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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日月记-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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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座右铭之一,再说,无论它有无感应,但确实是个救命宝贝。他头有些大了,不再想下去。

大概是睡了太久了吧,熄灯的号角声吹过了好久,他还睡不着。帐外一片银亮,他知道是雪的反光,他想起了后世夜猫子的生活方式,仿佛在遥远的梦里。

他穿上皮袄,走到帐外,月光撒遍大地,座座连营仿佛一个个雪丘,旌旗在雪后的夜里猎猎作响,远处传来巡逻兵的踏雪声。他喜欢这种掩盖了一切污浊的洁白,童心大发,避开巡逻兵,往雪地的无人迹处一步步踩过去,在齐膝的雪上留下一串串脚印。

他不知不觉地越行越远,等他想到返回时才发现自己迷路了,寒风吹平了他来时的脚印,被雪覆盖的营帐一模一样,他找不到任何熟悉的标志,开始怀念那温暖的被窝了。

忽然,上风处传来嘎吱的脚步声,他一惊,还有谁会有这般午夜踏雪的雅兴,难道是大宋的夜袭队?他忙伏在一个雪丘的阴影处,窥视来者。

脚步声越来越近,原来只有一个人,他看到对方身着女真军服,以为是落单的巡逻兵,放下心来,正好打听回营的路,便长身而起。

对方忽然见雪地上冒出了一个人影,不知是人是鬼,吓得一声尖叫,跌倒在地,竟是一个娇柔的女声。他大感好奇,忙上前扶起她,一张少妇妩媚的俏脸仰面在月光下,浓浓的脂粉香扑鼻,看样子是个军眷,目光中充满了惊吓。他忙好言相加:“夫人,不要怕,是自己人。”

少妇听到了女真语,也看到了他的着装,一颗心放下来,在他的搀扶下站起来:“哪营的小兵,这么无礼,吓死奴家了。”

他反问:“你又是什么人?”

少妇诧异地瞪着他:“你不认识我?”

“呵,口气挺大!”他重新打量着她。长长的黑发披散在头盔下,跌散的衣襟中,隐隐露出雪白的乳沟,敢情里面没着亵衣,肯定不是个正经货,正经女人怎会穿着男人的服装深夜在外,说不定是去会了相好返回。

他这样想着,眼睛也不安分地瞟来瞟去,毕竟他是个男人,到这个时代快半年了,连女人的一点腥都没沾过。

少妇看到他毫无惧色的目光,感觉十分有趣,再看清他刚刮过的白面小生样,也有了兴趣。她轻笑一声,将衣襟更敞开了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兵,敢这么看老娘,当心挖掉你的眼珠子。”

这番威胁的话从少妇的红唇里吐将出来,竟充满了诱惑,深深的乳沟在眼前晃动,他到这时代后一直被生存压力抑制的欲火腾地被点燃了,色迷迷地回了一句:“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挖眼珠子又算什么?”

他的色鬼模样正对了少妇的胃口,她佯作脚下一滑,“哎呀”一声,风情万种地跌过来,他忙张开双臂,顿时抱个满怀,看着少妇的脸贴上来……在雪地里,干柴遇到了烈火。

当他被巡逻兵护送回营时,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分,他悄悄地进了自己大帐。在后世从未试过一夜情的他,没想到在古代实践了。他并不是君子,所以不惶惶然,相反,还精神十足,就势在帐里耍了一回刀,只有些后悔,忘了问少妇的名字。

天大亮了他才醒来,李巨早已候在一旁,端了一瓷盆的热水给他洗脸,有人伺候着真舒服。当李巨递了一盒牙粉上来,他开始有点烦了,他见过完颜楚月用过这东西,比后世的刷牙还琐碎,一看就是汉人祖先发明的玩意。比较之下,他更喜欢女真男人的生活方式,天天不刷牙,月月不洗澡。

不过,他又想起完颜楚月对大宋文化的情有独钟,自己倒真要注意这些细节,她送来这个小兵说不定就是这个用意。他苦着脸用这中药味的玩意揩了牙,哎,男为悦己者洁嘛。

远处的楚州城里传来阵阵的爆竹声,李巨告诉他今天是正月初五,小年。他容光焕发的走出去,去给完颜楚月请安,这是做奴才的礼节,却也是他醒后想做的第一件事。

一路上遇到女真兵皆口称:“忽都。”

