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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外交官-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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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秋不说话也没有任何表示,她低着头,不知道究竟是自己什么样的举动或者眼神会透露给这个人如此多的信息。

她心中乱得很,她的族人已经陆陆续续地到达了京城,她的哥哥一定会不遗余力地寻找她,她无亲无故,儿时的伙伴仍然在遥远的澳门。

她突然感觉自己的眼前暗了,抬起头却看见沈哲竟然在她的面前,沈哲蹲下来,手抬了一下大概是想握住绛秋的双臂但还是收了回来。

他看着眼前的这个男人,比起一年前在横滨的时候,他的面容成熟了一些,五官深刻,棱角分明,仍然有些想洋人,眉宇之间则是英气逼人的干练,无论是长相还是声望他全然符合每一个少女心中所臆想的那种霍去病式的少年英雄。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就留下来。我会帮你。”沈哲虽言语显得客气但语气却并不腼腆,很洋派的彬彬有礼。

“是因为长得好看吗?”绛秋对自己的容貌和沈哲对自己的才华一样自信,也的确有自信的资本,这个世界上觊觎她的男人很多,确切的说,是觊觎她的容貌,不过在这样一个时候,她知道她本不敢计较这些,她不过是丧家之犬,能找到容身之所就是上天的眷顾,不应该再有别的奢望,但不知道为什么,这句话到了嘴边却怎么也拽不回来,她一定要知道这个男人对自己是怎样的想法。

沈哲轻笑了一下,伸手在她的额头上敲了一下:“说实话,你刚才在门口的时候一点儿都不好看。”

绛秋条件反射地用手去捂额头,嘴不自觉地嘟了起来,不管阅历如何,她始终只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女。一直紧绷着的弦一旦松下来,立刻多了些少女的娇憨。

沈哲看着她的眼睛,认定她已经全然放下戒备。无论如何这个女人今天开始是属于他的:“留下来,我来保护你,deal?”

“Deal。”

第三十二章 物尽其用(1)

头一天晚上刚刚下过雨,已经入冬的季节,水一浇在地上没多一会儿就结成了冰,皇宫里住的都是这个国家最尊贵的人,当然已经把所有的冰都给铲了,但是偌大个紫禁城太监们难免有百密一疏的地方。

而钱喜赶巧不巧地踩在了那巴掌大没除尽的冰面上,好在他身体灵活,前脚一滑,后脚紧接着就向前跨了出去,到底还是稳稳的站住了,没在这皇宫内院里帅哥大马趴丢丑。

钱喜紧赶慢赶地跑到了乾清宫的时候已经是满头大汗,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嘴里冒出的热气把他的整张脸都埋了进去。几乎要模糊了他的视线。

今天本来并不是应当他当差,但奈何万岁爷差人来传召他,他就只能奔赴本职岗位,他们这些太监基本上是二十四小时得待命,但是待归待,能得到这么正式传召的人可不多。

钱喜虽然品级不高但是紫禁城内就连李莲英这样的人物都不敢欺负他,也全都是仰仗着皇上对他的分外倚重。

“奴才给万岁爷请安,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借着请按的当口,钱喜扫视了一眼弘德殿内,空荡荡的只有同治皇帝一个人在原后面端坐着,心里就已经明白了皇帝这次可是在动真格的,他的差事大概并不那么简单了。

载淳停了半分钟,将手中的奏章“啪”的一声合上,将一块令牌扔到钱喜的面前,道:“你今天出一次宫,找个僻静一点的地方约沈大人见个面,把昨天朕跟你说的告诉他。”

钱喜双手捡起令牌,心中却纳闷,要说沈大人沈哲也算是皇帝的老师,又是军机处的章京,皇上找他议事也不是一次两次了,而且沈大人又是圣母皇太后钦点的人,皇上要交待沈大人办事,大可召见过来,大大方方的交待,相信圣母皇太后也不会多想什么,为何要他大费周章地出宫去见。

载淳似乎是看透了钱喜的心思,又道:“这宫里的人太杂,而且你进宫也有段时间了,该防范的人也得要防范起来了。”

