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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蝉-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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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孩子小时候都曾经听过一些奇奇怪怪的鬼故事,于秋凉也不例外,大人们不给他讲鬼故事,却防不住他自己去找鬼故事看。他常常去翻那种猎奇的书,搜集奇闻怪事,到了学校再讲给同学们听,而在他看过的那些鬼故事里,给他留下最深刻的印象的,是这样一种说法:晚上睡觉的时候,拖鞋不能朝着床摆,否则鬼会爬上床来和人躺在一起睡觉,而且赶不走。——幼小的于秋凉对此深信不疑,他睡觉的时候,鞋尖一直对着床外,这个习惯延续了十年,一直保留到了今天。
  于秋凉趴在床边,看余夏生把红皮鞋塞到了桌子下面,和那只装了女鬼的塑料瓶放在一起,不由得双眼乱转,去找自己的拖鞋。他的拖鞋此时静静地躺在地上,维持着鞋尖向外的姿态。于秋凉看了余夏生一眼,忽然嘻嘻一笑,伸手一捞拖鞋,让鞋尖正对自己的床。
  “干什么?”余夏生愣了。
  于秋凉翻了个身,故意拍着床板:“请你来睡呀,今晚也就别下床了。”
  余夏生一时无话。半晌,他怪异地看了于秋凉一眼,抱起被子和枕头出了卧室,嘴里还念念有词。于秋凉知道,老鬼快要被逼疯了,这一轮照样是自己取得了胜利。
  临走之前,老鬼顺手关上了灯。于秋凉借着微弱的光,看了看书桌下的那双红皮鞋,总觉得它马上还要再动起来。他心有余悸,光着脚跳下了地,连枕头被子都顾不上扛,一溜烟跑到客厅,又去折磨余夏生。
  塑料瓶里的女鬼睁开眼,若有所思地望着那双红皮鞋,好似想到了什么。
  红皮鞋


第25章 租客
  余夏生不是个圣母,他十分记仇,于秋凉对他干过什么,他都是要变本加厉地报复回来的。他的报复来得不算晚,第二天早上五点半,本要美滋滋地睡一上午的于秋凉就被老鬼从床上拖了起来,并且在老鬼的监督下换好衣服,乖乖出门跑步。
  这个时候的凌晨五点半,天还没有亮,于秋凉站在客厅的落地窗前,满脸哀愁地望着外面的黑夜。他心里首次对自己产生了怀疑,既然他知道余夏生要报复,当初又何必给余夏生制造麻烦?
  余夏生早起惯了,对此浑不在意,他好像是老年人作息,每天用在睡眠上的时间很少,但于秋凉和他不一样,于秋凉还年轻,不能早早地步入老年人的生活状态。于秋凉不甘心,不想就这样放弃自己难得的大休,然而他软磨硬泡了半天,余夏生也不肯松口。
  血海深仇,莫过于此。
  可能于秋凉前世罪大恶极,这辈子才要碰见余夏生,被他好好整治。
  本来挺好的一天,就这么被五点半的人形闹钟给毁了。于秋凉在凌晨的冷空气中打着哆嗦,半点儿也不想跑。他不想跑,余夏生就逼着他跑,在情感和理智的战争中,后者占得了上风,于秋凉终于认命,蔫蔫地跟在老鬼旁边跑步。
  公园里没有人,光秃秃的树枝上落了几只小麻雀。它们仍在睡梦当中,于秋凉跑过树丛时,它们依旧无知无觉。于秋凉感到好笑,又感到无奈:连鸟都在睡,他却得起来晨跑,这可真是惨无人道,惨绝人寰。
  于秋凉平素缺乏锻炼,每年的体测就是他的噩梦,跑操更是他的噩梦。才在石子路上跑了没多久,他就翻起了白眼,想一头扎进旁边的湖里,变作一条冷冻鱼。他有贼心没贼胆,余夏生不停步,他绝不敢先停,直到跑完一圈,才支撑不住地躺在了一旁的长椅上,好似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惨兮兮地哀嚎。
  “知道为什么你只有九九归一吗?”余夏生在他身边坐下,拍了拍他的肚子,好像在拍皮球。于秋凉有气无力地“嗯”了一声,不怎么想说话。他一向讨厌跑步,冬天的冷空气让他脑袋疼,夏天的大太阳又容易让他出汗,如果可能的话,他希望他一辈子都不需要跑,只用像乌龟一样慢腾腾地爬就行了。
  九九归一的原因,已经很明显了,并不用余夏生多作解释。于秋凉哼哼起来,对五点半起来晨跑提出了抗议。一切有悖于人类生理机能的活动都罪无可赦,大早上起来跑步就是其中一个。
  余夏生不紧不慢地揉着于秋凉的肚皮,于秋凉满意地抖起了腿,觉得老鬼的服务到位,甚至还想让他给自己捏捏肩。当然,余夏生是不可能给别人做全套按摩的,事实上他有很多时候特别想捏死这个倒霉孩子。
  于秋凉很容易想些乱七八糟的事,在跑步时也不例外,余夏生刚刚回头看他,十次里有八/九次都能看到他望着脚下的地面发呆。此刻余夏生突然记起这个问题来,便问:“你跑步的时候都在想什么?”