这是他没听过的一个新词,他问了跟在身后的李巨,意思是“同福”,想是跟汉语的“新年好”差不多。到了郡主大帐前,他想到一见他就冒刺的刺花,忙叫李巨打头阵:“明日百人长给郡主请安。”

穿得一身红的刺花大摇大摆地走出来,看到两人先愣了一下,目光里透出疑问。他知道她一时没认出自己的小白脸模样,忙恬着脸上前,现学现卖了一句:“刺花姐姐,忽都。”

刺花古怪地盯着他,然后冷哼了一声,又扑哧一笑,回了一句:“忽都!进去吧。”

真是豪爽的女真姑娘,拿得起放得下,这一笑泯恩仇,显示那过去的事情不再追究了。他被刺花的转变弄得感慨万分:“女人真是难以琢磨的动物。”

他迈入大帐,想到就要见到完颜楚月,一颗心竟扑通跳了起来。大帐里没人,完颜楚月在内帐里还没出来,他老老实实地站在案前等候,听着帐外传来李巨和刺花有说有笑的声音,他心道:“这小子倒是个自来熟,第一次见面,就能哄那带刺的花开心。”

冷不防耳朵一阵剧痛,香风扑面,银铃般的声音传过来:“臭奴才,这么久才醒来,害得咱家担心,该打!”

他痛在耳上,暖在心上,少女这一番真情流露的话说明他的一番努力没有白费。他连连告饶:“郡主饶命,小的该打。”

完颜楚月那张娇嫩欲滴的玉脸出现在他的眼前,旋即瞪大了双眼,张圆了樱桃小嘴:“明日,是你吗?”

他胡须尽去的真实面目完颜楚月也是第一次见到,他对自己的容貌颇为自信,想当年在后世迷倒了多少青春少女。他故作茫然地反问:“小的有哪里不妥吗?”

“臭奴才,怎变得油头粉面的?人家都认不出哩。”完颜楚月将他推开,嗔怪的表情里分明掠过了一丝红晕,其实,哪个姑娘不爱个俏郎君。

他方看清她一身民族盛装,一水的雪白绒裙,全身只有黑发、星眸、红唇的颜色闪耀在眼前,冰清玉洁,宛若天山上的雪莲花,虽然他压根没见过雪莲。似乎陶醉在过年的气氛里,少女的天性尽露,完颜楚月拉住他的手:“我们玩雪去。”

(妞妞牛牛校对整理)

第九章兵临城下

“呼”地一个大雪团堵住了他的嘴,他满脸雪渍,看看身边的李巨,也是同样狼狈。倒不是他俩让着对方女流之辈,而是对方实在太厉害了,自幼在雪地里长大的女真人打雪仗真跟玩似的。

少女的笑声在雪地上回响,他吐出了嘴里的雪沫,跟着气喘吁吁地呼出白雾。他的小脸通红,汗珠直往下落,双手被雪团浸得发烫。他还没来得及掷出手中的雪团,又一个雪团击中了额头。

“臭丫头,专挑老子脸上砸!”他眼冒金星,大叫:“认输!认输!”

回答他的是一连串的雪团,完颜楚月显然意犹未尽,刺花更是乘机公报私仇,他和李巨只好抱头鼠窜,向营地的方向逃去。

这是后营外的一片小树林,枝上的冰条被你追我赶的四个人刮得纷纷落下。后营门已经在望,他和李具放缓了脚步,完颜楚月恢复了郡主的风度,站岗的两个小校看到这四人的情景,彼此会心地一笑。

这时,一队人马转过营门,迎面行来。为首马上一人远远地打个招呼:“忽都,郡主。”

好熟的声音,他抬起头,真是冤家路窄,那人锦衣皮袍,文官打扮,不是秦桧是谁。秦桧也看见了他,楞了一下,立刻满脸堆笑:“原来是明日大人,身体安好?”

