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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李小奇-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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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没想到,林之黎会把他带到仅仅“略有耳闻”的Y市,在陌生的环境里,人的警惕性会比往常要高,可李小奇却是个例外的。单手托腮,一边打着哈欠一边看着外边的街道行人。
社会发展到如今,城市之间的差距已经不大,几乎每个城市都大同小异的,那一点点的差异,不外乎于设施的先进程度和人流的多少。
咖啡只喝到三分之一时林之黎就回来了,匆匆将剩余的咖啡一口灌下,李小奇也跟在提着行李的林之黎身后离开咖啡厅。低调的浅白色的SUV停在咖啡厅门口不远处,把行李放到后座,两人也分别坐上驾驶座和副驾驶座。
“如果又是红色跑车,那还真是吃不消。”对于上次那张扬的跑车,李小奇仍旧心有余悸。
“这是我的车子。”林之黎开口说,言下之意,他的车子自然不可能风格过于夸张。
“你的车?”李小奇有些惊讶,忽然产生了一个奇妙的想法,脑洞大开,“不是吧,黎哥,你不会每个城市都存有一台车子吧?”
“你想多了。”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林之黎再次觉得李小奇想象力过于丰富,想了想解释道:“我在Y市正好有一套房子,为了方便就买了一辆车,不过这车子平时都是借给朋友或者放在车库里,从买来到现在也没开过几次。”
李小奇皱着鼻子嗅了嗅,怪不得这车上的气味有些儿重,闻着就有种要晕车的感觉。似乎看出来他的不适,林之黎将车窗按下,让新鲜的空气在车内流通。
“黎哥,我们这是要去哪儿?”看了会儿车窗外不断变化的景色,李小奇转过头问道。
“行文镇。”
李小奇眨眨眼睛,没听过的地方。
林之黎稍稍偏头看了他一眼,笑着说:“担心我把你卖了?”
“一定要卖给富婆,当个不用工作的小白脸还是挺不错的!”李小奇顺着玩笑说。
“你有当小白脸的资本?”
“……”李小奇觉得自己无言以对,“哥啊,不带这么打击人的!我现在怎么说也那什么,嗯…小有名气,应该还是有人要的!”
林之黎没看他,笑了笑,“那么这位人气新人,有没有意愿参加我MV的拍摄呢?”
“这是在请求我帮忙吗?”
“没错。”林之黎嘴角挂着温柔的笑意,一点都不在乎李小奇的“得寸进尺”。
“那好吧,小爷我就答应了。”十分顺势、自然地开口,颇为随意的应承,并没有将这件事放在心上。
打着方向盘,微微减速,车子转了一个七十度的弯就驶上了高速公路,看着伫立在绿化带的限速牌,李小奇伸手捂住打着哈欠的嘴巴,偏头说:“黎哥,我先睡一会儿。”
“好。”
等到李小奇醒来时,发现自己身上盖着一张小毯子,夏季的太阳高度变化比较频繁,之前照射刺眼的阳光已经换了个角度射进车内,捏了捏毛绒绒的小毯子,张开有些干涩的嘴巴说:“我睡了多久了?”
