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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末魏武帝-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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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摇头笑道:“人多反而引人注意,将只带夏侯婴与楼烦,兵在带上十人就可。路上扮成富家子弟,只要不遇上大批盗贼,应该无恙。即便遇上,打不过,难道还逃不了吗?”

大伙儿一阵轻笑,惟独夏侯婴露出了痛苦的表情,嘀咕道:“完了,丹阳公又要让我学什么阵法、战术了。”

离正午还有一个时辰,曹操安排了所有琐事。

政务由陈婴、萧何一同处理。军务以桓齮为主,虞子期、阎泽赤从旁协助,张彧为谋士闲在一旁,以应付突发事件。

处理好了一切,一行十三人乔装打扮策马离开了丹阳,往泾县而去。

第九十三章 季布一诺

秦二世二年,二月五日。转载  自

曹操一行人径向西南行,不一日已到季布所在的泾县。

四人到得西城,找到了一家客店投宿。曹操出手阔绰,装作是富商大贾模样,包下了整间客房。店小二奔走趋奉,服侍殷勤。

曹操漫不经心的问起了这附近安部安全。

那店小二开口道:“泾县安全,但出了泾县便不安全了。”

曹操好奇询问。

店小二道:“因为泾县有季大英雄和他的一干好友在,这附近山上的贼人不敢来惹麻烦。但要是出了泾县,很可能会被山上的贼人盯上。他们凶残的很,个个都跟野兽一般,杀人不眨眼的,小的劝客官还是绕路走的好。”

曹操趁着话题,再三问了一些季布的事情。

店小二知无不言,曹操很快便得到了想要知道的一切消息,当下也不跟那店小二多说。

吃饱喝足,曹操带上夏侯婴、楼烦往季布家中走去。

季布居住在城东,那是一间较为简陋的茅房。屋门大开,一行人刚刚一走近遍听见“呼呼呼”的练武声。

曹操等人直接进入前院,入眼就见一位面如重枣,目若朗星的壮士在院中挥舞着长柄大砍刀。他的打扮跟项羽、项庄一般奇特,披头散发,破旧的衣裳扎在了腰间,露出了一身彪悍的肌肉,前胸有着猛虎咆哮的纹身。

曹操脑中突然出现了一句话,“纹身断发、尚武好勇、好剑轻死,此乃蛮夷之国也!”楚国本是蛮夷之国,这纹身断发、尚武好勇、好剑轻死正是当年吴楚两国臣民的特点。再度想起项羽的短发,项庄的散发纹身,心下明白,楚国虽灭,但他们依旧以此来祭悼故国。

已知对方身份,曹操回头对夏侯婴笑道:“你上去试试这位勇士的武艺?”

同样作为猛将,夏侯婴也希望不断的他人交手,增长经验,提升武艺。所以能跟季布这样的猛将交手,他也觉得很兴奋,拿出长矛,叫喝了一声,提醒对方攻了过去。

正在全神贯注练武的季布,听得一声大喝,又见一人挺长矛杀来,急忙舞动大砍刀迎击上去。

两位虎将双手均是一麻,一时间都知道对方是个难以对方的人物,都屏住呼吸,准备接敌。

曹操看的清楚,那一击夏侯婴小退了半步,在力气上显然季布占了上风。

季布眼中露出兴奋之色,暂且不管对方有何用意,但在这泾县中无一人武艺可以与其相比,任何人都难以激发他的斗志,此刻他觉得久违的热血再次沸腾。

几乎在同一时间,两人都向对方杀去。随即就是刀光剑影的交错,夹杂着飞散开来的汗水与大声的呼叫。

两人大战五十回合,不分胜负,两人齐声大喝,来往招式更为精妙。又过三十回合,季布以攻多守少,胜负立见。

曹操心知目的已经达到,以鼓掌的方式结束了这场战斗。

夏侯婴后退三步,收回了长矛,笑道:“壮士武艺高强,在下输了。”

季布也跟着收回了兵器,摇头道:“你不善步战,而我善步战,如此输赢毫无意义。”

