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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大幸的异界幸福生活-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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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大幸的异界幸福生活》
作者:李茂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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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倒霉的穿越者
春光蔼蔼,万里无云,本是清华楼生意最火的时候。然而今天不同往日,整个酒楼安静的出奇,但厨房里锅瓦瓢盘响成一片,证实今天有贵客临门。
能够让清华楼清场,至少也要是国王或同一级别。走过的行人看着静悄悄的门口,心里很是好奇。
中午时分,一名光明骑士。独角兽圣阶魔兽既可看出守护圣骑士的身份。
守护圣骑士团,整个光明大陆不过五千,三千隶属光明教廷,另外的隶属各个国家教会,教廷王牌打手之一。
在离酒楼三米,独角兽一个急停,马上骑士按一下马鞍,顺势一个侧空翻360度落马,姿势飘逸,放在体操,定是十分起评动作。人们忍不住叫一声好,围观的少女更是大声叫出来:“贝塔贝塔我爱你,就想老鼠爱大米。”场面喧嚣无比,盖住一切杂音。
骑士很帅,身高约一米八零,身材匀称,微闭的嘴角酷劲十足。背上背着一把骑士大剑,剑炳上镶嵌一颗鸡蛋大小的宝石。自八级魔兽光明之虎内核,在绵城华夏国最大的商品拍卖会上曾拍出六百万金币的天价。
挥了挥手,众人安静下来。这时一声惨叫却缠绵悱恻,停不下来。
那个不开眼FaNS叫声如此疯狂,而且明显是个男士?不懂捧场规则还敢瞎混?给光明骑士唱倒彩,定是活得有点腻歪。循这声音往去,地板上一个小二躺在独角兽的马蹄下,大声惨嚎。独角兽在人群中终究没法见缝插针,蹄子落的不是地方。
骑士皱了皱眉,今天是教廷华夏国圣女玛利亚诞生后第一个聚会,贝塔奉命清场,却没料到碰到这么一档子事。
在大庭广众之下把弄残的人赶走,显然不符合骑士规范。假设是偏僻的小巷,走了也就走了,大光天化日之下做这种事,还真需要点勇气。
正犹豫间,三十六匹独角兽打头的仪仗队缓缓行来,远远可见到一片乳白色的神光。骑士大喊一声:“教廷重要仪式,请无关人士让路。”围观的人早就意识到今天非同寻常,没事干别给自己惹麻烦,远远退开。
骑士走到地上的小二面前,大声喝道,别装死,没死的话赶紧把路让开。小二抬起头,脸上怨毒的神色一闪而过,然后继续卖力呻吟起来。
骑士看看远远观望的人群,终究没有动手清场。
“贝塔,什么事?,怎么这么小事也做不好?”
“回队长,这小子撞上我的马蹄,正躺地上装死。”
“贝塔你没带脑袋出来啊,这小子想在这行刺圣女你都看不出来?把他关起来。”
“住手。”
“圣女殿下,为了您的安全,请您还是让我们来处理这件事情吧。”
“这人腿都断了,怎么行刺?光天化日之下,你们怎么能如此草菅人命?”
圣女的声音明显不快。显然她也认为这事不适合这个场合。只见他念动咒语,一个白色的光球钻到受伤小二的腿上,本来血肉模糊的腿以肉眼可见速度开始生长。一小会工夫,小二的呻吟声就轻了,几分钟后竟然可以站起。
“赞美主的荣光!”周边骑士门在胸口划着十字。
小二抬起头,看着圣女足足十秒,然后又低下头去。在胸口划了个十字,深深的鞠躬。
“难道你不会说声谢谢?卑微的贱民?生命之光,这是你这贱民一辈子都见不到的魔法?”