他也一楞,只见过他一次的秦桧竟能一眼认出无须的他,而跟他很熟的移刺古、完颜楚月却都没有。此人洞察细微的能力不可低估,对付这样一个人当真要处处小心谨慎,万不可着了形迹,自己的唯一优势大概就是对方摸不清自己的来路和意图。他忙回应:“多谢执事关心。”

完颜楚月对这汉奸印象不错,微笑回道:“忽都,执事有何公干?”

秦桧勒住缰绳:“哪里,陪贱内赏雪。”

“大人真有雅兴。”完颜楚月让过一旁,向后面的一骑打招呼:“秦夫人,忽都。”

“郡主真是越长越标致,日后不知哪家王孙有福哩。”一个娇柔的声音打趣回道,大方的完颜楚月难得地扭捏起来。

好耳熟的声音。他一惊,目光移过去,两个亲兵牵着一匹枣红小马,马上端坐着一位头戴斗篷身着锦袍的贵妇,气质高雅。这位秦夫人可就是那个同样臭名昭著的王氏?

他习惯地眯起眼睛,这是他近视眼时期的习惯,其实他的眼睛已经不近视了,这是他在这时代最大的收获之一。他认为是远离号称“眼球时代”的后世的结果;同时,在这时代的视力锻炼也功不没。在依靠全方位身体机能配合的冷兵器战场上,视力的作用是第一位的,可以瞬间决定生死,珍惜生命的他当然不敢在这方面偷懒。

王氏的面部轮廓在淡淡的薄纱后隐约可见,是有点眼熟,可是他怎会认识她?他在这时代认识的女子用五根手指数都嫌多。

问候毕,秦桧一行继续前进,他眼不眨地盯着王氏。在她擦肩而过的一刹,一丝微风吹起了面纱,五官清晰可辨,不是昨夜一夜情的少妇是谁?他脸色大变,在心里呻吟了一声:“天哪!哪有这么巧的事,老子在这时代的第一次竟被这个比她老公还黑心的臭婆娘夺去了,可是,那么解风情的一个女子……跨越时空的世界也这么小,老天哪,你对我也太残忍了!”

王氏丝毫没留意郡主身边的两个小兵。他失魂落魄地看着她渐渐远去的背影,不知怎样形容自己的心情,大概和后世那个第一次寻欢就染上爱滋病的倒霉蛋差不多,只差没有捶胸顿足拉头发了。耳边传来一声冷笑:“吓,没见过美人哩?脖子累不累?”

是刺花,坏了,有人要会错意了。他回过头来,果不其然,完颜楚月刚刚嫣然如花的笑脸一下子冷了下来。还好,有人在边上,否则,他的耳朵又要遭殃了。这种事是越描越黑的,他不敢作声,远远地跟着快步前行的完颜楚月。

说到底,他确实作了对不起她的事,真有些不敢面对她。但是他又有些不服气,怎么“对不起”她了?他跟她除了主仆、上下级关系,又没有其他的关系,虽说他心里暗恋着她,但到目前为止仍只是他的一厢情愿而已,他甚至没有勇气表达。她在他的眼里,真的仿佛那高山上的雪莲花,可望而不可及。而自己在她的眼里,亦不过是一个心腹的奴才吧。

缕缕炊烟在偌大的金营各处升起,他回到了自己的营盘。他看到了熟悉的部下在忽里赤的率领下在一片清除了积雪的空地上操练,一个个小伙子俱精赤上身,精神十足,在严寒的空气中毫不觉冷,发达的肌肉上挂满了汗珠,不时发出震耳的吼声。

大伙儿都看见了他,虽然他身着百人长服装,但没有认出他来,刚好李巨也是个新面孔,都以为是别营的头领。还好忽里赤和几个小头目都认得,立刻停练集合,转向他敬礼:“请百人长训话。”

大伙儿才知道眼前的小白脸原来是自己的那个上司,想是他前后的形象反差太大,一个个眼里俱露出笑意。

他端正起态度,先咳嗽了一下。他打心眼里不习惯这种严肃正规的场合,他喜欢在轻松的场合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

