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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飞刀之一名结缘-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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盯着喜帕,眼神渐渐诡异的李寻欢,轻问道:“这……是什么?”
红玥拎着喜帕,笑得那个叫灿烂,手一抖,张开红艳艳,绣着鸳鸯戏水的喜帕,道:“来,来,顶头上,吉时一到咱们就可以出去拜堂了。”
李寻欢:“……”
前厅大堂里,身为新娘子的饴糖穿着艳红的喜服来回蹦跶着,指挥这个,指挥那个,布置着婚礼场面。坐在底楼和二楼的客人都颇有兴趣地看着灵福馆的当家,其中一个与他们灵福馆关系比较好的商客马富贵马大叔端着个海碗,朝饴糖喊道:“饴糖老板,你们这是做什么啊?”
饴糖指挥萝卜挂好红灯笼,回头看向马富贵,笑道:“布置婚礼吖。”
马富贵惊讶道:“饴糖老板,你这是要成亲了?”
饴糖点头,道:“是吖。”
这下,马富贵震惊了。“这,这准备啥时候啊?”虽然饴糖身上穿着喜服,但马富贵却以为饴糖是在试喜服,而非准备成亲。
“今天吖。”饴糖笑眯眯地挽起艳红的袖子,一跳一跳地朝柳翁走去。
马富贵嘴角微抽,他还以为是在筹办呢,没想到今天就是婚礼。与马富贵一样微囧的还有厅里的其他客人们,他们都在纠结一个问题,那就是为毛身为新娘子的饴糖老板在外头抛头露面,而新郎官却不见人影!
当晚,婚礼热闹举行。
李寻欢穿着喜服被牵进大堂。艳红的新郎服在身,头上一条帕子盖着,新郎官的模样虽看不见,但穿着喜服的李寻欢还是看得饴糖眼睛发亮,而厅里观礼的众客人们则嘴角抽搐。
饴糖和李寻欢都没什么长辈过来,李修文远在京城,赶过来是来不及了。饴糖是石头,天生地养的存在,没啥长辈。因此,今儿个充当高堂坐在首位则是虚清和柳翁。
柳翁很淡定,淡定到不行。
虚清看着淡定,但握着茶杯的手则抖阿抖的,表露了他此刻囧然的心情。
在场气氛很和谐,其中夹杂的微囧就暂时忽略不计了。照着礼数开始,桦沬站在前头喊道:“一拜天地。”
饴糖手里牵着个红绸子,她凤冠霞帔好生明媚,但这一切被盖在喜帕下的李寻欢都看不见。他很被动,在红雅和于薇的帮忙下,转身下跪,对着外头的天地一拜。
“二拜高堂!”
饴糖和李寻欢同时转身回去,对着主位上的虚清和柳翁两人一拜。
一边,马富贵捏着一叠粗略用红纸包的礼金,叹气道:“这饴糖老板成个亲太风风火火了,我连礼金都不能好好准备。”
马富贵的叹气,边上的其他客人自是听到,其中一人嘀咕,道:“你还好,还有礼金,我啥都没准备呢!这亲咋没人提前通知呢!”
“嘿,你们还不知道吧?这是饴糖老板大早上刚决定的。”
观礼的客人们:“……”这特么太说风就是雨了!
“夫妻对拜!”
饴糖和李寻欢面对面着,接着两人一拜,算是礼成了。
“送入洞房。”最后那一声响起,李寻欢就被红雅和于薇扶着送去了后头,看着这一幕的客人们大囧!
欸,不对,这好像哪里不对!为毛新郎官被送下去了,身为新娘子的饴糖老板却在前头!你们是不是弄反了喂!
被欢欢喜喜送回新房,李寻欢的心情是复杂的,这种本该是他这个男子该做的事情,却偏让饴糖一个人全给办了。
他是被娶的那个。
想想却没有丝毫恼意,反而有点开心。
他的饴糖在用自己的方式珍重他。
没有去揭开喜帕,李寻欢觉得既然他是被娶的一方,自然是要饴糖亲自揭开喜帕才比较有趣。
安安静静地等着,没多久房门就被推开了。喜帕遮住他所有的视线,垂着头,李寻欢心里有些好笑,若是几年前,他永远想不到自己会有出嫁的一天。喜秤揭开喜帕,露出他那张好看的脸,而他的面前则站着手里拿着喜秤,一双眼亮得惊人的饴糖。
李寻欢微笑道:“如何?对为夫满意吗?”
