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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_剑三]把酒言欢-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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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诗音这下更是惊讶了,她不可置信的望着叶言欢,半晌之后才有些不确定的道:“我?”
  “自然是姐姐。”叶言欢笑了笑,对林诗音细细说道:“金国霸道,交货的时候不让冲泡已经成为了行业规则,但是若是交货的时候全凭一双肉眼发现货物不对劲,却可以全部退货的。如今江南最大的贩茶商人正四处寻找茶道高手,依我所见,姐姐足可以一试了。”
  林诗音面上有些动容,不过却很快恢复了平静,她冲着言欢摇了摇头,轻声道:“这不合规矩,我一个女子,总不好时常出门的。”
  “哈?”叶言欢一下就笑出了声来,她摆了摆手,道:“姐姐误会了,虽然是江南最大的贩茶商,不过他们一次选进的货物就足够卖一月了,一月一次而已,让李兄陪着你就是了,哪里需要时常出门。”
  戏谑的对林诗音眨了眨眼睛,叶言欢偷笑道:“一个月让他陪你出门一次,就当你们小两口出门松快松快啦。”
  林诗音的脸迅速红了起来,她伸手就要掐言欢的小肉脸,小言欢也不躲,就这么任由她掐着。林诗音揪住小姑娘还有些爱人肉的小脸扯了扯,终于忍不住被她故意搞怪的表情逗笑了。
  李园的老管家是何等的人物,那样的人都被小言欢的三寸不烂之舌忽悠过去,更何况林诗音只是一个涉世未深的闺阁女子,很快,林诗音就经不住叶言欢蛊惑,晕晕乎乎的将此事应了下来。
  而李寻欢那里,其实叶言欢早就打好了招呼。李寻欢也觉得表妹整日闷在房中,恐怕是要生病的,如今恰好有这样的机会,合该让她去尝试一下。不说到底能不能辨别出金国的茶叶的真假优劣,就当做是时常散散心也好。
  就这样,林诗音点了头,李寻欢那边也保证会跟在他表妹身边,于是此事便敲定了下来。
  江南最大的贩茶商人不是旁人,正是叶言欢偶然认识的一个朋友,某地的首富姬冰雁。之所以是“某地”的首富,实在是这人居无定所,时常喜欢天南地北的跑,言欢之所以能和他认识,也是因为这人来南海贩卖珍珠,在找寻皇帝要给后妃的血珊瑚珠串的时候,姬冰雁一路找到了白云城……城主府的后厨。
  厨娘婶婶的相公是捞海公,专门捡拾海底扇贝、海鲜、珊瑚等物,所以厨娘婶婶的珊瑚珠串是从来不缺的,捡了成色最不好的一条卖给皇帝,姬冰雁捞了一个“皇商”的名头,厨娘婶婶捞了一大笔银子。
  嘛,真是有点心疼皇帝和那宠妃了呢。                        
作者有话要说:  当年珊瑚珠事件的真相……熏疼皇帝三秒吧。
林姐姐要走事业路线啦hhhhhhh毕竟日后李园的女主人,不懂经商可是不行。

  ☆、阳春布德泽。

  第三十四章。阳春布德泽。
  姬冰雁不喜欢喝酒; 但是他的朋友楚留香喜欢。
  姬冰雁一直说楚留香这个人做事没有下限,所谓“君子有所为; 有所不为”; 而在姬冰雁看来; 楚留香已经到了无所不为的程度了。至少; 姬冰雁想不出,一个脸皮厚到了什么程度的人可以和一个小姑娘拼酒。和一个只有十三四岁的小姑娘拼酒,无论是胜了败了也都是跌份的啊喂!!!
