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恰好-霜霖-第2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苓开玩笑问是不是自己生日,他一头黑线地回答,谁会买提拉米苏当生日蛋糕,跟着又死皮赖脸地求对方给他一个Birthday Surprise。
结果,他面前真就摆了一个完整的提拉米苏蛋糕。
也获得了此生最大的Surprise。
这突然而至的礼物,让常钦的内心五味杂陈,能送他这种诡异蛋糕的,只有一个人,他把礼盒翻过来,一张厚重的纸条从底部掉落在桌面上,他拿起纸条,发现原来是三张意可贴,靠尾部的黏胶彼此粘在一起,上面用钢笔写了几个字,笔锋苍劲有力,一看就是郗苓的字体,常钦举到眼前,只见第一张上面写着:生日快乐!
他撕掉第一张,第二张的字迹跃然纸上:记得带伞。
再撕掉第二张,最后一张是:忘了我。
第45章 四十五
入夜的伦敦城非常迷人,城市灯光映照在幽暗的夜空中,与深黑的云雾交替,层峦叠嶂出梦幻的紫、神秘的蓝、热情的橙,只可惜天公不作美,天上一颗星星都没有,入夜后,又稀稀落落地下起不小的雨,郗苓手捧一杯红酒,一小口一小口地啜着,整个人半仰在卧室的飘窗上,欣赏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Vincent人缘好,应酬多,晚上几乎很少着家,起初,他见郗苓整天窝在家里,闷得都快长草了,硬要对方跟他一起出去放松,郗苓却死活不同意,久而久之,他也就放弃强求,于心不忍地留对方整夜独守空门,郗苓倒毫不介意,等Vincent将大门一关,他反倒松一口气,落得个清静自在。
雨越下越大,在透明的窗户上汇成一道道水柱,又顺着窗明几净的玻璃缓缓流下,就像情人眼中的泪,汩汩流淌,每一滴都在诉说心中的哀怨。每当大雨纷纷,郗苓总不可避免会想到过去,想起已经去世的父亲,回想自己曾经做的那些种种幼稚可笑的事情,心就会揪得生疼。
可惜,这世上从没有后悔药。
“你想变成一个不正常的男人,非得要喜欢男人,这我都勉强接受。”当年,父亲用颤颤巍巍的食指直指他的鼻尖,气得满脸通红。
“可是你非但不满足,还偏偏说要放弃法律,去学那什么不靠谱的考古,我看你,我看你就是想活活气死我!”父亲说完,一口气没提上来,手捂住胸口,猛烈地咳嗽起来。
郗苓连忙走上前,用手抚顺他的背脊,却被后者一把甩开,郗父好不容易止住咳嗽,刻满沧桑的脸憋得越发通红,瞪圆的双眼中布满深红的血丝,他长长地缓了口气,盱衡厉色地怒道:“你给我滚,咳咳,你滚……你去当你的同性恋,去学那什么莫名其妙的考古,咳咳咳……你走吧,我没有你这样的儿子!”
