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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好-霜霖-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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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刘贵成辅助儿子操作。”
坐在台下的常钦忍不住为郗苓捏一把汗,看控方律师一板一眼,胸有成竹,显然是有备而来,再看他睁眼说瞎话却不脸红的无耻模样,常钦暗暗在座椅上画了个大圈圈。
郗苓倒是不慌不忙,看向审判席,彬彬有礼地提出请求:“审判长,我想问被告人几个问题。”
审判长点点头。郗苓示意沈清漠打开幻灯机,接着看向被两名刑警看管住的刘贵成,说:“刘贵成,请告诉我图片上的机器叫什么。”
此时幻灯机打在投影幕上,显示出一台小型农作物机械。
“收割机。”刘贵成不假思索地回答。
“很好。”郗苓赞许地点点头,继续问道,“请告诉我,这个按钮是做什么用的。”图片切换下一张,这次是收割机内部的操控台,郗苓举着指挥柄,指向其中某处。
“这是送尘调节手柄。”刘贵成只需看一眼,便准确地回答出来。
“这个呢?”
“副变速手柄。”
“这又是什么?”
“排草手柄。”
“我反对。辩方律师的问题,与本案毫无关系。“控方律师急忙起身抗议。
“审判长。”郗苓看向审判席,波澜不惊地回答,“我现在问的问题,都是为我接下来的提问作铺垫。”
审判长点点头,说:“反对无效,辩方律师请继续。”
郗苓转身,切换到下一张图,此时屏幕上不再显示原来的切割机,而是本案的关键机械:振动筛。
“刘贵成,请问这又是什么?”郗苓问道。
刘贵成仰着头,眯眼看了半天,最后摇摇头,表示不清楚。
随后他切换到振动筛的细节,指着一处问:“这个按钮是做什么用的。”
刘贵成摇摇头。
“这个呢?”
依然摇头。
郗苓看向控方律师,口齿清晰地说道:“刘贵成曾经在镇上的收割场工作过,对收割机的操作自然驾轻就熟,然而面对比收割机简单许多的振动筛,却连名字都叫不上来,试问对此建筑机械如此生疏的他,怎么指导儿子使用。”
“反对辩方律师混淆视听。”控方律师急忙抗议。
“控方律师请详细说明。”审判长示意道。
“作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辩方律师自然有多次机会可以诱导被告人,当他把切割机换作振动筛时,被告人主观意识上完全可以选择无知,这不足以作为本案的证据,请审判长及各位陪审员三思。”
一阵短促的交头接耳后,审判长说:“请辩方律师提出更有说服力的证据。”
郗苓点点头,回到原位。
控方律师站起身,呈上一份字条,说道:“这是被告刘贵成在事发之后,亲自立下的字据,上面交代了自己因操作不当,失手杀害亲生儿子的全部事实,请审判长过目。”
“审判长。”等审判长一个字一个字地读完字据后,郗苓不慌不忙地起身:“我这里也有一份刘贵成亲手写的字据,是托刘贵成的妻子和儿媳从家中带来,还请审判长过目。”
“买卖记录清单,这是什么?”审判长皱眉道。
