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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外交官-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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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眼尖的注意到那五六个藏人虽然面容褶皱,形容枯槁,一副恨不得一碰就会散架的老太,但动作却轻捷有力,不逊于年轻人不说,甚至在灵活上都与他们拽着的几条獒犬相差无几。

这么一看之下,有不少人才想来,这一个多月一来,琉璃厂附近似乎多了许多藏民,不是雍和宫里那样的番僧,而是普通的藏人,这样的情况在琉璃厂的人眼里是从未有过的,但是当时谁也没在意,因为这一年发生的他们闻所未闻甚至想也不敢想的事情发生的实在太多,只当这帮人是来天子脚下讨生活的,毕竟琉璃厂也有那么一两户藏人做买卖,但现在仔细想想似乎又并没有谁见过他们出来摆摊做生意,而且这些人近期来的藏民的共同点似乎都是干瘦苍老,却老当益壮。

城东头的雨也不小,似乎比琉璃厂那边还要更大一些,雨点打在青石板上,将累积了个把月的尘土都搅在了一块。

她觉得眼前的景象都是模糊地,湿漉漉地头发顺着她奔跑的节奏一下一下重重地打在她的背上,雨水打湿了睫毛流到眼睛里,她却没有多余的力气抬手去擦,她浑身的力量都供给给了双腿,现在什么事都可以不做,甚至连大脑都可以停止思考,唯有双腿不行,她必须要跑,为了自己能活下去,也为了家人可以活下去——只要那些人找不到她就可以停止做那个虚无缥缈的梦境,从此安心的生活下去了。

她本来给自己预备了一匹老马,但只骑了一段路就放弃了,马的气味仍然太大,而那些人训练的獒犬鼻子灵着呢,况且马她不能一直带在身边,早晚会让它自己回去,而老马识图,有这个“向导”引路,她一定又会被抓回去。

她这一分神,本来就已经几乎失去了知觉的两条腿陡然一软,他重心不稳,整个人栽倒在了地上,白皙的掌心在湿滑的石板上蹭出了一道红印。

再想站起来,却发现两条腿已经不听使唤,她手脚并用地向前挪了几下,将身体移到了前方不远处的墙根,借助双手的支撑才终于勉强地站了起来。

站起身的时候,她本能地抬头看来一眼周围的环境,登时认出这里是怀昌胡同。她向前挪的步子停顿了一下,为什么自己会不知不觉中跑到了这个地方?

的确,偌大的京城,她能依靠的人就只有那个人了,但是满打满算他们只见过两次面,按理说,也只是萍水相逢罢了,他凭什么要保护她?

虽然,他每次对她的笑意都很温存,但是这一来是他们见面的场合都需要他客气,二来是她是个漂亮的女人,有她这样容貌的女人哪个男人会凶神恶煞般地去对待?

但是现在,她这样一副满身是泥水的狼狈样子,她还能像她平时那样享受一个美丽女子应有的一切特权吗?

她看着前方不远处黑色的栅栏式的铁门久久不能决断,依靠着墙体支撑才勉强直立的身体有一点点地瘫软下去。她有些惊恐地用手指狠命地抠着墙,不让自己坐下,心里深知要是坐下去了,想再站起来就更难了。

远处陡然想起了隐隐约约的狗吠声,她心中一紧,那个声音她太熟悉了,分明是那条她已经喂了七年的那只棕色藏獒,她对这条狗的声音都是如此熟稔,更何况是这只以嗅觉灵敏而著称的畜生对她的气味的印象。

看来已经容不得她再选了,她咬了一下嘴唇,下唇上顿时出现几个发白的牙印,求生的欲望,让她又有了些力气,手脱离了一直扶着的砖墙,有些踉跄的朝那个向黑栅栏一样的铁门跑过去。

摆在墙角的西洋中秒针每动一下都要发出短促有力的,类似于“沙”的一生,时针每走一个就会想起浑厚的敲钟声,几点敲几下,唐庆刚来的时候,对少爷置办的每一件物件儿都觉得古怪邪性,但看久了,用久了也就没了开始那种生分,反而觉得越用越顺手,越看越顺眼,比原来那些东西都要来得方便。