季布说的不错,夏侯婴擅长的是车战,他驾惯了马车,对于车战别有心得,曹操还特地为他招募了两百乘战车,供他指挥。

这战车在汉末虽以淘汰,但毕竟存在了千年,威力不可小觑。机动力虽不及骑兵,但那冲击力却远非骑兵可以比拟得了的,即便是自己的虎豹骑也及不上。

倘若配合着骑兵一同运用,那便是无可匹敌的杀人利器。记得,赵将李牧便是一个能将战车与骑兵的力量发挥极限的不世将才,曾以战骑大破异族大军。唯一的弱点便是造价高了一些,不过曹操现在有的是钱,并不介意花这个价钱装备一支战场利器。

季布警惕的望了众人一眼,问道:“你们是何人?”

曹操上前道:“在下曹操,见过季壮士!”

“你是反秦第一义士曹操?”季布神情激动,以一种惊讶的眼神看着曹操。显然反秦第一义士这个称呼在他的眼中有着一定的份量。

“我便是曹操,但反秦第一义士却不敢担。在曹某人眼中,只要反秦,便是义士,绝无第一、第二之分。”曹操有些“谦虚”的说道。

“失敬,失敬!”季布堤防的神色立时消去,登时变得热情的起来,“我听过您的大名,不久前,破殷通一役实在大快人心。只是……”他双眼露出了疑惑之色,“不知大人来这偏远小县有何要事?”

“为你而来。”曹操双目期盼的看着季布,“实不相瞒,曹某出身低下,无任何家世可言。然,曹某却认为英雄不问出处,自幼立誓诛灭暴秦。奈何时人皆以世家为尊,曹某起义至今,聚兵已过两万,只可惜良将稀少。听闻泾县季布勇武过人是位大将,特亲自前来求将。”说着对季布一揖到地。

季布诚惶诚恐忙将曹操扶起,心中生出一丝愧疚,他也是一般,如果不是山中有盗贼在,他早就前往吴中投奔项梁去了。

虽然他敬重曹操,但却从来没有想过要在曹操麾下效命。原因很简单,项梁乃是楚国大将项燕的后人,地位显赫。

但此刻情况不同,曹操为了他竟然不辞辛苦,放下军务由千里而来,这份器重,这份知遇之恩让他如何报答?

正如丹阳公所说的,反正都是诛灭暴秦,何必在意对方是什么身份?

念极此处,季布沉声道:“得丹阳公如此器重,我季布虽死无憾。待布剿灭了附近山贼,确保县里无忧后,便前往丹阳投军。”

曹操大喜,古语云: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如此诚信之人宣布效忠,自然不会改投他人。

第九十四章 季布归心

在来的时候,曹操对于季布为何不去投军的事情了解了大概。江东有两支义军,而且两支义军的首领都是精通阵战的善战之士。

所谓光棍的眼里不揉沙子,曹操、项梁又怎会坐视境内的盗匪不问,放弃这练兵的大好机会。

因此,两军在起义后的一个月里,将境内的盗匪扫劫一空。唯有个别逃过一劫,逃向了偏远之地。

大胡子即为其中一个,这大胡子个性凶残,而且贪财好色,被他奸杀过的女子已过了半百。在会稽一代,杀人越货,无恶不作。

在面对项梁军的围剿中,凭借着对山道的熟悉,避过了一劫,领着百人来到了泾县。原本以为泾县县小可欺,打算强抢掠夺一番。

可是,那一天季布正招集了县里的五十名壮士打算前往吴中投奔项梁,正好遇上大胡子的抢掠。

当时,大胡子高坐马上指挥抢掠,怀里还抱着一个姑娘,正是他们村里的女子,而且还是他朋友的女人。

季布怒不可遏,一声令下,对杀了过去。

他是何等神勇连杀数人冲到了大胡子面前,大胡子哪里是季布的对手,被一刀砍中了脸颊。若非大胡子以怀中的女人为盾,季布这一刀非将大胡子的脑袋劈成两半不可。

饶是如此,大胡子也不好过。那一刀劈中了他的左脸颊,留下了一道从眉毛至嘴角的伤疤,深可见骨。至于左眼早就因那一刀而废了,成了一个独眼龙。

自从面容被季布所毁,这厮更是变本加厉地凶残恶毒,对于季布更是恨之入骨,无时无刻不想这报仇。只是季布武艺实在太高,大胡子根本奈何不得他,只能将恨意转移到泾县的乡里乡亲。