“这是刘贵成在家里干农活时,手写的一份清单。”郗苓回答,“审判长可以看到,这份清单上的字迹,与审判长手里那份字据上的字迹如出一辙,但又有明显出入,前一张纸上字迹清晰,苍劲有力,说明是刘贵成在意识清醒的状态下写的,而后一张纸上的字迹模糊,字体歪歪扭扭,排版却极为规整,很有可能是刘贵成在被人教唆下,对着另一张相同字条抄的,因为人在写字时,潜意识中会按着抄写的范本换行,所以我完全有理由相信,刘贵成非但没有误杀儿子,甚至被人殴打恐吓,逼着抄写了一份认罪书,并且画押签字。”郗苓铿锵有力地据理力争,低沉的嗓音在空旷的审判庭内四处回荡。
“我反对!”控方律师显然慌了,几乎一跃而起,冲审判长喊道,“反对辩方律师作无理由的猜测。”
“我的猜测是不是合理。”郗苓看着对方,从容不迫地回答,“自然有事实为我证明。请示审判长,我们将有一份重要的证物呈上法庭,请审判长示意。”
“拿上来吧。”审判长点头答应。
郗苓看了眼沈清漠,后者点点头,守在大门边上的两名警察跟着开门,紧接着,一辆大型的手推车被推进台中央,郗苓走上前,掀开遮盖在上面的蓝布,一架深蓝色的振动筛赫然呈现在众人眼前。
“审判长。”郗苓说,“这就是刘有能出事时,使用的那台振动筛。”
现场一旁哗然,大家纷纷交头接耳。
常钦坐在台下,心满意足地看着控方律师和他的助理慌张无措的模样,再偏过头,看到左下方星耀公司的几个负责人面面相觑,吓得脸都白了,忍不住嘴角一斜,露出一丝得意的笑容。
“肃静!”审判长不耐烦地敲了敲手里的小锤子,看向郗苓,“辩方律师请继续。”
“这是我和我的朋友常钦在工地上找到的振动筛,上面有刘有能的血迹和刘贵成的指纹,足以证明这就是刘有能当时使用的机器。”说着,递上一份化验报告。审判长仔细地核对完,点点头,示意郗苓继续。
“这是刘贵成在关押前穿的衣服,应该就是控方所谓的‘事发当天’刘贵成的着装,但报告显示,在专业法医使用鲁米诺与血红蛋白和过氧化物酶中的血红素产生反应后,上面并未显出蓝绿色的荧光,说明这件衣服上未沾染任何血迹。”郗苓戴上手套,拿出之前托沈清漠弄到手的衣服,展开给在场所有人看。
“试问亲生儿子倒地生亡,哪个父亲不会上前查看?既然刘贵成就在事发现场,而振动筛上的血迹证明刘有能在心脏受到重创后,确实涌出大量鲜血,那么为什么刘贵成当天所穿衣服上没有沾染任何血迹?”郗苓将手里的衣服高高举起,声音洪亮地质问道。
对方律师终于被反驳地哑口无言,坐在原告席上,尴尬地大眼瞪小眼,常钦长舒一口气,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回原地,不知不觉间,后背上竟已满是汗水,他看着台上那个意气风发的人,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结案陈词时,郗苓站在台中央,腰背挺得笔直,不紧不慢地说道:“刘贵成身上的伤,明眼人都知道是人为而非意外,却总有人视而不见,非要大费周章地打这一场可笑的官司。”说着瞟了眼台下的几名原告,“我们国家地广人多,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事儿时有发生,比如一个比邻而居几十年的的朋友,有可能是朵尚未绽开的恶之花,比如身穿制服的人民公仆,有可能是华丽衣冠下的冷面禽兽。”他又将目光移向正看着他的白玉兰,“像刘有能这样的农民工本就是弱势群体,没有地位没有身份,在社会上形同渣滓,每当这个时候,‘人’这个个体就会显得异常渺小,越是无能,就越得不到援助,我们所能依靠的,只有信念,法国作家纪德曾经在《人间食粮》中写道:你永远也无法理解;为了让自己对生活发生兴趣,我们付出了多大的努力。社会或许黑暗,生活也有不公,我们本是泛泛之辈,做好自己尚且不易,无虑助人更是难上加难。花易落、月难圆,人生在世几十载,利欲熏心仅在一念,不忘初心难如登天,而我现在站在这里,在这个地方说过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儿,都是为了让我曾经的所有努力,换得这一生都不会低头的桂冠。”最后,他深深地望向看台区中间的某个人,几不可见地宛然一笑。