如果少爷冷不丁地问他一下几点了,他也会瞥一眼这个木头柜子一样的西洋钟,然后很洋味儿地回答:“三点一刻”或者是“八点半。”

这些话一般都脱口而出,没有一点别扭。连他自己也一点儿都没有发现自己在这已经被他的少爷潜移默化得洋气了。

沈哲自打傍晚开始下雨的时候起眼睛就一直盯着西洋钟的钟表盘,看秒针、分针和时针在这个圆盘上你超我赶着走了一圈又是一圈,手指有节奏地在自己的膝盖上敲击着。

唐庆看了这个西洋钟几次,都没发现有什么异常,再仔细看沈哲的眼睛,才发现这位沈大公子的眼睛随时盯着西洋钟却没有什么神采,显然这两个多小时他都是在以这个姿态思索什么事情。

沈哲这大半年来应该算是鸿运当头,可以说是无事不成,不但自己风生水起,他的计策也的确为很多人都带来了丰厚的利益,在这些人当中就包括同治皇帝载淳和他母亲慈禧太后,一时间荣宠无边,也让他成了湘淮势力的重点培养对象,而且那架势就是明摆着让他以后接李鸿章的班,成为湘淮势力的新一代核心。

李鸿章的接班人嘛?他这么想着不自觉一笑,他笑的时候嘴角总是往左边撇,让他的笑容一直带着些玩世不恭,但他自己和认识的人都解释过,这纯属于个人习惯,无关乎思想感情,久而久之,就算他申请中真有些不屑,别人也权当是他的个人习惯,不过有的时候他沈哲是真的“不屑”。

比方说,现在在湘淮党人中盛传的“李鸿章李中堂的接班人”身份,沈哲就很不屑,甚至是有点儿哭笑不得,每次听人家这么说,心里都在想:您老饶了我吧,还接李中堂的班呢,等他老人家归西,北洋水师都在甲午海战里全军覆没了,八国联军都把紫禁城当靶场了,他沈哲还有班可接吗?就算是有他还接过来干什么?给朝廷殉葬吗?

这大半年下来,无论从哪个方面而言,他沈哲都是个赢家,但是这个世界上谁也没有到过包票说赢家就可以高枕无忧享受胜利的快感,作为胜利的一方,他现在却必须去体谅那些仍然跪在太和门外的他的手下败将。

对于这些清流的人,至少是跪在太和门外的这些人,沈哲虽然谈不上讨厌,却的确谈不上佩服和敬重,甚至可以说是没有多少好感,在沈哲看来,不管这些人是多么有毅力,不到黄河心不死,刀架在脖子上也不妥协,都不会让他同情只能让他感到悲哀。

在沈哲的心里,只会跪的是奴才,只会哭的也是奴才,只会跪着哭的更加是奴才,如果真的要请皇帝收回成命,就该用这么多年读下来的圣贤书将他沈哲的观点一一反驳,让皇帝和太后觉得您老人家有道理,肯采纳你的意见,这才叫做本事。

一天到晚在太和殿前头给爱新觉罗家的列祖列宗哭丧有什么用啊。

但是,现在他却又不得不去思考怎么让太和门外这些顽强的人肯卷铺盖走人,虽然沈哲对这些人并不同情而且站在天堂看地狱的感觉也并不坏。不过如果他的判断没错的话,这大冬天的同治皇帝绝不会再像前两个月那样放任不管,而且一旦要办这件麻烦事十有八九是要交给他的,他这边一定要早做准备,未雨绸缪免得到时候手忙脚乱,降低自己的在载淳心里面的印象分。

“少爷,少爷……”

