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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侧写-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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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怪不得伤口都在一个地方,打丧尸就是得打头啊。
  因为某些原因,庄笙没看过末日丧尸类题材的影视作品——但是他看过文字描述和相关影评,所以能够想像得出来那是什么样的背景。
  不过,凶手有没有看过这些就不知道了。所以庄笙既没点头也没摇头,只是认真解释道:
  “凶手产生的幻觉,可能来源于他现实生活中接触到的,也可能完全出自内心,没有原型参考。从他选择避世以及杀人的手法来看,他所认知的世界已经沦丧,人类转变成怪物,只有小部分人幸存下来。”庄笙说到这里,抬头扫视在座众人,神情严肃地交待。
  “凶手很危险,因为他把人当成怪物,下手毫不留情;但同时,他也依旧心存善意,如果遇到其他‘幸存者’,他不会杀掉对方,甚至如果对方遇到麻烦还会出手相助。
  “他是一名极恶的凶徒,同时也是一个扶危济困的好人。
  “这并不矛盾,因为他前者针对的是‘怪物’,后者针对的却是‘人类’。”
  还是许解举手,“那凶手是怎么区分‘丧尸’和‘人类’的呢?”
  庄笙没有纠正许解对“丧尸”的说法,或许在凶手眼中,那些被他杀掉的确定是啃食活人血肉的“丧尸”。
  “……目前还不十分清楚凶手对怪物和人的界定依据,只是从几宗失踪案来看,落单的人更容易被当成怪物清除掉。所以,在搜寻过程中,最好两人组队,一定不能分散。”
  在庄笙说话时,除史柯许解两人外,其他人都以一种看新奇的眼神看着他。脸上的表情仿佛在说:你编,你继续编,我看你脑洞到底能有多大。
  如果不是碍于史柯这个市局刑侦大队副队长在,或许他们都不会坐在这里安静听庄笙说完。
  只是,他们虽然不信庄笙的说辞,但这片地区至少发生了两起命案是真实存在的。所以,不管是脑子有病幻想世界被丧尸占领的疯子,还是犯下多起命案逃窜山林的杀手,反正都是他们要逮捕的目标。
  思想虽未统一,行动却是一致。
  不影响大局。
  ——
  史柯带队再次搜山,这回他不仅借来了警犬,还申请了一种探测仪器,专门用来探测地下是否埋有尸骨。
  搜索范围主要集中在那两具尸体发现的方向。
  这次,庄笙提出随队进山,史柯没有同意。他对庄笙的态度很和善,对庄笙在本案中做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肯定——只是,不管庄笙怎么请求就是不松口,最后急了脱口而出。
  “如果让你跟着,万一出了什么事我没法跟孟二哥交待。”
  庄笙:“……”
  自知失言的史柯露出懊恼神色,最后索性破罐子破摔,全都抖了出来。
  “小庄啊,你跟孟二哥认识怎么不早说。他特意交待过我,不能让你参与有危险的行动,如果实在有必有,他会亲自出面。”其实史柯更感兴趣的是这两人到底是什么关系,明明上次在酒吧见面时两人装作谁也不认识谁,结果转头孟衍就像照顾儿子似的背地里嘱咐他多次。
  庄笙不说话了,史柯看他表情摸不准他生气没生气。想着孟衍在电话里特意交待,说这孩子自尊心强,要他最好别说出来,就算保护也尽量做到自然无痕迹——人家是博士,又不是真的小孩子,根本瞒不住嘛。
  心里抱怨又有些忐忑,如果庄笙非要跟去,史柯也没什么办法了——总不能拿根绳子把人给绑上吧。
  “小庄,你就在这里给我们提供技术性支持好了,一有消息我会立马通知你的。”最后安抚地说了这样一句话,史柯便带着其他人走了。
  等到史柯离开,庄笙安静地坐了片刻,掏出手机拨了个电话。
  电话响了一会儿没人接,最后自动挂断。庄笙皱了皱眉,类似这种情况对他来说不算陌生,小时候,他经常面对,并不是什么美好的体验。
  庄笙打了一次没打通便将手机收了起来,不想他上山正好他还有其他事情可做。他把松县历年来发生的人口失踪案做了统计,根据时间,地点,结果等进行筛选,看能不能找出有用的线索。
  ——
  在庄笙给孟衍打电话时,他正拿枪指着一个男人的后脑勺。
  昏暗的废弃地下停车场,墙面剥落掉灰,到处还有涂鸦的痕迹。男人双膝着地跪在水泥地上,两手向后抱住脑袋,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却不敢用手去擦。
  “我不知道,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求求你别杀我。”一个大男人,哭成这副怂样没有半点不好意思,相反,他看着拿枪的男人,眼睛里流露出真实的恐惧。
  孟衍脸上没有半点表情,这人在他面前哭了快有十分钟,他也没有不耐烦,眼中只有一片漠然——这样的他,仿佛抽离了身上所有感情,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动摇他的心志。
  握枪的手稳如磐石,在男人的哭泣求饶中,孟衍开口说话的声音平稳得没有一丝波动,也没有任何感情。
  “再问一次,他在哪里?”
