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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受]搅基须防鬼神知-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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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有一个随时会抽刀捅你人的仆人,主人才不会因为过度懈怠而失去了前进的动力,我现在对什么都觉得很无趣啊,如果能有一个每天都有一个充满悬念的明天,那还真是非常期待呢!”
叶晚萧呆怔的看了他半晌,低头轻道:“中二的疯子。”
“不是疯子,是对生命的渴求。我的目标是星辰大海,你怎么可能理解呢?凡人的智慧。”
叶晚萧无语的白了他一眼,起身打算出门找何声遥。这时云孟侨却又道:
“不过看在你好心好意提醒我的份上,我也提醒你一句。”他笑眯眯的拿起了给何声遥擦眼泪的纱布:“你家的那位,说好听点叫做单纯无知,说难听点叫做以自我为中心。你疼得脸色苍白浑身发抖,他却只是自顾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心痛的抹眼泪。他到底是真爱你,还是真爱想象中那个完美无缺叶晚萧呢?或者他真正爱的,只是那个痛苦的、悲伤的、多愁善感又悲天悯人的何声遥。”
叶晚萧寒了脸:“闭嘴。”
他推门而出,急匆匆的冲进了电梯里。
而云孟侨则微笑的目送着他进入电梯,在他身体消失的刹那,这货立即神情一变,冲回了办公室,在空地上快乐的连转了好几个圈,卷起凳子上的大衣,兴高采烈的喊道:“六娃,如今敌方防守疏忽,我们回家!”
☆、第50章 夜啼婴哭(一)
第50章夜啼婴哭(一)
昏暗的房间,蓝色的光芒透过牢窗户照射在洁白的床单上,女孩抱着被子团缩在墙角,瑟瑟发抖。
“吱嘎。”
大门缓缓开了一条两拳宽的小缝,幽幽的光芒泄了进来,洒在了女孩的脸上,苍白的皮肤泛着淡淡的蓝光。她目光呆滞的看着门口,明明什么表情都没有,可身体却越发冰冷了起来。
“啪!”
冷清的灯光忽然熄灭,紧急照明的红色灯光骤然点起。门缝中,缓缓探进了一只紫红色的小手,声音稚嫩却怨毒:
“妈……妈……”
……
坐上出租车的云孟侨岂是一个“爽”字可以形容的。
从昨天开始,先是互相看不对眼的叶晚萧主动留他住宿,然后又是王诩晃悠过来,给他说了一通狼人血族的乱七八糟的事儿,句句都指向一个主题——除了人类,其他种族好像都跟龙组有仇哦!
“这种‘不要出门,不然会有大灰狼咬你’的话,还是去跟三岁小孩说去吧。”
云孟侨的做事风格就是这么熊孩子,越不让他干的,他就偏偏要去看看,不让他回家,那他就非回不可!笑话,老子不去主宰别人的人生已经很仁慈了,什么时候需要别人替我来主宰了?
于是就有了现在坐在出租车上的云孟侨。
从四叶大厦到云孟侨家的滨海小区还要很久,司机正乐呵呵的带着他兜圈,云孟侨也不着急,反正正逢下班高峰期,路上堵得很,不兜圈一时半会也到不了地方。他百无聊赖,没有手机可玩,就只能一边抠手,一边出神。
忽然,他隐隐约约感觉到似乎有人在看他,条件反射的猛然侧过头去,只见一只苍白的脸从车窗旁边一闪而过,同时去看那个司机,却见他依旧面色如常的带着云孟侨绕远路,似乎并没有发现异样。
“六娃,刚才看见车窗旁边有人了么?”