贝塔丢了面子,超酷的开场对他这龙套角色只有一次,搞砸了自然郁闷。
小二脸上路出感激的神情,冲着贝塔点头哈腰,嘴里发出了一串没人听得懂的声音。
“是个哑巴,晦气!”贝塔皱着眉头。


圣女也神情不豫,不知是为了贝塔,还是因为救个哑巴,无法为她传播荣光。
有幸那个中国人在这里一定可以听清楚小二标准的北京方言:
妈了个傻B别以为穿人模狗样就不是二百五。别以为顶身盔甲就不是猪。你妈一定是你表姑,要不怎么生出你这天生白痴地造傻蛋。傻儿见多了没见过傻成你这样的,你爸当年一定在猪圈里过的新婚之夜,才生出你这姥姥不疼舅舅不爱连你妈都不认识的畜生。我都不想操你妈因为这是对我最大的侮辱,象你这种连畜生都不如的东西,往厕所里一蹲毒死苍蝇一片片的,扔到下水道蟑螂都不敢靠近你……。
队伍鱼贯进入清华楼,杯盏交错的声音响起,香味沿这肃静的街道开始蔓延,一丝丝的经过的各个人的鼻子,引得路人哈喇子乱流。小二停住口,站在路边,狠狠的嗅了一下,肚子咕噜咕噜响得震天,摇摇晃晃走了几步,终于熬不过失血过多加上空腹受气,轰然倒地。临倒地前最后闪过的念头却是,干你妈的老天,大家都是出来混的,要这么绝么?临死都不给个饱。问一下,你妈有逼没?
小二全名林大幸,名字却与生活开了相当不默契的玩笑。从二十一世纪穿越到光明大陆,方式基本雷同,遭遇却大不相同,这倒霉孩子过了三年吃不保穿不暖的乞丐生活,好不容易解决了温饱,正在幻想着那天能进小康,但生活就是一场强奸,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你会爽,什么时候你会痛。
大幸小时候挺幸福,老子师长,收入不斐。老妈温柔贤惠,典型的中国式幸福家庭。
但在对越反击战中,他老子不该亲近那个该死的越南小寡妇。
当时战斗结束,大幸他爹获得一场绝大的胜利,心情正爽,看到一个漂亮的小寡妇跨着一小篮子过来,用汉语叫卖馒头。大幸他爹据说是为了买个馒头,然后被小寡妇引着了馒头下的手榴弹。
军功章上只有这场战役的胜利,牺牲过程却是空白。这是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最血腥的版本。这事存在太多可能,再多嘴说不明白。当兵的离得距离不远,但是能够说的只是那个寡妇很漂亮。至于师长是为了买馒头还是为了另外两个馒头,都成了历史问题不能考究。对于大幸来说,结果有三:
军工大院所有小朋友,都说他爸是流氓,他就是小流氓。都不理他。女孩子们都远离他,唯一一次,有个小女孩在放学后悄悄留下,等着大幸。然后悄悄问了一句:“你叫大幸吧,什么是小流氓?怎么耍流氓?”显然是对流氓这个含义丰富的词产生浓厚的兴趣。然而大幸当时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是耍流氓,脸红的象猪肝匆匆跑开。长大后YY,常会回味这,奶奶的,要是当初给她表演一下耍流氓,嘿嘿。。。。。。可他忘记了当时的他也不会表演怎么耍流氓。
其次是贫穷。。
生在社会主义国家,大幸还算幸运,邻居们充分发挥了革命友情,东家一口西家一顿,他倒没饿着,没病没灾活到了初三。这时候正是恋爱开始的季节,懵懂的大幸这时候第一次接触到女人。他第一次将手伸到一个同学的胸部,然后很不幸的射了。这是他能够接触到的第一个女生。这些年下来,大幸几乎忘记了这个女生是什么样子,但是清楚的记得那中温润的手感。在很长一段时间,这个长得不太对得起观众的女生成了大幸YY的对象。
但毕业时,这个女生和他分手了,大幸很是遗憾,觉得自己没走出最后一步,流氓得不够彻底。这时候大幸的生活已经变得很艰难,家里发的补助已经快光了,大幸在国家补助下衣食无忧,但国家没有义务支持他的泡妞事业,再怎么俭省,泡妞都是要花钱的。
第三是明确的目的性
生活是最磨练人,大幸被生活磨成了一根针,目标明确一针见血。他明确知道那些是最重要的,那些是不重要的。自己必须要做到什么不能做什么,未曾阅历过的小孩子,基本都靠家长安排,却是达不到这点。
