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恰好-霜霖-第2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那近乎痴迷的神情,估计他一辈子都不可能下定这样的决心,为了一段虚无缥缈的感情漂洋过海。
伦敦这座城市,常钦最多只在那部红极一时的影片《Sherlock》见过,其中最具标志性的伦敦眼在泰晤士河畔缓缓转动,河对岸的大本钟年复一年坚持不懈地行驶着他的使命,大红色的双层巴士在马路中央穿行,街道两旁维多利亚风格的建筑随处可见:文艺复兴式的圆顶和罗马立柱,哥特式的尖塔与雕饰,巴洛克式的贝壳状拱门,以及英国特有的红砖外墙,这里的每一个角落都有历史遗迹在诉说过去,这里的大街小巷都流露出历尽风霜的痕迹。
熟识郗苓后,常钦每次在电视里看到伦敦这座城市,都会忍不住多瞄上几眼,现在,他就站在这繁华都市的中央,幻想郗苓曾经在这里有过的生活,那是对方人生中最青葱的岁月,有可能,他曾在这里经历过最刻骨铭心的爱情。
想及此,常钦深吸一口气,伦敦城内的清新空气穿过他的气管直达肺部,却像一注硫酸,浇得他五脏六腑都疼。
如果回到十年前,他还会觉得自己很潇洒,为爱长途跋涉,拉下面子祈求对方回到自己身边,可惜十年前没有人值得让他卑微至此,十年后,他站在街边小店透明的的橱窗前,望着擦拭如明镜般的玻璃里自己模糊的身影,突然觉得可笑至极,一个奔三的男人,为了一段昙花一现的爱情,在这异国他乡街头盲目等待,前方有重重荆棘,肩上有千斤万担,他却只能傻等在这儿,等那个人过来认领自己。从机场出来后,突然而至的小雨将他淋得狼狈不堪,街边的梧桐树被风吹出沙沙的响声,一片接一片的梧桐叶在空中打转,他觉得这每一片随风而落的枯叶,都像在嘲笑自己这份满目苍夷的爱情。
常钦苦苦等不到郗苓的回复,只好直接拨了电话过去,几声提示音后,他终于听到那个久违的声音,带着几分惊慌和茫然,却让他冰冷的心一秒恢复温暖。
挂掉电话,常钦突然觉得,沦落到这一步,他统统认了,因为,他这辈子都不会再为另一个人这样黯然神伤了。
郗苓比料想中出现得早了许多,常钦站在原地,看对方把车停好,然后一步步向自己走来,他冲对方露出一个疲惫的笑容,长途跋涉让他的声音听起来沙哑不堪:“你来了?”
几个月不见,郗苓的状态似乎也好不到哪儿去,他的头发长了许多,浓密的双眉完全被长长的刘海遮住,眼神不再清透明亮,而是掺杂了几分复杂的忧思,眼袋看上去也厚重了许多,眼窝下挂着两团淡青色的阴影,脸颊显而易见地凹陷下去,五官鲜明的脸上毫无血色,肤色较之前越发苍白了几许,薄唇淡无生气,嘴角有些刻意地扬起,他上下打量了浑身湿漉的常钦一眼,只见对方的头发完全被打湿了,一缕一缕贴在光洁的额头上,身上只着一件单薄T恤,棉质的布料上也全是雨水,让他整个人在冷风中瑟瑟发抖。郗苓眉头微蹙,两片唇瓣轻轻碰了碰,发出的音节同样低沉:“你没带伞么?”
