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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去水城-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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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我牢牢记住了这个名字。实际上,冯薇从没在那个房间呆过,她仅仅是低我两届的一个地理系的学生,他们大概从学生手册中找到这个名字。我并不认识她。”
  原来是这样,我在深夜中深深喘了一口气,看来景象与真实,表面上重叠实际上分离。


  朴一凡接着说:“通过冯薇的事我认识到两点。第一,不是每个人都能看到真理的,真理不是用功利而世俗的方式可以到达的,它总是以奇异的方式出现。这一点你已经有些开窍了,不过第二点是你现在还不明白的:那就是真理未必是我们看到的表象那样,但我们很容易被表象所欺骗。”
  握着话筒,我久久不能说话,头脑已经有些发热。周围的宁静似乎被一种说不清的噪音所代替。对,他一直想说这个,朴一凡的话就象一股水流,我就象一棵抬头仰望的植物,转瞬之间就被浇灌了。
  没错,我看到了一扇门向我打开,水域、空间,平面镜忽然完全碎裂开来。我无法表达,但我知道我要的就是这个。我看到自己的手掌变成一只虚幻的拳头穿过平面镜的碎片飞向宇宙的核心。我不知道那种炫烂的东西在哪儿?但我明白我很就要到达了。
  “怎么样?震撼吧。”朴一凡得意地笑起来,这才是我熟悉的那种笑声,朴一凡接着说,“当我刚刚明白这一点时,也是几天几夜没有睡着。”
  我紧闭嘴唇,这时语言是多余的,只有思维在飞速前进,它以一种光的速度扑向宇宙的深处。
  “现在,我回答你刚开始的提问。”朴一凡在完成任务以后掉转了话题,他说:“告诉你我出的那个大问题:就是遗忘,我能记起来的事情一天比一天少。买到机票后,我忽然忘了下飞机后怎么回到咱们的科研所,所以我就没有回来。在这之前,我已经忘了怎么进行工作,所以我已经放弃工作,我忘了各种密码,所以我只有一个帐户。一句话,我完了,在某天早晨,我醒来之后我将是一名真正的白痴。”
  “怎么回事,怎么会这样?”我有些着急地问。
  “就是这样,这大概就是我的命运,你忘了我有一回被问题卡住了吗?”朴一凡平静地说,“实际上那就是我逃跑的导火索。”
  
师兄的透镜(21)
“老朴,你别瞎想,你也许就是累了。这么多年我们关心你太少,就是想吃你的,占你的便宜,我们这帮寄生虫从未想过你有多么痛苦。你回来吧,这是你的家,大家欢迎你,可以一起帮你看病,一起解决问题,你看好不好?”我马上劝解道。
  “谢谢你,师弟,我算没看错你。”朴一凡说,“我知道我没什么希望了。其实,这件事是我最后的一次实验——思想实验。我送给你的礼物就是想让你明白我明白的一切。我肯定你没见过这样的礼物,它价值连城,绝大部分人一辈子都没有。如果我不出这种问题,我绝不会这么干,我只是想当我完全忘掉一切以后,你能继续走下去,完成我们共同的心愿,看到天空中那缕最初的最美的星光。好了,不多说了,我很累了。这恐怕是我最后一次向你指出方向。还有一件事,就是拜托你照顾丫丫,我给她留了一大笔钱,这是我携画潜逃的物质理由。你来做监护人,不准动她的和钱的邪念,让她好好念书,然后出国,直至嫁人……”
  我听到这儿,再也忍不住,眼泪一下子流了下来,我冲着话筒大叫一声,“老朴,你这个笨蛋,你怎么这样固执地自决于人民。——”
  可朴一凡当然不会回答我,他果断地挂了电话,随即话筒中就传来一阵长长的盲音……
  一只蚂蚁如果从白纸的一边爬向另一边也许要花费很多时间,但是如果把白纸折叠一下,那么蚂蚁实际上就已经从另一边站到这一边,它几乎不用花费时间。