高中毕业后,他选读了军校,成了特种兵。兵役满后,用积累了十几年的几万块做了点小生意。天终于开眼,大幸赶上好时候,折腾了几年,居然累积了三十万的家产。在九十年代,这可是不得了的大数。大幸觉得幸福生活终于开始了。
有钱没地方花,自然第一件事情就是旅游。林大幸在部队受过特种兵训练,热中探险,蛾眉这种地方本不在他视线范围,但一个朋友告诉他一个奇怪的山洞吸引了他。
山洞在一个陡峭半山腰上,从来没人知道有多深,连老外的探险队都没到底。林大幸不信邪,对于一个当过特种兵并且有着强烈的探险欲望的人来说,碰到这样一个山洞,你让他不进去,就跟你去教育猫不要吃鱼。
第二章 浪漫穿越
但是这次,林大幸的幸运到了头。
在山洞中行走了不知道有多远,连自己心里都开始发毛准备撤退的时候,林大幸发现了一个传说中的洞府。
全部由玉石铺设的洞府非常奢华。林大幸这么多年来也算见过世面,但是还是被这洞府给吓坏了。
这里有传说中的夜明珠。林大幸熄了手电,整个洞府仍然很亮。这种亮虽然不是阳光明媚的那种亮,有点湿润的感觉,对,有点湿润的光亮。林大幸想到这个词的时候都觉得自己是一非典型性傻B,亮和湿润有关系么?但是林大幸无法排除这样的感觉。
林大幸彻底迷失了,把这里的东西弄出去,任何一件都够自己吃一辈子了。但林大幸觉得这个洞府没有那么简单,传说中的洞府都有一些机关什么的,而真正珍贵的东西都在机关里面。林大型自然不会放弃前行,而且,他感觉到自己听听到什么东西在召唤自己一样。
就是那种感觉。林大型刚开始的时候本能的抗拒了一下,但是终究无法抵制那种召唤的诱惑。
在光亮的尽头,林大幸看到了位美女。美女双手捧在胸口的位置,一颗珠子正释放着那么柔润的光芒。似乎整个洞穴的光都来自这个地方。
林大幸呆住了。
一见钟情!传说中的一见钟情。
林大型迷失了。这个玉像相当漂亮,尤其是她的眼睛,似乎有点幽怨,又似乎有些妩媚。林大幸就是被这样一双眼睛给迷住了。他呆呆的望着,不知道过了多久才反应过来。
林大幸痴痴直直的走上去,慢慢的靠近这个美女,似乎听到了这美女的心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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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直勾勾盯着美女的眼睛,两个人的目光交融在一起。林大幸不由自主的再次靠上去,似乎感觉这个美女正在向他诉说着什么。
玉石象大约有一米六五,正是标准的美女身材。林大幸呆呆的看了不知道多久。他的整个身体几乎贴在美女的身上,他仔细的端详着美女的眼睛,有种不知道叫什么东西在两个脑海中产生。林大幸的脑袋一片空白。
顺着美女的脸往下看时,林大幸看到了美女的胸脯。
那是怎么样的胸啊。林大幸从没见过如此坚挺的胸,也从没见过有任何一个胸有如此美丽的光泽。林大幸忍了好久,但终究忍不住,手摸向那个光滑的胸过去。
不争气的是有滴鼻血自林大幸的鼻孔中流了出来,滴在那课珠子上。林大幸眼前突然亮了起来,亮光与湿润光泽大不相同,同时,一股不可抗拒的吸力将他拉向那个光晕。
林大幸最留下的意识是,妈的,居然还没摸到。
醒来后的林大幸发现自己成了一个乞丐,一个穿越后的乞丐。
林大幸第一次做外星人,缺乏经验,好死不死的掉到乞丐堆里。也还好乞丐们每天生活都很忙碌,在这个大陆上,乞丐属于比较辛苦的行业,林大幸不需要解释自己从那里来到那里去,没人留意这样一个乞丐,自然也就没人把他当成外星人。林大幸倒霉就倒霉在没降生到原始森林,以他的体格,逮两只野兽来吃吃问题不大,但是在一个城市里,林大幸就没那么幸福了。他没有语言能力,自然很难某求一条生路。