六娃的声音略有些诧异:“我一直在窗外,并没有看见有同类靠近。”
云孟侨眉毛一挑,冷不丁的想起了一群生物——血族。也就是吸血鬼。
吸血鬼和狼人,自古就是仇敌,他们之间的恩怨情仇,写足够剧作家写一百部《哈姆雷特》的了。但也归根结底,争斗的起源,还是来自于源于地盘之争。
他们都是被黑夜眷顾的种族,统称为——暗夜潜行者。所谓的暗夜潜行者,就是在夜晚会非常兴奋,具有绝好的隐匿于黑暗的天赋。这并不是一种单纯意义上的灵能力,而是一中天生的种族特性,就如同人类喜欢在白天工作,晚上休息一样(宅系生物请自动将自己划出人类范畴)。
今天傍晚,叶晚萧受伤,就是被三只狼王偷袭所致。
他原本今天是出去执行一项任务,听黑劝说,好像是处理鬼潮什么的。当然类似于梦魇世界里的那种全市覆盖的超级大鬼潮,是非常罕见的,叶晚萧所处理的那种小鬼潮,对龙组成员来说就跟玩一样,所以基本都是由国安局内的相关人员处理,他只是随行跟着去办一些别的事情。结果就在回来的途中,因为过度疲劳,被三只老狼盯上了。
狼人和吸血鬼都是“无性繁殖”的生物,狼人通过血祭,而吸血鬼则是初拥。但不管哪一种,对于施法者都是非常大的损失,所以他们都会尽可能的寻找一些资质极好人进行仪式,而灵能力者更是重点关注对象,结果三头傻狼就关注了叶晚萧……
虽然不知道当时情况是怎样的,不过听王诩那神棍说,好像是他们挠了叶晚萧一爪子,叶晚萧带拔了他们六颗牙,顺便取了一只狼手上沾有他血液的指甲盖,和他们认罪的视频留作证据。如果云孟侨没有猜错的话,现在王诩八成正美滋滋的在戎马帝国驻华夏大使馆,和对方的国际灵协负责人喝着红茶,洽谈着外交赔偿以及遣送费用的问题。
不过这些都不是云孟侨关心的话题,他在意的是刚才那个从窗户外飘过去的家伙。
“刚才从窗外飘过去的那个大白脸,应该就是血族了吧,不过为什么他没对我发动袭击?难道是因为司机是普通人?”云孟侨说着这样的话,脸上竟然满满的都是趣味:“不过话说回来,连我都能发觉的暗夜潜行者,叶晚萧竟然没有发现,那他还真是累的坏了啊。但就是这种情况下,还能保持战斗胜利……这家伙还是人类么?”
前面开车的司机,带着他不知道兜圈兜的可爽了,反正到了云孟侨他们家小区的时候,计价表上显示的数字超过了正常情况的三倍。云孟侨笑眯眯的付给了司机正常的款数,然后暗爽的迈着轻快的步伐,进了小区大门。等他拐进了花园,还能听见那司机破口大骂:“……这小子,太特么损了!”
此时太阳还没完全落下,天幕泛着淡淡的红光,蓝紫色的一飘荡着的云朵稀疏的散着,春夜的夕阳带着一股子的湿气,卷着风,吹得人从骨子里发冷。云孟侨慢悠悠的进了小区门口,迎面就碰上了一个遛狗的中年妇人。
那妇人家的狗不知道吃了哪门子邪药,看见云孟侨之后,竟然疯狂的冲上来就要咬,被主人拉住之后,依旧不甘心的冲着他狂吠。妇人照着狗头踢了一脚,骂道:“昨天叫了一晚上还没叫够,今天要是再叫,我就拿鞋拔子敲死你。”
云孟侨一听,脚步就顿住了。
那狗挨了打,哼哧两声,夹着尾巴坐了在了地上,一双黑溜溜对于眼睛还是死死咬着它。妇人啐了一口,朝抱歉道:“小伙子,你别害怕,这狗就是瞎叫唤,不咬人。”
你骗狗呢?云孟侨心里暗道,脸上却是毫不在意的笑容,热络的开始于妇人攀谈。不得不说,云孟侨这副人畜无害的皮囊,收敛了懒散,摆出一副干净的笑脸,三句五句话,就把中年妇人哄得捂嘴直笑。见时机成熟,他眼珠子一转,佯作关心道:
“大姐,家里养只狗,您也挺受累的吧。天天都这么叫唤的话,说不定是身体不舒服,领它去医院看看,准没错。”
那个都能当他妈的妇人,被这一声“姐”叫的心花怒放,絮絮叨叨道:“这狗不是生病,就是春天来了燥得慌,昨天一整个小区的猫啊狗啊的就没消停喽,叫唤一晚上了,烦都烦死了。要不是狗医院比人医院还烧钱,我早就另它去做结扎了。”
她说着完才发觉,貌似跟个小年轻说这个不太好,连忙收住嘴,尴尬笑了笑。云孟侨少有的笑着挥手告别,而后两脚一倒腾,三两步就消失的没影了。那妇人还在嘟囔着“这孩子看着真眼熟……”而他则在叨咕着:“原来如此!”
