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绅士的仆人-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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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翰,租房子。”安妮朝一间屋子叫了一声。
    一个非常糟蹋的男人走了出来,他穿着绿色的忸怩外套,浑身酒气,大声抱怨着:“上帝啊,我耳朵没聋,不用叫那么大声。”
    “他要租房子。”安妮说。
    男人连看也不看我,指着斜对面的一幢小屋说:“那个屋子还空着,每个月一先令。”
    我走过去,推开房门,却马上就被熏了出来,屋子里黑漆漆的,有一股浓重的骚臭气,还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臭味。
    约翰说:“之前住了个纺织女工,后来病死在里面了,过了七八天才被人发现,所以有点味道,不过你放心,通通风就行了。”
    安妮对我耸了耸肩,我点头租下了这间屋子。
    屋子里什么也没有,只有一张破木床,我怀疑上个租客就是死在了这张床上,而且在这里发酵了七八天。
    安妮帮我在床上铺了一堆稻草,她说:“如果你有余钱,就去买条床单,不过冬天快到了,得想办法弄条棉被才行。”
    “谢谢你,安妮。”我感激的望着她:“真高兴遇到了你。”
    “别客气,我们是朋友。”她爽快的笑了。
    “你在那里干什么!为什么还不回家!”门外忽然传来了一个男人暴躁的声音。
    安妮脸色一变,急忙走出去,男人却一把撕住安妮的领子,把她往家里拖拽,边走边骂:“下了班还在外面鬼混,你他妈的还知道回家吗?”
    “不是的,安德烈,你听我说,我遇到一个老朋友……”
    “什么朋友!”男人厉声打断了安妮的话,他粗鲁的把她推进屋子,然后阴狠的瞪了我一眼,重重地拍上了房门。
    我犹豫了一下,终究没有上前敲门,我只是个外人,如果贸然行动,会给安妮造成麻烦也说不定。
    于是我在这个臭气熏天的屋子住了下来,我本以为自己会睡不着,谁知一闭眼就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天还没有亮时,门外的铃声就把我惊醒了。因为是工人聚集区,所以很早就有人拿着一个巨大的铃铛在外面摇晃,当当当当,声音很大。
    不久,男人女人的咒骂声,孩子的吵闹声,充斥了整条巷子,简直像菜市场一样。所有的人都开始了新的一天,不管贫穷与富贵,不管年老与青壮,不管健康与疾病,所有的人都在美丽的晨光下努力生活,我也一样。
   
  ☆、第三十八章

    纺织工们从早上六点钟开始工作;一直站到晚上九点,期间只能停下吃个午饭;剩下的时间全盯着车床接线头,这是一项非常枯燥的工作,而且始终弯着腰,所以非常疲劳。
    厂房非常闷热;因为不允许开窗;这样可以防止风把屋子里的棉絮吹到外面,从而造成浪费;这造成了闷热的屋内到处是细小的棉絮。工厂的墙壁上贴着一行大字——‘禁火’;前几天有一家纺织厂才发生了火灾,当时引发了大爆炸,炸死了十来个纺织工,剩下的人全都烧伤了,似乎在纺织厂里面点火就很容易引发爆炸,但是没人知道为什么。
    我在纺织车间里只呆了一会儿就口干舌燥,仿佛鼻腔里沾满了棉絮一样,真不知道那些天天在里面工作的人怎么受的了。持续工作了六个小时之后,中午十二点,工厂的铃声准时摇响,工人们可以用午饭了,虽然只有十几分钟的时间。