  “双击W加空格,启动大轻功。”于秋凉懒洋洋地回答,把腿架在长椅扶手上继续抖动。
  余夏生在他腿上敲了一记:“少打游戏。”
  太阳爬了上来,在一片朦胧的雾气中放出它的光芒,冬天的太阳惨白惨白的,好似一张全无生气的死人脸。即使有阳光,空气也不带温度,运动带来的温热很快就消散了,被晨风一吹,于秋凉竟然觉出冷来。
  他伸了个懒腰,离开了愈发冰凉的长椅。长椅终归是死物,再怎么捂着也暖和不起来。于秋凉揉了揉发酸的腿,在老鬼的搀扶下颤巍巍地起身,他发觉自己比余夏生还像个老年人——身体状况方面的老年人。
  不,一定是余夏生老当益壮,身体素质比年轻人还强。
  “明天还跑吗?明天就不跑了吧……”于秋凉说,“要跑你自己跑,我老了,受不了。”
  余夏生瞅着他,过了半晌,极浅极淡地笑了笑。
  他们去的不是小区南面的那个公园,而是相距甚远的另一个。其实于秋凉对这个公园也很熟悉,因为它紧挨着一所中学的南门。于秋凉初中是在这儿上的,那时候放学很早,他一放学就和几个朋友跑出学校南门,来公园里玩儿,夏天玩水,冬天溜冰,快活惬意得很。
  但后来湖边上突然装了护栏,湖水也不似以前那般清澈,想下水是下不得了,溜冰更成了奢望。时代在变化,孩子们在长大,不知不觉之间,早就经历了六年。这六年间,于秋凉却是一次也没回学校看过,虽然他常常来公园里溜达。
  这所学校只有初中部,没有高中部。如果当初领导们舍得花时间花精力建设高中部,定会有许多人留在这里继续读书,大家也不至于像后来那样,想联系都找不到合适的时间。于秋凉踱着步,突然感到有趣,于是一边走一边忍着笑。余夏生问他笑什么,他咧了咧嘴,作怪般叫道:“余公公,哀家腿疼。”
  余夏生嘴角抽搐,决定不提醒于秋凉他们两人的姓是同音字。
  走出这一段,前方是几栋出租屋,这些房屋老旧得很,玻璃甚至是破碎的。说来也真奇怪,在这座城市里,新事物和旧事物总是搭配得恰到好处,仅仅隔了一条街,这儿是新楼区,那儿却是旧楼区。于秋凉站在人行道上,看着前方焦黑色的路面,犹豫着是要从这里穿过去,还是绕道从干净的大马路上走。此处遍地脏污,路面吸饱了油烟,呈现出一种泛着油光的怪异状态,这让于秋凉有些难受。再看路面上那些坑坑洼洼的地方,没有一处不藏污纳垢的。
  然而于秋凉斟酌片刻,在“干净”和“快捷”之中,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后者。
  他以慷慨赴死的姿态,踏上了这条油腻的道路。
  出租屋当然是破旧的,连开设在这条街上的诸多店铺都是破旧的,玻璃门上挂着经年未褪的污渍。这里很奇特,很怪异。金光闪闪的夜总会大门藏在这条街上,烟味呛人的烧烤摊子也都躲在这里,而走过这条不长不短的街,前方赫然是整洁的商城,以及气派的高楼。花园里藏着喷泉池,池水中游着红白相间的锦鲤,鱼游在清澈的水里,就好像堕落的人徘徊在不远处的街上一样。于秋凉抬眼看那些六层小楼,指着其中一栋对余夏生说着什么,听他的意思,好像这儿也曾衍生过不少传说。
  有人的地方就有故事,越神秘的地带,奇闻诡事就越多。余夏生听于秋凉絮絮叨叨讲着,不由自主地去看那栋楼,而就在他抬头的那一瞬,于秋凉的说话声突然停了。
  “哥,你看那……是不是有个人?”于秋凉眯起眼,他透过晨雾看到一个人影,可他看不真切。