  当人们看到这种奇怪的景象发生时,他们就会想蚂蚁一定是飞过去的,因此他们推论,蚂蚁一定有翅膀。人们对宇宙的很多看法就是这样,从不完备的现象出发用按部就班的思维方式得出错误结论。
  朴一凡达到了目的,他给了我的思想重重一击。我坐在屋中,长时间地抱着那只海螺在思考问题,我知道自己就在边缘上,马上就要跨出那一步,但令人忧心的是我却不知怎么迈出那一步。
  为了朴一凡我和于童去医院进行了咨询,医生明确地告诉我们,这叫早老性痴呆症,我们这个社会越来越多的人正遭受着这种病症的困扰,得了这种病的人记忆力都会逐渐衰退,直至全部遗忘。
  那幅画被确认是真的。不出所料,经过前一段大家彼此痛苦的折磨和困扰,每个人都心照不宣地下定决心结束这件事。饭店宣布这次推广活动胜利结束,所有的藏品全部完璧归赵,而科学家们则继续搞科研,不时编造假数据以蒙骗群众。这两拨人又象原来那样视同陌路,好象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
  我倒是又去了饭店的展览厅几次,那里气氛高雅,名画云集。我总是坐在一只单人沙发上长久地凝视着《空山雨后》。有一次,我看见一个老者在《空山雨后》前留连忘返,他甚至拿出一只放大镜仔细探查了很久。之后,他非常怀疑地转过身看了看大厅,大厅里的人毫无反应,接着他又转过身再去看那幅画。
  “真的,肯定是真的。”我情不自禁坐在沙发上说。
  老先生回过头,有些纳闷地看着我。
  “我是专门研究这幅画的,它的确是真的。”我说着诡秘地一笑。老先生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可又摇摇头,一声不响地走了。
  很凑巧,一个有关星空研究的国际会议即将在多佛尔召开,经过申请,我以国内学术代表的身份被批准参加。参加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朴一凡就在多佛尔,我已经得到了他的详细地址。这个地址如果在《空山雨后》回归之前,一定是价值连城。现在却无人问津,这真是一个绝妙的市场效应,不过人们不去找朴一凡的麻烦就已经是宽宏大量了。
  我非常非常想见到朴一凡,所以很激动地给他写了e—mail,告诉他我的到达日期。朴一凡开始还是沉默,可后来他终于说,好吧,来看看我吧,我几乎想不起你长什么样了?
  看到他的回答,我差点乐出了声,这个王八蛋,原来他也有想念我的时候。
  
师兄的透镜(22)
在飞机上,我想象了许多次和朴一凡见面的情景。他也许很瘦,变得沉默寡言,想不起我是谁;也许还是象原来那样滔滔不绝,大声讽刺挖苦我并和我热烈拥抱;要不,就是拿出一个更古怪的礼物,让我再次大吃一惊,不知如何是好。
  我一直把玩着那只海螺,我甚至想在飞机上那个小小的空间中吹响它。经过长达一年的设计“实验”,我的生活被改变了。别人还象原来那样生活,而我自己却已经脱胎换骨,走上了一条真正奔向星光的道路,虽然它依然极其漫长,充满了问号。空姐们一直在忙碌着,但几乎每个人走过我身边时都会看我一眼,终于一个最年轻的姑娘在给我换完饮料后,忍不住说了一句:它真美。我微微一笑,礼貌地说:谢谢。实际上,它确实是一个完美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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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了飞机,我在当地会议组委会的安排下驱车去找朴一凡。多佛尔不算太大,很快那个阿拉伯司机就找到了朴一凡所住的公寓。付了钱,我三步两步地跑进大门。一个管理公寓的老太太有些惊讶地看着我,我向她一笑,就飞快地爬上了楼梯。
  六层很快就到了,我一边跑心一边咚咚地跳着。奇怪,我忽然想起了十几年前那个奔跑的年轻人,他的生命历程在他爬到三层时出现了一个明显的时空岔口,那么我的岔口在哪里呢?