沈哲沉思着,隐约间听到有人加他,才把自己的元神给拽回来,一抬头正看见唐庆立在不远处,一脸卑恭。

沈哲对唐庆的态度一直很不解,按照他渐渐恢复的一些关于过去这个身体的主人头十二年的记忆,这个唐庆应该是跟他关系不错,虽是主仆,但却有些相依为命的感觉,记忆中那个唐庆似乎并不是只晓得卑躬屈膝的奴才,跟他还是挺交心的,为什么现在自他身边这个总是在他面前小心翼翼的,要说自己比起以前的那个沈哲应该是更加开明才对,这宅邸里什么规矩也没有,他对这些下人们应该说是非常宽容,如果说其他府宅里的奴才仍然是没能离开埃及的西伯来人,那他府里的下人们虽不能说是美利坚公民,但怎么找肯定也算得上是光荣革命后英国公民的标准了。

府里面其他仆役在他面前都还算是放得开的,唐庆这个管家到底实在怕他什么呀,难道是他还没恢复的记忆的那一小段的时间中他们之间出过什么事?

但是这样也没道理,就算真有真么回事,沈哲那个时候不过只有十二岁,而唐庆已经二十好几了,那个时候的沈哲对于唐庆来说不过就是个不大点儿的孩子而已,能让他产生这么大阴影吗?

或许是真的他单独在南方的这几年让他染上奴性了吧。

反正他现在要忙的事他多,不是他纠结这些无关紧要的细枝末节的时候。

沈哲稍微闭了下眼睛,刚才他一直在出神,现在才发现一直盯着一个地方,眼睛酸痛得厉害,沈哲一边揉着眼睛一边对唐庆说:“这没你什么事儿了。回你屋里去吧。”

唐庆张了张嘴,欲言又止,抬脚走到了门口,去又停住了,片刻之后猛然转身,虽然他心里对沈哲有一些惧意,但是这关系到自己这个年轻的主子的声誉,他也就不能能管那么多了。

“少爷,您想回去吗?”

沈哲冷不丁地被他这么一问觉得莫名其妙,仍然用手按着酸胀的眼睛漫不经心地答道:“回哪儿啊?回福建?”

唐庆没有接话,只是微微地将头低下去,那一瞬连沈哲都没有注意到的爆发之后,他有显现出来了一如既往的卑恭。

沈哲用有些发红,满是血丝的眼睛瞥了唐庆一眼,觉得有些好笑,心想这个犹犹豫豫半天就是问自己想不想家。

如果是以前的那个沈哲或许对自己至少生活了十二年的故土有些感情,但现在的这个,连福建的地界还是前世的时候到厦门旅游才沾上了一两天,要是谈感情,他对江浙沪这一代还是有一定感情的,至于福建,只作为旅游考虑,而且,他也不知道唐庆突然这么问他究竟是什么意思,难道是自己远在福建的爹觉得他这大半年太锋芒毕露有意想跟朝廷请示,把沈哲这个儿子调到福建自己身边好生管教。

如果沈葆桢真的会写这么一份奏折并且被成功递交到了载淳或是西太后的手中,沈哲在此时此刻也绝对有把握相信,载淳和西太后是绝对不会就这么放人的,其结果要不然就是石沉大海,要不然就是被同治皇帝随便找个理由回绝,总之,这事儿就算托多少关系也办不成。

不过现在,就算是唐庆只是来事先探探他的口风,他也不会让他们抱有任何幻想。

沈哲将手从另外一只眼睛上拿下来,双手抱臂,嘴角向左边一撇,露出了他的招牌式笑容,而且这次的笑,有很明显带着“你是开玩笑吧”这样的意思。

唐庆虽然是低着头,看不清沈哲的面不变化,但是却听见了他侍候了十年的少爷用有些疲倦慵懒的声音答道:“不想啊。”

那样的语气就好像这个问题顺理成章就是这样一个答案,甚至是不应该成为一个问题来问。

第三十一章 “芸子”(2)

唐庆的脸色有点泛红,早在他刚到京城的时候就发现少爷变了,不是像别人说的那样成了一个有中国皮囊的洋人,因为原来的少爷也同样对洋人的东西倍感兴趣,唐庆觉得这样的变化是因为“心性”。

没来京城之前的少爷虽然顽劣,不过却很直爽,至少当年的那个少爷只有一张脸,无论对谁都用的是一张脸。

但现在这个却不一样,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脸,而且这样的变化似乎并不是出于一个少年快速成熟的蜕变,现在这个少爷这么做似乎都是出于自己的本能,不会因此而感到愧疚或是痛苦,他走的每一步似乎都是自己事先规划好的,步步为营,不允许有一部差错。