常钦低头审视了狼狈的自己一番,尴尬地耸耸肩:“出门太急,忘了。”
郗苓无奈地叹口气:“我就知道。”他露出有几分担忧的神情,语重心长地教育常钦说“伦敦常常会下雨,以后出门记得带伞,我先带你进屋洗个澡吧。”
常钦听到“进屋”两个字,眉头不安地抽了抽,他瞄了眼停在路边那辆看上去价值不菲的跑车,假装若无其事道:“想不到才来伦敦这么几天,你连车都买了。”
郗苓淡淡地回答:“是朋友的车。”
常钦哦了一声,不再说话,任由郗苓带他绕过一条条小巷,最后走进一栋简欧风格的建筑内,在三楼的某间公寓门外停住,掏出钥匙打开大门,从玄关处的鞋柜里取出一双拖鞋让常钦换上。郗苓行云流水般完成了这一连串的动作,常钦看在眼中,胃里一阵阵发酸,他本以为,郗苓可能只是心情不好跑来这里散散心,却没想到他竟然有车子开,现在还有一套房子住,满满一副“移居到此”的状态。
“进来吧。”郗苓走进屋内,转身招呼他,常钦拖着行李箱,一路东张西望地来到客厅。这套房子不算大,面积看起来跟郗苓在中国的那套单身公寓差不多,满屋家具都是素雅的白色,搭配满墙的浅灰色壁纸,一股硬朗的中性风直入眼帘,常钦暗暗松了口气,至少,他还没有在这简洁的小屋内发现一丝女人的痕迹。郗苓走进洗手间,为他准备好热水,常钦翻出干净的外套长裤,进去冲了个热水澡。
洗完澡后,常钦用毛巾擦拭湿漉的头发,走到镜子前,仔细端详镜中自己的面容:睡眠不足落下的黑眼圈、下巴上冒出的细胡渣、因为心情低落而毫无血气的面色……常钦叹了口气,想着本该以最好的状态来见郗苓,没想到,却让对方抓住了自己最不堪的一面,他低头找剃须刀,这才发现,镜子旁的置物架上放了两个牙杯,杯子里各插着一把牙刷,两把刮胡刀整齐地摆放在牙杯旁边,另一边的挂钩上垂挂着两条纹路相似的毛巾……
常钦:“……”
他打开洗手间的门,探出头问郗苓哪把刮胡刀是他的,郗苓不动声色地走过来,拿起自己那把递给他,整个过程中,常钦都牢牢紧盯对方的面庞,见郗苓将情绪掩藏地天衣无缝,常钦不爽地撇撇嘴,从牙缝中挤出一句:“谢谢。”
常钦把自己收拾干净,回到客厅中,发现郗苓正窝在沙发里捧着本书看,听见脚步声,他抬起头,见对方身穿一件干净的纯白T恤,紧致的轮廓线条在棉质T恤内若隐若现,他的身材比例匀称,长期健身让他的身上肌肉随时保持良好的紧绷状态,结实的腰身隐藏在宽松的上衣下摆内,细长的双腿包裹在黑色休闲裤中,从郗苓的角度看过去,竟透着几分神秘的性感。
郗苓的喉结显而易见地上下一滚,手里翻书的动作停在半空,视线从常钦宽厚的胸膛上扫过,飘忽不定地移向他的脚尖,常钦将对方无措的表情尽收眼底,嘴角得意地一扬,两三步走过去,将窝在沙发里的人紧紧搂进怀中,柔软的双唇贴在他耳边吹气:“我很想你。”
敏感的耳垂瞬间烧得通红,郗苓闭了闭眼,用尽生平最大的意志力推开对面的人,他调整了下坐姿,将目光移向正前方,神色不安地问:“你怎么突然跑来了?”
常钦没料到郗苓竟会如此冷漠,他几不可见地皱了下眉,微微偏过头紧盯着对方线条明朗的侧脸看,无辜地重复了一遍:“我说了,我很想你。”
郗苓重又移回视线,像看一个孩子般看向他,近乎哀求道:“常钦,别再任性了。”
常钦心头一悸,不明白自己在对方眼中怎么突然就“任性”了,他耐下心来,一字一句地解释道:“我不是任性,我是真的很想你,没有你的日子,我一分钟都熬不下去。”
郗苓苦涩地笑了笑,神色淡然地说:“这样的调情,对你而言实在是信手拈来。”他把目光对向对方漆黑的瞳仁,眼神极尽认真专注,音调却逐渐转淡,“这二十多年里,你已经对多少人说过了。”
常钦被对方质问地一头雾水,他直觉郗苓在无理取闹,他俩已经相处了一年,连同居都有半年多之久,他是个怎样一个人,对方心中多少都该有点意识,又何必在此时,在这异国他乡,对自己兴师问罪。
只见郗苓捏着眉心,无奈地说:“常钦,我承认我对你动过心,但我也说过,这份感情让我觉得很累,我不想担着了,我早就应该放下的,过去是我不好,当断不断,我向你说声抱歉,现在,请你也放开手好么?”