饴糖用力地点头,道:“满意!娶到你三生有幸啊!!”
李寻欢伸出手,朝她张开双臂。
盯着那两只张开的双臂,饴糖将喜秤和喜帕丢到一边,直接扑了过去。一个熊抱,直接把李寻欢扑倒在床上。被褥,被铺包括床帐都是红色的,整个房间艳红艳红的,特别喜庆。饴糖伸手扯开李寻欢发上的红带子,如墨似漆的长发铺开,衬得他艳若桃花。明明该是放在姑娘身上的比喻,放到李寻欢身上也不为过,饴糖坐在他身上,笑嘻嘻道:“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这句话说得挺不错的。”
李寻欢眯了眯眼,一只手不知不觉已经揽住了她的腰。
察觉不对劲,饴糖想要跳起来跑路,但腰被揽得死紧,挣都挣不开。
嘴角微抽,饴糖道:“我说着玩儿的,别当真!”
李寻欢伸出另一只手将她发上的冠摘下,长长的发随之落下,衬得饴糖那张脸白皙如雪。眸色微暗,饴糖的视线翻转,等她回神时,自己已被李寻欢压在身|下。
饴糖:“……”这跟想好的不一样啊喂!
为了避免明天起不来,饴糖认真地对李寻欢说道:“小李子,我是娶,你是嫁。”
李寻欢点头回道:“没错,我是嫁的那个,怎么了?”
饴糖道:“位置错了。”
李寻欢眯起眼睛,蓦地,突然笑道:“也是。”语毕,一个翻转,饴糖重新坐他身上去了。
没想到李寻欢那么好说话,饴糖开心不已,她伸手开始奋力地解李寻欢的衣服。反正也不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了,矫情什么的早被她丢到不知道哪个角落去了,美人当前,不急怎么行!(不!)
扯着扯着,直到后面,饴糖终于发现哪里不对了。
“那个,小李子,我应该在上面。”
“你是在上面啊。”李寻欢笑眯眯地伸手去抚摸她鬓角湿了的黑发。
饴糖:“……”
这好像跟下面没什么差别啊喂!
☆、第二十八回
灵福馆当家的相公除了品品新酒好不好喝外基本不用做啥事。
灵福馆当家的相公因为没啥事可做只能跑到主院去相妻教子。
灵福馆当家的相公干了寻常妇人才干的事,也就是所谓的主内。
马富贵抽着大烟皱着眉头坐在后院的亭子内赏花发呆。灵福馆四季如春,方圆百里,甚至千里内都找不出第二个比灵福馆更适合落脚的馆子。来往商客有很多都是慕名而来,谁不想在漫长的旅途中找个舒舒服服的歇脚之所。马富贵出生于江南水乡之地,祖辈起就做丝绸生意,在江南一带,算得上是有头有脸的人。这回出关做生意,他特意带上家中最年幼的女儿出来见见世面,哪知道这世面还没见着,他家宝贝闺女就给他惹了个□□烦。
马富贵的女儿叫马兰心,今年十七岁,这年纪正是女儿家最美好的年华。花一样的年纪里,马兰心同寻常姑娘一样,对自己将来想要嫁的人充满着美好的想象和憧憬。马兰心长得与她爹马富贵没有半点相似,秀致的眉,明亮的眼眸,直挺的鼻梁,柔美的脸庞以及淡色的唇。初到灵福馆的第一日,马兰心穿着件嫩黄色的长裙,这衣服颜色特别挑人,穿得不好就特像一香梨,黄澄澄的。少女长得是真好看,穿黄衣服比别的姑娘还好看,这方面包括于淼淼在内灵福馆里外的女忄生们都觉得一个小姑娘能将黄衣服穿得那么好看的,实属不多见。