“快两个小时。”林之黎转过头看他,之前眼中带着的些许红血丝已经淡了许多,又看到那显得干燥的嘴唇,伸手指了指后座的行李包,“保温杯里有温水。”
“哦。”应了声,李小奇解开安全带探身拿过保温杯。喝了大半的温水,口干舌燥的感觉得以缓解,把杯子递到林之黎嘴边,“黎哥,你也喝点吧。”
林之黎轻轻点头,想要伸手接过杯子,却发现李小奇没有松开的打算,只能任由李小奇任性地把杯沿放在唇边,慢慢地抬高杯子喂水。
水喝得差不多时,李小奇露出了一个狡黠的笑容,稍稍抬高杯子又快速地把杯子收走,猝不及防间林之黎只能任由一丝水迹从嘴角流出,沿着下颚一直到达修长的脖子。
恶作剧得逞的李小奇发出了“嘿嘿”的声音,笑得开心。
林之黎单手握着方向盘,另一只手从口袋中拿出黑白格子的手帕,将水迹擦拭后才无奈地看着李小奇,捏了捏他的脸颊,虽是训斥语气却极其温柔、宠溺,“长不大。”
不在意甚至有点小自豪地笑了笑,看到不远处的休息站,李小奇提议:“黎哥,我们停下来休息一下吧。”
一般常识,开车两小时左右就要休息一下,这样更有利于司机的驾驶,也能够更好地保障路途安全。李小奇自己不会开车,不能交叉替换开车,因为帮不上什么忙,只好提议让林之黎休息一会儿。
在休息站略作休整后,白色的SUV又重新上路,不到一个小时,就到达了本次的目的地,行文镇。
镇上的马路不算宽阔,只能勉强容得下三辆小车并排而行,车子进入镇里后,直行了几分钟到达一个T字路口,右拐开上一个缓和的坡道,越往上坡道也越来越陡,又走了两三分钟左右,离开坡道驶上平地,最终在马路右边内侧的停车位上停下。
下了车,李小奇站在车的一旁开始抖抖手、抖抖脚,伸展一下身躯,缓解身体和精神的疲劳。林之黎锁了车,绕过车头走到他身边,伸手捏捏正在做伸展运动的李小奇的脖子,“累了?”
原地跳了两天,恢复精神后才回答:“还好。”
转着头四处张望,路的两旁就是两排外墙为灰白色的两层平楼,很普通,一点特色都没有,和城市里将绝缘电缆埋在地下不同,这里还伫立着一排排电线杆,抬头就能看到灰黑色外皮的电线,偶尔有几只燕子停在上边,不一会儿又展翅飞开。
“黎哥,这里是?”
“我家。”
“啊?”李小奇有点傻眼。
“应该说是我的老家比较准确。”
李小奇眨巴着眼睛,“哦”了一声,但还是没有实感。在他潜意识里,早就给林之黎的家庭背景下了定义。
因此,他也一直以为,林之黎就像是动漫、小说里的那些有钱人家的公子一样,从小接受着精英式的教育,小学、初中、高中上的都是贵族学校,大学也是知名大学,然而这个精英忽然叛逆期到了,不顾家里反对跑去玩音乐,反而还玩出了一番成就。
却完完全全没有想到,这位温润如玉的贵公子却是出身于这样一个普通到极点的小镇,不得不说,想象与现实差距甚远。
看着发着呆的李小奇,林之黎也习惯他这种时不时地神游外空的行为,拍拍他的头,“跟我来。”
走了几步,发现李小奇没有跟上,林之黎走回他面前,稍稍用力地用手指弹了一下他的额头,啪!这回总算回神了。
捂着额头,李小奇用控诉的眼神看着林之黎,因为不需要工作,他戴着的是换过镜片的黑框眼镜,漂亮的眼睛被镜片遮去了部分的灵气。
“总是发呆,被人拐走都不知道。”林之黎教训。
李小奇有些囧着脸,他都二十多岁了,哪里还有人要拐他啊!
扣住李小奇的手腕,林之黎带着李小奇往前走。趋步跟上,李小奇有点遗憾地说:“黎哥,我还一直以为你是富二代呢!”
“让你失望了,我只是一个小书店的继承人而已。”林之黎说着,两人在一排平楼的某一间门前停下,门口是绿色的卷闸门,而且还是最为原始的手动的那种,门口卷上去大开着,一旁的墙上挂着一个有些脱色的塑料牌子,牌子上写着“向安书店”。
带着李小奇走进这间不大不小的书店,坐在收银台处懒散地翻书地青年看到来人,激动地站起来,小跑出收银台,“黎哥!你怎么有空回来?”
听到声音,一旁正在整理书籍二十出头的女生也跑了过来,开心地说:“小老板,你回来啦!”
