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大宋日月记-第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族的乐观与进取的精神,心情也被这如火如荼的氛围带动起来。他浑然忘我地站起身来,跛着个脚融进了人海中。每个人都陶醉在欢乐的海洋中,他笨拙地模仿着他们的动作,惹来了一阵善意的笑声,他索性狠狠扭了几下屁股,过了一把“蹦的”的瘾。
他偶一抬头,看到了入口处神采飞扬的完颜楚月和立于一旁蠢蠢欲动的刺花。只见完颜楚月头戴貂皮小帽,身着乳色绣鹿紧身服,足穿鹿皮高统靴,披一件流光溢彩的云肩,衬着她白里透红地脸蛋,分外娇艳动人。他内心深处的某一点被触动了一下,她何时来了?
不料,一个英挺伟岸地身影挡住了他的视线,他不悦地一看,是那个白袍小将。他此刻看清了他的真面目:剑眉大眼,一张长脸,身高足有一米八以上,头戴翻毛皮帽,身穿窄袖胡服,领和袖处露出一寸长短的皮毛,腰间佩剑,下穿白色套裤革靴,与完颜楚月站在一起,甚是般配。
他一时冒出酸溜溜的感觉,他此刻方知自己的心并非沧桑不惑。完颜楚月也看见了他,朝他招招手,叫他过来。他心不甘情不愿地走过去,脚也不跛了,他可不想让人看轻,这个人当然是那白袍小将。
完颜楚月笑眯眯的为俩人相互介绍:“表哥,这就是救过我的小奴才——明日百人长。明日,这是我们女真的大英雄达凯。”
看到这个一向高傲的郡主一脸崇拜地娇立于她表哥身边,他的心里愈发不是滋味,原来人家只当他是个小奴才。他并没有露出如雷贯耳的景仰模样,因为他压根儿不知对方的大名,他只是感觉1米74的自己站在高大的对方面前,更有矮人半截的感觉。
“谢谢你救了表妹。”达凯微笑地从嘴里敷衍了一句,随即转头看向场内。他分明感到了对方丝毫没把他当作对手的倨傲,也冷冷地用女真语回了一句:“这是每一个男人都应该做的事。”
“吓,明日,听说你今天打仗很英勇。”打扮得像个花蝴蝶似的刺花从旁边跳过来搭讪,一眨一眨地对他抛着媚眼,那意思很明显:“我俩多般配。”
他心不在焉地同她说话,精神却集中在另一边的俩人身上。看到人家表兄妹亲密地交谈,他不尴不尬地傻站在边上,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这种隔了千年又仿佛是昨天的感觉,一下子涌上来,酒醉心不醉的他心里明白,这是在吃醋。
他看到了达凯牵着完颜楚月的小手进入场地共舞起来,更加为自己不老的心而恼火。怎么把所有对自己不错的女孩都看作自己老婆似的,这个坏毛病到现在还改不了,28岁的他当然早已看透了自己。他在酒精的作用下,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一把拉过刺花的手:“我俩跳舞去。”
正有此意的刺花火辣辣地瞟了他一眼,身上的羊膻味飘过来,分明在说:“你这个小冤家。”
他心中大叫受不了,知道她产生了误会,却报复性地故意不点破,硬着头皮带她进场。从中学时代就是舞林高手的他对舞蹈很有些天赋,很快就学得象模象样,但比较这些自幼好舞的女真人来说,还是差远了。他争强斗胜的少年心性突起,结合女真舞的特点,穿插进了一些后世交谊舞的花式。
他拉着刺花的软手,一手推着她的水蛇腰,以令人眼花缭乱的动作旋转起来。刺花没想到他还会这些新奇的花样,又惊又喜,善舞的她很快掌握了其中的要领,俩人配合默契地共舞在篝火旁。周围的人群开始注意到他们这一对的精彩舞蹈,个个为之侧目,慢慢地将他俩围在了中间,不时地发出赞美声。