季布也只能暂时放下从军之意,将县里要好的弟兄组织起来,齐心对付大胡子一干劫匪。

“其实,要想对付大胡子那干盗匪并不困难。”曹操自信满满的说道,在来以前,他已经想好了计谋以对。

季布大喜,曹操用兵之能早已传遍四海,有他出谋,区区大胡子还不是手到擒来,当下抱拳道:“丹阳公若能为泾县除害,季布此身愿意听从丹阳公任何差遣。”

“不必如此。”曹操说道:“国恨家仇未报,这些匪类残害民众人人得以诛之。可惜曹某不知泾县之事,不然早就派兵前来了。”

他说的大义凛然,只是这其中有几分真几分假,那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反正季布听了,是一脸的振奋,激动。

曹操道:“大胡子并不难对付,只是他藏入山中,我等不见其影,才能将季兄困在这泾县。”

季布连连点头,真正斗起来,那大胡子绝非他的十合之敌。

“因此,对付大胡子须将他引下山来,然后在聚众除之。”曹操看着季布:“首先,季兄可让村里的百姓扮成一支大商队,吸引大胡子,诱他上当。”

季布有些失望,摇头道:“大胡子狡诈,恐不会上当。”

“我知道。”曹操自顾笑着点了点头,“季兄此去只为暴露身份,让大胡子知道你在商队中,打算以此诱他上当。大胡子得知后,以他的性格必会回攻泾县,曹某便可让他有来无回。”

季布细细琢磨,眼中出现无穷的兴奋,“好计,果真是好计。那大胡子见我不在县中,必然认定泾县不足为惧,他怎料丹阳公会亲自来此?”

当下,诸人商议细节。

翌日,天明,季布领着由村中百姓所组成的大商队,驶出了泾县。

而曹操等人埋伏县内伺机而动。

一连三日,毫无动静。

季布留下来的那些兄弟个个都有些不耐烦。曹操反而更加坚定了自己的计策,因为这这个时刻越是平静,越显得不自然。

果然,在第四日,泾县的西方出现了一伙人,他们正是以大胡子为首的盗贼团伙,人数不多,只有八十余人,大胡子正骑在唯一的一匹马背上。

他们发疯似的向泾县冲杀进来,百姓仓皇逃窜。

斜刺里飞来一箭,正中大胡子胸口,将他射倒在地。

楼烦的箭术实在精妙,历史上项羽麾下身经百战的大将也被他从正面一箭一个毫无坏手之力,何况此刻还是偷袭?

大胡子根本来不及反应就以魂归地府。

群盗大震。

季布的那伙兄弟在夏侯婴的率领下从四周小巷杀出,勇不可挡。

山贼逃跑不是罪,在夏侯婴等人的猛冲恨杀下,他们撒腿西逃。

只可惜,人毕竟是两条腿的生物。曹操一行十三人个个都是骑马而来,而且是弓马娴熟的勇士。

在他们的追击之下,山贼们还没有逃出半里,便以尽数被他们以弓箭射杀,凯旋而归。

曹操砍下大胡子的人头,等候季布。

又过三日,季布见到了大胡子的人头,当场单膝跪倒,高声道:“季布今后愿意为丹阳公效犬马之劳,征战疆场。”

季布的一干朋友也一同跪地,宣布效忠。那一战的表现,曹操已经征服了他们所有人的心。

他大笑着接纳了所有的人,兴高采烈的返回丹阳。

同一时间,丹阳城外,萧何见到了一位久违了的故友,“敬伯,你让为兄等的好苦。”

敬伯即是曹参的表字,曹参上前给了萧何一个拥抱道:“萧功曹相召,曹参怎敢不来。若非刘大哥强留,让我帮他夺取沛县,早就来了。”

他细语道:“那丹阳公是什么样的人物,比之刘大哥如何?”