  男人哭得更大声,“我、我真的不知道,他只是让我汇报你的情况,我们都是通过邮件联系,我不知道他人在什么地方!”
  孟衍的话更简洁,“邮箱地址。”
  男人一边哭一边哆嗦,脸上现出挣扎之色,似乎在痛苦死与痛快死之间做抉择。孟衍拿枪的手向下微垂,男人顿时崩溃般大喊起来:
  “我说!我说!”
  孟衍收回枪,从口袋里掏出钢笔和记事本递过去,男人抖着手在上面写下一串东西。他一边写,嘴里一边低喊着,“他会杀了我的,他一定会杀了我的。”
  孟衍神情漠然,毫不为所动。
  等到接过男人递回的记事本,孟衍放在口袋里装好。他一身银灰西装,皮鞋擦得锃亮,与这里潮湿灰暗的环境格格不入,更像是去参加高端商务酒会。
  皮鞋“哒哒”的声音在空旷的地下车库响起,由近及远。
  望着孟衍渐渐远去的背影,男人呼出口气,胡乱用袖子抹了把脸。
  那个人的气势太可怕了,虽然有过心理准备,但真正面临时还是控制不住身体本能的反应——刚才那样,他有一半是演的,一半是身体的真实反应。
  男人慢慢从地上爬起来,脸上方才紧张害怕的表情已经不见。他也不急着离开,从兜里掏出根烟点上,一只手拿手机拨出一个电话号码。
  电话接通,他也不等那头的人说话,语气恭敬中带着一丝谄媚。
  “已经按您的吩咐告诉他了。”
  电话那头不知说了句什么,男人的表情更加谄媚,说话时配上了点头哈腰的动作。
  “不辛苦,不辛苦,我的荣幸。”
  电话被挂断,男人还有些意犹未尽。他吸了口烟慢慢吐出烟圈,像是完成一件什么骄傲的事情般,双手插兜,叼着烟摇头晃脑地朝往走。
  往外走着的身形忽然定住,然后缓缓向后倒去。
  嘴里的烟还含着,没有掉出来。
  男人双目圆睁,直直望着天花板。
  在额头正中,有一个小小的洞,温热鲜红的血慢慢流了出来。
  ——死不瞑目。
  ——
  孟衍回到自己车里,掏出手机一看,才发现上面有一个未接。他盯着上面的名字,嘴角微勾,神情不自觉放柔下来。前一刻身上那种淡漠孤绝的气息顿时消散了,仿佛从某个阴冷黑暗的地底世界,重回洒满阳光的人间。
  犹豫了一小会儿,孟衍没有马上回拨,他先编辑一条短信发了出去。短信发送成功,然后才回到刚才界面,手指轻轻一触,点亮那个名字。
  电话刚响两声,便被接了起来。
  孟衍眼中的笑意更加明显,声音温柔得仿佛能滴出水来。
  “笙笙,你找我?”
