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宋殇-第3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阿骨打心中微微一动,知道秦风的用意。他的话分明是在说,如果价格太低,他不会和女真做生意。他嘴角露出了一丝笑意,轻轻点头道:“秦大人所言不错,我女真确实需要兵器,我们不光需要兵器,还需要粮食,更需要茶叶,总之,我们需要很多很多的东西。只要价格合适,买卖可以长久的做下去。”他的话也明白得紧。如果你价格太高,我们这生意不做也罢。

秦风看了一眼阿骨打,轻轻摇头道:“宗翰兄弟,有一句话叫物以稀为贵。意思是说,一件东西如果太少。自然就贵重了。大宋虽大,但敢随随便便卖给外人兵器的商家,却没有多少。而敢一次买这么多兵器的商家,更是没有多少。曾长者在大宋呆了这么久,如果他能找到一个比我更何时的卖家,何必劳动你到这沧州?我们明人不说暗话。这笔买卖,你若是诚心诚意,便说个价格,若是谈得拢,兵器你拉走便是。若说到粮秣……只要这笔生意做得成了。日后我们自然会卖给你。谁还会嫌钱多?!”

阿骨打听罢,眉头轻轻一皱,随即摇了摇头,他委实把握不住秦风的脾性。若说此人贪财,但他为官一任。却未曾听说有什么横征暴敛,又或是收受贿赂的恶行,反倒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将沧州治理得异常繁荣,使得一个边关破落地州府,繁荣得宛如江南一般。若说秦风愚笨。也未必没有这个道理。毕竟以国之利器资敌。看上去简单得紧,实际上是祸国殃民之举。暂时或许能有点收益。但无异于饮鸩止渴。可秦风如果是愚笨之人,他又怎么能将梁山经营得兴旺发达,甚至能对抗朝廷的征剿?

也不怪阿骨打如此头疼。女真一族如今不过是一个小部族罢了,如何比得上大宋那般财大气粗,这笔买卖委实不小,容不得他马虎大意。若非如此,他也不至于亲自到沧州走上一遭。商场如战场,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若是他了解秦风的脾性,对这笔买卖自然有不小的信心,可他压根摸不透秦风,这如何能不让他犹豫?

他盘算了好一会,才咬着牙道:“秦大人,价格好说,你能不能先让我看看兵器的成色?”他也是无可奈何,秦风说得不假,除了沧州,真没有人能一次出售这么多地兵器。

秦风看了一眼阿骨打,拍了拍手,不一时,自有人送上几口马刀。他上前拿起一柄,轻轻的弹试了一下,只听得铮然有声。

阿骨打听得这般动静,眼睛不禁一亮,急上前拿起口战刀,试了试刀锋,满意的点点头,赞叹道:“果然是好兵器,都说沧州兵器甲大宋,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不知道这兵器作价几何?”

秦风看了一眼阿骨打,微笑道:“宗翰兄见问,我也不瞒你,打造这些兵器,着实费了不小的功夫。每只兵器折合大宋钱钞三十贯。我为兄弟准备了一万口这样的战刀,作价三十万贯……”

阿骨打不知道大宋钱钞值得多少,但旁边的曾长者却清楚得紧。他听了这般价格,登时变了脸色。三十万贯,相当于三十万两白银。女真虽然勉力积蓄实力,但要一下子拿出这许多钱钞,还真不是一件容易地事。

秦风看了一眼曾长者的脸色,点头道:“三十万贯钱钞,相当于三十万两银子,女真苦寒之地,想要一次拿出这些银子,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也理解女真的困难,没关系,钱拿不出来,可以用别的东西抵债。女真地貂皮、鹿茸、人参、皮货,都是不错地东西,可以用这些东西抵价。”

阿骨打听了,低头沉思良久,点头笑道:“如此甚好,不过三十万的价格还是太高了些,不如我出十万两白银,八百张貂皮,百斤山参,二百斤鹿茸,外加熊、虎、豹、鹿皮三千张,以抵那二十万两银子,如何?”