萧何眼中闪过一丝敬重,“丹阳公与阿邦各有所长,两人都有大智慧均是当世少见的英豪。不过,阿邦在文治武功上可比丹阳公差多了。你应该听说丹阳公大破殷军一事吧?所有的战术皆是由丹阳公一人设计的。”

第九十五章 曹参来投

曹操、夏侯婴、楼烦、季布一行人回到了丹阳。转载  自

萧何立刻给曹操引荐了曹参。

曹参年不过三十,长得年青平庸,比他本人要矮上半个头,咋以看去并无任何出众的地方,但曹操却清楚。此人才智不俗,打起战场勇不惧死,即便樊哙、灌婴也比不上他。史书曾载“身被七十创,攻城略地,功最多,宜第一”,更难得的是此人稳重,可当大用。

曹操还记得自己这曹姓,还是跟面前这大汉曹丞相姓的呢?

他自顾的笑了笑,对众人道:“前日曹某得到季布,季壮士的效忠,今人又得曹参兄弟的投效,可谓双喜临门。今夜曹某大宴宾客,为两位豪杰接风洗尘。”

安顿好了季布、曹参,曹操请来萧何、张彧,询问他们在自己走后有什么事情发生。

萧何汇报了这些日子的政务,曹操听得直点着头,让萧何这相国之才管理一小小的县衙,实在是大材小用。

在萧何汇报完后,张彧说了一个有用的消息道:“在大王走后不久,广陵召平来了。”

“在哪?”曹操神色微动,这召平乃陈胜的麾下将军之一。在历史上召平奉命为陈胜攻打广陵,因才能不足攻广陵不克,又听闻陈胜兵败感到自身难保,便渡江来,求见项梁。假托陈胜的名义封项梁为楚王上柱国,请他过江攻打秦国,项梁也因此才决定过江击秦。

张彧摇头叹息:“他见丹阳公不在,已经前往吴中求见项梁去了。不过走前,带来了张楚王陈胜的旨意,封丹阳公你为张楚国司马兼丹阳公。”

他说道张楚王陈胜面上充满了不屑,似乎对于陈胜充满了藐视。

曹操微笑问道:“似乎先生对陈胜那厮没有好感?”

张彧冷笑道:“陈胜有志而无才,心胸又狭隘,怎能成就大事,我料他不日必败。”

“不是不日必败,而是已经败了。”陈胜死于秦二世元年十二月,而现在已经是秦二世二年二月了,怕是尸骨都发臭了。

只是信息闭塞,尤其是在战乱时期,往往一个消息需要半年的时间,才能传播开来。

曹操自信说道:“陈胜急进,不思整合义军,哪是章邯的对手?”顿了一顿,细细想了一想,道:“萧县丞,你立刻准备粮草器械,张功曹你立刻往吴中一趟,拜见项梁,就说我曹操愿意以他为长,一同渡江击秦。”

“是!”萧何、张彧起身领命而去。

当夜,曹操设宴热情的款待了季布和曹参,表现出了自己对他们的器重和看好。

翌日,天刚亮。

曹操就带着季布和曹参来到了城外的军营。

此时,曹操麾下有兵一万五千人,个个都是精挑细选的精壮之士,其中骑兵三千由精于骑战的桓齮统率;战车两百乘,由三千勇士组成,夏侯婴率领。余下九千皆为步卒,其中三千弓手归楼烦管制,剩下的六千苍头军由虞子期、阎泽赤负责训练。

他们大多都是新卒,未上过战场,能力有限,虞子期、阎泽赤也是练兵生手,以两人之力很难应付的过来,季布的加入正好弥补了人数的不足。

来到苍头军的营地,只见阎泽赤带队练习杀敌之术,而虞子期在校台上指挥,将他们操练的有板有眼。

曹操看了大为满意。

季布身无寸功,曹操只能播给他一千曲部,位于虞子期、阎泽赤之下,对他道:“我军赏罚分明,一切以功勋计算。你虽有大将之才,但却无功,不能服众。日后能否成就大业,还得看你自己的真材实学才行。”