台下的那个人,也不错眼珠地看着他,看他衣冠楚楚、风度翩翩,举手投足间无不散发出的淡定从容,不由想到俩人躲在古宅里的那晚,郗苓说过,当时他们破产时,董事会所有人围攻姐姐,姐姐一个人站在人群中央,舌战群雄,那时候的他,面对那样激烈的场景,心里究竟在想些什么呢?一个人之所以会蜕变,多半是因为,自己曾经历了那种锥心刺骨的涅槃吧。
就像三毛曾经写道:我一年又一年的活了下来,只为再生时,蝴蝶的颜色。
第13章 十三
最终,刘贵成无罪释放,星耀公司独自承担所有损失,并赔偿刘有能意外伤亡费及刘贵成的精神损失费,关押并殴打刘贵成的民警全部革职。
经过法庭外的走廊时,星耀公司的几个人负责人围在一起,正低声商议着什么,见郗苓一行人走过,其中一个看起来像是领导的人发出一阵嗤笑。
“很得意么?放心,我会让你更得意的。”那个一脸横肉,身宽体胖的中年男人咬牙切齿道。
郗苓视若无睹,依然信步前庭。
“听说星耀公司的老总,跟公安局副局长是表兄弟。”沈清漠悄悄说。
郗苓冷笑一声:“既然这样,你的朋友这次这么帮我们,就不怕得罪了他的上司。”
“听说局长今年就要退休了,正需要从两个副局长中选出能接替他位置的人,而我的朋友……”
“是另一波的。”没等沈清漠把话说完,郗苓便接口道。
沈清漠不置可否,随后又不忘提醒他道:“虽然你不住在太原,天高皇帝远,但也得时刻提防些,这位副局长并不是省油的灯,他之所以能如此肆无忌惮,必然是上头有人,你不应该一意孤行,他们要求庭外和解的时候,其实我们应该答应。”
“答应庭外和解,就坐实了刘贵成误杀亲生儿子的罪行,虽然他没什么文化,但这样无中生有的罪名强加于他,恐怕他一辈子也不会怎么好过。”郗苓不动声色地回答,铮亮的皮鞋踩在空旷的长廊上,声音铿锵有力。
法院外,常钦早就陪白玉兰跟她婆婆等在那里,远远瞧见郗苓一身笔挺的西装,手上抱着公文,气定神闲地向自己走来,不由展颜一笑。郗苓看到他,前一秒还冷若冰霜的脸随即也绽放出一个好看的笑容。
“刘贵成还需要走一些程序,不过很快就能出来了。”郗苓笑着对白玉兰说。
“谢谢。”白玉兰说着就要跪下,急忙被郗苓一把扶助,苍劲有力的手刚一触碰她的手臂,后者的脸刷一下就红了。
常钦轻咳几声,问道:“你有什么打算?还回那大山村么?”
白玉兰摇摇头,看了婆婆一眼:“婆婆已经答应放我走,我想先回家看看,离开这么多年,也不知道我家人现在怎样了。”白玉兰平淡的目光中没有一丝波澜,但常钦明白,她几次联系不到家人,恐怕那边的情况并不乐观。
“也好。”郗苓掏出一张名片,又从钱包里抽出所有的现金,递给白玉兰,“如果联系不上家里人,随时来找我。”
白玉兰接过明片和钱,一时有些不知所措。
郗苓笑笑,继续说:“我身上只有这几千块现金,你先拿着,凑合用吧,按理说刘有能那笔死亡赔偿是该给你的,但是需要一些手续,到帐不会那么快,那是笔不小的数额,有了那笔钱,你如果要来我们的城市,吃穿暂时不成问题,你的孩子还需要继续看病,大城市的医疗设施怎么都比你们那里好,等孩子病好得差不多了,我再想办法给你安排份工作。”
白玉兰忍不住又哭起来,反反复复只在说一句话:“这世上还是好人多。”
“并不是这世上好人多。”郗苓平静地回答,“而是我坚信这世界,邪不压正。”
一行人先带白玉兰接回暂由沈妻照顾的儿子,再把四个人送去公交站。
