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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夏_周江城-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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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康,快过来,让姐看看,哈!小伙子越来越帅气了。”小菲站起来拉着他的手,拧了一下他的鼻子说。
  “你看看,你看看,外面有一点风吹草动就坐不住了,哪像一个高三的学生啊?再过几个月就高考了呀,一点都捺不住性子,这可怎么行哟。”妈妈嘴里骂着,脸上却挂着笑。
  “妈,你也太不通人情了吧?姐都多长时间没回来了,你们声音那么大,总不能让我躲在房间里装没听见吧?”小康很是不满地回嘴道,“再这样,我就不为你们念书了。”
  “你们听听,这叫什么话?念书是为我们念的!我们将来老了不用你养,你考到好大学,以后快活还不是你自己快活啊?真是的。”妈妈生气地说。
  “考个大学还不容易啊?我现在努力不就是想考好一点,你们以后就可以在外面吹了,我儿子本来是可以上北大、清华的,嫌太远了,浙大又太近了,所以才上的复旦。”小康一本正经地说着大话,“你看多有面子啊!我是无所谓呀,上哪所大学都一样。”
  “嘿!小子,口气不小啊,别到时把牛皮吹破了哟。”小菲取笑道。
  奶奶这时从自己的房间里端来一盒点心递给小菲吃,小菲拿了一块饼干转手把点心盒放在茶几上。妈妈倒了一杯水递过来,说道:“你别听他吹牛,一天到晚就跟话痨一样,那张嘴跟着他都活活累死,就这样子还复旦呢?别考个鸭蛋回来就好了呀。”
  小菲端着茶杯不好意思地说:“奶奶,妈,你们把当客人一样,搞得我难为情的嘞。”
  “你还不是客人呀?三个月了吧?这么近的路两三个月都不回家,还不是客人呢?”妈妈有些抱怨地说,“将来嫁了人,还指不定几年回来一次呢?”
  “那我就不嫁了,一辈子做个老姑娘在家里,陪着你们。”小菲说。
  “屁话!那还不把我们烦死?”妈妈骂道。
  “我爸和爷爷呢?”小菲突然想起来,问道。
  “你爷爷上公园看人下棋去了,你爸在家吃了中饭就出去搓麻将了。”妈妈说,“老叶家男人在家呆不住。”
  “我就能呆得住。”小康讨好地说,“妈,还是我乖吧?”
  “你不乖试试,也出去疯去?看我不打断你的腿!”妈妈抬头就在小康的脑袋上敲一下。
  “姐救我,妈有暴力倾向,动不动就给我一下。”小康连忙往小菲的身后躲去。
  小菲笑着把他往外推:“我可救不了你,出卖你是我的天性。妈,再给他来一下,看到他被打的样子,我老开心了。”
  “好了,不跟你们闹了。小康,陪你姐姐聊一会儿,不要时间长了啊,聊完就学习去。”妈妈起身换鞋子准备出门,“我出去买点螃蟹回来,菲菲,你打个电话给你爸,让他晚上回家吃饭。要不然的话,他肯定在外面和他的麻友吃完再回来的。”
  小康看着妈妈出门去了,转过头拉着小菲进了他的房间,很神秘地对她说:“姐,你知道吗?钱磊哥回来了,他还坐牢了呢。”
  “什么?你听谁说的?”小菲惊讶地说。她和钱磊的事因为时间短暂,因此家里人并不知道。只是因为双方家庭以前都一直是相好的邻居,虽然去年小菲家搬到这里来了,但老叶和老钱还是偶然走动的朋友,所以小康是把这事作为熟人的新闻来告诉小菲的。