季布昂首挺胸,粗声道:“我季布决不让丹阳公失望。”初来乍到,便得曲部一千,季布以深深感受到了曹操的器重,神色激动,深为自己拜得明主而自豪。

曹参眼中也出现了一丝羡慕和期待。

曹操看在眼内,微笑不语。

来到军营深处,一支五百人的军队在自行训练,他们没有人指挥,也没有人监督,但却认真的做着每一下的挥击,似乎那被利刃划破的空气是他们的敌人一般。

即便发现了曹操,他们也想没有见到一般,自顾的练习着。

“如何?”曹操问向曹参。

曹参看的目瞪口呆,他哪里见过如此精锐的士卒?**着眼睛,似乎在确定看中所见的是否真实,直到确认后,才叹道:“精锐之士,莫过如此。”

曹操点了点头,道:“这些兵卒都是从丹阳、广陵一地十余万百姓中挑选出来的最有实力的武士,曹某再以八阵日夜操练而成。时日虽短,但颇具成效,是为曹某的亲卫‘龙骧卒’。他们缺少了一个统领,这个统领就你来担任吧!”

曹参剧震:“这……”

曹操拍了拍曹参的肩膀道:“我相信你,也信我自己的眼光。”

曹参激动的跪了下来,“得丹阳公如此器重,我曹参以此身躯,誓死相报。”

曹操扶起了曹参,脸上也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这是他最大的优势,他可以很清楚的了解史上知名人物的性格,特点,是否忠诚,可以更好的安排他们到每一个岗位。

曹参武艺不俗,更难得的是他勇不惧死,那股狠劲可以更好的激发出龙骧卒内在的威力。虽然他的武艺略显不足,但在阵仗交锋的时候,一个将军的武勇只是其次。关键还是在于他能否激发出军队的内在神通,而不仅仅是依靠个人的实力。

当然,也有个别类似项羽这种另类存在,以他的力量一人完全可以将一支军队杀的寒胆。

第九十六章 冷酷的曹操

出兵在即,曹操忙的是前胸贴着后背,不过好在有萧何、陈婴在,他们总揽了所有的丹阳政务,令曹操全心处理军务。“

他将军队集合起来,不断的用八阵图来进行操练。

这八阵图果然无愧千古奇阵,曹操至今也未参透个中玄妙都以觉得受益匪浅,依此阵法操练出来的兵卒,个个都非同一般。

只可惜,八阵图千变万化,太过玄妙。桓齮、夏侯婴、曹参、虞子期等人无一人可以领悟个中精妙。不然,他还准备留下一人专门负责以八阵练兵,源源不断的给前线的自己输送精锐之士。

这天,难得空闲。

曹操抱着美俾在床上厮混着。

青天白日里,他们以最炽烈的动作向对方表示出心中的欲望,以男女所能做到最亲密的形式合为一体,直至登上快乐的极峰。

他不顾丰腴的美女浑体痉挛,舒畅地伏在她娇躯上,枕着她的酥胸,埋头沉睡了起来。

申时初才逐渐转醒,身下美俾正用水柔柔的大眼睛定望着他,屋内门旁还站着一个美俾,不知何时来的。

“现在什么时候了?”曹操摇了摇头似乎想让自己清醒一些,然后**裸的站了起来。

“申时初了!”门旁的美俾眼神悄悄的打量着曹操英挺的身躯,羞红了脸轻声回答着。她们两人是伺候曹操的婢女,乃是陈老商在吴越一地买来的。她们一个叫春燕,一个叫夏荷。因曹操至今尚未娶妻,一切内事都由她们两人打点。

由于长得不错,曹操也时常抱着她们胡天胡地的大战一场,发泄一下心底的欲望,算是他的通房丫头。

床上的那位是夏荷,身材丰腴,有着一对硕大的双峰和一对浑圆修长的美腿。曹操最喜欢枕着那对双峰上睡觉,柔软中透着香味,舒服至极点。

春燕与夏荷正好相反,夏荷丰腴诱人而春燕却是小巧玲珑,娇嫩十足,处处透着可爱,用后世的词语来表示就是萝莉。

春燕端来铜盆给曹操擦面,夏荷也起身为曹操穿衣。

春燕将面巾沾湿,脑中突然想起一事道:“萧县丞曾在一个时辰前来找过大人。”

“什么?”曹操神色突变,一脸厉色,仿佛要将两人一口吞下:“你们怎么不叫醒我?”