    没有专门用餐的地方,大家都是领了食物,在厂房外吃。负责分发食物的是个很胖的女人,每个人拿一个碗,然后在这里排队领食物。每个人可以分到一小块面包,以及一碗稀薄的粥,面包似乎是混了木屑的,所以呈现一种棕黄的颜色,米汤里有黑色的渣滓,而且似乎是陈年的旧米,已经生虫了,所以你会发现粥的表面漂浮着一层细小的白虫子。但是没人把这些放在心上,工人大口大口吞咽着,饥饿的时候能吃上饭就很好了。前世时我有过更糟糕的日子,甚至吃过老鼠肉。
    这里工人基本都很年轻,最小的孩子大约只有六七岁,有些人看上满头白发,但实际上他们最多只有三十几岁,常年辛苦的劳作使他们看上去很苍老。
    我坐在安妮身边跟她聊天,她兴致勃勃的谈论着邻居家小孩的事情,压根不提昨晚发生的事情。我没有想到安妮会嫁给一个那样暴戾的男子,她是一个好姑娘,值得最好的男人。
    “你们什么时候结婚的?我怎么从未听你提到过?”我还是开口问了。
    安妮无奈的耸耸肩:“你知道的,女仆不可以有情人,我和安德烈很早就认识了,只是之前没有结婚而已。”
    然后她露出了大大的笑容:“别这样亲爱的,安德烈是个好人,他只是遇不到了不开心的事情。”
    也许她真的很爱他,所以她说着丈夫名字的时候,总是一脸幸福的表情。
    后来我才知道,安德烈是一名画家,他少年时代很有天赋,他的画作曾被一位富商以高价买走,他的父母想让儿子出人头地,于是花了很多钱把儿子送去了艺术学院。可惜长大后,他的画作一直不被人们看好,到后来几乎一副也卖不出去。
    安妮和他是青梅竹马的恋人,两个人也有过柔情蜜意的日子,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安德烈的画作一直卖不出去,他又不肯从事别的职业,一直被安妮供养,于是脾气就越来越坏。可是安妮一直相信他会成功,所以从未离开他。
    “其实我对现状很满意,起码我还有份工作,你知道莫蒙庄园辞退的仆人,很多都失业找不到工作。”安妮叹息道:“对了,你还记得赛琳娜管家吗?”
    我愣了一下,点点头:“当然,她还好吗?”
    “不知道,只是听说她去了北方,因为她离开莫蒙庄园后过的很不好。你知道她当了一辈子的管家,可是离开庄园后却只能当女仆了,她是受过教育的女性,新的主人却把她当粗使婆子使唤,真可怜,一辈子的努力都打了水漂。只好离开王都,去了偏僻的北方,起码在那里还能找到女管家的工作。” 安妮说。
    我不知不觉收紧了手臂,一种名为惭愧的情绪在心底里升起。我报复子爵一家的时候根本不把赛琳娜管家放在心上,因为她前世时逼迫我去照顾生了天花的男爵,在当时的我看来这根本就是逼我去死。所以尽管她这辈子非常信任我,我仍然因为她前世的所作所为怨恨她,可是现在想来,她因为我离开了奋斗一生的地方,甚至根本不知道是我在背后算计她,我的所作所为简直是卑弊到难以启齿。
    这时,几位衣着得体的先生簇拥着走了过来。工人们匆匆站起身来,向工厂走去。
    安妮低声催促我:“厂主和他的狗腿子来了,我们赶快回去工作吧,否则他们要骂我们偷懒了,即使不开除也会扣工钱。”
    我看到了把我招进工厂的大胡子,他叫马丁,是这里的总管事。他一路跟随着一位身材矮小的先生,与他平时耀武扬威的样子不同,他一直弯着腰,一脸讨好陪笑的模样。
    可是开工后没多久,我忽然听到了一声惨叫,紧接着就传来了工人们的惊呼声,一个女人从厂房里跑出来,边跑边喊:“救命啊!上帝,有个孩子,被卷进涡轮里了!”