猫狗牛马这类畜生,天生就具有视鬼的能力,因此中年妇人的那只狗,才会如此敌视他。事实上,那只狗敌视并非是人,而应该是他身后的六娃。但妇人无意之中却透露出了一个信息,昨天晚上整个小区的猫狗都在闹腾……
这种对于常人来说细思极恐的事情,却让云孟侨兴奋异常,因为就是这个线索,让他忽然想通了所有的事情!
为什么猫狗都在叫?为什么那只血族没有对他展开袭击?为什么王诩和叶晚萧都不希望他离开四叶大厦?
因为他离开四叶大厦就会回家,而他们家的小曲正是鬼潮的发生地点,叶晚萧来这里执行任务之后解决了三只野狼,现在的暗夜潜行者们人人自危,刚才那只血族说不定就以为他是钓鱼执法的!
这样一切就都说得通了!
云孟侨癫狂的嘿嘿笑了起来,一头冲进电梯里,急不可待的不断的按着自家楼层。六娃看见他这副表情,条件反射的打了个哆嗦,自觉的把藏在电梯内的地缚灵轰了,算是帮助同类远离变…态了。
时间仿佛过得十分缓慢,云孟侨一眨不眨的盯着电梯的数字跳动着,心里像是有只猫在挠他一样,他有着一种说不出的直觉——只要回到家,一切真相都会浮出水面!
可当他掏出钥匙打开大门,兴冲冲的钻进了屋子之后,整个却呆住了。
只见屋子内还是他昨天离开时的模样,昏暗的夕阳余晖从窗户内射了进来,屋子里没开灯,显得有些阴暗,但鼻端前的淡淡的洗洁精的香味,还是他昨天早上留下的。一切都跟他离开时一样,除了——墙上多了一个庞大的、散发着浓郁紫色光辉的超度符咒!
虽然放大了千倍有余,但云孟侨还是能一眼认出,这个超度符咒跟他打碎的那个玻璃瓶上的一模一样。还有那个几乎都已经成为个人标志的基佬紫颜色的灵力,毫无疑问——正是叶晚萧的杰作!
他赶紧用灵能力通知六娃不要靠近,这才知道这个混蛋老早就感觉到了危险,在他通知前就跑了。
云孟侨忍不住吐了个槽:“喂,你都已经死了,还那么怕死干嘛啊。”
“你这种肯定会变成鬼的人,不也怕死么!”
“呵!接的一口好槽啊,如此有进步,我都不忍心喷你了。”
正当他跟六娃一人一句,用心灵感应说相声的时候,门口传来一声激动人心的——“送快递!”