“哐当”一声,铜盆打在了地上。

春燕以吓得面无血色,慌忙下跪之时,颤栗的身躯碰倒了铜盆,热水溅了她的一身,直将她白嫩的肌肤烫红了,她喊也不敢喊上半句。

夏荷也是一般,早已跪倒在地,不住得磕着头。

她们声音颤抖,在地上缩成一团,个个两股战栗,一脸惊恐凄楚之色,一幅幅的画面出现在她们的脑海中。

她们见过曹操发怒,其实陈老商买来的侍婢并非只有她们两个,而是三个,还有一个叫秋香的。

秋香长得此她们两人还要美的多,那一身的肌肤比白玉还要胜上三分,是一位少见的美人儿,能歌善舞,而且精通床弟间的媚术,深得曹操的宠爱、喜欢,赏赐不断,宠信连连。

那是一个秋日的黄昏,天边霞光万丈,浮云缥缈。

春燕、夏荷、秋香聚在了一起,一起聊着无趣的话题。

最后秋香提议:“不如我们叫上大人一同来观赏晚霞可好?”三位近身侍婢属她最漂亮,也最得宠,春燕、夏荷皆以她为先,所以并没有反对。

各自还在中心窃喜不已,那时的曹操刚刚起义不久,战胜了殷通,正是威名远播之即。他英俊、他强壮、他更有才华,种种优点无一不让她们着迷。

可怕的一幕也因此发生。

她们打听到了曹操的下落,是在书房里看书。

春燕、夏荷犹豫了,因为她们知道曹操在看书的时候不喜欢被人打扰。秋香也知道,但她却依仗了曹操对她的宠信走进了除曹操外也只有萧何、张彧才进去过了书房。

书房很普通,很简陋,但却是曹操商议秘密情报,存放军事机密的地方,尽管秋香是无心的,尽管她什么也没有看到。

曹操还是下令杖毙,没有讲任何的情面,将之活活打死。同时还冷冷的下达了军令,“书房重地,未经允许者,踏入半步者……死。”

此时此刻,春燕、夏荷还记得那血淋淋的场面,她们想不到想来和气的曹操冷酷下来竟如此的无情。他完全无视了秋香的悲哭求情,一个绝世美人儿就这样活活被杖责死了。

对于秋香的死,曹操完全的无动于衷,似乎府内根本就没有这一个人物一样。依旧是那般友善的模样,于当时的表现完全如同两个人。

从那时起,春燕、夏荷都学会了一件事情,就是绝对不要惹怒曹操,对于他的命令从不说一个“不”字。

也因此,她们得到了原来没有的快乐和宠信,也渐渐将秋香抛在了脑后。

这一刻见曹操怒起,杖毙秋香的那一幕再度浮现在她们的眼前,无尽的恐惧吞噬着她们那脆弱的心。

春燕已经吓得口齿不清:“萧……萧大大人说‘并并不是要紧紧的事情,等等大人醒来来告告诉他一声就好好了。’”

曹操见两人惊惧的表情,面色缓和了下来:“好了,起来吧。记得,以后不论是谁,只要是来找我商议军政大事的,不管什么时候都要把我叫醒,这次就饶了你们。”

曹操自行穿好衣服走了出去。

春燕、夏荷对望了一眼,都松了口气,无力的坐在了地上,彼此间均发现自己身上的绸缎早已湿透了。

第九十七章 萧何做媒

曹操两眼无神的看这萧何。

而萧何却是一脸的肃穆,神色严肃之极。

“我的萧大县丞,你真的闲得无所事事了吗?”曹操难受的拍了拍脑门问道:“曹某先前让你点算清楚军备粮草,你可点算清楚了?”