“我没有你这样的儿子!”这是父亲生前,跟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当时,郗苓心一沉,再也没看父亲一眼,头也不回地离开了,他草草收拾好行李,赶到机场临时买了张飞回英国的机票,回到学校没多久,又跟几个同学结伴探险,一消失就是几个星期,等他重新打开手机查看信息时,接到的却是父亲暴毙的消息……
父亲是因为一次投资失败,而赔上了全部的身家性命,就在他临死的前一刻,所有股东把他围在中间,一个个怒发冲冠、颐指气使,要他给全公司一个交代,郗父的心脏一直不好,一时承受不住这种激烈的场面,两眼一黑,当场晕倒在会议桌上,等送往医院时,早过了抢救时间……
远在伦敦的郗苓收到消息,马不停蹄地赶回中国,父亲却早已下葬,那天,他一个人跪在父亲的墓碑前,足足跪了一夜,那个夜晚也跟此时一样,漫天飘满大颗大颗的雨滴,郗苓没有撑伞,身子很快就被雨水浇得透凉,但他全然不顾,蚀骨般的哀痛早让他忘记了寒冷,他就跪在那儿,不停地磕头忏悔:“爸爸,对不起,爸爸,我不会再沉迷于考古,我保证,我一定会好好学法律,我也不会再喜欢男人,我……”他本想说我会娶妻生子,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可简简单单的几句承诺,却哽在他的喉间卡得生疼,最后他使劲儿咬了咬下唇,改口道,“我发誓,我绝不会变成让您讨厌的同性恋,也绝不会跟他在一起,从此以后,我只会一个人生活,一个人过完这一生……”
直到郗茯赶来墓地,才将这几近晕厥的弟弟拉回家,郗苓躺在床上,整整昏迷了三天。
醒来后,他的脑袋沉得像被嵌进一块铁钳,那晚发过的誓言就跟烙印一样,深深地刻进他脑中,可是,等他再次回到英国,还是没能压制住内心的渴求,攻读法律的同时继续研究历史,他知道,他已经失掉了一半的诺言,另一半,他无论如何都应该坚守到底。
郗苓从小跟着姐姐长大,郗茯个性爽朗,做起事儿来风风火火,鲜有露出女人的娇柔,在郗苓有限的意识里,以为这世上的女孩子都是姐姐这样的,直到开始上小学,在学校里认识了形形□□的女生,他才明白,并不是所有的女孩子都跟姐姐一样大大咧咧,相反,像姐姐这般性格的女子实属异类,可当他终于认清这个事实后,他却再也没办法跟任何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接近,班里的男生几乎都有暗恋的女孩儿,而他因为相貌出众,总是被人喜欢,追求她的姑娘环肥燕瘦、千姿百态,他却对哪个都提不起兴趣。
他以为自己天生缺乏爱人的本能,对女生没兴趣,对周边的男生也无好感,直到那个风和日丽的正午,那个洒满金光的身影毫无防备地闯入他的眼中……
为什么会喜欢那个人?他自己也闹不明白,大概就如那句非常梦幻的台词所说:那天阳光正好,而他恰好穿了一件白衬衫——这是初见时,常钦留给他第一印象,谁知当时只是那么漫不经心地一扫而过,却万万没想到,会在抽身离去后,从此念念不忘。
活了二十年,那是郗苓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怦然心动。
可惜,那并不是一场愉快的邂逅。
当时常钦坐在花园边的一张长椅上,眉头紧锁、双唇微抿,脸上挂着极不耐烦的焦躁,那个时候,他刚刚摆脱完一件烦人的心事……
郗苓抽了抽鼻子,生生把自己从记忆里拉回来,这场初见过于动人心魄,以至当他再遇常钦时,怎么也没办法把这人跟温润如玉挂钩。他一遍遍在心里告诫自己,只要坚守底线,谁都能够轻松幸福,常钦也不必重蹈他的覆辙,在性取向上跟父母决裂,这样的撕心裂肺,他自己尝过、受过,就足够了,真的没必要,再把一个还来得及挽救的大好青年也拉下水。
常钦轻轻地放下手中的纸条,若无其事地将牛排切成一块一块,切好后,他用叉子叉起一小块,放进嘴里慢慢咀嚼,视线却停留在那块精致的提拉米苏蛋糕上,目不转睛地看着,看了许久许久……之后,他拿起勺子,仔仔细细地品尝这块蛋糕,间或举起酒杯,仪态优雅地抿一口红酒,不大的蛋糕很快就吃完了,他这才扭头看向窗外,发现原来不知何时,竟然又下起雨来了。