马兰心来的那天,饴糖并不在馆内。与李寻欢成亲才不过半年,那两小的就跟竹笋似的长得特别快,一晃眼个子就拔高了好些许。为了给阿飞和清源添置些新衣裳,还有帮馆里的其他人买些东西,饴糖和红绫带着阿飞和清源在铁传甲的护送下,前往了关内就近的小镇买东西。
饴糖离开前,还特意嘱咐李寻欢不得随意抛头露面。没办法,找了个好看的相公,怎么着也该藏好的,不然被别的姑娘看了去,到时候就该自己哭了。可就算如此,李寻欢还是被人给看上了,看上的那位就是马富贵的闺女马兰心。
马兰心初见李寻欢的那一瞬便喜欢上他。青年穿着件淡雅的长袍,站在灵福馆馆内人才可待的主院里与一名身着黑色劲装的青年说话,他站在那里,眉眼带笑,温润如玉。当即,她的那颗少女心遗落在这位对她来说尚且还不知名的公子身上。第二日,在她旁侧敲击下,马兰心知晓了青年是谁。青年姓李,叫什么倒没什么人知晓,是灵福馆当家刚娶回家的相公。
初听他已成亲时,马兰心是难过的,她好不容易遇上个喜欢的,怎么就成了别人家的相公?再接着听他是被娶的,马兰心惊讶之余又多了丝侥幸,她想青年‘被迫’嫁人肯定是不愿意的,这世上哪有男人肯心甘情愿的嫁呢?多半是被这灵福馆的当家‘强迫’的。
不得不说,小姑娘的想象力很丰富,不一会儿脑子里就脑补出了一段温润公子被长相丑陋的恶霸女强娶进门的狗血故事。
这种按饴糖的说法就是脑洞太大。
马兰心喜欢李寻欢这件事,只要长眼睛的都能看得出来,尤其是她爹马富贵,那是急得都快急出一头白发了。马富贵怎么也想不到自家闺女竟会看上饴糖的相公,还是刚成亲不久的相公,那么明目张胆的翘人家墙角,说内心话,他觉得心很累。
苦口婆心劝她女儿别把歪主意打到李寻欢身上,偏马兰心是一根筋的死心眼,她说她这辈子非李寻欢不嫁,除非她死,不然她一定要嫁给李寻欢。彼时,李寻欢还不知道自己被个小姑娘看上了。
马兰心看上李寻欢这事,馆里上下的人都看得明明白白,就李寻欢好像情商和智商都突然离家出走了一样,愣是没瞧出半点来。马兰心在饴糖没回来的期间,天天都去找李寻欢,明里暗里都在表达对他的爱慕之心,可李寻欢就是没啥反应。面对这样的李寻欢,马兰心每回都被气得直跺脚。待到第五日,马富贵决意把他那糟心闺女带回家去的当天,马兰心也下了个决定,那就是向李寻欢表白,就算一时不成功,她也能想办法让她喜欢的人对她刮目相看。
那天,恰好饴糖和红绫携两娃子归来。
饴糖一手牵着一个娃回来时,马富贵直接冲到了她的面前,那憔悴的模样硬生生吓到了嘴角刚牵起一抹愉悦笑容的饴糖。
马富贵急切地看着饴糖,道:“饴糖老板,我真是对不住你啊。”
不明所以的饴糖脸上挂着疑问。“哈?”
马富贵道:“家门不幸,都是我那糟心的闺女……哎,你还是自己去看吧,快点!”说着,拂袖转身,一副心累的模样,朝柳翁那边走了过去。
见他这副模样,饴糖挑眉看向萝卜。
萝卜倒是回答得很快,道:“马富贵的闺女看上小李子了,现在正在主院向小李子表白。”
饴糖:“……”
两小的加上红绫:“……”
正好抱着一堆东西进门的铁传甲:“……”
饴糖抽了抽嘴角,想她出个门替两娃买新衣裳,才不过六天,她家小李子就被别人看上了!