“这孩子真可爱。”临别前,郗苓抱着白玉兰的儿子乐了好久,小孩子一双乌黑透亮的大眼睛,皮肤跟他妈妈一样白皙嫩滑,笑起来还有两个小酒窝,着实可爱极了。
“想不到郗律师也喜欢小孩子。”白玉兰在一边微笑着说。
“我是很喜欢。”郗苓一边逗孩子开心,一边头也不回地回答,这边常钦看得下巴都快掉地上了,曾经在他的认知里,小孩子,是仅次于女人第二样烦人的生物。
“好了,你们该上车了。”郗苓将孩子还给白玉兰,嘱咐道,“路上小心,需要帮忙,可以随时来找我。”
白玉兰看着他,感激地点点头。
“对了,还有件事儿需要你帮忙。”说着,郗苓看向常钦,后者心领神会,走上前,跟他并肩站着。
“常大哥,有什么事儿尽管开口,我一定帮你们。”白玉兰大方地说。
“关于雨花宫门前那个‘女鬼’,能不能麻烦你,继续挂着。”提出这样的要求,常钦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摸摸鼻子道。
白玉兰看着他,一头的雾水,郗苓却笑笑解释道:“村民大多迷信,既然已经相信那里闹鬼,自然也就不敢再接近,我们正好顺水推舟,把雨花宫这个难得的古迹保留下来,如果村长突然哪天执意要拆,我就写一封公开信刊登在报纸上,揭露村长的种种劣性。”
白玉兰这才想到常钦的身份,明白了他俩的意图,不好意思地回答:“谢谢你们替我守住这个秘密,至于古迹,我一定会在离开前,尽自己所能保护好。”
送走刘家四口,常钦和郗苓回到沈律师住处,沈清漠特意在本市最高档的酒楼订了一桌上好的酒菜,当做这桩案子胜利的庆功宴。
常钦掐指一算,竟然有大半个月没喝酒了,忍不住把自己从头到尾赞了个遍,走在一旁的郗苓鄙视地瞪了他一眼,常钦愣是被瞪得一哆嗦,喃喃道:“这可是你同学嘱咐了不醉不归,我们作为客人,自然要却之不恭。”
郗苓咬着牙说:“你自便,到时回不去酒店,别求我。”说完,也不顾常钦早已铁青的脸色,欣然走到餐桌边坐下。
一顿饭,宾客云集、觥筹交错,沈清漠把事务所的同事都请了来,说是要让大家好好膜拜膜拜郗苓这位“名嘴”,于是郗苓瞬间成了众星拱月的对象,本以为会不醉不归的常钦,竟莫名其妙地被冷落了。
饭后,常钦不得不绷着一张臭脸,背起烂醉如泥的郗苓,回到酒店。
他把郗苓丢在床上,居高临下地望着这个衣冠不整、不省人事的家伙,怒气冲冲地自言自语道:“好嘛,教训我来一套套的,自己倒喝个烂醉。”说完转身去洗手间,取出一条热毛巾给对方擦身子。
他先帮郗苓把西装外套除去,又脱掉长裤,替他换上干净的睡裤,接着埋下头,去解衬衫纽扣。
“你干什么?”冷冷的声音从头顶传来。
常钦吓得一哆嗦,纽扣差点扯掉一颗。
见郗苓不知何时醒过来,正半睁着眼,冷着一张脸看自己,常钦长舒一口气,抱怨道:“郗律师,我迟早有一天会被你吓得尿失禁,到时您可得负责啊。”
“我这是自身防卫。”郗苓义正言辞道。
“防……”常钦一头黑线,解释道,“我看你累了一天,一定出了不少汗,就想给你擦擦身子,睡着了能舒服些,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既然醒了,你自己擦吧。”说完把毛巾往郗苓脸上一盖,起身走开,谁知身子刚腾向半空,就被人狠命地拉了回去,电光火石间,一阵头晕目眩的翻转后,自己竟然被床上那人压在了身下。
常钦:“……”
“你,你干嘛?”常钦红着脸道。
“你为什么会有反应?”郗苓直直地盯着他,低沉的声音翻滚在喉结间,五官鲜明的脸近在咫尺,温热的气息喷散在常钦脸上,还带着些微的酒精味。
“什么反应?”常钦一头雾水地问道。
郗苓却自顾咬牙切齿,混沌的大脑让他很难清晰地吐出每个字:“看到个女人,你就起反应,你是禽兽么?”