载淳的语气中多了丝意味深长的语气,钱喜登时明白了同治皇帝的意思,看来,皇上现在已经开始要逐渐摆脱圣母皇太后了,要说当年疏远母后皇太后,而亲近圣母皇太后,最终也不过就是为了要走这步棋而已。

钱喜又看了看手中的令牌,发现那张令牌并不是载淳本人的,而是他如今正盛宠的惠妃的令牌。

钱喜心领神会地一笑,叩首到:“奴才领旨。”

沈哲是天黑之后才离开圆明园的“万国公馆”的,回到了住处的时候,街上已经是人踪尽灭,唐庆在门口候着替他开门,凡尔赛一如既往地热情地扑上来用温热湿润的舌头舔他的脸颊,只是没有看到绛秋,沈哲微微一笑,心想这的确是一个聪明的女人,知道在这个时候不能抛头露面;给他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沈哲将手里的马鞭交给唐庆,示意他将马牵走,唐庆结果马鞭,又出去拽马缰绳,但是直往门外迈了一步又退了回来,直截了当地问道:“少爷,您真的要留着那个女人吗?”《小说下载|WrsHu。CoM》

唐庆这是第二次公开对他的主子——沈哲的所作所为提出质疑甚至可以说是强烈不满,比起上次的微微诺诺,磕磕巴巴,他这次倒是显得没有多少犹豫,并不是他突然长了胆子,实际上他现在的五脏六腑没有一个是不在打颤的,主要是他现在根本没有犹豫的功夫,那个叫作“绛秋”的异族女人就在屋里头,总不能当着人家的面来嚼这个舌根子。

在唐庆看来,绛秋并不是一个适合他的主子的女人,且不说来历不明,无规无据,就是那张脸唐庆就不喜欢。

并不是因为绛秋不漂亮,而恰恰是因为这个女人太漂亮了,而且很明显她知道自己的美貌,一举手,一投足,甚至是一颦一笑之间都把自己的美丽发挥到了极致。

这样一个拥有倾国倾城的容颜,又懂得利用自己的美丽的女人,是这个世界上最危险的武器,她们有本事让项羽这样的人物儿女情长,英雄气短,她们可以不费一兵一卒就是一个如日中天的王朝走向灭亡。

夏有妹喜,商有妲己,周有褒姒,汉有飞燕,唐有杨贵妃,历史上这种教训实在太多。女人太漂亮了就是一种祸害,红颜必然会有成为祸水的危险。'TXT小说下载:。。'

唐庆一直觉得,无论是从法理上还是操守上,他的少爷要娶的媳妇应该是像夫人那样的女人,长得不一定要多出众最主要的是本分,大家闺秀,知书达理,中规中矩,最好还能有那么一点儿沾亲带故,亲上加亲,这是传统,而且是优良传统,无论是对名声还是前途都有好处,毕竟如果能有一个有权有势的岳丈的帮助,少爷的前途可以更加光明。

在唐庆的心中,少爷向来不是一个异想天开的人,但是毕竟还是年轻,也没有娶老婆,甚至连个定亲的姑娘也没有,一时间糊涂,被美色冲昏了头脑,败在女人的手上也是一件可以被理解,至少是可以被男人理解的事。但老爷既然派他来就是对他的器重,少爷若是这么一直下去就是他的失职了。

虽然到现在为止,沈哲并没有很明确的说这个叫“绛秋”的异族女人就是自己的女人,府上上上下下也是将这个女人当成客人对待的,沈哲自己也从没做出过什么过分的事,但是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少爷是看上这个红颜祸水了,收不收房那只是时间问题。

而唐庆可不是这么想,虽然这次来到京城他发现少爷突然变成了一个他一点都不熟悉的陌生人,但是他作为管家看人的功力肯定是府上普通的家丁望尘莫及的,根据他这大半年下来的观察,沈哲其人,虽然做事之前都有一番自己的考虑,不到万无一失他不轻易动手,但是这样的谨慎性格并不能说明沈哲就是一个靠谱的人,反而,在旁人看来,他比那些做事不经过大脑的人更加不靠谱,至少那些人还有一个正常的本能反应,而沈哲,他本身的思维就似乎与别人不同,所以越考虑只能让他做出来的事更加不靠谱。