萧何毫不犹豫道:“回丹阳公,粮草已经点算清楚。因为人口骤增,只能维持半年时间。不过,我以让陈老商去九江、荆州求购米粮,有音训传来,以购得籴粟万石。今年,我军粮草以无需忧愁,境内的所有沃土皆以挖掘出来耕种稻米。来年若无天灾,我们大可自给自足。”

曹操又道:“人口户籍呢?”

萧何对答:“一一在册,丹阳县内共计六万零一百八十六户,合计人口十八万九千六百五十一人。”

曹操道:“那兵器可储备妥当?”

萧何答道:“一切就绪,如今我军存储剑三千口,矛两千柄,盾……”

“好……好……我服了……萧大县丞,我服了。”曹操似乎放弃了,高举双手,无奈的说道,治理小小的丹阳对于萧何来说就跟吃饭一样容易。

“说吧!”曹操有气无力的看着萧何,“究竟是谁,竟能够请到我的萧大县丞充当媒人来了。”

原本他还以为萧何是为了政事找他,急冲冲的将萧何寻来。

岂料,他开口第一句便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转  载  自  ”第二句则是“丹阳公已到成家立业时,当娶妻产后,以免绝先祖祀。”完全进入了媒婆的角色。

只是曹操此刻一心想成就大业,哪有心情娶妻生子?最多在生理需要时,找春燕、夏荷发泄一下欲望就好了。实在不成,青楼妓馆也可去得。

哪有心情找个好女人娶了,曹操在生活上放荡不羁,可对娶妻纳妾确看的很重。不在乎对方是否漂亮,也不在乎对方出身,只要对方能够在自己外出征战疆场之时,能够把持后宫,不会给自己戴绿帽就可以了。他可不想当刘邦,被吕雉戴了三十年的绿帽也毫不知觉。

因此,在这选妻上曹操异常重视,最早的正室即为丁夫人农家女子,为人算不上贤惠淑德,但也是恪守妇道,视长子昂为亲子。只是他干了蠢事将她气跑了。第二正室卞氏也非名门而是倡家之后,乃是一名歌舞伎,为人更加无须说了,乃是贤妻良母的典范。

曹操已然决定要娶就娶卞氏这类可以稳定后宫的贤妻良母,让自己可以安心的在前线打战。不用时刻担心后方是否安定,担心外戚干政,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此刻见萧何如此热诚,曹操也不禁露出了一点兴趣,究竟是何家女子,竟让萧何如此上心?

曹操沉声道:“事先说上一句,曹某眼界很高。若非是可以稳定后方,教导孩儿的贤德之妻。否则即便对方长得美如西施,曹某也不会答应。”心底又加了句,“可以先行留着,等日后纳妾。”

萧何一脸真诚,严肃道:“丹阳公乃我等共主,您娶妻早已非一人之事,而是我等众人之事。若非对方确实是万中无一的佳偶,适合当主母之职,辅佐与您。萧某亦不会厚着脸皮充当着媒人了。”

“说来说去,还不知道对方是那户人家呢?”曹操见萧何如此,眼中也透露着好奇,究竟是哪家的女子,竟能得萧何如此看中。

萧何的下一句让曹操惊掉了下巴:“对方乃会稽大户,我军大将虞子期之妹,虞姬是也。”他略知曹操爱美色的特点,语气有些暖昧的说道:“此女之姿,决不逊色越女西施,贤淑,善良亦完全符合您的标准。”

“请恕萧某直言,一柄利刃需要好的鞘,象丹阳公这般可以与天下群雄争锋的名刃,若没有一把好鞘,则是一种损失。”

曹操开怀大笑:“那么,那虞姬会是一把好鞘?”

萧何点头道:“我认为是的,丹阳公在萧何的眼中如同广阔无际的大海,平静时不露一丝波纹,当动荡之时却可以摧毁万物,无人与之抗横。所以,丹阳公需要的鞘并非是刚烈如火的娇女,亦非是能助您成事,精通权谋的才女,而是一位能够时刻站在您的身后,无私奉献的女子。那虞姬,恰好正是如此类型的女人。”

“虞姬、虞姬。”曹操低头默念了两句,作为后世人他自然不会对这名字陌生,项羽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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