“还真准时啊!”云孟侨哈哈一笑,跟打了鸡血似得冲了出去。
这个包裹里装的是一部手机,是云孟侨昨天在网上偷偷买的。他先前也查过,自己数万的存款,除了当初赔偿给叶晚萧和何声遥的,剩下的全都在他出狱之后,被王诩给提走了——这个混蛋是铁了心的不让他走。
不过都说狡兔三窟,云孟侨这种怕死的神经病在很小的时候,就知道给自己留退路,他用自己同班同学的身份证,在网上银行给自己建立了一个秘密账户,里面存了一笔不大不小的钱。这些钱,当年足以买一个最先进的光学电脑,而现在物价上涨的今天嘛……连本带利,估计也就能买一部中等偏优手机。
不过手机也无所谓,反正他那个是不义之财,他花着也不心疼。
可就在他打开包装的时候,表情却是顿变……
☆、第51章 夜啼婴哭(二)
第51章夜啼婴哭(二)
这是一款华丽丽的手机,比例完美让人入眼生情,水晶显示屏光滑却不留指印,钛合金的材质坚硬耐磨,机身沉甸甸的,握在手里,让人有一种挥舞着板砖的踏实感。
这无疑时部好手机,除了颜色云孟侨有点不喜欢——那是一种即使在黑夜里依旧骚气可人的……直男紫。
“卧槽,颜色随便也不带这么随便的啊!刚吐槽完叶晚萧,报应就回来了,你让我老脸往哪儿搁啊。”
当然,这不是最重点,重点是他在自己的手机旁边,发现了一枚闪着金色光芒的通话芯片!
“喂,该不会是某人的恶作剧吧,比如说对我骂他死基佬怀恨在心,所以监视我的浏览记录,关键时刻改变了订单给我换了个颜色,顺便添了个通信芯片卡什么的……”云孟侨边说把通话芯片装进了手机,开机之后,果然发现了一则短信邮件——“猜猜我是谁。”
云孟侨下了个wifi通信的软件,虚着眼睛写短信给他戳了过去:
“叶晚萧,没想到你也会卖萌。”
果然,不到半分钟,电话就打过来了,电话另一边的声音清晰地传了过来:“你怎么知道是我。”
云孟侨道:“猜的。”
“究竟是猜的,还是把别人的手机号背了下来,真相估计只有你自己知道了。”
云孟侨撇了撇嘴,道:“你拼着受伤和王诩设计引我回家,就是为了给我打电话跟扯皮?”
叶晚萧轻笑道:“我可没那么无聊,受伤什么的跟你无关,只不过是看了你今天的训练情况,察觉到你这个人不是一般的不安分,所以才顺便请出王诩来激激你的。没想到你还真就跳坑了。”
“你真的只是今天下午才发现我不对劲吗?昨天下午,我的浏览记录就被你监控了吧,我手机的颜色也是你给换的吧!”
叶晚萧信誓旦旦道:“你觉得我会承认吗?”
云孟侨语塞,“……喂,你把用在我身上的一半的聪明才智,让在你家那位的身上,今天就不会被折腾的那么惨了。”
“我把聪明才智都用在你身上了,还怎么用在别人身上啊,所以如果你也觉得我很惨,就拜托请让我省点心吧。”
他说的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
云孟侨一口老血闷在心里,却听叶晚萧道:“你现在,应该已经看到屋子里的那个符文阵法了吧。这个阵法叫做“轮回术阵”,是专门超度死灵用的。二十个小时之前,在滨海小区内,发生了一起小型的鬼潮事件,鬼潮的主要集成体是最近活动频繁婴灵。这些小鬼们大多数都在丁级以上,数量不多,但是煞气很重,他们是我们这些污秽的大人们的不负责任的产物。”
“不算你在内,你是个基佬来着。”
“闭嘴,处男。”
“……”
叶晚萧继续道:“正常情况下,刚刚开通灵能力的人,都会同时开通一到两个运用能力的方法。但是你情况特殊,你的起始灵能力就是丙级,在王诩封印你……详细的说,应该是你的第二人格时,同时也封印了你大部分的灵感力,所以你在丁级这方面的经验无限接近于零,虽然灵能力已经达到了丁级,但是对于灵力的运用,却比普通丁级还不如。”
“第二人格在被封印前,实力已经达到了灵级,但你所散发的气势却只有丁级。鬼魂是不分什么特不特殊灵能力的,在他们眼里,你就是个吃了那个能让他们直接成为鬼王的唐僧,因此为了拿到你的魂珠,多夸张的阵仗都有可能,所以我才特地到你家画了个阵法,好在你离开四叶之后,不会成为史上第一个因为作死而死的灵能力者。”
所以你才因此疲惫到无法察觉到暗夜潜行者?叶圣爹请收下我的膝盖。
云孟侨心里暗暗吐了个槽,脸上的冷笑却越发的深了起来:“这恐怕只是其中一点吧。”
叶晚萧语气充斥着戏谑和无所谓:“那你觉得还有几点?或者你认为我是因为对你有意思才特意到你家帮你画阵法的?”
