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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非正常生活-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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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New
Paltz上了大一,学期末我爸爸也到美国来了,他在哥伦比亚大学作富布赖特奖学金学者。我没有跟我爸爸抱怨任何学校的事,但是我爸爸却看出来我不喜欢New
Paltz,他问我为什么。我告诉他宿舍里的人都吸毒,而且经常三四对男女在一个宿舍过夜,没人好好念书。我爸爸没说什么,没过两个月,帮我在瓦瑟大学找到一个奖学金,我就转学了。
去年我爸爸回国换肾的时候我写了一篇东西,大概最能说明我爸爸的性格和我们的关系。他那时候在我身边,所以写出来的文字比我这种半夜三更的回忆更加能够把他写活,因为我爸爸是那种需要你体验才能知道他的魅力的人。
我爸爸的逻辑
我妈妈说,我身上的坏毛病都是从我爸爸身上继承的。
也的确是,我爸聪明不用功,我也是;我爸好吃,好抽烟,不注意身体,我也那样;我爸结过三次婚,我也整整三次,还在比他小得多的情况下,就把这三次都结完了。
我爸爸退休前是在北京大学教经济的,据他的学生说,他能把经济讲得生龙活虎,据他的同事说,他就是学术文章不好好写,所以别人都当头版头条的经济学家了而他老人家却退休了。
文革时期,我爸和我妈离婚以后交过一个女朋友,两个人吹了之后她去领导那里告我爸,那时候想整人就提“作风问题”,一整一个准儿,再加上我们家老爷子又是离过婚的人。
领导找我爸爸谈话说:“老洪啊,你怎么犯这种错误呢?本来都要让你复课教学生啦。”
我爸闷头不说话。
领导又说:“老洪啊,干校的苦你还没受够吗?你要是再受一次处分那可就又得回干校了。”
我爸听了有点动心了,大概干校挺不是人待的地方,于是笑眯眯地对领导说:“那我怎么办呢?”
领导看我爸有点悔改的意思,就比较高兴,建议说:“老洪啊,这么着吧,我和党委再说一说,你就跟这个女的结婚吧,以前的事儿,就一笔勾销啦。”
我爸一听,连想都没想,就说:“那就算了吧,我还是回干校吧。”
领导没有见过如此不知好歹的,气愤地问他怎么能做出这种不顾全大局的决定,我爸理直气壮地解释说:“你想想,她没结婚就这么整我,那要是结婚了,还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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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么着,我爸又回干校放了几年鸭子。
前一阵子,我爸爸住进了朝阳医院换肾,他乐呵呵的,开刀的前一天晚上居然和我后妈一起下馆子吃饭,然后又去看老朋友,气得我骂他们两个人怎么都这么不懂事,然后把他们赶回了医院。
开刀的当天我们都坐在医院里等候他的体格检查结果,手术大夫来了,身后跟着心脏科主任,他们说我爸的心脏不好,做手术有一定的风险,要他再考虑一下,然后又把我和我后妈叫到走廊里,仔细地解释了一遍。我后妈立刻眼泪汪汪,不知所措地回到房间问我父亲是否坚持做手术,我爸斩钉截铁地说:“做,做,做,要不然什么好吃的都不能吃。”我告诉护士我爸爸坚持换肾的原因,她们都笑了,说:“这是什么逻辑。”