“正好休息就回来看看。”林之黎带着微笑温和地说。
“你要是提前打个电话来,我就去接你了!”青年也开心地说。
“哪里用得着这么麻烦。”
一旁的李小奇在听到“小老板”三个字时,已经有些被震住了,虽然自己也给林之黎取了各种各样的外号,但这个称呼真的与林之黎的形象半点儿都不符合。一边想着,他也一边在心里偷笑。
林之黎与两人聊了一会儿,就拉过李小奇给两人介绍道:“这是和我同行的李小奇。”
又转头对李小奇说:“小奇,这位是这里的店长双益达,这是店员池秀。”
李小奇正准备打招呼,池秀就捂着嘴“啊”地一声叫出来,“你是不是和莫默传绯闻的那个演员?”
第76章 第七十五章
“你是不是和莫默传绯闻的那个演员?”
看到李小奇露出尴尬的神色,池秀立即反应过来,连连摇手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那个意思,那个……我。”
池秀的话的确不是很中听,但能够感受到她并没有恶意,李小奇先是窘迫地笑了笑,然后说道:“没关系,不过,那个,绯闻已经澄清了,我和莫默姐不是新闻上说的那种关系。”
“哦哦,这个我们知道,不好意思啊,这丫头总是这样说话不经大脑。”双益达抢先说道,同时又再一次道歉。
这时李小奇也恢复了往常的模样,挂着微笑,“没关系的,最近我已经觉醒了免疫天赋,百毒不侵了。”
刚说完话,就发现林之黎一直在看着自己,目中带着疑惑望过去,“干什么?”
“有种自家孩子长大的感觉。”
“啊?”
林之黎笑了笑,“如果是以前的你遇到这种情况,肯定除了发呆什么都不会,如今已经能够微笑应对,看来真的成长不少。”
被林之黎这么一说,李小奇也有所感触,开始从事演员这行工作后,他差不多每天都能学到新的知识,在待人接物这方面也比大学时期强上许多,特别是今年以来,面对这种采访、活动,从每一次工作中吸取新的经验,渐渐的他也能够在没有关勇的帮助下应对记者们各种刁钻的问题。
当然,虽说有所进步,但他也知道自己在临场反应和人际交往还有许多不足之处,但是知道自己有所成长,又被林之黎夸奖,李小奇开心地“嘿嘿”笑出声。
“一笑就变傻了。”林之黎伸手在他头上揉了揉。
对于林之黎拍拍或揉揉他的头发这个动作,李小奇已经彻底习惯,也没觉得这个动作有什么亲密的地方,有时甚至还会在心中吐槽,自己怎么从未感受过“摸头杀”的威力啊。
当事者两人都习惯了“摸头杀”,但旁人却会对这个动作敢打惊讶,双益达认识林之黎这么多年,几乎没看见他对别人这么做过,林之黎本来就早慧,心理年龄比同龄人要大上不少,结识的朋友都是年纪较大的,虽然与朋友关系很好却从未有过如此亲近的举动。
看到林之黎带李小奇来店里,本来就已经感到惊讶了,如今看到两人的互动,更是暗自诧异,默默地将心中对李小奇的印象进行修改。也不知是不是错觉,他总觉得,两个人散发出来的氛围,并不像是“仅仅好友”这么简单。
“你在店里随便看看,我和益达他们说会儿话。”林之黎对李小奇说了一句,就带着双益达和池秀走向收银台的地方。
直到此时,李小奇才有机会打量一下这家书店。简单看过后,他发现店里最多的就是各种教辅资料,从小学到高中各种辅导书应有尽有,看到那些《黄冈密卷》、《三年高考五年模拟》和各类的作文大全,李小奇感到十分怀念。
除去教辅资料外还有的就是各种名著,四大名著、国外各大名著的翻译版,剩下的就是一些大众的杂志,例如:《读者》、《青年文摘》、《意林》等。
看了一圈,又找了一圈,李小奇发现店里居然半点儿漫画的影子都没有看到,不仅没有漫画,连一些热门的小说连载刊物也没有,兴致缺缺地倚在书架上,有些愤愤地想,待会儿一定要给黎哥提意见!