就“绛秋”这件事来讲,如果少爷当真只是想把这个女人收为妾室的话,那早就收了,说不定连拜堂都可以省去,可如今他偏偏迟迟没有任何行动,但要是说少爷对这个女人没有兴趣肯定是睁着眼睛说瞎话,那么剩下的可能只有一个,就是少爷想要把这个来历不明的女人当成自己的正房夫人,堂堂正正的娶进门当媳妇。

唐庆被自己的想法吓出了一身冷汗,少爷是一个被西方文化“腐蚀”严重的人,而他早在福建的时候就听闻过,西方的年轻人结婚都不流行什么门当户对,只要看对眼了两个人就能在一起,这样的习惯,难保他的少爷也全部继承了下来。这样一来那可就更加麻烦了,少爷想来很厌恶别人插手自己的私事,性格也倔得很,如果是少爷打定主意的事,就算是老爷从福建赶过来,他也不会改变心意,但是无论沈哲听不听,该说的还得要说,无论日后少爷会不会就自己的婚事和老爷交换意见,他这一轮是不能出岔子的。

沈哲略微皱了一下眉头,淡淡地回了句:“嗯。”

唐庆讪笑:“少爷,容小的说句不该说的话,小的也知道少爷是正人君子,收留那位姑娘是出于好心,不忍她一个弱女子流落街头,但是小的跟随少爷这么些时候当然是知道的,别人不了解的,可就不好说了,京城本就是个是非之地,再加上少爷这段时间也得罪了不少小人,现在再收留一个来路不明的女人……”

沈哲面无表情的扫了一眼唐庆:“别说那么都漂亮话,你不就是想说,我收留了绛秋,会遭那些无聊的人弹劾吗?”

唐庆低着头不说话。

沈哲又道:“你不用把我说的那么正直,我不是什么君子,也没有当君子的心思,我不妨明摆着跟你说了,我收留绛秋不是同情她,我沈哲看上她了,就是喜欢她,以后还要娶她当我的妻子,就是这么一回事儿,至于你想的那些无聊的弹劾……”

沈哲冷笑了一下,继续说:“他们自己妻妾成群,有什么资格弹劾我,况且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他们要是看我不顺眼,什么弹劾的理由找不到,要在这个地方生存下去,不是要一天到晚防着这个,防着那个,而是要让自己变得更强,只要我能爬上更高点,他们就算是想伤我,也没这个能耐。”

这样的官场之道,唐庆并不是完全不认可,但是沈哲就这么堂而皇之的讲出来没有一点忌讳还是着实让他吃了一惊。

此刻他又听见沈哲的声音,带着些不屑,但是这不屑似乎并不是针对他唐庆的,而是针对这个世道:“我的事情,我自己会有分寸,我不知道别人究竟是怎么活的,但我沈哲,只会按照我自己的意念做事,就算是皇上,也不能干涉。”

沈哲不再理会唐庆,径直往屋里走,还没走出两步,又听见唐庆叫道:“少爷!”

沈哲站住脚,有些不耐烦地回到:“还有什么事?”

唐庆三步并作两步跑到他前面,恭恭敬敬地递上一封信道:“刚刚少爷不在,有人托小的转交给少爷一封信。”

沈哲有些狐疑地接过信封,信封上空白一片什么都没有些,只能透过白色的信封看见里面写着几行字的信件,他立刻将信件拆开,片刻间神色微变,劈手从唐庆手里夺过马鞭,狠狠地低叱了唐庆一句:“早怎么不拿出来。”

带唐庆反应过来,沈哲已经再一次跃上了他的那匹棕色的阿拉伯马扬长而去。

第三十二章 物尽其用(2)