好好的穿越到一个英语国家或是汉语国家,林大幸怎么着都能活下去。但是在这个语言不通的国家,大幸的倒霉生涯又开始了。大幸的灵魂力量很强,说明精神力相当强大,但是并不意味着这就能读书识字,就能懂这里的语言。这个倒霉的大陆上有几百个国家,有精灵有鬼族有妖族兽族还有人族。传说中的神仙也存在,但大幸不懂其中的任何一门语言。虽然大陆上的语言总共不过五种。但是没有任何载体,没有任何可以翻译的东西,大幸就是一个白痴,他不知道别人说什么,别人也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大幸很绝望,绝望得一塌糊涂。
这实际上就是一个大的监狱,大幸心里明白,这个监狱里看上去好象很自由,但没有语言能力的自己,在这个大陆上比所有的人都不幸,他找不到朋友,找不到人可以说两句话。被别人欺负也没法说出来,窘困的情形让林大型觉得异常郁闷。
林大幸也检查过自己,他一直想穿越后好歹也会有点好处,而且从那个神秘地方出来,总归会有点与众不同的地方。但是他很失望,除了自己的感觉变得敏锐,没有发现任何特殊的地方。没有传说中的魔法力量,也没感受到自己有成仙的可能。林大型知道自己就算是穿越了,无非也只相当于再活一遍而已
凭着相当勤劳的手脚,虽然语言不通,林大幸总算混到现在小二的位置上。今天本来是一个迎接贵宾的日子,说不定碰到那个达官贵人,就可以熬出头。穿越到异界的大幸还有自己的特殊本领,他精通烹饪,这是他独立生活这么多年来最自豪的事情。但假设你是一家酒楼,你会让一个哑巴兼职乞丐来做厨师么?显然林大幸找不到这样的机会。能够进入酒楼,就已经是够幸运了,有得吃,再也不用睡在树林里。在丐帮混了近一年后,林大幸确定这是能够找到的最好的机会。至于天下是什么样,鬼才知道,能混饱肚子已经算是不错了。人,在生存都成问题的情况下,能填饱肚子已经是天下最大的事。
老天总是在最关键的时候插上一手。林大幸幸运的在闹市区被一只莽撞的独角兽踢了一脚,命运开始了转机,但晕到后的他已经不知道了。
第三章 转机
生活总是给你留出那么一条细小的缝隙。林大幸晕到以后不久。圣女与教皇结束了午宴,一行人出了清华楼,好巧不巧的又经过了他身边。
“贝塔,去把那个晕倒的哑巴救起来吧,送到基础骑士学院做个杂役。”
“是圣女殿下!”
于是林大幸在懵懂之中,终于有了吃饭的地方。
醒过来了,睁开眼睛看一个很漂亮的女人,正给他喂粥。林大幸体质毕竟超出常人,很快清醒,知道自己处在教廷的某个地方。他现在还是不会大陆的语言,但明白教廷是什么样,自己被教廷里那个好心人给救了。
这是一间很旧的房间,显然救他的人没把他当个人物,喂饭的女孩虽然漂亮,使女的打扮证实这不是艳遇。门口悬挂的十字架证明他应该是进入教廷的某个地方了。
进入教廷是好事情啊,教廷实力远胜国家,说不定能学点东西,谋个一官半职。大幸不缺知识,但缺乏基础的语言沟通能力。
要想在这个世界混出头来,语言是自己必须要掌握的东西。其他的玩意,什么武功魔法,跟自己压根搭不上边。即使拥有再丰富的知识,没有交流的能力,也就是傻B一个。
使女看他醒了,便用手指指柴堆,做了一个劈的动作,嘴里说着什么话,林大幸知道饭不是白吃的。点点头示意明白。爬起来,稀里胡噜把粥吃完,身上顿时感觉有了力气。拿起斧头,开始幸福的劈柴生活。
时间久了,林大幸学了一些人类语言,知道给自己喂粥的使女叫舒妮,自己所在地方是教廷骑士学院后勤处柴务科,科长一人,由林大幸本人担任。在能够提供学院足够木柴的前提下,他有机会可以在骑士学院读书。
教廷骑士学院收录众多贫苦人家子弟,从中选择出色的人才以为教廷所用。这家骑士学院是基础骑士学院之一,毕业后的学生大多进入护教骑士团。也有小部分进入帝国的军队。圣女发现晕到后的林大幸有相当强的灵魂波动,认为可能是个人才,就把他放到这样一个骑士学院来算半工半读。
吃饱饭,有书读,有空闲时间,对于一直流浪的大幸来说,还有什么不能够满足的呢?