  “老朴——”到了六层,我对着6A的房门大喊一声,门根本没有锁,我推开门飞快冲了进去。可屋子里空空荡荡的,一个长着浓密胡子的中年人坐在椅子上惊讶地望着我,他根本不是朴一凡。
  “对不起,你说中文吗?”我用英语问。
  “是的。”他说。
  “我要找朴一凡。”我用中文说。
  “我也在找他。”他说。
  我点点头,待呼吸平静下来就找了张椅子坐下。非常巧,当我坐定时,我忽然发现对面的墙壁上正好挂着那幅《空山雨后》。它那安祥、宁静,似乎早已看透红尘。它肯定是穿越时空到达的,我想。但我真的不明白,它在时空之间的穿越为什么就那么举重若轻?
  为了打破陌生人之间的尴尬,我开始和中年人聊了起来。通过谈话,我知道他是一个画商,这一回他来的目的就是要买这幅《空山雨后》。可能是因为时差问题,聊着聊着我竟然睡着了。等我睡醒之后,我看到那个中年人正拿着一只放大镜站在画前仔细地钻研着。
  咦,这个情景我见过,我想。对了,是在国内,在饭店里,那个老者不就是这种专心致志的样子吗?于是我如同往常一样说:“真的,这画肯定是真的。”中年人回过头,老道地摇摇头说,“不可掉以轻心,现在假画太多。”
  接下来,我和中年人又坐下来等,我们一等就是六个钟头。我们把该聊的全都聊完,冰箱里的东西也全都吃完,傍晚六点,中年人看看表,沉着地说:“朋友,我还有事,我改日再来,看来朴先生忘掉约会了。”
  “你常常这么等他吗?”我问。
  “是的。朴先生总是忘掉约会,但他给我的画全是价值连城。”
  中年人走后不久,我也只好走了,因为一个人坐在屋子里实在没意思。我细心地带上门,走出公寓。已经是晚上,天开始下起小雨。多佛尔的街道上宁静而空荡,一种欧洲的味道散布在带雨的空气中。我掏出那只海螺,背着旅行袋一边走一边吹了起来,那沉沉的忧郁的声音在静谧中传向远方,路上几个行人回过头微笑地看着我。海螺声中,我的心中忽然涌起一种伤感,可以百分之百地肯定,这一回我是见不到朴一凡了,他不是在躲别人,而是在躲我,他一定不愿意我见到他那种已经忘怀一切的样子,所以他在我到达的前一刻溜了。
  在一个小小的十字路口,我停住了脚步,把海螺从唇边拿开,雨,街道,窃窃私语的情侣,我的头脑中在这种异国宁静的情调中忽然闪过了两个相同的细节,那个老者和那个中年人,他们都拿着放大镜。对了,我怎么就没有想到放大镜,对于星光来说,一个具有放大作用的透镜应该远远好于一个只有反射作用的平面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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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兄的透镜(23)
我愣了,望望周围无比安静的街道。我清楚地意识到这个时刻就是我的生命经历改变的时空岔口,可是我没有喜悦与激动,只有一种清晰的靠近真实存在的现实感,彼岸就在我眼前,我审慎观察。
  那个老者与中年人就是事物的表象,通过表象我看到了事物的核心。
  我的天,我微微一笑,心里长长地,长长地,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朴一凡,你这个王八蛋,你真他妈是个天才,直到我马上要离开你的最后一刻,你才给了我一个完整的答案。
  两年后,我在学术上取得巨大的成功。
  根据我的潜心研究,我找到了一群距地球20亿—30亿光年远的星系。按照爱因斯坦的理论,它们巨大的质量可以使光线弯曲,所以它们形成一个巨大的宇宙放大镜。