想当年在高中时他率领他的霹雳舞队在众多的竞争者中脱颖而出,成为那所著名中学的百年校庆晚会上最大的亮点时,他得意地在聚光灯的光环中、在上万人的目光中仿佛天皇巨星般地叉开双腿,举起双手。

事后好多女生评价那一刻站在舞台上的他宛若从天而降的白马王子。他清楚地记得,他在全场如雷般的掌声中很响地放了一个只有自己才听到的响屁,那一刻的感觉是空前的美妙。

想起当时的情景,他的嘴角浮现了一丝笑意,仿佛条件反射似的,“噗──”地放了一个又响又长的屁。所有的部下都听到了这抑扬顿挫的一声,半天才反应过原来是百人长放的屁,一个个都憋着嘴不吭气,生怕笑出声来。

他脸不红心不跳,大言不惭地说了一句家乡的老话:“响屁不臭,臭屁不响。大伙儿忽都!”

这番前后不搭的话说得真够别扭,部下们再也忍不住地笑将起来。仿佛受到连锁反应,笑声中响起了好几个“噗噗”声,一时有人掩鼻,有人在现学现卖:“响屁不臭,臭屁不响,忽都、忽都。”

部下们打心眼里喜欢这位毫无架子的百人长。他在战场上冲锋陷阵、身先士卒的表现有目共睹,他爱兵如兄弟的事迹和屡屡化险为夷的经历早已流传在低层的女真士兵当中,更有跟女真年轻一代的偶像达凯平分秋色的神奇一战,使他的名字已成为一个新的传奇,而他不拘小节的性格更赋予了一个英雄的真实色彩。

当然,他并不晓得自己竟有如此高的评价,而身为郡主的完颜楚月倒通过刺花了解到了一些。她不晓得的是,他的这些荣誉或许一半来自他的天赋与努力,还有至少另一半是来自她的给予,无论是机会还是物质。

午后,他召集忽里赤几个十人长询问军情,方知正月的这几天,金军也没断了攻城,只不过没有大张旗鼓,而是派遣死士队利用雪地的掩护,在城根下挖洞入城,却被宋军识破,来个守株待兔,一一缚住枭首,悬于各城门上。

那死士队就是后世的敢死队,他闻之色变,心想这等“好事”可千万别轮到自己的头上。

“呜──”中央大营传来长长的号角声,接着响起一轮鼓声。这升帐的号声他听得多了,以前不关他事,故一时没转过弯来,直到忽里赤提醒,他才想起自己已有了到帅帐听令的资格。接着,完颜楚月的一个侍卫匆匆赶来提醒,他一面想小丫头真是够意思,一面整装随侍卫前去,他不识到帅帐的路。

看到侍卫在前跑得很急,他有些不解地发问。侍卫告知点将的鼓声以三轮为限,逾时不至者军法处治。看来得到这听令的资格也不好受,权利和责任同在嘛,愈发明白完颜楚月的良苦用心,心头热乎乎的。

这时,第二轮鼓声响起,他忙一溜烟地跑将起来。到了跟前,就发现帅帐极为好认,无论高度和面积都远远超过寻常的营帐,一面巨大的绣金帅旗在帐顶迎风招展,两排威武的铜甲武士立于帐外,帐前一个侍卫长验过他的腰牌后,敬礼放行。

他随着一干高级将领步入帅帐,不知道自己该站在哪个位置。毕竟是第一次,心里正忐忑不安,身后一个人拉了他一把,他回头一看,是移刺古,一喜。移刺古领着他在左首的最外围站下,看见大帐里黑压压的一片头盔和雉尾,足足有上百人,挞懒军团的精英尽汇于此。

“咚咚。”第三轮鼓声响过,威严的挞懒出现在大案后,旗牌官报告点将完毕。挞懒板着脸冷冷扫过众将官,忽然一拍大案:“某家纵横天下,竟破不了区区楚州城吗?”