郗苓的每个字都像一把刀,一点一点地划过常钦本就脆弱不堪的心脏,他想起给郗苓过生日那天,对方那几乎能穿透自己内心的眼神,当时他也是用这种万般无奈的口气,说出那句话:我觉得很累,不想再担着了。他微微一怔,没有想到,当时郗苓所谓的放下,原来指的就是自己。
常钦舔了舔干燥的嘴唇,抓住对方冰凉的手,低下头,忏悔般自我反省道:“郗苓,我不知道我做了什么,才让你对我如此不信任,我承认以前的我确实过得非常随心所欲,在感情上从没能够从一而终,我没办法对你做出海枯石烂的保证,我只希望能用我的实际行动向你证明,只要你跟我在一起,我绝对绝对不会再对另外一个人动心。”
郗苓没有抽出手,任由对方紧紧抓着,温暖的体温从手心传来,郗苓却感受不到半丝暖意,他深吸一口气,缓缓道:“可是我已经有男朋友了,你知道的。”
常钦猛然抬起头,神情中是万分的不可思议,他呆愣半晌,张了张嘴,却见对方苦涩地勾起嘴角:“没错,我就是这么犯|贱,我口口声声说你三心二意,自己却背着‘家室’跟你调情。你守着像我这样的人,又为了什么呢?你有光明的前途,有善解人意的父母,如果你不那么任性的话,肖露也是个非常合适的对象,她亲口告诉我她爱你,这样一条康庄大道摆在你面前,你为何非要学那飞蛾,自不量力地扑火?”
常钦手上的力道加大了几分,似乎以此才能证明自己的清白,他急忙解释道:“我跟肖露什么都没有发生,你相信我。”
郗苓摇摇头,终于将自己的双手从他手心中抽出,视线移向茶几面上,面如止水地说:“发生不发生都没什么紧要,我在乎的,本就不是这个。”
“那你……”常钦向前挪了几寸,慌张道,“你在乎的究竟是什么?”
郗苓看向他,一直淡如水的面色突然揪成一团:“你怎么就不明白呢?我说了,我有男朋友,有属于我自己的生活,我之前犯了错,现在我意识到我的荒唐,我要逃离那种生活,你还不懂么?”
常钦无措地沉默许久,痛定思痛后,他再次张开双臂,将郗苓牢牢锁在自己怀中,宽厚的胸膛紧贴着对方骨骼鲜明的背脊,慌乱地口不择言,“你不要离开我,你刚才为我制订的那些生活,我半分也不想要,我会说服我的父母,我会对你一心一意,你相信我,我一定能够说到做到……”
郗苓痛苦地低下头,实在被这个人的死缠烂打弄得筋疲力尽,他恨自己软弱无能,从再次邂逅起,他就不知道怎么拒绝这人的甜言蜜语,意志稍不坚定,就会跌进对方的温柔漩涡中万劫不复,他在心里一遍遍告诫自己这次绝对不可以,却无力推开这温存的怀抱。
就在这时,大门被人打开了,沙发上紧搂的两个人纷纷抬起头,个子极高的Vincent站在玄关处,嘴角挂着痞气十足的笑容,看到两个人亲密无间的姿势,他倒不慌乱,但脸上的表情也客气不到哪儿去,他嗤笑一声,直直地看向常钦,挑衅味儿十足地说:“这位就是常大设计师吧,想不到你打招呼的方式如此露骨,不过这可是在我家,我还是郗苓的男朋友,当着我的面儿,你是不是应该收敛一点儿?”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狗血地我无颜以对……
ps:常钦在飞机上听的歌名叫《可风》,建议搭配阅读。
第44章 四十四
其实早在Vincent站在门外掏钥匙时,常钦就听到了屋外的动静,但他故意搂着郗苓不放,目的就是想以此看看对方这名义上的男友会作何反应。
早在别人口中听了无数次Vincent的名字,此时正面交锋,常钦不得不承认,对方的容貌确实英俊地无可挑剔,当然,能让郗苓看上的人,长相自然不会差到哪儿去,只是Vincent这孩子气十足的模样,常钦实在没想到对方竟然会喜欢这种类型。只见Vincent似笑非笑地看向自己,一脸桀骜不驯的模样,一只耳垂上还挂了颗十字架耳钉,脖子上一条长至胸口的银质项链,在夕阳下折射出微弱的亮光,常钦不悦地抽抽嘴角,这才不情不愿地放开郗苓,起身走向玄关,大方地伸出一只手,向Vincent自我介绍:“你好,我叫常钦。”
Vincent也伸手与对方握了握,微笑着点头:“早就久仰大名,我的中文名叫叶文苼,不过你也可以和郗苓一样,叫我Vincent。”说完,意味深长地看了眼依然窝在沙发里的郗苓。
常钦将这些微小的动作尽收眼底,胸膛内顿时怒火中烧。
郗苓见俩人明面上客气谦虚,暗地里却剑拔弩张的招呼方式,直觉一个头两个大,他扶额避开视线,假装刚才什么都没发生。
常钦转过身来,居高临下地看向郗苓,宽厚的胸膛因燃起的妒意而剧烈起伏,完全无视Vincent的存在,依然不甘心地问道:“郗苓,你跟我走么?”
