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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赐废柴,王爷要翻身-第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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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起的回忆,就像是决堤的海潮,咸涩,难咽,于落情不知道林菊清是如何做到的,如果是换做今天,于落情万万是不会离开自己的孩子,就算是裹着乞讨,猪狗不如的生活,也一定不会放弃自己的孩子的。
于落情无法想到的事情太多了,但是很多都知道小事情,过去了就算了,于落情会很快忘记掉,可是,那件事情,改变了于落情的命运,于落情一辈子都无法忘怀的。
于落情看着林菊清婆娑的眼睛,心都碎了,“妈妈,你到底怎么了,如果哪里不舒服的话,一定要告诉我,我一定会帮妈妈的,好不好。痛的话,不要一个人分担呀,我们永远在一起呢!”
“宝贝,对不起,从今天开始,妈妈就没有办法再陪伴你了!你一个人可以么?”林菊清总算是将这句话说了出来,有了今天美好的回忆,林菊清相信,以后,再大的风浪,于落情都可以一个人挺下去的。
林菊清嘴不甘心的是,自己如此优秀的女儿,怎么可以因为自己的拖累,而过着如此痛苦的生活?于落情应该和所以的女孩一样,享受着最美好的生活呀。
“妈妈。你在说什么,我不懂,我听不懂!”于落情一直信奉者,有什么困难,只要妈妈和自己,坚持着,在一起,彼此扶持,彼此努力,就什么困难都可以克服。今天明明都玩的如此的开心,可是妈妈现在到底是怎么了,于落情真的很难接受。
林菊清将面前的于落情,揽到了自己的怀中,于落情手中的淡蓝色棉花糖吃了一小半,就无声地落到了地上,顿时沾满了尘埃,原本单纯干净的蓝色一下子变得脏兮兮的,一片污垢。
林菊清咬着牙关,告诉自己,只要狠下心,将一切都说出来,计划就可以达成了。只要狠下心,什么都好办,什么都好办……“宝贝,对不起,是妈妈不好,是妈妈欺骗了你。妈妈得了一种病,再也没有办法照顾你了,所以,妈妈绝对带你去另外一个人家,你放心,那个人家是妈妈的老朋友了,在他们的照顾下,你会很幸福的,好不好?”
“不好不好!”于落情在林菊清的怀里面拼命的摇头,“我不相信,妈妈,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什么病?什么病不能够治好的,我才不相信妈妈得了什么治不好的病?只要有我在,妈妈的病一定会好的!”
那是于落情这辈子哭的最惨烈的一次,没有任何预兆的,眼睛就像是水龙头的开关一样,“轰隆隆……”地眼泪就全部往外面砸下来。
“宝贝,是妈妈不好,妈妈不该得这个病的,但是妈妈也没有办法,这都是命运的安排。妈妈一定会在天上好好的保佑你的,妈妈不会狠心的将你抛弃的!还有,那家的叔叔阿姨,还有个哥哥,都是好人,他们会好好照顾你的,就像是亲生女儿一样,就像是妈妈一样,好么?”林菊清的心都碎了,明明是一个谎言,却要反复的说,让于落情相信。明明是可以在一起的,但是林菊清却为了于落情的将来,要让于落情在经历一次失去亲人的痛苦。
于落情全身都在颤抖,她好想要骂人,她好想要骂天,为什么要这样对待自己,于落情到底是哪里对不起上天了的?上天要如此的折磨自己。
已经没有爸爸了,于落情经受了多少的嘲笑,没有爸爸是多么的可怜,什么都不能够要,什么都不能够想,还有自己心疼的妈妈,每天当爹当妈,于落情都看不下去,但是这一切都忍耐了,只要和妈妈相依为命,于落情觉得一切的痛苦和折磨都是值得的。
但是,老天这样还觉得玩的不够,还要继续的伤害于落情,于落情扯着林菊清的衣服,在林菊清的怀里面贴地紧紧的,“妈妈,我不放你,谁都不能把你从我身边带走,谁都不能!”
