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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那位天天作死-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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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旭怀疑自己是否能支撑到被营救出去,他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触摸死亡。
他想,如果当年他没有鬼使神差地在a大门口停下来,事情会不会不一样,他是不是就不会这么早死?
自从养父母过世,他就跟着村里的人来城市里打工,虽然做的是工地里、工厂里的小工,但仅仅这样的见识已经让他眼花缭乱。但他知道这个世界还有更精彩的部分,例如每次都过而不入的大商场,车来车往的大酒店,飘香的高档酒楼,甚至是马路上来来回回碰到的上班族,他们都有着与他完全不同的生活。
他逼迫自己低头做事,不去肖想那些得不到的,但心里依旧会暗暗羡慕。
每次路过那些窗明几净的落地窗咖啡厅,他都会放慢脚步;每次看到那些衣着光鲜的同龄人,他都会多看几眼;每次听到人们谈论他不懂的事情,他都会多听一会儿。
让他最难受的是做公车去工地,因为他会碰到正好上下课的学生,比他小几岁或者大几岁,背着书包穿着校服白白净净,嘴里说着考试、复习和玩耍的事情玩玩闹闹。而他呢?穿着破旧的衣服,脚边放着沾满泥土的工具,皮肤也被太阳晒得偏黑了许多。他在拥挤的车厢里被人群推到学生群里,学生稍稍向后退开,他抓着扶手尴尬地站着或低着头或看窗外的风景。
后来他会尽量避开上下课的时间,或者干脆在工地边上住省去了来回奔波的时间。
几个年长的工友偶尔会笑话他,叫他踏踏实实做事,不要羡慕别人能够上学,反正他是羡慕不来的。但他也曾不小心听到他们在背后说起他的时候,语气中带着怜悯。
他们说,我家娃跟他一般年纪,还在村里读书。
他们说,都是他命不好,否则也不会这么早就出来打工。
他们说,要是命好啊,现在也还在学校里读书呢,看他长得那么机灵的样子,指不定还能上大学呢!
所以当这天清晨他换了一班公车路过a大门口时,他抬起了头,下了车。
他站在大门口看着高大的校门,肃然起敬。
第一天,他就站在门口看着,没有进去。
第二天,他依旧没有进去。
第三天,他穿着自己最干净的一套衣服,迈进了校园。
正是上课的高峰期,在校园口他还不觉得有多么热闹,除了学校老师来往的车辆,只有不多的学生带着书本跑进去。但随着他越来越接近教学区,路上的人群像是突然被倾倒而下的水一样,突然涌现出一大批学生,尤其是他所在的主干道,被分成了来回两个方向的人群,数量很多,步伐很快,却井然有序。
他从没有被这么多学生包围着,他们或手里拿着书本或背着背包,三两成群地快步朝着教学楼走去,也有几个骑车的,但在主干道上几乎骑不动,只能嘴里不停地喊着让一让。
他见过最拥挤的场景是过年时送工友去火车站坐着回家,但是他和工友们都在全力向前挤,大声喊着。
但在被学生包围的时候,他入目是朝气的笑脸和活力的姿态,耳边是吵杂的笑声和语声,他竟然有些不敢妄动了。
“同学,让一让。”后面有人推开他,挤了过去。
他左右来回地移动,为身后的人让出道路。他与他们擦肩而过,瞟了一眼他们的衣着和容貌,没说一句话。
然而让他吃惊的是,这样的拥挤只持续了不到十分钟的时间。
人群来得快,去得也快。像海潮一眼快速涌起又快速散去。
很快路上只剩下为数不多的学生带着书本从教学楼走会宿舍,他呆呆地站在路中间,不知道该往哪里走。
突然有人撞了他一下,那人飞快的跑过去,只留下一声,“同学,抱歉。”
他看到那人掀起的衣角和飞扬的头发,他瞥见那人的侧脸,莫名地觉得眼熟。