挑了挑眉,饴糖牵紧阿飞和清源的手,笑道:“源儿,阿飞咱们去主院找你们爹,好不好?”语声很温柔,就跟平时一样。
阿飞用余光瞥了眼饴糖,见她淡然自如就知她压根没把马富贵的女儿放在心上,确切来说是没放在眼里。撇了撇嘴巴,阿飞在心里默默同情起马富贵的倒霉女儿。
清源鼓着腮帮,牵着饴糖的手紧了紧,一想到他爹被他娘以外的人给看上,心里就有些不舒服。
来到主院,人刚迈入拱形石门,饴糖就看到院中彼此面对面站着的男女。一白衣一黄衣,单看还挺赏心悦目的,前提那白衣青年不是李寻欢。
李寻欢正对着拱形石门,自然是瞧见了牵着两小的饴糖。
马兰心背对着拱形石门,自然是没瞧见身后的三人。
黄衣少女那藏在衣袖下的手握成拳头,她深吸了一口气,对着自己爱慕的人,道:“李公子,我,我自五天前初见公子便对公子你心怀仰慕。”
李寻欢:“……”他还以为要说什么,没想到这平日里被他当做小姑娘的丫头竟然是来对他诉情意的!
而且,能别那么凑巧行吗?
温润的笑意僵在嘴角边,还未等他拒绝,马兰心已经再次开口。“李公子,莫要说话,听,听兰心说……兰心知你已婚,可,可兰心不介意的,只要李公子不弃,兰心愿,愿将自己托付于公子。”
李寻欢:“……”现在的姑娘都那么大胆吗?他果然老了。
马兰心已经说得相当露骨,可面前的人硬是不发表任何意见,少女一张脸羞得通红,头垂得很低,只顾盯着自己的鞋尖了。
如果马兰心现在抬头,一定会看到李寻欢那张既无奈又想笑的表情。
红着脸的马兰心觉得自己说得那么直白,李寻欢一定会很感动,于是她自顾自地说道:“李公子,兰心不介意当小的,只要,只要公子一颗真心即可。”
李寻欢的嘴角已经开始抽搐了。
他想马富贵这女儿真的是可以的→_→
马兰心迟迟等不到一句话,便忍不住抬起头来。白天的阳光很刺目,光线照下,打在李寻欢的脸上,马兰心这一抬头只看到刺目的光,自是瞧不清他脸上的表情。马兰心想李寻欢不说话定是不信,于是她急急道:“李公子,兰心对你的心日月可鉴,若是不信,兰心现在就可表明心意,将自己送于公子……”
话未说完,马兰心的身后已经慢悠悠地响起一个声音。“没想到我才出门六天,你就准备给我戴绿帽子了吖。”
马兰心面色一僵,连忙转身向后看去,只见一名蓝衣少女牵着两个出尘灵秀的孩子站在院门前。
李寻欢摇头失笑道:“饴糖,绿帽子应该先捉女干在床。”说罢,他绕过马兰心朝饴糖走了去。来到饴糖和俩小的面前,李寻欢伸手将她拦腰抱起,低头在饴糖耳边低笑道:“故意的,是不是?”
饴糖盯着李寻欢那噙着笑的目光,眯眼道:“就是故意的,谁让你长得如花似玉,到处给我招蜂引蝶。”
李寻欢听了饴糖的话,唇畔笑意突然加深,扫了眼少女,眼眸半垂,深沉的目光一瞬不瞬地盯着她看了会儿,从头发看到额头,从秀丽的眉目看到直挺的鼻梁,最后落到她抿紧的嘴唇上。
感受到李寻欢看自己的眼光不是那么‘友善’,饴糖面色一凛,老老实实地被他抱着,道:“对不起,不该看你笑话的。”
李寻欢眯了眯眼,收起打量她的目光,淡淡道:“知错就好。”
身体抖了抖,饴糖想她等会儿一定要巴着阿飞和清源不放,不然回屋里她就该死一回了。
一眼就看穿饴糖在打什么主意,李寻欢自是不会如她意。抱着她转身看向面色绯红的马兰心,他轻笑道:“马姑娘的心意李某不敢领。李某有妻有儿,日子过得舒心满意,不需要在多一位妻子,多谢马姑娘厚爱。”
马兰心被驳了心意,本是羞怯的红转而变成了有些恼意的红,她都自荐枕席了,李寻欢竟然还不愿意?“你,你,我有哪里不好?”