我爸爸的逻辑就是这样的,他算是我认识的人当中活得比较自在的一个人。我曾经向他抱怨,认为父母离婚让我这辈子不能愉快,他开导我说:“其实你自己活好了就行了,干嘛老想父母的事儿。”那时候我才15岁。别人都说这句话好不负责任,我倒是觉得,这句话救了我,以后我真的活得挺好的。
所以我还是挺高兴继承我爸的逻辑,虽然毛病多了点,但是总而言之还是活得挺自在的。
我的感情生活
我结过三次婚,哪次都不成功,所以在家庭问题上我是失败者。这事不能怪任何人,只能怪我。第一次结婚是和一个美国律师,叫安德鲁,我那时候才21岁,糊里糊涂就结婚了。我不是个安分的女人,没几年就离婚了。我和陈凯歌前前后后好了四五年,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大多是在纽约度过的。因为谁都不安分,所以注定婚姻要失败。我和琼好了十年,他是对我影响最大的男人,我欠他的最多,我的文化修养和自信是他送给我的,没有他我不会有今天,可以说琼是我崇拜的人。但是我不能和偶像一起生活,我们在一起居住就有无数的小纠纷,所以还是分开了,我们还是好朋友,这至少是个安慰。我没有解除我和琼的婚姻,几乎没有必要,我们俩都不是太在乎。
我和小平是情人,已经好多年了,我们几次企图中断这种关系,但是始终没有成功。我们的事业没有任何共同点,他也不是我的正式家庭成员,但是他是我的微笑,我需要他就像需要血液一样。我的所有朋友都知道我和小平在一起,我从来不用在他们面前掩饰任何东西。在我们的关系很尬的时候,她们给了我理解和友情。他们这种宽容让我觉得我的生活是美好的。
我在感情上非常简单,合得来就在一起,合不来就散。这方面我从来不勉强自己,也不勉强别人。但是分手真是最不好受的事,我认识的一个人为了离婚手舞足蹈地高兴,居然还开派对庆祝一番。我是百分之百不理解。对于离婚之后互相的怪罪和攻击,我也极其反感,我和安德鲁离婚之后,有不少人说我利用他得到美国绿卡,我和陈凯歌离婚之后又有人说陈凯歌是利用我得到美国绿卡,都很荒唐,任何男女关系都不可能这么简单。每次分手我都非常刻意地去记住我们在一起高兴的时候,其他的都可以舍去,人都不要了,为什么要留坏的记忆?我不是一个怕伤心的人,在我眼里,能够感觉到爱和悲伤比没有感觉好几千倍,几万倍。有首Lenard
Cohen的歌词是这么写的:夜晚突然寒冷爱神准备离去艾丽姗塔在他的肩膀上悄悄穿过你心灵的哨兵这不是戏法,感情的幻想这不是清晨能够驱使的梦幻所以去和将离开的艾丽姗塔告别吧然后再和失去的艾丽姗塔说再见她曾经躺在你的绸缎上她的吻曾经唤醒你的早晨不要说这一切都只是幻想不要用这种低级手段当这一切即将发生坚定地走到窗口前,感受一下明亮的音乐是艾丽姗塔的笑声你最初的承诺又会出现和她一起度过的夜晚是你的幸运而你的幸运使你崭新不要选择懦夫的借口躲藏在原因和结果后面去和将离开的艾丽姗塔告别吧然后再和失去的艾丽姗塔说再见我相信有过感情挫折的人都能够理解歌词的意思,我们在失败的时候总是去找原因,去否定过去的一切,不然分手好像特别难。但是所有这些只会使离别更加痛苦,不如“去和将离开的艾丽姗塔告别吧,然后再和失去的艾丽姗塔说再见”。
我其实挺想写隐私的,因为我有很多感受。我想把婚姻、恋爱、性生活的故事和感觉总结一下,写点像Anais
Nin类的性情小说,有点小小的色情感觉,但是挺好玩的,一点不脏,虚构的情景,真实的感受。Anais
Nin是二三十年代在巴黎的一个小美女,她和那时候在巴黎文化人一起混,和亨利·米勒有过一段轰轰烈烈佳传。有个电影叫亨利和琼,就是讲这段故事的。Anais