唐庆始终相信,时间可以让一个人变得成熟,但不会如此轻易的就改变一个人的追求,更不会改变一个人的天赋。

可是在沈哲身上,这一切却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了,而且只是在很短的一段时间之内就造成了这样的一种改变。

唐庆怎么也想不通,到底是怎样的影响可以把本来具有隐士性格的少爷变成一个野心家,就是换了一个人一般。

不过,此时唐庆还不想想这么多,以中国长久以来的观念都是以孝为重,虽然在“父母在,不远游”的后面还有一句“游必有方”,但是沈哲出来五年都没有提及过故土一次,甚至没有任何事问来表达自己的思乡之情的确是说不过去的,被人误会成忘本之徒,虽在现在不会对他有什么影响,但是难保以后不会留下什么话柄。于是急道:“少爷至少要让逼人觉得少爷有思乡之情。”

沈哲听到这里就笑了出来,心里面大体上也明白了此人的心意,于是安慰道:“这件事不用你操心。”

屋外响起了隐隐约约的狗吠,听来起码有三四只,带着他的那只爱犬也叫了起来,沈哲自幼对狗挺有好感,对大型犬的叫声也比较敏感,着几声犬吠似乎是出自藏獒的,一想到藏獒,沈哲又不自觉的想到了自己五年前的那次经历,西藏真是个神奇的地方,早在他在翻查关于藏地的资料的时候,就特别注意到过二战时期,希特勒派遣两只秘密考察队就如西藏,寻找地球的轴心一边操控它,而打造他们所谓的“不死军团”。

现在仔细想想如果当初那个老头给他看的那幅图是属实的话,那么他来到这个世界的入口岂不就是希特勒当年要寻找的地球轴心?

这么多种不稳定因素聚集着,也难怪当年希特勒也没有办法掌控啊,看来,一切大概都是命运吧。

第三十一章 “芸子”(3)

“可是少爷……“唐庆还想申辩却被沈哲挥了下手,打断了。

唐庆见状立马改容换色收起了严肃的表情,换上的一副嘴脸上多了几分熟工的油滑,伺候人的事情唐庆从小就在干,虽然现在眼前的这位少爷和从前他认识的那个大相径庭,不过他仍然应付的来,一见到他的主子方才的神情,唐庆就立刻明白了沈哲不想再把这个话题继续下去。

沈哲看见唐庆的样子,知道他明白了自己的心思,但却又怕他哪根筋不对又来教导他这个时代的官场潜规则,便想找个理由先出去一下,于是道:“这雨越下越大了,我去把狗牵进来。”

唐庆闻言立刻满脸堆笑,将沈哲拦下谄笑:“这等杂事怎么能劳烦少爷亲自动手,小的去就行了。”

沈哲停住脚步,没说话,只是轻笑了一下看向唐庆,满眼都是“你今天头是不是撞树上了”的疑问。

唐庆这才想起来什么似的迅速向后退了两步,头点的和鸡啄米一样,连声道:“小的糊涂,小的糊涂。”

沈哲也没理他,自顾自拿起门旁边儿立着的油伞就出了厅堂,或许是听到了这边的动静,黑色铁门边上的一团隐藏在夜色里的影子动了一下,黑暗中顿时出现了两个棕红色的亮点儿,沈哲看见笑了笑,想那个身影招了招手,身影立刻立了起来,向前跑了两步,又被脖子上的铁链给拽住了,只得腾空两个前爪朝前方不停地乱抓,还伴随着锁链和铁门摩擦时发出的清脆声响。

那是一只纯种的德国牧羊犬,体形健硕,比一般成年的德国牧羊犬要打上一圈,一身油光水滑的皮毛证明了它良好的身体素质,四条腿尤其粗壮有力,四脚撑地站着的时候像一匹小马。