刺花从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成为众人的焦点,女性的虚荣心得到了巨大满足,她紧紧地盯着这个跟自己“门当户对”的百人长,一对眼睛快要滴出水了。他眼前的世界在旋转,他的灵魂也在旋转,这场面多么的似曾相识……
一个温柔美丽的女孩从他最柔软的心扉处浮上来,深情地望着他,腮旁犹挂着珠泪。他的眼一花,湿了,恍恍然看到了自己向她发动攻击的一幕。
大学的礼堂内,刚入学的同班男女学生各分成两列,一个对一个地面对面站着,这是一节入学必修课——交谊舞。老师一声令下,男同学开始走向对面的女同学,他飞快地走在了最前面,正对着他的女孩扭捏不安地等待着。他忽然变向,转向了他早已瞄好地另一个女孩,班上最小也是最漂亮地一个。他迈出了个人的一小步,也迈出了人生的一大步。
他天生是个不安分的家伙,事事出人意表,时时爱出风头,并以此自鸣得意。跳舞的规则被打破,在所有同学诧异的目光下,在她娇羞无助的眼神中,他绅士般地牵起了她的小手,在礼堂的中央旋转起来……于是开始了一段只属于他俩的故事。
她的名字叫泪儿,不,她当然不叫泪儿,这只是后来他对她的昵称。因为据她自己说,在她认识他以前,几乎不知道哭是什么滋味,家里人宠着她,朋友们护着她。直到遇到他这个大坏蛋,只会欺负她,弄得她三天两头泪汪汪的,差不多一生的眼泪都为他流干了。他则一边偷笑一边叫屈:“太夸张了,你看我像贾宝玉吗?只因为你脸上长了一颗泪痣,我不过是它的替死鬼罢了。”
她的左脸上确实有一个迷人的小痣,相书上也确实叫它泪痣,这样的说法多少减少了他对她的负疚之心。说到底,哪个男人不希望有个女人只为自己一个人流泪,而女人的可爱倒有不少是她的眼泪带来的。
他开始时的动机其实很简单,只是为了跟一个后来成为他死党的男同学打赌。结果他赌赢了,付出的代价是他最美好的初恋——一段刻骨铭心、轰轰烈烈的初恋。
现在他回想起来,不知道自己该不该为那改变了他一生的一步后悔。不!他不后悔,虽然他很想后悔,虽然他有时候想,如果他知道以后的结局,而当天的事又可以再来一次的话,他会不会迈出那一步?但这世界的美好就是因为凡事只有一次,他惟有尽力地想从自己的字典里抠去这两个浸透了此生遗憾的字眼——后悔!他会为爱一个人而后悔吗?
“哎!人家好累呀!”耳边忽然吐气如火,他从那一瞬间的恍惚中清醒过来,看到了自己正用桑巴舞的尾式揽住了仰面朝天的刺花,如漆似胶。一道冷冷的目光射过来,他看到了人群中绷着脸紧咬下唇的完颜楚月,不由慌乱地一松手。
“哎呀!”刺花的撒娇声变作了惊呼,重重地倒在了地上。刺花又羞又气地从地上爬起来,先狠狠地踢了他一脚,以泄心头之愤,然后才掩面而去,女真人爱憎分明的率性尽显。
被踢的刚好是那只伤脚,他疼得龇牙咧嘴,抱脚直跳。看到这般好戏,四下里皆轰笑起来,他看到忽里赤促狭地冲他眨眼,意思是“羡慕”他艳福不浅。还有一个人跟刺花一样感同身受,那一脚也帮她解了恨,她就是完颜楚月。
这个时时出人意表、不忘出洋相的家伙总是令她恼火,偏偏他总是歪打正着的英勇表现又让她找不到发作的借口。虽说他名义上仍是她的奴才,但她对他的感觉早已超越了主仆的界限。她一直有种直觉,在他的心中藏着某些无法想象的东西,而这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她无法用语言道出,更无法对旁人道出,只时时带给她心驰神往的好奇。
她分明感觉他一天天在进步,感觉他终有一天会摆脱她的控制,而她竟向往那一天的到来,似乎那一天的到来会带来不可预见的变化。多么奇怪的一个家伙,是她此前见过的汉人中从没有过的。自他出现以后,她的整个世界都受到了影响,虽然少女的矜持令她不想承认这一点,但刚才他与刺花的亲热举动却令她如芒刺在背,连对着她自小就崇拜的表兄都打不起精神,难道自己……不可能!她摇摇头,抛开了这个可笑的想法。