“叶晚萧同志,”云孟侨打断他道:“你我都知道,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所以请不要再用这种哭笑不得的口气试图进行隐瞒,在梦魇世界的时候你就应该知道,我是不会上当的。”
叶晚萧似乎砸了一下嘴,道:“所以呢?”
“……所以,”云孟侨猛地张开了眼睛,神色严谨道:“你是时候,该让王诩向我解释一下,我的灵能力到底是什么了吧。”
电话另一头的叶晚萧猛然抬头,眼里闪过一丝不可置信,见鬼了似得看向办公桌的对面。王诩正抱着个茶壶砸吧着,见他看了过来,轻轻地点了点头。叶晚萧无奈的叹了口气:
“好吧,你为什么会这么想?”
“因为你对我的保护太严密了。”云孟侨道:“就像你说的,保护我是件费心又费力的事情,虽然我不认为你会用下作的手段害我,但我也同样不认为你我的关系,值得你对我如此上心。所以,回想一下你说的话和做的事,再琢磨一下王诩为什么在我袭击了你们之后,还要把我强拉进来龙组,而且是核心成员。答案显而易见——你们真正在意的,是我的灵能力!”
“回想一下,似乎我最开始对于‘驭鬼’这个能力的定义,就是源自于龙组——你,叶晚萧之口。我的那个第二人格开通灵能力之后,就一心想着复仇,对于自己的力量究竟是怎么回事儿,他根本就不想去考虑。而我接收的信息,则是源于你们,所以在我觉醒之后,自然而然的也就认为自己的灵能力是‘驭鬼’了。但是如果这只是一个误解,驾驭鬼魂只是我能力一部分,而你们在察觉到我真正能力之后对其进行了隐瞒,这就能说明为什么你们为什么要保护我了。”
“——因为除了‘驭鬼’之外的能力,你们根本就需要我开发出来,更不想让我开发出来!”
叶晚萧听着,渐渐敛去了笑容:“所以你就认为,主使我隐瞒你灵能力的人,是王诩?”
“当然,”云孟侨笑道:“这么恶趣味的事情,他不可能不参与。”
叶晚萧苦笑一声:“但假如我说,隐瞒你你灵能力的人,不是王诩,是我呢?”
云孟侨脸色一变。
他从第一次见到王诩,就知道这位鬼谷子大人跟他是一类人,都是那种唯恐天下不乱的混蛋货色,而且非常擅长揣测人心,所以他才会通过王诩的行事方式,对这一切进行推理。
但叶晚萧不同,这位属于是那种只会出现在小说里的绝世好男人,通俗来讲,就是那种练成了绝世神功还为国为民的侠之大者。假如是他故意隐瞒自己的灵能力的话,那么动机就要重新审视一下了。
“假如是你的话,”云孟侨认真道:“刨除王诩借刀杀人的可能性,我的灵能力……可能会非常危险。至少是那种会造成,梦魇世界那种大规模鬼潮的危险,而且……”
“而且假如控制不得当,会造成大规模神罚,导致无数生灵死亡的危险。”叶晚萧替他说道:“这只是保守估计,事实上,几乎每个特殊灵能力者的能力,在控制不得当的情况下,都会造成这样的后果,比如说姚谦诺,只要他愿意,他能把太阳吸收干净。但是你不同,你的灵能力,涉及到了某个领域。”
“某个领域?”
“对,用玄幻点的话来讲,就是你的能力侵-犯了一些‘神’的权益。如果发现你的使用这种能力,他们在第一时间、不惜一切代价,将威胁扼杀在摇篮里。”叶晚萧一字一顿道。
云孟侨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呆滞道:“你是说,‘神’?会有‘神’亲自来杀我?”