这只狗沈哲养了两个月,但据他先前的主人——普鲁士驻华公使说的年龄应该是两岁左右,出生在法国巴黎,也就是普法战争中法普鲁士取胜的时候,因此以同法兰西签订合约的地点——“凡尔赛”给它命名,永远纪念这次普鲁士的荣耀。

两个月前,沈哲因为公事去拜访普鲁士公使,这只狗就一直在他左右跟着,连和普鲁士公使的交谈期间,它也果断地背弃了它的主人,自始至终紧紧贴在沈哲的脚边趴着。

这一情况让普鲁士公使大为惊奇,狗一向是很忠心的,至于德国牧羊犬更是容易训练的犬种,还被普鲁士军方用来进行边防的巡视,而这条“凡尔赛”也的确接受过他的主人较为专业的训练,据普鲁士公使说,凡尔赛一直对陌生人充满警惕,此时不知是为什么会对沈哲这个异族人有特殊的好感,遂认为这就是上帝的安排也就是中国人常说的缘分,将凡尔赛转送给了沈哲,沈哲这边也却之不恭收下了。

本来以为,自己和凡尔赛好歹还需要一段时间的磨合期,没想到凡尔赛很是配合,到了新的环境一点不适的征兆也没有,很快的适应了自己的新家,和家里的仆役、用人都相处融洽,至少现在为止还没有出现误伤的情况,不过有一点奇怪,不咬归不咬,和气归和气,但是除了沈哲之外的任何人,谁也不能碰它,谁也别想牵动得了它的那条狗链子。

以至于出于保险起见,沈哲往往还是要那根锁链把他拴着,尤其是放在门口的时候,免得伤着经过的路人,毕竟这个年代也没有狂犬疫苗,被狗咬一口可大可小,要是真的点儿背连性命都要搭进去。

“Hey,boy。”沈哲解开拴在铁门上的锁链,在自己的手上缠了两道,另一只手揉了揉凡尔赛的有些潮湿的脑袋,命令道:“go!”

然后就自顾自往前走,走出了两三米,却感觉缠着手上的锁链猛地一紧,好像是被什么扯住了,再回头看,却见跟自己一直都有很好默契的爱犬马尔塞并没有跟他的行动保持一致,仍然站在原地,尾巴轻微地晃动着,头却偏着似乎在向门外看。

沈哲草草往门外瞥了一眼,外面黑乎乎的一片,什么也看不见,只是雨比刚才还要大了许多,发出噼噼啪啪的声音,似乎是已经变成了冰雹,两粒冰粒子借着风势灌入了回廊打在他的脸上,刀割一样。

沈哲皱了一下眉头,将手中的锁链拽了拽,又用有些严厉的语气唤了一声:“凡尔赛。”

凡尔赛闻声耳朵动了一下,转头看向沈哲的方向却很快又将头转了回去,还发出了低声的呜咽。

沈哲无奈地摇了摇头向门口走过去,依凡尔赛这反映来看好像门口真有什么东西,大概是他刚才那个角度正好看不见,亦或许是那些东西本来就是这些通灵的动物才看得见的,不管怎么说,他现在都得去看看清楚究竟是活物还是鬼。

沈哲走近,向外面张望之余还不忘用拳头在凡尔赛的头上捣了两下作为它不服从命令的惩罚。

外面仍然是漆黑的一片,好在沈哲这个时候眼睛已经适应了黑暗的环境,才看清自己的正门正对着的街道上有一个模模糊糊的女子的身影,那人的姿势似乎是被凹凸不平的青石板绊倒一般,跪坐在地上,双手撑着地,头低着,下巴几乎抵在了胸口。

沈哲打开铁门走了过去,区区几步路,他走得都很小心,他虽然来京城还不到一年,但是这不到一年的时间已经足够让这位少年得志的少壮派树敌甚众,朝野上下想要取他首级的人大概也不在少数,不过好在这样一些人都是没这个本事和狠心的书生文人,但这并不代表沈哲作为当事人可以完全地放下心来高枕无忧。