伦敦总依恋雨点,这句歌词一点儿不假。常钦无奈地笑笑,他来了两天,老天却吝啬地连一秒钟的好脸色都未赐给他。
待吃饱喝足后,他掏出手机,发出一条短信。
Vincent疯到半夜才回来,经过郗苓的卧室时,意外地发现房间里竟然亮着灯,他推门进去,看到坐在飘窗上的人,一只手举着红酒杯,另一只搭在弯曲的膝盖上,面色微醺,眼神迷离,双唇泛出淡淡的粉色,看起来喝了不少。
他叹了口气,直接走上前,拿过对方手中的杯子,忧心地说道:“你总这样借酒浇愁,很容易落下抑郁症。”
郗苓抬起头,轻快地笑笑:“我哪有这么脆弱。”说着又调开视线,重新看向雨雾蒙蒙的窗外,低声沉吟,“我只是想起了我的爸爸。”
Vincent沉默了一会儿,走向飘窗的另一头,一只脚跪在软垫上,跟着整个人坐下去,就着这个放荡不羁的姿势,他清了清喉咙,看向郗苓线条明朗的侧脸,缓缓说:“有一件事儿,我从没有告诉过任何人。”
郗苓重又转回头,饶有兴致地看着他。
Vincent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在心中反复措辞,最后开口说:“读高中的时候,我曾经暗恋过我的老师。”
郗苓扬起眉,满脸的不可思议。
Vincent笑笑,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接着说:“她是附近学校的研究生,平日里勤工俭学,来我们学校当美术课的助教师,她画画超级棒,不用半小时,一幅近景素描就栩栩如生地跃然纸上,她是我从小到大,除了我妈妈外,在伦敦接触的第一个中国女孩儿,可能我跟我爸爸一样,骨子里就喜欢黑头发黑眼睛的中国姑娘,所以我才会对她一见倾心,她长得非常漂亮,皮肤很白,眼神清亮,头发又长又柔,每次从她身旁走过,我都能闻到她身上清淡的香水味。那时候,我每天都盼着美术课,盼着能听到她甜美的声音,盼着她手把手教我们画画。
后来,我通过各种方式打听到她的生日,等到她生日那天,我用假期在爷爷的餐馆里打工挣来的钱,买了一条铂金项链,上面还坠着一个银质的十字架,后来我把它改成了这个耳钉。”Vincent指指自己的一只耳垂,“我把礼物偷偷放在她的办公桌上,没有留下姓名就走了,我不清楚后来她是怎么知道那礼物是我送的,上美术课时,她悄悄把我叫出去,将礼盒塞还给我,她并没有问我为什么要松礼物给她,只是跟我说了句谢谢,嘱咐我以后不可以再乱花钱,当时我的心里非常难受,想也不想就脱口跟她表白,我呆呆地看着她,对她说老师我喜欢你。
那时候,我虽然才上高一,但个子已经窜到了一米八,她站在我面前,需要抬头才能把我看仔细,她用那双迷人的大眼睛审视了我好一会儿,听到我的告白也并不意外,脸上甚至看不出任何神色,我有些失望,干脆用破釜沉舟的眼神回视她,就在我几乎要沉醉在她清澈的瞳仁里时,她迟迟地开口,声音是一如既往地悦耳:‘你现在还年轻,等你长大了,我再回答你。’说完,没等我作任何回应,她就转身回了教室。
没多久,她就毕业回国了,她离开的前一晚,我跑回学校,发现办公室里的灯亮着,她欣长的剪影映射在玻璃窗上,正俯身忙碌,我长舒一口气,推大门走过去,二话不说就把她抱进怀里,我一遍遍地跟她保证,等我毕业了,我就回国找她,我恳求她等我,等我长大,我一定会许他承诺,她转过身,温和地看了我许久,接着露出一个迷人的微笑,踮起脚尖在我脸颊上亲了一口,跟着在我耳旁轻声说,她能给我的,只有这些。