命运的齿轮在林大幸进入这个空间后的第三年,开始缓缓转动。虽然充满各种未知,对于林大幸来说,不管怎么样,幸福的生活已经开始了。
三年时间里,他学会了人类语言,并掌握兽人,精灵和矮人语。对于生存,他已充满信心。有能力吃好的时候,自然不仅想混个肚圆。
辞别学院,信心十足进入佣者之家。
运气不错,进入佣者之家,一眼就发现一个很冷清的任务。招伙计。显然销售的职务在任何一个世界都很难获得认可。林大幸仔细观看上面的公司介绍。这是一家新成立的公司,林大幸看到他的注册时间不超过两个月,是一家由矮人经营的锻造所,名字叫做雷神之锤。


武器在大陆是严重的消耗品。魔兽的血液有相当强的腐蚀性,而空气中的氧气含量又明显偏高,空气湿度大,但是目前并没有不锈钢一类的产品。经过淬火的铁虽然已经具备相当长的寿命,但是过不了三年也就会锈迹斑斑甚至不能使用。即使是著名的矮人家族,他们的产品也难逃被腐蚀的命运。水晶制作的武器,虽然具有很好的魔导性与坚固性,但是谁能用得起?一把水晶剑,价格甚至超过一个小国一年的税收。
男怕入错行,入错行的痛苦比女人进入妓院好不了多少。林大幸先做个市场调查。
首先他找到这家锻造所对面的一家店铺,假装顾客,问起一把刀的价格。装做对于武器很外行,几句话把伙计惹毛了。
“去去去,看你也不象要买刀的人。”
“你拽什么?对面武器比你好多了。”
“外行,你没看到他们几乎没有生意?他们的武器是比我们利,但也就能用两年。他们的价格是我们的十倍好不好?都一样能杀死人,谁会犯傻花十倍的钱买那东西?再利有什么用?他们的刀锋太利,连两年都还用不了,见血后半年就完了。除了王公贵族,谁出那傻钱?我说你那智商,还是赶紧去买点脑白金吧,年纪轻轻嘛脑袋锈这么厉害!”
“谢谢了!”