这厢的他讪讪地溜出人群,找个没人的角落小便去了。他用不惯营中的漆木马桶,总觉得那是女人的专利,总是让他联想起少年时每天早上看到的一道风景,那一连串的大姑娘小媳妇昂首挺胸、一本正经地端着马桶走向老式住宅区的公共厕所,宛若天桥上的模特。
他最喜欢找个苍茫的田野,在空旷的天幕下、在清新的空气中、在虫雀的啼鸣中,将来自大地的养料还给大地。
“哗哗”地他打开了下面的水龙头,一面放水,一面想着那个丫头的眼神,高傲的郡主分明在吃伺女刺花的醋。一股热流冲击着他冰封已久的心田,那蛰伏数年的家伙正逐渐地苏醒。他知道,自己多年的努力付之东流了。直到此时,他才知道自己是多么惧怕它的苏醒,更不敢面对它的苏醒。他深知,它就像传说中的魔鬼,被禁锢在魔咒封口的瓶子里太久了,一旦被释放出来,会产生巨大的能量,连自己都无法控制。
他想起当年将它封住时的可笑想法:“我已经耗尽了你,你再也没有力气折磨老子了,再见,不,恐怕是没机会再见了!”
他现在才知道,是否再见的权利不在自己的手上,也不在它的手上,而是在另一个人的手上。它就像一个充足了电的战神,破土而出,重新掌握了他的灵魂,驾驭着他,向着解除了它魔咒的那个人,义无返顾地前进。他别无选择,只觉浑身热血沸腾。
“哗”地一桶冷水浇在了他的头上,随即听到几个少女的喳喳声遁去,大致的意思是这小子不是个东西,伤了刺花姐姐的心。原来是刺花的姐妹们帮她出气来了。
他打了一个哆嗦,却不恼不火,倒有放下一个包袱的轻松,毕竟,他刚才利用了人家,就以这样的方式结束真好。经过了28个寒暑的他早已明白,他必须为自己所做的每一件事都付出代价,欠别人的,总是要还的。他也明白,更不要去想谁欠谁的问题,因为这个世界根本不存在谁欠谁的问题。或许他付出了代价,却没有得到什么,若是这样的话,只有两个原因:一是付出的太少,一是本不该付出的。
他不知道别人怎样,但那句千古流传的老话在他身上特别灵验: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曾经天不怕地不怕的他现在经常这样告诫自己,不要对那些老话嗤之以鼻,不管它们唯心还是唯物,单凭经过了千百年而流传下来的事实,就说明它们是被无数人的经历检验过的,存在就是真理。
“咚咚”鼓声一变,广场上传出了如雷的喝彩声,不知又换了什么节目了。他像被注入了新的活力,索性脱下了湿外套,只剩贴身的小衫。近一个月的军营生涯令他的小身板变魁梧了,孩童般地一蹦一跳向广场走去,脚伤已无大碍。
回到了自己的位置,忽里赤等几个正兴奋地盯着场内,连比带划着。广场中央,两个赤膊大汉正在抱作一团,原来是摔角比赛,这可是尚武的女真人的传统习俗,听忽里赤提过的他兴致勃勃地看去。
两个大汉快速地移动步伐,双手灵活地向对方抓抢。其中的黑脸大汉忽然抢得先机,一个大背,闪电般地将对方摔倒在地,欢声雷动,失败的大汉抱拳下场,又一个大汉跳进来。这个黑脸大汉甚是了得,双脚不停地勾、挑、撩,结合不同的手上把势,一连放倒了数人,赢得喝彩声不绝。
他从忽里赤的口中得知他的名字叫移剌古——中军大营里的一个百人长,他看着移剌古铁塔般地立于场内,威风凛凛,心想人家才是货真价实的百人长,自己一定要找机会结交结交。没有人再敢挑战,场面有些冷清,忽然一角传出一声郎笑:“好汉子,我来了。”
全场的目光刷地投向那个方向,只见坐在郡主身边的一位高大的白衣俊少长身而起,纵入场内,顿时响起一阵兴奋的呐喊:“达凯!达凯!”