  可是楚留香偏生就这样做了,还做的理直气壮。在他巡视江南的产业的时候,楚留香恰好也在江南,他偶然找他相见的时候,却正巧是叶家的那个小姑娘找上门来。
  楚留香听姬冰雁提起过南海飞仙岛白云城主的这位闺女——虽然如今白云城主也刚刚弱冠之龄,不可能有这么大的一个闺女,可是叶孤城作为天下闻名的剑客; 成名于他七岁的时候与南海群剑的一战; 此后虽鲜少出手; 可一出手便势必会威震武林。
  在江湖之中,谁的拳头大谁就有话语权,所以叶孤城说叶言欢是他的女儿; 那叶言欢就只能是,断不会有人去触叶孤城这个霉头; 对他的话加以反驳的。
  最开始姬冰雁对楚留香提起叶言欢的时候,用的是“挺漂亮的一个小姑娘”,姬冰雁是钻进钱眼儿里的人; 还真的很少见他在意小姑娘是好看还是难看。楚留香听到姬冰雁这么说,在心里对叶言欢的美貌程度已然有了大概的估量。
  可是他再有心理准备,在看见言欢真人的时候,也还是呆了一下。
  人间殊色。楚留香望着那个额角有一朵血色梅花的小姑娘,一时之间竟只想到了这一个词。听她和姬冰雁说想要给一个人找一件营生,不需要能赚多少钱,但是要能开阔眼界,要能学习经商之道,要让人能懂得基本的待人接物之道,还要保证绝对的安全的时候,工作的频率也不能太高,楚留香和姬冰雁一时之间都有些茫然,继而为小女儿的异想天开失笑。
  “若是有这样的好活计,我也去做了,何必每天在这红尘堆里打滚,勾心斗角的。”姬冰雁有些无奈的望着叶言欢,没有明说她是痴心妄想。
  可是漂亮的姑娘总是会受到某种宽待的,楚留香和姬冰雁思索了良久,竟真的让他们两个想出来了一个合适的工作。
  将“品鉴金国茶叶”一事告诉了叶言欢,叶言欢觉得可行,连忙谢过姬冰雁、楚留香二人。
  楚留香却不让她谢,当日姬冰雁跟他提起叶言欢的时候,说的是这小丫头钻进酒瓮里喝酒,最后险些被装箱的伙计搬到他的船上,一朝带到中原。楚留香也是好酒之人,又好美色,只是他很少遇见又漂亮又能喝的姑娘,因此他想要和叶言欢喝一次酒,满足一下自己的好奇心。
  姬冰雁看着一张冷脸,出去钱财之物以外旁的什么的都不在乎,实际上却是纵容着自己的朋友的。因此,在楚留香提出这个请求的时候,姬冰雁嘴里骂着“老臭虫荒唐”,却没有真的去阻止。
  自己年幼的时候少不更事,难得做出一件出格的荒唐事,不仅被姬冰雁惨绝人寰的围观,之后还被小舅舅教训了许久,叶言欢知道楚留香非要找自己拼酒的由头因何而起,她无奈的瘪了瘪嘴,最终应承了下来。
  叶言欢在林诗音面前表现得云淡风轻,只用一句“我有个朋友”便将为她找到这份工作的艰辛轻轻揭过,可是事实上,那一天她和楚留香一共喝了姬冰雁的十坛好酒,不仅姬冰雁心疼得跳脚,就连她家兄长过来接人的时候,都已然气得险些拔剑了。
  小姑娘喝得一脸薄红,被西门吹雪抱在怀里,她本身和她的重剑一般重,不过藏剑弟子都天生神力,西门吹雪也有一半的藏剑血统,所以抱起一个小姑娘和她的重剑也并不吃力。
  揪住兄长的衣襟蹭啊蹭,言欢小声嘟囔着:“我超棒哒,哥哥,我有没有超棒~~~~”
  小姑娘的确是喝醉了,不然不会在末尾拖出这么长的一段尾音。西门吹雪有些生气,可是更多的却是无奈。而那点子生气,在小姑娘的小肉脸贴过来蹭他的时候,就已经烟消云散了。
  那日西门吹雪给幼妹煮了一碗醒酒汤,小姑娘迷迷糊糊的坐起身来,却不伸手接,只伸着小舌头一小口一小口的,宛如小猫喝水一般的舔。这一次西门吹雪是不怀疑了,可以断定……他家的这只不仅仅是个小肥啾,更有一半的血统是只喵了。