阿骨打所说的那许多物事,如果运到大宋,若要经营得好,未必不能值二十万两银子,甚至可能更多。不过这许多东西对于女真来说,却是常物,不值得一提。阿骨打倒算计得精明,如果秦风答应,这笔生意,他倒占了大便宜。

秦风低头思量了片刻,轻笑道:“罢了,便依你。这次我便吃点小亏,我们生意需得长远做下去,如此才好。”

阿骨打点头称是道:“秦大人豪爽得紧,若论做生意,我自然要和秦大人做下去。秦大人,这万把兵器固然不少,但我女真的需要怕是更大。还望秦大人多准备些货物,价格便依此,如何!”

秦风听了,眉头一皱,直勾勾的看向阿骨打。

第一卷 巍巍大宋 第五十七章杀不杀

过了良久,秦风终于点头道:“也罢了,左右都是第一次做生意,我便吃点亏又如何?!不过我听说你女真的海东青乃是天下一绝,一直羡慕不已,阁下可不要吝啬。”

阿骨打微微一怔,心中暗骂了一句,这厮果然一点亏都不肯吃。需知那海东青乃是关外猛禽,振翅扶摇直上万米,就是天鹅也逃不了它的追踪。如此神物最受辽人的喜爱。一只上等的海东青,可获值万两白银。自己好容易砍下点价格,送出几只海东青之后,等于什么都没有赚到。

不过话说回来,海东青这东西毕竟不是女真部落的必需品。生存,财富两者权衡取其重而舍其轻,为了拉拢住这个大主顾,自己自然不能吝啬。他向秦风微微点头,随即告辞而去。

待阿骨打出门之后,秦风从这屏风道:“你们两人听了这许久,对这完颜宗翰有什么感觉?”

只见屏风两旁人影一闪,两个文士打扮的人慢吞吞的走将出来,正是沧州小军事集团的智囊…………神机师朱武,智多星吴用。

朱武面色如常,他看了秦风一眼,摇头道:“大人,我观这完颜宗翰言语间颇有气魄,端的有英雄气概,想来此人在女真人中,也是一条好汉。不过此人豪放间自有一股精明之气,又极重细节,此等人物,若是用兵,也当是一员好手。我曾听大人说过,完颜宗翰乃是女真部落中排的上名次的勇士,日后我沧州兵马若是碰到此人,倒需小心谨慎。”

秦风轻轻点头,面陈似水,也看不出内心有什么活动,他扭头看向吴用道:“你对这完颜宗翰有什么看法?”

吴用低头沉思良久,这才有些不确定道道:“观这完颜宗翰所作所为,让我想起了一个故事。”

秦风眼中露出了一丝笑意。他点头道:“这完颜宗翰让堂堂的吴学究想起了什么故事?你且说说看。”

吴用仿佛在沉思一般,慢吞吞道道:“据说三国时期,有一次匈奴的使者去拜见曹操,曹操为了试探匈奴,故意让手下一个相貌堂堂。举止威严的小兵伪装成自己的样子坐在王座上,而他自己则化妆成一个小兵,一同接见匈奴使节。

事后曹操派人问匈奴人,他们今天对魏王的感觉怎么样。匈奴使者回答说,今天见到魏王,果然如传说中一般威武。但总觉得魏王似乎缺少点什么,倒是他身边的那个小兵,像个真正道英雄……”

秦风听罢,哈哈大笑,也不说话。只是轻轻地摇头不已。朱武面带疑惑之色。看向吴用,问道:“你的意思是说,那完颜宗翰,实际上是女真的领袖,完颜阿骨打?”

吴用点头道:“不错。我观那完颜宗翰言谈之间,颇有英雄气概,谈吐间自然有一股役使指派的气势,像是久居上位之人,这样的人物在女真部落中应该不会多见,我思前想后。也只有完颜阿骨打才符合这个条件。想那完颜宗翰。虽然在女真人中也算得上一个大人物,但他到底还要受别人道役使。怎么会有那样地气魄?!”