第十二章
林菊清抹了一把眼泪,强忍着要哭的**。这种时候,如果自己都无法变得坚强,怎么可以去强求一个孩子坚强呢?
☆、我对你不好么5
林菊清抹了一把眼泪,强忍着要哭的**。这种时候,如果自己都无法变得坚强,怎么可以去强求一个孩子坚强呢?
菊抹忍要是。林菊清狠心地将于落情从自己的怀里面推开,“对不起,是妈妈不好,如果妈妈健康一点,或者妈妈富有一点,这一切都不会发生了。只怪妈妈没能给你一个爸爸,所以,妈妈给你找了一个好人家,他们会好好对待你的,你去了就知道了,相信妈妈好不好?”
“不!”于落情的声音很坚决,划破了天际,“我不要什么好人家,我也不要爸爸,妈妈我只要你,我只要你,你留下来,什么病,我陪着你治,什么困难我们一起度过,求求你了求求你了!”
“傻瓜,难道妈妈不想这样么?”林菊清抚摸着于落情的长发,那是林菊清每天都给于落情炸起来的小花卡,虽然已经很旧了,颜色都掉了很多了,但是,于落情每天都戴在头上,那是妈妈送的礼物啊,于落情一定要好好的珍惜。而且那个小花卡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花卡了,比任何小朋友头上的都要好看。
于落情知道,事情已经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了,但是心灵上还是没有办法接受,如果这个时候,老天愿意用她生命的一半,来交换和妈妈在一起的十年,于落情也是愿意的。“妈妈,我不想离开你!我爱你,我离不开你!”
“对不起,孩子,我知道,我都知道的。但是,妈妈没有办法,你知道么?所以,你要乖乖的,这样,妈妈看着你,也会笑的!”林菊清听得出来,于落情已经有些妥协了,林菊清坚信,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只要坚定的将这条路走下去,于落情一定会过上最幸福的生活。而自己,一条命,又算得了什么呢?
林菊清在于落情哭花了的脸上,温柔地摸了摸,将于落情脸上的泪水,都抹掉了。“乖,宝贝,别哭了,让妈妈看看你,好好的看看你,我最亲爱的宝贝!我的宝贝,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宝贝了,记住了,以后都不要哭,一定要微笑,妈妈都看着你呢!”
于落情很无奈,但是还是勉强的点了点头,不再哭了。
林菊清知道,自己的孩子是全天下最好的孩子,是最听话的孩子,是最害怕妈妈会受伤的孩子,所以,于落情宁愿自己憋屈,也一定会让妈妈开心。
林菊清的手,在于落情的眉毛上,轻轻地抚摸,然后是一双亮晶晶的眼,俏丽的鼻梁,鲜红的小嘴。林菊清双手捧着于落情尖尖的下巴,于落情真的好瘦,都是林菊清没有能力给于落情吃好穿好,孩子才这么的瘦。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一点营养都没有怎么可以?
今天以后,于落情就能够吃上好的,穿上好的,这样林菊清再也不用担心了。
林菊清的心好苦,这么好的孩子,多么想永远陪伴在她身边啊,可是,林菊清在身边又有什么用呢?一点前途都没有,也许哪一天,林菊清支持不下去的时候,于落情说不定会冻死或者是饿死呢?
林菊清咬了咬牙,松开了双手,“天色不早了,妈妈这就送你去夜叔叔家里吧?妈妈和夜叔叔已经说好了,今天会送你过去的!”
离别的时候,最痛苦,最伤心,虽然于落情是乖孩子,妈妈说什么,就一定要听。但是如果上天给她一次机会,于落情一定会选择要和妈妈在一起。一定会的。
“妈妈,我不想和你离开。”于落情的嗓子已经哑了,那种撕心裂肺到没有声音的痛楚,从胸腔里面勉强发出来的低哑的声音,“妈妈,我不想去!”