    所有人都往厂房跑去,我也跟随着众人过去。可是刚一进去就吓了一跳,有一个小男孩正挂在牵动纺织系运作的巨大涡轮上,血液顺着生了锈的铁质齿轮缓缓流下,他的手臂被绞进了齿轮里。
    纺织机已经被迅速关闭了,可是孩子还挂在巨大的涡轮上,他看上去只有十岁左右,非常瘦小,脸蛋上有很多雀斑。他一直在剧烈的惨叫着,到现在已经承受不住那剧烈的疼痛,所以昏了过去,原本就很苍白的脸上变得一点血色都没有了。
    许多人包围着他,个个都吓得面无人色,我听到有人在默念上帝。
    “发生了什么事!” 几个人挤了进来,竟然是年轻的工厂主和管事马丁。
    “我不是警告过你们吗?要离涡轮远一些,你们这些蠢货!” 马丁惊慌失措地说。
    工厂里有七八个坚挺的大涡轮,每一个涡轮都有上千公斤重,如果一不小心被绞进了衣服,那么整个人说不定都会被卷进去,可是工厂却没有安装任何的安全措施。
    孩子被放下来的时候已经奄奄一息了,整只手臂都被碾碎了,血肉模糊的一片,白色的碎骨戳破皮肉露出来,使人触目惊心。
    “你们楞着干什么?还不快去请医生!” 倒是那位年轻的工厂主发话了。
    工厂主姓加百列,他是个20岁出头的年轻小伙子,刚刚从父亲手里接管了家族的产业,看上去还非常稚嫩。他个头不高,但是身体非常壮实,有一头卷卷的黑发,眼睛非常灵活,而且他打扮的非常富贵。说他富贵是因为他的衣着非常华丽,而且还带着银色的卷发,看上去就像过去那些贵族绅士的打扮。但事实上,上流社会已经不再穿这些花里胡哨仿佛小丑一样的衣服了,王都的贵族们从开始崇尚简洁的装扮,反倒是一些地位低的人,比如说仆人才会打扮成这样。
    显然他没有打听清楚最流行的时尚,如果不是别人告诉我他是这里的工厂主,我根本想不到他是这座工厂的主人,因为在现在的贵族圈里,如果哪位绅士打扮成这样出现在宴会上,一定会成为当天最大的笑柄。
    大胡子马丁急忙去找医生了,他边往外跑边朝工人们喊:“这里没你们的事情,都去干活干活!”
    我发现那个孩子还在流血,他的衣服几乎都被血浸透了,地上黏呼呼的,血红一片,而且血液还在不断的涌出。我急忙走过去,帮忙按住了孩子手臂上的一条血管,我听男爵说过,如果有人受了重伤还血流不止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压住伤口,果真血液不再那么汹涌了。
    加百列先生好奇地看了我一眼:“你看上去非常面生,是新来的吗?”
    我回答他:“是的先生,我是刚来的记录员。”
    他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什么。
    没过多久,大胡子就带着一个人匆匆走了进来。
    我抬头一看,却愣在了当场。来人是一位50岁出头的老者,他头发花白,但是精神矍铄,脊背挺直,双目炯炯有神,你依然可以从他的面容中看出他年轻时俊美的模样。
    老医生奔过来跪在地上,只看了孩子一眼,就打开了他随身携带的箱子,取出一条皮绳系在孩子的手臂上。他注意到我一直用手按着孩子的手臂,于是赞赏的点点头:“是谁教你这么做的?”
    “是我以前的主人,他说这样可以防止大量出血。”我回答说。
    老医生朝我点点头:“你做的很好,没有让血流得太多,所以保住了这孩子的一条命。”
    他的褒奖让我激动得红了脸,我没有想到居然会再次见到他,我前世时的救命恩人。
    他不但免费给我治病,还送给我吃的,可是我为了躲避警察们的拘捕,一声不响就离开了,我甚至没有问过他的名字。但是我仍然一眼就认出了他,因为这位先生看人的时候总是那么温和,充满慈爱,他是那种会对陌生人付出温情,却不收取任何回报的好人。
    “这个孩子需要立刻截肢。” 医生说:“帮我把他抬到一个干净的地方去。”
    “去我的办公室吧,那里很干净。”加百列先生说。
    孩子被抬进了办公室,医生把所有不相干的人都赶了出去,不许别人围观他做手术。
    我擦擦满手的鲜血准备离开,加百列先生却忽然开口问我:“你当过医生的男仆吗?”