借着这几步路的光景,沈哲一边将拽着凡尔赛脖子上那根锁链的手转移到了一直跟随着他的那把做新型的火枪上,一边借机打量这个女人身上的每一个细节,渐渐发现有些奇怪。

如果说这是一个流亡到京城的难民,她的衣着也过于体面前卫,虽然是赤着脚的,但是脚周边那些红印很明显是先前穿西洋式的高跟鞋给磨出来的。

但是如果是有头有脸人家的小姐断不会此时出现在这里,就算是要跟自己的情郎私奔,至少她的身边也该有那个情郎才对,

而她那身体面的衣着似乎也有点不对劲儿,现在京城里虽然有一些模仿西洋穿着的风气,但是所模仿的皆是英法的装束,尤其是在京城里,尤以英国维多利亚的服饰风格为盛,而这个女人的衣着却不同于维多利亚的复杂,显得颇为轻盈简约,似乎是南欧的风格,再确切一点说应该是葡式。

沈哲的紧张心情放松了一些——如果这个女人是个刺客的话,那她的打扮未免太过于扎眼了。

“姑娘你……”沈哲试探性的唤了一声,想看看这个人究竟是死是活,但话说到一半却不自觉地停住了,从他现在这个距离看,怎么觉得这个身影这么眼熟,肯定见过。

沈哲在这个时空里认识的女人并不多,能穿洋装的年轻女人就更是凤毛麟角,他立刻想起了这个熟悉身影的归属。

第三十一章 “芸子”(4)

“芸子……姑娘”沈哲向前迈了一步,蹲下来,想拍拍那个身影的肩膀,但猛然想起这个时代的礼教桎梏,这个女人固然是这个时代的异类,但自己还是小心为上。

那个身影微微地颤抖着,静默了片刻才缓缓地抬起头,那张面孔是“芸子”的没错,但是沈哲的心底却在最初涌起了一闪而过的错觉,眼前这个女人并不是他所认识的那个“芸子”。

在沈哲的印象中“芸子”所呈现在他心中的形象一直都是高雅脱俗中带着一丝神秘感,像围绕着山峰的烟岫一样,即使到了顶峰也难以亏得真容。

而眼前的这个女人满身泥污,赤裸着双足,神色惶恐,像一只落荒而逃的小猫,连自己舔舐伤口的力气都没有,只是有些乞求地看着他,与他印象中的美好形象截然相反。

但是片刻之后,他就否定了自己的错觉。即使是形象全然颠覆,但是沈哲仍然隐隐约约感觉到除了容貌之外还有一样没有变,至于具体是什么他暂时还说不清楚,后来仔细想想,如果用现代科学的说法解释应该是磁场,一直吸引着他的磁场。

“芸子”没有说话,双手抓着沈哲的胳膊,似乎是想死死地抓住,但是最终仍然无力地滑落下来,本来像樱花花瓣一样粉嫩的唇色由于长时间的奔跑和寒冷变成了略微泛青的苍白。

“芸子”微张着嘴,双唇颤抖,似乎要说什么,却因为寒冷和恐惧没有办法发出声音,自始至终只发出了一些让沈哲分辨不清的单一音节,几乎没有分贝,就像是一些不小心滑过声带的气流。

寂静的夜色里又响起了他刚才听见的那种藏獒的吠叫声,连带着他背后的凡尔赛也充满敌意地呜咽起来。

而且这次的声音近了许多,似乎就在胡同口,沈哲感到“芸子”抓住他手臂的双手猛然收紧,周身的颤抖更加剧烈,惊恐地望了眼声音传来的方向,又将更加急迫的目光头像沈哲。

苍白的嘴唇开合的速度也随着那几声狗的吠叫而加快速的,似乎是在急促地重复着同一句话。

见此情景,沈哲陡然明白了这个女人为何会在深夜来到这里,原来是在躲避那些狗的主人。

看着这个曾经让他琢磨不透的女人,现在像小猫一样在偎依着自己瑟瑟发抖,突然萌生想把这个女人占为己有的冲动,在这样一个时候,既满足他自己欲望也给这个惶恐不安的女人安慰,这看似是双赢的买卖,但沈哲最终却只是扳住她单薄的双肩将她扶起来,安慰她:“我知道了,别害怕。”