李寻欢淡淡看了马兰心一眼,神色淡漠,道:“马姑娘认为自己哪里比得上我的妻子呢?”
听了李寻欢的话,马兰心就像受了极大委屈似的,眼泪在眼眶里打着转儿。她将饴糖上下打量了一番,蓦地,不得不承认自己比不上饴糖。先前脑子里想的丑陋女恶霸形象完全与饴糖搭不上边,她哪想到灵福馆的当家竟是个如此年轻的妙人儿。对上饴糖,心里不免有些自惭形秽,就连那嫉忌之心也暗起,她指着饴糖,道:“你嫁给她,想来不过是个穷书生!你什么都没有,嫁给一个女人,图的不过是她的钱!”
饴糖:“……”桥豆麻袋!这话怎么也不像是仰慕之人该说的吧?姑娘,你的剧本是不是拿错了!
☆、第二十九回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好像榜单缘故,我好像字数没够,捂脸,这就是一周五更的悲剧。。于是多发两章,凑榜单字数。。真的不想关进小黑屋啊QAQ
马兰心的话让住院的气氛一时间尴尬万分,李寻欢没说话,只是那张平日里温润带笑的脸突然间冷了下来。
饴糖见他生气了便凑过去,在他的唇上亲了亲,以示安抚。
在外头看好戏的包括马富贵在内众人不禁嘴角微抽,柳翁站在马富贵前面,他转头看向他,缓缓道:“你这女儿……可以的。”
马富贵抹了把额上渗出的汗,一副蛋疼的表情,道:“让你们见笑了,带回去后一定严加管家。”他马富贵这辈子就娶了一个老婆,生了四个孩子,三男一女。马兰心是最小的一个,也是家中唯一的女儿。平日里,他忙于外头生意,对孩子的教育一向疏忽,再者四个孩子大多是由妻子手把手教育的,三个儿子教得都不错,怎么到女儿这里就不对了呢?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回家后有必要跟他妻子好好探讨下关于女儿的教育,起码现在就得管教起来,不然往后还不知要给他丢几回脸呢?啧,这回老脸都给她丢到关外来了喂!
马兰心愣愣看着饴糖和李寻欢,她想接下去说的话没说出来,大概是被饴糖的举动给吓到了。关内和关外总是有区别的,关内的姑娘大多保守,哪像关外姑娘大胆热情。她咬了咬嘴唇,哼了一声别过头不去看对她来说比较碍眼的一幕。
饴糖搂住李寻欢的脖子,忍着笑意将脸埋入他颈侧。“这孩子智商不是很高吖。”
李寻欢怔了一下,随即那张冷下来的脸微软化,伸手揉了揉饴糖埋在他颈间的脑袋,垂眸浅笑道:“跟你比起来,天下的姑娘也没几个聪明的。”
饴糖吃吃笑着,搂着李寻欢的颈子更紧了。
马兰心重新扭过头去看,见他们如此亲密,心里一阵暗恨,道:“你,你们怎可光明正大的……”后面的话还未说出口,饴糖便打断她,淡问道:“怎可如何?我和小李子是夫妻,我们亲昵是我们的事,与你没关系吧。”饴糖不喜欢马兰心,就像马兰心不喜欢饴糖一样,她这几天里天天用异样的目光去看李寻欢,饴糖没将她抽成一坨已经很给马富贵面子了。
马兰心有点激动,道:“你,像你这种不知廉耳止的外邦女子……”她的脸涨得通红,似乎在努力组词斥责饴糖的不事。
这句话刚出口,在外头听墙角的马富贵是急得冒了一头的冷汗,就在他要跳出去训斥马兰心的时候,一道清冷软糯的嗓音已经先他一步响了起来。“阿姨,这里是灵福馆,是母亲开的馆子,你吃在这里,住在这里,有什么资格说母亲的不是?再者,父亲和母亲如何岂是你一个外人可以说三道四的?”
开口的是阿飞,清俊且稚嫩的面庞上带着丝丝冷意,他的双手捂在清源的耳朵上,似乎不想让天真单纯的弟弟听到马兰心说得那些乱七八糟的话语。
马兰心愣愣地看着阿飞,此刻她在正眼去瞧饴糖和李寻欢边上的俩孩子,一大一小,这就是她恋慕之人的孩子。心里陡然升起一起委屈,她咬着嘴唇,几乎要哭出声来。就在这时,马富贵从外头跳出来,紧皱着眉头,道:“丢人现眼!还不快给我回去收拾东西!”