红泥小炉上温着绿蚁新酒,酒水沸腾着冒出一个个小气泡,小酒馆里烛光闪烁昏暗,烛泪簇拥着只剩下食指长的蜡烛在烛台中形成了一个稳定的形状,从拉住顶端涌出的烛泪仍然在有条不紊地充实着底部的基础,很快,浅浅的烛台已经被填满,温软的烛泪沿着烛台的边缘悬挂下来,越来越长,几近要垂到了木桌子上。

酒店的掌柜在柜台后面哈欠连天,朦胧着睡眼硬撑着不让自己就这么睡去。他双手插在袖管里,双脚在柜台下面不停地踱着,脖子瑟缩在高耸起来的衣领里,时不时的,用自己不满的神色,催促店中那个一直害他不能打烊的客人,可那个人根本没有注意到掌柜的不满,更确切的说他的眼睛一直是盯着自己前方的空气压根就没有往柜台的方向看。

皇上上个月下旨,硬是将宵禁的时间推迟到了下半夜,这可乐坏了京城中的八旗子弟和世家公子,都说皇帝不愧是他们的同道中人,深谙他们的心思,刚刚一当政就如此体恤下情,给了他们这么大的好处,打心眼里对年轻的皇帝感恩戴德,紧跟着就是他们的额娘在圣母皇太后面前对当今圣上赞叹有加。

这道旨意对于京城的第三产业的确是产生了不小的影响,但影响也分大小,普通人白天累了一天根本没有心思深更半夜地去进行夜生活,获得最大福利的自然只有那些成日游手好闲,昏天黑地到分不清白昼和黑夜,家里的金银够他们挥霍两辈子的世家公子,既然是有头有脸的贵族子弟出入的当然也是上得了档次的高级场所,这种街边的小酒馆根本不会受到影响,今天这种情况也算是头一遭。

掌柜的看了看柜台上摆着的西洋钟,无奈地摇头叹息,心道,就算是那些专门招待有权有势的公子哥的酒馆这会儿也该是送走最后一位客人的时候了吧,就算是公子哥们逍遥现在也一定已经转移了地点去那些一到晚上就张灯结彩,处处莺莺燕燕的秦楼楚馆,到温柔乡里逍遥去了。

而他的这位客人依然没有任何要走的意思,掌柜的暗自下定决心,一会儿结账的时候一定要好好地将这个人狠狠宰一把,才对得起自己灌了铅一样的两个眼皮。

掌柜的有大量了一番在这个酒馆里已经坐了一个时辰的“公子哥儿”,小伙子看着年纪并不大,顶多二十多岁的光景,一张脸长得颇为清秀,简直可以说是有些女气,举手投足之间进退得当,规规矩矩,一看就知道是从小受到了父辈的严格管教,于京城了常见的那些飞鹰走狗的八旗子弟压根就不是一路人,而且有着本质性的区别。

这位“公子哥儿”似乎是个很内敛的人,在店里作了一个多时辰,基本上什么话都没说过,也没有无所事事地东张西望,只是刚刚进来的时候让店里的一个伙计往城西送了一封信,似乎还给打赏了不少银子,那伙计回来之后任他怎么询问甚至是威逼利诱那个十几岁的小伙计就是守口如瓶,除了听当垆的人说是往城西走的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而那个“公子哥儿”自那封信送出去之后除了喝茶就再也没开过口,看样子似乎是在等什么人,按掌柜的的经验,以为从小锦衣玉食着长大的富家少爷能忍受一个人一个时辰的迟到,而且丝毫都没有便显出焦急之态,似乎对方的迟到完全是他预计之中的事,甚至认为这是理所应当,这实在是一件颇为稀奇的事儿,至少在他二十多年的掌柜生涯中还从来没遇见过。