  “是爸告诉妈的,我在旁边偷听到的。”小康说,“说钱磊在广东参与传销活动,被警察端了。他是个小头目,被关了好几个月放出来的。钱伯伯还花了好多钱,气得要死。”
  小菲想起了那天林子提出的疑问,终于恍然大悟。事情的脉络应该是这样的:刚被骗去的时候,确实是被限制了自由,他也不想打电话和她说,所以就不接电话。后来他肯定参与进去了,也骗了一些亲友,但没有找她,还是顾忌他们之间的感情。再后来进看守所了,更联系不了了,或者更不敢联系了。今天她明白了他为什么一年多的时间里莫名其妙地失踪了,但这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现在在她的心里,那个叫钱磊的大男孩,只能勉强算得上是她的前男友而已。
  林子一个人回到宾馆里美美地睡了一觉,醒来的时候已经快下午五点了。下楼来到江边走一走,看看美丽的江景,倒也十分的惬意。他还穿着短袖衬衫,临近傍晚的江风吹在身上,透出丝丝凉意。他抱紧了双臂,站在阳光下看静静流淌着的江水。在很多接触过他的人眼里,他是一个有点奇怪的人。喜欢热闹,也喜欢独处。刚接触他的人都以为他是一个耐不住寂寞的人,喜欢三朋四友聚在一起高谈阔论,指点江山。尤爱杯中之物,豪爽至极。了解他的人都知道,有时他会安静地一个人躲在某个地方,一呆就是好几个小时,不言不笑,像个入定的禅师。其实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就是爱独处的人,至少是每隔一段时间都要有一次长达数小时的静处,即使有人过来,只要不是有重要的事,都爱理不理的。小菲很懂他,在这个时候总是默默地走开,或者是默默地陪坐在一旁也不言不语。林子的这个习惯,准确地说不是习惯,而是性格,从很小的时候就是这样了。独处有时是为了清扫一段时间积累的心理垃圾,对很多过去的事情和未来的事情进行思考;有时是因为一些莫名的烦恼,一些莫名的忧伤,他甚至于觉得他很享受这些忧伤和寂寞。
  阳光照在清粼粼的水面上,跳动着金色的光点,像一串串无声的音符,从上游一路往下游弹奏着,林子的心里开出了圣洁的莲花,悠扬的乐曲在心头荡漾。这江水从奇妙的黄山之麓走来,上游便是新安江,进了桐庐境内又称着富春江,出了富阳始称钱塘江。富阳以上的江水娴静而清澈,过富阳则渐浑浊,江面方显雄浑壮阔。这正如一个人,豆蔻之年纯洁朴实,一尘不染,及至长成,则胸怀万物,泥沙不惧,大有吞吐天地之势。
  天色渐渐地暗下来,林子转头向右望去,那血红的残阳已扶着远处的山峦慢慢地沉了下去。林子正要回去,小菲发来一条短信:“亲爱的,在干嘛呢?一个人在享受寂寞吧?”
  “嗯,且让我独自享受这孤独的凄清吧!你吃晚饭了吗?我还饿着呢。”林子回道。
  “可怜的人!我们马上要吃了,在等老叶回来。今晚妈买了好多大闸蟹,要不要来吃?”
  “可惜我无福消受啊,怕叶排长弄死我。大闸蟹没吃到,还惹一身腥。我们这也算是咫尺天涯吧,相隔二三里,却恨不能相见。”
  “傻瓜,晚上我吃过饭就过来陪你。”
  “不用,你好久没回家了,今天就在家好好陪陪家人吧。我睡一觉,明天一早就出发,七号下午过来接你。宝贝儿,不用管我,我没关系的,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那好吧,你自己晚上要好好吃饭,好好休息。明天开车开慢点,我就不送你了,到家给我短信报个平安。我会想你的,你也要想着我哦。爱你的小菲!”