  一手端着醒酒汤任由小姑娘舔,西门吹雪难得失笑的揉了揉小言欢柔软的头毛。而后,他的手指在触碰到言欢头上的那朵小花的时候微微一顿。
  言欢出生的时候他才只有三岁,记忆很是模糊,却隐隐记得什么“藏剑天眷”的说法。后来年岁渐长,西门吹雪才真正知道所谓天眷的含义和天眷要承担的责任。他还记得幼妹小小年纪,坐在比她还高的书案边上画武功图谱的场景,还记得别的女孩子焚香煮茶,可是他的幼妹却跟在宣和身后,与他一道钻研铸剑方法的样子。
  西门吹雪并不要求自家笑笑和别的女孩子一样,他只是觉得,他家笑笑应当像是某种放肆的植物一般,更加肆意的生长,而不是被肩上传承藏剑的责任压着,过得一直这样辛苦。
  这原本应当是他的责任的——如果叶家的孩子一定要出一个让藏剑重见天日,西门吹雪一直觉得,那个人应当是他,而不是他的妹妹。
  心里又酸又疼,西门吹雪叹了一口气,最终却只能帮着他家的小姑娘仔细的掖了掖被脚。一直到小姑娘安安稳稳的睡熟,西门吹雪才转身离开。他去练剑,因为无论如何,他强大一些,他们家笑笑承担的东西就能少一些。
  西门吹雪从没有这么清楚的明白他的小舅舅说的,天命予我,我即承担。他只是忽然觉得,自己的剑上应当承担更多的东西了。
  之前剑诚于我,不曾相负,今日我诚于剑,愿以三尺青锋护想护之人。一直以来禁锢着西门吹雪的某种东西已然有些松动了,他在剑道之上突破到另一重境界,也只是时间而已。
  林诗音不知道自己的这份“工作”,背后浸满了酒香。但是她知道,对方愿意让她试一试,全都是看在言欢的面子上。不愿意给自己的妹妹丢脸,林诗音在去之前当真好生准备了许久。
  她对茶的见识让姬冰雁赞叹,她第一次在姬冰雁的临时住所里烹的茶已然惊动了同来的茶道老师傅。可是林诗音要学的东西还很多,比如茶可以简单粗暴的分优劣,可是到底孰优孰劣,那还是要看买茶之人。
  同样的茶,对于贩夫走卒来说是难得的好茶,可是对于达官贵人来说可能就是不屑一试的劣茶。林诗音要做的是感知受众群体,而后按着受众的不同标准,将这些茶叶进行分类。
  为了确保安全,也为了防止林诗音经验浅看走眼,以至于他们蒙受损失,所以姬冰雁要求林诗音先从这最基本的做起。至若和金国打交道,那是之后的事情。
  林诗音很有悟性,对茶道的理解和相关知识也是扎实,跟着姬冰雁特地找来的老茶道师父,这一干事宜她都很快上手。因为足够专注,林诗音原本还因为自家表哥在身边而羞涩忐忑,过了不到半个时辰,她的心里眼里却只剩下了茶、茶、茶了。
  李寻欢原本还因为表妹有了些消遣而替她开心,毕竟她总闷在屋子中,李寻欢也是真的怕她闷坏了。可是这会儿,一直只会注视着自己的表妹却有了新的关住对象,李寻欢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胸口,那里如常跳动着,可是为什么他总觉得那样酸呢?
  且不管李寻欢如何想法,等到林诗音渐渐上手之后,姬冰雁便借口还有事情,因此早早离开了。他穿过一条长长的小巷,进入了一间并不起眼的院子。
  院子里站着的是一个白衣少年,此刻他笑着,可是分明清隽的面容却带上了几分邪气。
  姬冰雁沉默了一下,方才说道:“你那老师傅已经给林姑娘送去了。”
  少年可有可无的“嗯”了一声,伸出手指拨弄着棋盘上的棋子,先是有模有样的自己和自己下了几步,而后却仿若耐心耗尽一般,直接伸手搅乱了棋盘上的棋子。
  姬冰雁一贯平静的脸上闪现出怒容,他微微提高了声量:“我是真不明白了,九公子居然做好事不留名?这也就罢了,为何还要以楚留香为威胁?若是九公子直接跟姬某讲,姬某还有送上门的便宜不占的道理?”