等他回过神时,那人已经跑远了,他的脚步也慢慢跟上。
可能是因为上课迟到了,那人窜进了教学楼,熟门熟路地拐了一阵,唐旭跟丢了。
周围开始变得安静,从教室里传出老师的声音。
他往教室里瞧了一眼,和村里脏脏的暗暗的教室不同,这里的教室四周都是大窗户,头顶上一排排的灯,光线充足非常亮堂。白色的墙壁和长条形的桌子,一排排整齐地摆放着,从高到低。老师站在大大的讲台上,讲台上安装了扩音器,声音洪亮,而他身后嵌着四块黑板。
唐旭站在窗口心里涌现出的羡慕和激动简直要把他淹没,久久伫立。
然而,老师口中说的那些,他一句都没有听懂。
他换了一间教室,依旧没听到,再换一间,再换一间,再换一间。他发现,不管这些老师在上什么专业的课程,他都听不懂。
你看,他连旁听的能力都没有。这就是差距。
然后,他发现了刚才碰到的那个人。
那人坐在最后一排,趴在桌子上睡觉,阳光照在他的脸上,微微发亮。
随后的几天唐旭每天会固定时间来这里,跟在那人身后,看他和朋友、和同学相处,甚至还看到他和一个叫温俊龙的alpha接吻。
为什么会选择跟踪他呢?因为他们长得很像,很像。他甚至还曾经带着帽子从他身旁经过,发现他们的气味也非常相似。
有时候他觉得这人就是世界上另一个自己,但你若是问他有什么感觉,他只觉得羡慕又好奇。
此时的他是没有恶意的。
他跟踪了唐晓好几天,因为都是躲在人群中,而且经常带着帽子,所以并不显眼。唐晓是住校生,只有周末才偶尔回家,只要唐晓出了校门,唐旭一般是不会跟着的。
但是这天除外。
他看到唐晓在跟踪一个胖子,胖子也是他的同学,而且貌似关系不错,他好几次看到他们一起吃饭。也不知道为什么唐晓突然开始跟踪这个胖子,途中他接了一个电话,跟对方说之后再打回去,然后就草草挂了。
因为好奇,他也跟了上去。
他们并没有走很远,而是绕到学校的后面。据说这里原来是一个小村子,之后因为学校扩建全都拆迁走了,但学校因为工程的原因只修建了教学楼和宿舍,还剩下一块区域没有完善,只做了个大门划分学校领地。
这里还残留着施工的痕迹,大门处有一条石子路通向宿舍楼,虽然位置比较偏僻但这个门虽然是后面,但是因为就开在过道旁边,所以偶尔会有学生抄近路从这里进出。大门大约百米出还有几栋破房子,不知道是当时村民遗留的还是工人的工棚,但因为太过破旧而且四周已经荒草丛生,所以无人问津。
唐旭惊讶的看到这个地方,和光鲜亮丽的学校完全不同,却真的是属于学校的一个部分,更让他惊讶的是唐晓缀在胖子后面偷偷摸进了最里面的一个破房子。
天色已经有些晚了,唐旭犹豫着要不要离开,他刚想离开就看到大门后进来几个学生,他又退了回去。
他就守在外面,不知为何他开始有些担心唐晓,有种不祥的预感。
周围很安静,一两个小时过去才经过两拨学生,但只有一墙之隔的国道却时而有车辆开过,而且速度很快。
见唐晓迟迟没有出来,唐旭再次决定离开,可是他才刚刚走到大门口,就看到唐晓飞奔出来,他赶紧躲到一旁。
时间已经是晚上十点多,唐晓在即将穿过马路时被胖子抓住,他们发生了激烈的争执,他甚至听到唐晓在吼叫和怒骂,声音前所未有的尖锐。此时,有一货车从远处开来,车灯从老远就射过来,而唐晓他们的争执还没有结束。
让唐旭没想到的是,那个胖子居然趁着唐晓情绪不稳一把将他推进了国道,唐晓被迎面而来的车子撞飞出去。
那个胖子跑了,唐旭吓傻了,而唐晓则躺在路上,流了大片大片的血。
“我当时只是个没见识的小民工,年纪不大,阅历不深,突然撞见一起谋杀,吓得脚软。”唐旭在黑暗中对着罗轩说道:“我当时只想着赶紧逃跑,千万不要被杀人犯看到。等我看到那个司机下车把你送走后,我才有力气连滚带爬地逃了。”
但是当同样的事情再次出现在他面前时,他选择了救人,而不是袖手旁观。
“我回到工地里,一夜没睡,吓得浑身发抖,连天野还以为我生病了。呵,那个傻瓜。”提到连天野,唐旭的语气又有些低沉了。
“你怎么会想到冒充我的?”罗轩问道:“说真的,这个想法太大胆了,你就不怕被抓?”