“你什么意思啊?”仍旧站在玄关处的Vincent怒气一触即发,他两三步走上前,拽过常钦的胳膊让他正对自己,抬起手掌朝他胸口上用力一推,后者猝不及防,在原地打了个踉跄,他赶忙找回平衡,理了理上衣,毫不示弱地挑衅道:“我在跟郗律师说话,麻烦闲杂人等给我闭嘴!”
平时脾气温顺到没朋友的常钦,突然发起火来,浑身竟然散发出一种禁|欲般的帅气,原本灵动的大眼睛半眯起来,浓黑的眉头蹙成一团,下巴戏谑十足地上扬,双唇紧抿,唇角下压,好似下一秒,就能将对面的人踩在脚下狠揍一顿。只是常钦逆来顺受惯了,鲜少会流露这种表情,郗苓跟他相处这么久,这样的神情也只在对方脸上见过三次,一次是初见时,一次是在圣姑庙前,跟自己同在一条线上质疑吴敬时,还有一次就是颁奖那晚,他站在光彩夺目的舞台上,也是这样下颚高扬、眉角微蹙,只不过那晚的神情并非挑衅,而是高不可攀,那种看起来像要把全世界都踩在脚底下的自信,让郗苓沉醉其中,怎么都挪不开目光,他甚至觉得,这才是常钦最本来的样子,平常那些温文尔雅不过是他在这个社会混迹太久,依附在面孔上的伪装。
“你……”Vincent拳头早就攥紧了,他紧紧揪住常钦的衣领,下一秒就要挥上去,后者也龇牙咧嘴地狠狠盯向对方,随时准备来一场酣畅淋漓的肉搏。
“够了!”一直躲在沙发角扶额的郗苓再也没法视若无睹,忍无可忍地吼道,他头疼地快要炸开,搞不懂究竟从哪招来了这两个未成年智障在家耍性子,搞得好像谁很乐意欣赏似地,他强忍下心中的不爽,尽量不让自己跟这两个傻|逼同流合污,耐下心来说:“要打架麻烦出去打,房子外面观众多。”
Vincent:“……”
常钦:“……”
见两个人终于停止争吵,郗苓站起身,走到常钦旁边问道:“你订好酒店了么,我看时间也不早了,如果这时候没订酒店的话,恐怕很难有空房间……”
常钦却避而不答,突然抬起手,固执地抓住对方手腕,双眼涨红地快滴出血来,视线赤|裸又灼热,再次一字一句地问了遍:“你跟我走么?”