  宫九对姬冰雁的质问恍若未闻,等到姬冰雁收声,他才抬起头,一字一句的道:“我、乐、意。”                        
作者有话要说:  让楚留香揪住人家小姑娘就要跟人家拼酒,该让他受点教训才是。
九公子护妻狂魔2333333

  ☆、我歌月徘徊。

  
  第三十五章。我歌月徘徊。
  姬冰雁还是第一次遇见那么有毛病的人。
  他是一毛不拔的铁公鸡; 也是最追逐利益的商人,这天底下只有他想方设法去占的便宜; 似乎还没有是遇见过送上门的便宜他不想要占的时候。
  可是这一天; 他偏生就遇到了。
  那个名叫宫九的人捉住了楚留香; 并且以楚留香为威胁; 给他送人送买卖,目的是在短期之内教会林诗音一个当家主母该会的一切。
  一开始的时候,姬冰雁还以为这位九公子是冲着林诗音去的。他和林诗音虽然素不相识,但是林诗音是李寻欢未过门的妻子这件事情姬冰雁是知道的,所以他并不想助纣为虐,帮着眼前这人拆散一对神仙眷侣。
  没想到在看穿姬冰雁的想法之后,九公子嗤笑一声,毫不留情的嘴下刻薄道:“那等庸脂俗粉,也入得了本公子的眼?”
  说这话的时候; 宫九面上的神情的确欠揍; 不过姬冰雁看了一眼宫九俊秀不若寻常人的面孔; 虽然没有见过那位林姑娘,不过对于“林姑娘是否能有这妖孽好看”这件事情,他尚且还要打一个问号。
  楚留香成名日久; 而且轻功卓绝,能够将他困住这绝非一件容易的事情; 这个人下了这么大的功夫,竟是活捉了楚留香,在这一点上就不容姬冰雁将他等闲视之——哪怕在此之前; 江湖中人是没有听说过“宫九”这个名字的。
  看这人不过十四五岁的样子,姬冰雁倒是不难理解他声名不显的原因。恐怕是因为太过年轻而初出江湖,这才在江湖之中籍籍无名罢。以他一出手便能生擒楚留香的能力来看,若是这个人愿意,他名震天下是迟早的事情。当然,若是他情愿隐没姓名,低调行事,那就又该另当别论了。
  宫九漫不经心的拨弄了一下手中茶盏的茶叶,清澈的茶汤之中映出他的脸。抬手抚上自己的脸,宫九似笑非笑的对姬冰雁道:“本公子可不喜欢比自己丑的人。”
  姬冰雁:妈蛋,好想打他!!!
  几乎要被这人气一个倒仰,不过姬冰雁到底从宫九的这句话中找到了一丝灵感。毕竟,他这些年走南闯北见过的美人虽然多,可是能在容貌之上与这人抗衡的,也不过只有两位。第一位是白云城城主的长姐叶萦洲,可惜她和宫九的年龄差距宛若母子。而第二位,则是白云城的小小姐,也便是今日刚刚和楚留香拼酒过的叶言欢。
  若是对方为了小言欢而来,那倒是不难理解他会对楚留香发难了。
  那老臭虫喜爱撩拨小姑娘成性,此番倒也不算是无妄之灾。姬冰雁叹了一口气,开始和宫九心平气和的讲起了条件。
  其实与其说和宫九讲条件,不若说是敲定他们日后合作的细节。毕竟楚留香如今还在人家手中捏着,这位九公子也绝非好相与之辈,姬冰雁能做的也只是小心试探这人的底线,在有限范围之内为自己创造更大的利益罢了。
  在姬冰雁预料之中的,这位九公子多智似妖,哪怕是像是他这样的经验老道的商人,也没有在这位身上讨到多少便宜。不过对方也没有将事情做绝,最后姬冰雁一合计,和宫九做生意所得的利润,已然能够达到他以往的生意的中上水平。
  终归算是双赢,姬冰雁对最后的结果还算是满意,而对于自己受到的惊吓,他准备从楚留香身上好生找补回来。