秦风突然站起身来,看着两个智囊,语气冷冷的道:“你说如果我现在将阿骨打杀了,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朱武和吴用都愕然无语,两个人面面相觑,秦风喜怒无常,倒让他们吃了一惊。对方虽然算得上一个英雄,但也不至于让秦风做出这样的决定罢?

秦风看着二人吃惊的表现,不禁又好气,又好笑。这两个人虽然都算的上足智多谋之辈,一个擅长军机,一个擅长诡诈,但都摆脱不了天朝上国那种眼高于顶地习惯,女真不满万,满万不可敌。也许只有当女真铁骑当真踏到这些人的脑袋顶上的时候,他们才会知道这些野蛮人的可怕之处罢!

他看了二人一眼,轻轻摇头道:“时势造英雄!如果是耶律阿保机时代,女真人就算出了十个完颜阿骨打,怕也如同那泥沟里的泥鳅,翻不起多大地浪花。可如今道辽虽然比耶律阿保机时代要庞大许多,却如同那病入膏肓地老人,女真人虽然还是泥鳅,但翻起的浪花,他们未必经受得起。一旦泥鳅吞了辽,自然会变成蛟龙,那时候翻起的浪花可就大了。我现在之所以在犹豫,就是拿不准主意,该不该将这个人在沧州解决掉!”

'奇'朱武迟疑了一下,看向秦风,轻声道:“大人,非是我低估那完颜阿骨打的本事,实在是此时容不得我们这么做。一来那辽国既然已经到了病入膏肓的程度,那即使阿骨打真被我们杀了,女真依然会崛起,虽然可能耽误几年时间,可谁又能保证女真一族中,不会再出现阿骨打那样地英雄呢?二则我们实在没有必要这么做。

'书'大宋朝廷对我们一直心存顾忌,从他们将我们派到沧州就能知道,他们对我们一直有着防范之心。沧州四战之地,一旦有事,三万人马很难抵挡来自九个州府的攻击。如果女真真能灭了辽国,说不定我们能于乱中取事,占上一些便宜,谁又能保证我们不能打下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天地?”

'网'秦风听罢,眉头一皱,微微有些心动。朱武不是穿越者,但他能看到这点,倒真算得上眼光远大,依着朱武的算计,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好。他将目光看向了吴用,吴用这人虽然在兵法上的成就略逊于朱武,但他为人精明诡诈,擅长权谋之道,实在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随着他对沧州地贡献愈来愈大,以至于自己也开始重视起他道意见来。

吴用看着秦风,眉头轻皱,他也在犹豫。杀人夺命这样地事情,看上去简单,实际上麻烦得紧。那完颜宗翰可是女真的使者,如果真地对他下了毒手,日后沧州岂不是成了女真的死对头?何况那完颜宗翰如果真的是完颜阿骨打的话,他可能那么好杀吗?

第一卷 巍巍大宋 第五十八章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吴用在迟疑,杀掉阿骨打,也许对宋人来说,有一段不短的缓冲时间。但对于沧州军事集团来说,却不是什么好事情。沧州的发展需要时间,沧州的人事需要整合,沧州的士兵也需要训练。而这一切,都建立在朝廷无心顾忌沧州的前提下。一旦朝廷将眼光转到了沧州,他不敢想象那会是什么样的结果。以一州府之地对抗一国之力,貌似是孙武复生,白起再世也无可奈何罢!

他迟疑了许久,看向秦风,轻轻的摇了摇头,低声道:“大人,我们没有必要这么做。大宋没有给我们一丁点的好处,有的只是压榨和算计,我们没有必要为大宋付出那么多,尤其是我们的付出也许并不能得到回报,甚至我们的付出他们都不会知道,即使知道,说不定也要给我们戴上一顶擅杀友邦之使的帽子。我们所做的一切,不值得,我不认为我们应该这么做。”

秦风微微苦笑,心中暗自叹息,他倒是能理解吴用和朱武的想法,他们并非真的对大宋全无感情,只是不相信女真那条小泥鳅会变成逆天的蛟龙罢了。他盘算了一番,最终还是摇头道:“他们应该不会在沧州港启航,派人跟着他们罢,如果他们不从沧州走海路,而是到南方去的话,那便是天让我诛他。到时候把暗箭派出去,能不能成功,听天由命罢,我们不过尽尽人事而已!”