郗苓什么也没说,只是用力扭动手腕,挣脱他的束缚,脸上甚至闪过一丝厌恶。
常钦的表情一秒僵住,他明白,对方这是在下达逐客令,常钦本就伤痕累累的心瞬间裂成无数碎片,他放开郗苓的手,攥紧双拳,骨节透过肌肤泛出骇人的白色,一张脸紧紧绷住,面色冷若冰霜,双眼牢牢地锁着郗苓,在这凛冽的目光压迫下,后者瓷白的脸微微泛红,不得不转头避开他的视线。
常钦看了足足有一分钟之久,最后心灰意冷地收回目光,紧咬后槽牙吐出几个字:“不劳郗律师费心了,再见。”说完抓起行李箱的拉杆,头也不回地走向大门,经过Vincent身边时,他眯起眼,恶狠狠地扫了对方一眼,嘴唇翕动了几下,最后却一个字也没说,径直关门离去。
直到楼道里噔噔噔的下楼声消失得无影无踪,郗苓才退回沙发边,挫败般地跌坐进去。
局外人Vincent看在眼里,不解地问:“你这又是何必呢?”
郗苓充耳不闻,只是抓过方才看到一半的书,继续埋头认真读起来。
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Vincent无视对方的冷漠,两三步跑到窗前向下望,看到常钦从楼道内走出,一路大步流星地走进来往的行人中,好在此时雨已经停了,只是街道上仍旧积满了雨水,常钦却全然不顾,几次踩进水坑中,污浊的泥水溅湿了两条裤腿,只见楼下的人走出几步后,突然顿住,不甘心地重又抬起头,朝三楼某个窗户深深地望过来,Vincent急忙躲进窗帘后,手指向窗外,冲郗苓一挑下巴,轻咳一声提醒对方:“诶,他在楼下看你。”
郗苓浓密的睫毛轻微一颤,跟着又若无其事地翻过一页纸。
Vincent无奈地摇摇头,重又把脑袋探出去,自言自语道:“他走了,这回可是真走了。”
郗苓合上手里的书,看向Vincent逆光中的背影,轻声说道:“Vincent,麻烦你……”
Vincent立即转过身,双手张开举在胸前,示意对方不必再说下去:“我知道,我明白,你就放心吧。”说完,又走回玄关换好鞋子,打开门冲到楼下。
听到大门再次关上,郗苓捏了捏眉心,疲惫地仰倒在沙发上。
常钦一路莽莽撞撞地跑来,什么事前功课都没有做,包括订酒店,其实他压根没把这一条列入行程表内,本想着再不济,郗苓怎么都不可能眼睁睁看自己露宿街头却视而不见,他早就打好如意算盘,之所以故意没提早订酒店,就是认定对方铁定会心软,等郗苓无奈之下收留了自己,他就霸王硬上弓,必要时,再来套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恶俗手段,怎么都能把这个倔强到底的家伙乖乖哄回中国,可他万万没想到,当自己和Vincent并肩站在一起时,郗苓竟然真的会选择后者,虽然他早有心理准备,但一想到方才郗苓要求自己离开,那不容置喙的口气和冷若冰霜的面容,他的心脏就被揪得生疼。
再也不要想了,就当那一切全是过往云烟吧,常钦抹了把脸,拖着箱子在青石路上飞奔。
在Vincent所住房子的不远处就有家五星级酒店,常钦路过酒店气势恢宏的大门,犹豫许久,还是沿街拦下一辆出租车,嘱咐司机远离此地,开往别处另找了家酒店。
待Vincent再次回到家中,郗苓一改往日淡如水的神情,刚听见钥匙插|进钥匙孔中转动的声音,他就跑到玄关从里面打开门,见着门外的Vincent,急不可耐地问道:“怎么样?”
Vincent弹去满身的风尘仆仆,耸耸肩道:“他没有住那儿,而是去了南华克,你那间房算是白定了。”
郗苓背靠在鞋柜上,深吸口气,又自顾低笑几声,接着他收回笑容,看向Vincent认真地问:“那你……”
“放一百二十个心吧。”Vincent拍胸脯保证道,“我一直跟到他住进酒店才离开的。”
郗苓这才松了口气,慢慢踱回沙发里。
Vincent不解地跟上前,皱眉道:“我真不明白你到底是怎么想的,把人赶走的是你,现在变成跟踪狂要知道对方住哪儿的也是你。”
郗苓瞟了他一眼,冷哼一声:“怎么,你还想多留他一会儿?非要痛痛快快地打一场才肯放他走?Vincent你还是个三岁孩子么?动不动就拿拳头解决问题。”
“我这不是配合你的要求嘛!”Vincent一头黑线道,“既然你要我假扮你的男朋友,难道我就眼睁睁地看他调戏你,却无动于衷?”