“不仅是杀你,假如是消除威胁的话,所有与你相关的所有生物——人类,猴子,大猩猩,乃至所有灵长类动物,都会从此消失!”叶晚萧冷声道:“所以不要觉得‘神’是仁慈的,人类妄想出来的那种美好、温和、会原谅你所有龌龊事儿的,不是神的,是老妈子!”
“……”
“所以如果不想死的话,就请收敛一点。要是你还想继续嚣张的活着的话,给我记住这句话——‘神’,他们是没有人性的!”
叶晚萧挂了电话,像是虚脱了一样瘫坐在椅子上,然后因为不知道牵动到了哪个伤口,又痛苦的坐直了身体。在一旁安静围观的王诩嘿嘿嘿的坏笑,翘着毛腿,一脸大叔相的点头:“嗯,我喜欢你最后一句,颇有我当年的风范。”
叶晚萧瞪了他一眼:“你现在也这个德行。”
王诩习以为常的哈哈大笑,抖腿道:“不过说真的,你这么直截了当告诉他真相,真的没问题吗?既然都已经知道那小子是个反人类主义者了,你就不怕他关键时刻发疯,拉着全人类跟他陪葬?”
“怕啊,”叶晚萧头疼道:“但是与其让他自己一个人摸索,不如我们直接跟他说清楚,也好过这混货胡冲乱撞,最后搞出大乱子。”他忽然暴躁的拍桌子喊道:“啊啊啊烦死了,我什么时候才能踏出最后一步,直接弄死那群唯我独尊的龟儿子算了!”
见他少有的闹起了情绪,王诩忽然突然严肃了起来:“叶晚萧,你觉得,只有你一个人踏出最后一步,会有用吗?”
叶晚萧一怔,歪头看他:“什么意思?”
王诩低声道:“早在他们逼你,不允许你拥有后代的时候,你就应该有这个觉悟了吧——这群家伙是绝对不会让你获得机会,挑战他们的权威的。”
“我知道,但是你想说的是……”
“我想说的是,我要封印你部分能力。然后,拉一个人入伙。”
“云孟侨!?”叶晚萧反应迅速:“我反对!”
“反对无效。”王诩又嘿嘿笑了起来:“我知道你担心什么,放心,温水煮青蛙,一切,都会进行的悄然无声……”
☆、第52章 夜啼婴哭(三)
第52章夜啼婴哭(三)
云孟侨挂了电话之后,望着墙壁上的阵法呆滞了好长时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直到他狠狠的打了三个喷嚏,才“卧槽”一声跳了起来,捡起衣服冲出了屋子。
“我怎么想怎么不对劲,叶晚萧这小子避重就轻啊!我问他我的灵能力是什么,可他却回答我的能力很危险……这不是废话么?虽然没有预想到干涉面居然那么广,但这些我多少都有自觉啊!该死的,竟然被他框过去了。”
叶晚萧说的不错,云孟侨的确是个混货,但是他和王诩都低估了这个混货的反骨,任何人都有可能因为未知的事情,而本能的觉得感觉到恐惧,而他——“六娃,陪我回四叶大厦!”
龙组成员担心他的灵能力,这一点无可厚非,但就如黄疏朗所说,不安分的分子,悄悄杀掉就一了百了了。叶晚萧就算是不同意,顶多也就是别扭一两三年,如果背后没有王诩帮着解决那些魑魅魍魉,他就算是能力通天,也不可能将云孟侨的秘密藏一辈子。
而云孟侨在叶晚萧挂了电话之后,就意识到了这一点,但他现在缺乏一个让叶晚萧哑口无言乖乖摊牌的破绽!