朱武和吴用听到“暗箭”两个字,身子都是本能的一颤,他们都知道秦风手中有一直特殊的部队。这支部队的人数不是很多,大概还不到一百人,可这一百人,是从沧州十数万百姓中选拔出来的。可以说是精锐之中的精锐。

暗箭中的士兵,无论是哪一个,都精通两三门绝活,有的一身好武艺。同时又会点下九流的本事,有地则精通打猎,不过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点,随随便便拉出一个人,都能对付两三个西夏的铁鹞子。这可不是吴用他们胡乱推测。而是和西夏兵交过手的鲁智深亲口承认的事情。

吴用和朱武都不是什么良善之辈,自然知道这只队伍的厉害,更知道这只队伍地用处。更何况这只队伍的名字如此的明显,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这纯粹是一只为了暗杀而设置的队伍。秦风要将这只队伍派出去。看得出他下了不小的决心。在二人心中,这只部队不要说暗杀一两个部落的首领,就是弑君都够了。

秦风看了二人地表情,轻轻的叹息一声:“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暗箭虽然锋利。却也不敢保证绝对成功。听天由命罢!”

朱武和吴用都不是那种古板之人,自然听出秦风对这件事情能否成功并不抱太大的希望。他们两人相对苦笑,默然无语。

沧州府三十里外一普通的小山上,雄天德率领着手下七十号弟兄正在那边打熬气力。他是个混人,虽然天生神力。但头脑呆板得紧,幸好他手下的三个副手不是一般地人物。这三个副手,在江湖上也都是了不得地人物。

为首的,却是当年跟随晁盖一道上山的入云龙公孙胜,此人的拳脚自不必细说,更兼此人久在江湖上行走。对江湖之事。极为了解,用他作为副手。却是再合适不过。

另一个副手,乃是下五门的小贼,若论及水浒,一百单八将之中,也有他地名号。此人正是那鼓上蚤时迁,他在故乡不过是靠偷窃为生,整日里受那官差的气,听得沧州兵是招安的强人,故将心以横,前来投军,想谋个出身。他虽然身材瘦小,相貌猥琐,但轻身功夫却是一绝。秦风用人,端的是不拘一格,压根没在乎他的出身,将他放到了暗箭,担任了一个副手。

第三个人,名声不显,是一个白面无须,身材瘦弱的年轻人。此人姓唐名礼,是川中人氏,身子骨弱得紧,他到这沧州,也是为了谋一个出身。秦风当日考校他时,倒将自己下了一跳。这丫不会什么武功,却会下毒。这样地人才,若是放过,岂不是暴殄天物?

这三个人,没有一个是心思简单之人,更兼都是胆大包天之辈。有他们辅佐雄天德,却是再合适不过。

雄天德也知道自己脑子笨,但他也知道秦风将自己安排到这里地用意。自己是秦风带出来的人,秦风对自己地信任,不是那些后来人能比的。自己要做的,就是将这只队伍牢牢的掌握在秦风的手中。

他看着手中的信,又小心翼翼的从怀中拿出了一块虎符,仔细比量了好一会,这才轻轻点头,确认了这封信的真实性。不怪他小心,秦风一直在教导他:一个人一辈子小心一万次,可能都白费了,但如果有一次大意,就可能陷入万劫不复。

公孙胜接过信笺,看了一番,眉头轻轻的皱了皱,轻声道:“那伙女真人的实力貌似不弱,而且他们的行踪不定,若要围杀他们,似乎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时迁手一动,公孙胜还没有反应过来,信笺便到了这小贼的手中。他看了一番,上面只是吩咐他们暗算完颜宗翰的使节团,至于使节团的其他情况,一丁点都没有,秦风竟然让他们自己去查探。