那是我第一次被女孩子亲吻,我一辈子都忘不了那个吻,那么软,那么甜,带着她身上特有的香味,这是我长这么大以来,经历过的最心醉的吻,除了……”Vincent突然顿了顿,饱含深意地看了眼郗苓,后者却并未察觉他目光中的暗潮涌动,仍旧垂首聆听,Vincent轻叹口气,继续说,“她回国后我们就断了联系,而我的父亲却不知通过什么方式,得知我竟然跟学校的美术老师有染,他当天就把我从学校揪回家,也不管我细皮嫩肉的,抡起一根粗|长的棍子就往我身上抽,他觉得我伤风败俗,竟然喜欢上一个足足比自己大了九岁的女人,他气得不行,本打算第二天就让我转学,最后通过多方消息确认老师已经辞职回国,他才放下心来,放我回学校继续念书,但是,我想回中国的请求,他却死活不肯松口答应,要不是这次有你作保证,我恐怕一辈子都没办法回到自己的国家。”
Vincent轻笑一声,接着说道:“我爸爸打我的时候,我没有吭一声,也没有为自己辩解一句,我不知道当时是为老师的突然离去难过多一些,还是父亲无法理解我的感情难过多一些,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自从那件事儿以后,我很少跟我父亲交流,放假的日子我几乎不在家里待着,不是跟朋友出去打篮球,就是一群人结伴旅行,读大学后就玩得越来越出格,泡吧、一夜情、嗑药我哪一样试过,甚至以此为傲,但是我也聪明,我贪玩,却不耽误学业,父母见我成绩可人,也就没办法发泄什么怨言,零花钱照样给得大方,而我又顺从父亲的意思选修工商管理,他对我便再无可挑剔,只是,我跟爸爸间的沟通也越发稀少,他忙他的生意,我忙我的学业,最夸张的一次,我们父子两个人一整年说的话,加起来都不到十句。”
Vincent深吸一口气,也转而看向窗外,似自言自语道:“曾几何时,子女们跟父母之间的交流,就跟沙里淘金般稀有,我不知道我恨我爸爸什么,是他断送了我的初恋么?其实这件事儿完全跟他没关系,毕竟是老师拒绝我在先,爸爸训斥我在后,可我究竟为什么那么恨他?也许年轻的时候,都会有一股强烈的逆反心理在作祟,好像不做几件出格的事儿,就枉称男人,可是郗苓,自从我听了你昨天的话,我反思了很久,我忽然觉得,如果那时候我真的跟老师在一起了,我爸爸却因此长别于世的话,可能,我这辈子也会无法原谅自己。”
郗苓用力捏了下手指,不自然地低头笑笑,却听Vincent继续说:“不过,我还是希望你能够追求属于自己的爱情,人活于世,能遇上一个自己爱同时也爱自己的人简直比登天还难,那个常钦,我看他对你有情有义,我猜他一定是非常喜欢你的,才会不顾一切跑来英国要你跟他回去,如果你就这样放手,以后回忆起来,真的不会后悔么?你爸爸的突然病逝已成事实,就算付出再多的努力也无法挽回,可是常钦还活生生地站在你眼前,如果你不珍惜,等到他彻底死心回头离开,就真的来不及了。
郗苓安静地听完Vincent的劝导,沉思良久后,突然低沉道:“已经来不及了……”
“什么?”Vincent睁眼疑惑道。
就在Vincent到家的前十分钟,郗苓收到常钦的信息:郗律师的要求,我统统答应,也劳烦郗律师,别再处心积虑地跟踪我了。PS:谢谢你的生日蛋糕。
“没什么,”郗苓眨眨眼,收起失落的情绪,接着他从飘窗上跳下来,招呼Vincent离开,“你快去洗澡吧,我要睡了。”
隔天,常钦收拾好行李,重新踏上回中国的飞机,这一趟长达八小时的旅程,他除了较来时越发身心俱疲外,其余一无所获。
倒也不是一无所获,他自嘲地笑笑,至少,还收获了一个提拉米苏蛋糕。
到达机场时,正是北京时间下午四点,在旋转带旁等行李的间隙,他换回原先的手机号,刚一开机,几百条短信接二连三地蹦出来,他粗粗扫了一眼,发现一半是工作,还有一半是祝他生日快乐,他连着滑过几条,竟然从中发现郗茯的短信。
郗茯:明天我会去机场接你。
常钦正疑惑郗茯什么时候变得如此贴心了,手机紧跟着震动起来,显示屏上赫然写着“郗茯”两个大字。常钦微微一怔,急忙接起来,郗茯问他出机场了没有,自己就在机场大门外。
常钦拖着行李,来到跟郗茯约好的地方,只见一辆熟悉的白色私家车停在路边,正开着双跳等他,常钦两三步跑过去,把行李放进后备箱内,打开副驾驶座那边的门弯腰坐进车内,一旁的郗茯冲他温和地笑了笑,只见对方一如既往地端庄典雅,脸上妆容精致,灵动的双眼难得弯出如此好看的弧度,常钦受宠若惊,也对她付之一笑,张口便问:“郗姐姐,你怎么来了?”