Nin自己也写东西,她把她的性历险变成各种形式的短篇小说,让所有闺房里的乖乖们都饱享眼福。Anais
Nin没有写过自传,她到底当过多少个文豪、艺术家的情人是没人搞得清楚的事情,后人只能从他们的通信中猜测。我觉得这样挺大手笔的。
美女作家出来以后我有点傻眼,这些作品都是作家自己标榜为半自传性质的,最逗人的是我听说有两个美女作家还互相谴责,说另一个是抄袭自己。偷金子、银子的事我知道,但是偷别人的隐私可真是一大发明。我当时想,Anais
Nin没戏了,惟一可以叫板的是全自传的性情书了。果然,完全隐私的女作家蜂拥而来。自传可以一本到六本地写,一代的COSMO
GIRL终于在中国崛起。
尽管我知道我还没有写的、虚构情节的性情小说根本没希望,我还是想试一把。写这些东西的本身会很快乐、好玩。我就是不死心,我还是想练一把ANAIS
NIN。所以这里,关于我自己的隐私我就先写到这里,细节留给我将来的小说,或者就留给我自己。
我是一个喜欢男人的女人,我喜欢调情的神秘感,喜欢爱情带来的心跳,也喜欢做爱。我只是希望和我在一起的男人给我愉快、幸福,如果这个包裹里还有爱情那当然再好不过。我还喜欢研究一下男人,写点小文章,拿他们开心。没想到那篇《男人分两截》居然还挺受欢迎。这是一篇被《时尚》先生毙了的稿子,原因是没有具体的、男人下半截的升华之道,不实用。文章的成功当然让我小为得意,看样子COSMO
GIRL不是惟一流行的生活方式。我还写过两篇别的关于男人的文章,都放在这里,说不定能够弥补一下我拒绝谈隐私得罪的读者。
男人分两截
男人分两截,上半截和下半截。上半截是修养,下半截是本质。
女人嫁给一个男人大部分是因为他的上半截,喜欢那种修养好的当丈夫。了解一个男人的上半截很容易,有时候一张名片就能把故事讲得清清楚楚的,或者一个存折。细心的女人还会注意一些细节,比如西装什么牌子的,文凭是哪个学校的,房子有多少平方米等等。
男人的下半截是本质,所谓本质是指一个人的本色和他的素质。本色就是他内在的东西,藏在里面不容易看见,男人一般也不愿意暴露他的本色,特别是在女人面前,总是先要把体面的上半截摆出来,把他的本色藏起来。而本色却是决定一个男人是善良、平和、公道、浪漫、温柔,还是凶恶、扭曲、自私、吝啬、暴力的。这跟植物一样,柴木和黄花梨就是没法比,但是〃文革〃的时候,不知道烧了多少黄花梨的老家具,而柴木的现在也能当古董卖。能辨别出黄花梨和柴木的人不多,能看出男人本色的女人也不是天天可以碰到的。
如果本色是内在的,那素质是通过一个人对其他人的行为所决定的。他的言谈举止、处事为人都被一个人的素质所确定,包括做爱。社会教育女人不结婚就不要和男人做爱真是害了女人。做爱是“性本初”的那种东西,最能表明一个男人的素质。我有一个朋友,我们都叫他“徐大哥”,他谈恋爱的时候经常要求女友跟他上床,他对她们说:“怎么能等到结婚呢,你不跟我做爱,你怎么能了解我呢?你不了解我就跟我结婚不是也太草率了吗!”结果是他经常挨人家一嘴巴子。而我觉得徐大哥是男人中少有的比较真诚的男人。
女人真的爱上一个男人是被他的下半截打动了,不是上半截。但是大部分女人对男人的下半截有一种恐惧感,她们对男人下半截的暴露不感兴趣,而只是求上半截体面就可以了。男人的上半截和下半截往往不是一回事,也就是说上半截体面,并不能说明他的本质是好的。一根柴木也能精雕细刻,但还是柴木做的。我的一个朋友,男的,80年代初去美国留学,到了那儿的头一年过分曝光,凡是国内没干过的,他都要尝试一下。他跟我讲,有一次他和一帮美国同学一起吃了“药蘑菇”,这是一种美国印第安人在作仪式时吃的幻觉药,他吃了以后就开始幻想他的上半截和下半截分开了,上半截跟着红军上了井冈山,下半截跟着一个美国大妞跑了。这就是说明他的外表是革命的,而他的本质还是小资情调的东西多一点。