  林子把手机贴在胸口,一股柔情蜜意涌上心头。
  

  第 22 章

  二十二
  路上到处都是车,到处都堵车,经过近十个小时的走走停停,傍晚的时候,林子终于回到了义安。当他把车停在楼下的停车场时,他在心里暗暗地把自己换回到原来的角色——林秀山。现在他暂时不再是小菲的林子,而是吴丽的丈夫、乐乐的爸爸。他曾经在心里强烈地鄙视自己,谴责自己,打着爱情的幌子,欺骗了吴丽,又耽误了小菲。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他不由自主地进行自我心理暗示,他的这种感觉越来越淡漠,甚至于越来越心安理得了。他依然像过去一样,每隔一到两个月左右就回义安一趟,每次住上两三天。在两个不同的环境里,他颇为自如地切换着两种不同的身份,扮演着两个不同的角色。而这两个角色,他似乎都能娴熟地把握,都能演绎得恰到好处,以至于大大咧咧的吴丽竟从未感到丝毫的怀疑。他在内心里也曾把两人作过对比,吴丽的优雅贤淑、聪慧知性,小菲的热情大胆、清纯柔美,都让他无法割舍。他觉得是他性格里的优柔寡断害了他,害了小菲,也害了吴丽。当他想起吴丽母子的时候,真的想勇敢地做出决断,但当这一念头冒出来,他又想像着小菲的痛苦无助,便又心如刀割,不忍离弃了。他就是在这样的矛盾的心理斗争中度过了一天又一天,而在这一天又一天中,他与小菲的感情日益加深,越发地难以分离了。他只能每天活在自欺欺人、自我安慰、自我开脱中,但那挥之不去的罪恶感还是隐隐地在心底深处,沉甸甸地压着。
  林秀山回到家中,乐乐开心地跑过来堵在门口就抱住他的腿,嘴里不停地嚷着:“爸爸,爸爸,你怎么才回来呀?我都急死了!”
  吴丽听到动静从书房里走出来,笑骂道:“乐乐,让你爸先进来呀!一点不会心疼人,你爸开了一天车,多累啊。等你爸先休息一会儿,喝口水,你们爷俩再好好地亲热吧。”
  说着,她接过林秀山手中的行李箱拎进房间。外婆正在厨房里忙活,林秀山抱着乐乐走进去叫道:“妈,忙着呢?”
  外婆正在专心致致地炒菜,耳朵也不太灵光,也没听到外面的动静,现在听到林秀山进来叫她,吓了一跳,回过头了笑道:“小林回来了?饿了吧?先到外面坐一会儿,饭马上就好了。老头子也不知道死哪去了,天都要黑了,也不晓得回家吃饭。”
  林秀山答应一声,便抱着乐乐出来了。吴丽已经泡好了一杯茶放在茶几上,林秀山放下乐乐,坐到沙发上端起来就喝,烫得他直皱眉,嘴里对外吐着气,骂自己道:“呸呸呸!瞧我这急吼吼的,真是笨死了!”
  吴丽摇摇头,笑着说:“才泡的,傻子。渴死了吧?要不先喝杯牛奶吧?”
  林秀山摆摆手说:“不用了,我不想喝牛奶,只想喝茶。”
  乐乐从自己的小房间里拿出一瓶可乐出来递给爸爸,说:“爸爸,喝这个吧,好好喝。”
  林秀山眉毛皱了一下,不悦地说:“你怎么喝这个?小孩子不要喝碳酸饮料,影响身体发育,以后长不高怎么办?”
  吴丽抱怨道:“我就是说呀,是外公给他买的,我也没办法。小家伙坏得很,哄着外公出去玩,要什么外公都依着他。算了,我也说外公了,下次不买了。”
  “那好吧,我也帮你喝掉一瓶。”说着,林秀山打开了瓶子,喝了一大口。
  三个人正说笑着,外公回来了。一进门看见林秀山就粗门大嗓地说:“我在楼下看到你的车子了,回来有一会了吧?”