  那仿佛是个穿红衣服的女人,她伸长了手臂,好似想拥抱住什么。
  她对面是窗台,她能抱住什么?她是在晾衣服,还是早起在伸懒腰?于秋凉多看了她几眼,感到心里发毛,不待余夏生开口,他就拉着对方的衣袖,加快脚步离开这条阴气浓重的街。
  “走那么快做什么?连她的脸都没看清。”余夏生被于秋凉拽走,还不忘出言戏弄,“虽说这对面就是个……但她也不一定是做那种营生,看一看又怎么了?”
  “谁和你说这个了?你想看自己去看,别拉着我。”于秋凉停了下来,把老鬼往回推,“滚滚滚,快滚。”
  余夏生自然是开玩笑的,见于秋凉被逗得生气,他便收敛了些,好言好语劝着于秋凉回家去。于秋凉昨天回来没写作业,余夏生今天还要监督他写数学。
  出租屋的阳台上,红衣女人咿咿呀呀地唱起了歌。沙哑的嗓音回荡在屋内,好像老式唱片机里发出的声响。墙角落了灰的摇椅突然吱嘎吱嘎地动了起来,红衣女人缓缓转身,面部居然笼罩着一层浓雾,看不到眉毛,更看不到眼睛。
  她脚上穿着一双红色的皮鞋,皮鞋上淌下了暗红的血,一个高大的影子在摇椅上慢慢成型,一双脉脉含情的眼睛望着她。穿着旧校服的女孩坐在生锈的栏杆上,手里捏着一个大号饮料瓶,饮料瓶里是空的,瓶盖不知被丢到了何处。
  啪嗒一声响,空瓶从六楼坠落,砸进了楼下大敞着嘴巴的垃圾桶。
  那双红皮鞋凭空消失了,连带着那只装在饮料瓶里的鬼也不见了。于秋凉一进屋,就察觉到屋内少了什么东西,而当他看到桌下情形的时候,不由得冒出了一身冷汗。那只穿红皮鞋的鬼溜了,他倒是觉得还好,横竖他有余夏生保护着——可那个塑料瓶丢了,就不是那么简单的事了,他要怎样对顾嘉解释?
  发现家中失窃,余夏生却很淡定,毕竟要被顾嘉找麻烦的不是他自己。于秋凉抓了抓头发,困意飞散一大半,他深切感受到了什么叫流年不利。从十月十二开始,他就没有一天是好运气,鬼知道这股倒霉劲头要持续到哪年哪月!现在他心里乱极了,一会儿想着王琳会出意外,一会儿想着顾嘉要打人,他越想越害怕,越想越踌躇,恨不能穿越回昨日,敲死那个从顾嘉手里讨要瓶子的自己。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啊。”余夏生点了根烟,看于秋凉暴躁地在桌下翻找,“丢都丢了,别翻了。”
  于秋凉尚有不甘,然而听了余夏生这一句,他满腔热情转瞬间全被浇灭。他沮丧地脸朝下趴在床上,追悔莫及。世上没有后悔药,有了他也买不到,与其在这儿空紧张,还不如早点儿想出一个理由对顾嘉解释。
  “丢了就丢了吧,她有能耐对付。”余夏生坐在椅子上喷云吐雾,于秋凉心如死灰,也顾不上喊他把烟掐掉,竟是放任他制造了满屋的二手烟。过了一会儿,于秋凉突然想道:这老鬼的生活习惯到底算是健康还是不健康?从他的体格来看应该是健康的,但他老是吃垃圾食品,还抽烟。
  见于秋凉缓过来了,余夏生适时提醒他给顾嘉打个电话。于秋凉存了顾嘉的手机号,那是一个查不到归属地的奇怪号码,鬼们好像都是用这种手机号。
  虽说存了顾嘉的联系方式,但于秋凉从来没给她打过电话。他先前未曾想过,自己首次给学姐打电话,竟然是在这种情况下。
  耳边传来嘟嘟两声,紧接着顾嘉的声音在那头响起:“干什么干什么!大早上的不睡觉,尽给别人打骚扰电话!”