林菊清牵起了于落情的手,强行将于落情带了起来,“我知道,妈妈都知道,妈妈也舍不得你,但是没有办法,妈妈已经无路可走了,在妈妈离开这个世界之前的最后一件事情,就是亲手将你送到夜叔叔的家里,然后妈妈才可以安安心心的离开,如果你想要妈妈安安心心的离开,没有任何遗憾,你就要开心一点,好么?”
于落情沉迷了,心中却默认了,现在还有什么其他的办法呢?
林菊清的心也是绝望的,之前一直考虑到于落情会接受不了这个现实,但是走在从游乐场里面出去的路上,林菊清觉得自己的心被刀子一刀一刀的凌迟着,因为骨肉之情,所以分不开,但是因为爱,无私的爱,却要彻彻底底的分开,天人永隔。
一路上,林菊清都紧紧地牵着于落情的手,于落情的小手也紧紧地牵着林菊清的手,都冒出了汗来。
彼此千言万语,却化成了沉默,天色渐渐地暗了下来,和夜叔叔说好了要在天黑之前见面的,但是,林菊清却迟迟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好想时间再长一点,永远的停留下去,让林菊清和自己的女儿再多呆一下,再多呆一下。
天上没有月亮,也看不到什么星星,就像是于落情和林菊清此时的心情一样,会暗暗的,看不到一点点的希望。
忽然,天空淅淅沥沥地飘起了雨,夏天傍晚的雷阵雨,是很平常的事情,所以于落情和林菊清都见怪不怪了。
但是,原本就满是疮痍的心,现在又被雨给打湿了,就像是鲜红的血,或者泥土,让人怎么也分不清,好像连心跳都不属于自己了。
也许这就是天命吧。老天,甚至连给于落情和林菊清多一点呆在一起的时间都不给,催促着林菊清赶紧将于落情送到别人家里去。
林菊清无奈地加快了步伐,腿部机械的运动,林菊清的心已经绝望了,管不了于落情是不是能不能跟上,向着预定的远方,越走越快。
很快,于落情的眼前渐渐地出现了一桩很漂亮的房子,当于落情第一眼看到那所房子的时候,眼睛里面充满了水汽,整个房子都朦朦胧胧的,美丽的像是一座城堡一样。
曾今,林菊清给于落情讲过关于很多城堡的故事,城堡里面一般都囚禁着一个美丽的公主,一个人孤零零的,从小到大,直到小公主一天天的长大,骑着白马的王子就会出现,从城堡外面偷偷进去,将公主解救出来。从此,王子和公主就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于落情看到那所“城堡”的时候,脑海中不由自主地出现了那样的一个画面,自己成为了城堡里面囚禁多年的公主,可是,一直到自己很大了,都没有一个王子来解救自己。
直到有一天,公主透过窗子的缝隙,看到了一个英俊潇洒的骑着白马的王子,当公主满心欢喜,王子终于来到自己的身边,自己从此就要活得自由了。
可是,那个王子,却冷冰冰的说,“我不是你的王子,我也不是来解救你的!我现在要让你知道,我是你的恶魔,我会在这里看着你,让你一辈子都无法走出来,直到白发苍苍,死掉为止!”
原本,于落情的心情就糟透了,像是已经失去了知觉,只知道紧紧地拽着妈妈的手,不想要妈妈真的从自己的身边消失离去。
现在,脑海里面又莫名其妙的出现了这样的一段场景,实在是吓坏了于落情,于落情不想要进去,那里虽然很美丽,但是对于于落情来说,就是一个囚笼,于落情一定不会获得幸福的,这是一个预兆。
于落情紧紧地拽着林菊清的手,恐怖地望着四周,完全不想再往前面走一步。
可是,“城堡”的门口早就站着三个人,他们正在向于落情缓缓地走过来。
林菊清远远地看到夜家三口,亲自出来迎接,赶紧将于落情往前面推过去,“宝贝,这三位就是夜家叔叔,阿姨,还有哥哥,他们是亲自来接你的,妈妈说的没错吧,你看他们对你多好,都亲自来接你了!我们赶快过去吧?”