  “刚到半个小时吧。”林秀山忙站了起来,“一路上都堵车,平时不到六小时,今天开了快十个小时了。要是昨天,恐怕时间还要更长。”
  “现在到家正好吃晚饭,不错啊。今天开车这么辛苦,晚上我陪你好好喝两杯,解解乏。”外公呵呵地笑着。
  “爸,你那小酒量还是别喝了吧,别到时候趴桌上睡着了。”林秀山取笑着老爷子的酒量。其实外公年轻时还是能喝一点的,现在年纪大了,酒量自然也就衰退了。老爷子是参加过朝鲜战争的老兵,应该是最后一批入朝参战的,还没赶到前线,一枪没发,战争就结束了。那年他刚满十六岁,在朝鲜呆了两年后就随部队回国了。
  “我哪能跟你们年轻人比酒量呢?但是兴致高的时候也能喝一点儿。”外公声如洪钟,中气十足,完全不像一个年近七旬的老人,“我闻到了螃蟹的味道,今天可以稍微多喝点了。”
  晚餐的时候,林秀山和外公开了一瓶白酒,其他人都喝牛奶。外婆用一个小碟装了一碟鲜嫩的生姜端上来,对林秀山说:“小林,你不是很喜欢吃生姜吗?这是今年新腌制的。都说晚上吃生姜不太好,我看少吃点没关系的。”
  “没事儿,过去人晚上睡觉睡得早,所以才有这说法。现代人晚上不到十一、二点也不会睡觉的,就没这些讲究了。”林秀山夹了一块放进嘴里,一股新姜特有的香味溢满了口腔和鼻腔,嚼一嚼,有点淡淡的辣味,多汁无渣,便觉通体舒畅,胃口大开。这生姜是义安的特产,号称中华白姜,只有本地少数地区种植。一到生姜上市的季节,这里几乎家家户户都要腌制,有糖醋的、酱泡的等多种口味。这生姜有多种好处,但义安人喜欢的唯一理由就是好吃。土生土长的义安人在外地工作,无一例外最想念家乡的两样东西,那就是生姜和臭干子,而这两样东西在别的地方是没有的。在交通和信息如此发达的今天,这样的现象真的太少见了,说出来颇让人不可思议。
  外公看到生姜突然想起一件事,一拍大腿道:“坏了!我在路边买了一袋熟菱角,后来与人聊天就忘记带了,肯定被人捡去了。”
  外婆听了,很淡然地说:“你这老头子,总是丢三落四的。算了,也不值钱,给人家捡回去吃了,也不算糟蹋东西。”
  吴丽笑道:“爸爸年纪大了,难免的。”
  外婆哼了一声说:“他呀,年轻时就这样,毛毛躁躁的,像是被人追着一样。当兵的时候把枪都弄丢了,要是遇到一个厉害的领导,不背个处分回来才怪呢。”
  “哈哈,还有这事啊?没听说过呀,爸,怎么回事啊?”林秀山好奇地问道。
  “呵呵,这事我就跟你妈说过一次,你妈就念叨了一辈子。”外公笑道,“那是一次行军,白天怕美国人的飞机炸呀,就晚上走。中途休息的时候,我靠在一棵树上,把枪垫在屁股下坐着睡着了。动身的时候,我迷迷糊糊地爬起来跟着他们就走,根本就不记得还有枪。”
  “那后来呢?被领导骂死了吧?”林秀山接着问。
  “那当然了,好在后面有一个老兵被枪绊了一跤,才把它捡起来带在身上,也不知道是谁的,后来才知道是我丢了枪。”外公笑着,但笑得有点尴尬,“领导看我年纪小啊,其他战友也帮我讲好话,所以最后就只是批评了我,并没有给我处分。”
  乐乐正在专心致志地吃螃蟹,耳朵也没闲着,听到这里插话道:“你把枪都弄丢了,哈哈,太好笑了。没关系,再买一把新的呗。”
  外婆笑道:“你以为是你那玩具枪啊?那是真枪,能打死人的。”
  大家都笑了。这时林秀山的手机亮了一下,他回家的时候总是把手机调成静音状态。他把手机凑到眼前很近的距离,这样旁边的人就看不见了。是小菲发来的,问他是否已经到家。他感觉有些紧张,似乎汗都要出来了,但又不好马上离开座位,怕这样更显心虚。于是只好强作镇定,故作大方地快速回复过去:“早到了,忘了给你短信了,对不起。”
  吴丽瞟了他一眼,也不在意,伸手把乐乐的半只螃蟹拿过来帮他剥,嘴里念叨着:“狗狗,好浪费啊,就连壳一起嚼一嚼就吐了,一点肉都没吃到,妈妈帮你吧。”
  外公没喝多少就已经眼睛迷离了,对林秀山说:“小林,你自己喝吧,我不能喝了,还是吃点饭舒服一些。”
  林秀山独自喝了两杯,感觉有些疲倦,便放下杯子说:“我不想喝了,有点累,也不吃饭了,先去洗个澡。”
  外婆赶紧给他盛了一小碗饭,强行递到他手里说:“不吃饭怎么行?少吃点吧。喝酒不吃饭最伤身体了,压一压酒对胃好。”
  林秀山没办法,只好硬撑着把饭吃了。吴丽拿了一个小盆,放进一把茶叶,再倒进开水,泡开后又加了一半冷水放在一旁。林秀山吃完后,便用那茶水细细地洗手,洗完闻一闻,没有螃蟹的腥味了,又接过吴丽递来的干净衣服进了卫生间。在卫生间里,他站在那里抽了一支烟,想起远在新安江的小菲,忽然感觉有些陌生。然而这个念头一出现,他又强烈地感觉自己很无耻。他看看手机,有一条小菲十几分钟前发来的未读短信:“亲爱的,我想你了。”
  他犹豫了一下,给她回了过去:“别胡思乱想,过不了几天我们就见面了。”
  在这个时候,在这个环境里,那些以前脱口而出的绵绵情话现在竟然一句都说不出来。他感觉到迷茫、困惑,他恶狠狠地在心里给自己盖上一个印章:道貌岸然的伪君子!