没有能够提起兴趣的读物,望过去觉得林之黎似乎还要在说上一些时间,便随手拿了一本《读者》阅读起来。
看完两篇文章,就听见林之黎在叫自己,李小奇把杂志放回原位,走过去。
“我们到车上把行李拿下来。”林之黎说。
“哦,好。”李小奇应声,跟在林之黎身后往外边走去。
打开后座的车门正要把行李拿下来,李小奇就被林之黎阻止了动作。
“小奇,到这儿来。”林之黎打开后备箱从他招招手。
刚走到车尾,林之黎就把两个包装精致的小袋递给他,接过后又往他怀里放了一打易拉罐式的芬达,李小奇疑惑地看着他。
“那两个是给益达他们的礼物。”林之黎为李小奇解惑,“我们这是小镇,饮料只有可乐、雪碧,芬达是没有得卖的。”
在Y市取好车,林之黎就顺路到附近的商场给自家书店的两位员工买礼物,路过便利店时想起李小奇比较喜欢喝芬达,担心他到镇上后喝不惯别的饮料,便也买了一打芬达。
李小奇想说“不用那么麻烦的”,但买都已经买了,那还是老老实实的道谢更合适,露出开心的笑容,“黎哥,谢啦!”
关了后备箱,绕道后排车座拿下心里,林之黎浅笑着说:“口味应该没买错吧?”
“葡萄味的!没错!”扫一眼瓶身的颜色就能够判断口味,毕竟喝了这么多年,李小奇可不会认错。
又回到书店,把礼物送给两人后,林之黎便带着李小奇穿过书店,从书店的后门走出后就看见面前不远处坐落着三四幢带着小院的小洋楼,走到正对着书店后门的那幢小楼,用钥匙打开院子的铁门,走上个二十步左右就到达正门。
门口上了几层锁,林之黎用钥匙转了好几圈才将门口打开,一边往里走一边说:“就当在自己家一样,不用拘束。”
从玄关进入,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宽阔的客厅,墙上挂着超薄的液晶电视,这电视有多少寸,李小奇不知道,他只能从直观上感受,电视,好大!
就算林之黎不说,李小奇本就不会太过拘谨,把饮料放到桌上后,一屁股坐到沙发上,整个人像瘫了一样特别放松。林之黎打开窗户给屋子通气,就听见李小奇的声音:“师父大人,这房子是刚建的吗?”
刚进入院子,李小奇就觉得整个院子过于空落,和Easy那生机勃勃的小院可以形成鲜明的对比。进门坐下后,这幢小楼给他的感觉就是崭新、没有人气儿,所以才这么个疑惑。
“不是,已经建成有快七八年了。”
“看着像是新的一样,你老爸、老妈都不住在这儿吗?”
“我父母亲都去世了。”林之黎说着,拿着两个杯子也坐到沙发上。
“哦。”一时间,李小奇也想不到应该如何接话,故而沉默下来。
将一个杯子移到李小奇的面前,林之黎开口:“我们这儿的自来水是从井里引上来的,健康干净可以直接喝,而且还有点儿甘甜,你喝喝看。”
看着李小奇毫不犹豫地拿起杯子喝水,林之黎眼中带上淡淡的笑意,他总是能从李小奇不经意的动作感受到对方对自己的信任,这种信任,让他心情愉悦。
“我的本名是林黎,这件事你应该知道吧?”
李小奇点头。
“我记得那次你还猜想说,我父亲姓林,母亲姓黎。”
“对啊。”
“虽然猜错了,但方向是对的。我父亲是入赘的,所以其实是,我母亲姓林,父亲姓黎。”
李小奇眼睛瞪得有些大,这信息量,有点大啊!