将自己的女儿往别人家推是一种什么滋味,也许这只有林菊清才会明白吧。但是林菊清没有选择,作为一个深爱着自己的孩子的母亲,怎么可以忍心将自己的亲身骨血交给别人呢,只因为走投无路了,没有办法了,才只能想出这样的办法而已。
于落情就将自己藏在了林菊清的身后,于落情向来就是很勇敢的孩子,从来都不怕面对任何的困难,但是这一次,是于落情长这么大,唯一一次,躲在了妈妈的身后,像是一个怕事的小孩子。
“别怕,快到叔叔那里去呀!”林菊清依依不舍,却轻轻地将于落情往对面的夜家人推过去。
于落情多么想说,自己不愿意,可是她的嘴巴像是被胶带给绑住了一样。因为,于落情舍不得让妈妈难做,毕竟妈妈已经那么苦了,如果这个时候说不愿意,妈妈一定会一辈子遗憾的。
万般无奈下,于落情终于松开了妈妈的手,艰难的往前面迈出了一小步,
☆、怪脾气1
万般无奈下,于落情终于松开了妈妈的手,艰难的往前面迈出了一小步,夜叔叔就是等待着这一刻,只要于落情做出了一个小小的动作,代表她愿意,她就有办法接纳这个孩子。
夜叔叔赶紧握住了被林菊清松开的于落情的小手,微笑着对于落情说,“你好呀,小净,这里是你夜叔叔的家,从今往后你就住在这里了,这是阿姨和哥哥!”
于落情很别扭,但还是勉强地抬头,对面前的三个陌生人说,“夜叔叔好,夜阿姨好,还有,夜哥哥好!”
这是怎样的一个城市呢?
于落情闭上了眼睛,过往历历在目,不管是那些深深地爱过自己的人,自己的母亲林菊清,那种血浓于水的疼惜,那种超越生命的呵护,到底是爱呢,还是变了质的欺骗,于落情已经分不清楚了。
该有的幸福并没有出现,相反是痛苦,焦灼的人生,甚至让于落情没有了喘息的机会,为什么,于落情很想要知道为什么,可是谁能够告诉她呢?
唯一的解释是上天的安排么?
所以,上天也始终无法解释,这是怎样的一个城市呢?
那些,让于落情恨过的人们,现在正在恨着的人们,那个剑拔弩张,那个只手遮天的人,是于落情是以为在自己被全世界抛弃的时候,最后的一根稻草,可是就连他也冷冰冰的将于落情的梦想给打碎,囚禁在一个深不见底的深渊里面。
每一天都会有,形形色色,各种各样的人,涌入这样一个嘈杂的,没有任何规则的世界。至少在于落情看来,这些人都是艰难的,不管是哪种,不安天命的也好,还是宁愿就此消失在时间的洪流里面的人也好,大家或多或少都是不快乐的。
因为物质将人,都要一点点的压垮掉了,压榨到没有一点思想的空隙。
那么,于落情是不是会觉得很庆幸,自己竟然能够走到了食物链的顶端,和以前将自己的咽喉遏制的人,叫板。
大家的蓝图,看上去都是那么的宏伟,但是打多都浮夸的不行,大家都见缝插针的往自己的身上不断地捞好处,那么于落情这样做事算了什么,明明可以很幸福,却放弃了享受幸福的权利,用余生的自由,去换取少数人的灭亡。
并且,于落情真的没有把握,是不是自己如此的牺牲,就可以染那些令于落情憎恨的人真正的灭亡。
所以说,在每个平凡的黑夜里面,于落情总是会害怕到颤抖,害怕自己所谓的梦想,所谓的周密的计划,是不是也会在某一天轰然的倒塌呢?于落情本来就不是运气好的人,会不会有一天,上天就给自己开起了可怕的玩笑,一切都付诸东流,一切都幻化为了纷飞的泡沫呢?