    “没有先生。”我摇摇头说:“我以前的主人是一位男爵。”
    “男爵?”加百列先生好奇的问:“既然如此,为什么不继续做男仆呢?怎么会来到我的工厂里?”
    我随口胡扯道:“主人把我赶走了,也没有给我写过介绍信。”
    “是吗?我看你一定是个爱偷懒耍滑的家伙。”他笑着说:“你过去的主人叫什么名字?是哪位男爵?”
    “哦……”我挑了挑眉说:“他已经非常落魄了,请恕我不便透露他的名字,这有辱一位先生的尊严,你知道现在很多落魄贵族都雇不起仆人了。”
    我贬低贵族的这些话取悦了这位商人暴发户,他哈哈大笑道:“你说的没错,给这些落魄贵族当仆人说不定还收不到工钱呢,在我的工厂里好好工作,干得好了也一样会有个好前程。”
    这位先生倒是非常的爽快,不似那些矫揉造作的贵族,我诚心诚意地向他弯腰行了个礼,谁知我一起身就看到了这位先生亮晶晶的小眼睛。
    他激动地说:“你弯腰行礼的姿势很漂亮呀,介不介意教教我?”
    作者有话要说:主角不会当医生,也不会当大商人,因为标题叫《绅士的仆人》嘛,大家都懂的。
    我写这一章主要是为了引出这位老医生,如果我还开第三部绅士的话,这个老头就是主角,我想既然写了,干脆写个绅士三部曲啥的= =

  ☆、第三十九章

    我被加百列先生叫出了工厂;跟他来到了附近的一座大宅子。他向我抱怨说;前阵子出去谈生意时,有人嘲笑他的礼仪。他于是聘请了一位礼仪老师,可是那家伙眼高于顶,总是吊着眼睛说,贵族们该怎么样;贵族们该怎么样;把他气的不轻,于是就把那家伙给赶走了。
    “虽然你只当过贵族的仆人,不过你行礼的姿势非常漂亮;教我装装样子应该没有问题。”加百列毫无形象的往桌前一坐;抬起双脚搭在桌子上。
    这样大大咧咧的有钱人我还是头一次遇到;不过不用去工厂干活,对我而言倒是件好事,如果他能把我留下当贴身仆人就更好了。我发现在这府上帮佣的仆人,没有哪个经历过系统的仆人培训。
    于是作为仆人,我对主人的绅士教育工作就展开了。
    “绅士的礼节有许多种,面对不同的人,不同的场合,行礼的姿势也略有不同……只有身份高贵的已婚妇人,您才可以在她主动伸出手时,上前亲吻她的手背。如果是年轻小姐,则千万不要做出过于冒昧的举动,在她被正式介绍给您认识之前,连多余的眼神都不要落在她们身上,否则会被人说三道四……” 我站在加百列先生身边,向他讲述绅士礼仪。
    可他听完我的讲述后,却一脸木呆呆的表情,最后竟然不敢置信的问我:“你确定不是在跟我开玩笑吗?我从没听过这么麻烦的事情。”
    “当然不,先生。”我认真的看着他:“难道你之前聘用的礼仪老师没有讲过吗?”
    “不。”加百列皱着眉头说:“他当然讲过基本的礼仪,可是你说的那些小细节我连听都没听过,什么女士的扇语,还有那些隐晦的暗示话题。”
    “哦……”我忽然明白了,我这位新主人的确是个什么都不懂的暴发户。
    “我后天下午要招待一位重要的客人,他是个很有名的大律师,我可不希望到时候出什么差错?”加百列先生说。
    礼仪虽然只是在特定场合下的固定动作和语言,可是在上流社会的圈子里却不仅仅包括这些。如果你连一位女士摇扇子,一位男士转动扣子的动作都不明白是什么意思的话,那么你离走进贵族的圈子还差十万八千里。这些细节体现在方方面面,从用餐时你可以喝几杯酒,到你设宴招呼客人时地毯的颜色,都有特定的讲究。
    我一时间没话可说了,这家伙根本什么都不懂,居然还想别出差错。
    于是我谨慎地开口询问:“恕我冒昧,请问您宴请客人时选了什么菜单?”