出于好奇心的作祟,掌柜的才一直没有打烊,等着看这个贵气的“公子哥儿”在等的那个人究竟是何方神圣。

“吱呀——”一声划拨了小酒馆里仅存在的单一的酒水沸腾的声音,掌柜的浑身一激灵顿时来了精神,向酒馆大门的方向看去,只见小酒馆虚掩的门已经被推开了,门外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下雪了,是北方冬天常见的鹅毛一般大片大片的雪花,完整的落在因为前一天晚上雨雪交加而在地上结成的未经铲除的冰面上,一个高瘦的身影从打开的半扇门中进来,来人撑着一把洋人经常拿的黑色雨伞,穿着简洁却贵气,是个读书人的样子,穿的也像是个读书人,但是脚上却穿着一双洋人皮鞋,整个人中不中洋不洋,虽然有些怪异,却又让人挑不出来哪里不顺眼。

来人将雨伞收起来的时候,掌柜的终于看见了来人的面孔,比起一直在店里面等候的那位,刚刚来的这位少爷似乎更加年轻,眉眼间还带着些许不羁的自傲神色,皮肤略微偏黑,似乎是岭南那边的人,五官深刻,像刀子刻出来的那般利落,有点洋气没有中国文化中传统的那种大富大贵之相,但单单从长相优劣上来论,的确是一副好相貌——虽清秀但却清秀得显得英气逼人,让人不禁去联想古时候每逢乱世都会出现的那些面目如女子,心思却要远胜于狡狐的诡辩谋士。

一直在店中等候的年轻人,其精神头丝毫不逊于抱着看好戏心态的掌柜的,见到来人立刻站了起来,热情地迎来人入座。

来人落座后似乎有些愧疚,向对方道:“钱公……子,久等了吧,真是不好意思,在下刚刚才从城郊赶回来。”

姓钱的公子刚听到对方的赔罪,一开始似乎有一些受不起的意思,想要站起来,但迅速一时到自己的处境,迅速调整了自己的情绪,只是向来人摇了摇手道:“沈公子何出此言,本来就是在下临时将阁下约来此处,要说失礼,应当是在下失礼才对,阁下百忙之中还能赏光前来,已经是给足了在下面子了。”

说罢又问:“城郊的宅子快要完成了吧?”

来人点了点头,对对方的问题表示肯定的同时似乎还有一丝心领神会的知会:“已经是尾声了,正月前定然可以手工。”

钱公子笑笑道:“沈公子果然是难得的人才,怪不得陈老板对沈公子一直如此器重。在下不妨给沈公子透一个口风,陈老板打算于元宵佳节之际在城郊别墅宴请各界宾客,陈老板当家也有一段日子,但却一直没有一个机会向外面的朋友表明这件事,现在正好借这个机会让外面的人知道陈老板是真正的当家人,老太太已经不管事儿了,大家以后要办事也不必再走弯路,还有,陈老板想一个人单独主持这次宴请。”

被称为“沈公子”的少年眼睛稍眯了一下,似乎是在片刻的时间里快速地思索着什么,然后颇为自信地点了下头:“在下明白了,劳烦足下转告陈老板,在下一定会想办法将此事办妥的,请陈老板不必劳心。”

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但是谈话的声音并不是很大,店内虽然再无旁人但因为离得远,掌柜的也没能清清楚楚地窃听到全部内容,加上酒水沸腾的噪音,探听起来就能加费力,不过还是听到了个大概。

掌柜的的心中不免有些失望,原本以为这两个人穿着体面,气质不俗一定是京城里的那种门阀大族的少爷,父辈祖辈的虽然不一定是官居一品的朝中大员,大清重臣,但再怎么样起码都应该是有头有脸,哪里都能说得上话的人物,即便是他们的儿子,知道的,看到的也不是他们这些仅仅有资格仰望紫禁城的普通平民百姓能够听闻的到的。

如果当真是如此,那么这两个年轻人大半夜的相约于他这个不起眼的小酒馆会面,就算仅仅是闲得实在无聊,来这里闲聊的话,那么他们的谈话内容也难保不会有他这辈子都别指望能探听到的朝中秘闻,甚至是宫闱内部的猛料。