“现在是晚六点二十三分,为了接收公司的传真和处理文件,叶晚萧在三个小时之内都会呆在办公室里。假如我现在去的话……哼哼,”他冷笑一声:“很期待会看到什么场景呢。”
回去时,路上的安危对他来说并不是问题,滨海小区到滨海广场这个区域,刚刚经历过小鬼潮的冲击,想来国安局方面绝对不会放松对这里的清洗。唯一需要担心的无人监管的路段,还是大学学区街域,晚上出来吃小吃下馆子逛街秀恩爱的大学生一大堆,都是些阳气旺盛的年轻人,阴气重的恶鬼都要避上三分。
所以就算云孟侨是块大蛋糕,这条路段相对来说也很安全,不然他来的时候就已经遇袭了。
他出门打车,上了车之后直接丢给了司机一张大票子,干脆利落道:“最短时间到四叶大厦,不用找了。”
那司机看了钞票,冷静的往兜里一塞,二话不说,踩油门就走。
从滨海小区到四叶大厦,中间隔了一个街区,但是由于是直线通路,所以如果不堵车的话,二十分钟内毫无疑问的可以到达地点。正逢下班高峰期,无数从市中心的辐射向边缘的车辆拥拥挤挤的挪腾着,反而回市中心的大道空着,异常的畅通。
云孟侨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在心里计算着叶晚萧的行程习惯,双眼无神的望着车窗外,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而此时此刻,正在给叶晚萧封印灵力的王诩却是眉头一皱,失声道:“糟了!”
“什么糟了,你也需要电池?”
“……叶晚萧,你这个毒舌的本事,跟云孟侨作死的个性一样,已经成为本能了啊。”
叶晚萧因为封印灵力的缘故,腹部的伤口又裂了开来,脸色显得十分苍白,却仍有余力取笑王诩。可在他说出云孟侨之后,这位爷也开始头疼了起来:“他又怎么了?”
王诩道:“他从家出来了,正往这边赶。”
“什么?”叶晚萧立刻露出一种快要被逼疯了的神情,痛苦的倒在了沙发上:“他来这边干什么,难道是还没被吓住吗……身体好痛,完全不想和他斗智斗勇了。”
王诩声音无奈,可神态已经恢复了往日的漫不经心:“恐怕你是不想和他斗智斗勇都不行了,这小子怕是顺杆爬,察觉到什么了,现在正往这里赶,八成是要来取证了。”
叶晚萧失血过多,只觉得脑子有点不够用,一丁点都不想动,“我除了‘上岗证’,没有任何证需要他来取。”
“这可说不定。”王诩嘿嘿笑道:“那个何声遥,你把他送到哪里去了?”
叶晚萧道:“像以前一样,答应他所有的条件,把他哄回郊区的别墅去了。”
“问题就在这里。”王诩道:“试问,如果不是你态度坚定的送他走,何声遥那种性子,会干脆利落的离开吗?”
“我们两个都是成年男人了,有什么可腻腻歪歪的。”
“你是这么想的,可另一个人却不一定也这么认为。你送走何声遥的时候,他是不是又哭了?而且是还死都不说,自己究竟为什么哭,吾言对否?”
叶晚萧不说话,苍白的脸上看不出一丝一毫的情绪。
王诩却像是透过他的表情,看到了事情的本质,悠然道:“这就对喽,云孟侨不了解你我,但却太了解何声遥了。热恋期的情侣三天没见,正常的情况下,肯定是要腻在一起看星星看月亮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理想的,可是你……却因为要和我商议要事,提前将他送走。这种情况在女人眼里,就是分手的信号了,可在云孟侨眼里——就是抓住我们真正目的的破绽!”
“他这么着急的赶回来,肯定是猜到今日之事有我一份,不想让你有机会把何声遥接回来。只要看见何声遥不在这里,就算我们不摊牌,他心里估计也明白七八成了,到时候我们就成了被动方,无论他是否同意加入,对整个大局来说都不是好事。”
叶晚萧累了一整天,此时精疲力竭,可听到王诩的话,却是片刻之间调整好了状态。他将身上的西装外套穿好,掏出六颗狼牙道:“他不是你,还没到知微见著的地步,云孟侨只是洞察细微的能力非常强而已。他真正想要看到的不是何声遥不在这里,而是你在这里。那我就让他如愿。走,陪我去趟戎马大使馆。”
王诩微微一笑,揉了揉鸡窝似得头,正欲起身,却忽然脸色一变:“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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