  他洗完澡出来的时候,一家人都吃好饭了。吴丽和外婆在厨房收拾着,乐乐坐在沙发上看动画片,外公坐他旁边陪着,也看得津津有味。吴丽收拾好厨房,拎着一袋垃圾出来对林秀山说:“陪我下楼倒垃圾,顺便出去走走吧。”
  林秀山答应着,在睡衣外加了一件外套,换了双鞋跟着吴丽出来。外面的天气有点凉意,晚风轻轻地吹着,空气是飘荡着阵阵的香味。吴丽挽着林秀山的胳膊,走在小区幽静的道路上,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陶醉地说:“啊!这桂花真香。”
  “你确定是桂花香,不是香樟树散发的香味?”林秀山对香味不太敏感。
  “傻子,这个都分辨不出来啊?当然是桂花了。”吴丽讥笑道。
  两个人双默默地走了一会儿,吴丽不经意地问道:“你在那边还好吗?有没有感到寂寞?”
  林秀山心里“嘎登”了一下,有些心虚,故作坦然地说:“还好啊,平时有朋友一起喝酒打牌的。而且你也知道我是耐得住寂寞的人,也喜欢一个人独处,看看书,看看电视,挺好。”
  “独自莫凭栏,凭栏需断肠。一个人看书、看电视经常哭得稀里哗啦吧?”吴丽突然开心地笑了,打趣道。因为她见过林秀山看书看得流泪,还见过他看电视剧时哭得泪流满面。
  “胡说什么呢?那不是偶尔的嘛!把我说得像个女人似的。”林秀山不满地说。
  “无情未必真豪杰,你是个感情丰富的人,怎么能说像个女人呢?”吴丽说,“但话又说回来,其实像你这样的人也挺危险的,容易情感泛滥,到头来害人害己,你说呢?”
  吴丽说着,歪着头看着他。他不敢躲避她的目光,只好硬着头皮瞪大眼直视着她的眼睛说:“也许你说的对,毕竟你是了解我的。但也不一定,我的多愁善感更多是体现于沉浸在别人的故事里的。也许是源于思想层次上的追求,一种精神自虐的快感吧。”
  “那就更危险了,只是你现在可能没有遇到对的人吧。”吴丽有些忧心忡忡地说,“很多人会不自觉地在文学作品中找到自己代入的对象,从而随着这个人物的喜怒哀愁而喜怒哀乐,这是情绪代入。你不但是这样的人,你更是这些人中情绪最强烈的一类人。因为我比你自己更了解你,所以我有点担心。”
  林秀山走得累了,便拉头上吴丽在一条长凳上坐下来,他轻声地叹息道:“你别瞎想了,你说得我心里挺悲哀的。好了,我们不说这个话题了,自寻烦恼。”
  “秀山,你还是回来吧。工作虽然丢了,但回来又不是没一碗饭吃。你这样的人在本地找个工作不难,或者自己做个小生意也行啊。”吴丽抓住他的手,另一只手在他的手背上轻轻地拍打着,“我们一家人在一起多好,何必背井离乡去外地呢。”
  林秀山沉默了一会儿,抬头认真地说:“我会考虑的,但现在不是时候,再等等吧。”
  这时,路灯下一高一矮两个身影走了过来,是外公带着乐乐。林秀山站起来笑道:“爸,这么晚了,还出来遛狗呢?”