可是现在听下来却发现事实情况并不是如此,不但没有任何有价值的新闻谈资不说,甚至连一开始他为这两个年轻人在心里臆想出来的高贵身份也瞬间崩塌。

到头来这两个人不过是和他一样的生意人,虽然肯定是做大生意比他有钱,但是说到底还不是“士、农、工、商”做末端的那个“商”。

失望之后,弄弄的倦意瞬间涌了上来,此时的人心还算得上是淳朴,虽然京城鱼龙混杂,偶尔来个夜不闭户也不是什么大事,是以,掌柜的也不管店里还有两个客人,自己竟然昏昏然睡了过去。而且是一觉睡到了天大亮,被早早来报道的伙计给叫醒的,一抬头就看见那两个客人做的那张桌子上放着十两银子的酒钱,的确是多给了,但比起他之前所想象的小费金额简直是九牛一毛,不由地大呼自己亏大了。

其实,如果掌柜的在听两个年轻人说话的时候再听得仔细一点,上心一点,那么他是可以发现其中还是有蹊跷的——那位沈公子管那位钱公子叫“足下”,而钱公子这厢对沈公子的称呼就变成了“阁下”,很明显两个人从身份上存在着不小的差距的,而且这种身份上的差距并不是根据金钱来衡量的,而是就官阶地位而言的,只是凡事都讲究个缘分,没有缘分的就算是金子落在眼前也当它是破铜烂铁,而这个掌柜的跟两位年轻的客人明显就属于没有一点缘分可言的那种类型,失之交臂就在所难免,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第三十二章 物尽其用(3)

还是将时间回到那个深夜里的小酒馆,钱姓公子看了一眼已经沉沉睡去,厚实的后背有规则地上下浮动这,不是还发出一两声鼾声的小酒馆掌柜,似乎是松了口气。

对沈姓公子说道:“陈老板说了,府里面人多嘴杂,还隔墙有耳,因此有些话交代在下来外面找个地方告知阁下。”

沈姓公子闻言表情突然严肃了许多,那个人给他布置任务不是第一次,他从十五岁那年开始实际上就一直是在为“陈老板”卖命的,但是这么慎重还是头一次,看来,他一直等待的反戈一击,夺得大权的机会已经在渐渐成熟。他向钱公子做了个“请讲”的手势,示意他但说无妨。

虽然说的是只有他们两个人才听得明白的暗语,但钱公子仍然是压低了声音:“‘陈老板’说,严冬已至。府外的那些人……一直这么下去的话,终究不是办法。”

沈姓少年略微点了下头,眉心皱了起来,刚刚进来时候眼中那种不羁的神色消失殆尽,像是一个严阵以待的将军:“这点臣……‘陈老板’忧虑的是,在下也考虑过,不知‘陈老板’对此事是什么意思?”

钱公子慢悠悠地转了下面前的杯子,将问题又踢了回去:“那阁下觉得该怎么办呢?”

沈姓少年挑了一下眉毛似乎是对钱公子的回答很是不满意,但是又不好表明,只是无所谓似的一笑,显得毫无保留:“当然是‘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钱公子对沈姓少年投去一个赞赏的神色,道:“关于此事,‘陈老板’的意思还是交与阁下去办。”

“在下去?”沈姓公子冷笑了一声:“足下又不是不知道这‘贼王’是何许人也,不是在下想推脱,只是在下去了怕是连句话都说不上就已经被赶出来了。”

钱公子的表情也显得有些为难:“‘陈老板’如今的情况阁下是知道的,身边的可信之人实在是少之又少,要是平常的事务倒是可以仰仗老太太的照顾,但是这件事‘陈老板’并不想让老太太知道,在下的情况阁下也清楚,出入府内外多有不便,府外之事务,可靠之人也只有阁下一人而已,虽然阁下与那个人不是一路人,但是他看在阁下外祖父的面子上也未必就完全没有成功的可能,另外,‘陈老板’也明白阁下的难处,若此贼王是在无法生擒的话……”

钱公子顿了一下,谨慎地看略微扫了一眼四周,从袖中掏出一张银票推到沈姓少年的面前,眼神中闪过一丝凶狠的味道“‘陈老板’希望阁下能另寻江湖侠士,除之勿疑。”末了,又强调了一句:“这都是‘陈老板’的意思。”