  由于这个非同一般的透镜有着强大的引力透射作用,因此在天空中的某些特定区域,那些来自早期宇宙的光线被很大程度地放大了。我们的艾尔德望远镜对准那个透镜后,宇宙的第一丝光线就不再那么微弱,它异常美丽而清晰地展现在人类面前。
  那些星光异常动人,有的象长长的香蕉,有的如同十字,还有的如同圆环。
  爱因斯坦说过:这个世界最难以理解的是它竟然是可以理解的。这一回他又对了。他那个古怪的弯曲理论终于和我的生活有了直接联系。
  我和于童结了婚,过上了幸福的小日子。丫丫也得到一笔巨款,被安全地记在了她的名下。朴一凡最终没有回来。只是有一天,一个陌生人被出租车拉到了我的面前——我依然在原先的那个实验室工作。那是一个很胖的人,眼睛小小的。我根本不认识他,他也不认识我,但他一直站在我面前傻傻地笑着,似乎已经忘掉了一切。我在手足无措的情况下给110打了电话,警察们迅速赶来,大家合力把那个人送到疗养院,让他在那个山清水秀的地方颐养天年,享受人生。
  我继续着我的人生历程,有苦痛也有欢乐,但苦痛大于欢乐。于童、丫丫、我一家三口常常去饭店观赏名画,那幅《空山雨后》一直完整地挂在那儿,慕名而来者络绎不绝,人们认真地观赏着品评着。它给人们带来了不同一般的享受和优美,人们对此非常满意。
  但是,我和人们看到的略有不同。在那幅画里,山中下过雨,然后停了,一切简单地归于宁静。但人们不知道有一只海螺一直尘封在画面的背后,这是我一生中接到的最大的礼物。它让我明察秋毫之末,山不再是山,又终为山;雨又不再是雨,又终为雨。其实沉寂的原因是这样,耐心活下来的都是庸才,他们慢慢化为草木,不再做声,而天才们早都忍受不住,想尽各种办法早早逃离。但是那些曾经的炫烂夺目,那些磅礴的星陨花落只会让极少幸运的人看见,并且终生牢记,永远不会磨灭……
  
当情人已成往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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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航
  客观的讲,我的前半生中,和我喝酒最多的人是我曾经的情人龙丽。
  我们的相识始于大学时代的一只杯子。那是在一次隆重的新年联欢会上,一千多名各系的学生被邀请到大食堂里尽情吃喝,在当时,那可是个难得到机会,因此学生们非常高兴,大家欢歌笑语,群情振奋,为了填饱平时缺乏油水的肚子不顾一切的奋力拼搏。我本来也是报着一饱方休的方针去的,但由于几个无聊好友的临阵叫板,我没吃上什么实惠东西就很快喝高了,喝高之后大家更不能闲着,略微商量一下就决定在食堂里进行赛跑。
  食堂很大,聚餐的桌子又非常整齐地一溜儿摆开。所以,正好有一条宽敞的通道从食堂的大门通向后门。也已经喝高的大师傅非常公正,他拿来粉笔在油腻腻的地上画了一条直线,然后让我们几个选手站好,把脚尖统统放在白线之后。我们在晕旋之中躬身弯腰做起跑状,并且扭头看着他。只见大师傅挥动着他胖胖的手臂,用平常给我们盛红烧肉的大铁勺奋力一敲,那只大铝锅发出“咣噹”一声巨响之后,我们几个选手就像兔子一样飞跑起来。
  本来由于对足球的热爱,我的短跑水平是不错的,但那天我的确跑得不好。可能是喝得太猛,所以我腿脚发软,一开始就落了后,跑到半途,我竟然发现我的裤腰带似乎要掉了。因此我只好一边单手提着裤子一边狼狈而奋力地跟着,我的这个形象使比赛的竞技性质发生了改变,并且引起了意想不到的喜剧效果。我的那帮同学笑得前仰后合,其中一个常和我作对、惯打太平拳的家伙,趁乱拿起桌子上的一只杯子奋力向我的后背扔去。
  那只白色杯子在空中划了一条弧线,不偏不倚正打在我的屁股上。我的那帮同学更像炸了窝一样,鬼哭狼嚎地笑起来。我终于忍无可忍回过头冲着人群喊:“哪个王八蛋干的?”