常钦被压得有些喘不过气来,急忙用力推开他:“什么女人,哪来的女人……”说到一半,意识到郗苓的意思,突然笑起来,“你是说白玉兰?哈哈哈!八百年前的事儿,你怎么还记得。”
见他这一脸无耻的笑容,郗苓怒火中烧,双眼涨得通红。
“拜托,那是每一个正常男人都会有的反应,你也是男人,你难道不懂么?”常钦努力回忆当天的情形,想到自己站在郗苓身后,压根不知道对方是什么状况,也不好继续反驳,只能撇撇嘴道,“郗律师你有过就知道了。”突然又睁大眼好奇,直愣愣地看着对方,“你不会没有吧。”
郗苓依旧不说话,只是一眨不眨地看着常钦,怒气似乎仍未消散,胸膛剧烈地上下起伏着,常钦被他看得莫名其妙,便使力推开他想要坐直身子,谁知对方刚被推开一些,立马又挪了回来。
常钦越发觉得不可思议,他看向郗苓,像看一头怪兽,完全没意识到对方正一点点俯下身,慢慢地接近自己。
带着酒味的气息越来越重,郗苓那摄人心魄的脸庞也越来越近,常钦如打了霜的茄子,只由得对方逐渐下探,却没有任何反应,郗苓看着他,他也看着郗苓,俩人的视线焦距越来越近,近得都快斗鸡了,常钦赶紧眨眨眼,就在这一间隙,唇便被另外两瓣柔软的唇覆上。
郗苓的嘴唇又薄又软,在这炎热的夏季中,却带着格格不入的冰凉触感,鬼使神差地,常钦慢慢闭上眼,心里念着到底该享受,还是该推开,正犹豫不决时,那两片唇却擦过他的唇角,一路滑过他的脸,落在他修长的脖颈上。
均匀的呼吸喷散在他的耳垂上,一阵一阵,挠得人心痒痒,常钦别扭地转过头,发现躺在他身上的人,不知何时已经沉沉睡去。
常钦仰倒在松软的床上,长舒一口气,心里五味杂陈,不知这感觉是庆幸,还是失落。他安静地躺着,任由那个一米八几的男孩趴在自己身上睡得香甜,约莫过了十分钟,才轻轻地坐起身,将他放在床上躺好,小心翼翼地替他除去白衬衣,简单地擦了擦身子,又帮他换上干净的睡衣。
做完这一切,已近深夜。
常钦却全无睡意,他站在床边,仔细端详着郗苓安静的睡脸,心里莫名对他那个远在天边,未曾见过一面的小男友涌出一股说不出的妒忌,究竟会是怎样的人,能获得这个男人这份心无旁骛的感情?刚才差一点,自己是不是就背叛了他?常钦急忙甩了甩脑袋,一定是摄入太多酒精,竟会产生如此荒唐的念头,他起身走到窗边,太原的夏季并不炎热,这晚天空乌云密布,方圆几百里看不见半颗星星,窗外枝桠摇曳,树叶被吹得沙沙作响,原来,已经起风了,
常钦抬头望向不远的天边,隐约划过几道闪电,看来,一场大雨即将降临。
果然,不过几分钟,豆大的雨点打在窗沿上,像是在谱写一曲节奏轻快的旋律,衬托地屋内越发安静,常钦转身,看着床上雷都打不醒的郗苓,心里暗暗叫苦:早知我也多喝点酒醉死在这里,妈妈呀,我怕打雷!
第二天,从醉酒中醒来的郗苓便发觉了这样一个诡异的现象,对面床上空无一人,而自己这张窄小的床上竟然挤着个人高马大的常钦,此人四仰八叉地倒在身旁,霸占了大半个床位不说,一只脚还搭在自己的小腿上。
郗苓:“……”
“醒醒!”他推推一头乱毛,睡得死沉的常钦。对方在他坚持不懈的推搡中终于睁开眼睛,揉了揉惺忪的睡眼,一阵短暂的失神后,意识突然回笼,只见他腾地一下坐起身,手足无措地望着郗苓,无辜的眼神好似小鹿斑比。
“你倒是解释解释,为什么放着自己床不睡?”郗苓看着想笑,只好使劲儿绷住脸,皱眉道。
“我……”常钦尴尬地抓了抓头,解释我怕打雷,所以跟你挤一块儿?这要说出口,铁定能让他鄙视一年,于是他琢磨半晌,讪笑道,“我也喝醉了,上错了床。”
郗苓:“……”
郗苓推开他,一个头两个大地从床上爬起来,两只脚被压了一整晚,一碰地上便麻得不行,他又甩给常钦一记白眼,龇牙咧嘴地踱进洗手间。
在当地的面馆饱餐完一顿正宗的山西刀削面后,郗苓擦擦嘴,问常钦:“我们接下来去哪儿,回家么?”