沈哲将“芸子”带进门内,让早就来出来看热闹的唐庆把他扶到屋里去。

在将“芸子”交给唐庆的那一刹那,沈哲明显看见唐庆眼里充满敬佩的神色,大概唐庆也觉得自己的主子可定会对这么一个落难的佳人心怀不轨,至少在现在可以借势将美人拥入怀中,聊表安慰,而他这个有些“不开窍”的主子,居然坐怀不乱,镇定自若,如此生硬地就将这么一个如花似玉的可人儿推给了他,这得有多大的定力呀。

沈哲之所以这么做,与他的定力根本就没有关系,一来,这个“芸子”并不是一个普通的女人,他如若有什么轻浮之举难保不会被这个女人记恨,无把握之仗,他一般不打,更何况,他认为在一个女人身上并不值得他去赌一次。

再者,他的住所虽不是京城高官聚居的地段,但是周围也有不少同僚的宅邸,万一赶得不巧让哪位撞见了,岂不是在这个关键时刻给自己徒增话柄。

“哎呀,这不是……沈大人吗?”

再次听见那个苍老的声音的时候,沈哲正好看见唐庆将大堂的门给掩上。

沈哲朝当初给他算命的老头儿礼貌性地点了一下头,略微打量一下这一行人,除了那个老头儿之外还有四五个同样苍老的穿着藏族服饰的人,似乎就是当时老头所说的他的那些个族人,他们牵着的三条壮实的藏獒,此时正保持着警惕的姿态,大概是凡尔赛类似于狼的外表激起了他们的敌意,沈哲见状,有意将手中的绳索往里拽了拽,提醒凡尔赛安分点儿,别在这个时候跟这几个犬类最凶悍的种族挑衅,这三只藏獒要是齐心合力,大概连东北老林里的人熊都不是它们的对手,要是对付凡尔赛,结果大概就是这只从德意志漂洋过海来到远东的“异类”连骨头渣子都剩不下。

他们显然已经在大雨里跑了有一段时间,无论是人还是狗,都被大雨淋得湿透了,连沈哲都不得不佩服这些少数民族同胞的身体素质,就他目测而言,这几个人岁数要是加起来怎么也有将近四百岁了,身体各个部分,从内藏肌肉到中枢神经基本上已经跌至了谷底,而这些人这不是一般的老当益壮,这么一大把年纪居然还能充当起巡抚的职责,带着几条“警犬”在这人气混杂的京城里展开追击工作。

“你们这是……”沈哲一边向这一群生物投出疑问的眼光,一边讲锁链又在自己的手上缠了几圈,让凡尔赛失去了最后一点自由活动的空间,只能委屈地在原地用爪子刨着石板。

凭心而论,这个算命先生最终出现在他眼前令沈哲着实有点儿意外,像“芸子”这样一个身世背景都带着神秘甚至在这个时代显得有点传奇的女人来讲,得罪人完全是在所难免,悉数平常,被仇人追捕也是正常范围之内的事,但是沈哲却完全没有想到,这个前来追捕的仇人竟是当初在琉璃厂给他讲了那么多当初他认为是神乎其神,极不靠谱而现在已经大多被有效证明的事实真相的算命老头,也是当时“芸子”口中的“伯父”。

更何况虽然当初沈哲也感觉到“芸子”似乎背着这个老头有自己的一番打算,但并没有看出来这对叔侄之间的相处有什么明显的摩擦相反还显得极为默契。

这还不到一年的时间怎么就落了个反目相向的下场。

“我们再找……”老头讲到这里猛然一顿,眯了一下眼睛才在后面接了一个“人”字,似乎刚刚那个眯眼睛的动作时努力在将几乎要脱口而出的“芸子”的名字给咽回去。

“找人?”沈哲扬了扬眉毛,似笑非笑地用目光扫视了几只有点狂躁不安,哈着热气,吐着舌头的藏獒,又将视线钉在算命老头儿的眼睛上。

老头儿低了一下头,讪笑,早已明白这个已经在京城声名鹊起的少年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就他们这阵势,说不是在抓人也没人信,只指望着这个世家公子不要掺和他的家务事,如果这个人真要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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