    加百列先生摊了摊手说:“呃……法国菜?”
    他用斩钉截铁的语气说:“我会雇佣一个最有名的厨师,让他用最贵的食材。”
    “那么你将宴请哪几位客人?”
    “没有客人,就是我跟律师和他的家人。”加百列理所当然的说。
    “哦……那么请问除了用餐,您还准备了其他节目吗?”
    “还需要什么节目?难不成要准备个舞会吗?”
    我和他互相对视了将近一分钟,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类似‘你在开玩笑吗?’的眼神。最后加百列先生败下阵来,他嘟囔道:“好吧好吧,我父亲二十年前还是个开杂货铺的,我连中学都没有毕业,要么需要我把那个礼仪老师再请回来吗?”
    我觉得这是我的一次机会,于是我向他欠身说:“我曾经服务过一位子爵和一位男爵,见识过大大小小的宴会,也参加过王都伯爵大人的舞会,如果您相信我,请让我来为您安排。”
    加百列先生露出了讶异的眼神:“你可以吗?我是说这次宴请对我而言很重要。”
    “这都要看大人您的意思了。” 我向他请示道:“我听从您的一切吩咐,您的愿望就是我的最高意志。”
    也许他以前的仆人从未对他说过这种性质的话,他微微愣住了,于是他挺了挺腰,抬起下巴,用一种故意的咬文嚼字的口气说:“好吧,由你来统领我的府上。”
    看他得意的样子,我暗地里偷笑了起来,被用这种方式奉承,感觉一定很好。我了解他这种感受,不是每一个人都能经受得住这种高格调风情的服侍,如果是普通人也许会惊慌的手足无措,只有从小在这种环境中长大的人,才会在这种氛围下依然保持镇定和沉稳,这也就是贵族和绅士教育的内涵。他们从孩童时期就被不断的告知和暗示,生而高贵的意义。
    所以像加百列先生这样后天训练的绅士礼仪,即使学得再像,也没有那种自小养成的大气和沉稳,在真正的贵族和绅士面前,他们会破绽百出,遭受无穷的鄙夷。所以我的任务就是帮我的新主人变得更加镇定,即使在一位真正的绅士面前也不会落面子。
    然后我找到了安妮,告知她今天发生的事情。
    “看来我要住到加百列先生的府上去了。”我说。
    “欧文你真厉害。” 安妮高兴地说:“我知道你不管在哪里,总是能出人头地的。”
    “说什么呢?我就是一个男仆,而恰巧加百列先生也需要一个男仆。”我笑着说。
    安妮却突然黯淡的神色:“你是个实在的男人,懂得实实在在的生活,从不好高骛远,我真希望安德烈也能像你一样。”
    “这怎么能比呢?”我说:“安德烈是个有才华的人,他不像我没什么本事,只能碌碌无为的当个仆人,我相信他早晚能出人头地的,只要找到欣赏他的人。”
    安妮微笑道:“但愿这一切都能成真吧。”
    “如果我能在加百列先生的府上落脚,我一定会把你弄进来当女仆的。”我对她说。
    “真的么欧文?你说真的?”安妮惊喜的说。
    “我会尽力的,但是不保证一定能做到。”
    “不,不,你愿意帮我就是对我最大的帮助了。”安妮说:“你知道的,我们没什么钱,我一天到晚在工厂工作,根本不能照顾家里,他总是抱怨……”