常钦摇摇头,一脸神秘地说道:“我们先去别的地方。”
“去哪里?”
“你精读历史,应该知道函谷关吧。”见对方点点头,常钦继续说,“当地遗留不少古迹,除了有令尹望气台、孟尝君鸡鸣台,老子太初宫等,还有一座圣姑庙,只不过相比前几个,这个圣姑庙名气就小了很多,几乎无人知晓,本也濒临拆毁,但前几年,圣姑庙突然流传出一个骇人的听闻的传言:说是久居此处的圣姑突感寂寞,需要年纪相仿的人搬进去陪伴她,不然就放火烧山,前几年圣姑庙附近的村子连连失火,村民们深信此传言,纷纷把自家年过花甲的老人送进庙里,才换来几年的相安无事,但诡异的是,老人家一住进庙里,不到一年就个个暴病身亡,大家都说这是圣姑索命,要带老人去自己的世界陪伴自己。”
“什么乱七八糟的传言,都哪听来的。”向来不信什么鬼神的郗苓皱眉道。
“前几日你跟沈律师忙案子,我就自己在附近闲逛,遇上当地的一名大学生,他是河南人,家就住在圣姑庙附近的安平县,我见他也学建筑,便跟他多聊了几句,听说前些日子,他的爷爷也被送进了庙里,苦于自己学业忙无法回去制止,正为此事儿发愁呢。我本打算探访函谷关,正好可绕去圣姑庙一探究竟,你说怎么样?”
郗苓托着下巴思索一阵,点点头道:“也好,看看是何方妖孽,在那儿兴风作浪。”
作者有话要说:
现实中的圣姑庙地处河北,这里为了方便搬到了河南。╮(╯▽╰)╭
第14章 十四
函谷关,西据高原,东临绝涧,南接秦岭,北塞黄河,是中国历史上建置最早的雄关要塞之一。相传先秦时期,有位学士名为尹喜,尹喜身任函谷关令,借以寄迹微职,静心修道。关尹子经通历法、好观天文,习占星之术,忽见某日紫气东来,浩浩如龙,知有圣人西行,遂传令手下,如见形容奇特、车服异常者从东而来,立即禀报,不得有误。果然,不久之后便有一白发老翁驾青牛薄板车至函谷关,此老翁即为老子,关令尹喜曰:“子将隐矣,彊为我著书。”意思是先生即将归隐,恳请先生留下毕生智慧,以惠后世。于是老子乃著道德五千言以授之,之后便不知所踪。这就是著名的“紫气东来三万里;青牛西去五千言”。
函谷关位于河南省灵宝市北15公里处的王垛村,常钦和郗苓道别了沈律师,一路乘车来到郑州,又四处倒车,好不容易找到宝灵市,行程苦不堪言。在城区的旅店稍作歇息后,他们找到历史上传说中的函谷关,实地探访完后,又翻山越岭,终于来到常钦提起过的圣姑庙。
圣姑庙为周孝女郝女君之庙,于元大德十年所建,庙立于广大高台之上,其正殿平面于前后二殿之间以柱廊连接成为工字型,前后二殿均为单檐九脊顶。
常钦和郗苓二人刚迈入殿内,便有一股怪味儿钻进鼻中。
“这什么味道?”常钦捏着鼻子抱怨道。
他俩四下看了看,原来在大殿某个不起眼的角落里铺着一堆稻草,稻草上有星星点点的黄斑,期间甚至隐约可见几坨大粪。
常钦:“……”
郗苓:“……”
“怎么会这样?”常钦皱眉道。
“想必是居住在这里的老人。”郗苓回答,绕过臭气熏天的稻草堆,穿过抄手游廊,来到偏厅。
偏厅不大,目测只有四五个平米,被中间的佛像占去一大半,剩下的流动空间便更小,室内一角摆着一张简易的木板床,床上铺了张破旧的稻草席,一条脱线的薄毯随意丢在上面,旁边是张破烂不堪的写字桌,桌上稀稀落落放着几个碗和一双筷子,桌旁有个金属脸盆架,盆内盛着半满的浊水。在房子的另一角摆着一个黑乎乎的煤球炉,上面有个生锈的开水壶,正咕噜噜地冒着热气。