此时交警过来催促郗茯赶紧开车离开,郗茯暂时抛开常钦的问题,一踩油门,将车开出这恼人的交通要道,车厢内飘着好闻的清淡香味,因睡眠不足而头脑昏沉的常钦几乎要迷醉在这舒心的味道中,只听郗茯不慌不忙地回答:“是我弟弟担心你出机场打不到车,特意托付我来接你的。”
作者有话要说:
郗苓与常钦的初见不是bug,下章会解释╮(╯▽╰)╭
ps:那时候,我喜欢你,并不是因为你有房有车,而是因为,那天下午,阳光正好,你穿了一件白衬衫。——这句话是我最爱的演员吴秀波波酥说的!
还有一句我也很喜欢:你喜欢这里,与寂寞无关;只是又下雨了 只想安静的一个人呆着,听一首不知名的歌;想着你倾国倾城般的容颜。
第46章 四十六
常钦忍不住朝出租车停靠点的方向瞟了眼,看着一辆接一辆的出租车缓缓开进又开出,撇撇嘴,暗叹这借口可真感人。
郗茯却全然会错了意,趁转方向盘的间隙扫了他一眼,见对方满脸煞气,便带着些讥讽的语气笑道:“怎么,我弟弟让你吃闭门羹了?”
常钦调整了下坐姿,不冷不热地回答:“没有,不过……”他冷哼一声,“也好不到哪儿去。”
郗茯倒不觉得意外,反倒理所当然地勾起一边嘴角:“我早就提醒过你,可你偏不信,非要跑去白遭这份罪。”
常钦垂下头,认命地闭了闭眼,嗫嚅道:“郗苓说……他说是他自己犯贱,已经有了Vincent,却还要来招惹我。”
郗茯听闻沉默片刻,目视前方,却把话题移向另一边:“常钦,你还记得五年前的那天,你跟谢容儿还没分手的时候,我在你们公司楼下的公园里,逮到你跟于小孜在一起的那件事儿么?”
常钦不明白对方为何突然翻出这件陈年旧事,愣了好一阵,才支支吾吾地回答:“记得。”
“你知道,当时我突然撞见你跟于小孜在公园里偷情时,身边还有谁么?”郗茯继续问道,口气却逐渐变得尖刻。
常钦满头黑线地纠正道:“郗姐姐,我都跟你解释过多少次了,我那时候根本不在偷情,我跟于小孜啥事儿都没发生。”
郗茯却听而不闻,自顾说道:“当时,郗苓跟我在一起。”
常钦:“……”
常钦回味了好久,才领悟到郗苓话里的意思,他皱起眉头,不安地说:“原来,原来那晚在包厢里,他并不是第一次见到我。”
于小孜是谢容儿的大学同学,也是住同一间寝室的好姐妹,长相属于普通,丢在人群中,极少能引起别人注意的那种类型,她跟谢容儿好得跟连体婴儿似得,几乎每天都黏在一起,那时候,谢容儿跟常钦正处于热恋期,常钦时常会站在宿舍楼下等女朋友,久而久之,于小孜跟常钦也逐渐熟络起来,常钦长得招人,很少有女生能跟他走得这么近却仍然心如止水的——当然,郗茯是个例外——随着见面次数增多,于小孜对常钦的好感度也日益加深,于小孜心思藏得深,表面上时刻以电灯泡的身份自居,背地里却总爱找些乱七八糟的理由,偷偷给常钦发短信,相比之下,谢容儿的心就大了很多,完全没注意到好姐妹跟自己的男友暗度陈仓,依然动不动拉着她去见常钦,至于常钦,自小到大,徘徊在身边的各色桃花多到数不清,对于于小孜这种毫无技术含量的撩拨,他压根就没有当回事儿。