郗苓无言以对,再次疲惫地捏着眉心。
“喂!”Vincent两三步走过去,紧挨对方坐下,一本正经地看向郗苓,“看在我这么尽心帮你的份上,你能不能告诉我,你跟那个常钦究竟发生了什么,非要闹成这样不欢而散。”
“没什么。”郗苓随意地拿起遥控器换台,在电视机嘈杂的背景音乐中,气定神闲地回答,“这个坑,我一个人掉进去就够了,不能把他也拉进去。”
“你是说同性恋?”Vincent无语凝噎地笑了两声,“你是不是想太多了,现在同性恋满大街跑,也没见谁拿硫酸泼他们啊。”
“你不明白。”郗苓认真地看向对方,严肃地解释道,“当年,我爸爸就因为我是个同性恋,而被活活气死的,虽然我曾经拉常钦假扮我的男朋友,提前给他打了预防针,他面对常钦时,也是一百个满意,但事后又反复纠结,越想越烦躁,才会导致心脏越来越差,最后在股东大会上猝死。常钦的爸妈都还很年轻,观念也十分传统,他们两个对我那么好,我不能这么自私,因为自己的一时之需,将他们俩也拖进这万劫不复的深渊,常钦这个人就是这样,感情来得突然,去得也快,只要我能够咬牙不放,他很快就会死心离我而去,然后再喜欢上一个适合他的姑娘,结婚、生子,过正常人该过的生活,至于我,”郗苓轻笑一声,继续说,“我早就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习惯隐藏自己的感情,我宁愿将它深埋在最黑暗的角落里,也不希望暴晒于阳光下,白受这尘世的玷污。”
Vincent轻叹一口气,在对方倔强的眼神中哑口无言,半晌,他才缓缓开口道:“郗苓,这可真不像你,原本那个想要什么,就义无反顾去争取的人去哪儿了?”
郗苓自嘲地笑笑,低头感叹:“我现在这个样子,还有什么资格去义无反顾,我连我自己的工作都保不住……”
Vincent听闻,心尖像被一把利刀剜过,他靠近郗苓,伸手紧紧搂住对方瘦弱的肩膀,于心不忍地拍了拍:“别难过了,至少你还有我呢。”
郗苓噗嗤一笑,重又抬起头来:“快别肉麻了好么,我真的承受不住。”
Vincent抽了抽嘴角,不爽地瞪了他一眼:“这牙尖嘴利的毛病真是永远都改不掉,一点面子都不留,行了,你也甭垂头丧气了,我已经查到方近闻的出境记录了。”
“怎么样?”郗苓急忙询问。
“有我这个叶·福尔摩斯·文笙在,还有什么能逃过我的法眼。”Vincent得意地扬起眉毛,“上个月,这家伙确实来过英国。”
郗苓深吸一口气,沉吟道:“看来,这事儿确实跟他脱不了干系,可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一起在老师门下求学时,我自问跟他关系不错,也从未得罪过他,可他为什么要如此处心积虑地陷害我?”
“这还用问么。”Vincent不屑地皱了下眉头,似乎连提到这个名字都让他恶心不堪,“你霸占了选修课的位置,等于将学校里一大半学历史的学生收入囊下,方近闻那人生来好面子,你俩年龄又相当,自然会被学生们拿来比较,脚趾头想想也知道,你在学校的名气铁定比他大,再加上他是专业课老师,你却只上选修课,身份如此悬殊,评价却成反比,这更让他无颜以对,也就越发记恨你,他能做出这样的事儿,我一丁点都不奇怪。你总说我容易相信别人,但至少我相信了还知道回头怀疑人家,不像你,慢热到吐血,等真正熟识了却一条路走到黑,不撞南墙坚决不回头。”
郗苓无辜地转转眼珠,拍开对方搭在他肩头的手,辩解道:“我可没有,我基本不会相信别人,所以我的朋友不多,算起来,好像也就你一个了。”
“哦?”Vincent扬长声调,意味十足地看着他,“那刚才那个常钦,又算什么?”