“呵!”李小奇那副被惊到的模样,明显取悦了林之黎,让他发出轻轻的笑声。“虽然是入赘,但我母亲身体不好,生下我不久后就去世了,之后我父亲没有要我母亲娘家的任何一分钱,带着我来到这个镇子,一个人将我养大成人。”
林之黎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对李小奇说这些话,但不知为何,此时此刻他就是想将自己这些不曾对他人说过的话告诉他,也对面对心思简单的人,任何人都会放松警惕吧。
李小奇没说话,迟钝的他也知道,自己这时候只要认真地倾听就行了。
“你知道我曾经退出娱乐圈三年这件事吗?”
李小奇点头,“知道。”
“那时候我父亲他检查出了癌症,所以我就退圈回来照顾他。现在想想,那三年是我和父亲交流最多的时间。后来父亲的身体越来越差,最后只好住进Y市的中心医院,今天咱们开来的车子和在Y市的房子,都是那时候为了方便买的。”林之黎的眼中,流露出了回忆、怀念。
那三年,他接手了书店的工作,行文镇虽然不大,但小学、初中、高中一应俱全,因为镇上就他们一家书店,所以学校都会在他们店里订购资料,因此每隔几天他都要骑着三轮脚踏车到学校里送货。
扛着一摞摞厚重的书籍爬楼,这是他之前从未做过的,以前虽然有在店里帮忙,但都是帮着收银、摆架,送货这种体力活父亲从不让他做。很多事情,只有体会过才知道辛劳,想到这些年父亲一个楼层一个楼层地送货,林之黎心中溢满了酸楚。
也正是因为了解了父亲的辛苦,在父亲去世后,他才没有关闭书店,他不想让这家充满父亲心血的书店消失。
“那段时间,每天都为了一些所谓的‘小事儿’忙忙碌碌着,也正是因为如此,让我那颗被娱乐圈浸染得有些浮夸的心静了下来。可以说,没有那三年的打磨,我走不到今天。所以,小奇。”
林之黎话锋一转,看着李小奇,“无论你现在有多么值得称赞、自豪的成就,你都不能骄傲、不能着急、不能放松,在娱乐圈,一旦露出破绽,下一步可能就是万劫不复。就像这次的事件一样,莫默因为分手而‘急’了,你也放松了,才会被拍到深夜相约的照片不是吗,如果没有那些照片,这件事也不会闹得这么大。”
知道林之黎在提点自己,李小奇虚心地接受,点头说:“我知道了黎哥,以后会注意的。”
“注意就好。”
接着打开了电视,一边看电视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倒也放松闲适。
第77章 第七十六章
来到行文镇两天,在林之黎的带领、介绍下,李小奇已经对这个镇子有了大致的了解。正如最开始的印象一样,不大又普通的小镇,甚至都比不上临山影视城内随意一个时代景色的占地,但这样平凡的镇子却有着大城市所没有的人情味儿。
才在这里住了短短的几天,现在李小奇走在路上,都会有人同他打招呼,并不是普通人遇到明星时的那种“招呼”方式,而是邻居之间有礼又热情的“招呼”。
同时他也发现了,在这里,林之黎和普通人一样,不会突然跳出一个人来要签名、合影,大家都只把他当成“向安书店”的小老板。
一觉睡到自然醒,打开窗帘,窗外电线上穿着黑色燕尾服的小燕子正三五成群地站在一起,叽叽喳喳地聊个不停。简单洗漱完毕,踩着拖鞋走下楼,就看见坐在在沙发上看报的林之黎。
“黎哥,早啊!”
林之黎转头看他,眼中尽是无奈,“都快吃午饭了,哪儿还早啊。”
“嘿嘿嘿。”拿着杯子走到水龙头前,旋转开关接了一杯自来水,咕咕地喝了起来。李小奇现在已经彻底爱上了行文镇的自来水,比那些一瓶卖个五块十块的矿泉水好喝的多了!