他总算见识到了完颜楚月这位表兄在女真人心目中的地位,连场内的移刺古也躬身相迎。他皱起了眉头,凭直觉,这是他情场上潜在的强大对手,而现在看来,他的哪方面都比不上人家。他后世追女孩的惯用招数,在这个靠实力取胜的古代也似乎派不上用。
他注意到一个奇怪的现象,凡是郡主亲兵营的人都没有参与欢呼,心中一动,故意试探道:“这位达凯好英武,跟郡主真是天生一对。”
忽里赤撇了撇嘴道:“哼,只不过让他碰巧救了主上一次,被封为圣将军。这个花花太岁到处留情,如何配得上郡主?”
他听明白了,这个达凯大概是在追求完颜楚月,偏又品行不端,所以郡主营上下不喜他。说话间,达凯已和移刺古扭打起来。达凯并不像忽里赤口中那般不济,倒有几分真功夫,虽气力不如移刺古,却善用巧劲,战术多变,竟和移刺古斗个旗鼓相当,谁也奈何不了谁。
忽然,入口处的人群骚动起来,他看到了两列手举火把的铜甲武士排众走出,中间一位虎背熊腰、豹眼卷须的威武大将军大踏步进入场内,眉宇间充满了不怒而威的气概。
他立刻猜到了他是谁,本部大金国南下兵团的统帅——挞懒亲王。他终于见到了完颜楚月的父亲,只是有些奇怪他怎生出这么娇俏动人的女儿。
只见挞懒哈哈大笑着分开了兀自缠斗的两人,一手携一个走到长桌前,举起一大碗米酒,转向全场,锋利的目光扫了一圈。所有人齐刷刷起立,鸦雀无声地瞩目着自己的主帅。
挞懒声若洪钟:“若我大金国的武士个个如这两位英雄一样,何愁南人不灭?来,为我们的英雄干杯!”
众人齐声一喊,皆端起米酒一干而尽,犒赏大会变成了动员大会……
他一挥手,身后的兵士踏过白茫茫的雪地,向银装素裹的楚州城冲去。
几个月下来,他已由一个恐惧战争的新丁成长为一名真正的古代战士,彻底地融入这北族的军队之中,忘了自己的来历,忘了自己的民族。唯一困扰他的,是这战场上的情况,跟他的情场一样,毫无进展,停滞不前。
自从完颜楚月的表哥来了以后,她便很少来找他了,只是偶尔在操练时指导他的刀法。他仿佛回到了渴望一切却无法得到的少年时光,血管里充斥着无处发泄的激情,这种久违的感觉刺激着他的神经,令他兴奋。他深信,他想要的东西就在他触手可及的地方,只有时间这个家伙阻挡着自己。
“轰!轰!”攻城车碾过结着厚冰的护城河,向城墙撞去。在连绵不断的冬季攻势中,坚固的楚州城已遍体鳞伤,或大或小的裂口处塞满了两军的尸体。
他浑身浴血,格开了一枝标枪,并躲开一块巨石,跳至攻城车后,向着不远处另一支百人队的首领打起了手势。手持一面铁盾牌的移刺古会意地回了个手势,指挥手下发起了冲锋。经过数次的并肩作战,他和移刺古已结成了肝胆相照、惺惺相惜的好友。
他取自后世的战争经验而特别设立的狙击队在战场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忽里赤的辅佐下,将所属百人队的伤亡降到了最低点。他的“活着去战斗”的口号深入军心,更大大提高了他手下兵士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这两支百人队集中在东门城墙的一处大裂口,配合默契地轮番发起冲锋。