“我其实一开始也没想冒充你。我在工地里老实了一个多月,有一次又经过你们学校,才走了进去。我碰到你的一个同学,他在学校里开咖啡店,他跟我聊了很多。我其实也是那时才知道原来你一直没出现,所以我就以为你死了。而你的那位同学跟我聊了那么久,居然一点都没有发现我的不同,他向我勾勒了许多美好的未来,让我心动。紧接着我到了教务处,拿到你的毕业证书和一些资料,就顺理成章地开始冒充你。”
☆、第四十七章
唐旭三言两语地讲诉了他当初冒充唐晓的经过,看似简单轻巧。对于他当时的自卑和渴望只字未提。
但罗轩还是问了,“你当时只有初中学历,就算拿着我的文凭,面试时你就不会怯场吗?很多大学生面试都还会紧张的,你倒是胆大。而且找到一份工作,又怎么能有能力胜任呢?”
唐旭闭上眼睛仿佛依旧能感受到第一次面试时的紧张和窘迫,他说:“我总共面试了一百零三场,经历多了,也就能应付得过来了。”他沮丧过,试图放弃过,只有一个文凭,没有相符的实力,他还没有开始工作就遭到嘲讽。不是所有的面试人员都那么友好,他预想到自己的面试可能会有些糟糕,所以一开始面的都是中小型的公司,但没想到结果会那么糟糕。
当他在工地上工作的时候,即使不会讲话,只要能出力气,工友和监工的态度都不会太差,而且因为是干体力活,很多人会看在他年纪小的份上谦让着他。到后来他渐渐长大,力气更大,会做的事情更多,他得到的薪资和尊重也就更多。
然而当他去面试时,发现一切不但要重头再来,而且更加艰难。他发现比起工友们满口脏话的咒骂,那些穿着西装革履的面试人员鄙夷的眼神让他更难受。
他无比羞愧,有时候他会后悔偷了唐晓的身份,但更多的时候是不甘心。
他一遍遍地拿起唐晓的大学书籍,从羡慕欣喜到郁闷头疼到懊恼咒骂再到最后的心平气和。他曾经有一段时间在疯狂地补充自己的知识,将唐晓所有的书本都背诵了一遍(包括毛邓三之类的),将所有的题目都做了一遍。所幸唐晓的专业是经管,不是数学英语之类的,否则唐旭努力个一年半载也不一定能装模作样。
是的,装模作样。他渐渐发现面试就是个装模作样的过程,加上一点诚心和文凭,尤其是应届生的面试,因为没有工作经验所以公司在面试时看重的更多的是想法、用心、表达能力和在学校时的表现。
他很幸运,他在中小型公司的面试中一次次磨练后才开始挑战大公司,最终被一家当地的大公司聘用了。
但那只是个开始,之后的路他走得更加艰难。
“工作这种事情,只要不是真蠢,付出十分的努力总能收获一分的成果。”唐旭这样说着,没有提到他严重的胃病也是这十分的努力换来的。
罗轩能听出他话中的辛苦,但他只说了两个字,“活该。”
路是你自己选的,后果也只能你自己承受,除了一句活该,也没什么可说的了。
唐旭沉默了一阵,然后笑开了,“确实是活该,但如果让我再选一次,我还是会这样。如果不做,我只能做个小工,这辈子就到头了。但是我做了,我才知道原来我的人生也可以这么好,虽然经历过痛苦的阶段,但是我也经历过很多美好的。享受过物质带来的轻松生活,享受过出众的工作能力带来的尊重和友好,交到一些朋友,认识更多的同事。你可以把属于你的财产和身份拿回去,但这些年我学到的历练到的是你要不回去的。但我就是不甘心,罗轩,我不甘心。”
唐旭说道:“罗轩你知道你有多幸运吗?你能那么快乐地成长,就像养在温室里的花朵,所有美好的事物都围绕着你,你却还在课堂上睡觉!你体会过一个月都吃不到一块肉,一天只能吃两顿的苦日子吗?你经历过三十八度的高温还在工地上搬砖头吗?你知道太阳火辣辣地刺在皮肤上的感觉吗?你住过十五平米不到连个窗户都没有的房间吗?为什么我跟你同样是爸妈的孩子,我就要受这样的苦!凭什么,凭什么!”
罗轩沉默了,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凭什么我就该过苦日子?”
“你可以想办法摆脱苦日子,但不能用盗窃的方式。”
“哦,那你告诉我,要用什么方式?靠我每天在工地上搬砖头扛水泥的努力吗?机会就摆在我面前,我不去用,我有傻啊?”