这番话不知是自问还是发问,但事实是数月无功,所以众将皆默然无语,大气不敢出。他是第一次见到古代升帐的架势,又想什么事也轮不到自己这等小将,所以毫无压力,一对眼珠子左顾右盼,早已看到了几个熟人。

完颜楚月站于右首靠前的行列中,情敌达凯紧挨着她,脸上少了以往的骄傲之气,不知是不是自己那一脚的功劳?而大汉奸秦桧则立于左首靠前的行列中,敢情地位不低。

各级将领一番军情汇报,焦点依然是攻城,却皆无良策。却见秦桧忽然上前一步,在挞懒耳边低语几句。挞懒眼中精光大盛,目光向这边扫来,他吓得忙低下头,直觉感到秦桧说的跟自己有关。果然,挞懒复缓缓看了两旁的将领一眼,沉声道:“那日攻上城的百人长可在?”

移刺古忙一扯他的袖子,两人一起闪出队列,单膝跪倒,齐声道:“移刺古/完颜明日叩见大将军。”

挞懒瞪住他俩:“你二人智勇可嘉,可有胆魄统领死士队,再建奇勋,扬我大金军威?”

移刺古乃一介武夫,被主帅的一番话激起了冲天豪气,大声道:“末将愿领,万死不辞!”

军中无戏言,移刺古此言一出,数人闻之色变。

边上的他暗暗叫苦:“兄弟,你这不是送死吗?而且,我俩是共进退的,你这个回答等于帮我也扯了进来。好你个秦桧啊,咱俩现在是有国恨家仇了。哎呀,是不是搞了人家老婆的报应到了?”

完颜楚月脸色苍白,父亲的这番话看似褒奖,实则令移刺古、明日别无选择,俩人等于走上了不归路。要知道,死士队的攻击是一往无前的,非战死或完成任务不能退。

达凯脸上现出犹豫之色,他的声威在与明日那一战后大不如前,现在确实需要一个挽回面子的机会,他犹豫是否也要求参加攻城。达凯一直未参与过直接攻城,作为卫护国教的圣将军,他具有这样的超然地位,可他遇到了一个对他各方面构成巨大威胁的对手。他可能是帐内的所有人当中唯一相信完颜明日能够建功的人,因为他亲身领教过完颜明日身上的可怕潜力,这种“可怕”的感觉,甚至无法跟人道起。秦桧的面上微露得色,心里偷笑。他是个睚眦必报的人,移刺古那日当众揭他的短,他一直找寻机会报复。今日明着举荐移刺古,暗着却是要置其于死地,用心何其毒也。更没想到还带上了那个阴阳怪气、来意不善的同胞小子,真可谓一箭双雕。

挞懒大喜:“好,有此勇士,乃我大金之幸。你二人起身,他日破城得胜,官升两级,尔等还有何要求?”

众将官一听,皆眉眼耸动,要知道他们哪个不是出生入死、身经百战,方升至今天的位置,而这两个小小百人长,一战成功后便可跟他们平起平坐,心中当真有些不服。转念一想,这楚州城又哪是这么容易破的?围了半年死伤无数也没撼动,主帅破楚州之心切,情有可原。

他一看事已至此,惟有硬着头皮赶鸭子上架了,不及考虑别的,先增加保命的系数再说,直起腰一抱圈:“末将有一请求?”

挞懒若有所期地直视向他,第一次呼他的名字:“明日,讲!”

他受到鼓励,朗声道:“末将请求攻击时机由我二人把握,同时予以大队人马配合。”

众将中除了达凯谁都没有注意到,主帅眼中分明有器重的光芒一闪而过,挞懒一击掌道:“好,某家就给你十支死士队,另拨五万人马配合你部。”

达凯终没有提出参加攻城,他不敢在这希望渺茫的赌博上押上自己。

和移刺古巡视了各营的精英组成的死士队,训话、分配任务后,已是掌灯时分。他的心头沉甸甸的,倒不是担心自己,而是想到这上千人的性命就掌握在自己手中,自己却一点底都没有。

草草进了晚膳,他与移刺古在帐内商讨对策。然而对于这墙坚粮足的攻城战,连孙子都说:“攻城之法,为不得已。”更不提这两个指挥经验浅薄的区区百人长了。

被这位兵家始祖触发了灵感,他复想起了孙子的那句名言:“兵者,诡道也。”这句话被古往今来至后的所有军事家奉为至理金言,尤其被二战初期的希特勒发挥得淋漓尽致,创出曾天下无敌的战法──闪电战。