让我说,我们女人还是应该多多注意一下男人的下半截,这是最根本的东西。如果下半截没戏,上半截也肯定好不到哪儿去。
爱孩子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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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Q和X先生老在一块儿聚,我认识B和Q就是有一次跟在X的屁股后面去凑热闹。一进B先生的家门就好像到了幼儿园,大概至少有五个孩子在一个三居室的公寓里大闹天宫,基本上是花果山的感觉。
B的老婆是一名有点名气的民乐家,那天晚上在录音棚里,不知道几点才能到家。Q和X的太太都是法国人,在公司里加班。这花果山的五只活蹦乱跳的小猴子里有他们每家的孩子,还有B的亲戚的两个孩子,其中有一个剃了个秃瓢,还扑了好多痱子粉。说老实话,看见这么多孩子我头皮直发麻,心里有点后悔,怕这三个老爷们把我一个人撂一边儿,给他们看孩子。
进了门就开始准备晚饭,B先生在厨房里挥汗如雨地炒菜,Q跑到楼下(B住在六楼!)抱了一箱燕京啤酒上来,累得气喘吁吁的。X马上进入了孩子王的角色,把五个孩子叫到一边,挨着个儿地在他腿上翻跟头,这些孩子好像已经很熟悉这个游戏,玩儿得很开心。我一个人在客厅里看电视。
饭做好了,B、Q和X就招呼五个孩子吃饭,一人一个小碗儿,三个当爹的来回给几个孩子加菜,还嘱咐着要多吃什么,少吃什么。孩子们吃完饭被X哄到另一个屋子里去玩游戏,大概饭前折腾得可以,这五个小祖宗吃完饭倒是安静下来了。
这时候B又从厨房里端出几盘下酒的菜,Q和X各持一瓶啤酒,B不喝酒,开了一瓶可乐。我和他们聊天才知道这三个男人都不用坐班,B也是民乐队的,但是好像不是拉贝斯,就是拉大提琴的。民乐队里拉西洋乐器,大概想忙也忙不起来,所以B平常在家里还带几个学生。Q原来是学板胡的,现在和一个巴黎的朋友一起做家具生意,在家里办公。X有一支装修队,天天跑工地。这三个老爷们的时间比普通人都充足,安排上也比任何人自由。而他们的老婆却都是天天忙得团团转,不是在乐队就是在公司。
很显然,老婆忙得脚朝天,这三个男人就开始管家,管孩子。不知道他们本来就是有这个天赋,还是给锻炼出来了,我这一晚上看着他们很自然地安排好了孩子的娱乐、吃饭和休息,不慌不忙,有条有理。从他们的表情中我似乎觉得他们很高兴,特别是跟孩子在一起的时候,小孩叫一声“爸爸”,他们眼里就发光。三个人抢着跟孩子玩儿。
可是跟他们聊天才发现他们是挺痛苦的。最大的苦衷是社会压力,怕人家笑话他们没出息,还不如自己的女人在外面挣钱多,特别是Q和X,洋老婆在洋公司挣钱当然要比任何中国白领都多出好几倍,更不要说她们这两个自由职业者的丈夫。
现如今能找到这么爱家的男人真是太不容易了。看着他们带孩子,我才意识到男人爱孩子的样子是非常诱人的,似乎是金不换的那种感觉。比一个男人疼女人要神圣得多。
解剖男人
英文里面有一句话说:“The way to a man〃s heart is through his
stomach。〃就是说女人如果想讨好男人,必须给他做好吃的。事实的确是这样。我所知道的,相对美满的婚姻都是夫妻双双,津津有味地到处找好吃的东西。吃不到一起就肯定住不到一起。