今日之战分外惨烈,若不是仗着护身甲和那奇异的感应,他又死了一回了。在相互的掩护与支持下,这两支百人队终于撕开了宋军的防守,登上了该处城头。移刺古和他先后杀上来,胜利会合,俩人对击了一掌,指挥两队的士兵筑起壕垒,一面防御一面试图扩大城头阵地。当然,他也不认为这两支百人队会对整个战局产生多大的影响,宋军仅在东门一处就要防守20余个进攻点,兵力的调配竟游刃有余,守将的指挥端地令人佩服。毕竟孤木难支,在其余攻城队损失惨重的情况下,这两支百人队无力扩大战果,在守军的强烈反攻下退下了刚刚占领的城头。
但大金国的旗帜毕竟曾飘扬在楚州的上方,这是金军数月攻城的第一次,而且这两支百人队付出的伤亡代价远远少于其他攻城队。是役,移刺古、明日的声威响彻大营。
挞懒颁布嘉奖令,封俩人为银牌百人长,可到帅帐听令。
当晚的嘉奖宴会上,完颜楚月牵着他的手,得意洋洋向各位大将幕僚介绍这个得力的手下。他虽然不喜欢这种场合,但看到坐在一旁的达凯微妒的眼神,忍不住心花怒放,这可是他在看不见硝烟的情场暗斗中第一次占上风。
一个个介绍过来,轮到了一位文官打扮的中年男人,只见他身材瘦长,白面细须,举止温文尔雅,大异于粗犷的北人。他不由大有好感,便听到完颜楚月笑嘻嘻地用汉语介绍:“明日,你们多亲近亲近,这位执事可是你同族哩。”
女真的军营里竟有汉人的参谋,他顿生亲切之心。只见这位执事一拱手,道出了一口南京腔:“小可秦桧,幸会,幸会。”
(妞妞牛牛校对整理)
第七章暗战
炭火融融的帐内虽不似帐外那般冰天雪地,他还是倒吸了口冷气,张口结舌道:“可是秦朝的秦,木字旁的桧?”
本不把这种武夫看在眼里的执事没想到对方知道自己的姓名,微微有些诧异,露出自负的口吻:“然也。”
他的脑袋嗡地一声,不敢置信地再追问一句:“请问秦夫人贵姓?”
执事脸上露出不悦的神情,毕竟甫一认识就问候别人的老婆是极不礼貌的行为,他却不想得罪这郡主跟前的红人。心想这家伙真是莫名其妙,打听人家老婆干嘛?勉强应道:“贱内姓王。”
身后的完颜楚月正同几个相熟的将领打招呼,没有听到两人的对答,否则不起疑心才怪,他怎么会知道秦桧这个人?
他低低呻吟了一声,抓紧时间最后确认地问了只有该历史阶段的人才明白的第三句话:“两位皇帝还好吗?”
执事的脸色这一瞬间变了几变,明显心虚地看着他,忽然变得口吃起来:“两位……圣……圣上……安好无恙。”
他浑身一颤,目光直勾勾地穿过仿佛透明的执事,落在了前方的空处。他一直小心翼翼百般求寻的谜底就这么揭开了,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历史坐标。时空位置是南宋小王朝建立的初期,而眼前的执事99%就是后来那个遗臭万年的大奸臣──秦桧!
他还有些不能将眼前的事跟自己的历史知识连接起来,秦桧怎么会在这里?金兀术呢?他对这一段历史的认识大半来自于童年时看的小,他一直以为秦桧是和金兀术暗通款曲后回到南宋的,现在看来小说的创作和真实的历史有些出入。难道挞懒就是金兀术的原型,那金兀术其人呢?