而他也曾在青少年时期钟爱的军棋游戏中,演绎过异曲同工的闪电战。只要玩过军棋游戏的人都知道,常规玩法是兵力均匀分布,步步为营,分守两条战线,保住军旗不倒。他则打破常规,将所有主力,师级以上、炸弹、工兵放在一条战线,战斗一打响,便在单线倾全力攻击。虽然代价惨重,但对手往往在迅雷不及掩耳之间被他直捣黄龙,拱手投降。

他的思路展开,想象若将这一千具有十倍实力的死士队集中到一个攻击点上,应当收到奇效。可是,依旧没有必胜的把握。

一缕北风从帐缝中袭过,吹着油灯的火焰摇曳不停,他和移刺古的影子亦随之晃动。他顿时想起了另一位著名的大军事家──借东风的诸葛孔明,这位策划界的前辈一生用计无数,却很少跳出一个“火”字。

他的眼前豁然开朗,心中暗自有了计较,顿时轻松多了,拍拍移刺古的肩膀:“兄弟,车到山前必有路,早点歇息,明日只管上阵杀敌。”

移刺古早有此意,冲锋陷阵才是他的本色,运筹帷幄可不是他的专长了,一下子指挥上千人、调度数万人,想想头就大了,巴不得卸下担子。移刺古信赖地对他击了一掌:“兄弟,一切凭你安排。”

他独坐帐内,思索着面临的生死一战。李巨进得帐来,通报郡主来见。他一愣,刁蛮的丫头第一次这么有礼貌,忙迎出去。

只见完颜楚月一身戎装,身后跟着她的白马“小飞”和另外一匹红马,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上马,我带你去探军情。”

他一眼看出她在说谎,却乖乖地听令,尊重女性,是他身上少有的美德之一。他的马术还十分糟糕,在马背上摇摇晃晃地跟随完颜楚月出营而去。

一路默默无语,少女的背影在雪地的反光中楚楚动人,他几次欲言又止,想知道她的用意。不知不觉中,他发现他们的方向离楚州越来越远,哪里是刺探军情。他心里一动,这丫头总不成要跟他私奔?

过了一个丘陵,完颜楚月翻身下马。他也笨拙地跳下,见她从马背取下一个包裹,递过来,黯然垂首:“明日,你走吧。”

他终于明白了,这丫头担心他的安危,不惜冒着违抗军令之罪,将他带出大营,给他逃命的机会。如果换作以前的他,一定会逃之夭夭,但现在……这时代已给了他太多的感动,这里有他的责任、他的牵挂、还有他的梦想,人怎能为自己活着?他怎能就此掉头而去?

他毫不犹豫地推开包裹:“郡主,我不走。”

完颜楚月忽然抬起头来,姣美的脸蛋上挂着一颗泪珠:“你……非我族人,犯不着为了大金送命!”

看到这颗浸透了少女真情的纯洁珠泪,他从心灵最深处泛起了遗忘已久的温柔。上天又给了他一次机会,他不知道以后的结局会不会令他后悔,但他知道自己若错过了这次机会一定会后悔。

他鼓起了莫大的勇气,像俩人第一次见面时那样大胆地盯住她,用无限爱怜的语气表露心声:“我……若是为了你呢?”

完颜楚月愕然一愣,美丽的双眼中,慌乱与娇羞交织在一起,竟似呆了。他小心翼翼的再进一步,轻轻地握住了她柔若无骨的玉手,虽然他在她授艺时曾无数次触过这双小手,但绝非此刻的感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他相信她明白此深意。

完颜楚月浑身一震,芳唇无助地颤动,他克制住自己想吻的冲动,深情地捉住少女的眼神,一动不动……那一刻,天与地仿佛都不存在了。

“小的冒犯,请郡主严惩。”饱尝了郡主玉手的纤滑腻软之后,他单膝跪倒,装模作样地用女真话请罪。以退为进,是他惯用的一招,真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良久,完颜楚月都抬不起头来,胸口一起一伏,脸似红布一般。少女的情怀在他闪电般的进攻下无所遁形,这家伙正琢磨的闪电战还没用上战场,先在郡主身上验证了效果。她终于开口,吐出一句珠玉般的汉语:“为了……我,你要活下来!”