时迁皱了皱眉头,他是窃贼出身,自然更注重情报,他思索着道:“我们对女真人的实力一无所知,确实不太好下手。毕竟和女真人接头的是曾头市的曾长者,此人在大宋呆了好些年头,一来熟知地理,二来人脉深厚,三则手下有不少的高手。他既然和女真人混到一块,难保不从曾头市调动人手护送…………曾头市可是有上万的壮丁,这事委实不好办。”

雄天德没有说话,将目光转向唐礼,他知道这个瘦弱的男人很厉害,能成为暗箭的副手,自然不会是简单的人物。他需要他的支持。

唐礼阴沉着脸,从时迁手中接过信笺,看了好一会,才轻轻的呼出一口长气,微微点头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我们又不是那些普通的士兵,如果硬拼,自然奈何不得使团,但如果我们暗中偷袭,也不是没有成功的可能。”

说罢,他看向三人,颇有些把握的道:“毒药,只要有足够的毒药,甚至蒙汗药,万全可以解决这些人。反正暗箭也不是什么光明正大的部队,下毒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更何况绿林手段,本来就不忌下毒,只要下毒成功,他们就是有五百人手,也不济事。”雄天德眼中闪过一丝让人畏惧的光芒,他淡淡的道:“我不在乎我们用什么手段,我只在乎大人的命令。大人让我们在尽量保存自身力量的前提下杀了这些人,那我们就要尽力去做。如果用毒有效果的话,我们这么做也没有什么不妥。”

公孙胜听罢,点头道:“既然如此,此事需得劳动军营,调来百十匹耐力好的战马,我们分成十伙,分头前去。我们也不知道这伙女真人究竟有什么目的,也没法预先设伏,此事需得时迁兄弟跑上一遭,勿必要摸清他们的虚实,我等才好下手。”

时迁摸了摸自己唇边的两撇鼠须,轻轻点头道:“此事容易,我这就去收拾行囊,于路上留下暗记,你们稍后跟来便是。”

公孙胜便道:“寨中尚有战马十数匹,也有那耐力极好的,你可选上两三匹于路上换乘,你此行打探消息,终不能仅凭这两条腿赶路!”

时迁一摆手,摇头道:“一清哥哥不知道这里面的端的。我等此次出手,却是背着朝廷,便是事成之后,也要伪装成强人打劫,万不能露了身份。大宋战马稀少,若是我骑了马去,一则容易泄露官家的身份,二则事情朝廷若是追查起来,也有迹可循。三则女真人中,未必没有精明之辈,若是被他们看出破绽,反为不美。

想那女真人等,终是到了我大宋地界,料想他们也不敢猖狂…………休说他们,便是辽人到了我大宋腹地,也不敢妄动。女真虽然多马,但这伙人想来不会骑马而行,便是骑马,也不会往来奔驰。凭我这两条腿…………虽然没有江州好汉神行太保戴宗那两下子,但要是赶这些人,还是赶得上的。”

公孙胜低头思量了片刻,也不做声,扭头望向雄天德。他倒精明得紧,知道雄天德才是这只队伍的领头人,虽然事情的结局已经是明摆着的,但还是要让他做决定。

雄天德看了一眼时迁,呵呵笑道:“俺是个粗人,凡事只凭着一身的蛮力,要不就是敢打敢冲,也没有你们那些花花肠子,但大人让你们做我的副手,肯定是信得过你们的脑子的。你们怎么说,便怎么干好了。总之我们要尽最大的气力做好这件事。明枪易躲,暗箭难防,暗箭可丢不起失败的脸。”

三个副手听了,齐齐点头,恭声答应不提。

第一卷 巍巍大宋 第五十九章皆不足虑

完颜阿骨打对一切事务都感到很新奇,大宋和大辽是两个世界。辽国南北两地有着巨大的差矣,南方可以用发达和繁荣来形容,虽然比不上大宋那般兴旺和发达,但依然称得上繁荣。而北方,虽然在南方的影响下,不似最开始那般荒凉,但和大宋比较起来,还是要差上不少。