  于秋凉求助般看了余夏生一眼。
  老鬼兀自吐着烟圈,一副神游太虚的模样。于秋凉气结,冲着他比了个中指,又讨好般对着顾嘉说:“学姐,我说个事,你别生气。”
  “有屁快放啊你。”顾嘉骂他,“狗男人成天唧唧歪歪的。”
  于秋凉没注意到自己在学姐口中已经从“熊孩子”进阶成了“狗男人”,他做了几个深呼吸,努力冷静下来,这才敢再次讲话:“那个瓶子丢了。”
  “什么?!”顾嘉的声音一下子拔高几个度,几乎刺破于秋凉的耳膜。她没绷住爆了一句粗,老半天不知道该说什么才行。学弟这是一天不皮就痒痒得难受,顾嘉算是明白了。她感到心很累,懒得再追究于秋凉的责任,数落他两句就挂了电话,而于秋凉听她的语气,好像是不在乎那只女鬼一般,看来是真有办法应付。
  余夏生忽然开了窗,冷气吹得于秋凉头痛,于是他伸长了腿,在老鬼身上踢了一脚。经他这么一踢,余夏生手里的烟就掉了下去,恰好落在正下方的烟灰缸里,激起一片烟灰。
  “你们小区,是也有出租屋吗?”余夏生的手指在窗台上一下下敲着,“你过来看,对面楼里那一户是不是?”


第26章 高楼
  顺着余夏生指的方向,于秋凉看到一扇没有被帘子遮住的窗。屋内有个女人背对着他们,似乎正在整理床上的衣服。于秋凉不想看女人,他感觉这样好像一个偷窥狂,因此匆匆扫了一眼,就挪开了视线。
  “我怎么知道那是不是租户,又不是我家的房子。”于秋凉说,“你这么好奇,不如去敲她的门,当面问她。”
  他是故意这样说的,他知道余夏生不敢。果然,听了他的提议,余夏生没有接话,而是低下头看着烟灰缸,陷入了沉思。烟灰很沉着,很冷静,积压在玻璃制的烟灰缸底部,颜色好似大雨来临之前的乌云。
  外面的天色骤然一暗,一只鸟掠过窗外,留下一道淡灰的弧线。它体型不大,但足以遮挡住于秋凉窗前的阳光。想不到这些鸟在冬天里也能保持着活力,于秋凉从心底佩服它们。他打了个哈欠,觉得早上五点半起床实在是反人类,现在他跑也跑完了,累也累过了,总得给他一点时间补眠。
  他把拖鞋甩在床下,也顾不上鞋尖是朝着床内还是朝着床外,此时此刻他只想睡觉,入眠越迅速就越好。放假就是要在家里瘫成烂泥,才有放假的味道,如果假期里也要在外面到处跑,那休假和不休假又有什么区别?于秋凉迷迷糊糊地想着,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何时睡了过去。
  当他再醒来的时候,又是十一点半,余夏生坐在他旁边,倚着床头看一本书。于秋凉打了个哈欠,还想再赖一会儿,可良心不容许他在床上躺到正午十二点。他很怀念他的童年,那时候他不需要担心这样多的事,不需要担心浪费时间,放假时没有其他的事要做,想在床上赖多久,就在床上赖多久。
  自打上了高中,周末都很难赖床了。于秋凉小声哼哼起来,一双手又不安分地探进余夏生的睡衣。老鬼看书看得正入迷,被他摸得一个激灵,那本厚厚的书险些脱手。于秋凉忙往被子里一缩,然而等了半天,那本书却没有掉下来,再睁眼一看,它还好好地呆在余夏生手里。
  “醒了就捣鬼!”余夏生怒气冲冲地抱怨,“你还不如睡着!”