男人的胃对女人很重要,而女人有时候不得不改变自己的口味来迎合男人。我认识很多嫁给老外的中国女人,原来肯定是根本不沾奶酪之类的洋食品,而现在却非常重视发掘有好的奶酪的商店,朋友一起吃饭,她们也能夫唱妇随地跟着啃奶酪,而且有时候还赞不绝口,对自己丈夫的“洋胃口”有钻研精神的女人还学会了给奶酪配酒,让所有人都认为她的“胃”已经真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了。
相反来讲,有不少女人没有搞明白男人的“胃”对她们夫妻关系的重要性。我认识一对志同道合的阿姨和叔叔,两个人都是老革命,南征北战都过来了,就是没办法在一起过日子。原因是叔叔是山东人,阿姨是江苏人,在延安的时候没什么好吃的,填饱肚子就不错,可是一解放就完了,物质生活丰富了,什么吃的都有,两个人反而合不来了。叔叔要吃面,还要吃生葱、生蒜,阿姨跟他这么多年都没发现她根本受不了葱、蒜的味道。阿姨爱吃米,做菜还撒把糖,和所有江南女人一样,她还爱吃零嘴,叔叔认为这些都太“小资”。由于他们是同时参加革命,所以级别是一样的,阿姨根本没有让自己的“胃”服从叔叔的“胃”的概念——两个都是“局长胃”,凭什么我的吃法要服从于你?阿姨认为世俗的生活习惯是大男子主义,总是要把自己喜欢的食品强加于别人,如果不服从,还给人戴政治高帽。久而久之,阿姨和叔叔就不在一起吃饭了。叔叔和自己的山东战友在外面的面馆里吃一晚上大葱蘸酱,阿姨在家里给自己做点甜兮兮的小灶。后来因为每天晚上我叔叔都是一嘴大葱味道,阿姨也不跟他睡一个床了。好在两个都是干部,家里有四居室,就干脆一人一间了。
由此看来,轰轰烈烈的革命事业不如吃能够把夫妻捆绑在一起。
对男女关系有决定因素的男人的器官,除了胃,还有一件,那就是胳膊。男人的胳膊对女人很重要,如果我们仔细想一想,除了脸以外,男人的胳膊是女人可以注意的裸露的男人身体的惟一部分。男人可以露腿,但是男的可以盯着女人的大腿看个没够,女的可不能盯着男人的腿没完没了地看。但是看胳膊没事儿,女人对男人的爱情和欲望有时候就是看胳膊看出来的。比如在《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一书中,查泰莱夫人就是看一个长工的淌着汗的、很有肌肉感的胳膊看出来的情人。好胳膊能够给女人带来无穷的联想,是浪漫的开始。
现如今的白领男人似乎也领会了这个道理,都知道二三十年代招女人喜欢的、细皮嫩肉的小白脸已经彻底过时了。要想得到女人的注意必须有好的肌肉,而由于胳膊是惟一展示肌肉的好地方(满脸肌肉是要不得的),所以大家都拥挤在健身房来回练习。连男人的服装都是为了显示好胳膊设计的。我在香港碰到一帮很牛的白领,都是什么投资公司做事的,一人一件紧身T恤,袖子紧紧地裹着练了又练的两只胳膊。这就充分能够证明胳膊的重要地位。
注意男人腿的女人很少,但是我认识一个,她还写了一篇关于男人腿的论文,得了奖,在什么学术刊物上发表了。这个女人是罗马尼亚人,她的丈夫到中国来工作后把她扔在巴黎,不理她了。她天天去卢浮宫,看米开朗基罗雕塑的大卫,居然看出了一篇男人大腿的论文。虽然这也是成就,但是我觉得在现实生活中没有任何效仿价值。反而总让人觉得,这么注意男人大腿的女人肯定有点毛病。
还有很多所谓关键部位没有谈到,比如“心”。大家似乎有共识——“心”是本质,有什么“良心”、“恶心”、“虚心”等很多说法。但是我却不以为然,除了学医的,谁真的看过心长得什么样?实际上心除了蹦,没有什么其他重要功能。