沈姓少年没有去拿那张银票,有些难以置信,又有一些不满地看了一眼钱公子,很显然他对这个提议并不赞同。

沈姓少年,身子略微向后倾斜似乎想与钱公子保持一些距离,并伸手将那张银票又推了回去。鹰一样的眼睛死死地盯住钱公子,表情十分严肃,道:“‘陈老板’的命令,在下一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竭尽全力去说服那个人,但是请足下转告‘陈老板’不管在下明日说服那个人是不是能成功,但是买凶杀人这件事,绝对做不得。”

钱公子闻言冷笑了一声,声音里从满了嘲讽和调侃:“真看不出来,沈公子对那个人还有这般慈悲心肠。”

钱公子本人并不能说是一个真正意义上残忍的人,相反,在他那个圈子里他算得上是十分整张且仁慈的人物,但同时他也坚信一点: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妇人之仁在残酷的政治斗争中只能自取灭亡。这个时候,他甚至对这个姓沈的少年有一点是往,在他看来,这个人有能力,有手段,但是若是缺失了果断,始终是难以成就大事的。

“在下并不是对他动了恻隐之心,说实话,在下对他的性命没有兴趣。”沈姓少年淡淡地说道,表情从严肃变成了冰冷:“只是在下认为杀了他只能让事情变得更加复杂,甚至是适得其反,况且他的价值应该远不止于此。”

钱公子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地转动面前的茶杯,权当是示意沈姓少年继续说下去。

只听沈姓少年又道:“足下也是读圣贤书出身的,应该知道儒家讲究个‘君子有杀身以成仁,无求生以害仁。’的操守吧,这些人不怕死,不但不怕死,反而是以死为荣,怎么能靠暗杀这种低劣的手段来震慑他们,对于这么一些人,在下以为,要么别动他们,要杀的话……”

沈姓少年顿了一下,脸色依然严肃平静,一字一顿:“就得斩草除根,一个不留。”

这下轮到钱公子傻眼了,他应该来说算是一个好人,因此,他所能承受的范围仅仅是个位数的暗杀,最多算是个宫廷政变的级别,然而沈哲所说的几乎就已经上升到了国家政策,在大清国境内屠杀儒生可比两千多年前的秦始皇期间的焚书坑儒要来得震撼得多,其屠杀程度丝毫不逊于当年成吉思汗对中亚地区诸国的恐怖扫荡。

看着钱公子吃惊的神色,沈姓少年又说道:“足下也明白,现在这种情况下,要办这件事并不可能,大清国上上下下的儒家子弟若是加起来,就是一人吐一口吐沫都足以淹没紫禁城了,况且,若是公开诛儒,咱们朝廷和十几年前的那些太平天国的长毛贼又有何分别可言。”

“所以才……”钱公子皱了皱眉头,心想全杀光又不是他说的,怎么却成了他考虑不周了。

“所以才说只杀那个人对吧?”沈姓少年冷笑“刚刚在下不是说了吗?这些人以死为荣,你杀一个人,跪在大门外的那些人不但不会走,反而会更加坚持自己的信念;就算是把这些人也一并除掉,京城和周边各省的儒生们也会来请命,如果只是请命倒还好说,万一被心怀不轨的人所利用,在下以为别说是你我二人,就算是‘陈少爷’大概也担当不起这个罪责吧。”

钱公子越听越觉得不对劲儿,觉得有什么地方违背了自己原本的初衷,片刻之后才回过味儿来,打断了沈姓少年道:“沈公子误会了,在下并不认为除掉那个人是为了震慑那些个道学先生,所谓‘擒贼先擒王’,先乱其阵脚再逐一攻破之。”

沈姓少年似乎丝毫没觉得这是个说得过去的道理,立刻反唇相讥:“那么在下敢问钱公子,究竟是怎样个逐一攻破之法?”

“这……”钱公子一时语塞,话虽是这么说的,但具体的步骤除了‘买凶杀人’这一项,其他的都还连想都没想过,只是用‘逐一攻破’一词一笔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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