  电话那头的庄笙还没回过神来,愣了一会儿,把手机拿到眼前看了看,确定是那个人的名字——他刚才查找资料太过认真,铃声响起时想也没想下意识接起,听到这个声音才反应过来打电话的是谁。
  这时的庄笙已经差不多忘了自己为什么会打那个电话,现在听到孟衍在电话里问,便下意识应了声。
  “啊?”
  ——这个时候,他脑中其实充满有关手头案子的信息,习惯性高速运转着,只分出一点精力应付这通电话,思维难免迟钝了些。
  “怎么,想我了吗?”随口调笑,唇边的笑意一直没有淡去——孟衍仿佛能想象得出青年此时呆愣的样子,一定是像小时候那样写作业写得太认真,嘴里被喂进吃的也毫无反应,只是无意识地咀嚼。
  “没有,在想案子。”下意识答了一句,庄笙的思绪才终于慢慢从繁杂的案件信息中抽离出来,明白自己此时是在跟孟衍通电话。
  “……案件棘手?”
  “有点。”顿了顿,庄笙在电话里问,“你要听吗?”
  孟衍的声音似含着清浅笑意,“笙笙说,我就听。”
  庄笙抿了抿唇,沉默一会儿后,开口简单将案件陈述一遍。末了,语气淡淡,带着点倔强意味说道:“虽然听起来荒诞,但我相信自己的判断。”
  “嗯,我也相信笙笙的判断。”孟衍的回答那是一点迟疑都没有,甚至都不用过大脑,他语调温和轻柔,像在哄自家可人疼的小孩。
  小时候一哄就好的庄笙,长大了就没那么好糊弄了。至少,几句话后他终于想起自己给孟衍打电话的用意。
  “是你叫史柯看着我的?”
  电话那头可疑的沉默一瞬,庄笙抿了抿唇,露出点不高兴的样子。
  无论遇到何种复杂情况都游刃有余的孟大组长,被庄笙一句话问得答不出话来,支吾一阵干脆顾左右而言其他。
  “笙笙,你既然回来了,到家吃顿饭吧,大姐想你了。”
  对方抬出大家长,轮到庄笙沉默。他本来也不是要质问孟衍,当时想打电话,或许也只是想像现在一样听这个人说句相信而已。
  “等忙完,我会去拜访的。”
  电话挂断,想着对方最后那句明显客套疏离的话,孟衍怅然若失。
  八年的时光,还是改变了很多东西。
  过了一会儿,手机响起信息提示音。孟衍脸上的惆怅还未完全散去,眼底的温度却降了下来。
  他拿起手机点开看,是一串乱码似的字符。
  孟衍打开一个邮箱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在密码处输入那串字符。
  点击登录。
  邮箱干干净净,只躺着一封未读邮件。
  看到这种情况,孟衍没有露出丝毫意外表情,他打开那封邮件。
  这封邮件和邮箱一样干净,只有简简单单一行短字:
  ——I’m ing 。


第22章 夜莺
  王琳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她眼睛被蒙着,双手绑在身后。那人会定时给她喂食物和水,头上的伤也已经做过处理,虽然还有点痛,但早就不流血了。
  身下凹凸不平的地面和硌人的石头让王琳知道,她或许是在一个山洞里。她尝试着大声喊救命,能听到的只有自己回音。
  虽然脚是自由的,但王琳不敢自己离开。一是怕那人发现她逃跑追来,到时被抓住或许就没这样好的待遇了——虽然被绑着,至少有吃有喝。
  二来,她不知自己处于山中哪个位置,在身上有伤的情况下,光凭她自己根本走不出这片深山老林。
  那个把她抓来的人也警告过她,外面很危险,让她不要乱跑。
  耳朵听到一阵脚步声由远及近,正在石壁上磨绳子的王琳马上坐好,把头转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南南,你先自己去玩会儿,哥哥去看看那个阿姨。”说话声近在咫尺,听着很年轻,并且声音意外地温柔好听。王琳已经震惊过了,但每次听到还是有一种浓浓的违和感——好像对方是温馨的家庭郊游,而她却在玩密室逃脱,最后学玩脱了。
  ——至于那个称谓,大学刚毕业的王琳表示,听着听着,也就习惯了。
  脚步声靠近,一只手动作轻柔地揭开她头上纱布。
  “今天有好些了吗?我只有这些药,如果头还晕的话,只能多休息了。”
  王琳看不到那人的脸,光听声音感觉对方是个非常温柔的人——看他对自己妹妹细微的照顾也能知道。
  只是,什么样的情况会让一个年轻人带着自己年幼的妹妹住在山里面呢?而且他明明救了自己,却要蒙住自己的眼睛绑住自己的双手。除此之外,还时不时会说些让她听不懂的话。
  比如现在。
  “不知道你的朋友里有没有医生,如果你们自己有医生有药的话最好,否则只能靠你身体的修复力了。”
  王琳不明白,有伤去医院就好了,为什么要自己治?