喝完水,李小奇一屁股坐到林之黎身边,把拖鞋踢开,双脚蜷起放在沙发上。
看着李小奇那头鸡窝似的头发,林之黎想起那次在ED大楼遇到的李小奇,也是这副乱糟糟的模样。伸手将他翘起的头发轻轻拉直,林之黎一边玩着李小奇的头发,一边说:“特意没让你带电脑出门,结果还是跑到网吧去了。”
想着这次出门的目的就是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放松放松,准备行李时林之黎特意不让李小奇带上电脑,谁想到,这孩子昨晚实在忍不住,拉着双益达就往网吧跑去,玩到大半夜才回来。
“嚯嚯嚯。”李小奇有些不好意思地干笑,其实他本来是打算这几天远离网络的,可和双益达混熟后,发现他也是LOL的小伙伴,两人聊着聊着就手痒起来,实在抵挡不住诱惑,就一块跑到镇上唯一的一家网吧开黑去了。
“还打算吃早餐吗?”林之黎问。
“不吃了,快要得吃午饭了不是吗?”墙上的时针已经走过“11”的位置。
“好吧,那就提前做菜,不然把你饿着了怎么办。”林之黎把手中的报纸折好放到桌上,站起身,林之黎转头问道:“要不要过来搭把手?”
“好啊!”李小奇语气轻快地说,也站起身,亦步亦趋地跟在林之黎身后走到厨房。
这边李小奇手头在淘着米,就看到林之黎从冰箱里拿出一袋已经切好的排骨,惊喜地叫道:“我们要做排骨?”
“嗯,蒜香排骨,你不是喜欢吃么,今早我已经问过张婶做法了。”
张婶是隔壁那幢刚建好不久的小洋楼的女主人,性格十分热情好客,张婶一直都是林之黎的邻居,可以说她是看着林之黎长大的,李小奇他们到这里的第一餐就是张婶做好送过来的,手艺相当不错。
“哪里用得着问张婶啊,问我就行了!看我老妈做了这么多年,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呢!”李小奇想伸手拍拍胸脯,却溅了自己一脸的米水。
林之黎笑着把手帕递过去,李小奇摆出一个“囧”的表情接过,“哥啊,I服了You!明明在家里,为什么要随身带手帕啊!”
“习惯了。”
“可怕!真是可怕!”擦干脸上和手上的水后,李小奇终于能够拍拍胸口地说。
“赶紧干活儿。”林之黎好笑地伸过手捏了捏他的脸颊。
将电饭煲的按钮点下,李小奇的工作也做完了,却依旧站在厨房里,看着林之黎忙碌手头的工作,“请问小老板,午饭后咱们有什么安排吗?”
来到行文镇后,李小奇对林之黎的称呼又多了一个。
“小老板”看了他一眼,“去钓鱼怎么样?”
“好啊!”李小奇欣然答应,“钓鱼我可是高手!朋友圈里玩《捕鱼达人》可没什么人能赢我!”
真的是什么东西都能和游戏、动漫扯上关系,难怪被称为“神大人”,林之黎在心中想着。
吃过午饭,两人坐在沙发上消食了一会儿,便动身出发前去钓鱼。
看着周围全是矮矮的竹子编织的栅栏和绿油油的蔬菜,站在有些软糯的泥土地上,李小奇一时间有些无从下脚,“黎哥,我们不是要去钓鱼吗,来菜地做什么?”
林之黎手中拿着一把小锄头,另一只手把一个小铁罐递给李小奇,“钓鱼没有鱼饵怎么行。”
“鱼饵?”
李小奇还在奇怪的时候,就看见林之黎在某块菜地的边缘,用锄头刨了刨,接着林之黎朝他招招手,他便小跑地过去。
“打开盖子。”林之黎说。
旋开小铁罐的盖子,就见林之黎把一条比小手指略小的、沾着泥土的黑灰色软虫放进罐子里,锄头在地上挖了挖,又抓着两条放进去。
李小奇凑过头看着罐子里未知的、有些儿恶心的生物问:“这是什么?虫子?”