于是乎,于落情尖利的眼神,同样能够捕捉到,每一天,都会有,许许多多,数不清的人,离开这样的一个城市,这个棱角分明,冷漠的叫人快要窒息的城市,这个看上去一场繁华,但是略微跳动的却是一颗腐烂的心的城市。
大家,渐次离开,或许有些悲壮,或许有些伤感。但是,于落情不想要成为他们中的一个,那样的结局,对于于落情来说,就像是一条不归路一样,是死一般的寂静。
这座城市,明明有很好的基础,能够成为一座,温暖的,可爱的城市,但是,却偏偏的成为了被沙漠还有森林覆盖的城市,干涸的河流,枯萎的植物,虽然,表面上,没有什么人察觉的了,但是,于落情这样敏感脆弱的心,时时刻刻都会感到这个城市的冷漠。
最冷漠的,不是生活,最冷漠的是人心,是没有办法救赎的人心。
即使,万般的不愿意,但是没有办法,于落情还是要坚持自己的目标还有梦想。很多时候,多愁善感的她心中就像是住着另外一个灵魂,总是会不断地问自己,这样做到底值得不值得,这样做到底是对还是错的。
但是,于落情还是要义无反顾的继续下去。
这就是人,可以为了仇恨,亦或是爱,粉身碎骨。
所以,爱和恨本身是不会分家,只是遇到了不同的人,在不同的地方,产生了不同的反应,就有了彼此的纠葛还有纠缠。
新的一天,于落情会接受怎样的挑战呢?
于落情从床上爬起来的时候,看了看桌上的钟,六点还没有到。
什么时候,开始如此的浅眠了,好像就是从自己正式开始上班了以后吧。于落情一向就是很认真的人,如果心里面有什么事情的话,一定会睡得不安稳,总是在脑中叫之前,就会自动的醒过来。
对着镜子,于落情双手合十,使劲地抹了抹眼睛周围的那层薄薄的皮肤,好像是有些很眼圈了,于落情的皮肤一向是很好,但是皮肤也很薄,所以一旦没有休息好的话,很快就会从脸上表现出来。般奈开妈林。
于落情绝对不允许,自己的憔悴被任何人发现,拿出了颜色最深的BB霜,就往脸上盖着。
很快,一层厚厚的BB霜盖住了于落情的黑眼圈,也盖住了一夜的疲惫。
随意的从手腕上取下一根粗粗的橡皮经,自然地将长发扎起来。
职业套装,在于落情修长的身体上大放异彩。看着镜子中的自己,于落情不禁感叹道,自己简直太适合这样的装扮了,为什么早些年没有从事这样的事情呢?
如果,于落情选择了这样的职业,说不定人生就会不一样,说不定就会爱上了这条道路。但是,现在,于落情将这作为了复仇的方式,怎么还会用爱的心,去对待这分工作呢?
没几分钟,于落情就整理好了,于落情原本就是很自然的女人,虽然身边从来就不会缺少,但是一般情况,绝对是不用香水和化妆品的,于落情向来就是极喜欢素颜的。除非是到了什么特殊的场合,必须化妆或者是擦香水的,于落情是绝对懒得做那样的一件事情的。
为了上班的需要,于落情还是简单地化了一点淡妆。看着镜子里面的自己,干练的就像是一个女强人,于落情简直有些不相信,曾几何时的于落情,还是一个柔柔弱弱,任人宰割的小绵羊,现在却成熟地快要撑起自己的一片天了。
再看一看表,六点半钟,厨房里面,成嫂已经起来给牛牛准备早餐了,时不时地飘来一阵一阵的牛奶面包的香气。
于落情悄悄地走到成嫂的身边,拍了拍成嫂的肩膀。“成嫂,辛苦你了,如果不是我有事情走不开,这些事情我都要亲自为牛牛做的。”
成嫂赶忙放下手中的活儿,微笑地对于落情说,“夫人,你怎么这么说呢?这是我该做的事情呢,而且,牛牛那么的可爱,我把他当成自己的孙在带着呢。还有,您尽管去忙您的,牛牛我一定会好好生生的带,不会有什么问题的,您放心啊!”