  她不敢问,因为到目前为止,虽然这人没表示出伤害她的意图,但毕竟他杀了自己的朋友。而且现在也算是,囚禁了自己。
  “我已经好多了,你、你什么时候让我走?”王琳舔了舔略为干燥的嘴唇,小心翼翼地问道——虽然有吃有喝,但这人似乎特别小气,每次都只给她一点,所以王琳时常感到干渴和饥饿。
  黑暗的世界中,王琳听到那人起身离去,很快又回来,一个瓶口放在了自己嘴边。
  “喝点水吧。”
  王琳感激地说了声谢谢,就着这人的手喝水,还没喝几口,水瓶被收了回去。耳边响起年轻男人带着点可惜的声音,“喝这么多呀。”
  果然是小气。
  “你真的会放我走吗?”喝完水后嗓子舒服很多,王琳再次问道。
  “别担心,等你伤好些,我会送你离开。不过,在你离开后,我希望你不要透露这个地方。”那人语气温和地要求,并且自动作出解释,“南南年纪小,我不想她被吓倒,只要她平平安安长大就好。”
  王琳有些无言以对,不就是为了预防这点,早就把她眼睛蒙上了,她还怎么透露啊。再说,这里难道是桃花源,她误入其中,不足为外人道?
  王琳晃了晃脑袋,本意是要告诉对方自己什么都没看到,却不想用力过猛,头顿时晕眩起来。
  “我、我不会说的,我只是想回家。”
  “回家?你称那种地方为‘家’吗?”年轻人的语气不知是嘲讽还是失落。或许想起了什么不好的事情,他的情绪低落下来,不再和王琳说话,起身走开。
  王琳很莫名其妙,不知道自己说错了什么。
  眼睛本来就被蒙住什么都看不到,再听不到任何声音,这种极致安宁让王琳非常没有安全感,让她很是惶恐不安。
  所以虽然这人绑架了自己,但王琳还是希望有对方陪伴,不要把她一个人丢在这个山洞里。
  除了他们两人外,山洞里还有一个人是年轻男人的妹妹。只是那个孩子好像是哑巴,王琳没听她开口说过话。
  那孩子虽然不能说话,但她有一个非常耐心的哥哥,会哄她,陪着她,给她讲故事。
  现在,这个年轻男人不理自己,去到他妹妹身边,小声陪着她说话。
  “南南,最近这些天哥哥不能陪你出去玩了,我们就待在这里好不好?哥哥给你念童话故事书,南南想听什么?”
