的话逗笑,低低笑道:“什么美人在旁?你身边就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子,满脸皱纹。”
饴糖道:“在我心里,这天下没有一个人能及你。”
李寻欢沉默着,眼底带着暖暖笑意。
仰头喝了口酒,饴糖轻吐口气,接着问道:“你恨我吗?”
“为什么那么问我?”
“因为我只能眼睁睁看着你一点一点地走向死亡……”
“这不是终结,不是吗?”比起饴糖的不安,李寻欢显得淡然多了。
年纪越是上长,所思所想就与年轻时大不相同。
清风拂过,勾人的酒香在空气中缓缓飘荡开来,四溢的味道似乎掩盖住了扑面迎来的海风腥味。
饴糖不再说话,只是静静地喝着酒,李寻欢与她一样,两人沉默着看海喝酒。身后,竹屋屋檐下那一串的贝壳风铃在微风中缓缓晃动着,阳光由上而下,一丝一缕笼罩在他们身上,在地面上投下一条交叠在一起的黑色影子。
永宁镇,归宁客栈。
黑发中带着些许银丝的红绫站在院子里对身后头发只是灰白的阿飞道:“时间过得真快,你说,是不是?”
阿飞手里拿着一条夹袄的厚锻披风,四十年过去,岁月在他脸上并未刻上多少细痕,如果不笑的话,还真难看出他脸上的岁月痕迹。将披风披在红绫身上,阿飞轻轻道:“起风了,回屋歇息吧。”
“我想念饴糖和小李子了。”红绫站在圆形的石桌前,桌上放着宣纸和笔墨,她这一天都在画画,可无论怎么画,她都觉得自己没有画好。
阿飞笑了笑,道:“我也想父亲和母亲了。”自打沈曦和沈涟出世那天起到现在,他们已有三十五年没见过面了。“曦儿出世的时候,他们来过。涟儿出世的时候,他们也来过。如今,三十五年过去,他们却再也没有来过。”
归宁客栈是红绫开的,算是灵福馆的分店,里面的每一个摆设,每一个格局都与灵福馆的一模一样。为了她这分店的事,饴糖还特意让柳翁和柳小幺爷孙俩请过去坐镇呢。而且,为了躲避些不必要的麻烦事,白蕊和红玥她们偶尔会来她这边帮衬着打点一下。毕竟,在灵福馆长待着,也不是件好事。
人,会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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