罗轩说:“人生有很多条路可以走,也许在当时你看到的只有一条路,不断地告诉自己你没有选择,但真的只有一条路吗?不一定。你现在可以回过头想想看,以你这样的心性和手段,就算我没有出现,你就真甘愿一辈子做苦工吗?你迟早会找到出路的。”
唐旭鄙夷道:“一个民工出头的概率和一个白领出头的概率相差了多少?我需要有多努力才能达到现在的程度?所站的高度不同,得到的机会也就不同。不懂就别我闭嘴。”
“是你太偏激了。”罗轩有些感慨的说道。
唐旭却说:“不是我偏激,难道你刚才说的我不懂吗?我已经选择了这条路,我就不能让自己去幻想如果我选择了另一条路会是怎样。我的人生只能孤注一掷。”
罗轩忽然想到一首诗,《未选择的路》。
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
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是的,有些道理唐旭不是不懂,而是既然已经做出了选择,他就迫使自己往这条路一直走下去,他不允许自己回头看一看,想一想另一条路,然后让自己后悔。这样他只能失败,而孤注一掷却有可能让他成功。
两人断断续续的聊天,好几次罗轩都能感受到唐旭的怒火,甚至怀疑对方一怒之下杀了他。
夜越来越黑,气温一再下降。
罗轩受伤的手臂早就失去了知觉,而他的身体因为太过湿冷而微微发抖,他说话的声音已经有些不稳了。但他知道唐旭也差不多。唯一可以庆幸的是这里虽然又湿又冷,但不用被冷风直吹,反而比外面好多了。
但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罗轩只能在心底祈祷温俊龙尽快赶到。
紧接着他好像听到一些响声。
“唐旭,还不是有人下来了?”
唐旭伸长了脖子听外面的声音,外面的雨已经停了,雨后的空气透过缝隙跑进这个小空间里,夹着泥土的清新。但泥土还没有干,随时都有再次崩塌的可能性。此时如果有人下来,不止自己有危险,可能还会因为触动泥土给他们带来更大的危机。
但是,如果此时真的有人会下来的话,唐旭只能想到一个人。
“连天野,连天野……”唐旭对着外面喊叫着,但因为不久前泥土才将他们与外面的空间隔绝了大部分,所以他的声音只能透出一些。
“这样没用,你把手伸出去。”罗轩说道。
“不行,如果把这层泥土打破,车子估计会失去平衡,我们会被压死的。”
罗轩动了动身体,用手脚撑着车底,“试试看,否则我们再等下去也会被压死的。”
他们用劲全身力气将车子往外抬了一点,因为这一点移动,原本停留在车子上方的泥土瞬间倾泻而下,将车子压得更低。
但也正因为这个动静,连天野更加肯定他们还活着。
连天野扯着腰间的绳索一步步向下移动,他身上绑着坐式安全带,手上戴着手套,而这套装备是他在后备箱里发现的。原来有段时间罗轩突然迷上了速降,就自己买了套工具放在家里,但他玩了一阵后就懒了,工具就一直扔在后备箱里没有取出来,没想到刚好派上了用场。
那套工具他花了一点时间研究后才知道怎么操作,连天野将绳索一头固定在护栏上,一头绑在身上,而那个下降器不会用,所以现在完全是靠着他的臂力来调节下降速度。
因为坡上都是泥土,他话了不少时间才走到车辆的附近,但一直找不到唐旭他们的位置。
时间一点点过去,他一向呆愣的脸上露出焦急,他开始喊唐旭的名字,但没有得到回复。
直到他看到车子突然动了一下,他猜想两人估计还在车里,便开始往车子靠近。
他的速度很慢,一开始担心触动泥土引发再一次滑坡,但更多的是担心错误唐旭他们的位置。
当他靠近车头位置时,突然从泥土里伸出一只手抓住了他的手臂,那一刻他的心简直要跳出来。
他紧紧抓住那只手,“唐旭,是你吗?你还活着对吗?”
唐旭的手指动了动,而此时他们的处境其实更加艰难,因为他们的空间越来越狭小了,就算他们用手脚抵住车底,但他们此时都没有多少力气,所以车子在一点点地向下挤压。
连天野顺着唐旭的手臂将泥土挖出来,嘴里咬着手电筒照亮了车底下的两人,心里松了一口气。
唐旭还来不及回应他,车子又压了下来,恰在此时连天野伸手托住车子,他把自己大半个身子挤了进去,他侧过身用自己的肩膀抵住车底,为两人撑住了这个小小的空间。
“连天野,你没事吧?”