  王琳听到纸张翻动的声音,可能是打开了一本童话书。
  “南南要听这个故事吗?那好,哥哥这就给你念。”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王琳被迫听了一遍又一遍的童话故事——是的,那人只念一个故事,故事的名字叫作《夜莺》。
  不知道是小女孩喜欢听,还是这人手头只有这一本童话故事书,他读完了一遍又接着读一遍,听得王琳都快能背下来了。
  “……它歌唱那安静的教堂墓地——那儿生长着白色的玫瑰花,那儿接骨木树散发甜蜜的香气,那儿新草染上未亡人的眼泪。
  “死神这时就眷恋地思念起自己的花园来,于是他变成一股寒冷的白雾,在窗口消逝了……”
  迷迷糊糊睡过去前,王琳在心中感叹:
  这个小哥哥的声音,真的好温柔,好催眠啊。
  ——
  史柯带队搜山,一天下来并不是毫无成果——他们又找到两具尸体,致命伤都在耳朵部位。根据尸体的腐烂程度,粗略估算死亡时间,最早的至少也死了有两三年。
  尸体摆放得很整齐,像是特意整理一样。本该带在身上的背包不见了,但手表和戒指等值钱东西都在。尸体虽没有掩埋,却被厚厚的落叶覆盖,如果不是有狗和探测仪器,即便走近也发现不了。
  那么这些尸骨,将会与这座森林融为一体,永不为人所知。
  看着三具尸体被起出,封装抬走,史柯脸上凝重的表情就一直没下去过。他抬眼望向茫茫森林,四周都是高大的树木,看起来绿意盎然——然而这片勃勃生机的森林里,却不知还埋藏着多少尸骨。
  史柯想起被他留在派出所的庄笙,他觉得这个时候,需要专家的分析——其实他更想找的是另外一个人,但从上次的案件他算是看明白了,那人之所以答应帮忙,完全是看在庄笙的份上。更或者,他只是借帮忙破案之机,想把人留在身边看着而已。
  嗯,就像个看到儿子从事危险工作的操心老父亲一样。
  史柯在心里如此想到。
  大佬他是请不动了,但小的留学博士还是可以依赖的。
  拨通庄笙的电话后,史柯将自己的发现全都告诉他。末了,他在电话里感慨道:“小庄,我现在有点相信你说的,凶手是有那什么末日幻想症了。他不仅有幻想症,简直是要占林为王啊。我都不敢想像,如果能把整座森林都搜一遍的话,到底能找出多少具尸体来。”
  庄笙:“……”
  所以之前一直是没相信他说的话么?
  “把发现尸体的坐标发给我。”庄笙没有计较史柯之前的不信任,在听完他的陈述后提出一个要求。
  史柯虽然不明白庄笙要做什么,但这次他没有多问,直接把坐标发了过去。
  在这么大座森林中找一个人,无异于大海挥针,史柯是没有更好的办法了。这不像是在文明社会,一个人不管做什么都有迹可查。在这片森林的海洋里,就算找来最优秀的野外生存专家,也不一定找得到那个人。
  所以在挂电话前,史柯对庄笙感情充沛地说了句。
  “小庄啊,我可就全靠你了。”
  庄笙:“……”
  不信任的时候把他的话当耳旁风,现在自己没办法了,就说全靠他——庄笙没想到这个史副队长,还真是非常得能屈能伸啊。


第23章 失联
  搜查工作进行了好几天毫无进展,几乎已经翻遍半座森林,除了又再到几具尸体外,没有发现任何其他蛛丝马迹。
  被厚厚落叶覆盖,尸体已腐烂化作白骨。
  守林老人这几天都跟着帮忙,他养的那条黑狗比警犬还有用,几具尸体差不多有一半是这条黑土狗发现的。
  没有想到自己看守的山林埋藏了这么多具尸骨,老人布满皱纹的脸上浮现悲哀,这些天话都少了许多。
  老人沉默地拿着烟杆抽烟时,那条土狗就安静地蹲坐在他身旁。
  一人一狗,望着远处连绵的山脉。
  之后两天庄笙也参与了搜寻工作,他在发现尸体的几个地点细细探查了一翻。史柯问他看出了什么,庄笙没有立时回答。
  “已经七具尸体了,致命伤全在一个地方——到底是什么样的幻想,能让一个人变身杀人狂魔?”史柯的语气满是不解,他是非常普通的正常人,理解不了这些变态们的思维。
  庄笙从地上站起来,视线依旧盯着地上,“不是一开始就这样。”
  “什么?”史柯没听明白。
  庄笙抬头望向他,没有像他那样义愤填膺,神情很平静,“凶手不是从一开始就这么动作利落,他也是慢慢磨炼出的杀人技巧。”
  史柯听得眉头大皱,“只有真正穷凶极恶的罪犯才会去磨炼什么杀人技巧,他的幻想世界里到底有什么,让他隐居深林还能杀这么多人?”