大学毕业后,于小孜也留在了这座城市,非常巧的是,她上班的公司就在常钦所在的“晨曦”建筑事务所楼下,当时谢容儿得知这个消息后,第一反应不是防备而是兴高采烈,她拍拍好友的肩,心胸极度宽广地托她替自己好好照顾男友。
于小孜满心欢喜地答应下来,看向常钦的眼神中,却蕴含着另一种深层的韵味。
久居情场多年的常钦立马领悟了对方眼中的意味,不禁打了个寒蝉,他顿了顿,随即换上一张若无其事的脸,不动声色地陪笑道:“那就麻烦于同学了。”
从此以后,于同学越发肆无忌惮,非常不避嫌地将“别人”男友照顾地无微不至,早上替常钦买好早点,早早等在写字楼楼下,中午去食堂打好饭送上楼,遇上常钦要加班的夜晚,她干脆陪在常钦的办公室门口,等他一起下班,得知常钦有饮下午茶的习惯,甚至心甘情愿地替他跑腿买点心。
常钦这个人,原则性远远不及郗苓的千分之一,他之所以会放任于小孜帮他做任何事,心里想的就是有人免费替你干这干那儿,不用白不用,再加上从事建筑师这行,每日的工作量多到吐血,于小孜这种恨不得二十四小时都贴在自己身边般的照顾,确实替他省去不少除工作以外的烦心事儿。
谢容儿则考上了公务员,刚入行时,每周都在外地培训,平时见常钦的机会少之又少,更别提出现在他的公司,久而久之,公司里的人都知道常钦有个二十四孝女友,名叫“于小孜”而不是“谢容儿”,常钦这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趁一天中午午休时,他把于小孜约在公司楼下的公园里,跟她开门见山地把事情讲清楚。
于小孜这姑娘也不是吃素的,她软硬不吃,粘人的功夫倒是一流,任凭常钦怎么好言相劝,她就是不答应放手,抽抽噎噎地说:“我就是喜欢你,我就是愿意为你做任何事儿,那个谢容儿有什么好的,每天只管自己工作,一个星期见不到她来关心你一句。”说着说着,竟然放声大哭起来,搞得常钦心力交瘁。
大中午那个时间,公园里正是人来人往的时候,过路行人看一清秀姑娘坐在长椅上哭的梨花带雨,纷纷侧目丢给常钦一个不甚友好的眼神,常钦被瞪得避无可避,只好羞愧地埋下头,任由于小孜紧紧抓着自己的手臂,脸埋在他的长袖子上,没一会儿,洗得干干净净的白衬衣上便印满了大颗大颗的泪痕。
巧合的是,同一天中午,郗茯跟刚回国的弟弟郗苓在附近的餐厅吃完午饭,准备去停车场取车,正好路过公园,便打算随便逛逛,顺道消食儿,猝不及防地,就撞见了眼前这一幕情景。
这就是郗苓见到常钦的第一眼,明媚的阳光下,那个人毕恭毕敬地坐在长椅上,虽然耷拉着脑袋,但依稀能看清他浓密的眉毛和深邃的大眼睛,头发修理地干净利落,发旋处隐隐泛着金光,身上穿着一件白到发亮的衬衫,刹那间,好像所有的光芒都集中在了他的身上,郗苓非常随意地扫了一眼,在心里轻轻感叹了句:跟女朋友吵架啊。
当时的他没有想到,在这样的场景下,这样的一个人,竟会成为他终其一生的羁绊。
喟叹过后,他转过头,却见姐姐目露凶光,一副随时要冲上去杀人的样子。
“……”于是郗苓好奇地问,“姐姐,那个人,你认识?”