  乐乐甩掉外公牵着的手跑过来,一把抱住林秀山的腿说:“你说谁是狗呢?”
  “乐乐见你们还没回去,就吵着拉我出来找你们。”外公说。
  “好,回家。”林秀山说着,便抱起乐乐一只手拉着吴丽一起回家。
  

  第 23 章

  二十三
  第二天,林秀山领着吴丽和乐乐去看望了爷爷奶奶。老爷子少不了一顿说教,林秀山只能唯唯诺诺,并不敢顶撞半句。晚上参加了发小陈东的宴请,一大帮同学喝得烂醉。接下来的两天,又是其他同学作东宴请,又喝得烂醉。五日那天,林秀山谢绝了所有的邀请,独自开车去了一个地方,这地方人迹罕至,只有一条狭窄的细石子路蜿蜒而上。路的两边都是大小不一的各种树木,偶尔伸出来的枝条剐在车身上“嘎吱”作响。到了半山腰,又穿过一片竹林,眼前豁然开朗起来。前面是一个很大的池塘,应该是个小型水库,塘水清澈幽深,寒气逼人。石子路也到了尽头,车子已经无法再往前开了。林秀山把车停在开阔的平地上,下车锁好了车门。他拎着一个大方便袋,沿着池塘的岸边走到一半,又向右折向一条小路,继续往山上爬去。又爬了大约半个小时,穿过山坡上种植的一大片茶叶,到了一块平地。
  这块平地约有两亩大小,中间一排土墙夯就的平房,墙面粉刷的石灰已经剥落了好几块,露出暗黄的墙体。盖的也不是瓦,而是平整的茅草屋顶。平房的四周是一圈用竹枝编扎的篱笆院墙,院子的一角有一棵桔子树高高地立在那里,上面还挂着几只青绿的果实。林秀山推开院门走了进去,一条毛色纯黑发亮的中华田园犬扑了过来,吓了他一跳,对着那畜生骂道:“狗东西,不认识我了?”
  那狗围着他转了一圈,鼻子嗅嗅他的脚,又用脑袋拱拱他的小腿表示友好。林秀山蹲下来,拍拍他的脑袋说:“你家老不死的呢?也不出来迎我一下。”
  那狗似乎听懂了他的话,抬头看着外面,林秀山知道主人大概出门去了。他环视了一下院子里,里面众多的老树根和各色盆景里好像又新增了几样东西。拎着大方便袋子直接进了屋子,里面有点黑,便又轻车熟路地走到后面把后门也打开了,屋子里亮了起来。他把手中的袋子送到厨房里,又回到正屋。正堂屋里很宽敞,靠后墙边放着一张窄长的条桌,条桌的前面紧挨着摆了一张老式的八仙桌,八仙桌是柏木的,发出黑红的光,两侧各放置了一张柏木椅子。林秀山拎了拎条桌上的热水瓶,空的,便径直进了东侧的房间。这是一间书房,一进门,便能感觉到主人浓厚的书卷气。房间比正堂屋略小,周围两面墙上都是书架,上面摆满了各种书籍。房间最里面的角落里还有两个古旧的木箱,箱口都是锁着的。一张老式的大书桌摆在中间,桌上文房四宝一应俱全,摆放得整整齐齐。后墙窗户边放着一张滕制的躺椅,一张老树根做的茶几,茶几上是一套青花瓷茶具。在后墙的角落里还有一个炭炉,接了一个烟囱到外面,距离茶几也是伸手可及的位置,上面坐在一个铜制水壶。
  林秀山拎着这个铜水壶到厨房的水缸里灌满了水,又找出木炭来,费了挺大的劲生起了火。茶几上就放着茶叶罐,打开闻一闻,觉得很满意。等水烧开了,沏了一壶茶,又随手拿了一本《资治通鉴》,边喝茶边看书边等主人回来。
  黑狗突然发出欢快的叫声,随着院门“吱呀”一声打开,一个略显苍老的声音传了过来:“家里来客人了?是林家小子吧?姓林的,还不出来迎接老夫!”