    我拍了拍安妮的肩膀,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顺利的办成这次宴会。
    我忽然之间成了加百列先生的管家,所有的仆人都被我指挥的团团转,我让他们打扫了整个客厅,换了地毯、窗帘以及茶具和灯具。虽然仆人们对我这个一来就发号施令的人感到不满,可是当加百列先生看到焕然一新的大厅时,眼中的惊喜挡也挡不住。
    他兴高采烈地在客厅里转了一圈,口中不住称赞:“你从哪儿找的装饰?真漂亮。”
    “回禀先生,这里所有的物品都来自您的仓库。”我说。
    加百列先生这才发现很多东西都是旧货,一直被搁置在仓库里。
    “先生,我希望能将您的收藏品也换一下。”我指了指房间里的画作和雕塑。
    “他们有什么问题?”加百列先生问:“这可都是我花大价钱买来的。”
    我不能明目张胆的说您这是在摆阔,也许那些绅士阶层并不欣赏您这种暴发户似的审美,只好迂回的说:“我想这会显示你太过富有,如果您的客人不够心胸宽广,他会对你生出嫉妒和怨恨之情也说不定。”
    “嘿,你说的没错。”加百列先生赞同的点点头,像找到了知音一样:“他们对我不屑一顾,实际上只是因为我比他们富有而已,他们没有能力获得这么多钱,所以才忌妒我。”
    “是的,所以您在宴席上千万不要大谈金钱,相反要说一些迎合他们的话,毕竟您需要讨他们欢心。”
    “那么我该跟他们谈些什么呢?你知道我没有接受过什么教育,我知道的最清楚的事情就是工厂。”
    我想了一会儿,然后走进加百列先生的书房,拿了一本书递给他:“先生,这是一部小说。”
    我翻到其中一页指给他看:“您可以参照这里的话题。”
    “哦,你读过这本书吗?”加百列先生说:“老实说这些书都是买来装门面的,我连一本都没有读过。”
    贵族和绅士们的通病就是,为了假装自己是个有深度的人,于是收集各种各样的书籍在家中,以至于那些以贵族和绅士们为准绳的商人们也开始这样做了。
    于是在这天的宴席上,那位律师先生和他的家人始终是笑容满面的,没有露出过一丝不悦,因为接待他们的全套礼仪都非常郑重,即使是一位伯爵来做客,恐怕也挑不出多少毛病。
    而加百列先生也按照我教他的那样,按照那本小说上的对话大谈特谈。
    “要造就一个能干的人才,需要的是正直,慷慨大方和严肃认真的品质,并辅之以观察和勤奋。”加百列先生侃侃而谈:“绅士们行为优雅,但优雅并不是绅士的全部,绅士还要有忠诚勇气等美德,并要具备有一定的文化素养,才能使自己知识渊博,生活高贵。”
    “从您的生活方式和言谈举止,我明确的知道了您是一位优雅的先生,跟一般的商人完全不同,老实说我在来这里之前还非常担心,但是现在看来您的品行完全能够胜任绅士们的阶层。”律师先生虽然是在说客气话,但语气却显得高高在上,你可以明确地感受到他那种对暴发户商人的鄙夷之情。以至于送他出门之后,加百列先生狠狠地翻了个白眼。
    “你做的很好欧文。”加百列先生表扬道:“你怎么会知道这么多事情?我简直不敢相信你之前是一个仆人,你是不是经受过良好的教育?”