  “你大爷——”,我的同学们异口同声地回答道。
  就在他们回答的那一刻,在声音雷动荡漾,千百张笑脸神采飞扬之中,我忽然发现一个瘦瘦的女孩坐在人群之中,她端着一杯酒,正瞪着一双大眼睛似笑非笑地看着我,在她的眼神中我愣怔一下,又马上掉过头继续追赶。其实这样的场景寓意十分深刻,也就是多少年后我在总结陈年往事时才渐渐明白,她就是用这样的眼神整整看了我二十年。
  我和龙丽就这样认识了,她是音乐系的,学的是二胡,长得比较飘,有一点古典女子的样子。那个时代,是个游手好闲的时代,我整天的事情就是踢球、喝酒,业余时间才偶尔从事一下学习活动。龙丽几乎天天跟着我。她先是在场边看我踢球,然后就跟着我去喝酒。她本来滴酒不沾,但由于认识了我,不久就能喝上几杯。我很快就发现了她在喝酒上的天赋,不管什么酒来了,全是酒到杯干,一点儿磕巴都不打,数不清的啤酒、白酒、红酒、黄酒下肚之后,我们那帮男的全都东倒西歪瘫在一起,而她却能下意识地扶着墙、毛发不损地走回宿舍。
  因此,我常常在和她偷情之后,抚摸着她瘦瘦的身体,奇怪地问她:“lonely(龙丽的英文名),你是什么鸟变的?”
  “凤凰,我是凤凰变的。”她总是自豪地回答道。
  头一次恋爱本来挺浪漫的,但是后来我发现了龙丽的一个致命缺点,那就是放荡。她似乎对男人有一种十分强烈的天生的热爱。无论什么场合,她很快就能看上一个相对出众的男人,而只要她看上,她就会不顾一切去勾引。我嫉妒、愤怒、骂她、揍她,往死里揍她,可她就是改不了。她一边和别的男人上床,一边又回过头来口口声声地说爱我。她就像一个飞去来器一样,一会儿就能消失在她冒险的爱情旅程中,而一会儿又能出现在我这个现实的情人身边做小鸟依人状。
  在万般痛苦之中,我决定抛弃她。虽然我很爱她,但有时男人的尊严比什么都重要。终于有一天,我把她的东西收拾好,打成一个大大的包袱,然后从四楼的宿舍向楼下扔去。包袱摔到地上一下子散了,她的丝巾、胸罩以及她写给我的,我不忍烧掉的情书都散落出来。有人走过来,饶有兴趣地捡起那些情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而那条丝巾则在轻风中被吹向她的宿舍。
  
当情人已成往事(2)
丝巾到达她的宿舍之后,险些出了大事。那是傍晚,在一片血红的晚霞之下,她摘下挂在纱窗上的丝巾,就出去喝酒,一宿未归。第二天中午,龙丽红着眼睛回来了,她的手里还拿着一把闪亮的菜刀。我刚刚下课,随着大批的学子走过教学区的那个十字路口。我无精打采地走着,心里还为昨天的决定而难过。“赵晓川——”这时有人高喊,我猛一抬头,忽然看到龙丽杀气腾腾站在人群之中。正午的阳光下,那把菜刀闪着亮亮的光,极其吓人。我呆住了,看了一眼菜刀,又看了龙丽红红的眼睛,两秒之后,什么话也没说,拨开人群掉头就跑。
  “操你妈,赵晓川,你给我站住。”龙丽在酒精的气焰中愤怒地叫道,拔腿就追了过来。
  “你放下刀,你放下刀,有话好说。”我一边跑一边恐惧地叫着。
  “我要杀了你这个陈世美。”龙丽再次叫道。
  “你才是陈世美呢,你这个荡妇,还有脸说我——”我边跑边反驳道。
  龙丽确实是醉了,她在酒精中的力量几乎是无穷的。我那么好的身体,而且天天参加锻炼,可龙丽硬是舞着菜刀狂追着我这个足球爱好者在校园里跑了三圈,她的嘴里疯狂地叫喊着什么,两只眼睛像母狼一样死死盯住了我,我真的有些怕了,长这么大头一次知道恐惧是如此具体,如此深入心扉。直到第四圈时,龙丽才被我的一帮闻讯赶来的好友一把抱住,他们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七手八脚解除了她的武装。