郗苓白了他一眼,没再接话,径直起身走向厨房。
常钦在伦敦的南华克区找了一家酒店住下,酒店紧挨于泰晤士河畔,站在高层的落地窗前,泰晤士河周边的风光一览无余,夜幕在他跟郗苓暗自赌气时就已悄然降临,亮着一圈金光的伦敦眼仍在孜孜不倦地缓缓转动,大本钟的钟面光彩照人,分秒不停地行驶着他的使命,一艘艘亮起灯的轮船从高耸的伦敦塔桥下穿过,河面水波潋滟,将倒映其中的光线氤氲成朦胧的幻影。
常钦折腾了一天,累得快虚脱,无心再欣赏风景,他在酒店餐厅预定了一份汉堡薯条,接着又去洗手间冲了个热水澡,待晚餐送达后,他草草地享用完,栽倒在松软的大床里呼呼大睡。
第二天一直过了中午,常钦才从睡梦中醒来,他躺在床上伸了个大懒腰,直觉浑身酸胀地不行,一个人在空旷的大床上翻滚良久,最后下定决心,起身穿衣服。
外面天气阴沉,好像随时又要飘起雨来,他的心情仍旧低落,实在不愿意出门,可一想到自己花了高额机票千里迢迢赶来,明天就得动身离开,生平第一次来伦敦,只是跑人家家里耍回小性子就匆匆离去,除了泰晤士河周边,其他地方长啥样儿他一概不知,这也太说不过去,于是他只好把自己装扮一新,在网上搜索附近的景点,出门搭车过去。
身为建筑师,来到这座古迹遍布的城市,常钦无论走到哪儿,都会习惯多看几眼这里错综复杂的建筑结构,巴洛克建筑风格追求自由,靠富丽的装饰象征财富,建筑的外立面上雕刻各种繁琐的花纹,运用夸张的色彩穿插曲面和椭圆形空间,以此营造神秘的气氛;哥特式建筑以尖形拱门著称,塔尖高耸入云,窗户上绘满了色彩斑斓的玻璃画。伦敦的著名景点很多:有收藏了世界各地文物和珍品的大英博物馆、有王室成员用以参加婚礼的西敏寺、还有巴洛克风格建筑代表圣保罗大教堂……待常钦走马观花般逛完这各色古迹后,太阳早就落到了地球的那一头。
常钦拖着几近散架的身体回到酒店,一整天的四处闲逛下来,紧绷许久的心终于放松许多,长这么大,这是他第一次孤身远行,期间有一些不大不小的波折,回想起来也是苦不堪言,他想起郗苓每次都只会一个人旅行,不禁佩服对方独自处理问题的能力,还有单独一人的长途跋涉中,所不可避免的孤单寂寞。
常钦没力气再出门觅食,于是又打电话从酒店餐厅叫了外卖,没过多久,服务生推着一辆银质的手推车敲开他的房门,除了他点的牛排红酒外,还有一个包装精致的礼盒,一起并排放在常钦面前。
常钦疑惑地皱起眉头,用生涩的英文问道:“你是不是搞错了,我只点了牛排和红酒。”
“没错。”服务生用地道的英式口语回答他,“这是一位先生特意嘱咐要送往您的房间的,刚好您叫了外卖,我就顺便一道送来了,请慢用。”说完,他礼貌地鞠了个躬,转身退出房间。
常钦好奇地拆开礼盒,只见里面放着一个封好的蛋糕,还有一把小型的折叠伞。他小心翼翼地把这两样东西从礼盒内取出,再慢慢拆开蛋糕的包装,只见这个蛋糕非常小巧精致,表面撒了一层巧克力粉,再用白色奶油表了一层花样繁琐的雕花,周边一圈用白色奶油封口,下方的白瓷碟上用巧克力酱写了一圈:“Happy Birthday Chang Qin!”
常钦这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原来今天是自己的生日,他猛然想到几个月前,刚得知郗苓被导师诬告那天,为了逗对方开心,他曾在甜品店里买了一大块提拉米苏带回家,当时郗苓开玩笑问是不是自己生日,他一头黑线地回答,谁会买提拉米苏当生日蛋糕,跟着又死皮赖脸地求对方给他一个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