    “不,先生,我……”我愣了一下,刚要说我没有经受过任何教育,但是我想起了男爵教给我的那些课程。我当然受过教育,而且是非常好的教育,教我的人是一位男爵,他教给我的都是上层社会最深切的潜规则,是普通人一辈子都无法得知的东西。
    “好啦,你不要再回工厂了,干那种活是埋没了你。从今天起你就跟在我身边,你就当……管家,对了,管家,那些家伙家里都有管家。”加百列先生兴致勃勃地说。
    我向他欠了欠身,直到今天我才知道,每个人在每一个时期经历的东西都不会白费。即使我只是个仆人,我也可以凭借自身的力量,达成我的愿望。这一切并不简单,但一直在发生着。
    
    哼,作者自己写长评  作者:脂肪颗粒

    《绅士的仆人》没有像《绅士的庄园》一样,写个序章给大家交代时间背景。因为这是个一年前的老文,当时写的时候作者还木有查阅过任何资料,所以很多东西都是胡扯的。后来我续写了,但也是定了一个架空的背景。
    我参照的大约是美国独立战争那个时间段,1775年…1783年,对应中国古代的皇帝是乾隆皇帝,但已经是他的晚年了。
    这个时间正是工业革命兴起的时间,1760年英国出现了水力纺织机,大大提高了纺织效率,工厂这个词也是在这个时间诞生的,最先出现在棉花纺织业,后来出现在各行各业。
    所以这是个人心思变的年代,开始渐渐迈入现代社会了。我一直觉得这种变迁很有魅力,经常会幻想,如果中国的明朝没有覆灭,中国会是什么样子。
    西方的仆人和东方同时代的仆人是不同的,中国的奴仆货通买卖,属于私产,主人想打死几个仆人都凭心情的。西方比如英国,早就废除了奴隶制,连黑人都不再属于奴隶了。当时只有美国还有黑人奴隶制,所以几年后才发生了美国南北内战,解放了黑奴。
    所以仆人是很自由的,不想干了,可以随时走。但是工作并不好找,尤其是富裕人家的仆人,可以相当于白领了,在平民中显得特别体面,比起在工厂中干活强无数倍。
    而且当时人们的尊卑观十分严重,绅士家的仆人出门都是抬头挺胸的,比一般人自视高贵。如果你不懂,看看现在的印度就明白了。当然他们本身就有种族制,可是对于尊卑阶级这块,他们完美的继承了英国的糟粕,而且传承发展开来,在这里就不多说了,我看过资料片,唯一的感觉就是= =
    工人的收入不高,而且国家在食物上收取很高的税,工作环境也极其糟糕,把棉花绒毛吸进肺里这个病很严重啊,大部分人都活不到三十岁。而仆人虽然经常被打骂,可工作相对轻松不是,也没有传染病和工作后遗症。当然前提是主人要富裕,如果主人很吝啬或者变态,那么跟中国的奴婢也没有分别。
    再说这个新兴的商人阶级,也就是纺织厂厂主,他们都是突然暴富的,同时他们没有任何社会地位,绅士阶层绝对是鄙视他们的,不要说跟他们平起平坐的交谈,简直恨不得离他们十万八千里。即使是律师和医生,也不会愿意跟有钱的商人结亲的,这意味着自降身份,其他绅士家庭会把他排除在社交范围外,所以除非缺钱缺到不行了,一般人是不会这么做的。你可以参考印度,一个低种姓的小伙子娶了一个高种姓的姑娘,后来小伙子被砍死了……性质不太一样,不过也差不多。
    或者泥萌可以看看《南方与北方》,我非常喜欢,但BBC就是这个调调,有点沉闷,很多人看不下去。这部电视剧的时间已经是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了吧,女主是牧师的女儿,而男主是富有的工厂主。当女主角拒绝了男主角求婚的时候,男主对自己的母亲说,他配不上女主,其实这里面就有点阶级的意味了,因为女主是绅士的女儿,而男主是有钱暴发户。男二是位律师,特别鄙视男主,正眼都不屑看他,叫男主弹棉花的。(咦,这么一说,突然觉得男二好萌啊,女主你真碍事= =)
    这个时代依然非常蒙昧,西医是神马呢?除了放血就是放血,除了喝泻肚药就是喝泻肚药,木有麻醉剂,木有消毒意识,动个手术基本上就意味着game over了。
    但并不是没有先进的医学理论,优秀的外科医生对解剖非常精通,可以做许多手术,而且大学里已经有了成型的理论,可社会上依然是该放血放血。题外话,如果写第三部,我一定要写个穿越男。
    男主欧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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