另外,就是男人的脑子和男性生殖器官,这些方面我都没有研究过。想琢磨别人脑子里的事是很难的,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再有,听说有的男人这两个器官是可以置换使用的,这种男人就更加深不可测,还是等着高人来解剖吧。
朱伟说洪晃的审美趣味
洪晃的审美趣味,是那种一层被一层压着的感觉。
她最早受到的文化影响,应该说就是美国文化。那么一批传播毛泽东思想的“小布尔什维克”被空降到美国,刚刚遇上他们清晰地睁开眼睛要看望世界的时候,最后全部的美国文化蜂拥而入那些在国内被清理得一片空洞的头脑。在纽约那样一个花花世界,她的同学中有鲍伯·迪伦、有纽约最前卫的诗人与剧作家的孩子。那时整个纽约还在对60年代革命的怀恋之中:朗诵金斯伯格、穿自己宽松的衣服、在高速公路飚车,把摇滚乐的音量放到最大、在派对时与父母一起吸大麻。她虽然不可能进入美国孩子的世界,但他们随时都在影响与“演化”她。那时候,《麦田里的守望者》、《了不起的盖茨比》、《老人与海》都是他们规定的课外读物。
这一层文化影响可能形成了一种底色。然后80年代她与刚刚拍完《一个与八个》、《黄土地》与《孩子王》的陈凯歌结婚,陈凯歌对中国文化的沉迷对她审美产生的影响在某种程度遮蔽过纽约那种60年代文化的影响。再之后,与陈凯歌离婚,与法国驻上海领事馆的文化参赞结婚,法国文化又从根本上使她否定美国文化,使她这样看待美国文化:“我一年去法国几次,虽然没有长住过,但对法国的那一套有本能的喜欢。法国人对衣服颜色的感觉永远与美国人不一样。美国人喜欢黑配红、白配黑、蓝配白,永远强调对比,在这里跳来跳去。欧洲人要嫩一点可能会桃红配粉,清爽一点可能会淡绿淡蓝,奢华一点可能会紫配黑,把颜色分得很细,使你看见的颜色更多、更丰富。哪像美国人,什么狗屁的都要对比。”
这几重文化在洪晃身上交汇,使她的趣味经常在各种文化之间自由地舞蹈,但从骨子里,她永远是一种反抗者与叛逆者——这种反抗可能是一种骨子里的喜新厌旧,对一种新鲜文化有本能的热情拥抱,在进入这种文化之后,又会很快因易于接受而厌烦,于是又会重新去追求一种新鲜。
洪晃在北郊曾辛辛苦苦营造了一个充满自己审美想像的窝——那里原来是一大片柿子树林,她用大石头筑起围墙,用完全本色的原木盖起一排东西相通的北房,柿子树与北房之间,是用大石头砌的坛,坐在坛上,葡萄架上就是柿子树。而北房内,除高高的原木的房梁,地上是青石,中间还摆着大石头。我们称这里是一个气派的地主庄园。可惜这房子盖成洪晃新鲜住了一阵,后来还是空的时候比住的时候多。然后有一阵洪晃就鼓动我们一起到长城脚下去盖房子,我们一起到慕田峪水关长城,她看中在一个烽火台下的一片农民房子——在烽火台下,长城触手而及,真是比围墙中那个庄园要有力量多了。但想法是想法,过一段洪晃不再提及,兴趣又转到了对旧厂房改造。她在酒仙桥租下一个大厂房,变成她在城里的家。大厂房空荡荡,家具几乎全是铁焊的,笨拙中显着与原木和石头一样的力。按她的想法,大房子的正中是用铁条焊出的盘根错节的树,这树上吊着灯,洪晃说要把这棵树越焊越大,让它的枝桠伸展得特别巨大。在家的装饰上,洪晃只要一进去,那种疯狂的劲头就会显出来——它给她的审美想像与创造提供了一个相对不会受制约的空间。
科学幻想
我的理想生活是这样的一天:早上不用听闹钟,而是被阳光叫醒。走进厨房煮一杯浓浓奶咖啡,拿起报纸,在阳光下一边喝,一边随意地翻阅,抽第一支烟。洗个澡,穿上非常随意的衣服,放一盘Leaard
Cohen的音乐,开始写东西。中午自己在厨房里做个沙拉吃,打几个电话,睡个午觉。下午带着狗出去转一圈,买点菜回来,再过一遍早上写的东西,有感觉就再写点。大约6点开始给朋友做饭,备几瓶好酒。晚上和几个好朋友吃饭、喝酒、听音乐、聊天。大约12点到1点之间,和小平回卧室,做爱,然后抱着睡觉。