阿骨打也曾深入辽国腹地了解辽国的实力,但即使是他也承认,女真的疆域无法和辽人相比,繁荣也无法和辽人相比,唯一能胜过辽人的,就是拥有一只让整个东方都发怵的强大军队。当然,他不知道自己的军队在东方有多恐怖,但他有足够的信心击败辽人。

他怀着这样的信念来到大宋,却在沧州城下被击得粉碎。有一句古话叫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又有一句古话叫见微知著。阿骨打是带兵打仗的行家,虽然秦风极力遮掩,但他还是从沧州的布防上看出了端倪。

沧州兵很强大,虽然比不上女真人那些亡命之徒,但比起辽人的大军,还是要强上不少的。而且他们的装备,比起辽人最精锐的部队,也毫不逊色。沧州人有钱,而且他们毫不吝啬钱财,将沧州的士兵武装到了牙齿。精锐的士兵再配上精锐的装备,这样的部队,天下间又有谁是他的对手?

阿骨打不能不忧虑。他也怕,他怕自己真的打败辽国,而后宋人突然出手,将自己费尽心力才弄到的东西抢走。那可是自己的心血啊!也是女真将士用鲜血换来的东西。

不过最近他的心情好了。原来堂堂大宋,只有沧州一只强兵啊,即使不仅仅是沧州一只强兵,但像这样的兵马,怕也没有几只。他看得分明,大宋州府都极尽繁荣,以为能事。但这些地方的地方兵马。却弱到了极点。

那些人和沧州的人不能比啊!乍一看,一个个到是长的身材魁梧,一些人地体型甚至比沧州军中的精锐还要强壮,可他们身上的那是肥膘,而沧州兵身上的那叫肌肉。二者根本就不是一个概念。而且沧州士兵的身上,有一股浓重地血腥味,一看就是见过血的人。

别小看“见过血”着三个字的含义,见过血,代表着杀过人,上过战场。即使是一个神经大条的人。在他杀了第一个人的时候,心情也会产生波动,如果心理素质一般,发生呕吐,疯狂。甚至崩溃的情况也是常见地事。在战场上。发生这样的变故,那新兵的命运基本上可以不用考虑了。

这可是冷兵器战争,是面对面的厮杀,不是热兵器时代那种双方间隔几十米乃至数千米的战争,你以为新兵地敌人会留情吗?可见过血地人就不一样了。只要是活下来的士兵,至少经历了一场或大或小的战争。他们对战场上的规则一定很熟悉,他们在战争中能用最小的代价杀死最多地敌人,同时更好的保护自己。一只二三十人的老兵,比起一只装备精良的百人队新兵,都要恐怖。

除了沧州兵马。大宋内地的官兵。似乎都没有见过血,没见过血的人。阿骨打是不怕地。沧州兵马虽然强大剽悍,但他们只有三万人,而且绝大多数都是步兵…………步兵打得过骑兵吗?

曾长者也看出了阿骨打地心思,他微笑着解释道:“勃极烈,大宋的兵马,历来以边关兵马为最精,少数地方军镇次之,然后是拱卫东京地八十万禁军,最后是地方上的厢军。大宋重文轻武,那些地方兵马,大多数都是应景的,没有什么太强的战斗力。”

阿骨打轻轻点头道:“如此说来,若是我们联合宋朝,攻打辽人,也没有什么太大的作用嘛?!”

曾长者急忙摇头道:“并非如此,勃极烈有所不知,辽人南府常备之兵,足有二十万之众,若到了战时,再就地征兵,弄个三五十万人马,也不是什么难事。我女真若是和宋联合,宋人虽然未必是辽人的对手,但起码可以牵制辽人南府之兵,使其不北下,正好解决我们本部的压力。”

阿骨打点头道:“辽地广阔,人烟稠密,倒是不可小觑。不过辽人、宋人都是一般,就如同牛羊一般,虽然有着坚硬的犄角,却没有血性,只是吃草,等着别的野兽来吞食,这样的对手,早晚都要臣服于我女真精骑的铁蹄之下。”

曾长者点头道:“勃极烈放心,我在大宋境内,一定好好准备,日后勃极烈率领大军前来,必然群起响应。”