  这是我和龙丽在那个时代的结尾。我因此莫名其妙地背上了陈世美的骂名。在一份民间出版的校园大事记中,正午的爱情追杀案被列在了十大校园轰动事件的榜首。其实,也就是在那个时代,我已经模模糊糊地感觉到,龙丽的痛苦也许并不来自被抛弃的屈辱,而是来自她骨头里那种深刻的孤独,她几乎没有同性的朋友,她生活的希望就是找到一个能最终理解她的异性,只要她一天找不到,男人们就一天别想舒服地生活下去……
  丁力走的时候心情异常灰暗。他的机票订了退,退了又订,纯粹象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儿给人家往里头填手续费。
  告别那天,我们俩没搞华而不实的欢送仪式,而是专注于喝酒。整个比赛分为上半场、下半场、加时赛和点球决战。上半场因为体力好在川府火锅喝的五粮液,下半场体力稍减,就在吴越人家喝黄酒,午夜十二点加时赛去了滚石后湖的酒吧,专喝洋酒,最后的点球决战在大华门夜市,坐在大排档前干了一箱啤酒。
  结果当然是喝高了。丁力平时比较沉默,喝多了之后话特别多;我是平时话特别多,可喝高以后舌头就像棍子一样直。正因为如此,上半段是我给丁力分析这分析那,回首过去,展望未来;而下半段丁力就开始唠叨,他这人特别细,什么事都想得起来,也都可以让他忧郁。
  凌晨五点,天已经渐渐亮了。在大排档活动的人无论是吃客还是摊主都已经昏昏欲睡。清晨出来锻炼的老头老太太已开始蹑手蹑脚猫一样走在街道上,丁力望着东方那一抹隐隐的早霞,颤颤巍巍举起一只鸡爪子说:“你看,明天来了。”
  我摇着头,像波浪鼓一样,我想丁力说错了,应该是白天来了,怎么能说明天呢,但我的舌头太直,根本没法反驳他。丁力知道我什么意思,可他挥舞着鸡爪子坚持说,“是的,另一个明天来了。”
  我顺着那只鸡爪子望去,遥远的天边那抹霞光越来越亮,它异常清晰地照在丁力的手臂和他的脸上。是的,新的一天来了,每个人似乎都是为了新的一天活着。
  “赵晓川,我对你有个评价。”丁力说。
  我迟钝地从朝霞那边转过头看着他。


  “你就是一个王八蛋,你害了我一辈子。”丁力说完,头一歪不偏不倚地砸在那只雄壮的鸡爪子之上。
  “说,说,说清楚——”我艰难地说着,头贴着桌面,奋力穿过许多啤酒瓶来到他面前。
  
当情人已成往事(3)
丁力的眼睛这时已经闭上了,他过了好半天,才慢慢抽出那只鸡爪子点着我厚厚的脸皮说:“我被我的爱情和你联手害了——”
  “明,明白了——”我长长出了一口气,总算努力听懂了一句话,真不容易,但还没等到我已经麻醉的大脑分析出这句话的含义,耳畔中就听到咔嚓一声,身下的那个小马扎折了,我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一整碗卤煮火烧毫无保留地扣在我的身上。
  丁力终于走了,直飞多伦多,离境那天,他坚决不让我送,他说他不愿意看到那种特别伤感又无奈的别离场面。
  我知道丁力的心情坏透了,他特别有理由埋怨我。我的现任妻子叫于童,是个医生,丁力是他的同门师兄。丁力曾花了很长时间追求于童,但于童最终和我结了婚,不过我和丁力很快就成了好朋友,这是因为我们都是成年人,有理由也有理智和睦相处。后来受于童之托,丁力的终身大事着落在我身上,这本是一个光荣而应该的任务,不过我紧接着就干了一件现在看来十分缺德的事,那就是我把龙丽介绍给了他。