  于秋凉伸了个懒腰,恋恋不舍地在老鬼身上又摸了一把,趁着余夏生尚未发飙,起来蹬上拖鞋跑了。余夏生憋了一肚子气,整理好自己的睡衣,打算继续看书,结果没过五分钟,于秋凉忽然又回了卧室,一脸紧张地喊他去客厅。
  “你又干什么?”余夏生警惕地打量于秋凉,唯恐这熊孩子又不安分,仗着别人不敢打他,对别人毛手毛脚。
  于秋凉未尝觉察到自己的形象已在余夏生心目中大打折扣,他嘴里叼着一袋酸奶,“呜呜呜”地说不出一句话,只能用尽浑身解数,把老鬼从床上扒拉起来,往客厅里面推。余夏生心中诧异,正想把他嘴里那袋牛奶扯下来,问他究竟发生何事,但当他们踏入客厅,直面落地窗的那一刻,老鬼就什么都明白了。
  二楼的落地窗,正对着小区西门前面的一大块空地。于秋凉家的客厅视野良好,站在落地窗前,不仅能看到对面楼的整体情况,还能看到小区西门,以及正对着西门的大广场。此时,几辆警车正围在对面那栋楼前,救护车也来了,花里胡哨的车顶灯正闪烁着,发出刺眼的光。广场上早就聚集了一大批看热闹的人,更有甚者站在救护车的近处,对担架上躺着的那个人指指点点,他们议论纷纷,好像是在游览动物园。
  “好像是自杀的。”于秋凉声音有些发颤,“你说他死了吗?”
  “目前来看还活着,对面楼里没有鬼气,说不定这个人能被救回来。”余夏生把书一合,随手放在一旁的柜子上,皱眉问道,“这群人是……在看戏吗?”
  “哦……是啊。”于秋凉小声回答,“去年西门外面撞死一只宠物狗,也是一大群人在这儿围观。他们可能觉得,不管什么东西死了,都和他们没关系吧。”
  过了两三分钟,于秋凉又说:“等到他们自己死了……”
  他这句话没说完,说了一半就停住了。他拣不到合适的语句来表述,所以他选择闭嘴,省得说错话让人听了不舒服。
  每一个生命都是独立的个体,这一点没有说错。一个人死了,另一个与他不相干的人不必随他一起去死,若是陌路人,生者更无需为死者悲怆愁苦。但是,人类之所以和其他动物不同,正是因为人类创造了自己的文化,拥有更加丰富的感情和思维模式,如果抛弃了人的思想和感情,连最基本的同情心都丢失,连对生命最简单的敬畏都做不到,那人还算是人吗?于秋凉总觉得,那些把他人的生死当成玩笑来看待的,都是一些披了人皮的野兽,它们对着别人指指点点,高高在上地做出评判,它们自以为光明磊落,实际上指缝里满是血污。
  光天化日之下,人人道貌岸然,可谁又知道,其中有多少野兽戴着面具,把自己打扮成人的模样?
  于秋凉忽然感到有些不舒服,好像对面有人在看自己似的。他条件反射地抬头,望向余夏生上午盯着的那扇窗。这户人家依然没有拉上窗帘,而那个女人已经不见了,屋里有什么,于秋凉看不清楚,他只知道这屋里没有关灯,灯泡放射着橘色的光。
  突然,于秋凉的视线往下一扫,他赫然发现,在楼下的草丛里,有着若隐若现的一点红。他悚然一惊,抓紧了余夏生的手臂,正要喊对方往草丛中看,却惊讶地发现那一点点红色消失了,好似方才匆匆一瞥所见到的,俱是他的幻觉。
  “怎么了?”余夏生问,“看到什么东西了?”
  “没……”于秋凉一个箭步跨到柜子旁边,从上面取下余夏生的书,“你今天下午不出门吧?”