  林秀山听了奔了出来笑骂道:“老不死的,还活着呢?”
  “臭小子,盼我死呢?又让你失望了,还有的活呢。”一个瘦瘦高高、脸色苍白的老头站在院子里爽朗地笑着。看得出来,对于林秀山的到来他是由衷地高兴。
  林秀山上前接过他身上的一小袋米和一包杂物,送到厨房里,回头对老头说:“平叔,身体还行啊。这么多东西从山下背上来还不带喘气的,比我都强呢!”
  “哈哈,我现在是过原始人的生活,当然也得有原始人的生存能力了。老夫现在爬这座小山,虽说不是如履平地,但也是轻松的很啊。”平叔自豪地说。
  两人回到书房里坐下喝茶,平叔问道:“秀山,有日子没来看我了吧?今天是不是来看我这个老家伙死没死啊?”
  “平叔,你别老把死挂在嘴边,听着心里总不自觉地透着一股悲凉。”林秀山嗔怪道,“是你让我叫你老不死的啊,别怪我没大没小的。”
  平叔笑道:“人不以长幼论尊卑,你我忘年之交,说什么大小,倒落入俗套了。生死之事,我已经看得很透彻,在我这里百无禁忌。人年五十,不称夭寿,何况我已六十有五了,便是明日死了,何恨之有啊?秀山,我家祖上几辈子都没活过六十的,我父亲更是不到五十,当然那不算是正常死亡。我现在迈过了六十的关口,身体还算不错,你说说,这不是件很值得欣慰的事吗?”
  “那是过去,寿命六十左右很正常的。现在生活条件和医疗条件都大为提高,与那时不可同日而语。”林秀山说着,举起手中的茶杯祝道,“我们以茶当酒,祝您老长命百岁。”
  平叔端起杯子和他碰了一下,说道:“不求百岁,给我十年足矣。我就在这独居茅屋,了此残生。每日种茶种菜,读书写字,倒也怡然自乐。神仙的日子再过十年,我也就去做个真正的神仙了。”
  “放着城里舒适的生活不过,跑到这里来住土墙茅屋,没有电,没有自来水,这日子不苦吗?”林秀山不解地问道。
  “苦和乐是相对的。我在城里的生活再舒适,也比不上豪门大富、达官贵人的生活。如果要追求这个意义上的舒适,我便是在城里也是苦的。到这里来是我自己的选择,所以生活上的一点点不方便,对我来说不算什么,我的心里是快乐的。”平叔说,脸上的表情平静祥和,“你不觉得人在喧嚣的环境里呆久了就有必要换一个环境净化一下吗?你不是如此吗?还记那年你是怎么认识我的吗?”
  平叔停顿了一下,喝了口茶,没等林秀山回答又继续说道:“我老了,在那个环境呆不动了,心累。我不会喝酒,不会抽烟,不会说他们爱听的话,一直我就是和那个环境格格不入的人。别人看不上我,我也看不上别人,还不如躲着他们,自由自在地快活。黄仲则说:十有九人堪白眼,百无一用是书生。我这样的人也幸亏政府赏我一碗饭吃,要不然真得饿死。”
  “平叔,其实世人挺尊重你的,只是你自己好为青白眼,得罪太多人。”林秀山笑道,“小子何德何才,竟受你青眼相加,真是惶恐啊。”
  平叔大笑道:“你无德无才,但老夫喜欢啊!”
  林秀山不悦道:“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怪不得没人喜欢你。我自己说无德无才尚可,是自谦之词,你怎么也如此说我?难道我真的很不堪吗?”
  平叔诡谲地笑笑说:“不事国家,只重私利,可谓不忠;双亲在堂,远走千里,可谓不孝;抛妻别子,不近亲友,可谓不仁;挚友在野,三月不见,可谓不义。不忠不孝,不仁不义,何德之有?不工诗词,不善文章,何才之有?”
  林秀山离座,躬身拜道:“先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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