“他是你蓉儿姐姐的男朋友。”谢容儿跟郗茯打小就是同学,郗苓自然也认识,只听郗茯漫不经心地丢下这句话,眼睛却并未看向他,依然牢牢地盯住长椅的那对男女,鼻腔里发出一阵非常鄙视的冷哼,接着对身边的郗苓说,“你在这里等我一会儿,我去去就来。”未等郗苓作出回应,她就两三步冲过去,一把拉起仍然低头躲避的常钦,指着对方的鼻子就骂。
躲在树荫下的郗苓非常乐享其成地观赏完这一场“捉奸”大战,看常钦被姐姐骂得狼狈不堪,浓密的眉头紧紧蹙成一团,脸上表情狰狞得能挤出苦汁来,最后连连点头保证,然后领着刚刚还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于小孜溜之大吉。
郗苓不知道后来常钦是怎么处理于小孜这件事儿的,也不知道姐姐到底有没有把这个秘密告诉谢容儿,不过当他再次遇见常钦时,见谢容儿一脸天真无邪的表情,想必这件事儿应该是被姐姐和常钦双双压下来了。
可是,谢容儿不介意,并不代表他也能够无动于衷。
三心二意,对感情不负责,花心——这是常钦留给他的全部印象。
可悲的是,明明知道对方有这样那样的毛病,他却还是控制不住地动了心……郗苓这才明白,这世上最可悲的事儿,便是没办法操控自己的心,指引它应该去喜欢一个怎样的人,等到后知后觉反应过来时,早已于事无补。
能道出前因后果的心动,又怎能算得上刻骨铭心。
郗苓小时候经历过一件非常不愉快的事儿,那时候他爸爸的事业风生水起,又是黄金单身汉,觊觎郗爸爸的女士数不胜数,而郗父雷厉风行惯了,对任何一个想借此攀高枝儿的女人一概不理,她们见本人攻破不下,便动了心思,转而将目标对准仍在上小学的郗苓,郗茯自小威风凛凛,脾气跟她爸爸一样生人勿近,相较之下,郗苓就平易近人多了,这些陌生阿姨常常会把他堵在放学路上,仅靠几句甜言蜜语就把郗苓哄得一愣一愣地,单纯的郗苓便顺着对方的意思,将陌生女子领回家中,最夸张的一次,等父亲办完公事回来,疲惫不堪地洗完澡,正要上床睡觉时,竟然发现床上躺了一位全身□□的女子,吓得他立马摔门而出,在空旷的客厅内厉声质问管家,这莫名其妙的女子究竟从哪何冒出来,管家支吾半晌,最后不得不坦白,正是郗苓在放学路上偶遇了这个女人,从而将她领回家中。
郗父听闻,气得两眼冒烟,直奔郗苓的卧室,单手将早已入睡的儿子拎出被窝,后者穿着单薄的背心裤衩杵在卧室中央,足足被训了一个小时,才允许爬回被窝中。
从此以后,郗苓就养成了克制自己感情的毛病,遇着任何事儿,也都习惯隐忍不说,而当时他拉常钦假扮自己男友,之所以能够秘而不宣,除了惯性使然外,还因为对方已经有谢容儿这个正牌女友。
郗苓再留恋对方,不拆散一对小情侣这点原则还是有的。
见常钦一直沉浸在回忆中,郗茯开口将对方拉回现实:“其实,郗苓要你假扮他男朋友,说给爸爸打预防针都是骗人的。”
常钦不解地转过头。
“那时候,我弟弟一心想学考古,跟爸爸申请了好多次,可他老人家就是不答应,爸爸一直对郗苓寄予厚望,希望待他学成归来后,能够替他管理公司,就算不学市场营销,法律至少也是一种保障,怎么都好过考古这种不知所云的专业,回国不知道能干嘛不说,还得常期奔波在外,大半年都见不着一次人影。后来我就跟他一起想了个主意,让郗苓假装是同性恋,以此分散爸爸的注意力,甚至用这件事儿来刺激爸爸,如果他无法接受自己唯一的儿子是同性恋这个残酷的事实,或许在选择专业上,他能够让步。”郗茯尴尬地笑了笑,继续说,“事后证明,我们出的这个主意确实馊得可以,爸爸非但未在学业的问题上有过半分妥协,还因为这两件事儿闹得心力衰竭,可惜,那时候我弟弟远在英国,我也整日忙于工作甚少回家,对爸爸的身体状况一无所知,直到他突然猝死,医生在病房外告诉我们病发原因,我才明白,爸爸生前心脏一直都不好……因为这件事,我弟弟自责至今,他认为是他的任性害死了爸爸,可我不明白的是,他同性恋的身份本就是假扮的,可当爸爸以此要挟他,让他在学业跟性取向上二选其一时,他却并未退而求其次……”
身下的皮椅柔软又舒适,常钦坐在上方,背脊却绷得笔直,全身没有一处肌肉是放松的,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