一个穿着白色背心,蓝色裤衩,白发苍苍的老大爷正背对着他们,坐在偏厅侧门的门槛上,低头呼哧呼哧地扒着手里的饭,他俩走近才发现,大爷身上的背心千疮百孔,想必已经穿了很多年,而他碗里所谓的“饭”其实只有稀疏的几粒米,剩下的全是汤水,根本不够填饱一个人的肚子。
两个人顿觉一阵心酸,互相对视了一眼后,常钦蹲下身,轻轻拍了拍大爷的肩,问道:“老爷爷,您一个人住在这儿吗?家人呢。”
老大爷耳朵不太好,半晌才回过神来,浑浊的目光中看不出任何情绪,含糊不清道:“家人,家人都在种地。我还有个孙子,在,在外面上大学,可厉害哩。”提起孙子,大爷原本无神的双眼突然放出晶亮的光,似乎为家里能出一名大学生而感到异常骄傲。
“那你的儿子,或女儿呢?他们不管你么?”郗苓也蹲下身,看着老大爷问道。
大爷沉思片刻,突然低下头,失落地说:“嫌我老,碍事儿,把我赶出来啦。”
“这里只有您一位老人家了么,还有其他人么?”常钦问道。
老人摇摇头,回答:“都死啦,这个庙里冷,一到冬天就不停刮风,很多人都在年初被冻死啦,还有几个没东西吃,给饿死啦,现在只剩下我啦,很快,我也要死啦。”老人家口气平淡,似乎在谈论与之无关紧要的事儿,说完后又埋头喝手里的“粥”。
郗苓看了眼常钦,两个人同时站起身。“想必这就是你遇到的那位大学生的爷爷。”郗苓说道。
常钦点点头,苦恼地说:“我们该怎么办?千里迢迢赶来这里,总不该放任不管吧。”
郗苓想了想说:“我现在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看这天就快黑了,不如我们暂时在这庙里搭帐篷,今晚就在这儿过夜吧,正好跟老人家多了解些详情。”
“也好。”常钦答应道。
郗苓从登山包中取出帐篷,跟常钦两个人配合着支在老人睡的小床旁,老人家也没有反对,反倒饶有兴趣地放下碗筷,坐在一边看他俩忙碌,时不时问些没见过的小玩意儿,郗苓便很有耐心地一一指给他听。搭好临时睡觉的地方,他俩又在庙堂后头找到一把竹编的扫帚和一个簸箕,把老人家的临时住处里里外外清理了一遍,把那堆又臭又脏的稻草统统扛到村头垃圾桶扔掉,忙完这些,俩人累得不行,也饿得不行。
常钦拿出仅剩的几盒罐头放在老人的破写字桌上,然后拆开其中一盒,教他怎么加热,简单地准备好晚上的食物后,常钦拨了一大勺牛肉放进老人碗里,想必是生平没尝过如此的美味,老人两三口便吞进了肚子里。
夜幕很快降临,大殿外树影斑驳,知了此起彼伏地鸣叫,漆黑的天空上星星点点,这是个晴好的夜晚,凉风徐徐,温度适宜,郗苓在殿外台阶前点起一团篝火,摇曳的火光照进殿内,将每个人的身影拉得极长,他俩搬来几堆干净的稻草,铺在老人睡的床边上,席地而坐,听老人家讲自己被赶来这里的前因后果。
老人家姓朱,老伴儿死得早,家里只有一个儿子,儿子娶了媳妇,又生了一个懂事乖巧的孙子,几年前,村里经济还尚景气,儿子跟媳妇对他也算不错,嘘寒问暖,照顾起居饮食,做得面面俱到,孙子又特别粘自己,一家人过得挺和睦,直到去年夏天,孙子考上大学离开了家,正巧那年闹干旱,家家缺水,儿子跟儿媳便开始嫌弃老人,为了不让自己的儿子为难,老人只好少喝水少洗澡,可是夏季炎热,每日又需要下地干活,晚上回家不洗澡,很快便满身骚味,媳妇嫌弃公公不讲卫生,不让他一起吃饭,每天丢给他一张小板凳,让他端着碗坐在家门口吃。屋漏偏逢连夜雨,因为空气干燥,田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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