于落情握着成嫂的手,眼睛一阵发酸,但是并没有掉下泪来,如果妈妈还在的话,也是会像成嫂这样,为了自己的小孙子,做这些事情的吧。
于落情强迫自己将思绪从回忆里面,拉扯回来。“成嫂,那一切都麻烦你了,这些事情交给你,我也很放心,”于落情拍了拍成嫂的手,“还是要好好的谢谢你,如果不是你,我也没有办法将牛牛如此放心的放在家里面,我一定不会亏待你的!”
成嫂看着面前的这个小女人,或许说她还是个孩子吧?那么稚嫩的脸庞,虽然已经是几岁孩子的妈妈了,但是看上去自己就像是一个孩子一样。
虽然,作为一个下人,成嫂实在是没有办法去询问,到底于落情有什么样的事情要做,但是成嫂知道,于落情在做的那件事情,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要不然,于落情也不会每天回来的时候,都那么的不自然。总是若有所思的,感觉精神上,有很大的负担。
那种时候,成嫂总是想方设法的将牛牛拉到一边,不去打扰于落情。成嫂还知道,先生对于于落情来说也是很强大的一个负担,先生那样的怪脾气没有什么人能够忍受,也只有于落情可以了。
所以,成嫂一直很同情于落情的。虽然于落情过的生活,比一般人都要好很多,但是,精神上一点都不自由。成嫂不知道,如此简单的一个女孩子,为什么会落到这样的地步,但是如果是成嫂有这样的一个女儿,一定是不会让她走上这样的路的。
和成嫂交谈完以后,于落情悄悄地进了牛牛的房间。窗户拉着,没有一点晨光透进来,牛牛睡觉睡的格外的香甜。
于落情冒着步子,生怕发出了很大的声音,会把睡梦中的牛牛给吵醒了。于落情蹲在牛牛的小床旁边,看着牛牛睡得通红的小脸,感受到牛牛温热的呼吸,于落情的心就格外的安定。
☆‘文~☆;
☆‘人~☆;
☆‘书~☆;
☆‘屋~☆;
☆‘小~☆;
☆‘说~☆;
☆‘下~☆;
☆‘载~☆;
☆‘网~☆;
☆、怪脾气2
看着牛牛睡得通红的小脸,感受到牛牛温热的呼吸,于落情的心就格外的安定。
“宝贝,你知道妈妈这一切都是为了你,虽然妈妈不能够陪在你的身边,但是一定不要害怕哦,你要慢慢地习惯,妈妈不在身边的感觉。但是,妈妈一定不会不要你的,你知道么?”于落情好想要伸手摸一摸亲爱的牛牛,可是害怕将牛牛弄醒了,只是看了看,就依依不舍的站起了身,往外面去了。
出门的时候,天还是暗的,多少年,于落情都没有像现在这个样子,每天天还没有亮就出门了,其实,在某种程度上,于落情觉得这也是一种自由,所以应该要好好享受才对。
想到这里,于落情不由自主的拉高了唇角。“于落情,加油,你一定能够行的。什么都不要怕,老天做了那么多亏欠你的事情,这一次一定会帮你,一定一定!”
于落情的高跟鞋,“笃……笃……笃……”地在停车场里想起来,于落情很快就找到了自己的车,熟练地操作,很快,于落情就驾着车朝着公司开去,“阮非桐,你就给我等着吧,今天,新一番的轰炸就要开始,我看你要强硬到什么时候,无论如何,你会看到我于落情的厉害,我要让你后悔,我要你彻彻底底的后悔!”