到现在,我还没连续地过过这种日子,但是几乎每次写点什么东西都要过一会,很幸福。我和我妈都有一个毛病,要写点东西就需要一系列的行头,我妈至今手写书稿,所以免不了需要好的笔,好的台灯。两年前,我妈妈跟我说:“妞,我准备在青岛买个房子,可以在那儿写作。”我吓了一跳,这行头闹大发了。
我没有记日记的习惯,所以这些小文章倒是一种日记,有时翻出来倒让我想起了一些事情,都一一回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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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幻想(发表于《三联生活周刊》1998年第10期)
克里斯汀说:“我看过的中国电影都是讲以前的事,I mean,我们美国就喜欢拍科学幻想片,就像《黑超特警组》(Men In
Black)和《第五元素》(The Fifth Element)什么的,中国就没有,You know,科学幻想类的东西。”
“有吧?”我虽然觉得这个黄毛丫头说得挺对的,虽然她从来没去过中国珠江以北的任何地方,但我还是要“扛”一下:“我看过一部香港电影,好像有点像未来的事,有机器人什么的。”
“那不算,”克里斯汀反驳道,“你说的那种电影就像《ET》那类,只是幻想,不是科学幻想。”
“那什么才算科学幻想?”我问。
“科学幻想必须把未来世界想出来,包括未来的社会、政治、经济结构,都必须和今天不一样。如果只是一个未来的东西到今天的社会来了,就不算。《ET》就不算,《星球大战》就算。”
我有个毛病,每当说不过人家的时候就换个话题。“你说,也怪了,就算我们没幻想能力吧,可我们做的事比幻想还幻想,比如中国这几年的经济发展快得出乎任何人的幻想能力,我小时候从来想不到中国能发展到今天这个样子。再说,你想一想三峡工程,如果没有想像力怎么可能有这种工程?”
“三峡是什么?”
她真无知。我很得意地花了喝三碗牛奶咖啡的工夫向她介绍了三峡历史之悠久,工程之悠久,工程之庞大,未来之光明。
“你们这么缺电啊?”这是她对我一番辛苦口舌的惟一评论。“But,”我最怕她说But,“三峡工程是从实际出发的,不能算幻想。”克里斯汀说,“我教你什么叫科学幻想。这么说吧,如果叫你拍一个三峡的电影,你拍什么?”
“故事片?”我问。
“故事片。”她肯定地说。我脑子里只有什么大禹、都江堰的故事来回晃悠。这些都不能说,都是历史,说了正中她下怀。“你先说吧。”我反问她。
“那太多了,都是科学幻想。三峡里可以出个妖怪,就像苏格兰的尼斯湖怪兽,这是一个题材;三峡移民这么多,可以拍一个中国版的《开路先锋》(Mad
Max),或者《水上世界》,这又是一个题材;但是最精彩的是拍一个像《华氏450度》那样的片子。”“你是说杜鲁福(Truffaut)拍的未来世界里消防队烧书的片子?”“没错儿,”克里斯汀开始进入角色了。“试想三峡工程成功了,但有一个问题,供电过多,如果不消耗80%,电站就有爆炸的危险,所以在消防队的监督下,家家户户必须昼夜点灯,永远生活在光明中,这是什么感觉?多棒的一部科学幻想片!”
“异想天开。”我用汉语说。
我是在马赛写的,克里斯汀是个美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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