既然雷神之锤产品没问题,而且还很优秀,自然是个不错的工作机会。谢过小二,然后冲出了大门。
被鞠躬的伙计吓了一跳,难道今天真的碰到神经病了?揉了揉眼睛,明确自己没在做梦,冲门口吐了口唾沫,说了声二子。
作为外星人,林大幸知道一点解决刀锈问题的方法。拿来赚钱是足够用了。他没想到出门碰到的第一件事情竟然是如此之顺利,忍不住大笑三声,哈哈哈哈哈哈。
推开雷神之锤的门,里面冷冷清清,后院里倒是传来叮叮当当的声音。林大幸犹豫了一下,大声喊道,有人在吗?没人出来。他走进去,看到两个矮人正在努力的轮着大锤。那锤子至少有四十公斤,想象一下这玩意落在脑袋上的情形,不由打了个冷战。
林大幸仔细的看着这两个矮人。他们抡锤时有着一个固定的节奏。他看得出来这两个矮人是高手。能够把这么重的锤子做到举重若轻,显然不是一般人能做出来的。敲锤子的动作简单流程,然而两个矮人的专著表情说明这是两个锻造狂人。想起矮人最擅长锻造的话,想来是属于技术性的人才。
观察他们的下锤路线,发现是千层叠炼法。林大幸生前有把匕首,是父亲留给他的。那把匕首异常锋利坚韧,采用的也是千层锻,不过表层却用得是一种不锈金属。怪不得定出十倍价格,这冶炼方式极是消耗时间。
这时,锤子停了下来,接着他听到两个矮人叫一声师傅。
林大幸抬头看时,一个白胡子老头出现在面前。和两个爱人一样,身高不错一米五,但长在老头身上还容易接受。矮人可以活到千年,这老头总该至少有个八百岁,比他两世年龄都长,明显是这个店的主人,于是低下头,用最恭敬骑士礼节单膝跪地。
老矮他抬起头,对林大幸说请起。
“老夫斯托恩,你是个骑士?”起来后,老矮人眼睛一闪一闪,显然对这个骑士的身份很敏感。
林大幸无法判断老矮人对骑士的敏感是来自仇恨或是感激。但是不管那种,对他能够到雷神之锤工作没有任何好处。年龄就是威慑力,在一个活了八百岁的老人家面前,林大幸缺乏说谎话的信心。
“老人家,我叫林大幸。我乞丐出身,后来到骑士学院做杂役。学过骑士学院里的大部分课程。但没有骑士身份。我对商业的兴趣超过做骑士。挨过饿的人,更希望有稳定的生活而不是去捞军功当贵族。”
斯托恩的脸色舒展了一下,林大幸知道自己的回答基本上符合了老矮人的心态。老矮人神色明显好了很多,说话也开始和颜悦色起来。
“我看你刚才很仔细的看我两个弟子做锻刀,莫非你了解锻造?”
“我对于锻造的知识仅限于书本。在学校里为一些富有人家子弟保养兵器,才知道一点。”
“说说吧,我不希望在我店里的伙计对兵器毫无见识。”
“老人家,请允许我称呼您为大师。我就说一下我个人的看法。请您老人家指点。”
“雷神之锤的武器在我见过的硬度最高,质量最好,也最锋利的武器。我对于雷神之锤的产品质量很佩服。这也是我想来这里的最重要原因。‘
林大幸边说边留意着老人的神情,斯托恩的脸上流露出一丝笑意,知道自己的马屁拍得准,老头虽没迷糊,但明显心情已经不同,良好的第一印象已经建立。
“请允许我称呼您为锻造大师。因为这里的所有武器足够让您称得起这样的称号。我想对于锻造,我没有任何发言权。所以我想说的是两个商业方面的事情。毕竟这才是我的专业。”
“我们雷神之锤产品没问题,关键是策略。有人说太贵。这太不识货了。雷神之锤的价格不是太高,而是太低。我虽然买不起,能买的都是有钱人。什么是有钱人?就是有身份的人。他们买了兵器干什么?很明显不是打架的,至少不是为了他们自己打架用的。武器就是身份的象征。很少有人会亲自拿起武器上战场。很明显,他们买的是身份。买身份的人对武器的要求又是什么?不买对的,只买贵的,不买合适的,只买别人买不起的。五个金币的价格,不足以体现他们的身份。”
斯托恩显然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结论,眼前不由一亮。矮人热爱锻造,搜集好的材料,打造神器是他的愿望。价格提不上去,好材料买不来,心情自然不好。林大幸见他的话让老矮人情绪一会低沉,一会高昂,知道他已动心。。
“但雷神之锤还是有问题,也是所有的锻造师都无法解决的问题。锈!太多好兵器两年后基本就不能用了。雷神之锤的武器锋利,反而更容易坏。”


“这不是武器的质量问题,而是保养不得所致。我可以保证在合适的保养下,让我们的武器使用十年。如此一来,价格再高上十倍,也可以接受。”
林大幸停了一下,看着斯托恩。话已经说到这个份上,该是对方的发言时间了。他看着斯托恩的眼睛,等着他说话。
‘你太有才了!!!‘
斯托恩眼睛滴溜溜乱转,心里忍住想把这句话喊出来的欲望。他太明白这些东西的意义了。眼前这个人是人才,绝对的人才。
他感觉到其中蕴藏着的巨大价值,除了水晶剑以及搀杂了密金的武器,有那种武器能够使用到十年以上?如果这种方法能够流传出去,那可不仅仅是几百金币的问题。
但是斯托恩更明白,眼前这人相当聪明,前面匪夷所思的提价策略,以及所掌握的方法,这个人的要求绝对不是金币可以打发的。如果自己每个月能够给他几百金币,或许还可以留下,但是自己有那么多金币么?没有,显然这条路不通。
“林大幸先生”,斯托恩思考了好久,终于还是没有结论。决心要好好想一想。“我明白你说的东西存在的价值,但是显然我们店铺还出不起这么高的价钱,林先生,能不能先给我一点时间考虑?”