但是,他旋即就抛开了这些疑惑,因为他的脑海里闪出了一个令他无比激动向往的名字!他的整个身心都投入到一种伟大的情感里面了。
他做梦也想不到,他竟有机会跟一位他自小就崇拜的、名垂千古的大英雄处在同一个时代。难怪女真兵们还不认识,因为这位英雄波澜壮阔的绚丽篇章还未正式展开。在南宋黑暗而压抑的历史长卷中,只有这位令后人扼腕的英雄曾短暂地照亮过它。或许正因为有了何其暗晦的背景,才有了何其耀眼的星辰。
冥冥中他来到了这个注定是悲壮的时代,是否也会融入这悲壮的大潮,以悲剧收场?他心潮澎湃,遥思以往。是这个英雄的故事陪着他走过无邪的青少年岁月,曾几何时,英雄的名字离那个越来越物欲横流的后世越来越远,只有在某个猛醒的瞬间,才触动他堕世染尘的心灵。
幼年时,满脑子奇念的他曾童稚地幻想,假如他出生在那位英雄的时代,就一定会在那个大汉奸陷害英雄之前力挽狂澜。
长大后,博览古今的他时常想,如果拿破仑、希特勒不进攻或迟几年进攻俄国,那么人类的历程,是否会截然不同。虽然说历史是人民大众创造的,但某些单个的人,确实可以改写历史。像成吉思汗、毛泽东这样绝代天骄们,如果他们死亡的时间发生少少变化,世界的格局都将发生剧大的变化。
那么,一个普通人呢?一颗汪洋中的水滴在何种情形下都无法改变河流的方向,但身为万物之灵的人呢?
现在他知道,现在的他就能,那个大汉奸就活生生地站在他面前,只要自己拔出弯刀,就这么一挥,中国此后的历史就要改写。他热血沸腾,一个真正“千载”难逢的机会就摆在自己眼前。
当然,他不会傻到在此刻的大庭广众之下动手。转念之间,他已打定了主意,如果没有机会,就是创造机会也要干掉这个遗臭万年的大坏蛋,退到最坏的一步,大不了来个同归于尽。
不,他不能跟他同归于尽,至少,在他瞻仰到英雄的风采之前不能。否则,他这一趟算是白来了,不,简直是这一生是白活了。若后人看到他的笔记,得知他到了英雄的时代,却没见到英雄,入宝山而空手归,不笑死他也要骂死他。
在短短的一瞬间,他胸中涌起各般念头,既有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豪情,又有计较个人得失的小我思想,几厢缠斗,委实决决不下。但总的来说,自我感觉还是十分伟大,对前阵困扰着他的儿女私情嗤之以鼻。
他转眼换上了一副笑脸,经历过尘世间各种惨痛教训的他深知,想要对付一个人,最好的办法是先接近他,跟他交上朋友,让他失去戒心。
他想起了自己曾对后世最好的几个朋友推心置腹讲过的一番话:“我们要彼此珍惜,因为到了这种年龄,我们已没有时间和精力去结交新的真正的朋友了。如果现在我失去了你们当中的一个,我的朋友就少了一个。”
就在他讲了这番话不久,其中的一个就在背后给了他一刀。那一年,他25岁,笑里藏刀的把戏,他用血的代价学到了。
但秦桧是何许人也,虽不知这个从哪冒出来的新同胞的底细,但从方才的对话和察言观色中,嗅出了这个同胞对自己决无善意,就好像老鼠对猫的感觉一样,天生不是同类,早已生了提防之心。笑里藏刀同样是他的拿手好戏,也堆出了满脸笑容。
两个各自心怀鬼胎的家伙同时打起了哈哈,分外亲热起来,倒把完颜楚月冷落在一边。
这时,已喝得醉醺醺的移刺古晃过来,一把拉开他,口齿不清道:“明日,不要理这个家伙,他是你们汉人中的败类,为了投靠我们大金,连老婆都搭上了。”
执事显是被说中了痛处,依旧笑眯眯的眼中闪过一丝杀机。
他却没有注意到秦桧的细微变化,否则,他将重新估计对方的实力与智力。一个汉人执事若无所恃,是不敢对一个女真军官用如此眼神的。因为移刺古的话也令他的脸一阵白一阵红的,自己的所作所为跟执事又有何区别。
不知何时,达凯也凑了过来,一副打抱不平的样子:“移刺古此言差矣,秦执事乃深明大义,做我大金的狗也胜过做南宋的人,明日百人长,对不对?”
这番话说得拐弯抹角,一下子带上了三个人。移刺古脸上大不以为然,却碍于身份,没再吱声。这厢的俩人听得满脸羞惭,第一次心意相通。这种变相的侮辱,即使是这个后来的大奸臣脸上也挂不住。
接下来的反应就显示俩人的差别了。转眼间,执事露出谄媚的笑容:“圣将军此言甚是,正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嘛,明日大人,是否?”