  实际上我和龙丽分手之后,她并没有真正的离开我,虽然她不再那么频繁地出现在我身边,但她就像我们家冰箱里的灯,不定什么时候一打开门,就看见她亮在那儿。我明明确确地知道深层原因是什么,那就是我们没有根本的彼此忘怀,虽然那些事属于过去,没有什么现实性,但怀念就如同树一样长在我们的心里。龙丽对待我就像对待她众多鸟窝中的一个,飞累了或者兴之所致就回来看看,其中多少带有些无聊而感怀的意思,对她的这种行为,时间一长我也就默认。
  不过,我把龙丽介绍给丁力并不是带有什么处理残次品的目的,当时只是想让丁力见见别的女人,练练手,别把美好的情感全寄托在于童身上。我自己根本没当回事儿,觉得成不了,谁想他们异常迅速地结了婚,速度之快令人起疑,龙丽接着很快怀了孕,别看她瘦,还真是薄皮儿大馅儿,一下子生了两个,一对双胞胎女孩,一个叫点点,另一个叫滴滴。
  值得庆幸的是,成了家后的龙丽倒不象原来那么放荡,天天想着怎么勾引男人。但她另外的缺点却暴露出来,那就是爱喝酒,拼命地喝酒。只要有机会,甭管认识不认识坐下来就能喝。要是没人喝,龙丽就自己喝。丁力在谈恋爱的过程中迅速地学会了喝酒,婚后在陪妻子喝酒的同时,又把所有的家务事都承包下来。但龙丽变本加厉,越喝越厉害,沉默而文静的丁力为了这事儿几乎变成了一个天才的演说家,他用尽天下言辞,苦口婆心的无数次奉劝龙丽,但是龙丽就是恶习不改,最后伤心绝望的丁力终于忍无可忍,愤而和龙丽离婚,带着判给他的一个女儿滴滴,远走他乡。
  这就是我干的缺德事,丁力恨我毫无疑问是理由充足的。
  这天从公司下班之后,我就去应酬客户,应酬完回到家已经十一点多了。打开门,客厅里黑黑的,我摁亮大灯,换上鞋,一回头就看见龙丽睡在客厅的沙发上。我轻轻走过去,坐在她旁边,给自己沏上一杯茶,又点上一颗烟。灯光下,龙丽被我看得很清楚,她的头发散散地披下来,发梢有些发黄,显得发质不好。她依然那么瘦,胳膊细得似乎能握出骨头来,肤色也有些黄,显然那种过去的青春靓丽早就随着她这些年的酒精生活烟消云散。
  在我的烟雾中,龙丽果然被呛醒了。醒来之后她疲惫地冲我笑了笑。
  “我在等你。”她说,看样子她今天没喝,是清醒的。
  我点点头问她:“点点呢?”
  “跟于童睡了,你有一个好老婆。”龙丽说。
  正说着,卧室的门响,一会儿于童穿着睡衣迷迷登登走出来。“回来啦――”于童向我咕哝一声,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她生活特别有规律,现在这时候正是她睡的最糊涂的时候。于童去了趟洗手间,出来之后,她又抚弄着乱乱的头发对我们说:“冰箱里有速冻馄饨,饿了你们自己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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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情人已成往事(4)
于童回房继续睡觉,我和龙丽相视一笑,然后龙丽轻轻叹了口气。她眼神发呆地躺着,盯着天花板想心事,过了一会儿,她对坐在旁边的我说:“哎,给我出个主意吧,我将来怎么生活?”
  我喝了一口茶,然后把茶杯放下,扭过头对她说:“像正常人那样生活,自食其力。”
  龙丽翻着她大大的眼睛想了想,然后又说:“自食其力可以,但我目前这个状况,没工作,没收入,如何自食其力?”
  “你有什么想法?”我问。
  “我的想法是:把丁力留给我的生活费全部交给你,然后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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