车行在路上的时候,天还没有很亮,公路上的路灯还开着,七点钟的时候,等待着电脑的指使,齐刷刷地关掉。
但是,现在七点钟还没有到,就一个个的像是坚定的士兵,站好最后的一班岗。
于落情的眼睛有一些迷离了,其实学车也不是很久,所以于落情每次开车的时候都是小心翼翼的。于落情根本不是那种会操纵车子的人,记得小时候一直都不会骑自行车,每次都是看到同学骑着自行车回家,就觉得格外的羡慕。
但是,于落情永远都不会忘记,是谁教会自己自行车的。那是多么艰难的过程啊,也许只有当刀架在脖子上的时候,于落情才会发现自己的身体是多么有潜力,才知道要狠狠地逼自己一把,自己才能够成长。
后来,学小轿车也是一样。原本,于落情是根本不愿意去学的,学这个东西,简直要让于落情登天还难呢。但是,那个男人的命令,于落情怎么可能违抗呢?于是,于落情也就乖乖的去学了。
于落情记得,自己刚刚学车的时候,畏畏缩缩的,和自己想想的一样,不知道过了多久,于落情还是一窍不通,弄不清楚刹车和油门是哪个。原本每次,于落情都背诵的好好的,可是一上车子,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还是那个男人,有一次心血来潮带着于落情出去玩,然后在荒郊野外非要于落情开开车,那个时候,那个男人才发现,自己教的学费简直是打了水漂,于落情这个笨女人竟然连最基本的常识还不会。
从那以后,那个男人一有空,就手把手的教于落情。起初,于落情还是像是一个木头一样,怎么都不会自己动手,理论知识已经滚瓜烂熟了,但是一到自己开的时候,就完全不会了。
后来,那个男人实在是不想跟这个不开窍的笨蛋继续耗下去。于是就对于落情狠了起来,一次和于落情出去,将于落情甩在了大马路上,那个男人自己从车子上面下来,然后将于落情揪到驾驶的位子,整个交通都被堵塞了。
所以,没有办法,于落情只有逼自己行动起来,否则,以那个男人的性格,是绝对不会放过于落情的。
整条街都停满了车子,愤怒的司机们,疯狂的按着喇叭。如果再不将车子开走的话,可能维持交通秩序的警察都会来管一管,于落情觉得自己丢不起那个人,然后再瞅了瞅一副悠然自得,等着看好些的男人,于落情豁出去了,卷起袖子,就随便踩了一个,结果一脚踩下去,竟然踩对了,于是车子缓缓地离开了大马路上,从那以后,于落情就踏出了宝贵的第一步,开始自己亲自动手了。
现在于落情开车的技术已经比较娴熟了,于落情却神奇的发现,曾经的那种完全找不到感觉的感觉去哪里了。原来,会与不会,不是同时存在的,而且每个人都有学会某件事情的能力,那么学会某件事就是必然的。
既然,学会某件事情是必然的,那么学会所有的事情,就肯定也是必然的了。
于落情觉得自己还是蛮有悟性的,实际上,当一个人经历了那么多以后,如果还不能够感受出一些什么的话,是不是就枉费了那么多的过去呢?
现在的于落情,可以一边开着车子,一边看一看窗外的风景了。
虽然,外面的天空也只是深蓝色的,但是,于落情还是要禁感叹道,这个城市果然是在以光速发展着,那么的快,一切都在迅速的进步着,就意味着,一切都在迅速的倒退着。着睡感到觉。
这然于落情忽然觉得有些害怕,人们内心中的物欲在迅速地膨胀着,可是这个世界却生机勃勃,是不是有一些不符合常理呢?
**不是一件极坏的东西么?可是当这些坏的东西如此泛滥的时候,这座城市却不断的进步,不断的繁华着,一天天的变得和迷宫一样的复杂,让人眼花撩乱,渐渐地丧失了判断对错的能力啊。
环卫工人,穿着亮闪闪的环卫服装,在马路中央,走来走去,扫走在马路中央扫过,带走了几乎看不见的尘埃,但是,马路上飞速试过的车辆,就没有一个在经过环卫工人的时候,减速慢行。
这让于落情想到,每年有多少环卫工人,为了将马路中央的一个小碎片给捡起来,而丧失了生命的。
冷漠,这个城市多么的冷漠,对于身价低廉的人来说,生命是那样的不值钱,于是一天一天,有人因为吃不上饭,而选择轻生。
就像是匕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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