连天野的体型比他们大了许多,所以他的肩膀撑起车子后,唐旭和罗轩的手脚也能彻底解放,但这样也等于将所有的重量都放在连天野一个人的身上。
唐旭将连天野口中的手电筒取了下来,见他身上绑着安全带和绳索,安心了一点。
唐旭看看连天野一点点伸出手脚控制住车子,看到他手上的青筋冒出,有些心疼。可是当他想为了他分担一些时,连天野却阻止道:“不用你们,我可以,你们要保持体力。”
“你给温俊龙打过电话吗?”罗轩问道。
“打了,关机了。”
又是一阵沉默。
连天野的眼睛亮亮的,盯着唐旭,他此时有种让人安静的魔力,唐旭被他这么盯着心里反而有底了。
他凑上去亲了连天野一下,“连天野,谢谢你能下来。”
“你是我的omega。”连天野说道,语气中带着喜悦和自豪,实际上每次想到唐旭是他的omega,他都很高兴。
唐旭开心地笑了,“我这么个自私的人,也就你肯要我。”
“喂,两位,现在这种生死关头可以顾忌一下我的感受吗?”罗轩道。
唐旭却没有理他,他说:“连天野,你还欠我一个蛋糕别忘了。”
“嗯,记得。”
他们两个慢慢开始聊着,但其实是唐旭说,连天野回,一来一往看似单调却着实在罗轩面前秀了一场恩爱。
当他们说到要不要养狗的问题上时,罗轩终于找到缝隙插嘴,想他们热情地介绍他们家阿草,但是被唐旭忽视了。
此时的氛围有些奇怪,一点都不像生死攸关,反而像是他们在约会,而罗轩很不识相地当了个电灯泡。
作为一个电灯泡,罗轩心里默念着他们家温大爷,不知道出去后会不会被温大爷说一顿。
此时,他终于听到了温大爷的声音。
☆、第四十八章
温俊龙感到yan研究所时,火势还很大,救火车已经赶到了,正在全力抢救,但情况不容乐观。
“炳文人呢?”温俊龙到达后第一时间就询问黄炳文的情况。
“我在这。”黄炳文从人群中窜了出来。
之后陈言将抢救的具体事情交给了助手,亲自向温俊龙报告这次火灾可能带来的后果,期间黄炳文向温俊龙借走了手机,然后一转眼就不见了。
而温俊龙和陈言在知道黄炳文没有在火场里时,便不再管他,转而把全部心思放在救火上。
实验室着火不仅会丢失很多重要的资料,还会因为一些实验用品被火点燃而引发爆炸,进而将火势扩大到其他区域,这才是更头疼的。
两人被接连不断的爆炸弄得各种忙乱,等温俊龙回过神后才发现手机被黄炳文带走了。
“可能有事就先走了吧!”陈言替黄炳文解释道。
温俊龙点点头,并没有特别放在心上,等火势终于被控制并逐渐减小时,时间已经过去了几个小时。
他们几乎通宵了一夜,温俊龙这才跟陈言道别准备回家。
坐到车上时,温俊龙想摸出手机给罗轩报个平安,可是这才想起来手机被黄炳文带走了。虽然陈言就站在不远处,但温俊龙也懒得下车找他借手机。
“算了,这家伙估计还在睡觉。”
可是等开车到家看到焦急的管家后,温俊龙后悔了。
老管家在发现连天野已经一个多消失都还没有回来时,立即派人去了他所在的那条路,但因为下雨,他们的司机车速并不敢开得太快,而且路上也耽误了一些时间,导致他们找到连天野时,他已经穿戴好速降的装备下去了好久。
他们拨打了报警电话,但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如何营救,生怕一不小心将罗轩等人陷入更加危险的境地甚至直接导致了他们的死亡,会被追究责任。
幸好此时温俊龙终于回来了。
他立即向温俊龙汇报了目前的情况,随即温俊龙立即带人去了现场。
老管家把交代保姆照看好两位小小少爷后,也跟着前往现场。等到到了现场后,才发现情况远比他想象的要恶劣许多。
路上还积着雨水,悬崖下是泥泞的斜坡,借着车灯的亮光,可以看到底下几乎要被泥土淹没的车辆。
他听到温俊龙怒喊道:“救人啊,快给我救人还愣着干什么!”