今天他们就要离开灵福馆返回关内,没想到马兰心给他出了这么个幺蛾子,马富贵真是掐死他女儿的心都有了。
马兰心见马富贵出现,一下子忘记了哭泣,惊惧地瞪大眼睛,马上跑出了主院。眼见糟心女儿离开,马富贵连忙对李寻欢和饴糖抱拳,道:“真是对不住,让二位见笑了。”
饴糖扭头看向马富贵甜甜一笑,道:“下回别把熊孩子带出来吓人哈,小马。”
马富贵:“……”这辈子叫他小马的估计也就灵福馆的当家饴糖老板了。
抽了抽嘴角,马富贵忙不迭地点头道:“放心,绝对没有下回!”说完,也不敢多留,拱手转而离开了主院。
待他们父女两离开,躲在外头看戏的人自然也安安静静地离开了。
主要人物都走了,他们还看个屁啊!
饴糖因笑两双眼都眯成了一条线,她看着那一溜串的黑影,嘴角抑制不住地抽了下。这看戏的人还挺多的,不过有那么好看吗?不就是打击小姑娘让她得以从妄想中清醒的戏码吗?好吧,其实也没怎么清醒,那姑娘的脑子估计一时间也无法清醒。
李寻欢对还在边上的阿飞和清源,轻轻道:“阿飞,源儿你们去你们师傅那边吧,我和你们娘亲有事需要好好谈谈。”
两小的互看一眼,马上应了声跑出主院去前头找他们的师父去了。
被抱着的饴糖全身僵硬,她挣扎着想跳出李寻欢的怀抱,但却被李寻欢桎梏得死死的。“那个……小李子,咱们有话好商量……”赔笑似乎并不怎么有用,李寻欢的唇勾起一似笑非笑的弧度,慢悠悠道:“咱们回房慢慢商量吧。”
饴糖:“……”
******
阿飞在练字,一张脸严肃极了。
红绫坐在他边上,静静地看着他。
平日里大多是李寻欢教两个孩子认字练字,偶尔是由虚清和红绫分别教。修长好看的手指在巍字上,圆润的指甲修饰整齐,红绫对阿飞轻声念道:“这个呢是巍字,颤巍巍的巍。”红绫或许不像学富五车的李寻欢那般,但她却教得认真用心,这也是为什么阿飞很听红绫的话。
在阿飞的过去当中,陪伴他的女忄生只有生母一人,如今母亲已不在,那个温柔却又不失严厉的女人已从他的生活中消失。现在的母亲饴糖与生母是完全不同的,前者温柔优雅,后者活泼开朗,那是完全相反的存在。原以为,这世间的女子大多是该像生母那般温柔的,可来到灵福馆后,他却发现自己错了,女孩子的性格是万般多样,毫无相同的。
瞄了眼红绫,阿飞认认真真地写着巍这个字。
在阿飞的眼中,红绫也是不一样的女孩子,她看着温柔,实则内里倔强,偶尔也会透着小女儿家的任性。
“红绫。”写完巍字,阿飞突然开口道。
红绫看着阿飞,笑问:“怎么了?”
放下手中毛笔,阿飞看向红绫,认真地问道:“你几岁了?”
“啊?”眼睛睁大,红绫一下子没反应过来,或许是没想到阿飞竟然会突然问她的年龄。
阿飞道:“你看着不过比我大四五岁,但我知道,你年龄很大了。”
红绫一怔,半晌,轻笑道:“你这孩子一向聪慧,怎么,是不是……害怕了?”
阿飞摇头,道:“我不怕,你们比外头那些所谓的人要和善多了。”说到这,他的表情略微带了点纠结之意。“就是,就是比较在意,你……到底几岁了?”