把土地埋平,林之黎走到一旁浇菜用的水龙头旁,开水洗手,洗净后才走回李小奇身边,看着李小奇一脸嫌弃地拿着罐子,不由地轻笑出声,拍拍他的脑袋,“这是蚯蚓,你们这些年轻的孩子,还真是什么都没见过啊。”
看着那在罐底蠕动的蚯蚓,李小奇连忙将盖子盖上,“唔,蚯蚓原来这么恶心啊~这难道就是鱼饵?”
“嗯。”林之黎虽然挺喜欢看着李小奇被欺负后露出的各种模样,但发现他的确有些不适后,就伸手拿过罐子,“走吧,我们去河边。”
在弯弯曲曲、不算平坦的小道上走了会儿,听到河水流动的声音后,李小奇才反应过来:“黎哥,咱们来钓鱼,没有带鱼竿怎么钓啊?”
林之黎颇为神秘地笑了笑,也不说话,李小奇只能好奇地跟在他身后。到达河边,李小奇整个人精神、兴奋起来了,迫不及待地拖了鞋子跑下河去。
这条河比小镇的马路还要稍宽些,两岸是茂密的树木,大夏天也显得十分阴凉。河水清澈,水流也算不上湍急,在林之黎记忆中,这条河与他小时候几乎没什么区别,完全没有被现代工厂所污染。
李小奇他们目前所在的地方,是这条河河水较浅的位置,按照林之黎所说的,这条河浅的地方只到小腿的一半,深的地方却有四、五米,不了解这条河的人常常会发生溺水的情况。
不一会儿,林之黎就从一旁拿出两杆鱼竿,这是这个小镇的一个老惯例,来钓鱼的人们会把自己的鱼竿集中放在一处,离开回家时也不会把鱼竿带走,无论是谁都会放在那儿,偶尔想要钓鱼却没有鱼竿的人可以随意使用,如果用坏了,再补上一杆新的就行。
其实,钓鱼是个技术活儿,风线长了不行,水线短了不行,浮力大了不行,千斤重了也不行,总之不光是需要耐性,还需要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对于钓鱼,李小奇是一窍不通,林之黎也是个门外汉,两人不过是图个有趣儿。
随意地找了个水位较深的地方,站在岸边,鱼竿一抛就开始了,站累了就随地坐着,有时李小奇还让林之黎帮忙看着,自己跑到水浅的地方玩水。
两人虽说是在钓鱼,却又不是在钓鱼,说起话来也不在意音量的大小,不在意是否会把将将咬饵的鱼儿吓跑,这明显就是俩“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嘛。
李小奇躺在地上,林之黎坐在他身旁看着河面,阳光穿过树叶的缝隙零碎地落在发梢上,偏头看着林之黎的侧脸,李小奇发现,今天他又见到了另一面的林之黎。
李小奇想,如果告诉李继自家偶像蹲在地上挖蚯蚓的事情,李继恐怕不会相信吧。
回想到之前林之黎徒手掰断蚯蚓并把它串到鱼钩上的动作,李小奇觉得自己在这之前绝对无法想象这样的画面,当然,想到那断了的蚯蚓漏出的不知是内脏还是别的什么的东西,他只觉得自己的胃在翻滚。
地上的石头,躺久了身上也磕得难受,李小奇爬坐起来,就看到自己的鱼竿晃了晃,仔细一看,瞬间明白是有鱼儿上钩了!激动得连忙收线,还一边开心地喊着:“黎哥黎哥,上钩了。”
林之黎笑着走到他身边帮忙,开玩笑说:“我可没有上钩。”
李小奇哪儿还有心思理会林之黎的打趣,手忙脚乱地想着接下来该怎么办,这鱼儿是钓上来了,可要怎么解下来,他可不会!
林之黎帮着把鱼从钩儿上解下,放到一旁提前装好水的红色水桶里,看着在桶里绕圈游得欢快的鱼儿,笑着说:“运气不错啊,这鱼儿还算挺大的。”
“是吗是吗。”李小奇之前光顾着激动,没有仔细看过,赶紧凑了过去。
林之黎转头时,正好遇上将头凑到他肩膀处的李小奇,因为太过突然没办法控制,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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