  至若宫九为林诗音找到的那位师父在茶道之外到底会教给她怎样的东西,对善良柔弱的林姑娘的三观会带来怎样的冲击,李寻欢又将是何等的反应,姬冰雁表示,那是人家小两口的事情,他又不是楚留香,他是很忙的,完全都没有时间关心这种事情。
  在和姬冰雁将生意敲定下来之后,宫九想了想,最终还是去找了他家的小言欢。
  他从盛京而来,手头上其实还有许多事情,他那所谓的皇伯父,实际上的爹心血来潮的想要让他入朝,他的那个替身被赶鸭子上架一般的听了几次早朝,就已经觉得有些吃力,所以忙不迭的让宫九手底下的人联络了宫九,向宫九请示日后该如何安排。
  其实宫九明面上作为一个亲王世子,十五六岁的时候上朝也无可厚非。问题在于因为宫九的出身原因,皇帝对他总是明里暗里的优待,这种优待落在太子明荣眼中就是碍眼极了,此番“明睿”入朝,明荣和他的党羽总是明里暗里的给明睿为难。
  明荣此人是中宫所出,自幼便被封为太子。这也就养成了他飞扬跋扈,唯我独尊的性格。这样的人在宫九眼中就是愚蠢,可是冒牌货到底冒牌货,这些年宫九为了不滋生那替身的野心,也为了在人前表现出一副无懈可击的无害模样,所以刻意养废了他。如此一来,即使太子明荣很是愚蠢,可是却到底被从小当做君王教导,也不是那区区一个替身就能应付得过来的。
  只是哪怕盛京的事情有些棘手,可是宫九在看见手中关于叶家言欢的密报的时候,还是没有什么犹豫的直往江南而来。这些年他虽然人在南海,可是在盛京的布置远不止一年两年,若是这点任性的资格也没有,那还真枉费了宫九重来这一轮。
  宫九手底下不养闲人,他将自己的意思稍微布置了下去,自然有人为他完善计划,将事情办的妥帖完美。于是在布置好了一切之后,宫九顺手收拾了欺负他家小言欢的楚留香,而后直往江南而去。
  楚留香成名日久,这也就意味着他的死穴始终袒露人前。盗帅大人这辈子吃了不少女人的亏,而他能够吃一次亏,宫九就能让他再吃一次。
  那并是个很精妙的陷阱,至少在九公子布下的所有陷阱里,这个用来“诱捕”楚留香的陷阱简直不值一提。但是不得不说这个陷阱是十分有用的,至少楚留香已然入局。
  软肋这种东西啊……
  楚留香的前车之鉴在前,宫九摸了摸自己偶尔也会隐隐作痛的脸,怎么也无法将叶家那个一言不合就用重剑抡人家的脸的小丫头和“软肋”这个词联系起来。若是这种武力值的也算是软肋的话……呵呵。
  宫九去往李园的时候,叶言欢正在和李寻欢与林诗音辞行。他们一干人在李园叨扰数日,陆小凤为的是和李寻欢互相切磋探讨,叶言欢却是因为担心林诗音。
  她和林诗音相交日浅,却不难看出林诗音性格上的软弱。小言欢虽然身在南海,并不长在自己父亲身边,可是玉罗刹却在每年短暂的跟小闺女相聚的时日里教会了她许多叶孤城不可能教给她的东西,譬如洞察人性。
  叶言欢敏锐的看出了林诗音这种个性和李寻欢的性格本身存在的弱点,甚至不无担心的觉得两人的这种相处模式隐藏危机。因此,小姑娘开始寻找一种可能的破局之法。
  她在李园盘桓至今,目的就是尽自己所能的帮助林诗音和李寻欢做些什么——虽然她也不能确定未来,可是到底有备无患。如今诸事已了,他们也该离开这里,往西湖而去了。
  江南又飘起了碎雨,叶言欢和西门吹雪还有陆小凤,站在李园的屋檐之下,准备着等雨停一些再上路。李寻欢正在出言挽留,说不妨再住上一夜,等明日再走。
  陆小凤失笑,虽然他并不排斥再和这位有趣的朋友在一起多相聚几日,可是世间终归没有不散的宴席。伸手接住一点微凉的雨水,陆小凤轻声道:“江南多雨,李兄焉知明日会是个晴好天气呢?”