阿骨打轻轻点头,心中微一思量,复又笑道:“你那接应的忍受,离此地还有多远?我从沧州出来,也有五六日了,沧州城的秦风若是明白过来,也该派人来追我了。汉人都是一般的狡猾,我倒是不可不防。”

曾长者微笑道:“勃极烈多虑了。若是秦风精通兵法,骁勇善战,我相信,若说秦风阴险诡诈,心思歹毒,我也相信。可若说秦风能认出勃极烈的身份,我却是不信的……”

说到此处,他见完颜阿骨打眉头轻轻一皱,心中不禁一惊,急忙道:“不过勃极烈所虑之事,倒真不可不防。小心谨慎,终归是没错的。我的两个儿子,已经和教师史文恭率领五百悍勇庄丁,在前面二十里的十里坪等候,勃极烈只管放心便是。”

完颜阿骨打听罢,“哦”了一声,问道:“那史文恭是什么来头,听你的意思,倒是个了不得的人物。”

曾长者摸着胡子,颇有些自得的道:“那史文恭在河北一地,颇有威名,人称河北强棒双绝,又称河北第二条好汉。仅次于大名府的玉麒麟卢俊义。我重金将他聘到庄中,以为教练。”

阿骨打听罢,微微点头。心中却暗暗嘀咕起来:河北第二条好汉,第二条好汉,第二条啊!如此说来,那玉麒麟卢俊义岂不是比他还要厉害上几分?大宋兵岁弱,然民间豪侠之士倒也有不少,不可轻慢啊!

第一卷 巍巍大宋 第六十章枪棒双绝战双锤(一)

史文恭长得很英俊,身高八尺,肤色微黑,配上一身淡青色的衣衫,端的是英武得紧。他座下一匹战马,也不是寻常马匹,但见那马色如火炭,高八尺,长以丈,竟是传说中的赤兔宝马。

像这样的高头大马,无论是大宋,又或是大辽,包括远在关外的女真,都没有。不是他们不想培育这样的战马,而是他们没有这样的种马。这样的战马,西夏可能有一点,但绝不会太多,这样的高头大马,只有西域才有。若非如此,这战马就像秦风座下的千里照夜玉狮子马一样,属于天生异种。

阿骨打看了看人,又看看了马,微微点头,心中暗暗赞叹,端的是人中龙凤,他又将目光放到了史文恭的兵器上,瞳孔又是微微以缩:史文恭马上横了一杆黑黝黝的大枪,枪缨也是乌黑色的,让人惊讶的是,枪杆并不是现在流行的白蜡杆子枪杆,而是用纯钢打造而成。

阿骨打也喜欢用枪,因为枪在兵器中,有军中王者的称号。他的枪,也是浑铁点钢枪,或者说是纯铁矛。不过大宋用钢铁做枪杆的人已经不多了,因为钢铁做成的枪杆韧性明显不如白蜡杆子。可枪一旦换成了白蜡杆子做成的枪柄,那它们还能算得上军中的王者吗?它只能算是兵中之贼。

在阿骨打的印象中,浑铁点钢枪要比花枪难练得多。凡是敢用铁枪的人,不是装蒜,就是有真功夫。史文恭能在曾头市担任这么久的教师,又让曾长者赞不绝口,他的本事还真不小。

阿骨打看不起没有本事的人,他也重视本领高强的人。他并没有对史文恭有什么施礼的举动,更不将对方看成手下,他拉着史文恭的手,嘘寒问暖。好不亲热。

曾长者见到阿骨打这般做作,心中暗暗好笑。史文恭这人一身好本事,更难得的是精通谋略,是个文武双全地人物。更兼此人长相不俗,任谁来看。都难免生出好感来,也难怪阿骨打着力拉拢,人才,尤其是能让女真兴旺的人才,阿骨打能不爱?

不过曾长者对阿骨打并没有太多的信心,史文恭这个人是很骄傲的。自己虽然将他聘到曾头市,但他对自己虽然恭敬,却绝不是下人对主人的恭敬。双方应该是平辈论交,虽然自己在一点点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