  “不出。难得放假,不想到外面去。”余夏生猜到于秋凉刚看到了不干净的东西,他注视着对方的神情,企图从中发掘出蛛丝马迹,来证实自己的猜测。于秋凉并不知道老鬼正在看他,他心乱如麻,又慌又怂。他实在不想回忆起那只丑陋的无皮鬼,他需要余夏生喂他一颗定心丸,让他不那么害怕。
  真是晦气,阴魂不散。于秋凉怀疑自己上辈子是个绝世大渣男,欠下了无数风流债,今生才招惹来了这么多的女鬼。假如那些女鬼长得好看,他倒也不介意和她们打交道,可到目前为止,和他接触较多的女鬼,脾气一个赛一个火爆,性情一个比一个凶残。
  就连顾嘉那样外表清纯可爱的,骂人时都狠得六亲不认。于秋凉还不知道这红皮鞋的底细,但他总觉得红皮鞋肯定也是只厉鬼,并且比他学姐更残暴。
  他不仅以貌取人,还以貌取鬼。那穿红皮鞋的长这么丑,一定不是善类。
  披散着长发的女人迅速经过绿化带旁,钻进了那栋刚刚多出一个自杀者的居民楼。
  余夏生的预言并未变成现实,到了夜里,于秋凉听见外面几声炮响,他知道白天出事的那个人还是没有被救回来,世间又多了一个游荡的魂灵。一旦有人死去,余夏生的工作量就相应地要增加,他满怀惆怅地点了一支烟,站在落地窗前看对面的居民楼。于秋凉以为他想说些什么,但直到最后,他也一句话都没有讲。
  认命的不止是死者,为死者处理身后事的余夏生也不得不认命。选择生的权利和选择死的权利,都握在别人手里,他们是想活下去还是想死,都是他们的自由,余夏生无权干涉。
  “你又要出去啊?”老鬼在门口换鞋,于秋凉不甘心地盯着他,等着他带自己一起出门。然而,余夏生选择性忽略了于秋凉的眼神,只简短地应了一声,就拿走钥匙关上了大门,空留于秋凉独对门板,和猫眼互相瞪视。
  于秋凉不愿意自己在家呆着,其原因有二:一是他怕那穿红皮鞋的恶鬼趁虚而入,二是他闷得太久了,想出去透透气。既然余夏生不带他出门,那他自己偷偷跟上去也是一样的,总之他不能孤身一人留在家里。于秋凉摸了摸脖子,觉得后颈处有些发凉,好像有谁凑在他脖子后面轻轻吹气一样。他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登时一阵恶寒,飞也似地换好了鞋,把钥匙往兜里一揣,推开门跑下了楼。
  楼道里的声控灯坏了,但于秋凉也不需要它来照明,外面的路灯刚好能透过楼道里的那扇小窗照进来,虽然它所给予的光线仅有微弱的一点。借着路灯的光,于秋凉跑到楼下,还好此时不算太晚,外面还有人在遛弯,只要见到活人,就能稍微给他壮一下胆。
  余夏生走得很快,于秋凉站在单元门口张望一番,见老鬼步履如飞,马上就要离开他的视线,急忙三步并作两步跳下台阶,朝着余夏生的背影追去。余夏生掐灭了烟抛进垃圾桶,忽然背后扑上来一个东西,他悚然一惊,正想大打出手,却突然反应过来这是家里那个熊孩子。
  “跟出来干什么?”老鬼挺直腰杆,暗自思忖着要不要先把这小麻烦遣送回去。他没有那个自信可以一心二用,在办正事的时候兼顾带孩子。
  就算他现在把于秋凉送回去,过不了多久,这小子还得跑出来找他。余夏生想通了这一点,放弃了把于秋凉塞回家。但愿这小子有点儿眼力劲,大人办事的时候他少插话。
  见他默许自己跟着,于秋凉放了心,就在这时,隆隆的炮声又响了三下。这炮声有别于过年时候放的烟花,它是一种肃穆的、沉痛的哀乐。这里的风俗是这样的,每当有人去世,就会响起熟悉的炮声,于秋凉听这声音从小听到大,早已不觉得稀奇,余夏生却偏过头,静静地倾听着。
  “这个声音,有点像以前打仗时候放的炮。”老鬼听了半天,又伸手去兜里摸烟。他这次摸了个空,他的衣兜里现在什么也没有了。于秋凉发现老鬼最近抽烟抽得很凶,或许是有烦心事缠着他,让他不得不借助外物来自我麻痹。
  不过,余夏生的烟瘾并没有那么大,他见衣兜空了,也只是遗憾地叹了口气,没打算绕道去买烟。现在是月初,他的工资尚未到手,这种不必要的开销,最好还是能少则少。
  于秋凉没见识过打仗,他只见识过放炮,余夏生这句话勾起了他的兴趣,但他不好意思多问,只能眨巴着眼朝灵堂的方向张望。他们小区里是有专门办丧事的地方的,每次一有人去世,那里都热闹非常,花圈摆着,挽联挂着,死者就在大厅中央静静躺着。
  但是于秋凉总觉得,去那儿参加葬礼的人并不都是悲伤的。他曾经亲眼目睹几个守灵的人在死者身旁喝酒划拳,他们的兴高采烈,几乎让于秋凉怀疑自己精神错乱。恶人死了,大家理所当然是要开心的,可当时的那名死者并不是恶人,他死了,竟然还有人会觉得快乐!