这老奸巨滑的家伙顺手将了他一军。他一看自己的两个对头站在了一个战壕里,一唱一和地挤兑他,非逼着他给自己扣上汉奸的帽子不可。是可忍,孰不可忍!
在大学里就精于诡辩的他立刻抓住了对方的语病,避开主题,冷笑道:“依两位的说法,这识时务的俊杰就是狗了,不知圣将军是否算俊杰呢?”
达凯脸色一变,还没有人敢如此公然讥讽他,正待发作,便听到边上的完颜楚月忍俊不禁地笑起来,紧张的气氛立刻缓和。
各自散开,他随完颜楚月去拜识新的军僚,瞥见秦桧拉住达凯在原处嘀咕着,显是打听自己的底细。
鼓声响起,一队女真姑娘翩然而入,在大帐中央跳起了舞,宴会正式开始了。这种小规格的嘉奖宴挞懒是不出席的,因此各位将官都显得无拘无束,大都在宴会开始前已喝上了。他和移刺古这两个本应是主角的人反而没人搭理,因为在座的将官都是谋克以上级别,就属他俩军衔最小,还好有完颜楚月陪着。
他到现在对女真的军衔还是稀里糊涂的,应该有十人长、五十人长、百人长、谋克(辖3个百人长)、千人长、猛安(辖10个谋克)、万人长……还有各种将军。中国人自古官多,少数民族也不能例外。
舞毕,照例是摔角表演,几个已喝得东歪西拽的武将看得技痒,扯住相熟的同僚进入场内比试起来。发黄的羊毛地毯上,这边一对那边一对地扭作一团,其余人一面大碗喝酒大块吃肉,一面看得哈哈大笑。
女真人在宴席上没大没小的作风他看得多了,苦的是身边正襟危坐的楚月郡主,在这些大半是她父亲的下属面前,她摆出一副庄重之态,连累得他也缩手缩脚,好在没逼他饮酒。
移刺古也知道他酒量不行,苦无对手,只好自斟自饮。(小说下载网。。)
这时,他看见达凯端着一碗酒微笑着走来,心中暗暗叫苦,只求他不要找上自己,自知喝酒、摔角都不是人家对手。
早已憋得难受的完颜楚月活跃起来,拉住达凯又说又笑的,全没了刚才的风度。
达凯跟喜笑颜开的移刺古连干了几大碗酒,这才转向了他,满嘴喷着酒气:“明日怎么不饮酒,是不是好汉子?”
哪壶不开提哪壶,他心道来了,针锋相对道:“饮酒的未必都是好汉。”
达凯露出嘲弄的眼神,话中有话:“那么摔角呢?”
他被挤出了这句话:“那当然是!”
达凯像看着陷阱里的猎物:“好汉子,咱们摔一把!”
他没有退路了,硬着头皮道:“好吧!”
他看着脚步踉跄、已有7、8分醉意的达凯,投机地想或可一拼,而且自己已非从前。达凯一下场,他便傻眼了,但见人家酒意全消,笔挺而立,爽朗的声音传遍全场:“诸位大人,我和明日百人长来一场小赌,给大家助兴,谁摔角输了便学三声狗叫。”
看到达凯大有深意地瞥过来,他知道自己落入了圈套之中,达凯以佯醉和言语引自己入彀,又在大庭广众之下让他无法反口,显是要清一清方才的口水帐。当真是小人报仇,只在眼前。
他又感觉到另一道幸灾乐祸的目光,立刻猜到了它的主人是谁──秦桧。
女真人性喜争强斗胜,顿被挑起了兴头,一面吆喝清场,一面纷纷以俩人的输赢赌起酒来,有大半人赌达凯赢,剩下的一小半却是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站在他一边的。
完颜楚月大感有趣,也和移刺古赌了起来。她当然是赌自己的大英雄表哥赢,移刺古拍着胸膛鼓励他:“兄弟,没关系的。”[小说下载网·电子书下载乐园—Www。Qisuu。Com]
言下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