  “竹杖芒鞋轻似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陆小凤忽然有了兴致,荒腔走板一般的哼着前朝流传下来的曲子。
  曲子是好曲子,苏东坡的洒然和快意也表现得淋漓尽致,只是陆小凤实在是五音不全,这一嗓子出来,饶是李寻欢都有一些微微变色。叶言欢更是毫不客气的捂住了耳朵,小鹌鹑一样的将脑袋埋进了兄长怀里,痛苦的哼唧了一声。
  西门吹雪抚上幼妹后脑,而后直接抬起了手中的剑,直指陆小凤。
  乌鞘长剑虽然没有出鞘,不过已然散发出隐隐的寒意。陆小凤戛然收声,看着几位好友的动作,他无辜的摸了摸鼻子,有些无奈的对众人嚷道:“喂,太夸张了吧,我唱得有那么难听?”
  小言欢从西门吹雪怀里探出脑袋,小鸡啄米似的拼命点头,而李寻欢也礼貌性的视线飘忽了一下,并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
  正在这个时候,不远处传来了一阵清越的男声,唱的还是陆小凤方才唱过的那首词,在他的衬托之下,这声音悠扬婉转,宛若天籁一般。                        
作者有话要说:  九公子心机boy!!!!
其实他也没有唱歌多好听,不过在陆小凤的衬托之下……
九公子:为了撩个小姑娘,我容易么?
今天更新晚了,不过叔真是尽力了……嘤嘤嘤,躺倒爬走

  ☆、夜里风雨声。

  第三十五章。夜来风雨声。
  江南微雨; 一身白衣的公子款步而来,他口中唱着前朝的曲调; 却别有一番洒脱和适意。
  微微抬起那柄淡青色; 有如水墨晕染在伞面上的雨伞; 露出了宫九那张足矣欺骗世人的良善面容。
  白衣公子轻轻一笑; 醇厚的男音婉转悠扬,最后他话音已落,却恍若绕梁。在距离屋檐下躲雨的小姑娘不远处站定,宫九微微一笑。
  恰然这时,天边收了这最后的丝丝缕缕的雨水,宫九收了伞,用是恍若浸润着江南湿气的眉眼对着小言欢微微一笑,而后伸出手去,对她说道:“笑笑; 雨停了。”
  小姑娘愣愣的将自己的小手搭在宫九手上; 而后宫九略一用力; 就将小姑娘连人带剑的从西门吹雪身边拉了过来。言欢被拉到了宫九身边,也伸出了手,洁白的手心向上; 果然没有再感觉道一丝湿意。
  笑得弯了一双眉眼,小言欢也道:“呀; 果然晴天了。”
  陆小凤被这种老天爷的极度配合弄得一愣,他撇了撇嘴,小声嘟囔:“要是他曲子唱完了; 但是雨没有停,那不就尴尬了?”
  宫九和李寻欢都看了陆小凤一言,前者的目光中带着满满的“怜爱智障”——宫九对陆小凤的那点怨气,在恶整了他几年之后也消磨的差不多了,如今细想一想,这个人反复的被自己的所谓“朋友”玩弄利用,大概也会另一种意义上的可悲吧。若是陆小凤没有足够的幸运,恐怕自己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轻啧了一声,看开之后,宫九也为自己这几年跟这么个玩意较劲而感觉到心疼。当然,九公子是在心疼他自己,毕竟他要做的事情还很多,时间宝贵,他居然都浪费在了这么个玩意身上。
  而李寻欢没有宫九那么刻薄,他只是奇怪的看了陆小凤一言,然后自然而然的接口道:“有何尴尬?这位公子走过来在屋檐下一同避雨就是了。”
  陆小凤:瞎说什么大!实!话!绝交三秒钟你自己好好反省一下。
  叶言欢发誓,她跟陆小凤算是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嗯,虽然确切的说,陆小凤才是时时刻刻需要拯救和帮助的青梅,而她则是神勇无比酷爱从天而降的竹马。但是无论谁是小青梅,谁是酷炫狂霸拽的竹马,这份情谊总还是存在的。所以,叶言欢真的没有嘲讽小伙伴智商的意思,可是每次围观陆小凤犯蠢,她还是忍不住想要233333333。