  真是魔幻的现实生活。
  灵堂前燃起了火堆,哀声伴随着唢呐声传出很远,于秋凉不禁皱了皱眉。他不喜欢太吵闹的地方,无论是婚礼还是葬礼,他都不怎么喜欢。他不理解婚礼上的人们为什么那样吵闹,因为他觉得爱情和婚姻都不值得期待;他不理解葬礼上的人们为什么那样吵闹,因为他觉得死人是不需要喧嚣和排场的。
  死后风光无限,气势宏大,死者都享受不到。
  于秋凉悄悄溜进灵堂后面的树丛里,拍了拍那个新加入鬼魂大队的兄弟。这兄弟似乎也讨厌吵吵嚷嚷的环境,于秋凉拍他肩膀的时候,发现他死死捂着耳朵,满脸都写着不耐烦。
  “啊?干什么啊?”新鬼捂着耳朵,冲着于秋凉喊,“不抽烟!没有打火机!不借火!”
  突然又是一声炮响,于秋凉双耳被震得发痛,只好也捂上耳朵吼回去:“你挂了!我们来接你走!”
  “走个屁!你奶奶的!”新鬼暴跳如雷,“老子不走!老子要弄死他们!”
  看来这大兄弟很暴躁,指不定有什么精神方面的疾病。精神病杀人不犯法,可能杀鬼也不犯法。于秋凉被吓怕了,倒退一步,扭头朝余夏生喊道:“哥,他不走!怎么办!”
  余夏生绕过横七竖八歪倒下来的枝杈,穿越重重艰险,终于走到了于秋凉身边。一听那新死鬼不走,余夏生挑了挑眉,露出一个堪称危险的笑容。新死鬼打了个寒噤,往树丛里缩了缩,折下一根树枝当作兵器胡乱挥舞:“别过来……别过来啊,我要报警了!”
  你现在就算想报警,电话也打不出去啊。于秋凉心想。也不知道这只鬼还有什么不甘心,又有什么血海深仇等着他去处理。
  出乎意料的是,余夏生并没有直接采取暴力手段,把这只新死鬼带回去。他站在原地,先把对面的鬼从头到脚打量一遍,视线最后停留在对方的脚腕上。
  于秋凉循着他的目光望去,在昏暗的光线下,依稀看到一块黑色的印记。是胎记吗?不……好像不是胎记。于秋凉“呃”了一声,他发现这块印记似乎是人手的形状。联想到这只鬼异常的举止,一个揣测在于秋凉脑内成形。或许这回的死者根本就不是自杀,他的死亡另有隐情。
  “好好的女娃娃,怎么跟个假小子似的。”余夏生抓住那根树枝,嘎巴一下给捏折了。于秋凉猛地跳了起来,开始怀疑自己的耳朵有毛病。眼前这鬼怎么看都是个兄弟,余夏生竟然说他是个姐妹。
  小鬼抓了抓头发,恶声恶气地说:“学校让剪的!”
  于秋凉一时无语。方圆百里,要求女生剪这种发型的,貌似只有他的初中。除了那帮校领导之外,不会再有其他人审美如此独特。
  既然是学妹,那应该还是可以好好交流的。于秋凉尽量把心态放平和,哄女儿一般开口:“小妹妹,你有什么不顺心的事,就跟哥哥讲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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