他的魂儿飞起来了,每个毛孔都张开了,完颜楚月的这句话明确了俩人的关系,达凯表哥,去见鬼吧!他对未知的明天充满了前所未有的信心,爱情的滋味,还是这样的美好。他得意忘形地张开双臂,想抱住面前的可人儿。

完颜楚月一个凤舞九天,摆脱了他的熊抱,她咬住下唇,表情复杂地看着这个夺去自己芳心的荒岛小子,柔声道:“下一战险恶无比,在你回来之前,我不见你了……保重。”

交代完这句话,第一次体会到两情离别之苦的完颜楚月泪水夺目而出,旋即飞身上马,急驰而去,抛下他一个人留在原地,百般滋味涌上心头。在这样的一个雪夜,大金帝国完颜楚月郡主和一个来自后世的小子一握定情。

起床的号角吹响,他揉着睡眼掀开帐门,立时愣住,他的部下们全副武装地列队于门口,他张大嘴巴:“你们干嘛?”

回答他的是整齐的口号:“誓死追随百人长!”

他再一次被感动了,他的百人队并没有入选死士队,这是他特意的安排。但这些义气的兄弟们并没有领情,而是选择了跟他同生共死。他的精神一振,有了这些指挥惯了的部下加入,无形中又多了一分胜算。

“杀!”战场上吼声连天,五万人马兵临城下的气势当真逼人,这是金军在正月里的第一次大规模进攻。宋军在城墙上紧急加派人手,配合守卫。

然而雷声大,雨点小,金军大部只在外围呐喊骚扰,只以小股部队攻城,一经反击便回撤,倒浪费了守军不少檑木箭石。

他和移刺古率领着死士队跟随着大队人马一起运动,按照他的指令演练配合,并未发动进攻,到了中午更鸣金收兵,回营睡大觉了。

如此一连数日皆是如此,宋军的守卫渐渐松懈,女真的士兵也大都不耐烦起来,早有其他将领在挞懒跟前参了他,挞懒却微笑不理,竟似看出他的计谋。

到第六日上,天气晴朗,金军再度出动,从东门、北门围攻楚州。

是日,阳光普照,北风却分外的剧烈,向阳处的雪面开始融化,一化成水便被呼呼的北风吹干,面北的护城河依旧冰封。佯攻部队的不少女真兵被厚厚的皮甲捂得满头大汗,索性赤膊上阵。城墙上的宋军看得嘻嘻哈哈,指戳笑骂。

死士队在他的号令下推着十部攻城车,掩藏在北门佯攻部队的中间,攻城车上铺了一面伪装的白布,白布下堆满了淋了灯油和各种“作料”的松树枝,这就是他让军械营特意准备的秘密武器。

时近中午,太阳照在顶头,阳光刺眼,此刻不利攻城,北风丝毫没有停的迹象。按惯例,金军该鸣金收兵,果然,锣声响起,金军开始收缩队形,城上的宋军松了口气,该换班吃午饭了,金军的队伍里也升起了缕缕“炊烟”。不对,炊烟怎会在阵中升起,有些宋兵已经看出了蹊跷,彼此议论起来。

锣声忽然变成了鼓声,立刻,十数辆冒着黑烟的攻城车从金军阵中奔出,飞一般地冲来,在宋军的反应不及中,轰地集中撞上了一处城墙,石塌墙裂。同时,风助烟势,象一场大雾般的黑烟迅速弥漫上了城头,该处的宋军兵士尽流泪大咳,或扶墙或倒地。原来,这些本就烟多的松木更被加进了辣椒等物,这可是他的“创意”,但用在自己了同胞身上,却实非情愿,他只希望这一战不要出现在后世的史书上。上千湿巾蒙面的死士以他们做梦也想不到的轻松闪电登城,切瓜一般地杀向失去抵抗力的宋兵,城头上随即响起一片惨呼声。配合进攻的金军佯攻部队按计划忽地再次散开,呐喊着逼近北门各处,牵制其余守军。

烟已大半散去,这部铆足了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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