  不过小姑娘到底觉得有几分不好意思,在嘲笑陆小凤的时候,她小心的将自己小小一只的身子藏在了宫九身后,遮住了她那张笑起来都要泛红的小脸。
  夺三分桃花之色,凝七分秋水之姿,这样的小丫头,宫九是半分也不想要让旁人看见,即使是她的兄长和友人也不行。所以宫九自然而然的挺直了腰背,挡在了叶言欢的面前。
  宫九原本的身高在同龄人之中算是正常,甚至说得上是欣长,至少比同龄的几个皇子要高上一寸两寸的,然而在叶孤城和西门吹雪这种血脉奇特的人面前,他的身高就总有些不够看了。
  叶孤城尚且能够说他年长,可是西门吹雪比宫九还要小几岁。九公子处处争强,虽然嘴上不说,但是心里总是有些不舒坦的。
  此番他在南海和盛京往返近半个月,竟是如同竹笋抽节一般的长高了不少,也不知道是不是南海的水土养人,宫九总觉得自己今生是能比上辈子高上一些的。
  不过微微扫了一眼被自己挡得严严实实的小姑娘,这会儿他已然能够看见小姑娘头顶的小小发旋了。宫九默了默,怎么说呢,他家这个对夫君的身高要求还真是……不太高啊。
  叶言欢也注意到宫九方才挺直脊背的动作,她踮起脚来伸手在宫九头顶和自己之间来回费力的比划了一下,而后有些小失落的瘪了瘪嘴,继续躲进宫九身后用手指戳了戳他的肩膀,小声嘟囔道:“我长了两指呢,还以为能追上九哥哥的。”
  宫九这次不再是快速的扫视,而是直接将小姑娘抱起来拎到了自己身前,一双眸子上下将言欢打量了一番,宫九终于失笑道:“我还在纳罕是你的两指还是我的两指,如今看来,是平放着的两指?”
  宫九伸出手去,将小姑娘的手平放在自己的掌心,他的手指修长,骨节分明,而小言欢的手则骨骼秀美玲珑,比他足足小了很多圈。宫九捏了捏小言欢的手,时至今日还有些不相信这么柔软的手,居然会是一个习武之人的。
  他配制的药膏起了作用,那些名贵的药材被制成了言欢每日都要涂的润手膏。因为南海酷热,宫九还改良了药膏的质地,使之变得更加水润轻薄。言欢向来珍视他人的心意,这润手的药膏涂抹起来又并不难受,所以她是日日都不落的涂抹的。
  这样的精心养护,让她的手越发的柔润细腻。宫九将之窝在手心,不由的眯了眯眼睛。
  九公子不做赔本的买卖,只是这一次投入和收获的时间间隔比较长,他需要又足够的耐心和用心罢了。譬如如今他费了大力气呵护着的小丫头的这双手,日后受用之人……不还是他么?
  完全不知道宫九此刻堪称邪恶的想法,小言欢被戳穿了长高的具体高度,不由得气成了一副河豚的样子。宇宙最凶的小姑娘鼓了鼓自己的腮帮子,强辩道:“那也是九哥哥的两指平放!不是我的!”
  虽然宫九按了按这小丫头的头顶之后肯定这丫头的话里有水分,不过这种事情一向是小言欢开心就好,他没有必要与之相争。
  笑着将小言欢连人带重剑的举了起来,宫九笑眯眯的道:“呐,现在你比我高了。”
  “有本事别用内力啊。”到底还只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西门吹雪还不若日后沉稳,此刻见这人对自家幼妹屡屡轻薄,西门吹雪终于忍不住出声怼了宫九一句。
  被戳穿了的宫九丝毫不觉尴尬,他的双眸骤然变得幽深,定定的注视着叶言欢,他轻声道:“这可是我的宝贝,若不用上些内力,莽莽撞撞的摔了可如何是好?”
  生平第一次,小言欢感觉自己脸上的热意蒸腾,仿佛下一刻就要自燃起来。
  她只是觉得有些奇怪,还有一些奇异的期待和惶恐。仿佛昨天大家还是一起嬉笑玩闹的小伙伴儿,今天却已经有些什么东西都不同了起来。
  慌慌张张的从宫九手里挣脱出来,叶言欢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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