  庄笙沉默了下,说道:“他杀的不是人,是他眼中的‘怪物’。”
  史柯眼一瞪,声音陡然抬高,“那只是他一人眼中的‘怪物’,实际却是活生生的人啊。这样看来,这个藏在深山老林的凶手,才是真正的怪物。”
  庄笙不说话了,他没有史柯这样疾恶如仇。望着这片遮天蔽日与世隔绝的森林时,他在心里想,如果是自己孤身一人躲在这种地方许多年,还要受幻想折磨,一定活不下来。
  调查工作陷入僵局,为了旅客的生命安全,该景区已经关闭。还在是淡季,人不怎么多,但一具具从山上抬下的尸体,还是在小县城引起轩然大波。
  有人失踪是一回事,看到人死了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森林里住着一个杀人狂魔的消息不胫而走,那些来此游玩的人不仅没被吓走,反倒兴趣盎然地留了下来,说是要围观警察抓捕杀人狂。
  松县县城里,一部分人担心着,一部分人兴奋着。担心的是本地居民,毕竟他们长年住在这里,身边就隐藏着个杀人狂魔谁不害怕;兴奋的则是来旅游的人,看热闹不嫌事大,反正他们又不会留在这里。
  因为森林的面积太广,人手不足,市局再次派来了增援。
  七名死者中,已经全部确认身份——这项工作并不难,因为凶手没有拿走他们的钱包,而钱包里,基本都装着身份证。
  这几名死者分别来自不同省市,性别,年龄,体形,工作等各有不同。可以说,除了是孤身进山外,没有任何其他共同点。
  其中年龄最小的,是一个十八岁的男孩子,才参加完高考,暑假时自己背包出来玩。当年高考成绩下来后,男孩考了个很不错的分数,他也填报了自己心仪的大学。
  谁知,最后录取通知书下来了,男孩却没有回去。他考上了自己喜欢的大学,却永远也去不了那所学府。
  这些年,男孩的家人一直没有放弃寻找。尤其是他的姐姐,利用所有工作之余的时间寻找自己的弟弟,至今迟迟未婚。可她并不知道男孩确切的游玩路线,只能按照弟弟喜欢去的地方,一个地点一个地点寻找。
  除此外,只要一听到哪里有发现身份不明尸体的消息,她也会第一时间赶去。辨认出不是自己的弟弟后,露出松口气的表情。
  这一次,她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弟弟。虽然尸体已经腐烂到根本辨认不出样貌的程度,但她还是第一眼认了出来。
  ——那是她寻找了四年的弟弟。
  尸体找到了,凶手也有了,只是还没有抓到。在得知自己弟弟被杀害的原因后,姐姐不能接受。
  “小辉是个聪明懂事的孩子,他从来不惹事,不跟人打架。这次因为是高考完,辛苦三年家人希望他好好放松一下。本来我是要陪他一起的,但临时工作有变,去不了。小辉还劝我,工作不要太拼命,他先去探路,记下哪些地方好玩,下次……下次再跟我一起……”姐姐说着说着潸然泪下,语不成调,声音里充满痛苦和自责。
  “……那次如果我陪他一起就好了,这样他就不会迷路……就算迷路,也不会、被杀害。”
  还有受害者家属不相信警方说辞,认为正是他们的不作为才导致自己家人失踪遇害。如果他们反应快些,积极些,找到人,又怎么会让失踪者死在深山老林,这么多年才被发现。
  “如果当初失踪的是当官的或有钱人,警方的破案效率不会这么慢,说不定不到二十四小时就找到了,哪里还会让他们被一个疯子杀掉!”