“斯托恩大师,我很乐意为贵店效劳。我的条件有三,第一,我想获得这个店三成的收益。第二,需要生产我所指定的款式。第三,我要完全的经营权。生产的过程我完全不参与,。另外,我需要三百金币的前期运做费用。”
“你今天开始上班,马上。小二,你去准备魔法契约,小三,马上给林先生收拾出一见房子来。叫一下小四到小九,马上把那间房子给我添置足够好的家具,让林先生住得舒适一些。”斯托恩怕他后悔,急匆匆的拍板。
林大幸冲斯托恩道声谢,陪小二去收拾房间去了。
第四章 组团
自到异界来后,第一次在这么舒适的床睡觉。人或许都贱,在软硬适中的床上,林大幸睡不着了,他兴奋,忐忑。如果这次完成资本积累,以后的生活就会顺利很多。精灵美女们,我林大幸来了,等着啊。能够和外星人来一次,你们的性福日子马上就要开始了。林大幸YY的口水四溅,天快蒙蒙亮的时候,终于睡过去。
全面了解了武器的行情后,觉得将雷神之锤的产品定位于王者之剑,从记忆库中选择一个最华丽的造型画给斯托恩,斯托恩如获至宝,和他的两个徒弟冲进去研究去了。
光杆司令成不了大事。林大幸来到佣者之家发布任务。他准备招五个人。
招聘引起很大的轰动。林大幸的工资是每个月五个金币。大部分的人月薪水只有一个银币,五个金币几乎相当于平均月薪水的五十倍,这样的薪资待遇几乎可以等于在王府管家。可以想象,这此会有多么轰动。
在佣者之家将保证所有人都知道后,他用十个金币将这个信息发布。
林大幸同时还发布了佣兵征用任务。五十个金币的价格求佣兵之王代言。同时还表示除了五十金币外,将可获得雷神之剑一把。为让代言人心动。林大幸将雷神之剑悬挂在佣者之家,并在大庭广众下,用这把剑将另外一把铁剑一分为二。
五十金币或者对于佣兵之王不是很有价值,但是这把剑却有足够魅力。城市里有数十个自称佣兵之王的人开始干架。为了避免进一步骚乱,林大幸办了一个小型擂台赛。
比赛实际是表演,为避免出现伤亡,林大幸按奥林匹克制定一系列的规则,其中就包括使用统一的木制刀剑。刀剑上抹上红红的油漆,凡是被剑砍中,数下身上的油漆条数,先中三刀或者出现要害部位红点的时候,就判定认输。这种人性化的模式立刻引起了诸多武者的喜欢。切磋是提高的最有效途径之一。不过也没有多少傻B天天没事找人PK,PK掉别人固然很爽,被人PK掉就不是郁闷那么简单了。这种傻事,智商正常的人之间很少发生。
林大幸做梦都没想到,居然会有一万人来竞争这五个职位。听到这些数字他差点崩溃。一万个人,每个假设只要三分钟时间,要足足五百个小时才能挑选完。他只好设定一些简单的条件。
第一个条件是要会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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