可是要怎么救呢?他作为管家,此时应该要给主人家一些建议,可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他给出的建议只能是:“大少爷,我们已经打了救护电话,相信警察很快就到了,我们此时千万不能轻举妄动。”
温俊龙转过头恶狠狠地瞪着他,但什么都没说。
他们手头上没有工具,就算和连天野一样下去,一两个人可以,但人一多,极有可能导致进一步的滑坡。
老管家从温俊龙还没出生时就在温家服务,可以说是从小看着他长大,他很喜欢温家的两位少爷,从小就很懂事,也很尊敬他。少爷们渐渐长大,他也渐渐老了,前几年大少爷让他到这里看护别墅,其实是让他到这里养老来了。
这里很清静,平日里事情也很少,唯一不好的就是两位少爷也很少来。这次知道大少爷带着他的omega来,他高兴了好久也准备了好久,更惊喜的是还有两位可爱的小小少爷,他尽心地服侍他们希望能让他们留下美好的回忆。
但谁知会遇上这样的事情。
老管家心里有些难受,尤其是看到自小倔强的大少爷站在悬崖边上不言语的时候,心里十分愧疚。
此时手下向他传来一个消息,他赶到跑车里,看到那辆被连天野开走的跑车里五花大绑地躺着黄炳文。
想到罗轩是坐着黄炳文的车离开的,老管家心里颤抖了一下,让人看守着他,并立即报告给温俊龙。
温俊龙正想找黄炳文麻烦时,警察来了,而且因为温俊龙动用了一些关系,所以他们出动了不少人力,甚至开了大型的挖掘机来。
老管家心惊胆战地看着他家大少爷绷着一张脸提出要自己下去营救,老管家亲自给他检查安全带,一遍遍地叮嘱:“小心点,小心点。”
事情进行得并不顺利,山体几次出现滑坡,下去救人的都或多或少地受了一些伤。
老管家在心中不断祈祷,希望大家都没事。他家大少爷从少年时就经常板着一张俊脸,女主人经常抱怨他不够可爱。可是自从他有了omega后,他脸上的表情变多了,笑容也变多了。而这次陪着两个小小少爷玩时,老管家甚至从他脸上看到宠爱和耐心。
昨晚他们一家四口玩闹的场景还历历在目,而此时两个大人却生死一线。
时间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好消息伴随着坏消息一点点传来。
一会儿是找到了他们的具体位置,一会儿是位置不好营救有困难,一会儿是终于打开了一个口,一会儿又是车辆再次滑动……
直到最后底下传来几声高呼,他才看到大少爷满身泥土地跟着被吊上来的罗轩身后爬上来。
罗轩最终被人抬在担架上送进了救护车,而温俊龙则从未有过的狼狈。
他身上、脸上、头发上都沾满了泥土,神情激动而愧疚。
老管家甚至怀疑他是不是哭了。
罗轩躺在担架上握着温俊龙的手,艰难的环境加上失血过多导致他一度神志不清。他握着温俊龙的手,嘴角扯出一抹笑容,虚弱地说:“温大爷,你脸上有泥巴。”
还不等温俊龙说些什么,他就昏迷了过去。
忙忙碌碌一整夜,人是救上来了,但事情却还没完。
温俊龙随着救护车离开了,剩下的事情全都交给老管家处理。
老管家将黄炳文交给了警方,但只说此人可能是导致车祸的凶手,至于剩下的事就等警方调查了。
他将剩下的人员安排好后,接到保姆的电话,原来两个小小少爷突然醒来了,还哭闹不止。
他赶紧赶回家,看到大宝和小宝哭着喊着要爸爸。
保姆说:“小宝不知道怎么睡着睡着就哭了起来,按道理现在还不到他起床的时间。他一哭,就把大宝也吵醒了,两人就一起哭了起来。”
老管家已经上了年纪,有些迷信,他想会不会是父子连心,小孩子感应到大人出了危险,这才哭闹不止。
他抱过小宝不断地用各种玩具吸引他的注意力,而大宝因为力气太大,他还有些抱不住就交给保姆。哪想大宝看看保姆看看四周更加大声地吼起来,伸出两个小爪子朝着小宝的方向,最后只能将两个小宝贝放在一起。
两人哭了一会儿,哭累了,靠在一起睡着了,老管家这才松了一口气。
他叫厨师立即准备了适合病人吃的午饭,还叫人送了一份早餐给大少爷。
等到中午时,他送了四份午餐和换洗衣物到医院。果然,温俊龙的那份早餐还原封不动,他劝了好一会儿才让温俊龙吃下一些。
罗轩进了重症监护病房,唐旭已经脱离危险转入普通病房,而那个叫连天野伤势看起来重,但都是皮外伤,此时已经可以吃饭了。
温俊龙换下了衣服,脸上的伤痕经过护士的处理已经包扎好了,但整个人都处在焦虑中。
老管家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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