  对于凶手是名有末日幻想的精神疾病患者,更是有人嗤之以鼻。觉得是警方拿来糊弄人的借口,以掩饰他们根本没查到凶手的无能行为。
  “把人当丧尸杀掉?电影看多了吧。你们是警察破案,不是写小说——就算编也请编一个像样点的理由。”
  家属情绪激动,甚至有过激行为,作为执法人员只能跟他们讲道理。庄笙尤不擅长这个,激烈的情况对他来说是种困扰。他把自己关在一间小屋子里,将外面的声音隔绝开,闭目坐在椅子上,在脑中构建走过的地形图。
  庄笙的空间记忆力很好,能在脑海中完整构建三维地形图。他将几处发现尸体的地方做上标记,发现除第一具尸体外,其他几名死者都是在山的另一面。他们搜寻了山这边的森林,另外半边却很少涉足。
  条储存在脑中的信息被调用出来,进行筛选匹配。如果庄笙的大脑具化为电脑的话,现在就可以看到一股庞大的数据流在屏幕上快速往下落。
  史柯进来看到庄笙闭眼坐在椅子上,以为他睡着了,还忍不住感慨了句。读过书的人就是不一样,连睡觉都坐得那么笔直。
  想着这两天他跟搜索队天天往山里跑,肯定是累了,反正现在也没什么要紧事,史柯便不想打扰他休息。正要轻手轻脚退出去,坐在椅子上的庄笙忽然睁开了眼睛。
  史柯顿住,以为自己吵醒了庄笙,尴尬地笑了笑。
  “凶手不是一个人。”
  庄笙一开口,史柯表情顿时一变,站直身体盯着他问:“你说什么?还有另一个凶手?”
  似乎现在才发现屋里有另外一个人,庄笙转头看向他,“不是另有凶手,而是凶手不是一个人。”
  史柯听糊涂了,皱眉问:“‘凶手不是一个人’是什么意思?”
  庄笙垂下眼帘,声音也低了下来,“和凶手在一起的,还有一个孩子,应该不超过八岁。”他抬头看向史柯,眼神严肃,“山上必然有洞穴,找到洞穴,就能找到他们。”
  史柯表情迷茫,感觉自己和庄笙不在同一个次元,所以才完全听不懂庄笙的话——他一个疑惑没得到解答,马上又产生新的疑惑。
  为了不为难自己那点智商,史柯决定不耻下问。他也不怕问烦庄笙,不管多少问题,哪里不懂问哪里。
  “为什么说凶手和一个孩子生活在一起?那样的环境,成人都受不了,更何况孩子。”
  好在庄笙虽有天才的大脑,却无天才的自负,别人有不懂问他,他便耐心认真回答。
  “我看过当地近十年的案卷,其中有几起入室盗窃案,丢失的不是财物,而是一些日常用品,以及衣服和食物,其中有小孩子的衣服。五年前,县上唯一一家奶粉店被人撬开门,收银机里的钱没动,只是拿走好几罐奶粉。”
  史柯还是没明白,“怎么确定那就是凶手偷的?”
  庄笙沉默一下,看了史柯一眼,慢说道:“你没看过吗?那家奶粉店老板当时在店后的小屋睡觉,听到声音出来查看,被人从后面用钝器砸破脑袋。店主当场死亡,但凶手还是补了几下,把半边脑袋砸烂才停手。这种过度杀戮行为,如果不是因为私人恩怨泄愤,那就是杀人者以为,只有那样才能彻底将人杀死。”
  “更何况——”庄笙停顿下,慢慢说道,“这么多年避世而居,若只是孤身一人,只怕早就疯掉。但若有需要照顾守护的人,或许才能坚持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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