红绫笑道:“我啊在红雅和白雪姐姐她们当中年龄最小,今年……唔,也就二百三十二岁而已。”
阿飞:“……”比他爷爷的爷爷年龄还大。
“那,那母亲呢?母亲几岁了?”阿飞小声地问道。
红绫想了想,摇头道:“我也不知饴糖几岁了,只知道她是我们当中寿数最大的一个,我记得她以前说过,从夏末起,她就没怎么算过自己到底几岁了。”
阿飞的眉毛一跳。“夏末?”
红绫道:“夏王朝被商朝灭前。”
阿飞:“……”这个都已经是千年老妖了吧!?
“怎么,你介意我们的年龄?”
“不是,只是单纯好奇,没想到……她那么大岁数了。”说着,阿飞的嘴角狠狠抽了抽。“父亲他……他知道吗?”
红绫吃吃笑道:“你都知道了,小李子怎会不知道?他啊,怎么说也是皇帝老儿亲自点的探花郎,学富五车,惊才艳绝,若不是他当年辞官,现如今怎么也是堂堂有名的京城大官哦~”
阿飞听得出神,他实在想不到他那个便宜爹竟然曾是一个官老爷。
“那为什么他会辞官呢?”阿飞有些好奇李寻欢辞官的原因。
阿飞的问题让红绫有些出神,半晌,她伸手揉了揉阿飞的脑袋,无奈道:“我虽不懂官场之道,但也看得出来,小李子自从为官后就没开心过。饴糖说,官场险恶,远比江湖肮脏多了,再者伴君如伴虎,一个不慎就会掉脑袋,甚至连家里人都会被牵连进去。对小李子来说,与其天天绞尽脑汁地与官场中人打交道的,不如当个自由点的江湖人,起码可以多些没心没肺。”
阿飞听了红绫的话,思索了一番,道:“这世上哪有不肮脏的地方?官场险恶,江湖就不险恶吗?无论哪边,唯有双手沾满鲜血才能爬得更高!将来,我若要成为一个有名的人,势必要杀死或是打败更多有名气的人。”阿飞说这句话的时候,眼里闪着森冷的寒意以及一丝很浅的嗜血。
就算他年纪尚小,也不可否认阿飞是个很聪明的孩子,兴许与经历有关,他所看所知所想都是寻常人不知的。
伸手揉了揉阿飞的脑袋,红绫道:“阿飞,记住了,不管你以后爬得多高,站在多少人的尸体上成为一个名动天下的人,这里,灵福馆都是你的家。假如有一天,你觉得走太远,或是走太累了,就回来,我们大家会一直在这里的。”说完,她顿了下,接着又道:“你啊,总喜欢逞强,偶尔也要学会依靠我们,总有一天我们也会有依靠你的时候。”
“痛苦也好,悲伤也好,我,我们都会陪在你的身边,你绝对不是一个人。”
“阿飞,不需要快快长大,像清源一样,多向我们撒娇吧。”
☆、第三十回
灵福馆日常一如既往,接待客人,聊聊八卦,嗑嗑瓜子,日子过得可逍遥了。
一晃眼,数年过去,阿飞和清源从孩子长成了少年。在阿飞十七岁,清源十五岁的这一年,灵福馆出了件大事。回关内置办货物的红雅和白蕊在回程路上受人袭击,若非铁传甲机警,他们三人就该折在路上了。逃回来的半途中,红雅因伤势过重,灵体受损,化为一株小小的红梅。将红雅小心藏在衣袖里,铁传甲驾着马车,风尘仆仆地赶回了灵福馆。
彼时,阿飞外出游历三年。
彼时,清源正在青云观修行。
萝卜在看到受伤的白蕊和化为原形的红雅时吓了一跳,他连忙掩护两人避开馆子里的客人让她们俩回了后头的主院。铁传甲伤得也是重,不过对方显然不是来找他麻烦的,因此他受的伤都避开了要害。就算身上最触目惊心的伤口,左肩至后腰,一道皮肉翻卷的深红伤痕划下,也只是皮面伤口,并未伤筋动骨。
红雅损了灵体,化为红梅安静地躺在柔软的床铺上。柳翁本为木,被萝卜拖来后连忙施以回复之术,帮助红雅堪堪恢复人形。可这也只是治标,完全不治本,红雅要想完全康复,须得汲取天地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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